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市政2009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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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陕西定额说明

2009陕西定额说明

总说明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

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 %1 室外钢管〔丝接、焊接〕 1.5 6 室内燃气用钢管〔丝接〕 1.02 室内钢管〔丝接〕 2.0 7 室外排水铸铁管 1.03 室内钢管〔焊接〕 2.0 8 室内排水铸铁管 1.04 室内塑料管 2.0 9 普通水嘴 1.05 铸铁散热器 1.0 10 丝扣阀门 1.0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确实定: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联合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十四、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标准有: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42-2002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J13-86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J15-884.《城镇燃气设计标准》GB50028-93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JJ33-89十五、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

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现场堆放损耗。

陕西地区建筑项目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其补充定额

陕西地区建筑项目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其补充定额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

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

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

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

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

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

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

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7.回填素土(灰土)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

8.支挡土板子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子目不作调整。

9.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10.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积占用的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WORD格式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

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3、二次搬运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五)税金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一)建筑工程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

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3、二次搬运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五)税金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一)建筑工程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

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保险(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残疾人就业保险(6)女工生育保险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二)企业管理费(三)利润(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内容包括: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3)临时设施费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3、二次搬运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五)税金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

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一)建筑工程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安装工程(四)市政工程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暖、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 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 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 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陕西省2004消耗量及2009价目表定额说明(市政册)

陕西省2004消耗量及2009价目表定额说明(市政册)

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钢管取定规格为Φ48×3.5mm,长4m,每米3.84kg,满堂式钢管支架每立米空间体积重量为50kg。

清单说明中关于沟槽土方、土方平衡的问题需说明:
2、本工程量清单中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和回填的底宽的计算规定(组价时应考虑工作面及放坡等因素):
(1)混凝土基础沟槽底宽按设计垫层宽度;
(2)砂基础沟槽底宽按设计垫层宽度;
(3)复合沟槽底宽按两条管道基础设计垫层的最外缘宽度(深度加权平均);
(4)局部填方段的管沟,先按规范要求回填至设计管顶0.5米,再进行沟槽开挖施工;
3、检查井土方计入管道沟槽土方;
4、余方弃置的工程量是将道路、雨污水工程所有土方平衡后所计算出的数量,以自然方计算。

关于管道清单及定额:
主管道要扣除井占长度(见2004消耗量定额第9页附表2)
管道砼换商品砼(商品混凝土出厂价中扣除搅拌机费用),含量需按图集调整
砼管道铺设需计管枕预制、运距、安装。

陕西省市政工程(2009)消耗量定额

陕西省市政工程(2009)消耗量定额

(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目录总说明 (2)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第二章道路工程 (18)第三章桥涵护岸工 (21)第四章隧道工程 (26)第五章管网工程 (33)第六章地铁工程待后出版 (38)第七章钢筋工程 (38)第八章拆除工程 (39)第九章路灯工程 (39)第十章措施项目 (42)总说明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1.土石方工程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3.桥涵护岸工程4.隧道工程5.管网工程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7.钢筋工程8.拆除工程9.路灯工程10.措施项目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009陕西定额说明

2009陕西定额说明

总说明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

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陕西省消耗量定额补充说明(2009版)

陕西省消耗量定额补充说明(2009版)

本次共修改消耗量定额子目13个(主要是第一章、第二章);勘误部分155处(涉及定额十一章内容);修改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主要有两处新增12用词进行了修改);建筑装饰部分共补充159个子目(主要是桩基础、商品砼、钢筋机械连接、成品木门、人防门、外墙外保温、幕墙、防水腻子乳胶漆等);增加了部分定额调整和应用规定(如熟石灰、预拌砂浆、清水模板等);重新确定或编制了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

一、关于材料单价问题:(一)材料单价在工程计价中的情况:一般会出现有三种材料单价:1)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价目表》中采用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4月份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格。

2)招标投标时采用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指按招标投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价格。

3)工程施工时的材料单价是指施工时建设双方按当时的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取定的价格。

同一个品种材料由于处于不同时间,可能产生不同的单价。

(二)材料采购的渠道:1.是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供应给施工单位(承包人);2.是由施工单位(承包人) 自己采购供应;3.是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认价,由施工单位(承包人)进行采购。

(三)材料保管费在计价中的位置:1.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对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中不应包括材料保管费,其材料保管费列入清单计价中总包服务费。

