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制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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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9〕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陕西省教育厅依法部署并组织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实施的教育事业统计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全省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四条陕西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的领导下和陕西省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依法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全省教育领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应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责,为实施教育事业统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机构)应当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配备适应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需要的软硬件设备,保障本级本部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对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个人职称、岗位评聘和工作考核中给予适当倾斜。

第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教育事业统计规律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教育事业统计的科学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应当加强教育事业统计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育事业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第七条接受教育事业统计调查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机构)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第八条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小学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科学地管理小学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小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小学教育统计管理中心,由专门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组成,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作。

2. 设立小学教育统计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统计工作的开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统计范围1. 统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小学教育单位,包括公立小学、民办小学、国际学校等。

2. 统计内容包括小学的教职员工、学生情况、教学设施、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数据。

四、统计方法1. 采用定期报表统计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由各小学教育单位按照规定的统计标准和要求,将相关数据及时上报给统计管理中心。

3. 统计管理中心要及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为上级领导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统计标准1. 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夸大或篡改。

2. 统计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做到科学合理。

3. 统计报表要规范统一,便于数据的比对和参考。

六、统计报告1. 统计管理中心要定期编制统计报告,向上级部门报送,并在教育系统内部及时公布相关数据。

2. 统计报告要包括教职员工的情况、学生的情况、教学设施、财务状况等多个方面,全面反映小学教育单位的运行情况。

3. 统计报告要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对数据的影响。

七、统计监督1. 小学教育统计管理委员会要对统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2. 针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纠纷,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3. 对于故意瞒报、漏报或篡改数据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八、统计改进1. 小学教育统计管理中心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的统计方法和途径,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针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改进,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一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学校教育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其他统计工作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学校统计工作制度。

二、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三、接受教育统计调查的学校,应当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第二章教育统计机构人员及职责一、学校负有教育统计职责的机构为教育统计机构,直接负责教育统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为教育统计人员。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二、学校确定由校长负责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列入领导工作日程,具体指导,定期研究,经常督促和检查统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三、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四、综合统计负责人,代表学校履行《统计法》规定的职责,执行综合统计的职能,其主要职能是:1、组织协调本校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主管科室和本校的统计调查任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资料;2、对本校教育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3、统一管理全校的统计调查表和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综合统计台帐;4、会同有关基层科室建立、贯彻本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五、科室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管理的基础,各科室领导要对统计工作给予支持与指导。

关于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精选范文多篇)

关于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精选范文多篇)

关于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精选范文多篇)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6篇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篇1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根据《__》(__〔2019〕__号)精神,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努力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现就我县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和2019-2020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县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把握形势、抓住机遇,全面准确把握统计工作新方位、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积极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严格纪律、主动作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各校统计人员,经过培训学习后,在基础教育统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照教育统计工作标准,熟悉工作流程,把握政策界限和统计口径,实事求是,认真开展调查统计,扎实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__县2019-2020学年度基础教育数据统计工作正在审核、汇总进行中。

二、填报数据实事求是。

学校基础教育事业统计信息是对学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反映,学校基础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始终把教育数据统计管理规定贯穿于统计数据的全过程,注重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和有效性,客观真实的反映学校的办学情况。

各基层学校认真把好数据的填报关,严格按照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报表经县局有关科室审核把关后,__县2019-2020学年度报表中的学生、教职工、专任教师、固定资产、图书、信息化、校舍和占地面积等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了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水平,提高了我县基础教育统计数据质量。

但部分学校在填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表报送不准时;二是报表中还存在漏填、数据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情况,比如毕业生数中的少数民族、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随班就读及其中女和其他办学条件表中有关数据等;三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与发展,农村学生不断流入县城,村级教学点学生数越来越少,许多村级教学点没有生源,空壳校越来越多。

2019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19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总结范文【5篇】

2019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总结范文【5篇】总结工作,是学期结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教师们辛勤工作了一个学期,有必要来回顾一下,下面是小编整理了“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我是xx市教育局的一名财务工作人员,从事教育统计工作已经近x个年头。

