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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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5.22•【字号】陕教贷〔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5〕3号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8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宣传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43号),结合我省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现就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就读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录取新生贷款办理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新生办理贷款的程序办理。

三、贷款申请2015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一)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就读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底,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新生申请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至30日,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农

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农
六、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农助学金计划项目

国家就业政策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前提和先导,近年国家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新政策,特别是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如何依据国家就业新政策,紧密结合我院生源专业实际,科学分析和研判,选择适合我院实际的就业项目,广泛宣传动员,不断做大做强,促进毕业就业,发挥地方本科院校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功能,我们专程采访了招生就业处就业中心主任、高级职业指导师杨剑峰,请他详细介绍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农助学金计划项目的最新政策,以期指导符合条件学生积极报名应聘,及早做好就业工作。
(二)、资助对象与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有志到基层建功立业的省内毕业前1-2年的普通高校医学类、师范类、涉农类专业统招本科生(护理、医学影像、检验、畜牧兽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良好,作风正派,试实守,吃苦耐劳;
⑺.省人事厅拨款,学生在各学校领取“助学金”。
(五)、毕业生的派遣落户规定?
学生毕业后由学校申请,省教育厅派遣到省人事厅,由人事厅发文正式分配到所签约县区从事教育工作,同时办理落户、转档及党组织关系手续。
(六)资助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根据规定“服务年限为医学类六年,师范和涉农类五年。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的学生,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予以通报并在网络和媒体曝光,本人退还全部赞助费、培养费,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就业。
服务年限为医学类六年,师范和涉农类五年。
(四)、从医从教一般什么时间开始报名?报名时间网站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下旬至十月开始,十一月份考核面试;

陕西省大学生到西安市临潼区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

陕西省大学生到西安市临潼区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
教育
53
19
贠轲娜
安康学院
2014汉语言文学
教育
52
20
耿洁
安康学院
2014汉语言文学
教育
52
21
唐辉
咸阳师范学院
2014汉语言文学
教育
52
22
管家颖
咸阳师范学院
2014汉语言文学
教育
47
23
杨阳
商洛学院
2014汉语言文学
教育
45
24
党晶
咸阳师范学院
2014汉语言文学
教育
-1
25
闫方
商洛学院
2014数学与应用数学
蔡达钊
安康学院
2014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
46
45
王恺
榆林学院
2014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
-1
46
吴静
商洛学院
2014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
-1
47
李锦
西安文理学院
2014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
-1
48
王羊羊
榆林学院
2014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
-1
49
罗晴晴
商洛学院
2014英语
教育
71

50
宋阿娟
延安大学
2014英语
教育
43
209
蔡静
宝鸡文理学院
2015数学与应用数学
教育
-1
210
魏佳颖
陕西中医学院
2014临床医学
卫生
65

211
王琳
西安医学院
2014临床医学

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来源:国家文件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5国人部发〔200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组织招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一)组织领导。

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相应成立由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及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身体健康。

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工作责任书

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工作责任书

附件2
2015年陕西省承办大学生到基层
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网上报名审核工作,学校推荐负责助学金网上报名初审工作,现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承办院校有关责任人签订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严格遵守责任人制度“谁审核、谁负责”,对网上初审账号进行安全保管,切勿让他人登录审核系统。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初审工作。

(初审工作为9月11日至9月18日)
三、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审核网上报名学生相关信息,禁止利用审核上的便利条件,违反文件要求审核信息。

四、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出现审核不严、虚假填报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并限制相关院校参加下一年度助学金计划,同时取消学生考试资格。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承办院校签章:
中心签章:考试信息审核责任人签字: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两签章部门、责任人各保留一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
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生与助学奖学金
【发文字号】人社厅函[2015]83号
【失效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5.03.27
【实施日期】2015.03.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加强和规范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一)按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

各地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认真核实新入学学生的有关信息,准确、完整地将学生学籍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上级管理部门对技
工院校上报的新生学籍信息要及时认真进行审核审批。

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和职业培训学员不得注册为全日制教育学籍,不得虚假、重复注册学籍。

请各地分别于4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完成2015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二)加强学生学籍异动管理。

各地要指导技工院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核实认定,并于学籍异动发生之日起10日内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异动申报。

上级管理部门要密切跟踪了解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异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5]109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12.31【实施日期】2015.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2月31日陕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统筹实施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质量。

2017年前,建立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城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确保数量。

拓宽乡村教师的补充渠道,足额配备乡村学校教师,优化乡村教师结构。

提升质量。

完善乡村教师培训,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强化师德素质,提升实践能力,提高专业素养。

稳定队伍。

完善对乡村教师的激励机制,提高地位待遇,改善生活待遇,优先评职评优。

促进交流。

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进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有序、有度、有效流动。

二、工作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全省教师队伍建设体系。

坚持立足实际,准确掌握乡村教师队伍现状和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专业限制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专业限制

