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为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授牌的决定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为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授牌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1.21•【文号】人口政法[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为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授牌的决定(人口政法〔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48号)和实施方案,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全国开展了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各地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创建活动要求,经各级层层申报和审核把关,在组织书面审查、实地抽查验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等548个乡镇(街道)为“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
各示范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作出表率。
各地要认真学习示范乡镇(街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创建力度,提高创建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逐步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家人口计生委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名单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东城区天坛街道办事处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昌平区阳坊镇大兴区西红门镇顺义区北石槽镇平谷区山东庄镇延庆县沈家营镇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办事处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津南区辛庄镇武清区大王古庄镇蓟县渔阳镇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办事处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办事处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镇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张家口市涿鹿县张家堡镇张家口市尚义县满井镇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镇秦皇岛市卢龙县双望镇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廊坊市香河县刘宋镇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保定市高碑店市和平办事处保定市高阳县西演镇保定市满城县石井乡保定市易县桥头乡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沧州市青县清州镇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衡水市冀州市小寨乡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邢台市临城县赵庄乡邢台市邢台县晏家屯镇邯郸市涉县更乐镇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大同市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朔州市右玉县威远镇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吕梁市中阳县张子山乡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阳泉市盂县秀水镇阳泉市郊区荫营镇长治市长治县荫城镇长治市潞城市黄牛蹄乡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临汾市侯马市新田乡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运城市夏县南大里乡运城市绛县安峪镇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向阳办事处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通辽市开鲁县开鲁街道办事处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广益隆镇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南环街道办事处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朱剪炉街道办事处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道办事处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街道办事处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办事处大连市金州新区站前街道办事处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道办事处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本溪市南芬区下马塘镇丹东市东港市长山镇锦州市凌河区铁新街道办事处营口市盖州市太阳升街道办事处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泡子镇辽阳市辽阳县唐马寨镇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朝阳市北票市台吉镇盘锦市双台子区化工街道办事处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办事处绥中县西甸子镇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长春市农安县龙王乡吉林市桦甸市常山镇吉林市磐石市明城镇四平市公主岭市秦家屯镇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通化市通化县大安镇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松原市扶余县弓棚子镇白城市镇赉县建平乡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头道镇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龙山镇哈尔滨市南岗区燎原街道办事处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中兴乡牡丹江市穆棱市河西镇佳木斯市桦南县孟家岗镇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街道办事处鸡西市密山市杨木乡双鸭山市宝清县七星泡镇伊春市铁力市桃山镇鹤岗市萝北县名山镇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绥化市绥棱县四海店镇黑河市嫩江县海江镇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加格达奇区东山街道办事处农垦总局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绥芬河市绥芬河镇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办事处徐汇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嘉定区安亭镇宝山区大场镇金山区朱泾镇青浦区赵巷镇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办事处南京市六合区西厂门街道办事处无锡市江阴市顾山镇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徐州市沛县沛城镇徐州市铜山区铜山镇常州市金坛市金城镇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苏州市金阊区白洋湾街道办事处苏州市昆山市花桥镇南通市海安县角斜镇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连云港市赣榆县罗阳镇淮安市金湖县金南镇盐城市阜宁县益林镇扬州市邗江区李典镇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宿迁市沭阳县北丁集乡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办事处杭州市富阳市鹿山街道办事处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宁波市慈溪市掌起镇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温州市鹿城区南门街道办事处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办事处嘉兴市嘉善县陶庄镇绍兴市绍兴县钱清镇绍兴市诸暨市暨阳街道办事处金华市磐安县玉山镇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办事处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办事处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丽水市遂昌县三仁畲族乡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合肥市庐江县汤池镇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办事处宣城市泾县茂林镇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安庆市岳西县姚河乡滁州市天长市新街镇阜阳市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淮北市杜集区高岳街道办事处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宿州市埇桥区西关街道办事处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铜陵市铜陵县钟鸣镇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街道办事处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办事处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漳州市云霄县陈岱镇三明市永安市贡川镇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南平市建阳市黄坑镇龙岩市新罗区东肖镇宁德市福鼎市秦屿镇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南昌市青山湖区扬子洲镇九江市德安县宝塔乡九江市庐山区海会镇景德镇市珠山区新村街道办事处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上饶市横峰县司铺乡鹰潭市贵溪市文坊镇新余市分宜县钤山镇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宜春市上高县锦江镇宜春市宜丰县新庄镇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吉安市遂川县营盘圩乡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济南市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