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1-关于2012届毕业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完成综合素质数据部分录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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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4.18•【字号】鄂教高[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5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应征入伍,于2011年退役并经湖北省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以自愿报考。

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在此基础上,专升本举办高校可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报考条件和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报名条件为: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义务兵役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普通专升本举办院校、招生计划及形式2012年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为23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

全省面向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招生的普通专升本计划数为4650人(举办高校名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鉴于我省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均是由举办高校负责组织,为方便退役士兵考生集中参考,同时为保证专科与本科专业的对应,省教育厅将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专业分布,指定5所左右本科院校接收退役士兵考生就读并组织考试。

学生基本信息填报指引(学生版)

学生基本信息填报指引(学生版)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就业网
学生基本信息填报指引(学生版)
就业网地址:/
1、在用户登录区,以学号为用户名,以6个“1”为密码,以学生类型登录。

注:如遗失密码,请持学生证到各学院辅导员处修改密码。

2、登录进入服务区,点击页面左侧处的功能列表处【毕业生基本信息】
3、将页面滚动到最底部,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填写页面
注:信息如果经过审核,则无法修改
4、根据提示将错漏信息填写完毕,有*标示的信息为必填信息
(必填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中的学院、专业、姓名、身份证号、学号、民族、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历、入学年份、学制;联系信息中的电子邮箱、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家庭联系电话、好友A姓名、好友A联系电话)
5、学院、专业按照列表进行选择,专业简称按教务处行政班名称填写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
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必须与本人学生证信息一致
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
生源所在地,是指学生入校前户口所在地
学历选择【本科生毕业】
其他信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联系信息的填报
6、个人联系信息主要用于进校招聘企业联系个人和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学生,不会用作其他用途,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便于及时取得联系,填写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就业意向的填报
7、就业意向填报完毕点击【下一步】进入其他信息的填报
8、填报完毕后点击【完成】即可保存信息
9、检查无误后即完成毕业生信息的填报
注: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将作为以后就业工作的依据,经过学院审核后不可修改,请认真如实填写。

毕业生核对和补充个人信息以及核对成绩的操作指南

毕业生核对和补充个人信息以及核对成绩的操作指南

毕业生核对和补充个人信息以及核对成绩的操作指南2019-04-22说明:1、本操作指南中需核对的内容要打印到学籍表上并装入个人档案,之后不可再更改,必须认真核对和录入。

若核对时发现有错误,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毕业生基本信息错误登记表》,交给分院教学副院长统一报教务部。

2、若无法操作,请按“公共下载”下的“浏览器兼容性设置方法”文档设置浏览器兼容性,或换用其它浏览器重试。

3、最好用电脑操作。

用手机登录教务网操作的话可能会有问题。

4、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教务网站地址:教务部地址:民生校区图书馆7楼核对个人信息操作步骤:1、登录教务网站。

若忘记教务网站登录密码,需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或带有照片的一卡通卡到教务部重新初始化密码(初始化后的密码与学号相同)。

2、登录以后点击“学生学籍”菜单,再次点击“学籍档案”,选择“基本信息”(如下图),查看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该身份证号必须与高考信息一致(若在校期间修改了姓名或身份证号,页面上显示的信息应与在招就部备案并修改后的信息一致)。

查看其他信息是否正确,并确认照片是本人的。

如果不正确或无照片,由各分院教学副院长汇总后统一报到教务部。

下图中显示为空白的各项内容某些可以修改(可修改的信息见第3步),某些不允许查看或修改。

3、点击“增改基本信息”,查看本人可修改的信息(如下图)。

如果信息正确,则不用修改。

如果可以增改的基本信息不正确,在打开的页面上点击“修改”按钮激活修改页面,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每项都是必填项,必须正确填写。

填写完毕按“保存”按钮即可。

填写要求: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输入一定可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和手机号民族:选择民族籍贯:选择本人籍贯电子邮件:输入本人最常用的电子邮箱政治面貌:如实选择自己的政治面貌(补充完后会与学工部统一核对)联系地址:输入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人:输入本人或一定可联系到本人的亲戚朋友的姓名4、选择“提交个人简历”,在打开的页面上,有“教育经历”和“社会关系”两个选项卡,需分别填写。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及个人信息激活1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及个人信息激活1

