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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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公司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产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水产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属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行业,主要从事水产养殖、捕捞、加工和销售等业务。

第三条水产公司的宗旨是:科学经营、绿色养殖、质量第一、诚信经营。

第四条水产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养殖、捕捞、加工、销售、餐饮等业务。

第五条水产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具体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条水产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促进产业发展。

第七条水产公司实行公司制管理,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分开,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

第八条水产公司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积极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九条水产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审议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条水产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大股东提名,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水产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保护股东利益。

第十二条水产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层,负责具体业务的决策和执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水产公司设立财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部门,分工明确,协调合作,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水产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水产公司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水产公司实行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七条水产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报送财务报表。

第十八条水产公司建立市场营销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制定营销策略,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为更好的管理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三条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总经理职责权限第六条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其具体职责权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的购买、出售资产、委托理财、银行信贷、经营开支等非关联交易事项。

水产公司的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的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产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经营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的内部管理规范,是公司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司利益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水产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水产公司的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水产公司设立总经理一人,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水产公司设立财务部、市场部、人事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和工作执行。

第八条水产公司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定期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报告。

第九条水产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水产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协助管理层处理企业内部事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负最终责任。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运作、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第十三条市场部门负责市场调研、销售计划的制定、市场推广等工作。

第十四条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原料采购、生产安排等工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制定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实行绩效奖励和绩效考核工资。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经营稳定。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培养和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理。

国联水产管理制度内容

国联水产管理制度内容

国联水产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1. 为保障国联水产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维护国联水产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联水产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3. 企业管理人员应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该企业的企业文化、员工行为,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4. 本制度内容包括企业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内容。

二、企业管理1. 国联水产公司的领导班子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成,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2. 领导班子成员应树立正确的企业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实行科学管理,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3. 领导班子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法定义务,维护企业利益。

4. 领导班子成员应以身作则,做好管理示范,带头参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方案的制订。

5. 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团队建设,带领公司员工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激励员工,提高员工忠诚度和凝聚力。

6. 领导班子成员应注重员工的生活与工作,关心员工的心理需求,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7. 领导班子成员应加强对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考核,确保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业绩和业务水平。

三、人事管理1. 国联水产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科学配置公司人力资源。

2. 人事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岗位设置情况,合理制定公司招聘策略,确保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3. 人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培训管理,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 人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员工的绩效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5. 人事管理部门应加强员工的劳动保险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国联水产:董事会议事规则(XXXX年7月)

国联水产:董事会议事规则(XXXX年7月)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一)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者;(二)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三) 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四) 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及以上或批评三次及以上的;(五) 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合计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与股东-国联水产:董事会议事规则(XXXX年7月)

董事与股东-国联水产:董事会议事规则(XXXX年7月)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明确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一)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者;(二)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三) 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两次及以上的;(四) 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及以上或批评三次及以上的;(五) 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合计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XZ27对内刊物《国联水产》管理制度(2018.5.7)

XZ27对内刊物《国联水产》管理制度(2018.5.7)

1.目的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宣传渠道建设,保证集团对内部发行刊物《国联水产》运作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以及确保编辑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编辑各成员的义务和权利,丰富内刊的稿源,增加可读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集团总部及分子公司。

3.职责3.1集团总裁办负责内刊《国联水产》的发展方向、版面规划以及制定内刊的奖惩规定。

3.2国联总部行政部为内刊《国联水产》日常工作的管理部门,另设编辑部及执行编辑专岗,负责集团对内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等方面工作,并对内刊各版面的负责人进行监督及指导的职能。

3.3人力资源经理、行政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裁办主任负责内刊相关版面的组稿(见附件)、组建各自的通讯员团队及管理等方面工作;各版面负责人要根据各版面的需求,督促所管辖的通讯员按要求进行新闻信息采编任务,定期向编辑部供稿。

3.4总部各部门经理、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及主管均为内刊的兼职通讯员,要配合和支持编辑部各版面负责人的工作,要根据编辑部的要求按时供稿或提供本部门/本公司最新资讯。

3.4 总部营销中心总经理、饲料公司行政副总、国美水产行政副总、广州电商行政人事经理、种苗公司行政经理、南三基地副总经理、阳江国联行政经理为内刊指定的《国联报》新闻分站的站长,负责组建本部门或本公司的通讯员团队,通讯员由站长自行选拔,每个分站要确保每月为《国联报》至少提供质量保障的稿件2篇。

4.内刊工作目标4.1成为企业文化宣贯的重要渠道、形式之一,和企业文化建设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发挥文化渗透的软力量作用。