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专业限制2015年陕西省大学生村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一、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30周岁(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受院(系) 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

报考人员必须是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4年4月3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或陕西生源(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在陕西省);或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陕西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3、学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2014年村官考试申论热点:“穷县豪楼”现象【背景链接】黑龙江省海伦市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著名的“大豆之乡”。

12月25日据报道,近几年,这个市一边四处“哭穷”申请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边变相投资近亿元兴建政府大楼,继去年成功戴上“贫困帽子”,今年又搬进竣工不久的“豪华衙门”。

这种“穷”“奢”通吃、自相矛盾的做法,不仅造成不良社会观感,也引起当地干部群众质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委员李连宁说,一些地方挖空心思、削尖脑袋要当贫困县,当了贫困县以后,开庆祝大会热烈祝贺,当不了贫困县的市委书记、县长就感觉灰溜溜的,觉得对不起全县人民。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
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生办[2015]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3.04
【实施日期】2015.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教生办〔2015〕5号)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及时了解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状况信息反馈机制,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及检测预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49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机制。

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和成效的重要指标,各
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必要性,建立健全就业数据统计报送机制,完善领。

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

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

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毕业生是指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主要是指:(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关于基层单位界定的具体标准,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当年通知为准。

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三)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第七条按照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偿或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选其一。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4.09•【字号】陕扶办发[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扶办发〔2011〕50号、2011年4月9日)各设区市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现将《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请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反馈。

特此通知。

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升我省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提高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和自我脱贫能力,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农字〔2000〕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实施对象为:我省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第三条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统筹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组织领导,市扶贫办(局)、市财政局负责,县扶贫办(局)、县财政局落实,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共同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金由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在每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中统筹安排。

按照《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

采用“一卡通”方式直补到人到户,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技人员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技人员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技人员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7.03•【字号】陕农业办发[2014]95号•【施行日期】2014.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技人员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4〕95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为做好我省农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作,提升农技人员素质和学历层次,提高农技服务能力,省农业厅委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年继续在全省采取补助的形式培养一批农业推广硕士和函授本科学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及名额安排50名农业推广硕士(每人补助1万元学费,不足部分由学员所在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承担)和100名函授专升本学员(补助全部学费5000元)。

二、参加人员全部为农技推广人员,经各市农业局推荐,省农业厅审核,通过选拔考试择优资助。

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参加。

三、报名条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

(一)函授本科:专业领域:农学、动物医学。

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年龄45岁以下农技人员。

农广校中专后继续教育、党校等非国民教育序列不得参加推荐。

(二)农业推广硕士(代码为 095100)专业领域:涉农类均可。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四、选拔流程和考试课程(一)请各市根据所分配名额(见附件1)于7月20日前将学员推荐表2份(见附件2、3)报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逾期视为放弃。

(二)根据陕农业办发〔2014〕49号文件要求,各市参加农科专业改造班42名学员统一由农干校组织上报。

(三)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市组织拟推荐的推广硕士学员7月10日前在网上先行报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2.15•【字号】陕教贷〔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行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陕教贷〔2015〕1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为进一步理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按照《陕西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要求,现就各市(区)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工作归口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在教育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

当前,学生资助工作已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面推开,资助工作量大面宽,各级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对资助工作的经费投入规模不断增大,资助工作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也不断增大,迫切需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专业化队伍对资助工作进行集中归口管理。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确要求,各地和各有关学校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能,实现学生资助日常工作统一归口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综合利用各项资助政策,统筹做好本地区、本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对资助政策和资助资金监管工作力度,实现学生资助日常工作的归口管理,2014年以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快了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步伐,计划到2015年底,全面实现各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并明确提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归口管理本地区各阶段的学生资助信息,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目前,我省大部分市、县还存在着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多头管理现象,各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明显不适应学生资助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的要求。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高[2015]6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5.18【实施日期】2015.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兰州大学: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启动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

免费医学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专科两种,以5年制本科为主,培养专业主要是临床医学、中医学(含民族医学,下同)专业,培养工作主要由举办医学教育的地方高等学校承担。

3年制专科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岗位,其培养、使用和支撑保障政策参照本科免费医学生有关规定执行。

培养工作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倾斜。

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于上年11月份前确定下一年度定向单位和岗位数,并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各类免费医学生需求数量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卫生计生、中医药、发展改革部门确定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的学校,省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与学校签署免费医学生培养协议。

2015年陕西商洛市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

2015年陕西商洛市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

根据陕西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学⽣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有关⼯作的通知》,经上报名、现场确认、笔试等环节,我市2015年助学⾦计划招聘计划54名,共153⼈进⼊⾯试。

