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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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 引言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是指药店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服务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实施措施,以确保药店的质量管理水平达到国家法规和行业要求。

2. 质量管理目标药店质量管理的主要目标如下: - 确保提供满足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服务; - 确保药店的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 - 确保药店提供的药品服务满足顾客需求,维护顾客权益; - 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药店的整体管理水平。

3. 资源管理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下的资源管理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及药品等资源的管理。

3.1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招聘与培训:药店应根据需要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员工,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提供药品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岗位职责和权限: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人员绩效评估:定期进行人员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

3.2 设备设施管理•设备设施采购:根据药品服务需要,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设备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正常运行;制定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计划,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设备质量控制:建立设备使用记录,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3 药品管理•采购管理:确定药品采购渠道,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建立药品采购记录,保证药品的来源可追溯。

•药品储存管理:依据药品特性和储存要求,设置不同储存区域,并制定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过期及缺少管理:制定药品过期及缺少的报废和更新制度,及时处理过期药品和及时补充缺少药品。

•药品销售管理: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录销售的药品信息,确保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4. 质量控制为了确保药店的运营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要求,药店需要实施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措施。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 简介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本制度旨在确保药店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以保障客户的健康与满意度。

2. 质量目标为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药店管理水平,本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 - 提供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 确保药店人员的合法操作和专业知识; - 保证药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反馈机制; - 不断改善管理流程和工作效能。

3. 质量管理体系3.1 质量政策•坚持依法合规的运营原则;•严禁销售过期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提供专业、可靠的药品服务;•保护客户个人隐私;•强调员工培训及持续教育。

3.2 组织架构•设立质量管理部门,确定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制定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重要质量事务;•设立质量管理岗位,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整改。

3.3 质量流程3.3.1 购药流程•药品采购:根据药品注册和供应商审查,选定合格的供应商;•药品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检查药品是否完好、真实、符合规格要求;•药品保管: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受潮、过期等情况发生;•药品销售:遵守售药准则,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告知和咨询。

3.3.2 客户服务流程•客户咨询:药店人员应对客户咨询做到耐心倾听,提供准确、有效的答复;•药品配药: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进行药品配药;•药品说明:提供药品使用说明和副作用告知,确保客户正确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处理客户不良反应问题。

3.4 内部管理3.4.1 培训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培训内容涵盖药品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定期组织培训及考核,努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3.4.2 药品安全监控•建立药品安全监控制度,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定期进行仓库及储存环境的检查,确保条件符合药品贮存要求。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零售药店。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可靠。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零售药店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药品质量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三)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四)组织药品质量培训和宣传;(五)其他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具有药品质量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药品合法、合规、有效。

第八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并遵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二)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三)采购的药品应来自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四)采购的药品应符合药品采购合同的约定;(五)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票据和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商等。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适宜的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照等;(二)具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三)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货架、柜台等设施;(四)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二)按照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储存,确保先过期先出库;(三)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如冷藏、冷冻等;(四)避免药品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五)定期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质量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存储、销售、药品合理使用指导、医疗器械检测、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条件和措施。

第四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文件,合法经营。

第五条药店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第六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药品管理水平。

第二章药品采购和存储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店应当选择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药品。

第九条药店应当对所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和入库登记,做好药品的质量跟踪和追溯工作。

第十条药店应当按照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合理的存储,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整理,及时清除过期药品和变质药品。

第三章药品销售和服务第十二条药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零售许可范围销售药品,不得超范围销售药品。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销售,防止药品出现误用或错误服用。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注重患者用药的指导和服务,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和药物信息。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定期进行药品监测和抽检,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医疗器械管理第十七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相关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规范医疗器械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器械采购和存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对医疗器械进行质量跟踪和追溯,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事件。

第二十条药店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测和抽检,确保经营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

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房内所有药品管理相关工作,包括药品采购、收发存、配制配置、销售等环节,以及药品资料管理、药品设备管理等。

第三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药房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第四条药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应实行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的原则,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第二节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第五条药房应向药品供应商索取合格供货证明或者相关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第六条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对所购入的药品进行全程追溯管理,保证药品来源可靠,有效防范假冒伪劣药品流入。

