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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公布日期】2018.06.05

【实施日期】201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33号)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5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刘奇

2018年6月5日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四章服务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按照《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执行。

第三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负责本级机关事务工作的主管部门,推进本级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和节约利用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级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实施方案

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实施方案

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实施方案

一、问题的背景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扮演着越来越

重要的角色。然而,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不足,如缺乏科学化的内部控制机制,导

致单位运转不够高效。

为了更好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防范各种管理风险,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实施方案,旨在

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实施方案的内容

1. 建立内部控制框架

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研究内控制度的基本要素,建立起与机关事

务管理局规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控制框架。以公

司风险管理策略为指引,通过制定内部控制策略、法规等政策文件,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工作。

2. 识别风险和控制点

基于风险控制理念,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全面了解机关事务管

理局的运营方式和相关业务,深入分析机关事务管理局运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内控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控制措施,以使机关事

务管理局的活动在有序、安全的环境中稳定运行,避免损失并确保

机关事务管理局业务的有效推进。

3. 实施内控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内控制度实施方案为标准,并结合内控制度要求,逐步推行话内控制度。有效的执行内控制度先决于组织与人员关系的清晰,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EHS保障机制,并通过规范化、流程化、制度化等手段落实内控制度。

4. 监督与评估

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过测试、审计等内部和外部评估手段,评估和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从而发现和解决内控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评估和监督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内控制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制度,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所有干部职工及临聘人员。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级机关作息时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请假

一、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写出书面请假条请假,请假条经领导签批后由本人交考评室备案。因故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告知分管领导,待回单位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视为旷工。

二、干部一律向局长请假,并告知分管领导;其他工作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局长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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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假满后必须销假。

三、工作人员请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公办医院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分管领导可视本人病情和单位工作情况,严格控制请假时间。

四、请假时间在10天以上的人员,除在考评室备案外,须同时告知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便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人员另外享受以下假期:

1、婚假:夫妻双方符合法**婚年龄者,享受7天婚假;

2、丧假:直系亲属死亡时,给予7天丧假;

3、产假:女职工可享受90天产假。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区直机关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机关后事务勤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政府外事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市政府外事工作精神。

3、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4、负责区政府大型活动及对外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的管理调配工作。

6、负责政府办的财务、印务工作,保障政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7、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管理,统管国有资产,履行其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和职能;负责土地、房产、设施的清查登记、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负责区机关大院基本建设规划的审批和房地产管理。

9、负责区机关大院、区政府家属区的行政管理,保证通讯和水、电、暖、气的供应,承担环卫、绿化等服务工作。

10、负责区机关大院及区政府家属区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和消防工作。

11、组织区机关大院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及其他社会活动。

12、负责组织区机关后勤事务干部岗位培训和后勤工作技术培训与管理工作。

13、负责开展机关职工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工作。

14、承办区政府及政府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科

本科室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并参与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局出台的政策、综合性文件、计划,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内人员的思想政治与职业教育工作。

3、负责管理局机关的组织、人事等有关事务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落实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并搞好考核。

刚刚!江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最新规定来了!

刚刚!江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最新规定来了!

刚刚!江西党政机关办公⽤房、公务⽤车最新规定来了!

1⽉7⽇,由省政府新闻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房管理实施办法》和《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车管理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

江西省党政机关办公⽤房和公务⽤车

有哪些标准?

需要注意什么?

⼜有哪些情况要追责?

《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车管理实施办法》

公务⽤车

【公务⽤车包含哪些】

党政机关配备的⽤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车、执法执勤⽤车、特种专业技术⽤车、实物保障⽤车、离退休⼲部服务⽤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车。

【适⽤对象有哪些】

全省各级党的机关、⼈⼤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会、共青团、妇联等⼈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公务⽤车编制要符合这些核定标准】

党政机关公务⽤车实⾏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员编制和⼯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省直机关公务⽤车编制核定标准为:

1、机要通信⽤车,⼈员编制数100⼈(含)以下的核定1辆,超过100⼈的核定2辆;