在从事教育统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深深地认识到,教育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对教育进行宏观决策、实行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对于指导和监测教育计划、规划的执行,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尽管教育统计工作繁重复杂,凭着一个共产党员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我还是深深地热爱上教育统计工作,在统计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为我市教育统计工作付出了巨大的劳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工作中,我认真贯彻统计法,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依法开展教育统计工作。

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市统计局召开的有关统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统计部门的要求和任务。

通过努力,几年来,我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对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培训;为我市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科学依据,受到了领导、基层和同志们的好评。

xx市辖xx县x区,中小学校xx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学生xxx多万人,统计工作范围大,对象多。

而我局仅我一人从事统计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要求高。

为做好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我克服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健全教育统计工作网络为做好我市的教育统计工作,在我的建议下,全市建立了一支精干的教育统计队伍。

各县市区均明确了分管负责同志,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我加强对基层学校、县市区教育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下去查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5年来我下基层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年都要举办一次统计人员的集中学习培训。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修订情况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督察教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的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教育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使教育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国家近年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教育统计工作实际,按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部对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查表修订主要内容为加强数据的统一管理,将《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全国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四套统计调查制度整合为一套《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对表号也进行了重新划分。

新的表号共分为四段:第一段为调查表属性,分为教基(基表)和教综(综表);第二段为调查表内容,分为10类:1学校基本情况、2班额班数情况、3学生情况、4教职工情况、5办学条件情况、6其他情况、7县省级基表、8统计台账、9季报、A基本建设投资;第三段为教育层级,分为4类:0综合、1基础教育、2职业教育、3高等教育;第四段为顺序号,同调查表目录保持一致。

1.完善总说明按照《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2021)》有关要求,结合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教育统计质量控制,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统计业务流程中任务部署环节、数据采集环节、数据审核汇总环节和统计资料归档等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2.教基1001 学校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附设教学班数据填报方式。

附设教学班需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相关调查表,其中,专任教师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3.教基1102 基础教育学校基本情况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增加“学校首席信息官(CIO)”指标项;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增加“建立家长委员会”指标项;根据《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和《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增加“肥胖学生”“近视学生”指标项;反映基础教育国际化程度、教育开放水平和国际交流程度,增加“与外方缔结‘友好学校’数量”指标项;删减“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建立校园网”等指标项;修订完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指标解释。

专题学习《规定》会议纪要及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

专题学习《规定》会议纪要及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

专题学习《规定》会议纪要及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为了贯彻《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我们成立了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信息录入及审核小组。

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在9月25日下午,我们组织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了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和XXX的统计工作布置和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由教管中心主任XXX主持,相关负责人及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XXX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布置和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规定》和文件内容进行了研究解读。

最后,我们部署了2020年教育统计工作,对任务指标、填报要求、注意事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们提出了四点要求,以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首先,加强法制意识,落实好制度要求。

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增强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统计,切实规范统计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其次,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按照XXX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统计工作体制。

成立并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同时要建立专门的统计人员队伍,各学校确定一名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要加强培训和相互研究,确保统计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

第三,落实责任,强化自身建设。

各学校负责人为统计数据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负责人,要为数据真实性负责,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上报数据有理有据有佐证材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最后,提升统计服务职能。

加大统计分析服务的投入和保障,深入实际调研了解,逐步实现数据公开分享的长效机制。

教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学校数据统计工作,各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材料,确保统计工作圆满完成。

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障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统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由学校统计局全面负责,辅以各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协调。

第四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推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集中化、专业化。

第五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应当配合学校统计局的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统计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统计数据处理第七条统计数据是指学校各项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量资料,包括人员、财务、设备、科研等方面的数据。

第八条学校统计局应当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统计局指定的统计报告时间和形式,及时提供所需的数据资料。

第十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统计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一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统计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学校统计局应当每学年定期发布学校统计公报,对学校各项数据进行公布和分析。

第十三条学校统计局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年度统计计划,明确统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表。

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按照统计局的要求积极参与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所需数据和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定期评估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四章统计制度监督第十六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监督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的检查和审核。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学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的自查和自纠,及时纠正数据错误和失实情况。

