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制度与政策
大学生就业政策须知
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2)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通知》提出了完善落实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工作要求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主要是包括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 职称评定及权益保障等方面,要认真清理现行制度,简化手续,做好服务工作,形成高校毕业生 到企业就业的有利环境。 2)取消落户限制。对企业招用非本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 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3)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这里的“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包括对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定额 税收减免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的比例,可享受最高200万 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1)企业人才聘用制度 随着人才聘用制度的实施,我国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已由传统的行政计划配置转变为 市场配置。国有企业实行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公开竞争、择优上岗。除少数应 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领导人员外,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招 聘各类人才,包括到高等学校招聘应届毕业生。凡招聘人员,都要签订劳动(聘用)合 同。企业在人才流动中发生争议,由有关当事人按劳动(聘用)合同规定的条款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向政府劳动人事部门申请仲裁。
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3)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及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为提高骨干企业人力资源质量和科研项目质量,对于有技术专长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等,要采取相 应的鼓励政策。《通知》提出三项措施: 1)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要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 毕业生。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要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掌 握现代化知识和技术,符合这类单位的用人需求,因此《通知》提出要鼓励吸纳毕业生以加强人 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鼓励措施。 2)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企业减负稳岗的措施中, 应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3)鼓励科研项目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一是给予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经费由项 目经费列支;二是参与项目期间,毕业生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三 是聘用期满,可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聘用期间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高校毕业 生参与科研项目,既可以促进科研的发展,又可以延长毕业生学习和研究时间,对缓解当前的就 业压力有积极作用。
第三章 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在吕某某决定和杭州一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她得知丽水市庆元县现正面 向应届毕业生招聘镇长助理。庆元县属于浙江的欠发达地区,很多浙江的大学毕业生 都不愿意到那里工作。
第三章 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第一节 就业制度
案例导入
2019年毕业的李同学,在毕业前夕就业过程中特别烦恼。 原来,李同学的父亲当年在企业和机关的就业选择中选择了当 时待遇看起来更高的企业,现在与当初选择了机关的同学相比, 从待遇与各项福利上来看,要差了不少,因此,强烈建议李同 学报考公务员,而李同学自己想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匹配的企业 就业,从而发挥所长,父子俩各执一词,李同学一时不知如何 是好。
(一) 就业工作管理体制 (二) 完善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 大学生就业的服务保障体系 (四) 就业见习制度 (五) 就业准入制度 (六) 大学生人才市场
第二节 就业政策
案例导入
吕某某,浙江省温州苍南人,浙江林学院2004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努力,深 得地方干部群众的欢迎,后任浙江省庆元县黄田镇副镇长,是当地最年轻的干部之一。
计划经济体制下就业制度的 “统包统分”体现了它的历 史特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 下,发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 (1)这种制度在建国初百 废待兴的建设时期,保证 了国家重点建设地区、重 点建设项目的人才需求, 发展了当时的经济。
• (2)“大学生包分配”这 种体制是与计划经济紧密 结合在一起的。在当时பைடு நூலகம் 社会条件下,有着它深刻 的社会心理支持。
经过慎重考虑,她决定去参加庆元县人事部门组织的面试。没想到,抱着试试 看的心情去面试的吕某某由于踏实、活泼、综合素质优秀,一下子就被庆元县人事部 门看中,“你被录用了。” 后来她才知道,她是庆元县当年招聘的镇长助理中唯一的本省大学生。
第十章 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第二节 就业政策
四、我校就业政策介绍
师范生
基础教育系统 10%其他类型学校,如新东方、ABC教育集团
关于师范生到私立学校等非普教 属于“小出口” 建议:所在学校在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立户存档 联系电话:62358126 冯老师 关于师范生出口(出国、非师范单位) 到就业中心开证明,再到人才中心缴纳费用, 凭发票签协议 建议:发票保存好,妥善处理档案
第一节 就业制度 就业准入制度
与
大 学 生 团队讨论一下:我们在大学里面要考哪 些证?哪些实实在必得的?哪些是与我 们专业相关的,或与你个人兴趣相关的?