2.由施工单位(承包人) 自己采购、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认价的材料都要包括采购和保管费,尤其是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按2.2%计算。

其中采购费为1%,保管费为1.2% (四)材料单价中不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放在措施费用中,详见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与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材料价组成有区别二、关于修改和补充定额的情况这次共修改13个消耗量定额子目,勘误了155处;建筑装饰部分共补充159个子目。

陕西2009年定额说明

陕西2009年定额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

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1.单件质量大于100kg的管道支架、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程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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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总说明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1.土石方工程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3.桥涵护岸工程4.隧道工程5.管网工程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7.钢筋工程8.拆除工程9.路灯工程10.措施项目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十、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回库维修费用。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机械幅度差内容,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

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具,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下。

十二、本定额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综合为其他材料费,分别以该项之材料费之和(含主材)百分率计算。

十三、本定额中未包括排除地下水,如发生施工降水,按措施费用有关项目及规定计算。

工作面排水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四、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吊装的损耗,在编制预算或标底时,按施工图的构件工程量分别按下表规计算方法: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设计工程量×(1+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打桩损耗率)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工程量×(1+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十五、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

如现场无水、电时,其用水、用电费用按实结算,并扣除本定额内的水电费用。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厂费和安装、拆卸费,路基及轨道铺拆费等。

若发生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需要量为准,计算一次进出场费。

十七、本定额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

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八、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的地区。

十九、拆除的钢筋混凝土、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弃运时,执行石渣运输项目,一环以外按7km考虑。

淤泥弃运按土方运输乘以1.7系数。

二灰砾石运输以“t”计,执行土方运输子目乘以0.588系数。

二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设计强度等级进行换算。

实际施工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用量不同时不予换算。

设计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在P6以上者),可按原混凝土强度等级增加C5计算。

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二十一、凡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出厂价中,每立方米扣减人工费10.34元,扣除搅拌机费用。

二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陕西省2009市政工程价目表一、土石方工程1.人工土方施工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或不适宜于机械施工的工程,如背街小巷、雨水过街管,埋深不足1米的管道,有地下横穿管线的地方等。

2.沟槽土方一侧出土乘以1.13系数,指人工挖土(不包括机械土方和随挖随运的土方)。

3.沟槽支撑凡设置井字撑时,按疏撑定额乘以0.61系数。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密撑。

(1)沟槽深度超过4米。

(2)距离建筑物边线不足5米。

(3)有地下水。

(4)裸露时间较长。

(5)设置支撑时,工作面每侧增加10厘米。

5.机械挖土以6米为界。

挖土深度超过6米时,每增深1米,按上步定额乘以1.10系数。

6.土方回填分为夯实方和松填方两种,松填方为绿化带填土或不适宜于夯实的土方。

7.弃运土方是指腐殖土、淤泥、流沙、堆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挖土减去可利用土方的剩余土方。

管道弃运土方系指管道所占体积、基础垫层所占体积及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弃运土方的距离计算;编制最高限价时,(西安)市区(二环以内)运距可按10公里计算,二环以外运距可按7公里计算,弃土场费另计,各市县弃运土方运距自行考虑。

沥青路面、普通砼路面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41立方米;含骨料多合土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21米;石砌构筑物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6立方米;淤泥乘1.7系数;砖砌构筑物乘1.2系数;灰土和煤渣垫层废料弃运时不增加系数。

8.沟槽土方计算宽度参照下表(未计算工作面)。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计算运土或转运土方。

(1)人工挖沟槽土方堆土高度超过1.5米可计算人工运土。

(2)挖一般土方深度以1.5米为界,超过1.5米时每米按水平运距7米计算,高度按总高度计算。

(3)取土距离为5米,超过5米可计算转运土方,转运方式可使用装载机运土、翻斗车运土、汽车运土。

汽车运土不足一公里时,按一公里计。

(4)自卸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自卸车台班乘以1.1系数,拉铲挖掘机装车,汽车台班乘以1.2系数。

11.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计算。

松次坚石超挖量为20厘米普特坚石为 15厘米(指周边)。

12.人工凿沟槽石方乘以系数1.4,基坑石方乘以系数1.8。

13.定额内土方含量为虚方量,回填土方计算审价时,应按下表进行折算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1×1.49×1.1=1.64m3虚方单价为13.86元/ m3(2)松填土为1.20虚方14.检查井土方(顶管工作坑除外)应计入沟槽土方,不能计入基坑土方15.凡底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基坑,(如泵站、直线和环形地下通道底宽大于7米时,不能按沟槽土方计算土方量和支撑面积,应选用4-395~4-402子目,支撑应选用4-403~4-406子目。

