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顺德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摘要: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I.引言- 介绍顺德区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造价指标II.造价指标概述-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定义和作用-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涵盖范围和分类III.各类别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土建工程造价指标- 安装工程造价指标- 市政工程造价指标- 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指标- 装饰工程造价指标- 电气工程造价指标- 安防工程造价指标- 暖通工程造价指标- 智能化工程造价指标IV.造价指标的应用- 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 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 工程审计和决算V.结论- 总结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特点和意义正文:顺德区作为我国广东省佛山市下辖的一个区,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领域持续发力,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发布,旨在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造价指标概述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是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与建设规模、建设用途、建设地点等因素之间的关系的数据。
它是进行工程预算、成本控制、招投标、合同签订、审计和决算的重要依据。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涵盖了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饰、电气、安防、暖通、智能化等全类别模块,为各类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提供了参考。
二、各类别建筑工程造价指标1.土建工程造价指标: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其造价受建筑规模、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因素影响。
2.安装工程造价指标:包括电气、暖通、给排水、燃气等安装工程,其造价受设备选型、品牌、安装工艺等因素影响。
3.市政工程造价指标: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市政管道等工程,其造价受工程规模、工程地质、交通状况等因素影响。
4.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指标:包括公园、绿地、景观、园林建筑等工程,其造价受绿化植物、景观设计、园林建筑等因素影响。
5.装饰工程造价指标: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橱柜等工程,其造价受装饰材料、设计风格、施工工艺等因素影响。
顺德喷漆房工程招标信息(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顺德喷漆房工程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德某企业。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顺德喷漆房工程2. 项目地点:顺德某企业厂区内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包括喷漆房主体结构、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等。
4. 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人民币5. 项目建设工期:90天6. 招标范围:喷漆房主体结构、通风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等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售后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 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的业绩评价;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6. 拥有合格的施工、设计、监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顺德某企业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3.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或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 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三名,经济专家两名;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八、中标单位确定及合同签订1.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单位;2.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3.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
九、联系方式1. 招标单位:顺德某企业2. 联系人:张先生3. 联系电话:*************4. 电子邮箱:********************敬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祝各位投标单位投标成功!顺德某企业年月日第2篇一、招标公告项目名称:顺德喷漆房工程招标编号:2023SWJL001招标人:顺德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地点:顺德区某工业园区项目概况:顺德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拟在顺德区某工业园区新建一座喷漆房。
顺德灭老鼠工程招标信息(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顺德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对顺德区灭老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顺德区灭老鼠工程2. 项目地点:顺德区各镇(街道)3. 项目规模:根据顺德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对顺德区范围内的老鼠进行灭鼠,具体范围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4. 项目期限: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灭鼠工作,具体时间节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 项目资金: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XX万元,资金来源为顺德区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灭鼠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4. 具有完善的灭鼠技术和管理体系,能够保证灭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灭鼠资质证书复印件;(4)近年来的灭鼠业绩证明材料;(5)灭鼠技术和管理体系介绍;(6)项目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7)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X月X日X时X分。
2. 开标时间:2022年X月X日X时X分。
六、投标地点及联系方式1. 投标地点:顺德区XX街道XX路XX号招标代理机构。
2. 联系人:XX3. 联系电话:XXX-XXXXXXX4. 电子邮箱:XXXXXX七、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可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灭鼠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
八、其他事项1.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选择。
顺德物业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名称:顺德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二、招标单位:顺德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三、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顺德某住宅小区2. 项目地点:顺德区某街道3. 项目类型:住宅小区4.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住宅楼约30栋,共计1000户。
5. 项目现状:小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现有物业公司在职员工约50人,管理服务已达到一定水平。
四、招标内容:1. 对顺德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的清洁、绿化、安保、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区域管理、业主投诉处理等。
2. 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确保小区内各项服务的高效、优质。
3. 完善小区的设施设备,提高居住舒适度。
4. 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5. 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及时反馈业主意见,提高业主满意度。
五、招标要求:1. 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单位须具备物业管理一级或二级资质,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
3. 投标单位须具备完善的物业管理团队,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记录。
5.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1)公司简介、组织机构、资质证书;(2)项目团队介绍、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3)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及收费标准;(4)类似项目案例及业绩;(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程序:1.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
2. 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3. 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5. 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七、招标时间及地点:1. 招标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17:003. 投标地点:顺德区某街道某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八、联系方式:1. 招标单位名称:顺德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2. 联系人:张先生3. 联系电话:XXX-XXXXXXX4. 电子邮箱:*************敬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
推荐 l2n顺德区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试行办法 精品
