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临床医学生实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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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习医生除严格遵守学生手册规定外,还应遵守临床实习期间的规章制度,为了做好临床实习期间的教学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结合我校临床实习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山大学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临床实习是医科本科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内容,是临床教学不可缺少的部分,临床实习每一个环节均应按临床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完成。

第三条医学教务处按照医科本科生培养方案制定临床实习轮转计划,各附属医院(基地)教学主管部门将按照临床实习轮转计划安排临床实习,同时做好实习检查、监督及实习成绩管理工作,学校及医学教务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

第二章实习考勤第四条临床实习是医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已获得参加临床实习资格的学生必须依时参加,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或诊室。

因故短时离开,应经上级医师同意,并向护士告知去向,才能离开。

第五条学生实习期间请病假、事假、考研假、就业假等,按《中山大学医科实习生借假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实习小组长负责登记考勤,每周向实习带教老师或兼职班主任汇报一次。

无故经常或连续旷实习者应给予严肃教育或纪律处分。

无故连续旷实习2-4天或累计达10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5-6天或累计达21 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7-8天或累计达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9-10天或累计达41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11天以上或累计达51学时以上(含51学时)者作退学或开除学籍。

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按旷实习一次(半天)记。

旷实习二次(含二次)该科实习医德评价不能评为优秀;旷实习累计达九次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在整体实习结束后,经本人书面申请,医院审批,方准补考一次。

临床实习生规章制度

临床实习生规章制度

临床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学生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阶段。

为了保证临床实习的质量,规范实习生的管理,现将临床实习生规章制度如下:一、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 实习生应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医院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带教老师的管理。

2. 实习生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能够独立完成临床基本操作和疾病诊断。

3. 实习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良好沟通,共同完成临床工作。

4. 实习生应积极参加临床实习,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得迟到、早退、请假。

二、实习生的临床实习安排1. 实习生应按照医院的教学计划进行实习,实习周期一般为两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科室的轮转。

2. 实习生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积极参与临床诊疗工作,不得擅自进行临床操作。

3. 实习生应按时参加临床实习培训和考核,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4. 实习生应认真完成实习笔记和病历,及时向带教老师请教和反馈临床问题。

三、实习生的考核与评价1. 实习生应定期接受临床技能考核,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临床操作等。

2. 实习生应参加临床理论知识考核,包括临床病例分析、医学影像学判读等。

3. 实习生应接受临床实习评价,包括患者满意度、带教老师评价等。

4. 实习生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临床实习证书,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四、实习生的奖惩措施1. 实习生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临床实习要求的,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2. 实习生出现严重医疗差错或事故的,将给予开除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实习生表现优秀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推荐就业和考研。

五、实习生的保障与关爱1. 医院应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条件,确保实习生的安全和权益。

2. 医院应关心实习生的生活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 实习生享有合法权益,如工资待遇、休息休假等。

总之,临床实习是医学生成长为医生的关键阶段,实习生的管理至关重要。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医院实习生是医学院学生在医院进行实习的重要人员,他们在医院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

为了保障医院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1 实习生资格:实习生必须是在校的医学院学生,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核批准才干到医院进行实习。

1.2 实习生守则: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的安排,尊重医院的工作人员。

1.3 实习生纪律: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处理病人的病历和药物。

二、实习生的工作安排2.1 实习生轮岗制度: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计划进行轮岗安排,确保实习生能够全面了解医院的各个科室。

2.2 实习生指导教师:每位实习生都会有专门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监督其实习工作,及时纠正实习生的错误。

2.3 实习生工作时间:医院会制定实习生的工作时间表,确保实习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工作,同时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

三、实习生的培训和考核3.1 实习生培训:医院会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医疗知识、医疗技能和沟通技巧等,以提高实习生的工作能力。

3.2 实习生考核:医院会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估其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成绩,对合格者赋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者调整。

3.3 实习生评价:实习结束后,医院会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评价,为实习生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指导,匡助其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四、实习生的权益保障4.1 实习生薪酬:医院会按照规定赋予实习生一定的薪酬,保障实习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4.2 实习生休假: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安排合理的休假时间,保障实习生的身心健康。

4.3 实习生安全:医院会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生在工作中不受到伤害,提高实习生的安全意识。

五、实习生的发展机会5.1 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表现和成绩考虑是否录用为正式员工。

5.2 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医院会为实习生提供继续深造和发展的机会,如参加进修课程或者继续在医院工作。