2、应急保障⽤车,⼈员编制数80⼈(含)以下的核定1辆;81⼈⾄160⼈(含)的核定2辆;超过160⼈的核定3辆;

3、实物保障⽤车,选择以实物⽅式保障⼯作⽤车的⼈员,按照每⼈1辆在所在单位核定编制。

4、离退休⼲部服务⽤车,离退休⼲部实有数80⼈(含)以下的核定1辆,81⼈⾄160⼈(含)的核定2辆;超过160⼈的核定3辆。

具有独⽴“三定”规定的副厅级省直单位,与机关本级合署办公的,增加机关本级 1 辆应急保障⽤车;未与机关本级合署办公的,每个单位核定 1 辆机要通信⽤车、1 辆应急保障⽤车。

机关事务管理局停车库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停车库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务管理局内部所有停车库,包括员工停 车场、访客停车场等。
对于特殊情况,如有临时停车需求或其他特定区域的停车规 定,另行通知。
定义和术语
停车库
指机关事务管理局内专为员工和访客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车辆
指进入停车库停放的机动车Fra Baidu bibliotek。
员工
指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人员。
访客
指前来机关事务管理局访问的人员。
• 安全操作规程:为确保停车库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需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 项、应急处理措施等。
04
安全管理制度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操作人员岗前培训
所有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安全培训,了 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熟悉操作规程 和流程。
人员进出管理
停车库内应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进 行身份核实和记录,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
停车库内应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和标语,提醒车主注 意安全事项和遵守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管理
停车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01
火灾应急预案
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 流程和责任人,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
02
03
火灾防范措施
停车库内应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危 险行为,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 教育。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样本(二篇)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样本(二篇)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样本汶川县克枯小学校党支部

今年我克枯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____工作以____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廉洁政治、____”与____提出的《____》为指导。我校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省、州、县委教育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和____工作的部署,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和

____“四风”;按____要求落实____《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____体系____-____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学校效能建设为重点,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转变作风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落实为目标,坚持求真务实精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纠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构建北区教育联盟和阿坝教育高地,进一步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保障,来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以教育为先导,进一步筑牢____倡廉思想基础

(一)、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认真____教师学习宣传____、____、____,与____五规划建议、____风廉政建设和____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把握____提出的《____》的实质和内涵、落实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____体系实施纲要》、把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政治思想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

质。

(二)、落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我校党支部要以学习为载体,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引领全校党员加强廉洁从政、从教、进一步增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廉洁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履职,切实维护____纯洁性。制定《党员干部廉洁行政学习教育制度》,____干部深入学习《____章程》和《____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____倡廉月”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观念。

2012年江西省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拟聘人员公示

2012年江西省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拟聘人员公示

这篇《2012年江西省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作拟聘⼈员公⽰》是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

根据《2012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公告》精神,2012年宜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经过了笔试、⾯试、体检、政审等有关程序,现将拟聘⼈员339⼈公⽰如下:

⼀、宜春市26个市直事业单位(85⼈)

1、宜春学院2⼈:崔⼭、刘雅婷;

2、宜春市潦河⼯程管理局1⼈:潘澎;

3、宜春市⼈防指挥信息保障中⼼1⼈:龚安冲;

4、宜春三中1⼈:王炜炜;

5、宜春市博物馆1⼈:饶玲娜;

6、宜春市群艺馆2⼈:况安琪、龙芬;

7、宜春市⼈民医院16⼈:罗⼦云、唐洪平、桂⽉琴、朱莉莎、彭新、潘虹、张卫、曾凯丹、朱⽇、宋佳财、尹琳、江乾、陈左平、王群、彭孑婧、⾦钊;

8、宜春市第三⼈民医院4⼈:汤钰琪、严华、黄琴、刘巍;

9、宜春市妇幼保健院2⼈:郭宗荣、汤敏;

10、宜春市第五⼈民医院1⼈:袁秀峰;

11、宜春市第七⼈民医院1⼈:钟宜;

12、宜春市紧急救援中⼼2⼈:肖啟、汤梅容;