第十九条学校统计局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和保密制度,保护统计数据的隐私和机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发〔2019〕1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发〔2019〕1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现将《重庆市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9年8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教育统计机构和人员第三章教育统计调查和分析第四章教育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第五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重庆市教育统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重庆市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积极发挥教育统计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结合重庆市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部署并组织实施的教育统计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全市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四条教育统计坚持党的领导、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分级负责、质量问责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在教育部和重庆市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依法领导、管理和组织全市教育领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区县(自治县)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及以下层次的教育发展情况依法依规统计,并加强组织领导、分级负责,为实施教育统计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27•【字号】陕教信办〔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7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结合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三步走”发展战略,现就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治统,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2019年,我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规定》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强化制度落地,着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以《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教育事业统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确保教育事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二是不得自行修改教育事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不得以考核为由等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三是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四是要明确教育事业统计机构,配齐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所需设施设备;五是确保统计人员配备到位,为统计人员创造和提供多方面业务学习和培训机会,统计队伍应相对稳定。

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2019-2020学年度XXX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XXX—XXX2019年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在全校校领导和老师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计划完成录入和上报工作,我校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计划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了做好今年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我校成立了以XXX 校长为组长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数据质量。

学校负责人亲自抓,认真履行好本校的教育事业的主体责任。

为了使教育统计数据真实,在培训时带领大家研究了统计法,使大家认识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时有法可依的,各项目数据分人、分项目责任到人。

二、加强培训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派出人员参加了省教育事业统计培训,镇教育事业统计的业务培训,通过系统培训,提高了教育事业统计的水平。

三、计划进行数据采集1、计划进行学生信息采集。

做到统计报表数据与学籍信息符合;当年新招学生信息采集,老生在校学生信息采集:表册按班级打印下发到各班班主任手中,各班对学籍有变动的学生进行增加和删除,并对学生基础信息逐一进行认真核实,对信息有变动的学生实时修改、补充完善、在采集学生信息时,确保每个学生信息核实无误并经家长签字认可后报教务主任,教务主任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关于学籍学生与报表学生不符合。

2、计划进行教职工信息采集。

对教师变动情况如:新录用毕业生、调入、调出、自然减员如实填写。

3、计划进行学校办学条件信息采集,如:学校土地面积,校舍面积及结构,学校资产以及设施设备:由学校财务人员统计,统计过程中认真清点,仔细盘查,做到物帐相符;做到与学校固定资产报表相吻合。

建立校舍资产(长期资产)信息台帐数据填报好后由负责填报该表的老师签字后,提交总务主任负责再次审核,并补充、修改学校办学条件相关信息,确保数据无误后上报分管学校财务(后勤)的领导签字确认。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统计台账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统计台账

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统计台账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统计台账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为了更好地了解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机构都会进行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以便更好地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

二、调查内容1. 学校数量及类型:包括各类学校的数量、分布情况、办学类型等。

2. 师资力量:包括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量、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

3. 学生情况:包括各类学校的学生总数、男女比例、民族比例等。

4. 教育投入:包括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的财政支出、社会捐赠等。

5. 教育成果: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率、升学率、就业率等。

三、调查方法1. 现场调查:通过实地走访各类学校,了解其基本情况和运行状况。

2. 问卷调查: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放问卷,收集他们对教育事业的看法和评价。

3. 网络调查:通过互联网平台,收集广大网民对教育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调查结果1. 学校数量及类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学校近30万所,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占比较高。

2. 师资力量:全国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近300万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占比超过60%。

3. 学生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国各类学校共有学生1.2亿余人,男女比例基本平衡,汉族占绝大多数。

4. 教育投入:2019年全国财政支出教育经费为4.3万亿元人民币,占GDP的4%左右。

5. 教育成果:截至2019年底,全国小学毕业率为99%,初中毕业率为95%,高中毕业率为90%左右。

五、调查分析1. 学校数量及类型: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提高,小学、初中等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数量呈现增长趋势。

2. 师资力量: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不断提高,这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

3. 学生情况: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各民族学生比例逐渐趋于平衡,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4. 教育投入:近年来,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增加,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高等院校教育统计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进展

高等院校教育统计工作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进展

[收稿时间]2021-08-06[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信息保障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JX003)。