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管理规定一、组织领导(一)在医学院的领导下,由教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1.组织专业制定《实习大纲》。

2.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安排落实实习名额,进行实习生选拔。

3.进行实习巡回,了解实习生状况,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实习完毕收缴实习手册,评定实习成绩。

5.与学生科共同负责实习生的教育管理。

(二)实习单位受医学院委托,对学生实习工作具体安排。

其主要任务是:1.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的教学和日常管理,组织各科室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进行具体指导。

2.实习生进科时,由指导老师介绍科室情况与要求,根据实习大纲安排实习内容;实习生出科时,考核评定实习完成情况。

3.实习结束时,对实习生作出全面评定。

4.保持和医学院的联系与沟通。

5.总结实习带教工作的经验。

(三)实习生按实习单位组成实习队,队长在医学院及实习单位指导下负责本队的日常管理,传达医学院及实习单位的要求和任务,反映实习生的意见和建议。

(四)班主任及校内指导教师定期向实习单位了解反映实习生的学习、思想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督促实习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习生守则(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及带教老师的管理。

(三)认真执行实习计划,虚心好学,勤于动手,巩固和提高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四)关爱同情患者,服务态度热情,操作认真细致。

(五)注意医疗安全,所有的技术操作都应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所有的医疗文书都应有带教老师签字。

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

(六)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业务讲座、学术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七)爱护公物、厉行节约。

如有损坏公物应主动向上级报告并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赔偿,贵重仪器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临床带教管理实施细则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临床带教管理实施细则

中山办字(2009)10号签发:阎作勤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临床带教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实践教学管理,保证临床实践教学质量,进一步维护临床实践教学过程中患者、带教教师和学生三方合法权益,依据《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见习、实习医生手册》、《中山医院临床医学专业实习指导手册》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临床实践是指医学生的临床见习、临床实习、长学制(七、八年制)学生后阶段临床轮转和研究生的临床轮转。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医学生是指具有注册学籍的、在本院进行临床实践活动的在校医学类专业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含长学制学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境外留学生。

第四条在院进行临床实践的医学生必须是复旦大学相关院系的在读生,其它相关院校医学生申请来院见、实习及临床轮转,必须由所在院校与医院签署相关的临床实践协议;境外留学生申请来院见、实习,原则上必须由复旦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经中山医院审核批准。

第五条医院的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归口教育处,医院有责任培养临床带教教师,保证医学生临床实践活动的进行,为完成临床实践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六条医院的临床带教教师是指经中山医院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或相关院校)核准,承担临床实践教学任务的执业医师。

临床带教教师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 必须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

2 必须是本院在职职工。

进修员等其他人员在科室认可下可参与协助临床实践教学,但不得担当临床带教教师。

3 热心教学,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医德医风,无重大医疗差错、重大违纪及行政处分等。

4 具备良好的临床、教学技能,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技巧。

第七条医院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任务由科室分管主任指派,经相关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由带教老师具体执行。

临床带教教师必须承担以下工作职责:1做好学生的入科教育。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医院实习生是医学院学生在医院进行实践培训的重要群体。

为了保障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实习质量,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实习生的资格要求、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考核以及实习生福利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实习生的资格要求:1.1 学历要求:实习生应为在校医学院本科生或者研究生,具备相应的医学理论基础。

1.2 健康状况要求:实习生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能够胜任实习工作。

1.3 专业素质要求:实习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具备一定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实习期限:2.1 实习时间安排: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应根据医学院的要求进行安排,普通为一学期或者一个学年。

2.2 实习轮转安排:实习生应按照规定的轮转科室进行实习,以便全面了解不同科室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2.3 实习调休安排: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一定的调休权,以保障其身心健康。

三、实习内容:3.1 观摩学习:实习生可以观摩医生的诊疗过程,学习医疗技术和操作方法。

3.2 协助工作:实习生可以协助医生进行病例记录、患者护理等工作,提高实践能力。

3.3 学术交流:实习生可以参加科室的学术讲座和病例讨论,提升医学知识水平。

四、实习考核:4.1 考核方式:医院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考核方案,包括书面考核和临床技能考核等。

4.2 考核标准:实习生应按照医院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估其实习期间的表现和能力。

4.3 考核结果:实习生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对其日后的学习和就业具有重要影响。

五、实习生福利:5.1 实习津贴:医院应赋予实习生一定的实习津贴,以弥补其实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和交通费用等。

5.2 保险保障:医院应为实习生购买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确保其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5.3 实习证明:实习生完成实习后,医院应出具实习证明,以便实习生在毕业和就业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结语: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实习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临床医学院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院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制度

