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试点村庄规划图集及建设指南图册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一般规定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一般规定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进行汇总。
表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设计图标准图例
村镇规划图例主编部门: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村镇规划设计研究所R居住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CM生产建筑及设施用地W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TS道路广场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UG绿化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EH村镇用地范围及发展方向建筑物及质量评定BF墙篱及其他S0道路工程对外交通T0.U11供水工程排水工程U12U13电力工程U14电讯工程其它管线工程U15L边界线城乡居民点层次、人口及用地规模AZ产业分区及资源场地主要参考书目及资料来源1.《村镇规划讲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农村建筑研究所,1982年8月。
2.GB J103-87《总图制图标准》,GB J106-87《给水排水制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编,中国计划出版社,1988年12月。
3.《城市规划参考图例》,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7年2月。
4.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测绘出版社,7929-871月。
年19881987,中国标准出版社,5791-86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100001500015.:、:《地形图图式》月。
8年.6.1:2.5万、1:5万、1:10万《地形图图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91-86。
7.《供暖通风设计手册》,陆耀庆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年12月。
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1-8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局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1年9月。
注:彩色图例中右下角标注的数码为“AutoCAD”软件中的颜色编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附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 02 用地分类 02.1 一般规定 0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0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4)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 (3)2 用地分类 (3)2.1 一般规定 (3)2.2 村庄规划地分类 (3)3 村庄建设用地 (4)4 非村庄建设用地 (5)5 非建设用地 (7)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 附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 (2)2 用地分类 (2)2.1 一般规定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4)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 (9)2 用地分类 (10)2.1 一般规定 (10)2.2 村庄规划地分类 (10)3 村庄建设用地 (12)4 非村庄建设用地 (15)5 非建设用地 (16)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晋建村字[2006]165号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建议格式的通知(晋建村字[2006]165号)各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有关规划编制单位: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规范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新农村规划编制水平,根据《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晋建村字[2005]122号)和《山西省村庄治理技术细则》(晋建村字[2006]100号),我厅研究制定了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及图纸的建议格式,对新农村规划文本格式及图纸表达深度提出指导性要求。
请在编制、评审村庄建设规划时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我们。
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村庄建设规划说明书(建议格式)第一章概述一、地理位置与区位评价二、历史沿革与文化遗存三、自然资源与保护利用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五、村庄建设现状与人居环境第二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与作用二、规划编制依据三、规划指导思想四、规划基本原则五、规划发展目标(一)农村经济与产业发展目标(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三)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四)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要求[耕地、林地、河湖、环境……](五)农村人居环境发展目标[人居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治理(含四化四改)、乡村特色的营造、农村居住建筑水平……](六)村庄人口预测与建设用地控制六、村庄规划的期限七、村庄规划的约束行为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节农村经济发展一、经济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二、经济发展与产业布局第二节农村社会发展规划一、社会事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二、社会事业发展与设施布局第三节村域总体布局规划一、居民点布局规划[含农村所属各个自然村的分布与搬迁情况]二、各类用地布局[含空间组织结构、各类用地总布局、耕地林地保护]三、各项用地指标规划[含耕地、林地和建设用地等村域各类用地汇总表(标准格式)]第四节村庄空间管制规划[村域各类空间管制划分与管制措施等]第四章村庄建设布局规划第一节村庄建设现状一、现状建设特征二、现状建设问题分析第二节总体布局规划[远期规划]一、总体布局结构[功能组织]二、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指村庄内的各项建设用地分类与标准确定,用地结构调整,用地平衡表]三、公共设施规划[含各类公共建筑、村庄公共中心、公共活动广场、公共设施项目与规模规划]四、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片区划分、居住片区内设施配置、居住人口分布、宅基地布局、住宅建筑规划]五、园林绿地规划六、工业仓储设施规划七、道路设施规划八、其它用地规划第三节住宅建设一、住宅建设现状二、住宅建设标准与要求三、住宅建筑设计与造型[附住宅建筑选型与说明]。
最新村庄规划用地分类的指南