街道办事处青岛市胶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办事处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办事处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办事处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办事处潍坊市安丘市大盛镇济宁市兖州市新兖镇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泰安市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泰安市新泰市小协镇威海市荣成市虎山镇威海市文登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临沂市莒南县道口乡临沂市沂水县夏蔚镇德州市齐河县宣章屯镇德州市武城县武城镇聊城市高唐县人和街道办事处聊城市东阿县大桥镇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滨州市邹平县好生镇菏泽市定陶县仿山镇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郑州市新郑市和庄镇开封市通许县冯庄乡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洛阳市孟津县平乐镇平顶山市舞钢市尹集镇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安阳市安阳县水冶镇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新乡市卫辉市后河镇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焦作市孟州市会昌街道办事处濮阳市南乐县韩张镇许昌市禹州市神垕镇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镇南阳市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南阳市方城县赵河镇南阳市淅川县上集镇商丘市睢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商丘市夏邑县车站镇商丘市睢县城郊乡周口市项城市范集镇周口市扶沟县江村镇周口市淮阳县新站镇驻马店市上蔡县东洪镇驻马店市西平县五沟营镇驻马店市遂平县沈寨乡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信阳市息县曹黄林乡信阳市商城县李集乡济源市天坛街道办事处巩义市大峪沟镇滑县道口镇长垣县魏庄镇鹿邑县卫真办事处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办事处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襄阳市枣阳市吴店镇荆州市沙市区立新乡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十堰市郧西县安家乡孝感市应城市杨河镇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鄂州市古楼街道办事处黄冈市英山县石头咀镇咸宁市赤壁市黄盖湖镇随州市曾都区府河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五里乡潜江市浩口镇天门市皂市镇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长沙市望城区黄金镇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株洲市攸县网岭镇湘潭市韶山市韶山乡衡阳市珠晖区和平乡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衡阳市常宁市兰江乡邵阳市北塔区田江乡邵阳市邵阳县金称市镇邵阳市新宁县黄龙镇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常德市澧县大堰垱镇常德市安乡县安丰乡常德市桃源县漆河镇张家界市桑植县芭茅溪乡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郴州市资兴市州门司镇郴州市北湖区郴江镇永州市江永县夏层铺镇永州市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怀化市洪江市托口镇怀化市会同县坪村镇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米贝苗族自治乡娄底市娄星区乐坪街道办事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大妥乡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团结镇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办事处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汕头市金平区海安街道办事处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办事处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韶关市浈江区东河街道办事处河源市和平县合水镇梅州市梅县雁洋镇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东莞市莞城街道办事处中山市南头镇江门市蓬江区北街街道办事处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办事处湛江市霞山区爱国街道办事处茂名市高州市宝光街道办事处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办事处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潮州市湘桥区太平街道办事处揭阳市揭东县曲溪街道办事处云浮市罗定市罗城街道办事处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办事处柳州市鹿寨县寨沙镇桂林市荔浦县茶城乡桂林市灵川县潮田乡梧州市蒙山县西河镇北海市海城区海角街道办事处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玉林市北流市北流镇百色市田阳县百育镇贺州市钟山县公安镇河池市宜州市庆远镇来宾市象州县寺村镇崇左市大新县恩城乡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沙街道办事处三亚市天涯镇文昌市龙楼镇重庆市:万州区长滩镇黔江区正阳街道办事处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九龙坡区陶家镇北碚区施家梁镇渝北区回兴街道办事处巴南区二圣镇铜梁县安居镇大足区龙水镇荣昌县广顺街道办事处璧山县正兴镇巫溪县文峰镇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办事处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办事处成都市青白江区姚渡镇成都市都江堰市聚源镇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成都市金堂县赵家镇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自贡市富顺县板桥镇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街道办事处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街道办事处泸州市江阳区蓝田街道办事处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泸州市泸县方洞镇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德阳市什邡市元石镇德阳市绵竹市九龙镇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绵阳市江油市武都镇绵阳市江油市中坝镇绵阳市盐亭县富驿镇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办事处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广元市旺苍县普济镇广元市剑阁县长岭乡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遂宁市射洪县金华镇内江市东兴区高桥镇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乐山市市中区罗汉镇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乐山市峨眉山市胜利镇南充市嘉陵区大通镇南充市营山县城南镇南充市仪陇县双胜镇宜宾市珙县巡场镇宜宾市屏山县龙溪乡宜宾市江安县水清镇广安市武胜县白坪乡广安市岳池县顾县镇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达州市达县百节镇达州市大竹县石河镇达州市渠县土溪镇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巴中市平昌县坦溪镇雅安市荥经县荥河乡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眉山市仁寿县彰加镇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资阳市乐至县孔雀乡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杵坭乡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披砂镇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息烽县小寨坝镇遵义市赤水市元厚镇遵义市遵义县三岔镇遵义市余庆县大乌江镇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安顺市平坝县乐平乡安顺市普定县猫洞苗族仡佬族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乡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凤山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杏山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马岭镇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普坪镇毕节地区金沙县桂花乡毕节地区黔西县五里布衣族苗族乡铜仁地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天堂镇铜仁地区松桃苗族自治县普觉镇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事处玉溪市江川县江城镇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曲靖市会泽县火红乡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云南驿镇昭通市水富县向家坝镇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雨过铺镇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东山彝族乡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勐嘎镇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佛山乡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上江乡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办事处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西安市高陵县鹿苑镇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咸阳市渭城区渭城街道办事处咸阳市秦都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咸阳市乾县阳洪镇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渭南市临渭区辛市镇渭南市韩城市昝村镇榆林市神木县大柳塔镇榆林市绥德县白家硷乡汉中市南郑县大