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时事政治:户籍制度改革关键在权利“补给”
最新 2014山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户籍改革提速-精品
2014山西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户籍改革提速ü 热点概述上周末的一则消息引发公众高度关注——23日,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将全面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一是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条件;二是全面放宽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三是全面放宽中小城市(城镇)落户政策。
一系列改革步子令人振奋,对于以千万计的“新广东人”可谓重大利好。
当然,对中国的户籍改革持续关注的人也不难发现,这一系列具体举措,更多意义上仍属国家层面有关政策在广东的“落地”。
201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便已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如“只要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等规定,早已成为全国性大幅度户籍改革的先兆。
广东作为外来人口大省,在改革的牵涉面上更为复杂,难度也可想而知,而值得欣慰的是,此次透露出的改革计划步子迈得很“给力”。
中国发展到今天,户籍改革早该触及硬骨头了。
首先,这是以人为本发展趋势的声声呼唤。
二元割裂的城乡关系,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户籍的僵化与不平等。
其曾经的功过得失,讨论久矣,无需赘述。
但毫无疑问,时至今日这种僵化与割裂,已然与时代发展严重脱节,也对经济发展形成反作用力。
新型城镇化唯有实现人的城镇化,弥合城乡差距、提升人在城中的归属感和幸福度,方能论及其他。
从2002年元旦起新制发的广东省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不再加注户口性质,到2013年广东将非户籍人口子女纳入义务范围……广东作为外来人口大省、经济强省、改革先行区,一路探索而来,户籍改革破冰频频。
其次,这是社会治理能力转型的时代要求。
从最初“盲流”歧视的艰难破除,到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再到“暂住证”向“居住证”的过渡,直至中小城市户籍的全面放开,我们能看到一条社会治理观念与手段渐次进步的清晰轨迹。
2020申论热点:户籍制度改革
2020申论热点:户籍制度改革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村庄建设要注意保持乡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解读】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强调“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并且报告首次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这正是提高城镇化质量,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破题之道。
在我国,就业质量和医疗、教育等福利保障依附于户籍存在,有无户籍差别很大。
其实,新型城镇化重点就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实现让农民工彻底地转移。
和这个问题有关的是户籍,在户籍上有60多种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福利。
加快户籍改革,有利于推动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仅提出“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相比,今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改革并不是简单改户口,关键是户口背后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
这一点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所突破,报告要求,“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这也就意味着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事实上,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而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保障性住房等,要通过逐步增加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最终达到消除户口待遇差别的目标。
【综合分析】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第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旗号,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
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4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户籍制度改革
自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受到社会高度关注。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今天我们一直在强调人人平等,不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权利都要平等的享有,然而我们也看到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城乡居民被分为两类人,贴上不同的标签,在各种权利面前,无法实现真实的平等;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今天我们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有权威统计显示,今天中国城镇化率达52.57%,但户籍城镇化率非常低,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户籍管理改革已大大滞后于人口事实上的城市化”。
如果不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将会从根本上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也就名不副实;再者跟随时代的进步,人民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如果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改变现有的格局,也将会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埋下隐患。
那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哪里,户籍制度改革难,主要体现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形成的利益格局。
比如大中城市相比,城市和乡村相比,一些大城市的户口附加着太多有形或隐形的福利,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几十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的权利。
在现有的利益格局之下,由于这种户籍制度的存在,进城务工人员难以平等的获得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同时一些城里的人也不愿分割自己权利,发出很多反对的声音,这一切都成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实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核心的问题就在于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与户籍挂钩。
