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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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1解答提示第一小题: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着重结合本职工作实践谈运用。

答: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在深圳的出现公安机关对于嫖客、卖淫、拉皮条和妈眯的游街示众的处罚,本人也是一个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妥当,严重违背了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1)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是能够管理社会治安的部门,但是,并没有规定到,作为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等人员有进行游街示众的处罚的权力。

仅仅是规定到罚款或者行政拘留、警告的处罚手段。

作为公安机关不能够自己创造相关的处罚种类来进行处罚,仍然必须是强调法律本身的规定、法律本身的授权。

(2)该行为的产生,恰恰表明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依照法律的,而是依照我们传统上的道德来执法,来进行对对方进行惩罚。

第二小题: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

答:那作为大家,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是一个行政主体?那我们就要把握住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样的一个特征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了区分。

人大不是行政主体。

因为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显然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立法主体;那作为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

因为作为法院、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

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为行政主体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来进行处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呢?这里仍然不是,要成为行政主体必然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在处罚决定书上,上面的印章其实是汕头市公安局。

所以,作为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在该行政处罚的法律关系当中,真正的行政主体应该是汕头市公安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本)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本)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1论行政法基本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行政法是控制行政的法,行政法基本原则则是指导行政机关具体行为过程的最基本准则,在社会发展日益迅速和行政领域全面膨胀的现代社会,如何更有效地控制行政权成为各个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

传统的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具体法律规范来约束行政行为的努力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通过规定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来限制行政机关的滥权行为成为众多国家的新诉求。

而根据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间的关系,司法是控制行政的最为有效的途径,正如有的学者所言,"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是行政法产生的本质象征",如何在具体的司法审查中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自然成为关注的焦点。

本文试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基本原则司法适用的重要意义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早已为众多国家所采用,以比例原则为例,在英国,16世纪就有该原则的判决,到20世纪初,该原则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程度。

"今天,该原则几乎出现在每星期所发布的判例中,在大量案件中该原则得到了成功运用。

"在法、德、日等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法律原则被公认为是行政法的渊源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并广泛运用到司法过程中。

成文法的局限性使得适用基本原则成为需要,特别是在行政法领域,当今社会行政事务复杂多变,无论立法者多么高明,也不可能事先预见今后所有的问题;无论法条制定得多么精细都不免千疮百孔,而通过立法者事后补充立法漏洞或者修改法律去衡平个案中的不公由于过于迟钝而显得不切实际。

而另一方面,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对弥补法律漏洞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基本原则就是法官用以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武器之一。

法律原则是法律共同体基于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的信念而形成的比较一致和稳定的行为准则,原则往往是有弹性的,这一点使它不同于必须适用的规则。

法律原则可能载于法条中,但很多情况下只表达在教科书和论著中,甚至只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中。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21、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有两种意见)第一种答案: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本案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林业局。

第二种答案:本案的关键在于文中授权的含义。

如果属于授权,则由接受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委托,则由作出“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

可以明确的是,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的授权只能视为委托,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授权。

本案只是名义上的授权,而其实质则是委托。

因此,本案的行政主体是林业局。

2、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

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

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

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3、问题: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没有侵犯行政权。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即作业参考答案

(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即作业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即作业参考答案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参见教材p17-21)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

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作业1撰写论文(范文)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解答提示:第1小题:本题要结合工作实际,但不是搞行政执法工作的同学可以结合生活中遇到的情况进行阐述,但是一定要结合实际,不能照搬书本。

要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论述。

可参考教材17—21页内容,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着重结合本职工作实践谈应用。

第2小题:参考教材24—25页内容,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

主要是搞清行政主体的概念,分清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

要举例说明,这样才能对问题进行深刻的理解,没有例子的可以参考作业2 的案例分析进行。

第3小题:参考教材201—202页内容,须举例说明。

要结合书本好几个章节的内容阐述,在论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时要举例说明。

作业2一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

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

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

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

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

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

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

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

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业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21、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有两种意见)第一种答案: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本案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林业局。

第二种答案:本案的关键在于文中授权的含义。

如果属于授权,则由接受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委托,则由作出“授权”的组织承担责任。

可以明确的是,授权必须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政机关的授权只能视为委托,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授权。

本案只是名义上的授权,而其实质则是委托。

因此,本案的行政主体是林业局。

2、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

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

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

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3、问题: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没有侵犯行政权。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电大作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电大作业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撰写论文)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 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 (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

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

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二选择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B公安派出所C街道办事处D公安局法制科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B行政复议权C行政指导权D行政审判权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这种行为属于(BD)。

A 不同情况,相同处罚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C违法行为D违反公正的程序。

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1)一、解释下列概念和术语1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 .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5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 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和组织。

7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8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9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0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2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

13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4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最新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 )一、解释下列概念和术语∙∙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行政相对方: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和组织。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和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得主动的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00002)(000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00002)(0000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撰写论文)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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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撰写论文)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

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

主要表现在:(一)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如果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地,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主要有:(一)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

自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

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

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

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

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

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

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

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5000元。

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等。

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

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

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

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

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

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

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

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

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

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

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我们或许常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

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

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法但不合理。

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

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非常不利。

实现依法行政的梦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

作业【2】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

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

经过一片森林时,二人进入玩耍。

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

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

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市办事。

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邻居的两栋楼。

黑夜中吴某误将第5栋楼认为第4栋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的要是开王某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开不开。

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妻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

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二、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

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

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

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

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课过程中,随身携带写在电磁学公式的纸条被发现。

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退学处理,并于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

但是北京科技大学并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

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大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学提起上诉,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大学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三、问题:1、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3、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答:1、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

2、没有侵犯行政权。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

3、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

作业【3】一、填空题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5、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7、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8、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9、(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10、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

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1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1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

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14、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二、选择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D公安局法制科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这种行为属于(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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