人工挖土厚度≤30cm时,定额乘以1.18系数。

二、关于降低地下水降低地下水,本消耗量定额共分为四种方式,即: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大口径滤管井降水。

1.井点降水设备规定。

轻型井点:井点间距离为1.2米,以50根井管,相应总管60米及排水设备。

喷射井点:井点管间距为2.5米,以30根井管,相应总管75米及排水设备。

大口径井点:井点间距为10米,10根井管,相应总管100米及排水设备。

2.井点布置。

开槽埋管除特殊情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双排布置外,其余均按单排布置,工程量按管道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顶管基坑按外侧增加一米作环状布置。

泵站沉井(顶管沉井坑):按沉井外壁直径加4米作环状布置。

3.井点使用周期。

单位:套/天PH管按上表乘以0.8系数:UPVC管和FRRP管按上表乘以0.6系数。

泵站沉井:沉井内径≤15米时为50套/天;当内径>15米时为55套/天计算,套数按实际长度计算(矩形沉井按等圆面积计算,顶管基坑按30套/天计算)。

4.采用大口滤管井降低地下水时,按消耗量定额执行,井深不足15米时按15米计算,井深大于15米时,除执行15米井深定额外,另增加每增深1米计算,分别按施工方法,管径大小套用定额,使用PH管、UPVC管和FRRP管时按上述规定系数调整抽水费用。

5.采用大口径滤管井降低地下水时,规定的抽水费用为≥30m,或≤40m的间距,若因水位过高在上述范围内需要加井时,打井费用可以计算,但不能计算抽水费用。

三、道路工程1.关于地基加固:陕西地区是湿陷性黄土地区,天然空隙比较大,抗剪能力差,压缩系数高,渗透系数小,在荷载的作用下,地基承载能力低,地基沉降变形大,不均匀系数也大,而且沉降稳定历时比较长。

加之雨水季节集中,工期紧迫。

湿软地基处理特别重要,设计部门事先没有特定设计时,一般情况下湿软地基处理费用按每平方米2.2元计算(人机各半),地裂带处理和有设计特殊情况处理者除外。

石灰土处理地基的签证处理含灰量不能大于10%。

2.石灰土路基采用厂拌机铺是城市道路施工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由于没有固定地点,不好统一定价。

因此,凡招标工程要求厂拌机铺时,除套用稳定拌合机拌合灰土外,按实际运距套用有自卸车运土定额。

每立方灰土(压实方)按1方计算。

3.厂化透层油,结合油、沥青砼等工厂化生产的半成品,按定额规定消耗量套用有关定额作为子目进入项目费。

因为沥青搅拌厂为非独立生产单位,不能计算工厂经费,是作为市政工程附属企业加工沥青制品的,产品价格为西安市沥青拌合料成品价。

市政工程用料,不能随意加价。

目前由于沥青、柴油涨价所造成的成本上涨,投标时可计入风险费。

4.道路工程施工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时执行西安市市政工程维修定额。

5.路口斜交转角面积:换算系数:体积比重量比1:9 灰土 含灰量5℅1:6 灰土 含灰量10℅ 1:4灰土 含灰量12℅ 3:7灰土 含灰量17℅7. 交通工程中2-237~2-419的子目未含材料费。

四、桥涵护岸工程 1.适用范围。

(1)单跨100米以内的城市互通立交和高架桥,不受长度限制。

(2)人行天桥。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

(4)护岸工程。

(5)单跨5米以内各种拱涵,板涵工程。

(6) 本价目表打桩工程不包括桩的材料费。

2.本册定额提升高度为8米,若超过8米时,应考虑超高因素。

现浇砼按提升高度不同,将全桥划分为若干段,超高段顶面以上承台砼,模板钢筋工程量也同时调整(悬浇箱梁除外)。

陆上安装梁按下表进行调整。

厂预制按构件到位的成品价格计算(包括供应价,场外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等)。

现场预制构件的距离不应超过1公里。

4.定额均不包括地基加固,钻孔灌柱桩如在硬化地面施工时,陆上工作平台不再计算。

灌柱桩定额未包括装拆钻机,裁除余桩,废泥浆处理,也不包括各类实验费用(如预埋测试管,做超声波探测和地基加固,大、小应变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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