临床医学院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制度临床医学院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制度临床见习管理制度1. 临床见习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带教。

每位教师每次带教学生数以10-15人为宜。

2. 带教教师要认真备课,有备课笔记,充分准备(见习场所、病例、教具等),必须规范、准确、熟练地掌握见习内容和要求。

临床见习的病症、病种应大于理论课讲授内容的80%。

3.上好见习课,不得提前下课。

每学期组织一次见习考核,记录考核成绩,保留考核试卷。

学生见习要考勤、签到。

4.带教教师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以良好的思想作风影响学生,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高尚的医德医风。

5.带教教师负责示教室、技能实验室的管理,做好使用登记。

安排学生定期打扫教室,管理好空调、投影仪、幻灯机等教学设备。

临床实习管理制度一、学院教学办公室:1. 实习工作由分管院长、教学办公室管理,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实习任务。

教学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包括实习生的实习生生活、实习安排、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纪律考勤),并经常向学校通报学生实习情况。

2.根据各学校的专业特点与培养要求,制订专业实习计划,编制各专业实习轮转表,定期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处理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3. 选聘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有带教经验、熟悉业务、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

医学类专业实习应在主治医师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指导下,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或相应技术职称)带教。

4. 组织对学生进行实习前教育,实习结束时,根据科室带教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写出评语,并进行总结。

对各科由于病、事假连续缺实习一周以上的实习生报学校教务处,并共同研究补实习方案。

5. 分管院长每学年进行四次教学行政查房,教学办每季度对各教研室进行考核一次。

并经常了解实习生思想、学习、生活,每年两次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二、实习科室:1. 临床科室是直接指导临床实习的教学组织,实行科主任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组织全科医护人员共同关心实习生,完成教学任务。

临床医学专业课间见习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课间见习规定

临床医学专业课间见习规定为了使临床医学专业四年级学生在学习有关临床课程中,加深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临床实习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制定课间见习规定如下:一、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临床理论课进度和临床见习计划要求,及时向有关科室布置、落实见习内容及要求,经常督促检查,并将见习带教落实情况列入教学检查内容。

二、各科室在接到见习计划后,必须认真安排带教人员,指定1~2名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具体负责进行见习带教(有条件者,教师与学生比应小于1:10)。

临床见习的带教内容应与所讲授理论紧密结合。

三、课间见习一般每周安排2次,每次2~3学时,每学期见习16周。

四、见习带教老师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为人师表、热心教学、关心学生。

带教老师应全面了解讲课内容和本专业收住病人情况,尽量让每一位见习医生见到典型的病人、典型的体征和常规诊疗方法。

在带教过程中,带教老师应根据临床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向见习学生提问,做必要的解答和指导。

五、科室要做好见习带教记录,内容应包括见习带教时间、带教人员、见习病种及床位、见习学生年级。

带教结束后将见习带教记录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六、见习医生进入临床,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学习,要服从带教老师的指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科室的规定。

保持病区等医疗场所的工作秩序,严禁打闹。

不准迟到、早退或随意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带教老师报告,待批准后方可离去。

七、见习医生进入病房,要衣帽整洁,不许坐床,不许在病房聊天,看无关书籍。

要爱护公物,注意节约,物品用后放回原处。

八、要树立高度的爱伤观,关心、体贴病人,不因见习而增加病人的痛苦。

医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医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

医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一、概述二、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实习生必须是医学院注册的在校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实习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3.实习生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实习活动。

三、实习生的权利保障1.实习生有权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单位的安排进行实习活动,接受相关指导和培训。

2.实习生有权获得实习单位提供的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实习设施。

3.实习生有权获得实习单位提供的相应实习补贴和福利待遇。

4.实习生有权在实习期间得到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良好指导和指导。

四、实习生的管理责任1.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的实习管理和指导,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2.实习单位负责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实习设施,合理安排实习任务和工作。

3.实习生应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4.实习生要注意个人的安全和卫生,保护自己的权益和知识产权。

五、实习活动的安排和管理1.实习活动应有明确的实习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并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

2.实习单位应有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3.实习生应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积极参与实习活动,完成实习任务。

4.实习单位应定期进行实习评估和反馈,对实习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和建议。

六、实习补贴和福利待遇1.实习单位应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实习补贴和福利待遇,以鼓励实习生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工作。

2.实习补贴和福利待遇的具体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实习单位应与学校进行协商确定。

