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上海电信跨区经营许可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推进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公示、查询、共享,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第五条申请办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七)公司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六)公司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业务是指在全球范围内通过网络传输媒介提供信息服务的行业。
电信业务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则是电信业务从业者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的信息产业部门制定,并由相关地方政府进行执行和监督。
该办法是为了保证电信业务从业者合法经营,规范电信业务市场秩序,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通过这项管理办法,电信业务从业者不仅需要获取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展业务,还需要在业务操作中严格遵循一系列的规定,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电信业务从业者开展业务的基本前提。
对于想要进入电信行业的人员来说,他们必须先申请创办公司并通过资格审核,才有可能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从业者要持有经营许可证才能投入市场,如果没有许可证,并盲目开展电信业务,将会受到行政和司法惩罚。
此外,电信业务从业者还需遵循许多严格的规定。
对于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定价等等,都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和确认,并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遵守经营内容不得擅自改变的规定。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规定需要电信业务从业者遵守。
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用户隐私和安全的保护。
电信业务从业者需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和通讯内容不会被泄露或者破坏,并认真履行信息安全管理、数据保护等职责。
电信业务从业者还需保证电信服务的质量和可靠性,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用户感到满意。
总体来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经过这份管理法规的限制和规定,电信业务行业将更加规范,让广大用户更加安心和满意地使用信息服务。
同时,对于电信业务从业者而言,要想获得用户信任、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必须严格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做好服务,提升竞争力。
在整个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更新。
尤其是随着技术不断进步,电信业务的新领域和模式不断涌现,需要不断地调整管理法规,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和用户的不断变化。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大家阅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七)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的违法记录。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备案

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备案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在跨地区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
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布的规章《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实施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许可条件申请基础电信业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依法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拟备案的电信业务、地域范围分别与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相一致。
(二)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应当符合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三)有在申请地开展业务的可行方案。
提交材料(一)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情况。
内容包括:公司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邮政编码、人、、电子信箱等。
(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公司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等有关材料。
(四)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
审批时限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5个日内出具备案确认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5个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备案材料中第一项所列材料发生变化的,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应当在20日内,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收费标准无办理流程见各省通信管理局站许可结果见各省通信管理局站。
跨地区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材料清单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申请公司:一、需准备材料1、信息表(见附件一、二、三)无需扫描,只要word电子版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经营电信业务”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许可种类”)3、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公司股东资料(若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全部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6、公司近期1个月内为3名员工所上社保证明(须有社保查询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7、3名社保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位员工基本信息(见附件三)8、依法经营承诺书—(系统创建后提供电子版模板,直接打印附件模版即可)9、声明条款—(系统创建后提供电子版模板,直接打印附件模版即可)10、依法经营特定电信业务承诺书—(系统创建后提供电子版模板,直接打印附件模版即可)11、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特别承诺书—(系统创建后提供电子版模板,直接打印附件模版即可)●已获得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行业申请者请提供前置审批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所有材料涉及有效时间的,有效期均应在6个月以上兴盛义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解决方案附件一:企业信息基本情况表备注:该表必须据实填写附件二:业务开展情况表(必填项)1、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兴盛义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解决方案备注:以上表格必须据实填写附件三公司员工基本信息表(至少应包含公司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并列入社保名单)兴盛义为您提供高效专业的解决方案。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近年来,不少单位或部门印制了办理指南或工作手册,内容直观明了、通俗易懂,为群众办理提供了很大便利。
不过,随着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比如,有的单位或部门的分管事项发生了变化,有的工作流程已简化,有的对外电话号码已经更换,等等,而办理指南的相应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导致办理指南不仅没起到应有作用,甚至还误导了办理群众。
在此,汉唐咨询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份关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审批的操作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本经验以2014年北京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例,其他各省市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以及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期、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均于北京大同小异。
大家可以参照该经验进行操作。
如有问题,可以咨询汉唐咨询。
希望该经验能够让大家对如何办理北京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有一个深入了解。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什么?什么是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企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一般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该证指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另外一种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取得该证业务覆盖范围可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
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2014年北京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哪办理?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其实更加上面所述,大家都应该有所了解。
上海电信跨区经营许可备案申请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表
SHCA NO.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制表
司,还需提交子公司章程有效复印件。
2、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情况记录
表复印件
3、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表一式两份。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002室
业务受理电话:63905098
受理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办理备案时,应向相关省管局提交本表一式两份。
备案完成并加盖管局印章后,由管局和公司分别留存。
2、本表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20日内重新填报本表并到相关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变更。
3、同一公司有多个业务同时备案的,每一个业务均应分别填写备案表一式两份。
4、“机构性质”分为“分公司”、“子公司”和“持证公司总部”等三种类型。
5、未在当地设立机房或放置服务器等设施的,“当地机房或服务器等设施所在地通信地址”、“当地机房或服务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拟接入的当地基础电信运营商”等三个栏目可不填写;在当地设有多个机房或在当地多处放置服务器等设施的,应逐个对应填写上述三个栏目。
6、主办多个网站的,应逐个填写每个网站的“网站名称、域名及IP地址”等情况。
未在当地设置网站服务器或租用服务器空间的,也应在“网站名称、域名及IP地址”栏内填写持证公司所设网站的有关信息。
上海市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