第一节 就业制度
树立资格证的意识
社会——越来越轻学历、重能力 高校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弱
学历教育+职业资格教育
第一节 就业制度 高校职业资格认证的现状
二、就业准入制度 所谓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
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 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
我们国家实行行业准入的90个工种
一、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 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 配工、高低压电大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 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 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 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 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二、农村牧渔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三、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 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 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 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 工、家用电器新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 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 四、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高校就业政策与相关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研究
“高校就业政策与相关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研究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大学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毕业生就业问题也逐渐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和各高校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和相关制度,以促进毕业生的就业。
关键词:高校就业;政策制度;毕业生前言:本文将对高校就业政策与相关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进行研究和探讨。
首先,文章将分析高校就业政策与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包括职业规划教育、实习机会、就业指导和资源以及创业支持等方面。
其次,文章将探讨这些政策和制度对毕业生就业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包括促进就业机会的扩大、提升毕业生的竞争力和成功率等方面。
最后,文章将结合现实情况,提出一些改进和完善高校就业政策与相关制度的建议,以更好地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发展和健康。
1.背景介绍1.1 国内高等教育发展现状高等教育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支持。
为了满足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家庭的需求,高校数量和规模在不断扩大。
截至2021年,我国高等教育机构总数超过2800所,其中本科高校近1000所。
这些高校遍布全国各地,覆盖城市和农村,为广大的学生提供了便利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与此同时,学位授权和学科建设也在不断深入推进。
中国政府连续多年加大了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力度,促进了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随着国内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高校也不断完善自身的学科体系,开展了众多具有特色的学科专业,并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学科门类。
这些努力有助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为国家的科技和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1.2 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问题毕业生面临的就业问题包括激烈的竞争、就业缺乏经验、薪资水平低和行业前景不明确等方面。
要应对这些问题,毕业生可以通过实习、志愿者活动、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并时刻关注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以规划职业发展路径。
如果毕业生能够持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知识,并积极寻找提高竞争力的机会,就业问题将不再成为一个绝对的难题。
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就业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就业工作。
第三条学校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服务学生就业为宗旨,以提高学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率为目标,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使命,以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交流,促进双方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
第四条学校设立就业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包括就业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规划、实习实践等服务。
第五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工作。
第六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交流,积极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职业指导。
第七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需求和意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
第二章学生就业服务第八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定期组织就业招聘活动,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第九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为学生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能力。
第十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学生就业档案,并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为留学生提供特殊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第十二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定期开展就业调研和就业分析,为学生提供就业规划和指导。
第十三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师生互动的平台,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就业活动,提高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
第三章用人单位合作第十四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开展用人单位调研和需求分析,及时了解用人单位的就业需求。
第十六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人才资源,帮助他们解决用人难题。