七、管理效果评估1.实习活动结束后,实习单位应进行全面评估,对实习活动进行总结和反思。

2.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应对实习活动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及时收集和汇总各方的评估意见,对实习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改进。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行为的实习生,实习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记过、取消实习资格等。

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山大学关于医学临床实习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习医生除严格遵守学生手册规定外,还应遵守临床实习期间的规章制度,为了做好临床实习期间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现将临床实习期间教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重申如下,望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全体师生切实执行。

第二章考勤第二条临床实习是医学生毕业前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所有学生必须依时参加,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或诊室。

因故离开,应经上级医师的同意,并向护士告知去向,才能离开。

第三条临床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学生因病(事)不能参加实习,必须凭有关证明书面请假。

未获批准,自行离开者作旷实习论处。

第四条请假手续: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外出或外宿,因事外出(外宿)必须凭证明请假。

请假一天之内者经带教老师批准,请假二至三天之内的经区长报科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实习医院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报附属医院审批。

假单一律存医院教学科。

因就业供需见面(会)请假者,凭专用卡在实习医院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五条实习小组长负责登记考勤,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

无故经常或连续旷实习者应给予教育或纪律处分。

无故连续旷实习2~4天,给予警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5~6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7~8天,给予记过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9~10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无故连续旷实习11天以上者作自动退学或勒令退学处理。

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等于旷实习一次(半天)。

旷实习二次(含二次)实习科目医德评价不能评为优秀;旷实习累计达九次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待实习结束才准于补考一次。

不管何种原因缺实习科目实习时间达到1/3者,必须补该科实习,考试合格方准毕业。

由于无故旷实习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该门实习课程作不及格论,实习结束后补回该科实习和考试。

第三章考试第六条各门课程(含选科、小科)实习结束前必须举行转科考试。

第七条转科考试及记分办法1.内、外、妇产、儿科实习结束前要取得下列成绩合格才准通过:(1)学生医德考核(含医疗作风、组织纪律、思想品德等)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转科前的业务考试,补该科实习;(2)学生转科业务考试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应补该科实习。

临床医学和护理学毕业实习要求

临床医学和护理学毕业实习要求

临床医学(本\专科)和护理学(本\专科)
毕业实习要求
一、毕业实习是学生将专业知识付诸于实际工作的重要环
节,是检验学生掌握医学知识程度的只要手段,也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二、所有专业学生我同学,去年,毕业时,有一个高人帮
的,我拿列毕业证了。

自己加沟沟。

一个1,接着,64,然后,五一五,再是六九柒。

绝对过。

必须参加实习才能给予成绩,准予毕业。

实习医院要求三级乙等以上医院,但中级职称以上者可以不参加实习,须撰写“大病历”。

三、实习内容只要是妇产科、儿科、内科和外科四大科室进
行实习,对学生的临床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等各方面进行考核。

四、须按照“毕业实习情况登记本”的要求,认真填写,实
习单位正确给出成绩。

注:实习报告上的各“医院医(科)教科(盖章)”一定要各医院的盖章。

实习报告上交,截止时间:3月30日,各位学员下列附件自行打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各点,谢谢。

附件:临床医学(本、专科)和护理学(本、专科)毕业实习情况登记本
医学院。

临床科室实习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实习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实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增强临床科室实习管理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实习生实习能力,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实习生的管理1. 实习生的来源实习生来源包括本校医学生、其他高校医学生、专业技术学校医学生。

2. 实习生的安排(1)学校申请实习生后,由临床科室安排实习安排专人进行实习安排。

(2)安排实习生实习期间进行考勤管理,监督检查实习生是否按时到岗,实习期间的考核。

3. 实习生的考核实习生在实习期满后,由临床科室进行实习生的考核,实习生成绩合格后方可出具实习生证明。

4. 实习生的福利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与普通员工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同时享有实习补助和岗位津贴。

5. 实习生的纪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该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服从临床科室的管理,并尊重老师和领导。

6. 实习生的安全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疾病问题,医院应该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救助。

三、临床科室实习管理人员的职责1. 实习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生的安排,根据科室的工作需要对实习生进行岗位安排。

2. 考核管理专人负责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实习生按规定进行再教育或辞退。

3. 管理监督专人负责对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和考勤,监督实习生的行为表现和纪律要求。

4. 安全保障专人负责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对意外事件进行切实保障。

四、临床科室实习管理制度的执行1. 实习生的实习计划由临床科室安排,并确定实习生实习计划的负责人。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教学考核按照规定进行,由临床科室负责实习生的教学考核。