4.2见证国联集团发展历程,向广大员工及部分客户、合作伙伴反映并传播国联文化,内聚人心、外塑形象。

4.3成为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管理团队之间交流的渠道之一,承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作用;深入宣传公司的重大决策、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揭示经营管理过程中阻碍发展的因素、现象和根源;切实反映职员的心声、建议和意见,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公司的战略发展、管理全局服务。

国联水产公司治理模式

国联水产公司治理模式

国联水产公司治理模式国联水产公司治理模式一、背景介绍国联水产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年历史的水产品加工企业,主要经营冷冻海产品、淡水鱼类等。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治理模式也逐渐成熟。

二、治理结构1. 董事会国联水产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战略和决策重大问题。

2. 监事会监事会是国联水产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和几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3.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是国联水产公司的执行机构,由总经理领导。

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各部门进行协调和管理。

4. 部门管理层国联水产公司下设多个部门,如生产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任务和管理部门员工。

三、治理机制1. 决策程序国联水产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 内部控制国联水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各项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防范风险。

3. 财务监督国联水产公司设立了财务部门,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还聘请了专业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4. 风险管理国联水产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同时,还建立了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治理效果1. 经济效益国联水产公司通过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高。

2. 社会责任国联水产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环保和员工福利,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3. 品牌形象国联水产公司通过优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五、总结国联水产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优化治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2021年水产公司管理制度

2021年水产公司管理制度

Not good at listening to different voices is the greatest negligence of managers.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水产公司管理制度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

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

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

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

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

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门卫管理制度1. 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国联水产的管理制度范文

国联水产的管理制度范文

国联水产的管理制度范文国联水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国联水产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水产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国联水产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国联水产的管理制度范围涵盖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质量、营销、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国联水产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水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联水产设立总经理负责水产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五条国联水产设立生产部、质量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并协作推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第六条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流程,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产能和效益。

第七条质量部负责制定和执行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并进行产品质量监测和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合格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八条营销部负责制定营销策略和方案,拓展市场,提高产品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国联水产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议企业的重大决策和政策。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国联水产的生产过程必须遵循相关生产标准和法规,并按照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国联水产必须具备完善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生产计划必须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条件进行合理安排,确保生产效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生产工艺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加工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良好口感和营养价值。

第十五条国联水产要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管理,采取科学的原材料管理和库存管理措施,确保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产品的及时出货。

第十六条国联水产要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统计分析体系,及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水产生产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水产生产公司规章制度内容

水产生产公司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产生产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产生产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所有内容。

第三条全体员工要相互尊重,互相团结合作,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榜样,规范公司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应当由公司领导作出决定。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六条公司领导: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公司全体员工,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制订公司经营决策。

第七条行政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第八条生产人员:负责公司生产流程的管理和操作,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销售人员: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开发市场,拓展客户资源,促进公司销售业绩的提升。

第十条仓储人员:负责公司产品的仓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的储存安全和质量保证。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核算公司财务状况,编制财务报表,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二条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公司的考勤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奖惩分明,对优秀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称职员工进行纠正和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生产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十九条仓储人员要严格按照仓储管理规定,对产品进行分类存储,做好防火、防盗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储存。

渔业公司文件规章制度范本

渔业公司文件规章制度范本

渔业公司文件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选拔、培养和使用员工,确保公司的人才需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考核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员工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三、财务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收回应收账款,防止坏账损失。

四、生产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五、环境保护第十三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六、安全生产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其他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关心员工的生活,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控制公司风险;(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一)公司层面;(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因素辨认: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反应: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险的选择。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做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适时提供信息。

国联水产:公司章程(XXXX年7月)

国联水产:公司章程(XXXX年7月)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 (4)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5)第三章股份 (5)第一节 股份发行 (5)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第三节 股份转让 (8)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9)第一节 股东 (9)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第五章 董事会 (24)第一节 董事 (24)第二节 董事会 (27)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第七章 监事会 (33)第一节 监事 (33)第二节 监事会 (33)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8)第一节 通知 (38)第二节 公告 (39)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第十二章 附则 (4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由湛江国联水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440800400000951。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833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股,于2010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英文:ZHANJIANG GUOLIAN AQUATIC PRODUCTSCO.,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湛江开发区平乐工业区永平南路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0万元。

水产公司架构及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架构及管理制度

一、公司架构1. 公司总部(1)董事长: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重大决策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的审批。

(2)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组织实施公司战略规划。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各部门工作,分管人力资源、财务、生产、销售、市场等。

(4)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2. 生产部(1)生产经理:负责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质量控制等工作。

(2)养殖技术员:负责水产养殖技术指导、病害防治、水质管理等工作。

3. 销售部(1)销售经理:负责销售策略、客户关系维护、销售团队管理等。

(2)销售员:负责市场拓展、客户开发、订单处理等工作。

4. 财务部(1)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规划、预算编制、成本控制等工作。

(2)会计:负责日常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5. 人力资源部(1)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2)招聘专员:负责招聘需求分析、招聘渠道拓展、面试等工作。

