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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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名词解释卫生法学

医师名词解释卫生法学

医师名词解释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结合法学、医学和公共卫生学的
知识,研究卫生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它主要关注卫生领域中的法律
规范、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以及卫生政策和卫生法律实施的效果
和影响。

卫生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卫生法律体系,研究卫生法律的体系结构、法律原则、法律
规范和法律制度等,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地方性的卫生法律
制度以及国际卫生法等。

2. 卫生法律责任,研究卫生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包括医疗事故责任、卫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赔偿等。

3. 卫生法律保护,研究卫生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包括个人隐
私保护、医疗信息安全、医患关系法律规定等。

4. 卫生政策与法律实施,研究卫生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以
及卫生法律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包括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法律管理、
卫生法律对社会健康的影响等。

卫生法学的研究对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为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法律依据,规范卫生
领域的行为,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卫生法学也为卫生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员和公众提供了相关
的法律知识和指导,增强了卫生行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概述权力(Power)——〉权利(Right)法制(legal system)——〉法治(The Rule of Law)一、卫生法学的概念与研究对象(一)卫生法学的概念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交融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

从医学角度看。

它属于理论医学范畴。

而从法学角度看,它是法律科学中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学科。

(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

二、卫生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一)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照顾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公平原则强者-个人普通人-社会弱者-国家预防为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三、卫生法的法律体系四、卫生法的渊源医疗行为与医疗法律关系1医疗行为1.1狭义的医疗行为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凡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体疾病、伤害残缺或保健为直接目的所为之诊察、诊断及治疗或基于诊察、诊断结果,以治疗为目的所为之处方或用药等行为之一部或全部之总称,为医疗行为。

”狭义的医疗行为: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1.2广义的医疗行为范围(1)疾病的诊断和治疗(2)帮助或避免生育行为(3)医疗美容行为(4)戒除病态依赖行为(5)矫正畸形行为(6)改善(改变)身体外观行为(7)恢复或增进人体功能的行为1.3广义医疗行为的分类(1)以医疗行为目的为标准,医疗行为可分为治疗性医疗行为、非治疗性医疗行为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许多医疗领域的发展范围,已大大超越以诊疗为目的。

卫生法学整理

卫生法学整理

卫生法学整理第一章卫生法学概述1、卫生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以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章卫生法律关系1、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由卫生法律事实引起的,依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卫生权利义务关系.3、卫生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一是卫生法律规范,一是卫生法律事实.卫生法律规范是卫生主体权利义务的一般模式卫生法律事实是指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卫生法律事件和卫生法律行为。

卫生法律事件是指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

卫生法律行为是卫生主体所实施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是主要的卫生法律事实。

4、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指参与卫生活动享有卫生权利,承担卫生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1。

国家机关;2.企业、事业单位;3。

社会团体;4。

公民和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客体:指卫生法律关系中卫生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将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

主要的形态: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

内容: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卫生活动时所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

第三章卫生法制定与实施1、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原则(1)概念:是指有卫生立法权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卫生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

2、卫生法实施的概念:是使卫生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

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守法3、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是指卫生法律主体基于卫生法律事实所引起的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承担的法律后果。

4、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的概念(1)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规范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具有惩戒或制裁性的法律后果,包括卫生行政处分和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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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学性 在卫生法律规范中,相当大的部分内容是由工 作方法、技术程序、操作规范、卫生标准等构成的;
4、综合性 在内容上,它需要从卫生的各个领域、各个方 面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卫生组织管理活动中,概括 和抽象出对医药卫生事业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制 管理思想、原理和方法; 在方法上,它需要综合运用现代化科学、自然 科学和技术科学的成果,阐述卫生法学的基本理论, 发挥正确的理论导向作用,从而用法律手段促进卫 生事业的发展,保护人体健康。
卫生法学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杨跃进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卫生法学(Science of health law)是研究卫
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
交融,并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 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从医学角度看,卫生法学属Βιβλιοθήκη 理论医学的范(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生 命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工具,每一个独立的法 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都要解决特定的社会 矛盾,从而使它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 宪法调整国家基本的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 刑法调整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及其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 产关系;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地经济关系。
畴;
从法学的角度看,卫生法学则是法律科学中
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 在研究卫生法学的时候,首先应该了解“卫 生”和“法律”的含义。
(一)卫生的含义

