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市政2009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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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应用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应用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陕西2009年定额说明.

陕西2009年定额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

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陕西2009定额取费和清单计价取费表excel版(含费率)

陕西2009定额取费和清单计价取费表excel版(含费率)

3、其他项目费 含税工程 造价(市 政工程)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工日 总承包服务费 养老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3.55%) 失业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15%) 社会保障费(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 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4.3%) 医疗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45%) 工伤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7%) 残疾人就业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4%) 女工生育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4%) 住房公积金(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 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 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7%)
直接工程费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企业管理费(其中土建人工费+机械费的11.6%, 安装人工费的20.67%) 利润(其中土建人工费+机械费的11.45%,安装 人工费的22.85%)

陕西省09计价规则

陕西省09计价规则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09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1 总则

1.0.1 为规范本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依法可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上述造价文件必须由造价工程师或中级造价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则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B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C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D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E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陕西地区建筑项目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其补充定额

陕西地区建筑项目工程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其补充定额

陕西省2009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本章分人工土方、人工石方、机械土方、机械石方、强夯五节。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人工土方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土壤类别的权重,使用时不得进行调整换算。石方施工,应按表中岩石的等级分类选用相应的子目。

2.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挖湿土且需排水者,每100 m3湿土增加Ф50潜水泵5台班。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探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人工挖土方、挖沟槽、挖地坑、挖桩孔子目综合了施工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使用时发生100m以上土方倒运可套用相应土方运输子目,100m以内则不得调整换算。

4.人工挖土方系指坑底面积大于20m2的地坑或沟槽底宽大于3m的坑、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沟槽系指沟槽底宽小于3m且沟槽长度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槽(沟)土方开挖。人工挖地坑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土方开挖。挖枯井、灰土井子目为井(孔)径在1.5m以内且长细比大于2.5的井(孔)(或上口面积在2.25m2以内,井、孔深为井、孔口最大对角线2.5倍以上的非圆形井、孔)开挖。挖淤泥限在对工具有粘附力时使用。平整场地指现场高差±30cm 以内的土方挖、填、找平。山坡切土为高于现场自然地坪30cm以上,放置时间1.5年以上的堆积土的挖方。

5.在挖好的基槽、基坑、土方大开挖工作面内作灰土回填夯实工序时,不能使用原土夯实子目。

6.人工挖桩孔子目适应于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的工程项目。

陕西省2004消耗量及2009价目表定额说明(市政册)

陕西省2004消耗量及2009价目表定额说明(市政册)

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钢管取定规格为Φ48×3.5mm,长4m,每米3.84kg,满堂式钢管支架每立米空间体积重量为50kg。

清单说明中关于沟槽土方、土方平衡的问题需说明:

2、本工程量清单中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和回填的底宽的计算规定(组价时应考虑工作面及放坡等因素):

(1)混凝土基础沟槽底宽按设计垫层宽度;

(2)砂基础沟槽底宽按设计垫层宽度;

(3)复合沟槽底宽按两条管道基础设计垫层的最外缘宽度(深度加权平均);

(4)局部填方段的管沟,先按规范要求回填至设计管顶0.5米,再进行沟槽开挖施工;

3、检查井土方计入管道沟槽土方;

4、余方弃置的工程量是将道路、雨污水工程所有土方平衡后所计算出的数量,以自然方计算。

关于管道清单及定额:

主管道要扣除井占长度(见2004消耗量定额第9页附表2)

管道砼换商品砼(商品混凝土出厂价中扣除搅拌机费用),含量需按图集调整

砼管道铺设需计管枕预制、运距、安装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陕西省消耗量定额补充说明(2009版)

陕西省消耗量定额补充说明(2009版)

本次共修改消耗量定额子目13个(主要是第一章、第二章);勘误部分155处(涉及定额十一章内容);修改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主要有两处新增12用词进行了修改);建筑装饰部分共补充159个子目(主要是桩基础、商品砼、钢筋机械连接、成品木门、人防门、外墙外保温、幕墙、防水腻子乳胶漆等);增加了部分定额调整和应用规定(如熟石灰、预拌砂浆、清水模板等);重新确定或编制了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

一、关于材料单价问题:

(一)材料单价在工程计价中的情况:

一般会出现有三种材料单价:

1)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价目表》中采用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4月份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格。2)招标投标时采用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指按招标投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价格。

3)工程施工时的材料单价是指施工时建设双方按当时的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取定的价格。

同一个品种材料由于处于不同时间,可能产生不同的单价。

(二)材料采购的渠道:

1.是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供应给施工单位(承包人);

2.是由施工单位(承包人) 自己采购供应;

3.是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认价,由施工单位(承包人)进行采购。(三)材料保管费在计价中的位置:

1.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对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中不应包括材料保管费,其材料保管费列入清单计价中总包服务费。

2.由施工单位(承包人) 自己采购、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认价的材料都要包括采购和保管费,尤其是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按2.2%计算。其中采购费为1%,保管费为1.2% (四)材料单价中不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放在措施费用中,详见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与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材料价组成有区别

