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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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结果通知发布与解读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结果通知发布与解读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结果通知发布与解读尊敬的教师资格证考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并向我们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经过认真核查,我们特此发布和解读您的申请结果通知。

经过慎重审核,您的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已经得到审批,具体结果如下:一、复核申请结果经过复核,我们对您提交的考试成绩进行了重新评估。

非常高兴地通知您,复核结果证实您的成绩合格,没有发现任何错误或失误。

您在本次教师资格证考试中表现出色,充分展现了您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二、关于成绩复核申请流程的说明我们知道,成绩对于您来说意义重大,可能关系到您的教育事业发展。

因此,我们特别重视每位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并且保证公正、透明的处理流程。

具体的成绩复核申请流程如下:1. 申请提交:您通过我司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提交了成绩复核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申请步骤。

2. 材料审核:我们的专业团队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确保您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 考试成绩核查:针对您申请的具体成绩,我们再次核查了原始记录和答题卡,以确保成绩计算的准确性。

4. 复核结果发布:经过严谨的评估和复核,我们在合理的时间内公布了复核结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您。

5. 复核结果解读:我们的通知旨在让您了解复核结果和相关细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解释,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

三、对于复核结果的理解和建议1. 成绩合格:首先,恭喜您的努力得到了认可!这证明您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我们建议您继续保持专业素养的提升,在教育事业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2. 成绩不合格:如果复核结果显示您的成绩未能达到合格标准,我们理解您可能感到失望和沮丧。

但请相信,这并不代表您的能力或价值。

我们鼓励您积极面对挑战,继续学习和提升,未来仍有机会获得教师资格证。

四、联系我们如果您对复核结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与我们的客服团队联系。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电子邮件:**************我们的客服团队将竭诚为您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结果通知发布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结果通知发布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结果通知发布尊敬的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者:感谢您对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经过我们认真的复核工作,现将申请结果通知如下:首先,我们非常重视教师资格证成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卷和考核。

为了保证申请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设立了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申请渠道,以解决可能存在的评卷错误或成绩录入失误等问题。

经过严谨的复核程序,我们针对您的申请进行了详细的复核工作。

在此通知中,我们将向您公布复核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复核结果公示根据您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我们已经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经过核实和比对,我们得出了最终的复核结果。

在此将详细列出复核结果,请您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复核成绩是否准确无误。

姓名:(申请者姓名)证件号码:(申请者身份证号码)初次考试成绩:(初次考试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后的成绩)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二、复核结果处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们会根据复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1. 如复核结果与初次考试成绩一致,则复核成绩将被认定为最终成绩。

2. 如复核结果有出入,并且复核成绩高于初次考试成绩,则复核成绩将被认定为最终成绩。

3. 如复核结果有出入,并且复核成绩低于初次考试成绩,则初次考试成绩将被认定为最终成绩。

请您根据以上处理方式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并且根据评卷标准认真进行备考。

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以确保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请注意,我们会将最终的成绩结果及处理方式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给您,请您保持电话畅通、邮箱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及时收到通知。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配合。

如果您对复核结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可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祝愿您在未来的教育教学事业中取得更好的成就!教育部教师资格证复核工作组日期:(通知日期)。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9.04•【文号】教师函〔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9月4日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国家统一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果,对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结合师范教育实际情况,现就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下简称免试认定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引导高水平综合院校举办教师教育,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升教师来源质量。

同时,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促进师范生就业,推进免试认定改革,让真正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后备军,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事关教师资格认定河北最新通知

事关教师资格认定河北最新通知

事关教师资格认定河北最新通知▼▼▼为做好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和《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2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认定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不能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证书,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

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三)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具体院校详见名单)。