3.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由临床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实习生的考勤情况。

4.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休假、请假等情况,需提前向临床科室做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或请假。

五、应急处理1.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或疾病问题,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领导,由医院安排专人帮助处理。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出现行为不端或违反规定等问题,由临床科室领导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以终止实习合同。

中医医院实习生见习生管理规定

中医医院实习生见习生管理规定

中医医院实习生见习生管理规定一、医院科教科负责接收实习生及见习生,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实习生。

二、实习生及见习生所在学校必须是国家或省级承认并注册的学校。

三、实习生及见习生必须凭学校的介绍信来院实习。

四、实习生及见习生携带院校实习计划来医院,护理专业实习由护理部安排科室轮转,其他专业人员由科教科根据实习计划安排科室轮转。

五、实习及见习前必须按医院规定缴纳实习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与医院签订实习协议的院校按照协议收取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给医院。

六、实习生及见习生中途离院不退学习费用。

七、各科指定专人带教,带教老师根据实习计划认真备课,对实习生及见习生负全责;科教科不定时抽查。

八、带教老师负责监督学生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九、实习生及见习生每实习完一个科室,写出自我鉴定,由带教老师考评,最后由科教科进行考评。

十、原则上实习生及见习生无假期,如有必要,一天内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带教老师同意,科室负责人批准。

三天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科教科批准。

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一周。

十一、实习生及见习生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恪守医德,保护病人隐私,如有违犯,经教育屡教不改,医院有权终止实习,不退实习费用。

十二、实习生及见习生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医疗护理活动。

十三、实习生及见习生自行解决住宿问题,自我保证来回路上和宿舍的安全问题。

与医院签订实习基地协议的院校实习生医院安排集体宿舍,需缴纳住宿费每人200元,另收管理押金200元(每人),水电费在管理押金中扣除,实习结束后根据使用水电情况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学校的实习见习人员不安排住宿。

十四、实习生及见习生的工作服自理,颜色为白色。

十五、实习生及见习生离院前必须凭“离院清单”办理离院手续,根据使用水电等情况退还部分押金或多交水电费用。

医院实习生制度

医院实习生制度

医院实习生制度
是指医院对于实习生的管理和规定。

下面是医院实习生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
1. 实习生的资格要求:通常要求实习生是医学院(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或毕业生,有一定的医学基础。

2. 实习生的招聘和选拔:医院会通过招聘公告或校园招聘等方式招聘实习生,并进行面试和筛选。

3. 实习生的实习期限:实习期限通常为数月至一年不等,有的医院还可以根据实习生表现延长实习期。

4. 实习生的实习内容: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学习阶段和专业特点,安排合适的实习内容,包括科室轮转、参与临床工作、病例讨论等。

5. 实习生的实习指导:医院会为实习生分配专业导师,指导实习生的学习和工作,包括临床技能培训、病例讲解等。

6. 实习生的权益保障:医院会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实习协议,保证实习生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时安排、休假等。

7. 实习生的评估和考核:医院会对实习生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考核,评价实习生的学习和工作表现,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予以警告和处罚。

8. 实习生的证明和评价:实习期满后,医院会给予实习生实习证明,并根据实习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评价和推荐信。

以上是医院实习生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不同医院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

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和纪律,勤学好问,努力完成实习任务,为日后的专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合范围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实习生的管理,确保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能够有序、安全地开展实习工作。

本规定适合于所有医院的实习生。

二、实习生的资格和选拔1. 实习生应为医学院或者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和基本技能。

2. 实习生的选拔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面试、考核等环节,确保实习生具备实习所需的素质和能力。

三、实习生的权益和义务1. 实习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包括工作时间、休假、福利等方面。

2. 实习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3. 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实习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4. 实习生应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四、实习期限和工作安排1. 实习期限普通为3个月至1年,具体根据实习生的学习计划和医院的需求来确定。

2. 医院将根据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和工作内容,确保实习生能够得到全面的实践锻炼。

3. 实习生的工作时间和排班将根据医院的工作制度进行安排,实习生应按时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五、实习生的考核和评价1.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将接受医院的考核和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2. 实习生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其实习成绩的依据,考核结果优秀的实习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证书。

六、实习生的安全保障1. 医院将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医院的安全规定、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实习生的人身安全。

2. 实习生在工作中应注意个人安全,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七、违纪处理1. 实习生如有违反医院规定或者职业道德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实习合同等。

