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检各级岗位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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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部专业主管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备管理部专业主点检兼主任工程师助理(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燃料)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管理部专业主点检兼主任工程师助理(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燃料)的工作。
2 定义
工作标准: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注:“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3职责
3.1 对本专业设备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本专业点检工作的安全负责,对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负责。
3.2 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影响安全生产及生产进度,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3.3 有权向本专业发布生产、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指令。
3.4 对点检层人员和作业层人员的任免有建议权。
3.5对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中违反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的行为有权纠正和越级反映。
3.6 专业主管不在时,授权代理专业主管工作。
3.7对工作计划汇总编制负责,对技术方案、试验方案、检修文件包及有关措施等有审核权。
3.8 对备品配件、检修材料领用、专业间的工作联系单有签发权。
3.9 履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职责。
3.10 对完成任期目标负责。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
4.2 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团结同志,完成各项任务。
4.2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4.3 专业技能:
4.3.1 熟悉本专业的法规、标准、规定,能解决工作中较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
4.3.2 熟悉本公司、本部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解决工作中的综合事务问题。
4.4 具有一定的组织点检和管理协调能力。
4.5 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
5 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行政上受本专业主管的领导,技术上受本专业副主任工程师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方针,法规制度及技术规范,协助主管负责本专业的设备检修及有关技术管理、设备完善化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主管交给的各项任务。
5.2 协助专业主管负责编制本专业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和本专业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及科技、技改、安反措、节能计划的编制、立项申报(立项前论证工作和项目建议书)、项目审核工作等,协助主管督促各项计划的实施完成和总结工作。组织编制专业检修工艺规程、检修文件包、检修备
品配件定额、检修工时定额、设备检修台帐、技术方案、试验方案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专业设备评级、质量验收、工作总结等日常维护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5.3协助专业主管负责本专业设备检修全过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检修管理和监督工作,健全检修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备品配件计划,落实设备检修二级责任人、验收人及其相关的组织体系。负责做好检修后的总结工作。
5.4 协助专业主管做好本专业的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专业的单项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根据反事故措施的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实施。
5.5负责组织召开本专业内二类障碍及以下的异常分析会,并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专业主管加强对本专业点检、班组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严格杜绝习惯性违章,搞好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6负责每月技术分析、月度检修报告、技术改造形象进度和可靠性报表的工作。
5.7 认真做好设备无泄漏工作。负责组织本专业的粉(煤)尘治理及锅炉压力容器年度计划的编制,同时负责落实计划的实施,负责对监察和工作要求的台帐记录。
5.8协助专业主管抓好本专业的计量工作和绝缘、继保、电测、热工、金属、化学、电能质量、节能、环保等各项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担任由本专业负责的单项技术监督专责人。
5.9协助付主任工程师抓好本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督促点检员、班组建立本专业所辖设备的技术台帐、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图纸资料的登录、归档、修改、更新和分析总结工作。
5.10协助付主任工程师建立专业所需有关规程制度、设备台帐等的目录并督促和检查点检人员完善和及时修改。
5.11每天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和工作情况,督促本专业(包括检修大队)对重大设备缺陷的消缺工作并亲自组织、指导和参加。做到重大缺陷不过夜,一般缺陷不过24小时。督促点检员、班组对设备异常情况的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和健全设备技术、检修记录和设备异常情况的记录工作。
5.12负责编制专业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
6 检查与考核
依照本标准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设备管理部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与考核,并与业绩测评挂钩。
设备管理部高级点检员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设备管理部点检员(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燃料)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管理部点检员(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燃料)的工作。
2 定义
工作标准: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注:“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相应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3 职责
3.1 对所分管设备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分管设备点检工作的安全负责,对分管设备的技术质量管理负责。
3.2 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影响安全生产及生产进度,造成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
3.3 有权协调助理点检员的工作,有权对本专业作业班组安排工作。
3.4 对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中违反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的行为有权纠正和越级反映。
3.5 对分管设备的工作计划、技术方案、试验方案和技术台帐编制负责。对技术方案、试验方案及有关措施等有会审权,授权范围内有审核权。
3.6 对备品配件、检修材料检修材料有申报和领用权。
3.7 履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职责。
3.8 对完成任期目标负责。
4 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
4.2 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团结同志,完成各项任务。
4.2 文化程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含技师)任职资格。
4.3 专业技能:
4.3.1 熟悉本专业的法规、标准、规定,能解决工作中较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
4.3.2 熟悉本公司、本部门、本专业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解决工作中的综合事务问题。4.4 具有一定的组织点检和管理协调能力。
4.5 有三年以上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
5 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
5.1 在主点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方针,法规制度及技术规范,负责分管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有关技术管理、设备完善化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主点检交给的各项任务。
5.2 负责分管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和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及科技、技改、安反措、节能计划的编制、立项申报(编写项目建议书等)、项目编制工作并实施。负责编制和完善分管设备检修工艺规程、检修文件包、检修备品配件定额、检修工时定额、设备检修台帐、技术方案、试验方案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分管设备评级、质量验收、工作总结等日常维护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