推荐 l2n顺德区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精品顺德区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投入产出率,鼓励多层商品厂房的开发,建立规范的商品厂房开发、建设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厂房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顺德区集约工业园或规划部门认可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商品厂房,并转让商品厂房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厂房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组建商品厂房开发企业必须经建设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申请领取开发资质证书、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
第四条组建外商投资的商品厂房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开发项目并经批准设立后,按规定申请领取开发资质证书,凭有关批准文件到工商、税务、外汇、金融等部门办理登记。
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外商投资的商品厂房开发企业应根据其经营项目的规模,具备相应的自有流动资金和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利用已出让并享受顺德工业园区地价优惠政策的投资项目用地进行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的,应由具备商品厂房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开发。
属自原发证之日起3年内转让的,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和顺德区《集约工业区指导地价优惠指引》(以下简称《优惠指引》)的有关规定,办理补地价、补交相关减免费用和款项手续。
没享受集约工业园地价优惠政策和出让合同没有相关约定的工业用地可以直接办理商品厂房开发手续。
未转名且未按规定补交地价及减免的有关费用手续的优惠政策项目用地不得用于商品厂房经营开发。
第六条申请商品厂房开发项目审批应向区建设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开发面积必需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二)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年度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四)工商局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五)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六)有职称技术人员3人以上(其中建筑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人,财务初级职称1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七)区建设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粤建市函[2012]1052号
重要 。
要求或者标 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 向性
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招 标申请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备案 、评标专家
抽取 、开标 、评 标 、 中标候 选人公 示 等工作 环节 ,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 、规范开展。
二 、依法 履 行招标 投标 监管职 责,做 好招标 投 标 监 管工作 招标 投标 活 动是建 设工 程建设 的重 要环 节 。加 强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是 建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履 行 建 筑 市 场监 管 职责 ,规范建 筑市 场秩 序 的重 要手 段 。各 地 建设 行政 主管 部 门要认 真贯彻 落实 《 中华人 民共 和
理 ,从 源头 上预 防和惩 治腐 败 的重要环 节 。各地 建
享 力度 各 地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一 是 要 研 究 建 立 信 用 评 价体 系 , 健 全失 信惩 戒机 制 。 建 立 和完善 招标 人 、
设行政 主管部 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 活 动 的重 要 意义 ,采 取切 实有效 措施 ,确保建 设
建设工程交易数据共享 、审计 、备份的保 障机制 。
五 、加强 内部 制度 建设 ,创 造规 范 高效 的服务
环境
工作 作 为一 项 战略任 务 加 以重 视 。要从 完 善制 度上
人手为招投标电子化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要解决电
子 招投 标 和异地 远程 评标 面 临 的技术 问题 ,以切 实 可行 的措施 加 快推进 招标 投标 电子化 、网络化 的发
行 为 ,同时也 要进 一步 加强 场地 设施 建设 ,通 过加 快 场 地 设 施 标 准 化 的建 设 提 升 交 易 中 心 的管 理 与 服务 水平 ,为招 标投 标 活动 和建 筑市 场监 管 提供数
整理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己打印]顺建发〔2012〕112号关于印发《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2012年12月26日附件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监理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含施工总包和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履行投标承诺、工程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第四条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的监督检查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具体由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合同备案、造价变更、结算备案具体由区建设市场管理站负责。
第五条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及时在“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施工招标中标情况、监理招标中标情况和施工总分包情况等信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中标后的工程管理信息公开,方便政府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检举和投诉。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场内工作守则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交易规则和程序,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二、服从工程交易中心的统一管理与安排,亮证上岗,进场及退场须知会交易中心。
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交易道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工作。
四、熟悉业务,自觉维护委托人及其他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按要求及时到场开展代理工作,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六、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不借故拖延,不互相推诿,不有意刁难,服务热情。
七、着装得体、仪容整洁,用语文明、工作认真,自觉保持良好的工作形态,共同维护工程交易市场的工作形象。
八、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九、在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向交易中心及相关监督部门报告。
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五个不准”:
(一)不准在交易中心场外办理按规定应进场办理的相关招投标业务;
(二)做好保密工作,不准泄露投标人员名单、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评标资料等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三)不准滥用职权刁难投标人办事;
(四)不准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搞“黑箱操作”;
(五)不准以任何形式参与、干预正常的评标工作。
以上守则,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我中心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9.17•【字号】粤建法[2012]112号•【施行日期】2012.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法〔2012〕11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范工期确定行为,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9月17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保障合理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附属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工期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还应载明施工标准工期。
施工标准工期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确定。
因工程特殊无法计算施工标准工期的,可参考已完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无类似工程参考的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施工难易程度等合理确定。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4.07.01
•【字号】粤水规范字〔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废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
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经清理,我厅决定废止《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2〕163号),相关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规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请各地抓紧清理、废止或修改配套制定的文件。
广东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日。
顺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模板】
**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坚决严厉打击招标投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公平、不公正、不诚信行为的,其投诉的提出、受理及处理按本办法实施。
在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公平、不公正、不诚信行为的,其投诉的提出、受理及处理,由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街道)资管办”)及行业监督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