户籍制度改革问题是一个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我们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改革的方针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这不仅有利于推动改革的进程,也有利于舒缓大城市的人口压力。
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政20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政20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公务员考试时政20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时事政治热点作为国家公务员考试、甘肃省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甘肃三支一扶、一万名考试、政法干警及其他各类考试共同所考察的考点,在申论、面试、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下面是由学习啦公务员考试网给广大考生准备的最新新闻事件:20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帮助国考考生了解最新新闻动态,从而积累申论热点,预祝考生备考成功。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推行近一年时间。
记者梳理发现,一年来已有至少20个省份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23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个月后,国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文对外发布,并敦促各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从户口转移政策看,不少省份出台的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宽松;在人口管理方面,建立或完善居住证制度已成为共识,但依照当地不同情况,居住证的“成色”并不相同。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20个省区出台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对于改革目标,国版意见设定为:到2023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大多数省份都在制定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对此做出重申。
距离实现这一目标还剩下5年左右时间。
按照既定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户籍制度改革
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一、户籍改革政策: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刚刚落幕,针对广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7日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政策】户籍改革意见稿正在完善黄明透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并由6个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
目前,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对《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黄明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原则】不让农业转移人口“被落户”黄明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一要尊重意愿。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
二要分类实施。
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
三要有序推进。
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二、为什么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是块名副其实的硬骨头,不啃掉这块硬骨头,新型城镇化就名不副实;不啃掉这块硬骨头,公共服务就无法实现均等;不啃掉这块硬骨头,国民就会被分为两类人,贴上不同的标签,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户籍与身份证【发文字号】晋政发[2015]2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1.14【实施日期】2015.0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意见》(晋政发〔201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立足基本省情,积极稳妥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保护人民利益、尊重群众意愿。
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
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时事评论:户籍制度改革理应名至而实
时事评论:户籍制度改革理应名至而实归时事评论:有媒体昨日报道,目前全国已有16省正式公布了本地区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多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宣布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
有中国社科院专家分析,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一个过渡性制度安排。
推动改革是一个好消息,作出一个过渡性安排,本来也是我们社会经常使用的一种变通法。
不过现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改的又是“若干重大问题”中的一个,各地改革方案何以不是开门见山地改,而要作一种过渡性安排,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说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中的一个,绝非夸大其词。
在世界范围内,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如果不是中国所独有,也极其少见。
我国的户籍制度有其历史的轨迹,但现在已不改不行。
如果回顾一下人类社会工业化、现代化的历史,我们就会知道,人类个体的自由迁徙其实是工业化的一个前提。
工业化意味着市场经济,其要义是在全国、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这就决定了个体或家庭的流动性。
人力资源流动性高的社会,往往最具活力。
所有国家都在宪法中明言,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
如果说户籍制度在中国曾有其历史合理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社会发展,它不仅早就过时,而且愈益成为国家现代化的严重障碍。
它与我国宪法相牴牾。
它妨碍市场合理配置资源,损害市场效率。
全球化时代的一个尴尬现象是,有些人可以移民国外任何城市,外国人在中国自由迁徙,但我们自己的户籍未必能随便迁移。
我们深知户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国上下早就形成改革共识,改革都启动一二十年了,但难言实质性突破。
户籍制度附着了多种福利,改革意味着利益调整。
户籍制度还意味着一种社会秩序,并成为公共管理的一个路径,政府有着“路径依赖”。
不改,帮政府省钱,帮官员省事。
但该改而不改,就是不作为,就是懒政弊政。
户籍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说是要废除这项制度,把自由迁徙的权利还给人民。
大家可以自由迁徙,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就会趋于更合理。
2022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答案2022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完整版)