第七条药房应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清点库存,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第八条药房应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建立药品验收、入库、出库、调剂、退库等操作规范,确保每一步操作符合规范,减少人为错误。

第九条药房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药品市场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更新,组织开展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药品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

第三节药品配制配置管理第十条药房应建立药品配制配置标准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配制、配置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每一剂药品的配制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药房应对所有参与药品配制配置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其技术能力和责任心的培训,确保操作规程的准确执行。

第十二条药房应严格遵守药品配置比例,不得随意调整药品用量或者配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节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对患者购药身份和处方的认真核实,确保患者用药合理有效。

第十四条药房应对处方药品销售进行严格管理,要求患者提供有效处方,并严格根据处方开药,不得随意销售处方药。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药品质量,零售药店应该建立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在进货时,应该对药品的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药品陈列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展示和销售质量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陈列和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为了保障药品销售和处方调配的质量,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在销售和调配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拆零药品的质量受到影响,零售药店应该建立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在拆零药品的过程中,应该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药品养护检查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是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对中药饮片的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包装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在销售和调配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复方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8、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了保障零售药店的卫生和人员健康,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应该保持店面和设备的清洁卫生,同时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9、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零售药店应该建立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零售药店质量风险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风险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风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风险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零售药店药品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和持续改进等活动。

第三条本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质量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质量风险管理职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质量风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参与、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零售药店应设立质量风险管理组织,负责质量风险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质量风险管理组织应由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储存养护人员、销售人员等组成,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培训考核合格。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负责质量风险管理的全面工作,对药品质量安全负总责。

第八条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对药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质量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对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可能出现的质量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第十条质量风险识别和评估应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结合药品特性、储存条件、销售环境等因素,确定质量风险点。

第十一条质量风险识别和评估应定期进行,必要时应根据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章质量风险控制与沟通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根据质量风险评估结果,制定质量风险控制措施,明确质量风险控制责任人、控制方法和控制时限。

第十三条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采购控制、储存养护控制、销售控制、运输控制等方面,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质量风险沟通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递质量风险信息,确保质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五条质量风险沟通应包括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内部沟通主要包括质量风险管理制度的培训、质量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等,外部沟通主要包括药品质量风险信息的共享、质量风险应对措施的协同等。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药店经营的基本要求。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采购管理零售药店的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三查三比较”的原则,即查看生产企业的资质、查看药品批准文号、查看药品包装和标签等信息,同时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等方面,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二、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验收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对进货的每个药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有效期是否合理等。

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退货或者向供应商索赔。

三、药品存储管理药品存储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存储制度,对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和湿度要求进行存储。

同时,要定期检查仓库环境,确保环境符合要求。

四、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应当遵循“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即售出的每个药品都应当有明确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

同时,要对每个顾客进行询问和解答,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五、药品追溯管理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制度,确保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到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追溯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六、员工培训管理零售药店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

以上是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行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店中药饮片的采购、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员工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采购质量管理第五条零售药店应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GMP认证证书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或批发企业采购中药饮片。

第六条采购员在采购中药饮片时,应查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核实其生产或经营范围,确保所购药品合法。

第七条采购员应根据药品采购计划,选择优质的中药饮片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采购员应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确保所购中药饮片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九条采购员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供应商应及时调整。

第十条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购进价格异常的中药饮片。

第三章储存质量管理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根据中药饮片的特性,合理设置储存场所,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定期对储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防止药品污染。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储存职责,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定期对储存的中药饮片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合理调整库存,确保药品的有效性。

第四章销售质量管理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销售职责,确保药品销售安全。

第十七条零售药店应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零售药店应严格执行药品销售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2023全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23全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23全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提升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二、药店概述本零售药店主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

我们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高效的药品和优质的客户服务。

药店营业时间为每日上午9点至晚上9点,周末及节假日无休。

三、质量管理规定1. 药品采购: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的合法程序,确保所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2. 药品存储:合理规划药品库房,分类存储药品,确保药品存储符合规定条件。

3. 药品销售:销售药品时,应详细询问客户需求,进行合理的用药指导,并做好记录。

4. 药品配送:对于需要配送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配送程序进行,确保药品安全、及时地送达客户手中。

5.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药品知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