第十七条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应定期邀请用人单位来校举办讲座和招聘会,促进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互动。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政策的调研与分析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政策的调研与分析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形势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和政策进行调研和分析,以帮助了解和应对这一问题。
一、大学生就业形势调研(一)就业率分析首先,我们来看大学生的就业率。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大学生的整体就业率呈上升趋势。
然而,由于高校扩招和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使得市场供需失衡现象逐渐显现。
考虑到不同地区和不同专业的差异,就业率也存在较大的波动。
(二)就业质量分析其次,我们需要关注大学生就业质量。
目前,过度的学历竞争和优秀人才的过度积累,导致了一些大学毕业生“双非”(指非名校、非名专业)就业困难。
与此同时,许多毕业生往往面临着不稳定的就业岗位、低薪酬和较高的工作压力。
(三)创业就业分析除了传统的就业方式外,创业也是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倾向于创业,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然而,创业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包括资金、市场与管理等方面。
二、大学生就业政策调研(一)大学生就业政策概述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就业促进、创业支持、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其中,国家扶持初创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政策实施效果分析当前,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
一方面,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确实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机会和支持,对改善大学生就业形势起到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政策的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政策衔接不畅等,制约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大学生就业形势与政策的影响因素分析(一)人口红利转变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转变,劳动力市场逐渐趋向供给超过需求的状态。
这导致大学生就业形势的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在传统行业和一线城市就业的压力更为明显。
(二)技能结构不匹配我国劳动力市场对高技能、有创新精神和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有很高的需求,而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普遍存在技能结构不匹配的问题。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政策的变迁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政策的变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变革,大学生就业形势与政策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本文将从大学生就业形势和政策的变迁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变迁1. 就业机会增多: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业市场对大学生需求量逐年增加。
不仅各行各业都需要高素质的大学生,而且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行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2. 就业压力加大:随着大学生数量的增加,就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
不同专业的就业竞争压力也存在差异,一些热门专业的就业难度相对较低,而一些非热门专业的就业形势相对较为严峻。
3. 就业结构调整: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革,大学生的就业结构也在发生变化。
传统的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的岗位逐渐减少,而高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行业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加。
4. 就业规模问题:大学生就业规模的扩大也是影响就业形势的一个因素。
随着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大学生的就业规模逐年增加,而就业岗位的增长速度却相对较慢,导致供求关系不平衡。
二、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变迁1. 就业政策的多样化: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大学生就业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创业培训政策、优惠税收政策等,旨在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
2. 制度的完善和优化: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的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和政策,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完善和优化,有助于提高大学生就业的质量和效率。
3. 就业服务的改进:为了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就业,政府加大了对就业服务的投入和支持。
各地建设了一批高水平的就业服务中心和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就业指导、求职培训、创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大学生就业。
4. 鼓励创业政策的加强:为了促进大学生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
比如,对创办科技型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支持,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
大学生就业形势及就业制度
大学生就业形势及就业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备受关注。
对于大学生来说,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当前的大学生就业形势以及相关的就业制度。
一、大学生就业形势1.1 就业形势的总体概况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这对大学生就业形势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方面,随着企业对高素质人才需求的增加,大学生就业总体上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就业率。
另一方面,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不断增加,大学生就业竞争愈发激烈。
1.2 行业分析与趋势目前,信息技术、金融、教育、医疗保健和新能源等行业对大学生的就业需求较大。
在新兴产业中,人工智能、互联网科技和绿色环保等领域也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同时,服务业也是增加大学生就业机会的重要领域之一。
1.3 城乡就业差距大学生就业形势在城乡之间也存在差距。
一般来说,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多一些,工资待遇也相对较高。
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地区的就业环境逐渐改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乡村振兴政策的推动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大学生就业制度2.1 相关政策法规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促进大学生就业。
其中包括“就业优先政策”、“双创计划”和“高校毕业生见习实习就业计划”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便利条件。
2.2 毕业实习制度近年来,许多高校将毕业实习制度纳入到学生就业培养计划中。
通过实习,大学生能够接触到真实的工作环境,提前适应职场的工作要求。
同时,实习也为大学生与企业建立联系和积累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2.3 创业支持政策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创业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园区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等。