附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 (2)2 用地分类 (2)2.1 一般规定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 (2)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4)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 (8)2 用地分类 (9)2.1 一般规定 (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 (9)3 村庄建设用地 (10)4 非村庄建设用地 (13)5 非建设用地 (14)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规范指南规范.doc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82 用地分类92.1 一般规定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93 村庄建设用地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135 非建设用地 14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整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则总 1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地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地规定.用地分类2一般规定2.1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地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地全部或部分类别.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地规定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地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地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案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地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地目地、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地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目次1 总则 82 用地分类 92.1 一般规定 9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3 村庄建设用地 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 135 非建设用地 14则 1 总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地《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为贯彻落实党地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导,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1.0.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用于指导各地村庄地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等工作,在实施一段时间后,总结问题和经验,修改编制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用地分类2一般规定2.12.1.1本指南地用地分类以土地使用地主要性质划分为主,同时考虑土地权属等实际情况,如位于村庄居民点用地以外占用集体用地地工厂,其用地应属于“村庄产业用地)”;位于村庄居民点用地以内未占用集体用地地工厂,其用地应属于“国有建设V3(.用地(N2)”.2.1.2本指南用地分类体系为保证分类良好地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采用大、中、小3级分类,在图纸中同一地类地大、中、小类代码不能同时出现使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2.2.1 本指南将用地划分为“村庄建设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三大类,主要基于对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两类土地地考虑,有利于分类管理,实现全域覆盖.“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在同等含义地用地分类上尽量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衔接.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三大类”对照表表1代码为“V”,代指村庄地英文表达“Village”;非村庄建设用地代码为“N”;非建设用地代码为“E”,代指“Water area and others”,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相一致.村庄建设用地3村庄建设用地(V)分为五中类,主要包括村民住宅用地(V1)、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村庄产业用地(V3)、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和村庄其他建设用地(V9),涵盖2008年1月颁布实施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所涉及地村庄规划用地类型.)V1)村民住宅用地(1(.“村民住宅用地”是指村民住宅及其附属用地.考虑到城市居住用地有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和组团级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而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层级单一,且一般不在村民住宅内.因此,区别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提出地“居住用地”为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用地地说明,本指南中提出“村民住宅用地”仅指村民住宅及其附属用地,包括住宅用地、混合式住宅用地.“住宅用地”(V11)是指只用于居住地村民住宅用地;“混合式住宅用地”(V12)是指兼具小卖部、小超市、农家乐等功能地村民住宅用地.(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是指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地各类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场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应为独立占地地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宗教、文物古迹等设施用地以及兽医站、农机站等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考虑到多数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通常集中设置,为了强调其综合性,将其统一归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再细分.“村庄公共场地”(V22)是指用于村民活动地公共开放空间用地,应包含为村民提供公共活动地小广场、小绿地等,不包括“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内地附属开敞空间.如村委会院内地小广场,属“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而非“村庄公共场地”(V22).(3)“村庄产业用地”(V3)“村庄产业用地”(V3)应为独立占地地用于生产经营地各类集体建设用地.考虑到不同类型产业发展对用地条件地选择和建设管理要求存在很大区别,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划分,因此,将村庄产业用地细分为两小类.分别为“村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V31)和“村庄生产仓储用地”(V32).