2022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答案2022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完整版)建国之初,“咱们工人有力量”这昂扬的旋律曾伴随共和同的成长,点亮了一个时代。
无论是石油开采,还是钢铁制造,各个行业都闪耀着工人的光彩,“工人老大哥”成为令人艳羡的称呼。
工人成了国家和工厂的主人,这极大地激发了工人的工作热情和生产积极性。
大庆的“铁人”王进喜“宁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忘我拼搏精神,老英雄孟泰“为鞍钢谱写的一曲自力更生的凯歌”的创业精神,激励着工人们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生产奇迹,为共和国的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随着时代的更替,社会条件发生了转变,生产方式进行了变更。
改革开放早期,中国独有的劳动用工方式“农民工”出现了,他们是一批将外出务工作为副业的农村人口,农民工外出务工,一方面消化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带来的财富转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平衡城乡差距的作用;另一方面他们以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支持着城市的工业化发展。
但这种情况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代际更替发生了变化,“80后”“90后”的新一代农民工客观上已经无法回到农村,他们成了新时代的“新工人”。
2.“她们太没有责任心了,上班的时候还玩手机,聊天,哪像我们呀。
”陈青头一扭,提高声调对着李婉芸说,李婉芸笑了笑,不做声。
这是一条小小的商业街,有可供歇脚的长凳,时近黄昏,“70后”陈青和“90后”李婉芸在此聊着天。
街外,由于植被稀少,工业园区被巨大而又沉闷的灰色笼罩,灰色的天,灰色的厂房,身着蓝色和浅灰色工装的女工们来来往往,货车和摩托车四处穿梭。
这个工业区的高峰时期,曾工作和居住着8万人,但随着企业部分产能的向外转移,现在只有3万人左右了。
人群的聚散,青春的过往,10年前就来到这里的陈青是目睹者,就连她自己,也是几进几出,换厂、结婚、生孩子,在生活中,她以家乡为据点,在工作中,她以这里为据点,两边穿梭,沉默又坚韧。
去年刚刚高中毕业的李婉芸是新一批的落脚者,她说她也认同陈青对她们年轻人的看法,但时代不同了,现在的选择多多啊,年轻人可没有那么好的耐性,绝大部分人的志向并不在那些单调枯燥的生产线上,不愿干了就走呗。
公考热点聚焦第2期:户籍制度改革
公考热点聚焦第2期:户籍制度改革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刚刚落幕,针对广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7日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政策】户籍改革意见稿正在完善黄明透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并由6个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
目前,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对《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黄明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原则】不让农业转移人口“被落户”黄明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一要尊重意愿。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
二要分类实施。
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
三要有序推进。
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
户籍制度是块名副其实的硬骨头,不啃掉这块硬骨头,新型城镇化就名不副实;不啃掉这块硬骨头,公共服务就无法实现均等;不啃掉这块硬骨头,国民就会被分为两类人,贴上不同的标签,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户籍制度改革关键在权利"补给"
对此, 李 国祥 说, 对于现 有的户 籍改革成 果, 特 别是户 籍改
革 之 后 相 关 权 利 的 保 护 , 需 要通 过 立 法 或 修 订 有 关 法 律 的 方 式 确定下来, 为 改 革 提 供 更 好 的制 度 保 障
李长安说,我们讨论户籍 法已经很长 时间了, “ 应 该 加 快 立 法进程 , 从 法 律 的 角度 界 定 和 保 护 户 籍 并 轨 ” , 使 有 关 户 籍 纠 纷 的解决有法可依。
户籍制度改革关键在权利“ 补给 ’ ’
文 /王石J
9月 1 9日. 北京 市关于《 进 一步推进户籍 制度改革 的实施 意 必 ( 以下 简称 《 意 ) 正 式 出台 。《 意 提 出, 将取
消 农 业 户 口和 非 农 业 户 口・ I t - 质 区分 , 统 一 登 记 为 居 民户 口 , 并 建 立 与统 一 城 乡户 口登 记 制 度 相 适 应 的 教 育 、 卫 生 计 生、 就业、 社保 、 住房 、 土 地 及 人 口统 计 制 度 。
分割 的 户 籍 制 度 , 打 破 城 乡户 籍 壁 垒 , 运 正 是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方 向和 归 宿 。 毋庸讳言 , 在相 " 5长 一段 时 间 里 , - “ 乡下 人 是蔑称 , 一度被标 签化 , 充 满 了歧 视 意 味 。 如今 , “ 乡下 人 ” 退 出历 史舞 台, 标 注 着 时 代 进 步 的 刻 度 更 重 要 的 是 , 从 “乡下 人 ” 到居 民 , 并 非 只 是 名 称 上 的 变化 , 运 背 后 更伴 随 着 权 利 的“ 补
尤其 值得 一提 的是 , 这种 改革 不是建立在剥夺“ 乡下人 ” 现有 利益的基础之 上 。换 言之 , 不是把 农民手 中的土地
户籍制度改革重在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
户籍制度改革重在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在中国,户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身份认证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制度性歧视的体现。
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许多人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也无法在城市中安定地生活和工作。
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尽管过去几年已经进行了一些户籍制度改革,但这些改革仍然被一些人所诟病。
其中,最被人们反感的就是特权的存在。
特权的存在意味着那些身份特殊、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地位和权力获得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例如落户政策的松绑和优惠,以及其他的一些权益。
因此,改革户籍制度的关键在于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
虽然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层存在,但是这种分层必须基于个人成就、能力和贡献,而不能基于生活环境和土地所有权等非自愿因素来判断。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真正公平的社会。
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建立起一个公平、透明的制度来确保所有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得一些基本的社会福利,例如就业和住房等。
这样,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人,都可以享受到公平的待遇。
此外,社会大众也可以为改变这种现状进行一些积极的努力。
例如,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加强自我教育等方式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意识,使人们更加清楚他们所享有的特权是如何阻碍社会的正义发展。