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大学生可以获得更多的创业机会和资源,实现自我发展和就业目标。
2.4 职业指导与培训为了帮助大学生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许多高校开展了职业指导和培训活动。
第六讲 大学生就业政策
第六讲大学生就业政策第一节大学生的就业制度一、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的沿革与变化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大学生的就业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的发展需要,制定了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大学生就业制度。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学生就业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为资源的分配、组合不是通过市场,而是通过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来实现。
与这种经济体制相适应,大学招生与大学生的就业实行“统招统分”的制度,即国家制定招生计划,并对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实行教育培养费全额拨款的制度,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支付,学生毕业时,学校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毕业生方案,把每一个毕业生分配到具体的用人单位,毕业生一般不得跨部门、跨地区分配。
这种就业制度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互不见面,互不了解,但双方都必须服从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计划。
对于当时的大学毕业生来讲,“服从国家分配”是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衡量大学毕业生思想的一把尺度。
“统一分配”的大学生就业制度是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它与我国当时的政治、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在人才非常短缺的情况下避免了人才的浪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教育的迅速发展,这种“统一分配”的大学生就业制度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二)改革开放过程中的大学生就业制度1978年11月,我们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各个方面的改革全面铺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就业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并经历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三个阶段。
“供需见面”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通过计划内的供需见面落实毕业生就业,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并不直接见面。
第二章大学生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第⼆章⼤学⽣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第⼆章⼤学⽣就业制度与政策(2学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及教育体制改⾰的不断深⼊,⾼校毕业⽣就业制度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向发展。
⽬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在不断完善,经济结构发⽣了很⼤变化,对⼈才的需求也相应地发⽣了变化。
这些变化导致⾼校毕业⽣就业出现了暂时的结构性困难,尤其是1999年全国⾼校⼤规模“扩招”以来,毕业⽣的数量急剧增加,使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虽然“双向选择”、“⾃主择业”是当前⼤学⽣就业的基本制度,但“⾃主择业”并⾮⾃由择业,不同⾪属关系的学校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毕业⽣在就业途径和就业规定等⽅⾯都略有差异,不同地区接受毕业⽣的办法也不尽相同。
因此,掌握毕业⽣就业政策和制度,了解就业市场的动态,是⼤学⽣毕业⽣顺利就业的前提条件。
只有把握了就业政策、就业制度和就业市场动态,才能提⾼求职命中率,少⾛弯路,顺利实现⾃⼰的职业理想。
第⼀节⼤学⽣就业制度⼀、就业制度的含义就业制度(Employed system)是指国家对⼈们合法取得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就业⾏为的根本性规定,是党和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社会⼈才、⼈⼒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政治状况,为充分利⽤劳⼒、⼈⼒资源和实现供需平衡⽽确定的指导劳动就业⼯作的⾏为规范和⼯作标准体系。
⼤学⽣就业制度是国家整体劳动⼈事制度的⼀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发展、改⾰与经济体制的变化密切相关。
⼆、我国⾼校毕业⽣就业制度的历史沿⾰⼤学⽣就业制度作为⾼等教育体制的组成部分,必须与我国的⽣产⼒和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其他体制改⾰相适应,并随着各项体制改⾰的深化⽽不断深化。
毕业⽣就业制度与⽣产⼒发展、经济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各项体制之间的⽭盾,是推动毕业⽣就业制度改⾰发展的基本因素。
1、“统包统配”到“双向选择”的过渡阶段(1977年- 1984 年)1977 年恢复全国统⼀的招⽣考试制度,4年后的1981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改进 1981年普通⾼等学校毕业⽣分配⼯作的报告》,确定在国家统⼀计划下,对毕业⽣分配实⾏“抽成调剂,分级安排”的办法;1983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1983年全国毕业研究⽣和⾼等学校毕业⽣分配的报告》,决定实⾏学校与⽤⼈单位直接见⾯的就业办法,即“供需见⾯”,使培养、分配与使⽤更好地结合起来。
2024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2024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
一、普遍就业服务
1. 政府负责提供就业相关信息和政策指导。
2. 学校开展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协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和职业规划。
3. 学校和企业合作,举办就业招聘活动。
二、就业促进
1. 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
2.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提高就业竞争力。
3. 学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技能。
三、就业信息公开
1. 学校公开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政策。
2. 学校与企业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方便学生找到合适的就业机会。
四、就业保障
1. 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
2. 学校鼓励优秀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就业见习计划等就业保障项目。
五、就业监测和评估
1. 学校普遍进行毕业生就业质量监测,了解就业情况。
2. 学校评估就业培养方案的有效性,为调整教学内容提供依据。
六、保障权益
1. 学校依法保护学生的择业自由权益,禁止就业歧视。
2. 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帮助学生适应职场环境。
【注意】以上内容为根据____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例总结得出,具体2024年的就业工作条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需要关注相关政策法规的最新动态。
大学生就业指导就业制度与就业政策
思考题
第
就 业
二 章
制
度
与
就
业
政
策
1.我国现行大学生就业政策中的具体规定。 2.我国大学生人才市场有什么特点? 3.大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哪种方式最适合你? 4.如何理解“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有广阔的前景”?
