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初级经济法表格总结及习题 第六章解析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1“营改増”试点的税收优惠(一)免税1.个人转让着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四技”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6.离岸外包服务7.两岸海上直航业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船检服务8.随军家属就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9.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10.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除广告服务外)3年内免征增值税。
11.失业人员就业(二)即征即退1.安置残疾人的单位;2.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3.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
(三)其余规定1.享受报批类减免税,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批确认,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享受备案类减免税,未按规定备案,一律不得减免税。
2.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3.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4.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营改増”试点纳税人及其认定判断题认定标准中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中不包括免税、减税的销售额,但若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
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初会经济法第六、八章考点如下: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1. 合同的订立(1) 有效合同的条件有效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 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有效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予以撤销。
3. 合同的履行(1) 一般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 债务转移债务转移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不得变更债务的承担人。
(3) 抗辩权当事人享有抗辩权,可以拒绝承担约定的债务。
4. 合同的担保(1) 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 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5. 合同的纠纷解决(1) 协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合同争议。
(2) 调解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自行协商调解。
(3) 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增值税法律制度1. 增值税的纳税人(1)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下简称劳务);(2) 进口货物;(3)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4)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 提供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娱乐服务;(6) 纳税人发生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1)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2) 同时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并兼营其他行为的。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国有独资公司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知识点:国有独资公司● 详细描述:(一)股东会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职权的行使:(二)董事会(三)监事会【总结1】人数总结【总结2】各种董事会归纳【总结3】各种监事会归纳【总结4】决议的通过方式例题:1.某国有独资公司拟分配利润,有权决定该事项的主体是()。
A.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B.公司总经理办公会C.公司董事会D.职工代表大会正确答案:A解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某国有独资公司拟设立监事会,关于监事会构成的说法,错误的是()。
A.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B.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C.监事中应有职工代表D.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正确答案:D解析: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因此,答案是D选项。
3.国有独资公司甲与其董事所实际控制的公司乙进行下列经济活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是()。
A.甲为乙提供小额担保,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B.甲以市场价格向乙销售甲的产品C.甲与乙签订了价格公允的财产转让协议,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D.甲向乙投资,只需由甲的董事会作出决定正确答案:B解析: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2)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第六章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船舶吨税的税收优惠的是()。
A.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免税B.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免税C.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免税D.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2.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A.出租房屋的张某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省政府C.购买办公楼的高新技术企业D.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以房产抵债的某工业企业B.出租写字楼的某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C.转让商业用房的个人D.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某大学5.甲公司转让一幢位于城区的旧写字楼,原造价1 5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相关费用为400万元。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其重置成本为2 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七成,转让价格3 000万元,支付有关税费100万元,甲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为()。
A.90万元B.500万元C.215万元D.345万元6.某企业2018年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2 000平方米,2018年4月该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3 000平方米。
已知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年纳税额5元/平方米。
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2 000×5=10 000元B.3 000×5=15 000元C.2 000×5+3 000×5×8÷12=20 000元D.2 000×5+3 000×5=25 000元7.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归纳总结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归纳总结嘿,朋友们!咱们今天来好好唠唠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的那些知识点。
先来说说税收法律制度基础。
这就好比盖房子的地基,要是这基础不牢,那后面可就容易出问题啦!你想想,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不就像是认识一个新朋友,得先搞清楚他的基本情况嘛。
什么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这可都是税收的特点,少了哪个都不行。
再讲讲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啊,那可是个“大主角”!它的征税范围,从销售货物到提供劳务,再到进口货物,那是无所不在。
就像一张大网,把经济活动中的好多环节都给罩住了。
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可别搞混了,不然就像迷路的小羊找不到回家的路。
还有消费税法律制度。
这消费税,有点像个挑剔的管家,只对特定的消费品“下手”。
什么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这些可都是它关注的对象。
从价计征、从量计征还有复合计征,这计算方法可得记清楚,不然一不小心就会算错账。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也不能落下。
企业的收入、扣除项目,那都得算得明明白白。
就像给自己家过日子算账一样,收入有多少,哪些能扣除,哪些不能扣,都得心里有数。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也很重要。
不同的所得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税率。
这就好比不同的水果,有的甜,有的酸,得分清楚。
还有一些小税种,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等。
它们虽然单个看起来不那么起眼,但是加在一起也能发挥大作用,就像一颗颗小星星,聚在一起也能照亮夜空。
总之,初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可不少,每个都得认真对待,用心去学。
就像打游戏过关一样,一个一个攻克,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朋友们,加油学,拿下这些知识点不在话下!。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哎呀呀!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那可真是丰富又重要呢!