2012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作为毕业生的主要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也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准确真实。

填写对象:2012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已确定保送研究生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毕业生不需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填写、打印步骤如下:◆第一步:网上填写编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登陆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点击上方菜单栏“毕业生信息”栏目;2、选择“学生”身份,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毕业生学号,建议登陆后可先修改密码后再填写各项内容);3、准确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各项内容;4、“党团员”按政治面貌分别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5、“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6、“地址、电话”应尽量详细、全面,以便用人单位及时地和毕业生联系;(注:在投递简历过程中要先辨别招聘单位的真实性,以防各类招聘陷阱)7、“个人简历”填写从小学开始至今的履历(起始时间、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8、“大学期间奖惩情况”填写学院及院级以上的奖项;9、“自我推荐” 属毕业生自行评价,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反映自身特点,可另外附页。

◆第二步: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成后,点“提交”保存,然后点击“资料打印”,把页面设置设置为A3纸张大小,方向为横向打印,即可打印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面;再点击“封面下载”,保存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封面,完整填写封面内容,再打印封面,则完整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第三步:粘贴照片并由学院审核盖章1、准备一张个人一寸免冠照并将照片贴于推荐表之“照片” 处(注:也可以直接上传网上,但打印效果较模糊);2、各学院通过管理员账号填写“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综合成绩”、“实习成绩”、“外语水平(等级)”、“计算机水平(等级)”;3、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对毕业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把关,审核完毕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第四步: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验证并签署意见1.学院将审核好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一交至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2.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对各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11.10•【文号】教学[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80万人。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仍然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不少;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形势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任务更为艰巨繁重。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省级主管部门)及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现就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各省级主管部门、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精神,把2012年作为“落实年”,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就业优质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确保2012年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指导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2012河南教育厅专升本文件(1).

2012河南教育厅专升本文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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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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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学校及专业总表
2.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本、专科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
3.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信息采集系统
4. 2012年河南省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推荐表
l.学籍与教学管理。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手续,学籍及档案材料于9月1日前由推荐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全日制本科生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管理。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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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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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属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录取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2012届专科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身体健康,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以上,且未受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所在学校推荐,具备选拔资格。二、招生学校和专业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

关于上报毕业生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的通知各学院:接教育厅通知,为进一步做好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组织毕业生上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填写毕业生信息。

具体上报方法见附件。

附:《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学院管理员及帐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2011年10月9日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1.由就业服务网向各学校提供一个校级管理员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首页http://)。

2.点击首页右上方:“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图标,输入校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各学校管理页面。

3.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管理页面上,录入学校院系名称,创建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后保存。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完成)4.各院系管理员点击院系名称后,输入院系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院系管理页面,录入院系、班级,创建院系、班级用户名和密码后保存。

(院系管理员工作完成)5.班级管理员点击班级名称后,输入班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创建学生用户名,把用户名交给学生,由学生来录入推荐表、基本情况和深入了解的信息,信息填写完之后保存并上报,班主任审核学生推荐表内容是否完整,信息完整后班主任审核(打勾)并上报到院系。

(班级管理员工作完成)6.填报完成并经班主任审核(打勾)后报到院系审核页面。

院系审核(打勾)后把数据传送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中心可点击院系、班级页面,查看院系及班级上报审核情况,审核(打勾)后上报就业服务网。

7.各级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到自己的管理页面后对各自内容进行修改。

8.学生使用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后,能修改自己的资料及密码。

(学生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均为学生本人的学号)咨询电话:王超许玥5121759附件2 班级管理员及帐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请登陆后立即修改)。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和个人信息激活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和个人信息激活

2012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作为毕业生的主要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也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准确真实。