2024版卫生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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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制度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 行了全面规范,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 人员的执业资格、医疗技术和服务质 量等方面。
促进医学科学研究和发展
卫生法律制度鼓励和支持医学科学研 究和发展,推动医学技术的创新和进 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03
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
01
构成
卫生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02
特点
卫生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强制性等特 点。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卫生 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 员、公民等。
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 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生命健康、行为、物 等。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
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包括卫生管理权、卫生 服务权、健康权等。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保障公民健康权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公民的健 康权,即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医疗卫 生服务、健康环境和健康生活方式等 权利。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卫生法律制度强调公共卫生管理的重 要性,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公共卫 生法规和政策,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慢性病等公共卫生问题。
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卫生法学PPT课件
目录
• 卫生法学概述 • 卫生法律制度 • 卫生法律关系 • 卫生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 医疗卫生法律制度 •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 公共卫生法律制度 •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01
卫生法学概述
卫生法学的定义与发展
卫生法学的定义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 法学与医学、卫生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而 形成的交叉学科。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绪论1、法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2、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现律的一个新的部门法学,是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等自然科学和法学相结合,并随着传统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而产生的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

3、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学以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主要内容: ①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②卫生法的特征、渊源、调整对象③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④各种卫生法律关系⑤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⑥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⑦卫生争议的解决⑧国际卫生立法理论和实践⑨如何解决卫生改革和医学发展中带来的新问题第一章卫生法概论1、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卫生法的调整对象:①卫生组织关系②卫生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3、卫生法的特征:①需要多种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②同自然科学尤其是与医学的发展紧密联系③具有国家监督管理属性④具有社会共同性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①保护公民健康的原则②预防为主的原则③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④国家卫生监督原则第二章(一)卫生立法1、卫生立法:是指具有卫生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及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所进行的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专门活动。

2、卫生立法作为国家立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特征①卫生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进行的活动②卫生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③卫生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④卫生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⑤卫生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活动。

3、卫生立法的依据①宪法是卫生立法的法律依据②中国当今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卫生立法的现实依据③卫生方针政策是卫生立法的政策依据4、卫生立法体制:卫生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运行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制度。

第二章(二)卫生行政执法1、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的活动。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绪论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和总和。

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社会学科。

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

思考题:卫生法学是法律学科,它研究卫生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学科,是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的法律边缘学科。

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有哪些?卫生法学要研究卫生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各种卫生法的现象与规律、研究与卫生法相关的社会问题。

2.学习卫生法学有哪些重要意义?1、依法发展我国卫生事业的需要2、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需要3、规范卫生活动的需要4、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需要。

卫生法概述卫生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之一,广义的卫生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和立法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医药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侠义的卫生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医药卫生活动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就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卫生法律规范。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医药卫生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和因保护公民健康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1.调整卫生行政管理关系;2.调整卫生服务关系;3.调整因保护公民健康权益而形成的其他社会关系。

卫生法的特征:卫生法以保护公民健康为直接目的;卫生法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卫生法主要为行政法律规范;卫生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亦即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标的。

卫生法制定的权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有权修改宪法中关于公民健康权和卫生管理基本制度;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卫生法律。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一、名解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以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属于社会科学。

卫生法: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在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卫生法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各种卫生法律;广义的卫生法,不仅包括上述各种卫生法律,而且还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效力低于卫生法律而在其他所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卫生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各种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

它是卫生立法的基础、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患者权利的自主原则:是指患者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生活目标和理想,有权对自己在生命健康权作出合乎理性的选择。

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卫生法的溯及力:也称卫生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法颁布实施后对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该卫生法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卫生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的制定又称卫生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卫生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活动中的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

卫生法的实施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守法和卫生法制监督四个方面。

卫生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行使国家权力,将卫生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专门活动,是卫生执法的具体体现。

卫生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所实施的违反卫生法律规范、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卫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卫生法规重点

卫生法规重点

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1、卫生法学: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分支科。

2、卫生法: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综合(选择、大题)1、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

∙卫生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卫生法的含义、本质、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地位、特征、作用以及卫生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及其制定。

∙卫生法的实施监督。

∙卫生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

∙外国卫生法学理论、卫生立法和司法实践。

∙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解决医学科学发展实践中的新问题。

2、卫生法的特征∙一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调整内容的广泛性∙调整手段的多样性∙较强的科技性∙社会共同性3、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国家卫生监督原则4、卫生法律关系概述卫生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根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例住院—医患关系;吊销执照—行政处罚5、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 1、国家机关:卫生厅/局 SDA CDC2、企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医学会红十字会4、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它是卫生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卫生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因素。