6. 市场部(1)市场经理:负责市场调研、品牌推广、广告策划等工作。

(2)市场专员:负责市场活动执行、竞品分析、行业报告等工作。

二、管理制度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招聘制度:明确招聘流程、岗位要求、面试标准等。

(2)培训制度: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绩效考核制度:设定考核指标,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积极性。

2. 生产管理制度(1)生产计划制度: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进度和质量。

(2)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3)设备管理制度: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销售管理制度(1)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销售目标、客户管理等。

(2)市场管理制度:制定市场推广计划,提高品牌知名度。

(3)客户管理制度: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

4. 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水产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水产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国联水产董事会出具的《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平安证券对国联水产内部控制的核查工作平安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认真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各项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相关文件;抽查公司会计账册、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途径,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国联水产内部控制基本情况(一)内部控制环境1、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通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发挥监督职能。

公司三会之间职责权限明确、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分工具体,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根据其授权着重履行其决策职能,董事兼任经理层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监事会起到了对公司决策层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职能。

2、组织机构公司按照现代公司制的要求,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制,并制定了相应制度和规则,整个公司内部已建立起以科学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实现公司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公司制定了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度,明确了公司的组织机构、职务权限与责任,对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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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控制公司风险;(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三)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四)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一)公司层面;(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层面;(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工对风险的看法、管理层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偏好、职业操守和执业的环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注和指导等。

(二)目标设定:指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三)因素辨认:指管理层识别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因素。

(四)风险评估:指管理层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以确定管理风险的方法。

(五)风险反应:指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决定对风险的选择。

(六)控制活动:指为确保有效做出风险反应而制定的制度和程序,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整、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资产保全、绩效比较和附属公司管理等。

(七)信息沟通:指产生规划、执行、监督等所需信息及向信息需求者适时提供信息。

相关信息应能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效性要求进行辨认、获取和传递,并在公司内部有效传递。

(八)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

监督可分持续性监督及个别评估,前者为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后者为内部稽核人员、监事会或董事会等其他人员单独进行的评估。

第六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活动中的以下业务循环:(一)销货及收款循环:包括销售、开立发票、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执行与记录现金收入等的政策及程序。

(二)采购及付款循环:包括采购申请、进货或采购原材料和劳务、处理采购单、验收货物、填写验收报告书或处理退货、记录供应商账款、核准付款、执行与记录现金付款等的政策及程序。

(三)生产循环:包括拟定开发计划、计算存货及开发成本的政策及程序。

(四)固定资产循环:包括固定资产的预算、取得、记录、折旧、维护保养、盘点、处置的政策及程序。

(五)货币资金循环: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授权和执行等的政策和程序。

(六)关联交易循环: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和确认,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的政策及程序。

(七)融资循环:包括借款、保证、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融资事项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的政策及程序。

(八)投资循环: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的决策、执行、保管与处置等的政策及程序。

(九)研发循环:包括基础研究、产品设计、技术研发、产品测试、研发记录及文件保管等的政策及程序。

(十)人事管理循环:包括雇用、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请假、加班、离岗、辞退、退休、计时、决定和计算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及各项代扣款、薪资记录、薪资支付、考勤及考核等的政策及程序。

第九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除包括对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应包括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及对附属公司的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第十一条 公司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其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包括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除明确划分信息系统处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权责外,还应包括下列控制活动:(一)信息处理部门的功能及职责划分。

(二)系统开发及程序修改的控制。

(三)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数据处理的控制。

(四)档案、设备、信息的安全控制。

(五)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或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信息披露活动的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全面实行内部控制,并随时检查,以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

公司采取培训、宣传、监督、稽核等措施,要求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并建立相应控制政策和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公司完善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主要的控制活动第一节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第十七条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一)建立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二)根据公司的统一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风险管理政策与指导原则,督导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三)制定监督管理分、子公司重大财务、经营事项,包括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订重大合同等的政策及程序;(四)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向总部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五)各分、子公司应及时地向公司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六)公司财务应定期取得并分析各分、子公司的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等;(七)公司人力资源部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对各分、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其控股子公司应按本制度要求,逐层建立对各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控股子公司的稽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比照对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的制度,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第二十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十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第二十四条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要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如果构成关联交易,要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审议须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前条所述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在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及见证律师要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要做到:(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方;(三)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四)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或者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不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可随时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十条 公司发生因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三节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第三十一条 公司必须严格做好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金动态。

第三十三条 公司制定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按项目预算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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