填写对象:2012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已确定保送研究生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的毕业生不需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填写、打印步骤如下:◆第一步:网上填写编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登陆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点击上方菜单栏“毕业生信息”栏目;2、选择“学生”身份,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毕业生学号,建议登陆后可先修改密码后再填写各项内容);3、准确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各项内容;4、“党团员”按政治面貌分别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和“群众””;5、“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6、“地址、电话”应尽量详细、全面,以便用人单位及时地和毕业生联系;(注:在投递简历过程中要先辨别招聘单位的真实性,以防各类招聘陷阱)7、“个人简历”填写从小学开始至今的履历(起始时间、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8、“大学期间奖惩情况”填写学院及院级以上的奖项;9、“自我推荐” 属毕业生自行评价,要求客观、真实,综合反映自身特点,可另外附页。

◆第二步: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完成后,点“提交”保存,然后点击“资料打印”,把页面设置设置为A3纸张大小,方向为横向打印,即可打印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面;再点击“封面下载”,保存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封面,完整填写封面内容,再打印封面,则完整打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第三步:粘贴照片并由学院审核盖章1、准备一张个人一寸免冠照并将照片贴于推荐表之“照片” 处(注:也可以直接上传网上,但打印效果较模糊);2、各学院通过管理员账号填写“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综合成绩”、“实习成绩”、“外语水平(等级)”、“计算机水平(等级)”;3、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对毕业生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把关,审核完毕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第四步: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验证并签署意见1.学院将审核好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一交至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2.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服务中心对各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验证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做好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自治区2012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2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1、考生报名资格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教学〔2011〕9号)执行。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均不得报名。

2、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采集: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并确认后的信息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确认后的信息(分本、专科,考生一次性填报)将作为考生唯一的报名和志愿信息,用于高校招生网上录取。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按《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招生学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填报志愿的要求填报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7.25•【文号】人社厅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目前,2012届高校毕业生已陆续离校,其中尚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仍在寻找工作。

各地要将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点,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是准确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底数,认真做好登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摸清底数。

各地可以通过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提供、与教育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和基本情况。

(二)信息登记。

各地在摸清情况的同时,要认真填写《201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建立实名制信息数据库。

《登记表》中的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不漏项、不缺项。

77号关于“云南省大中专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77号关于“云南省大中专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工作处昆理工大津桥学字[2011] 77号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关于云南省大中专2012届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云教函【2011】4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和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系统,为用人单位与广大毕业生的双向选择和网络招聘提供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有效降低了毕业生就业成本,改善毕业生就业质量。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将此项工作列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上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系根据设立的院系管理员,请各系将管理员拿到院系管理员账户密码后,尽快登录网站修改密码。

二、网址:/CN/School/SchoolView.aspx三、请2012届毕业生班级管理员拿到账户后,在10月11日下午5点前,将《毕业生数据导入样表》(附件一)电子版填写完整导入系统。

四、学生上网填报时间为10月12日8:00至10月28日24:00。

各系高度重视,认真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填写,各系组织毕业生情况和填写结果将纳入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中。

附件1:《毕业生数据导入样表》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1年10月10日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使用说明1、由学院学生工作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向各系提供一个院系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电子档案上报系统首页(/CN/School/SchoolView.aspx)。

及时更改密码。

2、班级管理员进入页面后输入班级管理员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班级管理员页面,将本班级《毕业生数据导入样表》(附件一)填写完整后导入系统并保存,核对班级人数及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告知毕业生上网填报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8:00至10月28日24:00。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工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工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工系统学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学工系统的服务功能,确保学工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学工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流程:
1.学生需登录学工系统录入本人相关信息。

(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123)
2.点击学生管理选项。

3.点击学生信息管理选项。

4.填写项目说明:
(1)请将学生基本信息中的是否欠债、是否孤儿、是否残疾、是否单亲、是否烈士子女、是否贫困县、是否低保户、是否师范生、是否优抚家庭子女、是否下岗职工子女填写完整(如下图所示)。

(2)请将家庭联系方式的所有信息(包括家庭固定电话,家庭联系人,家庭联系人手机,家庭邮政编码,家庭地址,户籍所在地,乘车区间)填写完整。

(3)请将校内联系方式(除宿舍电话外)的所有信息(包括学生本人手机,邮政编码,宿舍住址,Email,QQ号码,宿舍楼,房间号,床位号)填写完整。

注:宿舍住址填写学校地址即可。

(4)请将家庭成员情况的所有信息填写完整。

(5)请将教育经历的所有信息填写完整。

(6)如果想申请国家奖、助学金请把民政部门信息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填写完整。