总之,改革户籍制度需要体现更多的公平、更多的平等和更多的机会。
这样,才能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全面的发展,避免一小部分人利用自己的特权占据了社会资源,而另一大部分则无法享受到相应的资源需求。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基本的人性法治和社会公正。
户籍制度改革重在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新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改革重在剥离户籍背后的特权新户籍制度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并非中国独此一家,只不过称呼不同、具体的管理手段有所差异。
中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即城乡二元建构户口制度始于新中国初期,期间也几经变迁。
这种制度在当时顺应了国家对劳动力、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和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增长的需要,在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件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这种制度日益显现了它的弊端。
严格划分农与非农、城镇与城市,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造成了同一国公民在事实上的不平等,阻碍了作为最重要、最有活力生产要素的人的自由流动,阻碍了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不利于现代国家公民权利的实现,不利于城市化建设和农村产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新一代领导集体的执政理念,为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所诟病,改革势在必然。
所幸的是,国家已意识到了这一突出问题,正着手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不少省份已先行一步,力图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但是要改革,就要首先了解症结所在,最大问题在哪里。
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之所以要改,并非户籍本身有多大问题,而是在于户籍背后、附着在户口本之上的那些衍生物、那些特权。
同样实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其他国家为何没有如此严重的负面效应,就在于他们没有往户口上附加特权。
明白了这一点,就明白目前科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把长期受户籍制度保护的就业、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各种制度从户籍中剥离出来,还户籍制度本身应有的面目。
鉴此,个人认为户籍制度改革中要做以下一些工作:一、应该择机修改《宪法》,重新恢复和确立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
82"宪法虽然被称为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好”的宪法,但由于当时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宏观环境下,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没有得到确认和恢复。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修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条款的通知-并政发〔2016〕62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修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条款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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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补充修订深化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条款的通知
并政发〔201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现对《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政发〔2016〕40号)相关条款作如下补充修订: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四条第一款“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中,凡涉及“合法稳定住所”的,增加“(含租赁)”;涉及“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调整为“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包括涉及相同内容的说明),调整为“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放宽为“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并取消投资纳税限制条款。
以上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结束——。
时政热点:户籍制度改革吹响总号角
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户籍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这一举措并不让人感到意外,这一改革实际上一直都在进行之中。
早在2008年,公安部就曾宣布:“全国已有13个省市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
”从实质上看,“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事实上也早就水到渠成。
伴随整个社会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权益待遇区别正在逐渐瓦解、消失。
如“农业与非农业户口”之间曾经最基础的一项待遇区别——所谓的“吃商品粮”待遇,早在20年前就已随着粮食市场开放而消失。
而除了“商品粮”待遇,其他许多基于城乡户口的权益、待遇区别,像就业、社保等差别也一直在不断瓦解和弱化。
如随着“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的养老区别就正在逐渐消失。
在这种背景下,“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抹平“农村人、城里人”差别是大势所趋。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不仅仅在于抹平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更重要的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意见》提出,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这里的“在城镇落户”显然不是户口簿的简单变动,而是要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市民同权同利。
有调查显示,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
农民实质意义上的市民化,必须体现为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与市民待遇的并轨,而保障每一个进城农民享受到均等化公共服务,就需要城市承担起其市民待遇的相应成本,这远远不是一套繁琐的入户手续所能概括的复杂内容。
只有全面实现进城农民“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农民才能在移居城市之后扎下根。
半月谈实事政治:户籍制度改革问题
半月谈实事政治:户籍制度改革问题欢迎阅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的《申论热点户籍制度改革问题》考试资料,关键词为热点申论户籍,本文发表于2012年08月21日15时18分13秒。