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采用**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优先随机定标办法的通知》(顺府发[2014]19号)执行。
第二章投诉的提出与受理第三条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资管办”)负责受理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公平行为的投诉。
镇(街道)资管办负责受理在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及其他不公平行为的投诉。
如涉及行政处罚的,应上报区资管办。
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区资管办根据相关行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做出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抄送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各行业部门按照行业规定,对本行业内的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诚信管理。
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投诉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有质疑或异议的,应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决策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资管办)是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配套法规;负责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和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或编制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配套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行审查备案;负责受理专家入库申请、评标专家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评标专家入库和清出名单;负责开标、评标会的现场监管工作;负责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受理并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投诉,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机关处理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投标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主体的诚信管理工作;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1994]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1994]1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管理,按《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条实行招标投标(包括议标、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的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招标单位名称及其基本情况;(二)工程概况;(三)项目批文及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四)招标方式及对投标单位的技术资质要求,属邀请招标的,需提出拟邀投标单位的名称;(五)评标定标办法;(六)标底的审核方案;(七)招标评标小组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及成员单位名称、人数。
第四条申请投标的单位向招标单位递交的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企业概况,包括营业执照和技术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水平等情况;(二)本单位近期承包的主要工程规模、质量、工期、安全及履约信誉等情况。
投标申请经招标单位同意后,发给招标文件。
第五条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主持。
招标评标小组由招标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银行等单位单数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佛山市顺德区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佛山市顺德区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顺德区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准进场施工。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非自建自用的建筑工程,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工程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分别领取施工许可证,以规避资质管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委托监理等。
第四条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没有招投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的,不予受理施工许可申请。
第五条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装饰装修工程(二次装修报建项目),已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商品房购销合同》。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规定应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已取得《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内容、形式应按《顺德区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顺建发[2005]11号)执行。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并通过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七)按照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9、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入岩增加费按粤表C.2.1另行列项计算。
如设计要求有空桩的,空桩五、垂直运输。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执行“S.3垂直运输”,单独装饰装修工程按照粤表S.3 的规定执行。
粤表S.3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工程(编号:粤01170300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粤011703002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1.装饰高度、层数2.装饰内容3.运输条件或方式项1.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工日计算。
2.人工垂直运输,按不同装饰楼层和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1.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拆除或原有垂直运输机械的保护2.材料、设备的垂直运输六、措施项目S.7中的“非夜间施工照明(011707003)”不单独列项计算,应在相应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七、招标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等合理确定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标准工期的20%。
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措施项目和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按照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在其他项目中开列,根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1、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的要求确定。
3、配合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不含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保管费)。
4、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所需或发生的费用,按照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1.5%计算材料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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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顺府办发〔2009〕116号印发顺德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顺德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工程招投标△ 管理 办法 通知抄送: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会、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9年10月30日印发— 1 —顺德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区进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第三条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负责)。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第四条本区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国有资金建设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股份合作社投资或参与投资的下列建筑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进入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实行招标:(一)工程建设:— 2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施工单项合同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二)工程服务:1.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使用财政性投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三)其他:经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核准的其他项目。
任何单位不得将前款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分拆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进入交易中心招标。
第五条 未达到本规定第四条规定规模的工程建设项目,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区属部门、单位、企业等项目建设方要求将有关项目进入交易中心招标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交易中心应予受理,并依法按照本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