二、相关要求
1.信息录入时间:9月10日-9月14日。

2.学生需保证所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如果学生录入虚假信息,将直接影响本人奖、助学金、评优等工作的评选。

3.请各学院充分重视本次学工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做好组织、宣传与落实。

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七日。

生源信息核对说明

生源信息核对说明

关于核对2012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和报送毕业生联系方式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要求和保证毕业生就业派遣、档案寄送等各项数据的准确性,现开展对2012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核对和联系方式的收集工作。

一、核对时间4月26日——5月10日二、报送方式1.生源信息核对报送纸质版,样表见附件一,只报送生源信息有误的材料;2.毕业生联系方式报送电子版,直接在就业办发放给二级学院的excel文件上填写,一个学院报送一个excel文件。

三、核对及报送要求(一)生源信息核对1.学号、学院、专业信息有误的汇总在(附件一)中,由就业办统一向教学部核实后修改;2.姓名、性别需与教学部学籍数据库中一致,如要修改,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3.班级、学制信息无需核对;4.生源地:生源地的作用:凡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不需要报到证和人事档案的毕业生、毕业后报到证将派往生源地报到,档案将转递到生源地档案管理部门。

生源地的界定:毕业生的生源地以毕业生家庭(父母)户口所在地为准。

上大学以后家庭户口变动的毕业生,生源地以父母变动后户口所在地为准。

但需上交父母变动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具的户口相关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或父母户口薄复印件。

(二)毕业生联系方式报送1、QQ号、邮箱地址、联系电话、家庭电话等四项信息直接填写在由就业办发放给各二级学院的电子表格上,四项信息需同时填写完整。

2、除需要填写的四项信息外,不要对电子表格其他字段作任何改变,特别是“学号”字段。

四、说明1.生源信息核对各学院应通知到毕业生本人,核对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尽量不要通过学生干部电话通知毕业生核对,因容易出现遗漏和信息误传。