户籍管理制度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区域居民的基本状况进行登记(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移登记、变更更正登记等)并进行管理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
这套在我国古已有之的制度,经历了建国之后的现代化制度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遇到了不得不改革,不能不逐步改革的诸多问题。
一时间,户籍制度改革成为社会焦点热点问题。
也正因此, 2006年吉林省申论试题曾以户籍制度的改革为切入点进行命题。
时至今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还是波澜起伏,而有些专家和媒体或者是不了解户籍管理制度的复杂性系统性,或者是出于纯粹理论思辨的思维定势,存在过于急躁的情绪,这种情绪也可能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们的部门和地方决策。
因此,联创世华考试研究中心专家在搜集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就有关户籍改革节点问题,整理了以下文章。
相关资料: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户口登记制度。
规定城市和农村人口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等7项内容的户口登记制度。
二是户口迁移制度。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三是居民身份证制度。
为16周岁以上的公民颁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领身份证。
这套制度直接肇始于1958年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时任公安部长罗瑞卿就这一条例草案所做的说明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个条例,特别是理解我国户口制度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必要性。
罗瑞卿部长讲: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是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
无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都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划和计划进行。
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户籍改革何去何从
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户籍改革何去何从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户籍改革何去何从"人的城镇化"滞后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的官方统计数字是51.27%,但这其中,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数的比例却只有35%。
前后相差的16个百分点之中,蕴含的是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微博)看来,中国当前的城市化模式是"在农民工黄金年龄段利用这些劳动力,而一旦他们年老或健康状况恶化时,再将其推回农村"。
2010年,中国举家迁徙的农民工总量已达3071万人。
这些农民工大多是跨区域落户,处于"半市民化状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指出,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这些已进城和将进城的农民并未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造成了两极的就业和生存状态,这种分化状态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不利。
的成果,分享城镇中的现代生活。
"要给予所有进城的农民自由的迁徙权和选择权,这是新型城镇化政策的根本和真正的出发点。
"户改遭遇市长反对 11年难推行国家城镇化专题调研组在全国不同城市调研发现,"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
从2001年户改文件下发,到2011年国务院文件《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出台,皆提出地级市以下市区全部放开户籍制度,但是却迟迟落实不下去。
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强烈的反对。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邱爱军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户籍制度改革之所以敏感,在于其目前直接与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福利挂钩。
在现行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预算收入由上级支付,按其户籍人口核定。
因此,地方政府如果要扩大城镇福利制度覆盖的范围,只会主要考虑本地户籍农业人口。
在李铁看来,地方政府不愿意改革,还有深刻的经济原因。
最显著的就是目前都面临财政压力。
山西省军人户籍管理和户籍权益维护政策
山西省军人户籍管理和户籍权益维护政策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答: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退役军人,强调要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
2011年以前,依据国家户籍制度管理规定及其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退役士兵安置区分城乡,采取安排工作和回乡务农等方式,基本保证了大多数人员的就业和生活。
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集中调整,出现了就业渠道变窄、岗位资源较少和较大规模的下岗情况,部分退役士兵在养老、医疗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待遇保障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201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以解决他们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2019年9月,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出台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厅字〔2019〕68号)文件。
二、哪些退役士兵在《实施意见》保障范围内?答:《实施意见》规定,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未参保和断缴问题,适用此文件规定。
三、首次参保时间如何认定?答:根据相关规定,《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符合政策保障范畴人员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这一规定对接了安置政策和现行社会保险政策,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这些人员的切身利益。
四、对缴费年限有何规定?答:《实施意见》规定,201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后退役、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山西公务员最新时政:居住证“同城同权”如何照进现实
山西公务员最新时政:居住证“同城同权”如何照进现实居住证并不新鲜,部分地方已经在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了,只是由于各地标准不一致,换一个城市就要按照新规重新办理,导致各地市民难以适应。
而且,地方出台的居住证政策,往往附加的限制性条件太多,致使持有人难以享受到公平的市民待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和代价。