第一,关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这可是整个第六章的基石呀!其中公平公正原则,强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能有偏袒和歧视,嘿,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呢!还有维护市场秩序原则,只有良好的秩序,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就像交通要有规则,市场也不能乱套呀!
第二,说说垄断行为的相关知识。
垄断协议,这可是个大问题!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比如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行为,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让市场失去活力呀!纵向垄断协议中的限制转售价格等,也会影响市场的正常竞争。
第三,再讲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是错,但滥用可就不行啦!像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低价购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行为,那都是不被允许的呢!
第四,经营者集中也是个关键知识点。
它有可能产生积极影响,比如实现规模经济,但也可能带来消极后果,比如减少竞争。
所以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啦!
第五,行政性垄断也不能忽视。
地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比如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这是绝对不行的呀!
总之,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涵盖了市场规制的多个重要方面。
我们要深入理解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呢!哇,是不是感觉这一章的知识特别有分量?所以呀,咱们可得好好掌握,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高频考题:第六章含答案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章节高频考题:第六章含答案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教材主要变化1.新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的相关规定;2.新增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调整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价格、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相关规定;4.调整了耕地占用税的相关内容(二)学习要求本章内容是教材中比较重要的章节,考试当中的小计算题目基本都出自于本章内容,所以大家依然不能掉以轻心。
本章的学习难度并不是很高,主要是各种优惠政策较多,并且优惠政策结合计算题目出的概率很高,所以大家不光掌握基本的计算,还应关注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
【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新建房项目)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时不允许扣除的是()。
A.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B.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C.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D.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答案】D【单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的是()。
A.产权转移书据B.权利、许可证照C.买卖合同D.运输合同【答案】B【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是()。
A.光源污染B.噪声污染C.水污染D.大气污染【答案】A【解析】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仅限于法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限于工业噪声)。
【单选题】甲企业生产150吨炉渣,30吨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中贮存,100吨综合利用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其余倒置弃于空地。
已知炉渣适用的环境保护税税额为25元/吨。
下列计算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A.(150-100-30)×25=500(元)B.(150-30)×25=3000(元)C.(150-100)×25=1250(元)D.150×25=3750(元)【答案】A【解析】(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因此,甲企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中贮存的30吨炉渣,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多项选择题汇总(带答案及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多项选择题汇总(带答案及解析)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多项选择题汇总多选题◎下列( )情形中,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A、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B、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C、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D、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选项A属于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下列项目中,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有( )。
A、土地出让金B、耕地占用税C、公共配套设施费D、借款利息费用【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C、城市房地产的出租D、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选项A,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城市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应税证照的领受人B、合同的双方当事人C、合同的证人D、合同的担保人【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代理人、鉴定人。
◎下列属于车船税免税或不征税项目的有( )。
A、警用车船B、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C、挂车D、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车船税的税收优惠。
挂车不是车船税的的免税项目。
◎下列选项中,属于契税的征税对象有(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土地使用权转让C、房屋买卖D、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对象。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
中级会计师2015《经济法》第六章章节知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定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分类:按照“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相结合原则3.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混合销售(P327)VS兼营兼营增值税纳税人既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又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的行为(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2)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区别在于销售货物和劳务是否同时发生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看主业:(1)以经营货物为主,合并交增值税(2)以经营劳务为主,合并交营业税特殊销售项目包装物押金(1)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初级经济法_第六章考情分析、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5页)
2019年本章考点的主要变化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对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对“烟叶税”进行了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将2018年删除的船舶吨税恢复并更新。
(3)根据税收新政策,更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例如,新增“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有关内容;调整“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内容。
(4)新增“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
本章介绍了14税1费,其繁杂、细碎令无数考生却步,殊不知本章只要能分清各税各费的征收范围就已经成功了一半,这是一只“披了狼皮的羊”,完全不用怕!本章单元框架考点解读本章单元框架(1)第1单元耕地占用税(2019年调整)考点1:交不交耕地占用税?(★)(P281、283)1.纳税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
2.征税范围(1)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①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②建房,包括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农田水利设施除外。
③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养殖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
【提示1】园地,包括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提示2】林地,包括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提示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法律制度(知识点)
【要点一】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从价计征:(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2)税率:1.2%(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2. 从租计征: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税率:12%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税率:4%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 12% 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要点二】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2.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3.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4.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5. 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6.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要点三】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2.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1)纳税人:受赠方(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4.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1)纳税人:转让方补交(2)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计税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的幅度税率) 【要点四】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 应征土地增值税:(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2)单位之间房地产交换;(3)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4)房地产的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2. 不征土地增值税(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的继承、符合条件的赠与;(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4)房地产的出租、自用、代建行为;(5)房地产的抵押期间;(6)国有企业对房地产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要点五】城镇土地使用税1. 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士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2.征税范围:(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1--2节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关税纳税人【考情分析】考频:☆【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的内容【高频考点】:关税纳税人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物品的纳税人包括: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考情分析】考频:☆【所属章节】: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关税法律制度的内容【高频考点】: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目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课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