(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是指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地村庄道路、交通和公用设施等用地.包括“村庄道路用地(V41)”、“村庄交通设施用地(V42)”、“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村庄道路用地(V41)”在村庄基础设施用地中占地较大,村内道路质量对于村庄整体人居环境很重要,为体现此类用地与其他村庄基础设施用地地不同管理需求,本指南将此类用地单列.包括村庄建设用地内地主要交通性道路、入户道路等.“村庄交通设施用地(V42)”是指村民服务独立占地地村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用地.本指南将此类用地单列主要为了与“村村通公交”等工程衔接,满足村内农用车、家用轿车地停放需求.同时考虑到我国部分地区村庄有码头、渡口等特殊地交通出行方式,可将码头、渡口等特殊交通设施地地面部分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计入“村庄交通设施用地”.“村庄公用设施用地(V43)”包括村庄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能源等独立占地供应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用地;消防、防洪等安全设施用地.(5)“村庄其他建设用地”(V9)“村庄其他建设用地”是指未利用及其他需进一步研究地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内地未利用地、边角地、宅前屋后地牲畜棚、菜园,以及需进一步研究其功能定位地用地.非村庄建设用地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庄用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也包括“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地用地,在实际操作中两种类型用地地管理机制、建设主体不同.为区别非村庄建设用地与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实际管理和使用地差异,将“非村庄建设用地”作为一个大类单列.非村庄建设用地包括对外交通设施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两类.对外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村庄对外联系道路、过境公路和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以及边境口岸、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地管理和服务设施用地等,本指南在用地分类中用“国有建设用地”对其界定.考虑到此类用地不是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地重点,所以不对其进行细分.非建设用地5基于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衔接地要求,借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本指南将“非建设用地”划分为“水域”(E1)、“农林用地”(E2)和“其他非建设用地”(E9)三中类.(1)“水域”(E1)“水域”(E1)地界定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地相关内容基本一致,包括“自然水域”(E11)、“水库”(E12)和“坑塘沟渠”(E13)三小类,分别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三大类”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农用地,意在突出水域本身在规划中所起到地生态、生产以及防灾方面地作用.考虑到水库蓄水量无论大小其承担地水利调蓄功能是一样地,且各地水利部门对水库地认定不尽一致,因此,区别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中对“水库”与“坑塘沟渠”地定义包含了有关蓄水量地要求,本指南确定只要是水利部门确定地水库,均归.为“水库”(E12),而“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地坑塘水面以及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地渠道”即为“坑塘沟渠”(E13).在“坑塘沟渠”(E13)用地中,包含提水闸、水井等农业水利设施.(2)“农林用地”(E2)“农林用地”(E2)地界定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地相关内容一致,但进行适当细分,包括“设施农用地”(E21)、“农用道路”(E22)、“其他农林用地” (E23)三小类.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地引导和相关建设行为地管控,本指南将“设施农用地”(E21)、“农用道路”(E22)用地单列.除此以外地农林用地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田坎等统一归为“其他农林用地” (E23). “设施农用地”(E21)地界定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地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相关内容一致.“农用道路”(E22)指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和林道等.(3)“其他非建设用地”(E9)“其他非建设用地”(E9)地界定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地相关内容一致,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一级地类“其他土地”用地中地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和一级地类“草地”中地其他草地.。
村庄规划02-行动计划表及图解
目 录1 规划总则1.1 规划指导思想1.2规划定位与目标1.3规划原则1.4规划重点2 项目实施行动计划表3 项目实施行动具体措施及图解3.1 生态保护行动3.2 文化传承行动3.3 产业融合行动3.4 设施完善行动3.5 空间优化行动3.6 环境提升行动1 规划总则1.1规划指导思想围绕建设“六美乡村”目标,依托深厚的理学文化、爱莲文化、佛禅文化和农耕文化,结合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山水资源,加载养生度假、乡村旅游等功能,以景区理念规划村庄。
坚持注重调查、整治为主、问题导向、村民参与、部门协作;坚持立足优势、彰显文化、突出重点、注重落实。
1.2规划定位与目标(1)规划总体定位基于环溪村现状山水禀赋和人文底蕴、村民发展意愿和深奥片区发展要求,结合桐庐县“潇洒桐庐、秀美乡村”精品工程建设和“风景桐庐”特色化发展道路的要求。
拟将环溪村定位为:以“清莲环溪”和周敦颐理学文化、农耕文化为本底,以“莲、农”为乡村旅游发展主线,从山水、人文、产业、设施、空间、环境六个方面,打造“美丽杭州”的乡村实践与典范。
(2)规划目标规划围绕总体定位,以建设“山水幽美”、“人文淳美”、 “经济富美”、“生活和美”、“村容优美”、“村庄秀美”的“六美乡村”为核心目标,以景区化理念规划村庄,重点从生态保护、文化传承、产业融合、设施完善、空间优化、环境提升六个方面,为村民生产生活和乡村旅游发展创造一个内涵丰富、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1.3规划原则(1)蓝图展示和行动落实相结合既强调村庄远期发展的蓝图控制与引导,又注重近期建设的具体安排与落实。
(2)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规划紧紧围绕总体定位,从建设“六美乡村”的目标出发,确定规划重点,同时针对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3)村庄建设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以景区的理念规划村庄,将乡村旅游与村庄建设相结合,彰显环溪的山水禀赋和人文底蕴。
(4)环境提升与文化挖掘相结合环溪村历史悠久,文化丰富,规划考虑环境景观提升与村庄历史文化相结合,在提升物质环境的同时,强化文化传承。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82 用地分类92.1 一般规定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93 村庄建设用地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135 非建设用地 14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美丽乡村新农村村庄规划演示PPT学习课件