河坎镇汉中市洋县戚氏镇汉中市宁强县广坪镇安康市平利县八仙镇安康市石泉县池河镇商洛市商州区北宽坪镇商洛市商南县金丝峡镇杨凌区李台街道办事处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办事处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街道办事处天水市秦州区太京镇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乡平凉市灵台县蒲莴乡平凉市华亭县砚峡乡酒泉市肃州区总寨镇张掖市高台县新坝乡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嘉峪关市长城区新城镇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抓喜秀龙乡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白银市白银区强湾乡陇南市成县鸡峰镇庆阳市西峰区西街街道办事处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折桥镇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木耳镇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虎台街道办事处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海东地区乐都县城台乡海东地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新民乡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哈尔盖镇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石乃亥乡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火车站街道办事处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康扬镇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银川市灵武市临河镇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吴忠市青铜峡市瞿靖镇固原市彭阳县城阳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道办事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夏特柯尔克孜民族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哈密地区哈密市花园乡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夏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哈拉玉宫乡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托乎拉乡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办事处喀什地区疏附县阿瓦提乡和田地区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市区街道办事处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呼图壁镇。
新形势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
office opertions办公室业务・理论探讨192办公室业务2012・5文/李秀芬浅谈新形势下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摘要】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治国方略。
强调依法行政,就是要增强计划生育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合法性。
是我国法制建设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
【关键词】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管理我国三十多年来推行计划生育的成就是举世瞩目的。
但是长期以来,有国策无国法,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难以落实,计生部门也因无法可依难于开展更广泛的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由国家立法予以规范和调整。
一、具有加强普法懂法教育的必要性是新形势下,顺应潮流,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工作思路。
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在人口与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确立了以人为本,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与规范公民生育行为,以及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有机统一,结束了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规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局面。
二、具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必要性正确认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与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过程中,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开。
开展服务,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合理调整广大育龄群众生育、节育行为的必要性群众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众既有按有关法律和政策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也有获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坚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实保障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权利,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
通过实践及专家的建议,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依法行政不防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抓住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的“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更新观念,拓宽思路。
计划生育“德治、法治、自治”建设工作方案
漕泾村人口与计生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立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德治、法治、自治〞建立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3〕42号〕和高桥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德治、法治、自治〞建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村计生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以下简称“三治〞〕建立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德治〞专项建立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四型〞社会、建立“四好〞家庭、培育“五有〞市民,做到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典范,突出公民道德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效劳,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时代新风,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风气。
1.以个人品德教育为重点,培育“五有〞市民。
全面了解育龄群众,培育“有爱心、有正义、有礼节、有知识、有诚信〞市民,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立,努力形成发奋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公民心态。
2.以家庭道德建立为重点,建立“四好〞家庭。
全面了解计生家庭,建立“孝顺好、恩爱好、家教好、勤俭好〞家庭,弘扬德孝文化,推进家庭道德建立,注重家庭亲情,努力实现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目标。
3.以社会公德创立为载体,打造“四型〞社会。
打造“学习型、安康型、创业型、友好型〞社会,开展文明村创立活动,内练素质,外塑形象,在全村上下努力形成“团结、务实、高效、标准、平安〞的良好计生工作气氛。
二、“法治〞专项建立1、加大宣传,提升人口计生群众自治意识。
通过举办“五期〞培训、人口文化“六进〞等活动,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
利用“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安康日、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打击“两非〞、关爱女孩、“三优〞知识、关爱男性安康等。
同时开设人口计生播送专栏,宣传计生政策。
利用QQ、微信、短信平台等方式,加强与宣教目标人群联系。
2、深入推进“阳光计生〞建立。
浅析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系列现 象 发生 。
抚养费标准随意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5 、计生执 法 队伍不 稳定 、人 员错位 、素 质不 高。企 生 一 定教 育 意义 的 案件 ,依 法强 制 执行 ,公开 曝 光 ,达 业 一 些基 层 单位 计 生宣 传 员 ,因工 作性 质 ,又 多 数 身兼 到 执行 一 案 、教 育 一片 的 良好 效 果 。相 关 部 门要发 挥 作 数 职 ,人 员极 不 稳 定 ,有 的计 生 工 作人 员 刚刚 熟 悉计 生 用 ,积 极 配 合 ,综 合施 治 。公 、检 、法 特 别是 公 安 、法 工 作 却又被 调 入 其 它单 位 ,而 新 调入 人 员 又缺 乏 工作 经 院要 为计 划 生育 工 作保 驾 护航 。对拒 绝 、阻碍 计划 生 育 验 和 计生 法 规知 识 ,形 成 恶性 循 环 ,导 致 人 员错 位 ,工 行 政部 门及 其工 作 人 员依 法执 行 公 务构 成违 法 行 为 的 , 作 素 质不 高 。这 些 情况 都 严重 制 约 着计 划 生 育行 政执 法 公 安 部 门要 加大 打 击 力度 ;对 计 划 生育 行 政部 门依 法 申
法律法 规正确 实施 的前提 。如何 解决 所存 在的 突出 问题 ,
笔者谈谈 个人 的浅见 。
生 工 作 任务 重 ,时 间紧 ,若 按 照 法 定程 序 办 事 ,计 生 对 象 早 逃 之天 天 ,消 弱 了 工作 力 度 等等 ,这 些 错误 认 识 使 少 数 部分 计 生 执 法 者 无视 计 生 法 律 、 法规 之 规定 ,或 者
行 政管 理 机 关 及其 人 员 在其 职 权 所 辖 范 围 内 ,之 所 以拥 同样 是违 法 。 有执 法 权 是其 法定 职 位 所规 定 的 ,因 此 ,其 执 法 行 为必 须应 当依 据 法律 来 开 展 ,但 是 ,在 部 分企 业 基 层 单位 ,
2024年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篇)