第二节 就业政策
第
就 业
二 章
制
度
与
就
业
政
策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
二、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政策 三、大学生就业政策中的具体规定
第
就 业
二 章
制
度
与
就
业
政
策
第二节 就业政策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总政策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2、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3、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4、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5、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第
就 业
二 章
制
度
与
就
业
政
策
第三节 就业的主要方式
三、自主创业
大学生毕业后用自己所学知识进行自主创业,即 毕业生通过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或在某一方面有特长, 自己或与他人合作创办公司。
四、升学深造
升学主要包括以下途径:参加研究生考试、普通 高校专升本考试、成人高考、对口升学考试、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等。
第
就 业
二 章
制
度
与
就
业
政
策
第二节 就业政策
二、当前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政策
1、教育部(教学[2008]21号)就业工作的8条措施 2、中办发[2005]18号文主要内容 3、国人部发[2006]16号文相关内容 4、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
高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为了规范高校就业工作管理,保障毕业生权益,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制定。
二、就业指导1.学校应当设立就业指导中心或就业指导办公室,配备专业的就业指导老师,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2.就业指导中心或就业指导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就业指导的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就业指导讲座、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等活动,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3.学校应当鼓励学生参与职业实践,提供实践机会,并为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与保障。
三、就业信息发布1.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提供高质量的就业岗位资源。
2.学校应当与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主动了解用人单位需求,并将需求反馈给毕业生,以更好地对接供需。
四、就业实践与创业支持1.学校应当提供创新创业支持服务,鼓励毕业生创业就业,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2.学校应当组织创新创业比赛、创业培训等活动,提升毕业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学校应当为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提供创业孵化器资源,帮助他们顺利创办企业。
五、就业服务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行业对口就业制度,为学生提供行业交流和实习的机会。
3.学校应当组织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六、就业监测与评估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监测与评估体系,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及满意度。
2.学校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用人单位评价,接受社会监督。
七、毕业生权益保障2.学校应当提供帮助解决劳动纠纷的渠道,帮助毕业生维护合法权益。
八、违纪与处罚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学生就业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毕业资格、责令退学等。
九、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高校所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与补充。
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
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目前,毕业生就业基本实现了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
由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管理体制和服务保障体制等内容组成。
一、就业方针、政策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
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积极满足国防、军工、科研、教学、高新技术等单位,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政机关和任命解放军的所属单位和用人需求。
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优先满足本系统、本行业需求,同时努力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地方所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师范类本专科生应首先满足教育系统的需要。
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本专科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二、就业工作管理体制按现行管理体制划分,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主要划分为三块:一是一定数量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二是少数国务院有关部委所属高等学校;三是多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
按照现行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毕业生就业采取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实行分级负责、相互调剂的办法。
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由教育部归口管理。
国家根据每年度毕业生的资源情况和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制定年度方针、政策或指导性就业方案,高等学校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毕业生离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下达的接收方案接收毕业生。
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职责明确,条块结合的毕业生就业管理体制。
教育部作为全国毕业生就业的主管部门,职责是:制定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和宏观政策;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管理全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市场;汇总、审核、下达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指导和编制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组织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行业、部门和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实施、检查监督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全过程工作;向社会公布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年度就业状况;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一讲 大学生就业政策
(1)三支一扶计划
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联合启动的高校
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开始连续实施
5年,国家将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 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
称“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间所 需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简介
考取当年研究生的毕业生就业政策
按国家计划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录取的研究生,原 则上不再办理就业手续。 因特殊情况需要工作的,须征得录取院校(单位) 同意,然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毕 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简介
对于考研和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要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在录取后要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三、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主要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国家
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颁发)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鼓励和指引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 优先保证国防、军工、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科研和 教学单位需要; 男女平等原则; 定向委培生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工作; 毕业研究生主要面向高等学校、全民所有制的科研单 位,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和医药等公益事业单位; 师范类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教育系统内教育岗位就 业。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简介
来自边远省区毕业生就业政策