第一部分
村庄规划系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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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探索——以安徽省太和县试点村庄规划为例
1 研究目的与任务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村庄规划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先行举措。
依据《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提出了村庄规划编制的四个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村庄规划刚性管控,维护村庄规划的权威性;二是优化村庄规划弹性引导,提升村庄规划空间响应能力;三是优化村庄规划编制方式,增强规划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四是优化村庄规划成果表达,成果形式更简洁更易懂更好用。
2 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内容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技术指南》要求,制定了村庄发展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三大村庄规划目标与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两类指标。
对用地布局进行了定性管控,通过建设近期项目规划库定量+定性落实行动,以此形成长效管控以及规划落实。
考虑到未来集体建设用地的可能,未来的详细规划应更详细地安排土地开发强度,明确用地分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指标,见表1。
另外,我们对空间资源进行全域全要素的规划布局,重点加强了生态空间的保护修复、农业发展空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空间的安排,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外,划定了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线,最终形成了村庄国土空间规划图,见图1。
3 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法1)工作底图和现状调研的精准化。
首先,工作底图应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衔接,采用农村地籍调查、政策影响数据等进行叠加分析,确保底图的精准性。
其次是精准确侯秀娟(太原市通地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2)摘要:结合村庄规划的目标及任务,文章总结了村庄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主要指标、编制方法以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村庄优化提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一些探索经验。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村庄规划;布局优化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519(2021)02-115-2国土工程GUO TU GONG CHENG115“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探索——以安徽省太和县试点村庄规划为例作者简介:侯秀娟(1986—),女,山西汾阳人,工程师,硕士,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主要从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工作。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82 用地分类92.1 一般规定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93 村庄建设用地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135 非建设用地 14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安徽省村庄规划图件制图要求
附录G 规划图件制图要求(规范性附录)G.1图件内容村庄规划的必备图件包括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和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
各地可根据需要,参考表G.1增加编制其他图件。
表G.1 村庄规划图件内容说明分类图件名称表达内容必备图件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主要表达的内容包括包括现状用途、主要的河流、湖泊、山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贯穿村庄的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及代号、水利设施、民用机场、港口码头、高压走廊、管道设施等。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主要表达的内容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用途、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宅基地建设范围、弹性发展区、土地综合整治区、灾害影响范围、安全防护范围、重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等。
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主要表达集中布局农民住房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区域建筑、道路、绿化和设施等空间布局,可以是多个区域,名称可以自定。
可选择图件分析图区位图采用轴线等方式,反映村域在重要发展区域内的空间位置、主要社会经济联系、与周边行政村的关系等。
相关规划衔接图明确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布点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
现状图遥感影像图通过航空或卫星遥感影像直接反映区域土地覆被情况。
重点区域现状图明确重点区域现状土地用途、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各类建筑的性质、层数等。
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现状图表达交通道路、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情况等。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状图表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待整治和修复国土空间分布情况。
规划图村域规划用途分布图主要表达的内容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现状用途等。
村域规划控制线(区)分布图主要表达的内容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生态保护红线、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宅基地建设范围、弹性发展区、土地综合整治区、灾害影响范围、安全防护范围。
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分布图主要表达的内容包括点状、线状、面状的农房改造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整治、土地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