2024年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计生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坚持计生基本国策不动摇,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创新思路,齐抓共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展评荣获“全市计生系统一等奖”。
成绩固然可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一个是,随着空港、秦汉新城建设的快速推进,大量失地农民的搬迁、过渡给人口和计生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向新区聚集,流动人口逐年增多,这给我们做好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再就是,部分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性别比平衡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加之,个别街道和部门对人口和计生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不能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个别计生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等等。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峻,国家人口政策也发生了方向性的调整,要求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三个不变”原则的同时,逐步完善政策,更加关注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新常态下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对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计生系统对此要有清醒认识,牢固树立抓计生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和谐的理念,强化国策意识,坚决做到政策不松动、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懈,确保人口和计生政策落实到位,实现经济发展保持“高速度”,人口增长控制“低水平”,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田园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二、重点工作要有新突破。
要始终把人口和计生工作放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来推进,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要不断优化人口结构。
认真研究人口因素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内在关系,切实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推进人口城市化的对策措施,科学确定人口发展目标,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不断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____投资兴业,促进人口规模、素质、结构更加符合现代化田园新区建设的要求。
九年级道德与法治发展中的人口问题教学教案
九年级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人口问题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理解人口问题的概念,知道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及其影响。
2. 培养学生正确的人口观念,提高学生分析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
3. 引导学生树立计划生育国策观念,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教学内容:1. 人口问题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重要性。
2. 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及其影响。
3. 计划生育国策的内涵及其意义。
4. 学生如何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计划生育国策的内涵及其意义。
2. 教学难点:分析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计划生育国策观念。
四、教学方法:1. 采用问题驱动法,引导学生思考人口问题的重要性。
2. 运用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深入理解计划生育国策的实际意义。
3. 采用小组讨论法,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展示我国人口增长的数据,引发学生对人口问题的思考。
2. 自主学习:让学生阅读教材,了解人口问题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重要性。
3. 课堂讲解:讲解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及其影响,阐述计划生育国策的内涵及其意义。
4. 案例分析:分析计划生育国策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让学生认识到其重要性。
5. 小组讨论:让学生围绕如何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展开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
6. 总结提升: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意义。
7.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的思考题,让学生进一步深化对人口问题的认识。
六、教学评估: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讨论、提问和小组活动中的参与程度,评估他们对人口问题的理解和兴趣。
2. 知识掌握:通过课后作业和小测验,评估学生对我国人口现状、计划生育国策及其意义的理解和记忆。
3. 思考能力:评估学生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的思考深度,检验他们是否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方案。
七、教学资源:1. 教材:九年级道德与法治教材。
2. 案例材料:选取一些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案例和反面案例,以增强学生的实际感知。
人口调查报告范文4篇
人口调查报告范文4篇一、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人口形势发生了变化,需要建立能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机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30年来,我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也就是说,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从降低生育水平转移到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上来,由于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群众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低生育水平面临差较大的反弹压力。
同时,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接近更替水平,下降的空间非常小。
而人口基数比较大,即使是在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未来十几年全国人口每年仍将以1000万的速度递增,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首要问题。
伴随着低生育水平的到来,相继发生了一系列新的人口问题,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离岗职工日薄西山日趋复杂,未婚青年怀孕甚至非法生育时有发生,老龄人口日渐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等等,为此,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的新机制。
(二)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九九二年,党的xx大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这种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势头影响到各行业、各地区、各部门,当然也会影响人口再生产的整个过程。
随着社会、政治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管理机制,对短期内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效果突出,但对长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还需要探索;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得心应手,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则不很适应。
因此,必须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中,对现行的管理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估机制实施综合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聚焦以下几个要点:1. 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积极引导合理生育观念,全面贯彻二孩政策,逐步实现人口结构优化和控制人口数量增长的目标。
加强对生育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推动人们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提高生育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计划生育权利。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计划生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居民计划生育需求得到满足。
3. 推动优生优育和健康养育,提高人口素质。
加强优生优育政策宣传和服务,鼓励高质量、健康养育,促进优生优育指导和科学辅导的普及。
加强孕产妇及儿童健康保健和教育,提供全方位的孕育健康服务和儿童早期教育资源,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和竞争力。
4. 加强流动人口和少数民族计划生育工作。
针对流动人口和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求,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婚育登记和迁移人口计划生育意识的普及。
