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内容及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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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内容及范本

为了更好的帮助公司创办者了解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工作的流程和内容,能够及时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关于工商登记注册与变更登记等事项所需材料内容及范本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公司工商登记注册

(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和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及比例;

(3)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提供2~3个备用名称);

(4)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验资

凭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查名核准单及银行询证函去银行办理注册资金手续,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据验资报告。

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本和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及比例;

(3)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提供2~3个备用名称);

(4)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验资(同有限责任公司)

3、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

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1、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2、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1)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2)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4)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6)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7)公司变更名称;

(8)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

(9)公司变更实收资本;

(10)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11)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

(1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然人股东死亡,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及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

(7)~(12)条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3)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到所在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4)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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