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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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浙江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

附件3浙江省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药学、中药学或药品调剂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符合医德医风、执业规范、进修学习、专业实践考试、年度考核等要求。

(二)达到国家和省里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效果要求。

(三)符合以下学历资历要求:1.副主任(中)药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主管(中)药师职务满5年。

2.主任(中)药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副主任(中)药师职务满5年。

三、评审条件(一)副主任(中)药师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能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及时发现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

具有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调剂、药学门诊服务等实践能力。

任现职期间,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代表性成果:1. 提供申报人主管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案例5份,经专家评议为合格的。

2. 结合专业实践形成的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应用报告、新技术新药评价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代表性成果1项。

3. 在药学领域形成相关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专家共识、指南、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报告、用药监测报告等成果案例1项。

4. 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县级单位可参与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5. 吸取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申请院内制剂批件、药物临床试验许可或新药生产批件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政府科技奖励1项。

6. 在省级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公开出版(编译)本专业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

7. 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显著,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同类人员中居于前列,主持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县级单位可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获得人才培养相关项目、成果1项),或发表高价值科普作品1项。

广东制药专业职称评审要求

广东制药专业职称评审要求

广东制药专业职称评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制药行业的实际情况,广东省制药专业职称评审要求如下:一、职称分类广东省制药专业职称分为助理药师、药师、高级药师、主任药师四个级别。

二、职称评审条件1.助理药师:应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药师:应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其中至少3年为助理药师。

3.高级药师:应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其中至少3年为药师。

4.主任药师:应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其中至少3年为高级药师。

三、职称评审程序1.申请人认真研读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

2.提交材料到评审机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结合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就等因素,作出评定结果。

4.评审结果公示,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诉。

四、职称评审材料1.个人简历。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主持的项目等。

4.推荐信或单位证明。

五、职称评审标准1.学术水平:包括学术成就、科研能力、学术影响等。

2.业务能力:包括工作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等。

3.荣誉奖励:包括获得的荣誉称号、奖项等。

六、职称评审周期评审周期为3个月,具体时间以评审机构通知为准。

以上是广东制药专业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通过严格的评审程序获得职称。

最新通知:北京市医院药学专业(主任药师)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

最新通知:北京市医院药学专业(主任药师)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

最新通知:北京市医院药学专业(主任药师)高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各位临床医务工作者在准备晋升副高职称或者正高职称的时候,应该花一点点时间耐心的了解一下本文的有关条件。

我想很多时候能够事半功倍,同时我也会把自己这几年的晋升经验写下来,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作用,希望能起到少走弯路的效果。

作为北京市的医生,高级职称评审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且不说能与卫生局卫生部有直接挂钩关系的,即便是没有关系的,北京乃藏龙卧虎之地,所以总结一句话,一定要自己的硬性条件过的去,拿的出才能使晋升之路走的更顺!以下是北京的晋升卫生高级职称的要求和我的一些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一、关于北京市高级职称的各项要求规定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18号)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实际,现将2012年度北京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有关政策(一)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101号)执行。

根据人保部和卫生部有关职称文件精神,卫生科研、中医、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条件执行。

未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度以及全脱产攻读研究生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履职时间。

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履职时间,以单位实际聘任时间为准。

(二)关于对申报全科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6号)执行。

(三)关于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按《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06〕9号)执行。

药学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药学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药学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药学高级职称是药学专业中的高级职称,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以下是药学高级职称报考条件:
1.学历要求
申报药学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为药学或者相关专业。

2. 工作经验
申报药学高级职称人员要求在相关领域拥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经验累计时间须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其中相关领域可以是临床药学、药剂学、药理学等。

3. 成果要求
申报药学高级职称的人员要求有一定的成果,可以是科研成果、教学成果、临床实践成果等。

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文件。

4. 专业知识
申报药学高级职称的人员要求具有扎实的药学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新药研发、生产、质量控制、管理、应用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5. 综合素质
申报药学高级职称的人员还应该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如综合分析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以上是药学高级职称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通过这些条件的满足,可以有资格申报药学高级职称。

药学专业副高职称报考条件

药学专业副高职称报考条件

药学专业副高职称报考条件
药学专业副高职称报考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药学相关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2. 工作年限:一般要求申请人在药学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在8年以上。

3. 科研成果:申请人的科研成果是评定副高职称的重要依据,包括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等。

4. 专业能力:申请人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在药学领域进行独立的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

5. 业绩评价:申请人的业绩评价主要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

6. 推荐信:一般需要具备指导教师或导师的推荐信,证明申请人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能力和潜力。