加大对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服务支持力度,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计划生育权益。
5. 强化计划生育监督管理,严肃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性流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加大对超生、超生人员的处罚力度,维护计划生育秩序和社会稳定。
6. 完善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体系。
加强对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和制度化。
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意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各界对计划生育法规的遵守和支持意识。
通过以上要点的实施,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有望取得以下成效:1. 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增长,实现人口数量的可持续发展。
2024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24计生委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控制人口增长、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提高人口质量和结构,2024年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1. 继续稳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人口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 加强对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人口的关怀和服务。
4. 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化、精细化和智能化。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1. 政策稳定和完善(1)根据社会经济和人口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计划生育政策,维护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解释,提高人们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2. 人口结构优化(1)加强对生育群体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提供全面的孕前、孕期、产后等健康指导和服务。
(2)推动婚育观念的转变,引导年轻夫妇合理生育,提高生育意愿和能力。
(3)加强老龄化人口的关注和服务,提供专业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3. 特殊人群和特殊需求人口服务(1)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低收入家庭等特殊人群的关怀和服务,提供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支持。
(2)加强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烈士家属等特殊需求人群的关怀和服务,提供精准的社会救助和扶持措施。
4. 法治化、精细化和智能化(1)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法治建设,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2)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三、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浅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
i.g与 法 律 E ̄ P,
浅 谈 我 国 人 口与计 划 生 育 工 作 的法 制 建 设
李 艳 山 西晋 城 080 ) 4 0 6 ( 山西 晋 城煤 业 集 团机 关社 区居 委会
【 要 】 中国推彳人 口与计划生育的成果惠及 家庭 、 摘 手 社会、 整个 国家乃至全世界。在三十年 来依 法治 国的环境 下, 经历 了三个 阶段 在
一
‘ 立法经验可供参 照外 , 制定这部法律本身还存在一个难点 , 就是法律 这 中规定的政策 、 措施 、 办法 既要有效地控 制人 口的过快增长 , 又要 能为
国际社会基本接 受。多年来 , 这个 问题 上进 行了艰苦 的探索 。经 历 在 了 17 年 、 8 年 、9 8 19 9 8 1 2 1 8 年、9 3年四次论 证 、 草, 皆因条件不 成 9 起 但 熟没有 出台。19 9 8年计划生育立 法被规范和调整。 人 口与 计划 生 育法 颁 布 的 意 义 多的努 力,0 1 l 2 20 年 2月 9日《 口与计 划生育法 》 人 终获 通过。这被认 1是依法治国、 、 建设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国 家 的 必然 要 求 为是我 国人口事业发 展史上 里程碑式的事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是 它首次 《 口与计划生育法》 人 的出台, 把国家推行计 划生育 的基本方 针、 政 我国第一部以人 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作为主 要内容 的基 本法律 , 策、 制度、 措施用法律的形式 固定下来 , 将具有 中 国特 色综合 治理人 口 以国家法律的形成确立了计划 生育基本 国策的地位 , 把国家推 行计划 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 国家的法律制度 , 是我 国社 会主义 民主法 治 生育的基本方针 、 这 政策、 制度 、 措施用法律的形式 固定下来 , 我国计划生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法制发〔2015〕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法制发〔2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现就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是卫生计生工作面临的深刻变革,也是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
实现卫生计生法治化,是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卫生计生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日趋规范,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但是,必须清醒看到,卫生计生法治建设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卫生计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不相适应,还不能全面反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有待继续深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保障不足、执法难度大;实现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还很艰巨等等。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总体目标坚持立法先行,发挥法治对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改革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等法律制度,力争到2020年左右形成上下统一、左右协调、内在和谐、有机衔接的卫生计生法律规范体系。
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显着提高,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基本要求1.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党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党组(党委)对卫生计生立法、执法、普法、守法各项工作的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2.31•【文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2015年12月31日)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意义(一)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经济恢复、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改善和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提高,我国总人口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4亿人迅速增加到1970年的8.3亿人,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国家从七十年代开始在城乡推行计划生育。
1980年,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
40多年来,我国实施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资源、环境压力有效缓解,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极大改善,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力支撑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也为世界人口发展和减贫作出了重大贡献,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在此过程中,亿万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作出了巨大贡献;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付出了心血和汗水。
2024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24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____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人口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城镇人口规模不断增长,如何有效管理和控制人口增长,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因此,2024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人口普查和数据统计工作。
人口普查是掌握人口基本情况和变动趋势的重要手段,对于科学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要加强镇级人口普查和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合理和科学的户籍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因此,要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解决户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户籍不平等现象,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流动人口数量日益增多,流动人口管理成为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要完善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的常住化、法治化和就业创业支持,确保流动人口的权益得到保障,为其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