2.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3. 及时处理和反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五、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药品抽样检验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控制和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3. 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对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和管理。

六、客户服务1. 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2. 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响应和解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 定期收集和分析客户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七、附则1. 本质量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药店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药店管理层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店管理层所有。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23-10-30•药店概述•药店的质量管理•药店的质量监督•药店的质量提升•药店的法律法规目录01药店概述•药店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

在医药行业中,药店是向患者提供药品服务的重要场所。

药店的定义•药店按照经营类型可以分为零售药店和批发药店。

零售药店主要直接销售药品给患者,而批发药店则主要向其他药店或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药店的分类药店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药店还需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药品监管、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公益活动。

此外,药店还需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药店的职责02药店的质量管理确保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资质,包括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供应商资质审核采购合同签订采购渠道管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选择合法、可靠的采购渠道,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030201对入库药品进行验收,核对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验收按照药品分类储存要求,设置不同区域,避免药品混放、交叉污染等情况。

药品分类储存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药品库存管理建立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记录销售的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

销售记录管理对销售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符合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销售审核选择合法、可靠的销售渠道,确保药品销售合法、合规。

销售渠道管理退货验收对退货药品进行验收,核对药品名称、数量、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退货申请审核对退货申请进行审核,了解退货原因、药品状况等信息。

退货处理根据退货原因对药品进行处理,如进行返厂、报废等处理,确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药品不再次流入市场。

药品退货管理03药店的质量监督对药品采购进行严格把控,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药店质量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的服务和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所有服务活动。

第三条药店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药品管理法规,依法经营。

第四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保证销售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合格安全。

第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药店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店应当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章服务标准第八条药店应当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药品售后服务规定,确保顾客享有全面的售后服务保障。

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信息咨询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第十条药店应当为顾客提供便捷的服务环境,保持店铺整洁、明亮,并提供舒适的购药环境。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设立便捷的服务窗口,为顾客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运输和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保存相关服务信息。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对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严禁销售假劣药品。

第十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积极保护顾客权益。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服务监督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制度,定期开展服务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药店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药店应当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如药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受到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药店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是零售药店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是零售药店全面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控制,并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员工。

第四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药品营销行为,提供优质的药品和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药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

第六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全员参与,严格执行。

第七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由零售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和落实,监督。

第八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更新及变更,由零售药店负责人负责,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药品质量管理第九条零售药店应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品质保证的药品供应商,采购合格的药品。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一批次的药品进行验收检验,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要求,建立适当的储存环境和储存方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事件报告和处理程序,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依法对过期药品进行处理,不得私自销售或流入市场。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对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七条零售药店应向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咨询服务、配送服务等。

第十八条零售药店应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零售药店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患者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和处理。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篇)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篇)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篇)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篇1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八、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九、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十、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十一、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十一、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十二、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篇2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3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3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1. 门店药品购进必须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购进,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 购进药品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购货记录中。

3. 严禁购进过期、伪劣、假冒药品。

三、药品入库1. 门店药品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入库记录中。

2. 入库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药品入库时必须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严禁存放过期药品。

四、药品销售1. 门店药品销售必须由持有医药执业许可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且必须在开展医药销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

2.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顾客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或者药品相关信息,保证顾客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信息。

3. 药品销售时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严禁销售过期药品。

4. 药品销售时必须开具正规的销售票据,保留有效期为2年。

五、药品退换1. 门店对于销售的药品不接受退换,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 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须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和物品,以备日后追溯和处理。

3. 门店不得将退换的药品重新销售,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将有问题的药品进行销毁。

六、药品管理1.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药品的购进、入库、销售、退换等情况,保证药品的追溯能力。

2.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量,防止过期药品滞销。

3. 对于长期不销售的药品,门店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轻则警告、扣分,重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将进行及时修订,并进行内部培训。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2)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5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5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编号:G01起草部门:质管组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变更记录:变更原因:(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____次。

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9)不得向药品经营者采购超范围经营的药品。

文件名称:检查验收管理制度编号:G02起草部门:质管组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版本号:变更记录:变更原因:(1)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好,数量准确。

(2)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营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下载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下载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零售行业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保障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药品库存、销售、采购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质量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风险事件。