上海市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11.07•【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6号•【施行日期】1996.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上海市电信业务经营管理办法(1995年11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6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本市的通信秩序,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保障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电信业务,是指根据特定用户的要求,通过光、电或其他电磁系统传递符号、信号、文字、图像或语音等信息的各类服务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基本电信业务专营、其他电信业务放开经营,资源共享、有偿提供,平等竞争,保护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主管和协管部门)上海市邮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邮电管理局)是本市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工商、公安、物价、海关、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质管理第六条(电信业务分类)电信业务分为专营电信业务和放开经营电信业务。
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和经营申报制度。
第七条(专营业务范围)下列电信业务由国家批准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专营:(一)电话业务(包括市内电话、国内长途电话、国际长途电话等);(二)电报业务(包括国内电报、国际电报、传真等)。
(三)经国家批准实行专营的其他电信业务。
第八条(经营许可证制度实施范围)下列电信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一)无线电寻呼;(二)800兆赫集群电话;(三)450兆赫无线电移动通信;(四)国内甚小天线地面站通信;(五)经国家批准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其他电信业务。
办理《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详细流程

办理《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详细流程SP证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网SP证是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任意省开展业务。
全网SP证的业务种类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地网SP证是指只在单一省内经营业务,通过当地的通信管理局进行许可证的发放与审批。
地网SP证的业务种类是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业务专项。
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接入专项是指建立与移动网络直接连接的服务平台,为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的业务专项经营者提供接入移动网络的服务,定位服务等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
(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短信、彩信,WAP、铃声下载,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 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sp证)的办理流程1、地网SP证贵单位提交材料—–整理材料——–提交相关机构审批(5-7个工作日)——-贵单位材料盖章——-通信管理局审批发证(60个工作日内)2、全网SP证贵单位提交材料—–整理纂写材料——–贵单位材料盖章——–信息产业部审批发证(60个工作日内)sp申请单位具备的条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涉及到 sp 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SP代办)需准备的材料一、地网SP证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电信行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行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在当今信息时代,电信业成为现代社会的基础性产业之一,其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因此,为了保障电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和完善电信业务的规范与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将论述电信行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规范电信业务的经营,促进电信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许可管理体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确保许可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致性的政策解读与要求执行应对涉及的行业参与方均一视同仁。
许可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审批部门,负责电信业务的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二、准入条件的界定电信业务涉及广泛的领域以及众多的参与方。
为了规范电信业务经营,应明确各类电信企业的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的界定应综合考虑各类电信企业的资本实力、技术能力、诚信意识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等因素。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电信企业的准入进行严格监管。
三、许可申请与审批程序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与审批程序应制定明确的规定,保证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合法权益。
申请人在提交许可申请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许可审批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确保审核的公开、公正。
四、许可期限与范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应明确许可期限与范围。
在许可期限内,许可企业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旦许可期限到期,许可企业必须重新申请许可或终止经营。
许可范围应明确规定电信企业的经营业务,避免经营范围的模糊与交叉。
五、经营行为的规范为了保障电信业务的公平竞争,应建立健全的经营行为规范。
电信企业应遵守市场竞争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低价倾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电信企业还应遵守用户合同和隐私保护规定,并确保网络安全。
六、监管与执法措施建立健全的监管与执法体系对于电信业务的规范化非常重要。
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信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理。
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怎么做