为做好我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计划公开招聘⼯作⼈员⾯试⼯作,确保招聘⼯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参加⾯试⼈员经2015年“⼤学⽣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计划笔试合格进⼊⾯试的⼈员(具体⾯试⼈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试时间、地点时间:11⽉15⽇(星期⽇)上午7:30集中点名地点:商洛市⼩学(⽂卫路中段)联系电话:************三、⾯试⽅式和综合成绩计算⾯试采取结构化⾯试的⽅式进⾏,⾯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法为:考试综合成绩=公共科⽬考试成绩×50% + ⾯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保留⼩数点后两位。

四、有关注意事项1、考⽣参加⾯试时,必须持本⼈笔试准考证、⾝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或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试资格。

2、每位考⽣务必于⾯试当天7:30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点名和抽签,确定⾯试顺序。

本次考试共分四组,⾯试分组名单详见附件。

未按时到达⾯试地点参加抽签的考⽣,⼀律按个⼈⾃愿放弃⾯试资格对待。

3、所有⾯试⼈员必须严格遵守⾯试纪律,违规违纪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4、⾯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例,由⾼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

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公共科⽬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对同⼀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试应聘⼈员⽐例达不到1:3的,设置⾯试最低分数线,低于⾯试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试最低分数线为⾯试当天同⼀考场同⼀场次实际参加⾯试应聘⼈员的⾯试平均成绩。

⾯试结束后请及时关注商洛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公⽰公告栏,获取体检及考察有关安排的通知。

5、本次⾯试,⼈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举办辅导培训班。

从医从教省上文件

从医从教省上文件

从医从教省上文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2X】46号)和《关于印发202X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振字【202X】1号)精神,做好202X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与计划202X年计划资助500名有志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普通高校大学生。

二、实施范围师范类、医学类、农林类院校。

区县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贫困区县为主。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志到我省基层建功立业的2013、202X两届毕业的省内普通高校师范、医学或者农技专业统招本科生。

医学类别中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药学专业可放宽至大专;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3、家庭困难。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

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困难状况;4、毕业后愿意到我省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四、资助金额与时限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和师范免费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元)。

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毕业离校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

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时间为师范与涉农专业 4年,医学专业大专为3年,医学专业本科依据其学制分别为4-5年(签约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整学制的本科学生,助学金发放年限按实际学制年限计算,但不超过5年)。

陕西蓝田2015“三支一扶”面试公告

陕西蓝田2015“三支一扶”面试公告

陕西蓝田2015“三支一扶”面试公告“三扶一支”的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基层,为所在的那一寸土地献出一份力,服务期满一年便可以参加当地事业单位定向选拔考试喔,四川三支一扶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陕西西安蓝田县2015年“三支一扶”招聘公告”,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蓝田县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振兴计划省级助学金项目招聘工作笔试已经结束,现将面试工作通知如下:一、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对象名单详见附件《蓝田县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振兴计划省级助学金项目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限7分钟。

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8:00报到进入候考室,8:30面试正式开始。

四、面试地点蓝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院内(蓝田县新城路38号,蓝田县医院北100米)。

五、面试成绩计算办法考官现场打分并亮分,各考官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六、注意事项1、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于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8:00前到面试现场报到,8:30面试开始后仍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现场资格确认书》参加面试。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入场,违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自我介绍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状况,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附:蓝田县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振兴计划省级助学金项目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11月2日。

陕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下乡5年减免助学贷款

陕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下乡5年减免助学贷款

陕西省将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和医疗单位从医从教并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年限的大学生,减免助学贷款。

陕西省日前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规定,陕西省将设立“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奖学金”,每年在省内教育、医疗专业设立1000个奖学金名额,每人每年6000元。

从今年至2010年,陕西将每年选派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50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原县山区农村中小学和医疗单位从医从教;凡自愿到农村乡镇医疗单位工作且与当地人事、卫生行政部门签约服务6年以上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由县(市、区)政府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万元。

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的战略举措,是努力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的长远大计,是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施展才华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组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积极探索、循序渐进,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选拔、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采取“省定规划、市县选聘、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选聘第四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各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选聘数量和人选条件等事宜。

市委组织部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县委组织部负责将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村任职。

乡镇党委负责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

村要为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第六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从每年5月中旬开始,到8月底前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当年9月上旬到岗。

第七条参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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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陕西“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有
关工作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2015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陕人社发〔2015〕28号)精神,做好今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与对象
2015年计划资助500名有志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二、实施范围
学校以师范类、医学类、涉农类院校为主。

包括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等院校,以及经省人才中心审批同意的具有农村基层所需专业的其他院校(报送附件
1、2)。

区县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贫困区县为主。

三、资助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志到我省基层建功立业的2016、2017届师范、医学及涉农专业普通高校统招在校大学生。

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和畜牧兽医、学前教育等六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3.家庭困难。

包括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最低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和其他家庭困难状况;
4.毕业后愿意到我省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四、资助金额与时限
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 (免费师范生除外,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元)。

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毕业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

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的年限为研究生5年、大专生3年、本科生按其学制分别为4-5年(其中专升本按国家规定的本科专业学制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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