具体的报考条件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院校有所差异,建议具体参考相关招聘信息或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或相关学术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不同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不同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基本要求

不同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基本要求一、药师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中的初级职称,其基本要求包括:1.具备药学、化学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掌握基本的药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完成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调剂工作。

3.具备一定的药品管理经验,能够协助上级药师完成药品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

4.熟悉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能够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医护人员有效协作。

二、主管药师主管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中的中级职称,其基本要求包括:1.具备药学、化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扎实的药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调剂工作。

3.具备较强的药品管理经验和质量控制能力,能够在药品管理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4.熟悉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能够熟练掌握药品的储存、分发和调剂流程。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医护人员有效协作。

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中的高级职称,其基本要求包括:1.具备药学、化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丰富的药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解决药品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够参与药品研发和教学工作。

4.熟悉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能够熟练掌握药品的研发、注册和上市流程。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医护人员有效协作。

四、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中的正高级职称,其基本要求包括:1.具备药学、化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

2.具备深厚的药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解决药品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够主持药品研发和教学工作。

4.熟悉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能够熟练掌握药品的研发、注册和上市流程。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医护人员有效协作。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广东省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省药学高级职称是广东省药学领域的最高职称,获得该职称意味着该药师在专业知识、临床经验、科研能力等方面达到了一定水平。

广东省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严格,要求相对较高。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东省药学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国法律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2.具备药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关学历证书并具有相应学位。

3.在广东省正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药物治疗工作满10年。

4.具备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初级职称。

5.在当前工作单位工作满5年,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6.参加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专业条件1.具备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精通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

2.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曾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持续学习的意愿,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4.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和其他医疗人员协作。

5.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药学团队。

6.具备独立开展临床工作和科研项目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3.执业资格证书。

4.职称证书和职称评审材料。

5.个人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6.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四、评审流程1.个人申报:药师根据评审条件,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部门。

2.评审组初审:由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次审核,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专家评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深入细致的评审,综合考虑其专业技能、科研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

4.公示和反馈:评审结果公示,并向申请者反馈评审意见。

5.颁发聘书: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将获得广东省药学高级职称的聘书。

获得广东省药学高级职称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临床能力,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和管理经验。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追求进步,才能有望获得这一荣誉。

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

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现将《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医疗卫生机构中药学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指导标准。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修订完善。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三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拟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根据药学专业的实际情况,药学专业标准条件按三级学科分为: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2个专业类别。

第六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第七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一)副主任药师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根据中国药学协会的要求,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如下:
1. 符合国家有关药学专业的教学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规定的同等学力。

2. 在药学技术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健康状况符合职业要求,没有影响从事药学技术工作的疾病或身体残疾。

4. 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5. 具备相关药学技术知识和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药物配制、分析测试、药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6. 通过中国药学协会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考条件可能会根据地区的政策和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具体咨询当地的药学协会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要求信息。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东药学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申报高级职称的药师,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如果申报人员学历较低,但在药学或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可破格申请。

2. 工作经历:申报高级职称的药师,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药学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如果申报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这一年限可缩短为三年。

3. 专业技能:申报高级职称的药师,必须通过国家或地方组织的药学或相关专业专业技能考试,并取得高级药师资格。

在任期内,申报人员须参与并完成一定的药品研发、生产或临床研究项目,表现出良好的专业技能。

4. 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申报人员需要准备详尽的工作报告和成果展示材料,以展现自己在药学或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贡献。

这些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5. 团队协作能力:高级职称不仅评估个人的技能和经验,还关注申报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

申报人员应能展示出自己在团队中的角色、贡献和影响力。

6. 继续教育:药学和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和知识在不断更新,因此申报人员需要不断进行学习和进修。

在评高级职称时,继续教育的学习经历也会被评审专家看重。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查询广东省卫健委或者各地市卫生健康局的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也可以咨询当地的药师管理部门获取具体的评审条件和要求。

制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制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制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制药技术工作满5年。

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具备下列条件:1.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

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及业务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

2.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中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10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学时的经历。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承担经批准实施的国家标准1项以上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的制(修)订工作。

②完成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省、部级组织推广的先进成果、先进技术项目或重大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项目2项以上。

③解决关键性专业技术难题或处理重大技术问题2项以上,写出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并经同行专家鉴定。

(2)从事研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②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③新产品开发或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获得较显著成绩的主要参加者。

(3)从事生产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与编制行业或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取得较显著成绩者。

②主持技术改造、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取得较显著成绩。

③解决企业关键性专业技术难题,取得较显著成绩者。

(4)从事标准化、技术审评、质量检测、安装维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承担经批准实施的标准化研究,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编写任务。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