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怎么做?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指的是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主要针对的是跨地区sp经营许可证的持有机构,由于跨地区sp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机构是国家的工信部,而开展业务的直接监管机构是地方的通信管理局,所以为了便于地方监管跨地区sp经营许可证的持有机构,需要在获准跨地区sp经营许可证后持该资质到相应经营范围对应地区的通信管理局办理sp备案。
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怎么做?1、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4. 《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5. 《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2、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受理机构各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3、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条件1. 已依法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拟核准的电信业务、地域范围分别与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相一致;2. 在申请地设有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等业务经营机构;3. 有在申请地开展业务的可行方案。
4、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程序和期限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者发出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确认书,并向信息产业部报告。
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者需要补正的材料。
5、工信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1.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报告。
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2.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 公司在当地设有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公司批准文件、负责人的任命及开展该项电信业务授权书。
上海电信营业厅终端销售平台代理商申请

培训与支持
电信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代理商更好 地开展业务。
THANKS
感谢观看
提供各类销售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功能,如销售额、销售量、客户分 析等。
数据可视化
通过图表、表格等形式直观展示销售数据,便于代理商快速了解销 售情况。
数据导出与分享
支持将销售数据导出为Excel或其他格式,便于代理商进行深入分析和 分享给上级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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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收益与风险
代理商收益分析
利润空间
代理商通过销售电信终 端产品,可以获得一定 的利润空间。
记录代理商在平台上的所有操作,便于跟踪和审计。
产品库存管理
实时库存查询
代理商可随时查询产品的实时库存情况,以便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库存预警提示
当库存量低于预设阈值时,系统自动发送预警提示,以便及时补货。
库存调配
根据代理商的销售情况和库存分布,进行库存的跨区域调配,确保 销售的连续性。
销售数据管理
销售数据统计
上海电信营业厅终端销售平 台代理商申请
• 代理商申请背景 • 代理商申请条件 • 代理商申请流程 • 代理商权利与义务 • 代理商销售平台管理 • 代理商收益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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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申请背景
上海电信营业厅终端销售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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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渠道单一
目前上海电信营业厅终端 销售主要依靠实体店面, 线上销售渠道尚未得到充 分开发。
市场调研与反馈
代理商需进行市场调研,收集客户需 求和竞争对手信息,及时反馈给上海 电信,以便优化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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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销售平台管理
平台使用管理
平台账号管理
为代理商提供唯一的平台账号,确保账号安全和数据保密。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格

编号:许可证号: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申报单位:申报日期: 200 年月日信息产业部印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二OO 年月日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注释:《电信服务规范》可通过信息产业部网站查询;网址/mii/zcfg/b136.htm可行性研究报告通用表格注释:1、除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外其它增值电信业务使用本表格。
2、市场调研与分析:应包括市场现状分析、市场竞争情况和市场发展预测等方面内容。
3、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应提供业务安排进度表。
4、预期服务质量: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电信服务规范》提供。
5、投资分析:提供经营业务的总投资、预期收入、业务成本和投资回报周期等。
6、如所填内容超出表格时,可添加附页。
网络技术方案通用表格注释:1、除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外其它增值电信业务使用本表格2、如所填内容超出表格时,可添加附页。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信息产业部:我公司在获得****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将遵守如下承诺:一.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电信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业务服务范围,从事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二.保证提供的电信服务业务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和信息产业部相关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三.自觉接受各级通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信息产业部年检制度及时向各级通信主管部门报送年检材料和统计资料;四.切实加强对各地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在各地所设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时至少要占有51%以上的股份;五.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政策制定电信业务收费标准。
不断提高电信业务服务质量,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六.我公司将遵照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利用国家政策不允许使用的网络资源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七.我公司保证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在获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年内(或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特别规定事项规定的时限内),在所申请业务覆盖范围提供****业务;八.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电信行业的政策规定,在引入外资前,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跨地区ICP许可证办理须知