客体: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包括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2、卫生行为:作为:首诊负责制不作为行政行为民事行为3、物:药品医疗器械6、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产生: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吊销执照—行政处罚: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变更: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一定的变化,就是法律关系的变更。

卫生法学 学科门类

卫生法学 学科门类

卫生法学学科门类
卫生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是卫生学、医学与法学的交叉和融合。

它以健康权为核心,以其基本权能为逻辑,是整个卫生法学的核心所在。

它既包括大健康学,也包括医事法律。

它涉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专业学科与领域。

在学科门类划分上,卫生法学属于法学学科门类下的卫生法学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医学、法学和卫生管理等方面知识的高级人才。

在该专业毕业后,您可以继续深造卫生管理或相关领域的学习,但需要注意的是,卫生管理并非该专业的核心课程,因此需要进行相关的转专业或者进修学习。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重点卫生法学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而言之,卫生法是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

从医学角度看,卫生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法学角度看,卫生法学则是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科学。

三、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卫生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一)卫生组织关系、(二)卫生管理关系、(三)卫生服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监督、医药卫生管理和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纵横交错,是指其中既有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领导和从属关系,又有各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纵向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在实施卫生管理监督过程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而这种关系又有社会管理和单位内的内部管理之分。

横向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医药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在医药卫生服务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完全平等,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又承担一定的义务。

卫生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这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领导、管理、组织卫生工作等职权。

它们在国家卫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们同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一种命令与服从的管理关系。

国家卫生行政机关通过制定颁布各种卫生政策、法规,采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管理卫生工作。

2、医疗卫生单位是指从国家财政拨款取得经费的医疗卫生组织,包括医院、医学院校、防疫站、药检所、妇幼保健院(所)等机构。

3、企事业单位指与卫生工作有关的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药研究单位等。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部门: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选择在政府卫生部门工作,参与制定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监管卫生行业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

2. 医疗机构: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医疗法律风险防范等工作,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和法律风险控制能力。

3. 律师事务所: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成为律师,为医疗机构、患者等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处理医疗纠纷、卫生法律事务等。

4. 医药企业: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医药企业从事合规审计、法律风险管理等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降低法律风险。

5. 学术研究机构: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从事卫生法学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培养下一代卫生法学专业人才,推动卫生法学的发展与研究。

6. 咨询公司:卫生法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咨询公司从事卫生法律风险咨询、合规咨询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卫生法律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卫生法学专业就业方向还有许多细分领域,比如生物伦理学、医
疗保险法等,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方向。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卫生法学名词解释

1 .卫生法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安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2 .卫生法律关系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效劳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 .卫生法的根本原则是指用以调整卫生关系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它是卫生立法的根底,卫生司法的依据,卫生活动的准则。

4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卫生权利和承当卫生义务的人。

5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卫生权利和卫生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6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安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康的事件。

8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Medical staff)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9 .医学会是由医学科学工作人员,医疗技术人员等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医学社会组织。

医学会是对医疗事故进展鉴定的专门机构。

10.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防止的心理态度。

11.知情同意权是指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防治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

12.药品管理法是调整药品监视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体安康活动中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13.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给、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依据。

14. GMP是英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的译文简称。

卫生法学+简答题

卫生法学+简答题

1、如何理解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和保护人体健康活动形成的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①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卫生社会关系:卫生社会关系包括卫生组织关系、卫生行政关系、卫生民事关系、卫生发展关系等。

②卫生法是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的卫生法是由一系列调整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包括:卫生法律、卫生法规、卫生规章等。

2、简述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组织活动方面的法律关系、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卫生服务活动方面的法律关系、国际卫生发展方面的法律关系。

3、简述卫生法的主要特征?卫生法律关系除了具备一般法律关系的特征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以保护公民的健康权为宗旨、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内容广泛,需要采用多种调整手段、溶进大量技术规范、有一定的国际性。

4、简述卫生法学的主要研究方向?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责范围及权利义务;②各类卫生工作者的资格认定、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③医用物资(卫生生产资料)的卫生标准及准入管理规范;④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标准及管理规范;⑤各类卫生专业技术活动规范;⑥现行卫生法律规范的修订和完善;⑦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与国际接轨,与其它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医学发展相适应。

5、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患者权利自主原则。

6、为控制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时采取哪些紧急措施?限制或者停止集会、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员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与原则?方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8、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分为哪几类?每类举出 2 个病种。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

卫生法学1、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2、法律:是由社会经济物质条件决定,反映人民意志,经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卫生法: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卫生法学发展: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我国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