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对什么征税,体现着税收范围的广度。
一般来说,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课税对象,不同的课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
国家为了筹措财政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需要,可以根据客观经济状况选择课税对象。
正确选择课税对象,是实现税制优化的关键。
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课税对象,如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消费品(具体如烟、酒都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是对房屋征税,其征税对象就是房屋;征税对象是税制最基本的要素之一。
因为它规定了征税与否的最基本界限,凡是列入某一税种的征税对象,就在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要征税;而没有列入征税对象的,就不在这种税的征收范围,就不征这种税;征税对象与税目、计税依据、税源、税本的关系。
规定税目首先是为了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
同时,税目也体现了不同的税率。
税目的设计,有列举法,即按照每一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计的税目,如电视机、录像机等,一种商品就是一个税目;也有以概括法设计的、即按照商品类别或行业设计的税目,如文化用品类、电子产品类、日常用化工类等,一个类别的商品是一个税目。
15年初级经济法表格总结及习题 第六章解析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第一单元关税、船舶吨税【考点1】关税纳税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及入境物品的持有人或所有人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完税价格(进口)计入:①货价②运抵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③支付给“卖方”的佣金④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者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不计入:①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②起卸之“后”的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注意1】卖方违反合同延期交货的罚款,不得从成交价格中扣除【注意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从量计税啤酒、原油复合计税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收优惠①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③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⑤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⑥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征收管理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缴纳税款,逾期不缴,每天按欠缴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2.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如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在3年内追缴【考点2】船舶吨税纳税人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从量计税应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定额税率)【注意】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征收税收优惠①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同关税)②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③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④捕捞、养殖渔船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⑥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征收管理(海关)①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六章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解析:第六章今年新教材发生以下变动:(1)将原有10小节内容整合为8小节,删除“船舶吨税”,新增“环境保护税”(2)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更新了一系列内容,主要体现在:①(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的情形;②土地增值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的扣除;③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一、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房产税税率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计算公式为: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六、房产税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经济法第6章讲义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本节包括一个知识点,曾经出现过考题。
【知识点】增值税的概念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考题·多选题】甲工厂向乙工厂购买了一批原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然后将其生产的产品按出厂价销售给批发商丙,丙以批发价销售给零售商丁,丁又以零售价销售给消费者。
按照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述交易过程中需缴纳增值税的环节有()。
A.甲乙之间的交易环节B.甲丙之间的交易环节C.丙丁之间的交易环节D.丁向消费者销售的环节『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为增值税的概念。
本题四个选项均为销售行为,因此都可以产生“增值额”。
细节知识点:增值额有理论增值额和法定增值额之分;理论增值额与法定增值额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
增值税的优点;P321 3点(略)消费税的类型:生产型、收入型、消费型2.我国2009年1月1日后全面改征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增值税。
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税基列举法、税基相减法和购进扣税法。
各国最常用的是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又称进项税额扣除法、税额扣减法,简称扣税法。
其基本步骤是先用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产出-投入)×税率=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知识点】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剖析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规定,下列货物中,实行从量计征进口关税的是()。
A.啤酒B.摄像机C.小汽车D.电脑2.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般情况下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B.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都应按该项货物分期付税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C.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当日实施的税率征税D.查获的走私进口货物需予补税时.应按查获日期实施的税率征税3.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13年1月份进口-批化妆品,成交价格为20万元,关税税率40%,从起运地至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费3万元。
则该公司进口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关税为()万元。
A.1.2B.7.2C.8D.9.24.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人规定的是()。
A.产权属于集体的,由承典人缴纳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5.赵某拥有两处房产,-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12年6月30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
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480B.960C.840D.14406.某企业有-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12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人,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
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
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房产税为()万元。
A.6.0B.9.6C.10.8D.15.67.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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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第一单元关税、船舶吨税【考点1】关税纳税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及入境物品的持有人或所有人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完税价格(进口)计入:①货价②运抵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③支付给“卖方”的佣金④为了在境内生产、制造、使用或者出版、发行的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不计入:①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②起卸之“后”的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注意1】卖方违反合同延期交货的罚款,不得从成交价格中扣除【注意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税率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从量计税啤酒、原油复合计税广播用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收优惠①一票货物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③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④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⑤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⑥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征收管理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缴纳税款,逾期不缴,每天按欠缴税款的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2.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如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在3年内追缴【考点2】船舶吨税纳税人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中国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以应税船舶负责人为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从量计税应税船舶净吨位×适用税率(定额税率)【注意】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征收税收优惠①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同关税)②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③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④捕捞、养殖渔船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⑥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征收管理(海关)①应税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