第八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九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负责人。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会议,分析质量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公布药品质量信息和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药品质量投诉和申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外部质量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六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和流程。

第十七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和记录,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定期进行追溯核查。

第二十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药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第二十一条药品零售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药品存储条件监测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稳定。

鸿腾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鸿腾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鸿腾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鸿腾药房药品经营行为,提高药品质量,保障药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鸿腾药房所有经营的药品。

三、质量管理组织与人员鸿腾药房质量管理组织由质量管理负责人、药师和售货员组成。

(一)质量管理负责人1.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修改流程规范和工作指引,并监督执行。

2.负责药品采购、存储、销售和配送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3.负责核发和销售处方药品的审核和审批,并与医生建立联系,了解处方用药情况。

(二)药师1.负责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接受顾客询问,解答顾客疑问。

2.负责药品采购、存储、销售和配送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三)售货员1.负责掌握药品的知识,向顾客提供合理、安全的用药建议。

2.接待顾客,对顾客的咨询和购药行为进行记录和追踪,严格遵循处方审核制度的流程。

四、质量控制(一)药品采购1.采购时应选择合法注册的供应商,并进行供应商的审核和评价。

2.药品采购应了解明确的品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等信息,并进行核对。

3.药品采购应注意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4.药品采购验收应按照采购流程、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药品存储1.药品存储应按照生产企业的要求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要求进行。

2.药品存储应避免阳光直射、潮湿环境和高温等极端情况的影响。

3.药品存储应按照规范方法进行区分分类、标记标识、清点盘点等。

4.药品存储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统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三)药品销售1.药品销售应严格遵守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售出药品真实、准确、合法。

2.药品销售计划应进行严密的监管,防止过期或滞销药品。

3.药品销售应符合商品规定及标签、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4.药品销售应注重药品信息的记录、管理和统计工作,为质量监督提供依据。

(四)药品配送1.药品配送应按照药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2.药品配送应进行签订合同、清点盘点、验收检查等工作。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药店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药店。

第三条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依法经营,规范操作;(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药店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六条药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药品信息,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服务。

第七条药店应当制定明确的药品销售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过程规范、高效。

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九条药店应当加强药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第十条药店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和服务。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公示药品价格,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药店从业人员应当保护消费者隐私,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药品功效的广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七条药店违反本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药店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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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药品购进管理制度2、药品验收管理制度3、药品储存管理制度4、药品养护管理制度5、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6、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7、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8、药品销售及处方的管理制度9、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中药饮片购、销、存及临方炮制质量管理制度12、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的管理制度13、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4、药品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制度15、培训、教育管理制度16、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7、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18、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9、质量档案的管理制度20、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制度21、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制度22、计量管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采购人员要树立“质量第一”观念,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3、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包括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随货联),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4、购进进口药品应向对方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或附有加盖“已抽检”字样的(一般指别直参、进口西洋参、进口血竭等品种)《进口药品通关单》。

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方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报告书》复印件。

5、首营企业(指首次与我公司发生供销关系的企业)与首营品种(指我公司首次经营且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的品种)必须按照“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6、购进药品如需签订合同的要注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其中应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一般与供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验收员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所购进药品及时地逐批验收。

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验收员应根据药品来货票据查验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注册商标、数量、质量状况等内容,并在票据上以“√”表明验收合格,以“×”表示验收不合格,并签名或盖章。

做好验收记录,(可由指定人员凭已验收并签署意见的票据录入电脑)。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三、进口药品还应查验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口岸药检所检验报告书和进口注册证的复印件。

进口药材有《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报告书》的复印件。

或附有“已抽检”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

四、药品包装应符合有关规定,验收时按药品标准规定检查外观性状质量,并检查药品标签、说明书、合格证等,逐一验收到最小销售单元。

(如质量保证协议中,供方同意注明“购方验收时,可以不验收到最小销售单元,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条款,验收员可以不验收到最小销售单元。

)五、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注意验收中药饮片包装上的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

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中若发现质量问题药品,应报告质管员确认处理。

七、验收合格的药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柜陈列。

八、如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药品要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药品放入退货区。

九、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应分类做验收记录。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本店实行随柜台保管药品,药品按柜分类贮存,营业员兼任保管理员。

