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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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020
2. 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 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在采用 成文宪法的国家,根本法是指宪法。
11/7/2020
3.一般法和特別法: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所作 的分类。
以时间效力而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一般法 ,戒严法是特殊法;以对人的效力来看,有关公民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一般法,而对妇女儿 童特殊保护的规定是特殊法。
任 , 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 , 在安全执法过程中 , 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 部门联合起来 , 形成合力 , 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在重 大问题上 , 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 , 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 为更好地促 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 维护当地政府的声誉 , 尽到应有的责任。
国务院----行政法规
• 国务院各部委----规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权力机关----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行政机关----政府规章 • 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 法律的分类与特征 1. 国内法和国际法:以 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 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11/7/2020
4. 实体法和程序法:按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 对法所作的分类。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 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 法、公司法等。
程序法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 ,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
11/7/202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 为标准区分的。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程序制定 的、以规范的文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文件,如宪 法、法律等。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机关制定但国 家认可的、没有文字形式但没有规范化形式的法, 比如宗教习惯、伦理等。
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 。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 首要环节。 有法必依,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 是
实行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这是依法治国的 有力保证。
依法治国的本质: 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 生活中的权威。
• 3.规章
•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
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 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
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 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 3. 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 , 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仅仅是一
种管理手段 , 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 , 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 目的 , 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 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4. 联合执法的原则 • 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
依法治国就 是人民当家 作主
在我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 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 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 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的制度化、法律化,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 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1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1法的概述 1.2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1.3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 (一)法的概念
•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
•
法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
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
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
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
•
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极为先进和极端复杂的情况下,没
有技术规范就不可能进行生产,违反技术规范就可能造成严
重的后果。
• 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有明显的区别。
•
(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适用和遵
2020/11/7
法律的特征:
1.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3.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13
规范性
法律
普遍性
概括性
严谨性
11/7/2020
一. 依法治国及其重要意义
什么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 用法律来治理 国家
• 2.法规
•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
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 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 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 产法规相同。
制转轨时期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
四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
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
五是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完整,有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楚
以下方面 :
则 , 可以概括为
•
1.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 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 ,其权力来源于人民 , 所
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 , 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 , 不徇私
情 , 不为利益所动摇 , 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 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其主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现在:
•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10年来,安全生产不再是局部的、
个别的问题,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
二是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
•
三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虽然国家制定了几十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单行法
律、行政法规,但是这些现行立法多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 ( 一 ) 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
要
• ( 二 ) 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 ( 三 )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 ( 四 ) 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 ( 五 ) 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
• 二、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
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
或者不准确,有的只有要求没有责任,有的虽有罚则但力度不够。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 1.法律 •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
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 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 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 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 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 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 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 《电力法》等。
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
(2)在一定的国家中,只能有统治阶级的法律规范。
•
(3)法律规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国家机关用
正式文件规定出来,成为具体的制度。
•
(4)法律规范是一般行为规则。它所针对的不是个
别的、特定的事或者人,而是适用于大量同类的事或者
人;
法的效力
• 对人的效力
• 对中国公民 • 对外国人
•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
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
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 (二)法律规范
•
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
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 ( 六 ) 安全生产标准 • 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也是安
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安全生产标准 大致分为设计规范类 ; 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 ; 生产工艺安全卫生 ; 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
• ( 七 ) 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 国际劳工组织自 1919 年创立以来 , 一共通过了 185 个国际公约和为
本方针政策贯彻实施; 5. 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
用; 6. 保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大决策
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 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损害 了党、政府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
•
导致我国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是
数较多的建议书 , 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 , 其中 70% 的公约和 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 产工作已签订了国 际性公约 , 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不 同时 , 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 的规定 ( 除保留条件的条款外 ) 。目前 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 23 个 , 其中 4 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
•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事关改革发
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 复杂 , 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 , 我国 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安全生产状况与安全 生产法制建设密切相关。加强安全生产立法 , 对强 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 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 遏制重、特大事故 , 维护人民群 众的生命安全 , 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 促进经 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 ,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依法治国的含义:
主体 对象 标准 宗旨
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
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宪法和法律
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 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 和方式治理国家,确保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 方向进行。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正式提出:“依法治国, 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 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至此,“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共产党的 基本治国方略的思想在我国得以确立。
• 空间效力 • 时间效力
• 生效时间 • 失效时间 • 法的溯及力
法律责任
• 1、责任主体 • 2、违法行为 • 3、损害后果 • 4、因果关系 • 5、主观过错
我国现行立法权限的划分
•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宪法、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 2. 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 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 , 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
律规定 , 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 , 特别是行使自由 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 , 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 , 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 , 具有客观、 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 , 一律公开进行 , 包括 : 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 ; 执法行为的 程序、手续公开 ; 涉及行政管理 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有法必依
悟一悟
依法办事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治国的意义:
1. 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2.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3.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4. 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
2. 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 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在采用 成文宪法的国家,根本法是指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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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法和特別法: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所作 的分类。
以时间效力而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一般法 ,戒严法是特殊法;以对人的效力来看,有关公民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一般法,而对妇女儿 童特殊保护的规定是特殊法。