13、宜春市中⼼⾎站1⼈:袁磊;

14、宜春市第六⼈民医院2⼈:史⼆娟、唐⼩燕;

15、宜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1⼈:廖仲⽂;

16、宜春市森林资源监测站1⼈:江捷;

17、宜春市林⽊种苗站1⼈:温开德;

18、宜春市直属机关幼⼉园8⼈:刘⽟丹、钟红、刘雯、胡平艳、胡袁城、刘⼩兰、杨圆、刘艺;

19、宜春市⾷品药品检验所2⼈:许振南、刘建新;

20、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3⼈:熊⽴轩、凌泺、游为;

21、宜春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5⼈:柳春根、⽪意晴、易展、彭春飞、胡攀华;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1.03

•【字号】宜府字〔2021〕47号

•【施行日期】2021.11.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小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谢小平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吕军同志为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心(市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主任;

黄毅同志为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免去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莉萍同志为市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晏辉斌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辛秀玉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闻清迷同志为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彭绍平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琪琳同志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俊辉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邓炳阳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温光焕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虹同志为江西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黄皓同志为江西省双金园艺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王华波同志为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结合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或损害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局监察机关负责对局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监督并予以追究。

第四条局实行机关首长问责制。局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或提案机关事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局长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降一等级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极恶劣影响和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行政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机构。为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

1.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设立在行政机关内部,直接隶属于主管领导。其职责包括:

(1)负责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行政办公室、行政后勤、档案

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各类文艺活动、知识讲座、体育运动等;

(3)负责行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协助主管领导完成其他工作。

2.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设立必要的职能部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定和职责分工。部门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工协作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人员管理

1.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按照职责需要招聘专业人员,对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和评价。招聘人员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和任职资格。

2. 对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考核要求等,实行目标管理和结果导向,落实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和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机会,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对于职务行为不端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以维护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形象和权威。

三、服务管理

1. 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服务管理工作应当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充分了解其客户需求和服务水平要求,通过制定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等多种手段实现服务质量的提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9.21

•【字号】赣府厅发[2016]57号

•【施行日期】2016.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制规定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6]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6年9月21日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整合,划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党政群机关事务,不再保留上述四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统筹、指导、监督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指导、协调、推进、监督、考核评价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省直机关土地和房产的使用、调配等工作。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3.08.11

•【文号】国管资〔2023〕197号

•【施行日期】2023.08.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

南》的通知

国管资〔2023〕197号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法规制度和相关标准,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江西华宏众汽车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江西华宏众汽车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目标单位: 江西华宏众汽车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2-1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投标业绩表现、竞争能力、竞争 对手、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投标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中介机构、金融 机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投标实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 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18.0
2022-08-18
4
丰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议供货项 丰城市机关事务管理


18.0
2022-07-11
5
丰城市铁路镇人民政府协议供货项 丰城市铁路镇人民政


18.0
2022-07-11
6
瑞金市万田乡人民政府协议供货项 瑞金市万田乡人民政


18.0
2022-08-12
7
瑞金市瑞林镇人民政府协议供货项 瑞金市瑞林镇人民政
中标金额 (万元)
53.9
公告时间 2022-06-08
2

万冬辉、丰城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万冬辉、丰城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万冬辉、丰城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

【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1.04.08

【案件字号】(2021)赣行终5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王丽君方石清古豪莉

【审理法官】王丽君方石清古豪莉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万冬辉;丰城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万冬辉丰城市人民政府

【当事人-个人】万冬辉

【当事人-公司】丰城市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律所】武惠惠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辰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肖德兴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武惠惠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辰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肖德兴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武惠惠王辰超肖德兴