2、药品应实行分类储存,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挂效期标志,不合格品存放于不合格区,挂明显标志。

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

3、中药专库贮存。

4、冷藏药品应规定贮存于冷柜(冰箱内)。

5、需阴凉贮存的药品均存入阴凉库中。

6、应做好中药库及阴凉库的温湿度监测调控工作,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7、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待发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8、保持库内、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污染、防鼠、防虫等工作。

9、对六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保管员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催销表”报总经理进行促销。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1、药品养护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2、对店内陈列、储存的药品每月进行一次养护和质量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3、养护员对营业场所、仓库及冰柜(2-10℃时)的温度进行监测、调控及时采取措施等工作。

温湿度记录,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4、养护中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管员联系,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理。

附表5、确定重点养护品种,(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首营品种、易潮解、易霉变的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报质管员审核后,适当缩短养护时间。

6、每季对养护、计量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并记录。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经营质量第一关,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系指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系指直接从厂家购进为本公司首次经营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3、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前,要索取加盖了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附上有关资料,经质管员审核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购进首营药品前,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文、药品批准文号、同一批次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的备案件。

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质管员审核后,报药店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经营。

5、业务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期不能超过证照有效期)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退货药品的管理制度一、退货药品指销后退回的药品和购进退出的药品1、销后退回的药品包括各级药监部门、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发文通知收回的药品和本企业顾客要求退货的药品。

2、购进退出的药品退回供货单位的药品和本企业拒收的药品。

二、销后退回的药品管理1、销后退回的药品必须经本店当班营业员确认是本企业所销售的药品,其批号必须与所售出的批号相符。

同意退货后,退回药品应及时放在待验区,并通知验收人员。

2、验收人员应对销后退回的药品按购进药品质量验收的要求进行逐项验收,并做好记录。

3、销后退回的药品经验收合格的,可上柜销售,不合格的经质管员确认后通知保管员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并做好记录。

4、发文通知收回的药品,经确认后,直接存放于退货区,并做好记录。

三、购进退出的药品管理非本企业订购的药品和所购进药品经质量验收发现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有破损、文字标识模糊不清,缺少规定内容或文字内容错误等不规范情况,及非质量原因的滞销,由采购员与药品供货单位联系后,填写“药品购进退出通知单”,交质管员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放入退货区。

当供方自行带回时,供方代表应在通知单上签字。

药品陈列的管理制度1、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卫生清洁。

2、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陈列,内用与外用药分开陈列。

并按照药品的用途分类摆放,销售柜组标志醒目,标签使用恰当,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3、凡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一律不上柜销售,要填不合格药品确认表,报质管员确认处理。

4、上柜药品按月进行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柜,并尽快向质管员报告,确认处理。

5、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柜,并按拆零药品管理规定操作。

6、须冷藏的药品、危险品只能陈列空包装。

药品销售及处方的管理制度1、向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

2、认真执行物价政策,做到药品标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3、营业员应参照说明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不能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

4、销售处方药时,处方要经药师(中药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和出售并记录。

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5、审方人员应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中重复,有配伍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拒绝调配,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6、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交给顾客。

审核人员及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8、对缺货药品要求认真登记,及时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9、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停止销售,并报质管员确认处理。

10、在销售药品时,经顾客同意,营业员可拆封检查,此检查是养护工作的一部分,应及时记录养护记录中,如发现问题报质管员处理。

11、销售拆零药品,按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1、营业员负责药品的拆零销售。

2、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

3、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有疑问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销售。

4、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标签。

5、拆零后不能保留原包装的药品,必须装入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并做拆零药品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进入或流出本药房,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2、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由质管人员负责。

3、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及销售等环节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应立即停售存放于待验区,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表》由质管人员确认,判为合格的,则继续销售,如判为不合格的,应存放不合格区。

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不合格药品或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的不合格药品,质管员应立即检查是否有相符情况及品种,如有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追回售了药品、存放于不合格品区。

5、不合格药品的报废和销毁,由保管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质管员审核,总经理审批。

6、对质量不合格药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7、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在质管员和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销毁药品记录。

8、在经营各个环节中发现的假药、劣药,应立即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作退货、换货、自行销售、报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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