此次国务院发布征求意见稿,是为了在全国统一标准、结束各自为政的局面,也是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配套措施。
既然是顶层设计的居住证制度,那么就应该以公平和服务为基石,以普惠为原则,确保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到同等的待遇,不再设立严苛的限制性门槛。
事实上,外来人口最关心的市民权利,就是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待遇,是否能够与户籍人口保持平等,不再受政策性歧视和限制。
因此,此次发布的居住证制度,应秉持公平的理念,摒弃那些人为设置门槛的条款,将平等权利交还给公民。
同时,还要看到,居住证是为持有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凭证,不是为了管制和约束持有人的“枷锁”。
如果政府部门出于管理城市人口方便,利用居住证在各方面予以限制,甚至以是否办居住证作为罚款的依据,强迫外来人口被动式办理,则就会沦为又一个“暂住证”,失去外来人口的支持和信任。
居住证制度能否真正落实下去,不仅仅是政策的制定,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不要打折扣,不要夹带私货。
而且,地方政府要积极改变城市治理观念,从“管人”转向“管事”,为市民提供更为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让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从而吸引外来人口主动办理。
(江德斌)是“义务证”更是“权利证”居住证制度,首先体现了义务与权利对等。
一方面,申领居住证、接受居住证发放地的管理,本身就是一项义务;同时,不骗领居住证,不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不冒用他人居住证等,更是一项法定义务。
另一方面,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各项便利的权利;随着居住证持有人在城市生活、工作的时间越长,公共服务也将随之“升级”。
申论-251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申论-251(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1.在2007年两会上,认为应该制订户籍法,取消“农村户口”的呼声高涨。
现行的户口制度是1958年出台的,此后一次也没有修改过。
自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后,中国形成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体制。
但在今天的中国,僵化死板的户籍制度早已不合时宜,而且日益成为阻碍实现社会和谐的一大障碍。
2.《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有11168人参加的调查显示,91.7%的人认为户籍改革“太有必要了”。
而不久前《半月谈》杂志透露,由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的6个调研组,去年分赴全国12个省市进行综合调研后认为当前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已经具备了许多有利条件,时机基本成熟。
一边是国务院调研组认为深化户籍改革“时机基本成熟”,一边是民意高调呼吁户籍改革“太有必要”,足见户籍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
3.现行户籍制度是为了配合当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而推出的,其最大初衷是认为生产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求,而非追求利润。
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不仅要抓生产,还要包分配。
因此,在制定生产计划之前,政府得搞清楚人民的需求,以免出现生产过剩。
囿于物资短缺之苦,政府只能为城市居民提供食物、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福利。
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一般队为农民能够自给自足。
因此,户籍制度以往总是严格限制农村人迁入城市,防止城市人口膨胀,以达到减轻政府负担的目的。
4.有资料透露,在农村由于几十年一贯制的二元制户籍模式,带来了社会保障的全面丧失。
土地的性质决定了男劳力的必需;培养子女费用的低廉,“多子多福”观念得以通行,中国农村为此多生了一亿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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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务员时事政治:户籍制度改革关键在权利“补给”
时政热点:从乡下人到居民,并非只是名称上的变化,这背后更伴随着权利的“补给”和公共服务走向均等化的难题。
相关部门需要在协同治理中拆藩篱、填鸿沟。
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如报道所称,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自1958年开始、在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
“居民”二字,顾名思义,它的深层次内涵在于,旨在解决过去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打破城乡户籍壁垒,这正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归宿。
毋庸讳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乡下人”是蔑称,一度被标签化,充满了歧视意味。
如今,“乡下人”退出历史舞台,标注着时代进步的刻度。
更重要的是,从乡下人到居民,并非只是名称上的变化,这背后更伴随着权利的“补给”和公共服务走向均等化的难题。
当前,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福利还无法相提并论。
比如,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
这种差距的存在,与历史原因有关,也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有关。
不难想象,经此改革之后,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将逐渐靠拢。
比如,社会保障体系将逐步统一,乡村居民更有获得感,也更能体面生活,感受到权利平等彰显的尊严。
当然,这种公共服务的平衡不是削峰填谷,将城里居民的福利打折分给乡村居民,而是致力于共同提升,尤其是加大乡村居民的跃升水平。
同时也要看到,乡村居民的福利,也许不可能一下子完全与城市居民同步,两者差距将逐渐缩小,最终实现平衡。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改革不是建立在剥夺“乡下人”现有利益的基础之上。
换言之,不是把农民手中的土地夺走,更不是让农民失地后享受不到基本保障,而是尊重农民的现有各项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升级。
正如有学者所称,“转居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不是变成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
这就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也让户籍制度改革更有魅力和生命力。
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啃硬骨头、涉险滩,这是必须正视、必须有所作为的现实命题。
户籍制度等硬骨头,很难啃却又不能不啃。
应当意识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与呵护公民权利更好实现相对应。
开弓没有回头箭。
北京推动的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关注度高,颇具范本价值,“骨头”也更难啃。
相关部门需要在协同治理中拆藩篱、填鸿沟,把“户口福利”变成人人共享的改革红利,让权利福利浸润在每个居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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