[作者简介]马楠(1997—),女,陕西人,硕士,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高校教育统计与管理。

[摘要]教育统计工作是指通过采集、整合并分析各项统计指标数据反映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和发展规模的基础性工作。

文章分析了现阶段高等院校教育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总结归纳了提高教育统计工作数据质量的相关研究对策,以期为教育统计人员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更好地发挥统计数据在检测办学条件、服务领导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教育统计;存在问题;对策研究;大数据分析[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3)03-0001-03一、高等院校教育统计工作现状分析教育统计在高等院校的科教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精准的统计数据是院校领导制定政策、开展决策、指导工作的基础,也是高等院校开展审核评估、编报招生计划、制定自身发展规划、改变资金重点投资方向的依据[1]。

教育统计是指采用科学高效的统计方法对学校基本情况进行摸查,从而获取真实、直观、科学的教育基础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分析的一系列过程。

新形势下,为保障教育统计工作在教育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更好地为“双一流”建设工作服务,国家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

在198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基础上,国家教委于1986年制定并发布《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采用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保障、推动、规范教育统计工作。

2018年,教育部正式审议通过《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此举有助于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推进依法治教,标志着我国教育统计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管理实施细则》提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该文件的施行对于规范陕西省教育事业统计、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事业统计会议记录

学校事业统计会议记录
3、从政策解读、指标解析及表格对比三方面对2018年相关报表修订做了详细说明,使相关负责人员能够把握好新修订的各项数据要求。
会议记录
时间
2019.9.30
地点
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数
应到7人
实到7人
会议议题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布置会议
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
2、布置本学年的基础教育统计填报工作。
1、校长对2019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要求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统计工作相关文件,把握上级有关精神,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2、统计人员认真学习《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44号令),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依法按规如实填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要强化数据意识,切实提升学校数据管理水平,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会议记录
时间
2019.9.29
地点
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数
应到7人
实到7人
会议议题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内容:
3、培训教育统计工作相关软件的操作。
4、教育统计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5、学习培训统计文件及法规。
会议记录
时间
2020.9.28
地点
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数
应到9人
实到9人
会议议题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布计工作领导小组。
二、安排学校基础教育统计人员分工及其职责。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引言为了加强小学教育统计工作,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规范教育统计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统计原则1. 依法统计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教育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整理、分析教育统计数据,反映小学教育实际情况。

3. 准确性原则:确保教育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虚报、漏报统计数据。

4. 及时性原则:按时完成教育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时效性,为教育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统计范围与内容1. 统计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小学教育统计工作。

2.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小学教育基本情况、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学校设施、学生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统计组织与实施1. 教育部负责全国小学教育统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小学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审核和上报。

3. 小学校长是教育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校教育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教育统计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统计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等。

统计数据收集与处理1. 数据收集: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收集小学教育相关数据。

2.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分类、编码、录入等处理,确保数据质量。

3. 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学方法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客观、公正的教育统计报告。

4. 数据上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统计数据使用与保管1. 数据使用:教育统计数据作为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应合理、有效地应用于教育管理、评估、科研等方面。

2. 数据保管:教育统计数据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可追溯。

3. 数据保密:对涉及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的统计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培训资料-康终版-代码改季报2

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培训资料-康终版-代码改季报2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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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基础教育
相关指标
新增:“教室”、“普通教室”、“网络多媒体教室”
教室:是指学校里进行教学的房间。 普通教室:是指学校设置每班一间、相对固定的教
学用房间。 网络多媒体教室:接入互联网或校园网、并可实现
基表:基础基522表中“其中:教学用计算机”指 标中增加“其中:平板电脑”;取消原“多媒体教 室座位数”指标,增加“教室”、“网络多媒体教 室”和“普通教室”、“其中:网络多媒体教室” 指标
综表:基础综5221、5222表依据基表做相应调整 基础综5231、5232删除原表中“建立校园网校数”
基础综5311、5312表依据基表做相应调整,并将 基础基112表中的“建立校园网”、“接入互联 网”、“接入互联网方式”、“接入互联网出口带 宽”信息化指标汇入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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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基础教育
11、综表中的“特殊教育学生数表”增加其他 学校附设班,原表中只有”小学附设特教班” 和“初中附设特教班”
基表:基础基212、213表的班额分组由原10人段 档修订为5人段档
综表:基础综2122、2132表依据基表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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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基础教育
2、幼儿园学生数增加“残疾人”指标,将“3 岁以下”修订为“2岁及以下”
基表:基础基311表中增加“残疾人”指标,将“3 岁以下”修订为“2岁及以下”
18 介质,配上专用的Modem即可实现数据高速传输,
一、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基础教育
相关指标