陕西省市政工程(2009)消耗量定额

陕西省市政工程(2009)消耗量定额

(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目录

总说明 (2)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道路工程 (18)

第三章桥涵护岸工 (21)

第四章隧道工程 (26)

第五章管网工程 (33)

第六章地铁工程待后出版 (38)

第七章钢筋工程 (38)

第八章拆除工程 (39)

第九章路灯工程 (39)

第十章措施项目 (42)

总说明

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

1.土石方工程

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3.桥涵护岸工程

4.隧道工程

5.管网工程

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

7.钢筋工程

8.拆除工程

9.路灯工程

10.措施项目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陕西09安装定额各册定额说明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输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设备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09)

说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在2004年颁布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使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土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混凝土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种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粉)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陕西09定额九册讲解

陕西09定额九册讲解

第九册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陕西2009定额取费和清单计价取费表excel版(含费率)

陕西2009定额取费和清单计价取费表excel版(含费率)

3、其他项目费 含税工程 造价(市 政工程)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 暂列金额 暂估价 计工日 总承包服务费 养老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3.55%) 失业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15%) 社会保障费(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 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4.3%) 医疗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45%) 工伤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7%) 残疾人就业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4%) 女工生育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4%) 住房公积金(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计+差价+其 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3%)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定额工程费+措施费合 计+差价+其他+安全文明施工和的0.07%)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2、措施项目费
通பைடு நூலகம்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和的3%)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措施费(其中土建人工费+机械费的2.61%,安装人工费的5.31%) 二次搬运费(其中土建人工费+机械费的1.83%,安装人工费的3.71%)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土建人工费+机械费的1.09%,安装人工费3.1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 施工影响场地周边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安全的临时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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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总说明

一、《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2001年《全国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陕西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使用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编制的,关于市政工程有关说明如下: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可作为编制市政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时直接费组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包括:

1.土石方工程

2.道路工程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3.桥涵护岸工程

4.隧道工程

5.管网工程

6.地铁工程(待后出版)

7.钢筋工程

8.拆除工程

9.路灯工程

10.措施项目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劳动组合,目前施工企业机械装备程度编制的,反映了陕西省市政工程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八、本定额隧道盾构掘进及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小时工作制,其他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九、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十、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回库维修费用。

十一、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机械幅度差内容,定额中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具,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下。

十二、本定额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综合为其他材料费,分别以该项之材料费之和(含主材)百分率计算。

十三、本定额中未包括排除地下水,如发生施工降水,按措施费用有关项目及规定计算。工作面排水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四、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吊装的损耗,在编制预算或标底时,按施工图的构件工程量分别按下表规

计算方法:

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设计工程量×(1+制作废品率+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打桩损耗率)

预算运输工程量=图纸计算工程量×(1+运输及堆放损耗率+安装或打桩损耗率)

十五、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其用水、用电费用按实结算,并扣除本定额内的水电费用。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厂费和安装、拆卸费,路基及轨道铺拆费等。若发生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需要量为准,计算一次进出场费。

十七、本定额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八、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的地区。

十九、拆除的钢筋混凝土、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弃运时,执行石渣运输项目,一环以外按7km考虑。淤泥弃运按土方运输乘以1.7系数。二灰砾石运输以“t”计,执行土方运输子目乘以0.588系数。

二十、本定额的混凝土及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设计强度等级进行换算。实际施工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与定额配合比用量不同时不予换算。设计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在P6以上

者),可按原混凝土强度等级增加C5计算。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二十一、凡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出厂价中,每立方米扣减人工费10.34元,扣除搅拌机费用。

二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陕西省2009市政工程价目表

一、土石方工程

1.人工土方施工系指工程量小、运距近或不适宜于机械施工的工程,如背街小巷、雨水过街管,埋深不足1米的管道,有地下横穿管线的地方等。

2.沟槽土方一侧出土乘以1.13系数,指人工挖土(不包括机械土方和随挖随运的土方)。

3.沟槽支撑凡设置井字撑时,按疏撑定额乘以0.61系数。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密撑。

(1)沟槽深度超过4米。

(2)距离建筑物边线不足5米。

(3)有地下水。

(4)裸露时间较长。

(5)设置支撑时,工作面每侧增加10厘米。

5.机械挖土以6米为界。挖土深度超过6米时,每增深1米,按上步定额乘以1.10系数。

6.土方回填分为夯实方和松填方两种,松填方为绿化带填土或不适宜于夯实的土方。

7.弃运土方是指腐殖土、淤泥、流沙、堆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挖土减去可利用土方的剩余土方。

管道弃运土方系指管道所占体积、基础垫层所占体积及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弃运土方的距离计算;编制最高限价时,(西安)市区(二环以内)运距可按10公里计算,二环以外运距可按7公里计算,弃土场费另计,各市县弃运土方运距自行考虑。沥青路面、普通砼路面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41立方米;含骨料多合土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21米;石砌构筑物每立方米折合土方1.6立方米;淤泥乘1.7系数;砖砌构筑物乘1.2系数;灰土和煤渣垫层废料弃运时不增加系数。

8.沟槽土方计算宽度参照下表(未计算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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