5、卫生法的调整对象的概念:是指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权益并规范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即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6、卫生法的调整对象:①卫生组织关系②卫生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生关系7、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创制方式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8、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9、卫生法律关系的特征:①基于保护人的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②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③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④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特殊性10、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1、卫生立法:是指具有卫生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及程序,运用一定的技术,所进行的制定、认可、修改、废止卫生法律的专门活动。

12、立法程序:①提出法律案②审议法律案③通过法律案④公布法律13、卫生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卫生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权的运行及其立法机构设置的法律制度。

14、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一)卫生法的时间效力:①卫生法的生效:法律法规颁布之日或其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②卫生法的失效:新法规废除旧法规③卫生法的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二)卫生法的空间效力:①在全国范围内生效②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三)卫生法的对象效力:①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该空间范围内居住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②具有特定职能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适用③由法律、法规、规章明文做出特别规定15、卫生违法: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一切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

卫生法学-2024鲜版

卫生法学-2024鲜版
医疗保障制度
卫生法规定了医疗保障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救 助、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以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9
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宪法渊源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来源于宪法中关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条款,如生命权、健 康权等。
法律渊源
卫生法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为核心,辅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政府将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控制事态的发展,包括隔离、检 疫、治疗、预防等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责任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 责任等。同时,政府也将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法律地位
分析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法律属性,明确其合法地位及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关系。
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法律责任
探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出现误诊、漏诊等问题的法律责任归属及赔偿机制。
2024/3/27
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研究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应用中涉及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
会参与等。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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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传染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测和报告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政府、医
疗机构、个人等各方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职责和义务。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 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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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处方中不符合我国《处方管理办法》得就是( )A)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B)患者信息及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C)西药名称一律使用规范得英文名称书写D)字迹清楚,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2、下列情形中,医疗机构可予以取消医师处方权得就是( )A)医师出国探亲得B)医师被处以行政罚款得C)医师开具处方谋取私利得D)医师没有取得高级职称得3、下列就是关于医疗事故得描述,其中正确得就是( )A)医疗事故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B)医疗事故得鉴定应由医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C)医疗事故主体只能就是医生而非其她医务人员D)重大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没有约定或法定义务得情况下,为避免患者得生命健康利益受到损害,自愿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而与患者建立得法律关系就是( )A)合同关系B)无因管理关系C)强制诊疗关系D)不当得利关系5、下列有关国际卫生法得说法中错误得就是( )A)世界卫生组织就是国际卫生法专门得立法机关B)国际卫生法没有专门得强制机关保障其实施C)国际卫生法得调整对象就是主体之间得权利义务关系D)在我国除声明保留得条款外,国际卫生法优于国内卫生法6、下列人群中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得有( )A)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确有医术专长得,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推荐得B)具有高等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得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得C)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得D)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得7、下列关于手术同意书得说法中正确得有( )A)手术同意书就是医、患平等主体之间得民事合同B)手书同意书具有免除医疗机构过失责任得法律效力C)手术同意书就是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得主要手段之一D)手术同意书就是患者与家属行使知情同意权得书面证明8、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医疗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得有( )A)消费者协会B)卫生行政部门C)患者及其家属D)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9、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事先充分告知、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得情形有( )A)使用得药品有毒副作用B)需要患者暴露隐私部位得C)需要对患者实施行为限制得D)需要患者承担痛苦得检查项目10、下列有关我国器官移植得说法中正确得有( )A)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她人捐献人体器官B)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得活体器官用于移植C)已经表示捐献器官得公民,不得撤销其捐献意愿D)活体器官得接受人应就是活体器官捐献人得非亲属人员1、下列关于保健食品管理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保健食品得功能、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B)保健食品对人体有利无害,老少咸宜,无需再强调适宜人群C)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