2.生源信息核对会影响到毕业生报到证和档案投递请各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

联系人:周道林 49891967 (报送咨询)张海龙 49891965 (材料报送)邮箱:cqwljy@附件1:学院:。

毕业生信息核对通知

毕业生信息核对通知

2016届毕业生信息核对通知根据省上派遣文件要求;“就业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录取录用通知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以及其他证实毕业生就业的材料等;就业材料的顺序要与学校就业名单一致”..请各院系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毕业生信息核对表格用A3纸张即可..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至6月14日中午12点;请各院系审核毕业生报到证;2016届毕业生可登录就业管理系统预览报到证信息;并前往办公室在纸质版核对材料上签字确认..现将核对的有关信息说明如下:1.生源地:生源地信息极为重要;关系到毕业生是否能够顺利派遣到正确的单位;请务必核对清楚..需要修改生源地信息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复印件..1本科生源地指高考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在那个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就是那个省市自治区的生源..不是籍贯;与家庭所在地也不完全相同..2研究生的生源地专升本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未间断学业;由大学起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为考入大学前常住户籍所在地;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且已落户非集体户的;原则上以工作地为生源地..生源地需统计到县区一级..3生源变更某省生源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迁到另一省市;属于生源变更..生源变更主要用于户口和档案迁转..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和档案直接转到工作单位;生源变更没有任何意义;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要求回省参加二次分配的毕业生;最好进行生源变更;以便把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现在的家庭所在省市..如入学后父母工作变动;家庭地址变迁者;由新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户籍证明;可以将毕业生家庭所在地的新址作为毕业生的生源地..4已婚者的生源地可为配偶所在地..2.政治面貌:特别注意由共青团员变为中共预备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变为中共党员..3.单位名称:已就业学生的单位名称务必是单位名称全称;即签约单位加盖印章的名称;务必逐字核对..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要求相同..4.回生源地报到:将户档迁回生源地..不论是否签约;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回生源地报到;意即将户档迁回生源地..特别强调的是;生源地信息一旦出错;报到证签往单位也会出错..报到证签发类别为回生源地报到的;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及档案转递信息以系统生成数据为准;不得修改..注意事项:1、档案转递信息不在系统中修改;各位老师可将档案转递信息导出后一并核对后用于档案派遣..2、系统中的户口信息不核对;保卫处会根据报到证信息给需要转户口的毕业生派户口迁移证;具体请咨询保卫处..3、需要迁转户口的同学;请在确认签字时提交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信息核对及签字确认务必本人亲自前往;万万不可代签..如有问题请在签字确认前指出..本人签字后一切问题后果自负;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目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3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11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 (12)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工作流程........................ (13)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流程.............................................. 14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14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8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26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30)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38学院学生奖励条例.................................. 45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50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关于办理学生退学(退费)的有关规定................................55学生档案管理制度..................................................56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暂行) .................................. 58学院学生证件管理办法.............................. 61学院学生半工半读管理办法..........................63班级工作条例...................................................... 72学院学生走读管理办法........................... (77)早操管理规定...................................................... 80学生升国旗制度................... (81)学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82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条例.............................. 84学院团委评优评比条例..................... (85)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88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92)学院青年团校管理办法.............................. 95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 (97)学院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101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106)班主任工作一日守则...............................................117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118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送达通知书........................................ 121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规程..................................... (125)学院禁止师生员工参加各类宗教活动的规定........ (125)学院关于严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喝酒的规定大学学生仪表仪容基本标准及管理规定............................... 127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128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137学院军政训练管理规定.......................... (143)学生社会实践课(校内劳动)考核办法...............................147学院为“三农”服务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149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学院高职国家助学金评选及实施办法..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管理制度.................156学院中职助学金管理制度 ........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15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165 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3.04.16•【文号】教学厅[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当前,正值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全力以赴完成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会有关部署,现就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服务是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前提和基础。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征集需求信息,不断加大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力度.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充足的就业信息和良好的招聘服务。

二、大力收集岗位信息,持续开展招聘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把大力收集岗位信息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积极争取各行各业的支持,努力开辟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的新渠道。

各高校要带着对学生深厚的感情,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学生提供多种就业服务,持续为毕业生举办优质高鼓的招聘活动,确保招聘活动场次和岗位数量进一步增长。

要高度重视校园招聘活动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安全预案,坚决防止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三、创新信息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及就业网、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型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完善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查询和更新功能,开展远程视频面试、就业创业模拟实训、网上测评、在线政策咨询、求职帮扶、在线招聘预约等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关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关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新教传[2012]67号【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3.13【实施日期】2012.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2]6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区属普通中学:从2011年起,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为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信息报送和毕业证审核发放工作,现就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信息报送的范围信息报送的范围是:2009年升入普通高中并通过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具体需报送以下信息:(一)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根据2012年自治区高考改革的有关要求,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做好对2009年入学学生高中三年5个学期(2009年9月-2012年1月)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总评(总评方法详见新教基〔2011〕2号和新教基办〔2011〕6号),5个学期综合素质总评结果,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用EXCEL软件填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信息。

按照高考改革的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对高中学生部分科目学分获得情况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科目及方法详见新教基〔2011〕1号),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用EXCEL软件填报普通高中学生地方、学校考试(考查)科目评价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学生基本信息和学分认定信息。

报送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学校代码、所在年级、身份证号、姓名、学籍号、学业水平考试号、性别、民族)、高中三年学分认定信息。

二、信息报送的流程和方法附件1的报送流程和方法:学校将附件1(EXCEL格式)数据表格刻成光盘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学校数据导入普通高中信息管理平台的高考招生相关数据管理栏目(光盘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备案)。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18•【字号】鲁教学函〔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为统筹部署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摸清摸透毕业生基本信息,做好2021届全省师范类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等工作,现就报送全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生源信息(一)审核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1届、2024届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

(二)审核流程。

各高校通过“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信息一体化管理云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一体化云平台”)录入生源信息,学生本人通过“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微信平台对其生源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经学校初审后,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