任 , 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 , 在安全执法过程中 , 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 部门联合起来 , 形成合力 , 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在重 大问题上 , 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 , 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 为更好地促 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 维护当地政府的声誉 , 尽到应有的责任。
国务院----行政法规
• 国务院各部委----规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权力机关----地方性法规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行政机关----政府规章 • 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 法律的分类与特征 1. 国内法和国际法:以 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 的不同而作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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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体法和程序法:按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 对法所作的分类。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 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 法、公司法等。
程序法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 ,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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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5.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 为标准区分的。成文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程序制定 的、以规范的文体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文件,如宪 法、法律等。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机关制定但国 家认可的、没有文字形式但没有规范化形式的法, 比如宗教习惯、伦理等。
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宪治国。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 法必究” 。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 首要环节。 有法必依,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 是
实行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违法必究,这是依法治国的 有力保证。
依法治国的本质: 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 生活中的权威。
• 3.规章
• 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
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 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 (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
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 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 3. 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 , 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仅仅是一
种管理手段 , 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 , 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 目的 , 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 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 4. 联合执法的原则 • 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
依法治国就 是人民当家 作主
在我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 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 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 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的制度化、法律化,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 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第1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1法的概述 1.2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1.3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 (一)法的概念
•
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
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
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
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
•
法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
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
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
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
•
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极为先进和极端复杂的情况下,没
有技术规范就不可能进行生产,违反技术规范就可能造成严
重的后果。
• 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有明显的区别。
•
(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适用和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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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特征:
1.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2.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3.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4.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13
规范性
法律
普遍性
概括性
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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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法治国及其重要意义
什么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就是 用法律来治理 国家
• 2.法规
• 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
•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
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 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 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 产法规相同。
制转轨时期出台的,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
四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
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
五是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对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完整,有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楚
以下方面 :
则 , 可以概括为
•
1.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 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 ,其权力来源于人民 , 所
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 , 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 , 不徇私
情 , 不为利益所动摇 , 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 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其主要原因之一,突出表现在:
•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改革开放特别是近10年来,安全生产不再是局部的、
个别的问题,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
二是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
•
三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虽然国家制定了几十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单行法
律、行政法规,但是这些现行立法多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及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 ( 一 ) 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
要
• ( 二 ) 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 ( 三 ) 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 ( 四 ) 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 ( 五 ) 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
• 二、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
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
或者不准确,有的只有要求没有责任,有的虽有罚则但力度不够。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 1.法律 • 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
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 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 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 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 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 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 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 《电力法》等。
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
(2)在一定的国家中,只能有统治阶级的法律规范。
•
(3)法律规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国家机关用
正式文件规定出来,成为具体的制度。
•
(4)法律规范是一般行为规则。它所针对的不是个
别的、特定的事或者人,而是适用于大量同类的事或者
人;
法的效力
• 对人的效力
• 对中国公民 • 对外国人
•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
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
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 (二)法律规范
•
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
•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
•
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 ( 六 ) 安全生产标准 • 安全生产标准是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也是安
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安全生产标准 大致分为设计规范类 ; 安全生产设备、工具类 ; 生产工艺安全卫生 ; 防护用品类四类标准。
• ( 七 ) 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约 • 国际劳工组织自 1919 年创立以来 , 一共通过了 185 个国际公约和为
本方针政策贯彻实施; 5. 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
用; 6. 保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大决策
第二节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 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繁,死伤众多,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损害 了党、政府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形象。
•
导致我国安全生产水平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是
数较多的建议书 , 这些公约和建议书统称国际劳工标准 , 其中 70% 的公约和 建议书涉及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我国政府为国际性安全生 产工作已签订了国 际性公约 , 当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与国际公约有不 同时 , 应优先采用国际公约 的规定 ( 除保留条件的条款外 ) 。目前 我国政府已批准的公约有 23 个 , 其中 4 个是与职业安全卫生相关的。
•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事关改革发
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 复杂 , 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 , 我国 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安全生产状况与安全 生产法制建设密切相关。加强安全生产立法 , 对强 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 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 遏制重、特大事故 , 维护人民群 众的生命安全 , 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 促进经 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 ,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依法治国的含义:
主体 对象 标准 宗旨
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
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宪法和法律
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 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 和方式治理国家,确保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 方向进行。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正式提出:“依法治国, 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 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至此,“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共产党的 基本治国方略的思想在我国得以确立。
• 空间效力 • 时间效力
• 生效时间 • 失效时间 • 法的溯及力
法律责任
• 1、责任主体 • 2、违法行为 • 3、损害后果 • 4、因果关系 • 5、主观过错
我国现行立法权限的划分
•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宪法、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 2. 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 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 , 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
律规定 , 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 , 特别是行使自由 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 , 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 , 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 , 具有客观、 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 , 一律公开进行 , 包括 : 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 ; 执法行为的 程序、手续公开 ; 涉及行政管理 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 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有法必依
悟一悟
依法办事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治国的意义:
1. 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2. 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3. 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 4. 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