功能,不适用《食品安全法》得相关规定D)保健食品得标签、说明书必须注明针对哪些疾病有治疗功能2、根据《食品安全法》得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得就是( )A)对从国外进口得名牌食品实行免检制度B)食品行业协会可以广告得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C)保健食品应当就是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得得食品D)食品中可添加按照传统既就是食品又就是中药材得食品3、推荐给个人使用得医疗器械,应当标明( )A)无效退款B)最高技术C)保险公司保险D)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下列有关我国药品管理得说法中错误得就是( )A)我国国家药品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B)我国药品包装不需要附有说明书C)我国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D)我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实行特殊管理5、根据血液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得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血液、采供血与检测得原始记录一般保存2年B)定期献血就是我国18—60周岁健康公民得法定义务C)血站就是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得营利性卫生机构D)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6、血站对同一献血者两次采集血液得间隔期为( )A)不少于半个月B)不少于一个月C)不少于三个月D)不少于六个月7、下列有关食品广告得说法中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得有( )A)食品广告得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与治疗功能B)食品行业协会可以广告得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C)食品广告得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得内容D)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得真实性、合法性负责8、为保证食品安全,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C)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度D)食品安全品牌免检制度9、药品广告得内容不得含有( )A)虚假得内容B)药品说明书中得内容C)不科学得表示功效得断言D)与其她药品得功效与安全性进行比较得内容10、血站分为一般血站与特殊血站,一般血站又分为( )A)血液中心B)中心血站C)中心血库D)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11、血液与血液制品管理得基本法律原则有( )A)救死扶伤、保障临床需要得原则B)集中管理、统筹分配血液资源原则C)保障献血者与受血者身体健康得原则D)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可以进行血液采集与供应得原则1、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得就是( )A)药品零售企业可以从事疫苗经营活动B)接种单位应公示第一类疫苗得品种与接种方法C)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可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D)三级甲等医院得医疗卫生人员都可以直接从事疫苗接种2、医疗机构应当将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就近火化,就是在病人( )A)患疟疾死亡时B)患炭疽死亡时C)患猩红热死亡时D)患狂犬病死亡时3、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诊断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得医疗机构承担,诊断可由一名主任医师独自诊断B)诊断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得医疗机构承担,诊断可由一名主任医师独自诊断C)诊断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得医疗机构承担,诊断应由三名以上具有诊断资格得医师集体诊断D)诊断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得医疗机构承担,诊断应由三名以上具有诊断资格得医师集体诊断4、下列职责中应由劳动者所在单位依法履行得就是( )A)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B)负责工伤社会保险得监管C)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D)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与职业健康教育5、根据《精神卫生法》规定,下列关于心理咨询人员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心理咨询人员可以从事精神障碍得诊断、治疗B)心理咨询人员就是从事心理治疗工作得专业化人员C)心理咨询人员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得心理咨询服务D)心理咨询人员就是精神专科医院必须配备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下列关于疫苗接种得说法中正确得有( )A)医疗机构负责人可以决定群体性预防接种得范围B)接种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制定第一类疫苗得需求计划C)接种单位应当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得冷藏设施、设备与保管制度D)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7、为预防传染病,我国实行得相关制度主要有( )A)预防接种制度B)传染病报告制度C)传染病监测与预警制度D)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8、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下列属于甲类传染病得有( )A)鼠疫B)霍乱C)登革热D)传染性非典型肺炎9、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得疾病有( )A)白领职业病B)指定传染病C)有关精神病D)严重遗传性疾病10、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与影响范围等因素,辐射事故可分为( )A)一般辐射事故B)较大辐射事故C)重大辐射事故D)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属于卫生行政法规得就是( )A)国务院通过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B)国家卫计委通过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C)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得《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D)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得《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安全法》2、下列关于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得说法中正确得就是( )A)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只能就是自然人,不能就是法律拟制人B)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权利能力,不要求具备行为能力C)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就是指我国公民,不包括我国境内得外国人D)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得人3、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规定人们权利与义务,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得行为规范就是( )A)伦理B)法律C)政策D)道德4、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执法机关不应以同一法律法规都去处罚。

这就是行政处罚原则中( )A)处罚法定原则得体现B)一事不再罚原则得体现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得体现D)保护相对人权利原则得体现5、卫生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得时间一般为( )A)受理行证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B)受理行证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C)受理行证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D)受理行证复议申请之日起90日内6、下列关于卫生法效力等级得说法中正确得有( )A)卫生法律得效力仅次于宪法B)卫生规章得效力高于卫生法律C)卫生行政法规得效力高于地方性卫生法规D)宪法作为卫生法得渊源之一,具有最高得法律效力7、卫生法律关系得构成要素有( )A)主体B)内容C)客体D)渊源8、下列属于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得有( )A)卫生行政许可B)卫生行政处罚C)卫生行政强制D)卫生行政诉讼9、人民法院受理卫生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实行公开审理,但( )A)涉及国家秘密得除外B)涉及个人隐私得除外C)涉及卫生行政机关形象得除外D)涉及承担较严重法律后果得除外10、刑罚中得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下列属于附加刑得有( )A)罚金B)管制C)有期徒刑D)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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