未按期缴清税款的,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②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应当在应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予以补征;如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可以在应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缴第二单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考点1】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以及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室外游泳池、水塔等)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注意】①不减除折旧;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应计入房产原值;③以房产投资联营主要以投资人承担的风险判断计税方式;④融资租赁按“从价按余值”计征房产税税收优惠①非营利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由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公园、宗教寺庙、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②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③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提示】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之次月”起【考点2】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土地使用权共有各方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包括农村的土地以及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应纳税额计算从量计税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定额税率)【提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确定:测定的土地面积→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税收优惠①非营利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由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公园、宗教寺庙、市政街道广场等)“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②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什么人什么命”原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之次月”起【考点3】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占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鱼塘、菜地、园地)从事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不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税收优惠农村居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税征收管理一次性缴纳经批准占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第三单元契税、土地增值税【考点1】契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包括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等)②房屋买卖、赠与、交换视同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情形投资入股、抵债、获奖、预购或预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不包括①“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②土地、房屋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买卖——成交价格;赠与——市场价格;交换——价格差额税收优惠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②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起“10天内”向房屋、土地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申报缴纳税款【考点2】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判断规则产权转移+收入特殊规定①土地出让(不征);转让(征)②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通过规定的相关机构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不征);赠与其他人(征)③投资入股:双方都是一般企业(不征);有一方为房地产企业(征)④个人互换住房(不征);企业互换(征)应纳税额计算出售新房扣除项目4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②房地产开发成本;③开发费用(看利息是否有金融机构证明且是否能够按转让项目分摊);④税金(注意印花税)【注意】纳税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扣除(①+②)×20%出售旧房扣除项目3项:①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价格;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及有关税费;③转让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纳税清算纳税人应当进行清算的情形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主管税务可要求进行清算的情形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第四单元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注意】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等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计税依据同增值税)小汽车、摩托车进口自用: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征收管理①一次性征收(购置已税二手车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②购买自用,进口自用,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③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纳税人应税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拥有并使用)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计税依据乘用车、客车和摩托车辆数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包括拖拉机)整备质量吨位数挂车(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机动船舶净吨位数非机动驳船、拖船(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游艇艇身长度(每米)税收优惠①捕捞、养殖渔船②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红字牌)③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黑牌)征收纳税申报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已纳税的二手车交易在当年不另纳税,也不退税)纳税地点①一般情形、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地税局)所在地管理②代收代缴情形:扣缴义务人所在地③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第五单元资源税、印花税【考点1】资源税征税范围税目征税不征或免征原油天然原油“人造”石油不征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煤炭原煤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征税范围税目不征或免征其他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原矿;固体盐、液体盐视同销售①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加工后的洗选煤自用视同销售);②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原煤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原油、天然气、煤炭)销售额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煤炭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注意】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中不包括从洗选煤厂(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应纳税额计算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定额税率计税数量销售——“销售数量”自用——移送使用时的“自用数量”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扣税规则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征收管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注意】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纳税期限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考点2】印花税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等【注意】立合同人指合同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征税范围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属于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不包括税务登记证)应纳税额计算从价计征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范围: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金账簿从量计征非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按5元一本贴花税收优惠及缴纳方式税收优惠①已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同业拆借合同免税③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和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合同免税(不包括出版单位和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合同)缴纳方式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委托代征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二)【经典考题及例题】一、单选题【例题1·单选题】根据关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关税纳税人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