跨地区ICP许可证办理须知ICP证书跨区域政策依据,申请经营跨地区ICP许可证须符合《电信条例》第十三条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 号)第六条关于申请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须具备条件的规定。
具体包括: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2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3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4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5 )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6 )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7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
此外,跨地区ICP经营许可证申请者还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包括:1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两个以上分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须控股51% 以上);2 )办理跨行政区域ICP证在工信部吗?对于已经取得某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ICP 经营者,现拟申请经营跨地区信息服务的,还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两个以上物理服务平台接入公用通信网提供信息服务。
但对尚未开展相关信息服务的申请者,可无此要求。
跨地区信息服务申请者应向信息产业部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全部申请材料:1 )由公司法人代表签署、并盖有公章的书面申请。
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写明拟利用何种公用网提供信息服务业务,如:因特网信息服务、移动信息服务等;·写明经营该业务拟覆盖的地域范围;·申请电子公告业务需要按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专项申请;·申请书必须要法人亲笔签署,并盖申请企业的公章;·写明主送单位,应为信息产业部或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地方有:·需提供有效经营时限内,且盖有工商年检合格章以及本公司红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批机关根据情况有权调阅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大家阅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七)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的违法记录。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跨地区ICP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材料有规定吗?

跨地区ICP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材料有规定吗?
ICP经营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
作等服务活动。
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
可证制度。
各公司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ICP经营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
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很多,但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这些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概况。
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执有通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
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包括:申
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
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
和质量保障的措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等等。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上海市贯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上海市贯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3.05.20
•【字号】
•【施行日期】2003.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上海市贯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
(2003年5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信息产业部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规定,本市对从事信息服务业务(短信息)的经营者实行许可证管理。
现就《上海市贯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补充如下:
申请《信息服务业务(短信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除必须递交原《上海市贯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必须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信息服务业务(短信息)经营许可证申报表》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2.信息安全责任人、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经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上海分中心认证的信息安全方案,和出具的认证证明;
4.提供固定网、移动网经营者接入意向证明;
5.涉及从事新闻短信息的,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
6.客户服务、用户投诉处理的电话和地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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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实现上海电信跨区经营许可?
获得上海电信跨区经营许可时在实现上海电信跨区经营的必要条件,企业如何获得上海电信跨区经营许可?首先需要一份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即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信部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上海电信跨区经营许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了跨地区SP经营、跨地区呼叫中心经营,是上海电信增值服务项目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增值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审批部门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也就是工信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增值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
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
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增值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申请流程
准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递交时需看原件);
2.公司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列表10人,相关学历复印件(最好为计算
机相关毕业),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正反面),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原
件),劳动合同10份;
3.已成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4.成立一年以内提供验资报告,成立一年以上的还需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
告原件。
5.公司章程(需工商调档的);
6.公司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主机托管协议;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可行性业务开展方案;
10.用户服务保障措施。
四、增值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申请材料提交
1.网上提交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初审通过后,将会在系统站内消息中通知企业提交书面材料,请企业及时关注站内消息,按要求按时限报送书面材料。
2.提交纸质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企业可以派人当面或者邮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五、领取增值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
领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携带介绍信。
六、增值电信跨区经营许可资质审批流程
1.《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需经工信部受理和审批两
个环节。
2.对于受理的企业,工信部会颁发受理通知书,对于不受理的,颁发不予
受理通知书。
3.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
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工信部增值电信
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