【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万冬辉

【被告】丰城市人民政府

【本院观点】根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将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随土地一并征收,且应当依法向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支付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质证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原审期间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经质证认定的证据材料随案卷移送至本院,经本院审查核实,可以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将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随土地一并征收,且应当依法向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支付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本案中,丰城市政府在审理过程中提供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核〔2007〕694号《关于批准丰城市2003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以证明案涉房屋所在土地已被征收,但其在原实施该征地过程中并未同步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房屋补偿费。在此情形下,丰城市政府作出丰府字〔2018〕45号房屋征收决定,可视为土地征收后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行政行为的载体,实质上属于对原征地补偿安置的继续和完善,不属于无权或越权情形。虽然丰城市政府作出丰府字〔2018〕45号房屋征收决定不是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的法定必经程序,但本案所涉项目系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丰城市政府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无不当,亦符合《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尽管对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市公共场所安全防范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城市建设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用一年时间完成城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并辐射带动乡镇,完成全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x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任组长,副市长、公安局局长x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公路管理局丰城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建设责任落实和竣工验收,协调铁路等单位做好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作。

三、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防范工作

“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维护、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公安局: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各成员单位强化措施、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定防护设施建设是否符合安全需要;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落实直属学校、体育中心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其周边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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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分析制度丰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1

词·清平乐

禁庭春昼,莺羽披新绣。

百草巧求花下斗,只赌珠玑满斗。

日晚却理残妆,御前闲舞霓裳。谁道腰肢窈窕,折旋笑得君王。

丰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推进我局党务、政务和机关工作更为规范化,提高局机关服务效能,实现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特整理历年来规章制度,望局干部职工认真遵守执行。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的规定

1、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全权负责。

2、市领导交待和安排的接待,由局长或副局长负责,按领导意图办理接待。

3、公务接待要求选择口味好、价格廉的酒店和宾馆。

4、接待签单必须写明接待原因、交待接待的领导、局在场人、时间、金额等。

5、公务接待必须报请局长批准同意。

6、接待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必须经办公室核查、在场人核实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7、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资采购、使用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小车燃油等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公用直管周转房的家俱、家电、生活用品等由物管办和办公室负责采购;发电用燃油及基建、水电维修工程等材料由物管办负责采购。

2、物资必须到有经营权的超市或商店进行采购,或直接到批发市场进行采购。

3、物资的价格,必须由三家以上经营者在每月底报下一月价格的基础上,按报价最低的定价;批发市场采购的物资按市场价定价。

4、所有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清单应写明物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及采购人、管理人、监督人等内容之后,存入仓库,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物资使用登记必须写明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用途、经办人及批准领导。

6、物资采购、使用应报告局长。

7、物资仓库每季盘点一次;购买物资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凭购货清单、入库登记、上月底报价,经经办人、仓库管理人核查,监督人核实后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8、急需物资的采购、使用、管理、结算、报销等手续,按需要,经局长批准后,特殊办理。

9、凡不符合上述规定采购、使用的物资一律不予报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礼品采购、

发放管理的规定

1、礼品采购、发放一律由办公室全权负责。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来客及其办公室交办的急需礼品,办公室人员不在场的时间可由局长或副局长办理。

2、春节等传统节日礼品由办公室直接到厂家或批发市场购买,平时礼品由办公室到有经营权的廉价超市或商店购买。

3、礼品的价格。厂家直供的由办公室与厂家面谈,报坐家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批发市场的按市场定价;平时购买的,必须由三家超市或商店在每月底报下一月价的基础上,按报价最低的定价。

4、节日礼品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入库清单应写明礼品品种、规格、数量,时间及采购人、管理人、监督人等内容,之后存入仓库,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平时礼品不存入仓库。

5、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来客及其办公室所需礼品发放,必须登记清楚礼品品种、规格、数量、时间和经办人的亲笔签

字或市四套班子办公室的礼品报告单;局来客礼品发放还必须登记交待领导和在场人等,局发放的礼品每人原则上控制在价值100元左右。

6、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来客及其办公室所需礼品发放前或后应报告局长,局来客发放的礼品必须经局长批准同意。

7、节日礼品按批次盘点结算,结算时必须凭入库登记清单经采购人、管理人核查,监督人核实后再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平时礼品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

必须凭上月底报价单,经办公室核查,在场人核实后再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8、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礼品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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