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条件一、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概述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药学资格考试,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用于评价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该考试旨在选拔具备一定药学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促进我国药学事业的发展。

二、考试报名条件1.初级药师(1)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2)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3)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可直接报考。

2.中级药师(1)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高级药师(1)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0年;(2)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8年;(3)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药学资格考试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涵盖药学基础、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药学、药剂学等学科。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药学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考前3个月左右,考试时间为1天。

具体报名时间及考试日期,请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

五、备考建议1.认真研读考试大纲,明确考试范围;2.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3.参加培训课程,提高学习效果;4.多做练习题,积累经验,提高应试能力。

六、考试通过率及证书价值药学资格考试通过率逐年上升,但考试难度仍较高。

取得药学资格证书,不仅是对个人业务水平的认可,也是求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此外,部分地区还给予药学资格证书持有者一定的政策优惠,如积分落户等。

总之,药学资格考试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一个展示自身实力的平台。

药学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药学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药学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药学副高级职称是药学领域中的高级职称之一,对于申请者来说,需要满足一定的评审条件,并提交相应的材料以证明自己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首先,申请药学副高级职称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药学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背景和经验。

2. 工作年限:一般要求申请者在药学领域具有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

3. 学术成果: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发表,包括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以及获得的专利等。

4. 专业职称: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职称,如药学硕士、药学博士等。

除了满足以上评审条件外,申请者还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来支持自己的申请。

1.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2. 学位证书和学历证明:提供博士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证明材料。

3. 学术成果清单:列出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和专利信息,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

4. 推荐信:通常需要提供2-3封推荐信,推荐人应该是具有一定学术声誉的专家或导师。

5. 获奖证书和荣誉证明:提供自己在药学领域获得的奖项和荣誉证明。

6. 个人陈述:申请者需要撰写一份个人陈述,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学术兴趣和成就等。

7. 其他支持材料: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者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支持材料,如学术会议发言记录、学术交流活动证明等。

以上是药学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的一般要求,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材料要求可能会因不同地区或机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申请者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准备。

药学专业工程师(职称)[五篇范例]

药学专业工程师(职称)[五篇范例]

药学专业工程师(职称)[五篇范例]第一篇:药学专业工程师(职称)目前,获得职称的方式有两种:考试和评审(不参加考试)。

一、正常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申报材料清单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药学专业评价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药学专业评价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药学专业评价
标准
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XX省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院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等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评价标准
(一)专业能力要求
1.副主任药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能够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做出准确分析,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

具有指导下级药师的能力。

2.主任药师: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药师水平的基础上,精通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并有所专长。

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药师的能力。

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等维度进行评价,将药学监护率、药物治疗案例数、业务管理项目数、药品质量报告数、患者安全案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

提交5份申报人员任期内完成的,能够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药学专业报告,包括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临床药物治疗案例报告、药物临床研究报告、处方点评报告、病例分析报告、药学监护案例分析报告、药物新制剂研发应用报告、药历等。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申报人员提供2项任现职以来符合条件的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代表作。

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一、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 具有副高级别药学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6年。

2. 本人发表过6篇以上(含6篇)药学领域的论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横纵向科研课题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满1年。

3. 对研究领域有创新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药学科技成果,取得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成果1项(含1项)以上,或者已获得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荣誉称号。

4. 肩负过本专业大中型项目组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在科研或主持人培养方面都有较好的业绩和影响力,并能够指导培养学生或协助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工作。

5. 在本职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业绩和道德品质。

二、药学高级职称评审材料:
1. 个人申请书、个人信息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id复印件等基本材料。

2. 工作经历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单位的聘任书、单位介绍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3. 学术研究成果材料,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项目结题报告等。

4. 荣誉证书、奖状、证书等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5. 指导学生的材料,包括硕、博士研究生论文情况、学术科研成果和毕设质量
等。

6. 学术报告、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7. 其他如同行专家评价意见、本人介绍材料等。

省级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省级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省级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适用范围 (1)第三章基本条件 (2)第四章申报条件 (2)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 (3)第六章破格条件 (9)第七章附则 (11)××省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省药学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能力,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全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医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药学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主任(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第三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含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调剂、制剂)、检验检测、审评认证、评价监测、信息举报等药学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在涉药单位工作的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转评药学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八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努力进取,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九条学历资历条件(一)主任(中)药师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取得副主任(中)药师资格后并被聘任满5年;其他人员须取得副主任(中)药师资格满5年。

(二)副主任(中)药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药学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取得主管(中)药师资格(含执业药师资格)后并被聘任满2年;其他人员须取得主管(中)药师资格(含执业药师资格)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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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卫生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现将《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医疗卫生机构中药学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指导标准。