四、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优生优育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居民树立科学的人口观念,加强婚育服务和科学生育指导,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促进人口结构优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优化成为重要任务。
要加强对年轻人群结婚和生育的政策支持,鼓励高龄产妇参与计划生育,注重调控人口结构,使得人口按照一定比例逐渐趋向全面均衡发展。
六、加强人口政策研究和评估工作。
人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需要科学理论和实践的支撑,通过对工作效果的评估和研究,可以及时修正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达成。
因此,要加强人口政策研究和评估工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
探析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密切相关。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重大民生问题。
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和谐社会构建。
面对不断发展、日新月异的社会环境和形势,加强人口计生社会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迫切重要。
一、健全完善人口计生社会管理的领导机制体系机制体制是事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加强和创新人口计生社会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不断创新领导决策机制、协调执行机制、评估督促机制,形成领导有力,执行有序、督查到位、奖罚分明的机制体系。
一是领导科学,职能明确。
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基本国策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完善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机制;加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和联系制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主要领导定期督促指导,分管领导具体抓。
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是党政统筹,合力推进。
充分认识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的艰巨、复杂和长期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要健全完善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模式,统筹协调,部门定期磋商、职责分工明确、综合施治、齐抓共管。
计生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协同、自治、自律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形成合力。
三是考核科学、执行有力。
科学设置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标准和考核评估体系,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考核奖惩。
明析职责任务,完善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分线考核。
将主体指标执行情况、民生投入、奖励扶助、技术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细化、量化,确保操作性强、督促有效,执行有力。
2024年人口计生委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人口计生委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自去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我国人口计生委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执法,依法决策,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律宣传教育,有效维护了人口计生工作的秩序和稳定。
以下是我委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结。
一、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上半年,我委继续推进人口计生法规的制定,修订了相关法规,完善了人口计生的法律体系。
同时,加强与人口计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严格政策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和规定,我委严格执行政策,坚决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对于违反政策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了人口计生政策的权威性。
三、加强执法检查上半年,我委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各地的人口计生政策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服务情况。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为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委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的堕胎手术、非法的性别鉴定和非法的胎儿性别选择,维护了人口计生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社会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口计生政策的认知度。
同时,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的宣传教育,让更多人了解计划生育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六、强化队伍建设上半年,我委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
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上半年,通过上述措施和工作,我委加强了依法行政的管理力度,优化了人口计生工作的环境和机制,推动了人口计生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未来,我委将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2024年人口计生委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二)今年以来,市计划生育法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继续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二条例”和____、____《____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推进法治型机关建设,努力转变计生干部的执法理念,注重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和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有所突破。
计划生育与法治建设
计划生育与法治建设计划生育是指依法合理控制人口数量,保障人口质量和生活质量的一种管理措施。
法治建设则是指社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和治理的过程。
计划生育与法治建设紧密相连,相互促进与支持。
本文将探讨计划生育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并论述其重要性。
一、计划生育对法治建设的促进计划生育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它在促进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计划生育依法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提倡合理生育和控制人口数量,使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
这不仅符合法治精神,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当计划生育政策得到广泛遵守时,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安全和和谐得到维护。
其次,计划生育法律规定明确,为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对生育行为和计划生育的具体实施方法进行了规范,保护了公民的计划生育权益,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通过立法确立计划生育的合法性,推动了社会的法治化进程。
最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推动了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计划生育政策坚持男女一样,不分贵贱,不分大小的生育待遇原则,促进了性别平等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同时,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对违法生育行为实施法律制裁,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对计划生育的支持法治建设为计划生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发展。
首先,法治建设提升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根据法律规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得以实施,避免了个别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进行破坏和规避的情况。
法治建设确保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使其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其次,法治建设强化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约束力。
法治建设使计划生育政策成为法律的规定和约束对象,对于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这有助于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力。
最后,法治建设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宣传和普及。