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本专业毕业生,只要是边远省区 急需的,原则上应回来源省区就业。 边远省区特指以下省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甘肃省、宁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大学生就业制度与政策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一、就业政策的含义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在得到 职业岗位过程中的一系列国家原则、方针、 依据。其时间段主要是指从求职到试用期结 束的政策,体现了国家行为和公共权力导向。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政策 •为了使大学生顺利地找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做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透过这些文 件精神,可以把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具体 归纳为: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 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一般通过供需见面、双向 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逐步 实现“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 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定 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3.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5)在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在代理期间内涉 及国家统一调整时,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档案工资按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的考 核、转正定级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代理方提供毕业生 的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 •(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如 果解除了聘用合同,可以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方负 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者,其见习期 顺延。 •(8)人事代理期间,若被公有制单位正式接收,人事代 理机构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负责办理其人事、档案关 系的转递手续;若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则代理方负责及 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4)高等学校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主要 职责有: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 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负责本 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 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收集需求信息,开 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 生的推荐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就业 建议计划;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 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 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1大学生就业政策和就业法规
4.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
5.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
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1 大学生就业签约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有义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2)学校有义务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介绍学校情况和提供有关介绍资料。 (3)学校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和学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鉴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就业协议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
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1.4
人事代理制度
1.3.6 毕业生的档案 毕业生人事代理的一般情况 (1)应聘到外地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聘用合同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证明等。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和要求自谋职业的毕业生,可向生源地县级
(2)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有如实向毕业生和学校介绍本单位情况的义务
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1 大学生就业签约
3.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有义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2)学校有义务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介绍学校情况和提供有关介绍资
料。 (3)学校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和学生相关材料的真 实性、 合法性进行鉴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就业协议签署是否同 意的意见。 (4)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学校向他们提供有关政策和就业
(4)学校主管部门接到毕业生新签订的就业协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请
上级主管批准,并办理毕业生报到有关手续。
1.3 大学生就业签约及就业报到程序
1.3.4 就业报到证 1.报到证的主要作用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就业制度
大学生就业形势与就业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形势和就业制度也相应地发生着变化。
本文将探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以及就业制度的变化与发展。
一、大学生就业形势的现状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其中大学生就业形势更是引人担忧。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大约新增2500万大学生,而大学生的就业市场数量并没有相应的增长。
这导致大学生就业面临极大的竞争压力,就业率也呈下降趋势。
此外,许多大学生面临着“双重挑战”,即就业难度和就业满意度两方面的压力。
在就业难度方面,大学生面临着就业机会不够、招聘要求过高、行业门槛高等问题;在就业满意度方面,许多大学生首先追求的是高薪、稳定的工作,但是实际上很难找到符合要求的工作,这导致了大学生就业难度的继续加剧。
二、大学生就业制度的现状随着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改变,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主要包括就业指导服务、招聘信息发布、就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
就业指导服务方面,主要指的是为大学生提供职业规划、择业分析等方面的指导服务。
招聘信息发布方面则是指为大学生提供各种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
就业培训方面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这是因为许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几乎没有接触过工作,因此需要进行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
公共就业服务则是为大学生提供各种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帮助。
三、大学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为了更好地应对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变化和挑战,我国的大学生就业制度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
首先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
在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政府不断出台各种措施,如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创业基地的建设等,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其次是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中国政府加强了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并建立了职业教育体系。
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大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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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3.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其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 各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1)凡注册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 业、民办非企业等无主管部门和不具有人事管理权 的用人单位,对于招聘的员工需办理人事代理。 •(2)代理方法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 应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 •(3)人事代理期间,应连续计算工龄。 •(4)未就业毕业生人事代理重新就业后,其解聘、 辞职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 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也相应地分为: 初级鉴定、中级鉴定、高级鉴定、技师鉴定和高级 技师鉴定。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四)全国职业资格统一考试选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发〔2005〕9号)指示:“2007年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就 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即劳动者从事相应工种应执有本工种 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不予上岗。 •目前,我国的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共分八大类,46项,分别为: •政法类: 企业法律顾问 司法考试 •管理类: 企业培训师 职业经理人 物流管理师 物业管理师 项目管理师 人力资源师 经营师 •英语类 :托福 雅思 托业 GRE 博思 GMAT •财会类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注册评估师 •经贸类 :国际商务师 外销员资格 报关员 经济师 期货从业资格 •工程技术类 一级建造师 咨询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 设备监理 师 安全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估价师 医疗卫生类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主治医师 检验技师 主管 药师 主管护师 公务员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申论 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二、大学生就业的分级管理 1.领导协调机制 2002 年 3 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的教育部等部门《意见》中明确指出: “在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人事部、国家 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等有关 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 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成立 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 协调机构,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3.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 •(5)在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在代理期间内涉 及国家统一调整时,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档案工资按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 •(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的考 核、转正定级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代理方提供毕业生 的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 •(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如 果解除了聘用合同,可以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方负 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者,其见习期 顺延。 •(8)人事代理期间,若被公有制单位正式接收,人事代 理机构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负责办理其人事、档案关 系的转递手续;若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则代理方负责及 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