在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修订完善。

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第三条符合本规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适用范围与申报条件第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拟申报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根据药学专业的实际情况,药学专业标准条件按三级学科分为:医院药学和临床药学2个专业类别。

第六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第七条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相应学历和资历的要求:(一)副主任药师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认定主管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二)主任药师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主任药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限制:(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二)发生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三)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第三章医院药学专业标准条件第十条副主任药师(一)专业理论知识1、基本理论知识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化、药事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所研究。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1)调剂及药事管理:掌握与常见疾病有关的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合理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及药品不良反应等方面有较深入了解;熟悉医院药事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

(2)制剂与药检:掌握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2、相关理论知识熟悉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常见病的基本理论知识。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1)调剂及药事管理:熟悉医学统计学、药物经济学知识;充分了解《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院药事管理法规。

(2)制剂与药检:熟悉医院制剂生产质量控制程序和操作方法;了解建立质量评价与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保养知识。

3、学识水平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1、医院药学工作(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具有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a.调剂及药事管理:熟练掌握药品供应、调配、制剂配制、质量检验等药剂科日常工作;具备解决日常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

b.制剂与药检:熟练掌握制剂生产各环节工作规程,具有解决制剂生产过程中关键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能力;熟悉医院制剂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各种剂型生产技术要求和医院制剂管理规范;具有控制药检质量的能力;能根据检验结果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2/3,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a.调剂及药事管理:指导下级药师从事调剂工作,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组织初、中级药师的教学与培训的能力;经常参与本专业课题研究;开展新业务、使用新技术不少于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b.制剂与药检:组织医院制剂的生产和检验,对改进制剂生产关键环节及提高制剂生产质量进行评价;考察医院制剂的临床疗效,了解临床对制剂需求情况;积极参与新制剂的研究与开发;主持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参与新制剂研究开发项目或主持制定制剂质量标准不少于1项。

2、带教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医院药学相关的新技术、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2次;能完成医院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具有参与本专业涉及的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任务;担任主管药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第十一条主任药师(一)专业理论知识1、基本理论知识在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化、药事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

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1)调剂及药事管理:掌握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知识;对医院开展合理用药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的研究;熟悉各种医院药事活动的组织管理。

(2)制剂与药检:掌握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物分析、分析化学知识;对医院制剂与药检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研究;熟练掌握分析仪器等有关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2、相关理论知识掌握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常见病的基本理论知识。

熟悉相关学科的新进展。

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1)调剂及药事管理:熟悉医学统计学、药物经济学知识;深入了解并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医院药事法规。

(2)制剂与药检:熟悉制剂生产质量评价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及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有关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3、学识水平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跟踪世界先进水平;对医院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和专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本专业实践和研究中。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1、医院药学工作(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担任副主任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35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主持开展有符合本专业发展方向的新技术、新业务或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不少于1项,取得明显成绩,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具有协助科室领导全面负责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对下级药师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a.调剂及药事管理:全面掌握药剂科日常工作程序与要求,具有较强的药物评价能力。

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b.制剂与药检:全面掌握制剂生产各环节的关键问题;具有建立和维护医院制剂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的经验。

能组织、指导下级药师解决制剂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组织、指导下级药师开展日常工作,圆满完成单位交给的日常技术工作,能制定本专业中长期工作规划,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1/2。

并符合相应专业工作岗位条件:a.调剂及药事管理: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有培养下级药师发2.相关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医、护、患沟通的能力和较好的文字水平。

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3、学识水平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1、临床药学工作(1)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担任主管药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a.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积极参与并建议临床科室有效、合理用药。

b.具有协助上级药师进行科室业务技术管理的能力,参与组织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

(3)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a.参与制定组织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及时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对治疗药物监测结果作出科学报告,并依此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

b.每年为临床服务时间不少于本专业工作时间的2/3;每年参与临床治疗工作,为医、患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指导医、患合理用药,进行药物干预等工作记录,不少于400例次。

.c.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不少于1项,并取得良好效果。

2.带教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药师及临床医师开展与临床药学相关的用药新进展、新知识专题讲座或授课不少于5次;能完成医院安排的相关教学任务;有带教下级药师不少于2名或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名的经历。

3、科研能根据本专业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具有参与本专业涉及的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或技术研究任务;担任主管药师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第十三条主任药师(一)专业理论知识1、基本理论知识在全面掌握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药物经济学、医学统计学、药物治疗学、临床药理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免疫学、中毒与解救的理论知识基础上,对临床药学专业的某个方面有深入研究。

熟悉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掌握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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