通过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哪些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哪些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最新版3篇】篇1 目录一、引言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亮点和好经验1.严格控制生育水平2.实施普及性育龄妇女生育保险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4.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5.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6.落实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政策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做法1.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2.创新服务,提高服务质量3.完善保障体系,促进人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4.强化宣传教育,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识5.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四、结论篇1正文一、引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为了实现人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努力实施这项政策。
多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概述这些亮点、好经验和做法。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亮点和好经验1.严格控制生育水平我国政府一直将严格控制生育水平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以确保人口的合理增长。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生育政策,如独生子女政策、双独二孩政策等,引导群众合理生育,有效地降低了人口自然增长率。
2.实施普及性育龄妇女生育保险为保障育龄妇女的生育权益,我国政府实施了普及性育龄妇女生育保险制度。
这一政策使得育龄妇女在生育过程中可以享受到国家提供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了生育风险,提高了生育保障水平。
3.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为鼓励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政府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包括独生子女奖励、双独二孩奖励等。
这些奖励政策提高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生活水平,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4.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普及计划生育知识,提高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得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地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实行计划生育。
5.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为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了控制人口数量,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重庆市政府已于2013年颁布了《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本条例从多个角度加强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规范和监督,旨在保障全体市民的合法权益和提高人类健康水平。
一、生育规划根据《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未婚未育女性应当实施避孕,实施避孕期间应当定期接受计划生育咨询和技术服务,使自身受孕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已婚夫妇应当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并接受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与服务。
此外,禁止有父母要求未成年人婚育,禁止一方婚前隐瞒婚育情况以获得婚姻登记等行为,规范生育行为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二、优生优育重庆市政府十分重视优生优育工作,为了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条例对优生优育方面也做了详细规定。
对于存在出生缺陷风险的孕妇,家庭医生或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如有需要应及时进行遗传咨询、遗传检测、遗传咨询等,以保障孕妇及其未出生孩子的健康。
此外,条例还规定,劝导夫妻携带尽量匹配的配偶基因库、教育夫妻了解儿童生长发育的相关信息、加强对新生儿的健康管理等。
三、强化监督管理在推进生育规划和优生优育的同时,要通过加强监督,实现管理与服务的双向互动,体现行政管理机关对人民群众的服务意识。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相关技术与服务的监管,加强对计划生育机构的管理与巡查,确保其满足标准,不得随意更改服务内容、提供虚假服务、非法操作等。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政策引领和宣传教育作用,增强公众对计划生育和生育健康知识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四、处罚与救济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个人或单位,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处罚。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对于因计划生育政策原因受到侵害的公民,政府有相关赔偿和救济措施,旨在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集中了多项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通过强制规范其功能,实现了对计划生育服务的全方位保障,提高了重庆市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为全体市民的身体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人口管理制度变化
人口管理制度变化人口管理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
在古代社会,人口管理主要体现在户口登记、人口普查和人口控制等方面。
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户口制度,而且一直持续到现代。
在封建社会时期,人口管理更是严格,人口控制成为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口管理制度也不断地发生变化。
二、人口管理制度的现状在当今社会,人口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人口普查和建立实名制。
人口普查是国家对人口数量和结构进行全面调查的一个重要工具,通过人口普查可以掌握人口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制定人口政策提供依据。
而实名制则是为了防止人口造假和确保人口信息的准确性,实名制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基本制度。
除了人口普查和实名制外,现代社会的人口管理制度还包括流动人口管理、计划生育政策、户口制度等方面。
流动人口管理是指对流动人口的迁移和就业进行管理,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而计划生育政策则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以维护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口管理制度的变化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人口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调整和改革。
未来人口管理制度的变化将呈现以下几个趋势:1.个性化管理: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人口管理制度将更加注重对个体的个性化管理。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政府可以更好地了解每个个体的需求和行为,从而更加精准地制定人口政策。
2.社会化管理:未来人口管理制度将更加注重社会的参与和协作。
政府将与社会各界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解决人口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
3.法治化管理:未来人口管理制度将更加注重法治化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人口管理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四、人口管理制度变化的影响人口管理制度的变化会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人口管理制度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个合理的人口管理制度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而一个不合理的人口管理制度将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涉外生育政策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内地居 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 外生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计生委[1998]111号 文件)的有关文件规定,户口在本市的中国公民与 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同胞依法结婚,境外一方结 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与内地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 已取得外国国籍或在港、澳、台取得永久居留权, 并且在境外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
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 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 时间。
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检查为15天。难产 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 儿,增加产假15天。 (奶费:2元/月。马上取消)
问题:
再婚夫妻双方都有子女,婚前均判 给对方,再婚后能否再生育?