(2)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 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 按照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 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等。 •(3)为毕业生转接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 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党团组织活动。 •(4)为毕业生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 业务。 •(5)大、中专毕业生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属学校 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提出本 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负责本 地区毕业生的资源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教育部;收集本 地区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及时报送教育部;制定本地区所 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及时报送教育部;组织管理本 地区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受教育部委托 组织实施本地区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并负责毕业生的 调配派遣和接收工作;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 检查、监督本地区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负责的毕业生就业 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一、就业政策的含义 •大学生就业政策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在得到 职业岗位过程中的一系列国家原则、方针、 依据。其时间段主要是指从求职到试用期结 束的政策,体现了国家行为和公共权力导向。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二、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政策 •为了使大学生顺利地找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做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透过这些文 件精神,可以把现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具体 归纳为: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 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一般通过供需见面、双向 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逐步 实现“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 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定 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按合同就业。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4)高等学校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主要 职责有: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主管 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学校的工作细则;负责本 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地方 调配部门报送毕业生资源情况;收集需求信息,开 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 生的推荐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就业 建议计划;开展毕业生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 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 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代理制度 •1.人事代理服务为毕业生提供的主要服务内 容: •(1)为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办理专业技 术人员任职资格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 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办理独生子女 手续、留学、出国等有关人事档案的证明材 料。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5)用人单位负责接收安排毕业生。其主 要职责有: •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毕业生需求计划,向 有关高等学校提供需求信息;参加供需见面 和双向选择活动,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积 极招聘毕业生;按照国家下达的就业计划接 收、安排毕业生;负责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 理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馈毕业生的使 用情况。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三、我国现行的就业制度 •我国基本单位的用人制度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 委任制;二是国家机关政务类公务员的招考 制;三是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制。 •(一)人才聘用制度 •1.国有企业的人才聘用制度 •2.事业单位的人才聘用制度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 (四)肄业生的就业政策 •大学肄业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国家不负 责其就业和办理就业手续。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回 其生源所在地自谋职业。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 (五)来源于边远省区的毕业生就业政策 • 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边远省区是指以下十个省区:内蒙 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由于历史原因,这些省区的经济、科技和教 育较落后。要改变这种落后面貌,一靠投入,二靠政策, 三靠科技,但最关键的是科技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国家对 边远省区科技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制订了很多政策,其中 包括这样一条:为满足边远地区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对 人才的需求,对来自边远省区的毕业生,若所学专业为本 省区(含国务院各部位在这些地区的直属单位)所需要的, 原则上要安排回去就业。对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的支边职 工子女,在征得边远省区主管调配部门的同意后,并有单 位接收的,可以在内地安排就业。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请注意: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急剧增加,
大批学生涌入到各种类型的公司、企业和单位工作。 他们毕业时户口和档案不能找到适当的“下家”安 置,又不愿意把它们转回老家,而大部分人才市场 也拒绝接收个人委托存档,这样,部分学生只好将 户口档案揣在怀里,形成了大量的“空挂户 口”“口袋户口”;另外还有一些毕业生把户口迁 移证随身携带,有的甚至损毁、丢失,成为无户口 人员,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日前山 东省的公安厅、教育厅、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文 件,决定自2008年起,山东省的大中专院校(技工 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这项 政策的出台,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同时也 给人事代理工作减轻了负担。
第二节 大学生就业政策
• 三、具体的毕业生的就业政策 •(一)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 •(二)委托培养与定向生就业政策 •(三)结业生就业政策 •结业生由学校向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供推荐或自荐就业,找 到工作单位的,可以办理就业手续,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 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单位接收的,由学校 将其档案、户口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 农业户口)自谋职业。已被录用的结业生,在国家财政拨 款单位就业的,其工资待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比 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低一级。 •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毕 业资格,工资待遇从补发证书之日起按毕业生对待。
大学生就业制度与政策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一、大学生就业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 •大学生就业模式经历了“统包统分”、 “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的演变阶段。 •(一)“统包统分”的就业模式 •(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 业模式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模式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
•2.毕业生人事代理的一般情况 •(1)应聘到外地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委托人事代理 申请书、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 位证明等。 •(2)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和要求自谋职业的毕业生, 可向生源地县级以上人才流动机构申请办理人事代 理。 •(3)自费出国留学者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交委托人 事代理申请书、原单位同意人才流动机构保管人事 档案的函件、身份证复印件、出国的有关证明文件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