— 3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30万元以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股份合作社1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招标投标。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股份合作社的建设工程规模在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但须报镇、街道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备案。
第六条符合第四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同意,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报请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二)抢险抗灾的;(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购买零配件的;(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七)必须保持原工程建设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工程承包商承建或由原货物供应商供应的;(八)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九)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4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应当抄送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备案。
第七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同意,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报请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行邀请招标:(一)技术要求复杂或有特殊的专业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四)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采取邀请招标的项目,一般宜采用抽签定标法,其中:抽签候选单位由招标人在符合资质条件和有关政策的企业范围内选取不少于5家组成;施工合同价由招标人参照上季度或上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相对标底(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报价值)平均下浮率,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施工合同价应报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备案。
不适宜采取抽签定标法的,经区有关部门(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核准后,按一般邀请招标程序进行。
— 5 —第三章 资格审查第八条招标资格审查分为集中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同步资格审查(匿名投标)和资格后审。
集中资格审查,是指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有意进入顺德行政区域内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按照统一的标准要求定期进行的集中资格审查,并形成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审查方式。
具体的集中资格审查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资格预审,是指在发售招标文件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同步资格审查,是指对潜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第九条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招标,应当首选集中资格审查,即在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经报名均可参加其资质允许承接范围内项目的投标,招标人不再对名录中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当报名参加投标的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不足15家时,招标人可通过资格预审再接受名录外合格企业的投标。
通过资格预审合格人数过多时,可抽签补齐不少于15家。
— 6 —第十条采取抽签定标法的,原则上只接受预选承包商名录中企业的投标报名申请。
第十一条政府工程服务招标项目,包括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以及监理等,应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抽签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采取其他资格审查方式的,由招标人将资格审查方案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核准。
招标人不得任意提高资格审查的标准,不得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其中,采取同步资格审查和资格后审的,只能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的符合性审查;采取资格预审的,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施工有特殊要求的或采用新技术的招标工程,可由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潜在投标人采取评分择优方式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招标人或者其他知情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原则上不允许招标人组织集中答疑和踏勘现场。
采取同步资格审查和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收标截止时间前8日以不署名的方式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必须最迟在收标截止时间前5日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 7 —答疑,逾期答疑的,收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招标人可拒绝近3年内被其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第十五条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5家而导致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在进行第二次招标时,应将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降到最低。
调整后,合格的投标人数依然不足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继续招标投标程序。
第四章 招 标第十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在项目招标前将招标方案送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核准。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第十七条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二)有与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3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 8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
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项目。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招标人应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预审结果、中标结果等进行审核并确认(签字盖章),对所发出的文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进行招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按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三)招标方案已经核准。
招标项目不满足前款所列条件,又确需开展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可向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提出专项申请,经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提请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招标。
第十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方案经核准后,应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招标投标:(一)项目招标申报(资料备案);(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三)投标报名;(四)招标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适合于资格预审的项目);— 9 —(五)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六)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七)开标(同步资格审查);(八)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直接组建的,评委名单备案);(九)评标;(十)招标人定标并公示预中标结果(评定标结果备案);(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签订承(发)包合同;(十三)合同备案。
第二十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之前,必须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理招标项目备案。
办理招标项目备案需提供下列资料:(一)招标项目备案(登记)表;(二)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三)招标公告、评定标办法及合同主要条款;(四)符合招标要求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对满足招标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第二十一条招标公告应根据《广东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予以发布,招标公告格式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定。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信息的发布媒体包括交易中心公布栏、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及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的其他媒体。
— 10 —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公布栏、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持续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备案。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参照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或国家、省、市发布有关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