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五)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 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具 备以下五个条件: 1、从自治区及有陆地边疆的省调入的少数民族职工; 2、夫妻双方均系少数民族,壮族除外; 3、调入北京时只有一个子女,并持有调出地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 行政部门因当地少数民族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 4、第一个孩子已满三周岁或女方年龄满28周岁; 5、当事人户口迁入北京后,一年内怀孕的,更换北京市《生育服 务证》;一年内未怀孕的,按北京市生育政策执行。 此规定仅适用第二个子女。不适用再婚三胎。
存档问题
应当存档的婚育材料: 1.出具的一孩生育情况证明。 2.出具的二孩生育情况证明。 3.《光荣证》的申请表。 4. 违法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5 .行政处理情况。(13部门文件:党员、干 部违法生育的,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向同 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备案 表及时纳入其干部(职工)档案)。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 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 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 女父母奖励费。 非婚生育子女的,不办理《光荣证》。 如果办理,非婚一孩能否随父进京?
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 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 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 ,由双方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女方户籍 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 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 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 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 (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若干规定》: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 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30天; 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 间,工资照发。 医药费:京财行[1994]2635号 参加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的职工,每个子 女每月缴纳统筹基金2元。 (医疗费用:四术免费 )
存档问题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 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将增加)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
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帮助政策
2003年北京市《条例》第23条明确规 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 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 养子女的,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 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 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特扶政策)
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三)《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婚后 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 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指这 对患不孕症的夫妻结婚五年、依法收养一个子 女后,又自然怀孕的。这对夫妻,须出具指定 医疗机构的不孕症诊断证明和民政部门的收养 登记证。 “依法收养”是指收养子女应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有关规定,并持有民政 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社会抚养费征收
女方户口所在地作出征收决定。 违法生育征收与上报出生的关系: 征收决定作出前,要先了解当事人的人 事档案所在地。征收后,通知当事人的人 事档案的存档部门。
是党员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报同级人事、 党政部门备案。
奖励发放渠道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在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 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 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 处发给。 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 街道办事处发给。 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法定婚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 得超过7天”(京政发[82]111号);晚婚奖励假7天。 晚婚奖励假要求双方均为初婚,即第一次结婚。结婚 是男女双方的一个行为。 晚育要求女方二十四周岁,男方无年龄要求。初育指 男女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
晚育奖励假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
收养问题
患不孕症后的收养,是区县审批第二个子女 的依据。 不孕症的指定医疗机构,指女方户口所在地 区县指定医疗机构和北京市指定医疗机构(目前 尚不十分明确)。 目前很多区县使用的是二孩 病残鉴定的指定医疗机构。
无子女的夫妻,如无不孕症证明,不能再批 二孩。
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四)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申请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夫妻双 方累积生育和收养子女现存活数计算,包括生育 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提供 具有法律效力的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及其再婚证明。 注意户口簿上“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每次 婚姻户口簿上应有记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第二十一条: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
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
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2012年7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
法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法规:行政法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地方性法规 规章 :
关于晚婚晚育问题
第十六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 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夫妻双方均 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规定,申请生育第二 个子女的,应查验夫妻双方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 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 申请生育的夫妻,其父母原有两个以上子女,其他子 女在未生育或收养子女前死亡的,可以按此项生育政策执 行。 “双方父母”,指申请生育的夫妻的亲生(养)父母, 即双方父母4个人,均只生育过一个子女。
京革发[1979]564号第十四条:本规定的若干问 题说明,由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北京市计划 生育暂行规定》的若干问题说明:七、关于职工 调动工作随转奖惩关系问题,在职工调动工作时 人事、劳动工资部门要将独生子女职工或超生子 女职工的奖、惩情况出具证明,随工资关系调转。 82年138号:职工调动工作时,人事、 劳动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出具计划生育奖惩决定 及其执行情况、生育规划等证明,随工资、人事 关系一起调转。
独生子女父母退二胎政策
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 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 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 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一)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只 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 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规定,申请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北京市计生委、北京市卫 生局合发的《北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京计生委发[2002]47号,以下简称《办法》)执 行。 指定医疗机构,指《办法》中规定的女方户口 所在地的区县指定医疗机构和北京市指定医疗机 构。
关于审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对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申请生育 第二个子女的,如符合北京市《条例》的规定,所生 子女拟随父在京入户的,可在本市办理北京市《生育 服务证》。 符合《条例》规定的夫妻,应向双方单位(无工作 单位人员应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 申请,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双方单 位初审后分别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工作 单位、村(居)委会在出具证明后,出具证明的记录 应存入本人档案。 村(居)委会:也要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