1.信息采集。

各高校可通过三种方式采集生源信息:本校教务部门现有的学生信息录入,本校招生录取信息修改后导入,使用“一体化云平台”获取招生数据、提取学生信息。

2.信息比对。

各高校将生源信息录入并进行初审后,应利用“一体化云平台”的“数据审核”功能,进行毕业生生源信息数据的“代码审核” 和“资格审核”。

凡“代码审核”未通过的,需自行修改正确。

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需根据错误原因选择自行修改;如需进行现场审核,应注明处理情况,并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3.信息报送:各高校应使用“一体化云平台”一级菜单“数据交换”栏目下的“上报数据”功能,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

(三)审核要求。

1.字段内容: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貌、院系、民族、学历、专业、培养方式、户籍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主修外语语种、是否求职创业补贴、所属困难类型、是否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是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研究生)、是否为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是否委托培养师范生、招生大表所在位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公务员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全面系统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要求,拟从2013年起,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反映。

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是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引导高校优化招生和专业结构、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把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展示高校育人成果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编制,适时公开发布。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编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抓好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价,通过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要客观反映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相关分析、发展趋势以及对教育教学的反馈等。

核对完善生源信息数据具体说明

核对完善生源信息数据具体说明

核对完善生源信息数据具体说明请各学院(部)将《生源基本信息表》中的空白字段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核对完善。

●学号:毕业生完整学号,学校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录入物理序号(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没有考生号的将准考证号录入该字段。

●姓名: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中间不留空格。

●性别: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性别代码: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在附件4中性别代码中查询填写。

●民族: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民族代码:根据身份证的信息,在附件4中的民族代码表格中查询填写。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信息,各学院(部)要加大审核验证工作力度,严格依照毕业生身份证填写。

●学历:以毕业生拟获取的毕业证书学历为准。

●学历代码:根据学历情况,在附件4中的学历代码表格中查询填写。

●专业:按实际毕业专业填报。

●专业代码:根据实际毕业专业,在附件4中的专业代码表格中查询填写●培养方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委培、非定向、单考、定向、自筹、在职)●培养方式代码:根培养方式,在附件4中的培养方式表格中查询填写●生源所在地:依据现户籍所在地录入,其中入学时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按家庭户籍所在地填报。

●生源所在地代码:生源所在地情况,在附件4中行政区划表格中查询填写。

●学制:按毕业证学制录入。

●辅修专业名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

●辅修专业代码:根据辅修专业名称,在附件4专业代码中查询填写。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学位:以学位证信息为准●主修外语语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外语水平: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计算机水平: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入学年份:为阿拉伯数字(如:2016年9月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609”)。

●毕业时间:为阿拉伯数字(如:2018年6月毕业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806”)。

●委培定向单位:省政府委培的,填“山东省政府”;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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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毕业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完成“综合素质数据部分”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2012届毕业生辅导员:
请所有2012届毕业生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0月1日期间访问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及综合素质数据的上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学生访问首页,点击【我是学生】栏目的【激活自己】,选择院校名称并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基本信息的核对(若发现基本信息有误,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若基本信息正确,可填写账号和密码进行信息的激活。

基础数据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2)学生激活信息后,进入【我是学生】页面进行登陆,进入学生管理页面。

(3)学生进入学生管理页面,点击【综合素质信息】页面,逐个填写自己的基本综合素质信息、奖学金情况、学科(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参加实训实习经历情况、参加进修辅修情况和其他技能证书等八项综合素质数据。

此部分数据为动态信息,请毕业生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

(4)学生个人数据全部录入并审核完毕后,再请各位辅导员对学生上报的综合素质数据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为确保网络数据的安全和保护毕业生的隐私,“综合素质数据部分“生源信息的公开,必须经毕业生本人网上激活的方式来实现,用人单位等只可以查阅已激活的信息。

注意:身份证上有X的一律用大写。

因为学校会审核,建议大家如实填写,仔细核对,确认后很难更改。

请大家在10月1号放假确认上交,谢谢!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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