浅谈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发表时间:2019-12-24T10:10:26.483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19年3卷第13期作者:许玉芬[导读] 高校教育统计工作可以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为学校未来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在教育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摘要】高校教育统计工作可以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为学校未来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在教育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教育统计的工作过程中容易存在制度、统计队伍专业素质、统计台账的管理保存、缺乏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从建立保障机制、统计队伍建设、台账管理、统计数据分析方面提出建议进行改进,有助于高校教育统计工作真正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制定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教育统计问题建议引言统计是人类对事物数量的认识形成的定义,指对某一现象有关的数据的搜集、整理、计算、分析、解释、表述等的活动。

教育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手段,是制订教育政策、编制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实行教育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一、教育事业统计简介1.1教育事业统计现状教育部自1954年设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国家法定的政府部门统计职责。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和不断的改革,教育统计的内容也逐渐扩大,形成了现在比较完善的中国教育统计体系,主要以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为主。

现在各高校的教育统计工作是在每学年初,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发的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1.2教育事业统计的重要性教育统计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教育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统计数据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全部工作的缩影,更是学校教育教学、学校发展决策的依据,为制定事业发展规划、把握好学校发展速度、保证办学效益与水平提供了重要的量化依据。

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关于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一、工作目标和任务2019年,我校制定了全年的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其中统计工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对学校重点领域进行统计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为学校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开展年度统计计划、编制统计工作计划、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等。

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宣传和推广“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思想,提高全校师生的数字素养和数据意识。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统计工作组成员们与领导密切配合,深入了解各个领域的情况,依托大量数据,通过综合分析,得出科学可靠的数据结论,为决策部门和全校师生提供了支持。

具体完成情况如下:1.年度统计计划:按时完成了本年度的统计计划,工作组成员们积极协助各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做到了及时、真实、准确。

2.编制统计工作计划:组织编制了本年度的统计工作计划,工作组成员们仔细分析各个领域的情况,明确重点,逐一列出任务,并按时完成。

3.数据统计分析:我们运用各种方法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完成了各项任务。

在数据分析过程中,我们注重挖掘数据内涵,多角度地审视,才能得出更为准确可靠的数据结论。

4.统计报表报送:按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工作组成员们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核对每一项数据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具体如下:1.数据归档和管理:统计工作过程中,数据量较大,整理和归档的工作量也很大,同时还需要做好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

2.统计方法和技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统计方法和技术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如果不及时学习,将会影响到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3.数据质量和准确性: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我们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工作质量和压力在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断追求工作质量的提高,力求让统计工作更加规范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部门: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学院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有效补充和健全学院办学指标数据库,保证对外发布和内部使用数据可靠一致,为学院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

二、基本原则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国家监测学院办学条件和进行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院科学决策的基本依据。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1、提高站位,依法统计。

各处室、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要将《规定》作为本单位开展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切实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和数据真实性。

2、专题学习,加大宣传。

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专题学习和宣传活动。

首先,办公室负责组织好学校领导层面的专题学习,各处室负责组织本部门主负责同志及教育统计工作人员专题,要认真学习《规定》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特别是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二是组织开展对《规定》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不断扩大《规定》的影响力。

3、强化落实,做好保障。

要围绕《规定》的主要内容,着力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教育统计自身建设。

一是明确保障教育统计所需经费,将教育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确保统计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为教育统计工作配齐所需设施设备;三是以《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教育统计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四是为统计人员创造和提供多方面业务学习和培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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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旗实验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

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

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

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
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2)强令、授意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3)对拒绝、抵制篡改教育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3)不按时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准格尔旗实验学校统计工作制度
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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