2. 实习生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有任何问题或者困扰,可随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或者人事部门进行咨询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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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临床医学生实习规定
医学生的临床实习是培养合格临床医生的一个重要阶段,为规范实习带教,保证实习质量,现对医院的临床实习规定如下:
1、各科室主任要重视教学工作,努力提高各级医师的教学意识,建立一支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教学队伍。

每月定期召开科室教学会议,及时布置并检查教学工作,总结经验,保证教学质量。

2、在实习医生进科室的第一天,负责带教的老师应向实习医生明确本科室实习要求、医疗安全及规章制度等;病区护士长应向实习医生明确消毒、隔离和防护等方面的规定。

3、临床实习生尚无执业医师资格,其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征得带教老师的许可并在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

4、各病区按医疗分组建立实习医生带教小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医生、主治医师、高年住院医师和护士长),明确小组负责人。

小组各位老师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

高年住院医生或主治医生具体负责教学工作,包括带实习医生早交班、晚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修改病史及示范临床具体操作等。

其他住院医生、研究生及进修医生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上级医生搞好教学工作。

在带教过程中应认真按学生的《见习、实习医生手册》,努力完成各项教学要求,保证带教质量。

5、教学查房:副高及副高以上职务的上级医生应负责进行规范的教学查房,每病区每周不少于一次,以使学生能得到高质量临床学习机会。

教学查房可按医疗组或者整个病房一起进行教学查房,不能以医疗查房替代教学查房。

6、实习安排:每一轮的入科名单由中山医院教育处事先排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任意更改。

如出现中止实习、出国交流等情况,教育处将通过电话及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

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实习科室,否则其实习经历将不被认可,该科的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并须补实习。

7、实习纪律:实习生应在早晨7点30分前到病房,并参加早交班。

轮转外科病房时,进入病房时间适当提前,以完成换药等工作。

下午2点开始病房工作。

必须按时参加病房的早、晚查房和小讲课。

实习生每日必须完成当天的有关工作,每位带教老师有责任督查。

8、请假制度:学生请事假半天可直接向带教老师请假,病、事假超过半天必须凭中山医院教育处出具的假条。

一般应事先报批请假,如遇某些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对未请假及无教育处假条者,以旷课论处。

学生无故缺席,带教老师有责任及时与教育处老师联系(2344、5434),共同做好相应处理。

未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该科实习时间的1/3者,需在一年实习结束后补该科的实习。

9、分管床位:实习医生必须分管床位,外科6张,内科6-8张。

10、病史书写:实习生必须书写住院病史。

外科实习时必须记录所管床位病人的有关医疗文书,每周至少写一份大病史;内科实习时必须完成自己所管床位的全部新病人的大病史及书写所管床位病人有关医疗文书。

上级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有责任对学生所记录之病史及医疗文书进行修改、指导和签字,并归入病史档案。

新入院病人的住院病史(大病史)的书写必须要求学生在第二天主治医生查房前完成。

学生在上级医生查房前必须准备好相关病例资料(包括辅助检查结果、X片等),并在查房时汇报病史(包括所管新入院病人查房时)。

11、值班:学生在实习期间须按规定参加夜间值班。

对没有单独学生值班室的病房,可以使用方便值班床或按值班医生性别安排同性别实习医生值班。

值班学生第二天上午查完房并完成有关医疗工作之后方可下班休息,休息制度同住院医生。

在内科实习时,每个科室至少值夜班一次。

鉴于科室轮转工作的需要,每轮(12周)实习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及周六、周日,实习医生不参加值班。

12、出科考试:内、外科的各专科应组织以临床能力考核为主的出科考试。

内科考核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病例分析,如有可能尽量安排诊疗操作考试。

外科考核包括外科小操作如拆线、换药、清创等、专科体检和病例分析。

学生必须通过各科的出科考试方能顺利出科,如有学生无故缺考,或是没有按照实习轮转表中的安排参加考试,其成绩均记为“不及格”。

出科考不及格者必须补考或补实习。

对于有特殊情况者,学生应出具中山医院教育处相应证明。

13、实习出科成绩评定:在每个临床科目实习结束时,各科应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有关带教老师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分和书写评语,该项工作应于每轮学生实习结束后3天内完成。

14、各级上级医生要加强对实习医生操作的带教,应多方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具体的操作实践机会,注重其能力的培养。

15、要重视留学生的带教工作,加强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的结合,帮助其解决学习上的具体问题,切实提高他们的医学水平。

中山医院教育处
200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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