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石家庄市学前教育河北省具备中等专业学校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原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更名)石家庄市文化传媒学校(原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与原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合并更名)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新乐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市工业学校(承德幼儿师范学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滦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隆化县职教中心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怀来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万全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固安县职业中学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曲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易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泊头职业学院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青县幼儿师范学校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任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衡水科技工程学校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技师学院)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邢台现代职业学校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内丘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邯郸学院武安分院邯郸学院曲周分院邯郸学院大名分院邯郸市职教中心定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辛集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经济管理学校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河北商贸学校备注:1.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23年7月,与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和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中专学校合并后,更名为石家庄装备制造学校。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盖章、存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盖章、存档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注册盖章、存档工作的通知
镇属各小学:
根据越城区教体局的通知,要求完成所有在编教师的教师资格证首次注册工作的证书注册盖章、存档任务(网上注册,前期已完成),请各校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收齐后,统一交到镇小党政办陈海明老师处。

镇小将组织人员在由局排定的时间内到区教体局三楼大会议室加盖注册章,并将教师资格证注册申请表存放入教师个人档案。

烦请各校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

注:
1、教师资格证(原件)上交到镇小时间:5月13日前;
2、上交资格证对象:灵芝镇中心小学在编教师。

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5年5月7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教人[2001]4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1年5月14日教人〔2001〕4号)为保证教师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依据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精神,我部制定了《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的精神,充分认识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教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促进教师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严格把住教师队伍入口关,形成高质量的教师队伍;形成多渠道的教师培养体系,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途径;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创造师资条件。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依法设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行为;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杜绝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扩大或缩小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的现象;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对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组织领导工作至关重要。

各地在确保全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总体进程的前提下,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苏教师〔2002〕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教师身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教育部门决定对入职教师进行体检。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现发布以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所有待认定教师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地点由县级教育局统一安排。

体检时间为每年11月至次年2月,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普通体格检查、眼科检查、耳鼻喉检查、心电图、肺功能等,详情将在体检通知中说明。

体检费用由教育部门承担,但需体检者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化验费和拍片费等。

三、体检结果和管理
体检结果将由指定医院及时报告给县级教育局,认定资格时将被考虑。

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安排复检,以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四、注意事项
1.待认定教师应按时参加体检,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县级教育局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
2.参加体检的教师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医院将严格保密体检结果;
3.对于体检中发现的教师健康问题,县级教育局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对教师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此次体检是为了确保入职教师的身体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和保障
学生健康。

各县级教育局应认真组织和落实好体检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和有效完成,履行好责任和义务。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20•【字号】鲁教师字[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教师字〔2009〕1号)各高等学校: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厅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中国公民在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高等学校要把教师资格作为聘用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第三条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师范)处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依法对高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认定教师资格应成立专门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负责本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未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申请人所提供的认定材料的初审工作。

初审内容为学历核查、普通话测试等级核查、体检结果核查、思想品德鉴定及教师身份核实等。

第四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受理二次。

具体时间为:上半年5月,下半年10月。

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2]3号2002年6月24日)现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教师资格认定费的复函》(财综[2002]4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和管理办法1.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的主要体现形式,是持证人具备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根据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定购。

2.教育部财务司负责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的收取及财务管理工作;受教育部人事司的委托,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资格中心)具体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教育部继续委托中国华育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华育公司)负责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和发送工作。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地区的教师资格证书定购数量报送资格中心,由资格中心汇总后通知华育公司按照各地的需求印制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发送的有关具体事宜由资格中心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证书定价和付款方式1.根据计价格[2002]666号文规定,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为每证6元。

2.县、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代收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直接汇入教育部财务司指定的帐户。

收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银行帐号:0185497710001“汇款用途”一栏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字样。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结果通知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结果通知

教师资格证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尊敬的考生:
您好!感谢您参加今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并进行成绩复核申请。

经过我司严格的复核程序和专业评估,现将您的复核结果通知如下:首先,我司已经收到您的复核申请,并进行了详细的审核。

经过与原始答卷的对比分析,我们注意到您对其中一个题目的得分存在一定的误判。

经过我司专家组的再次核查和评估,确实发现系统在扫描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因此,我们决定对您的成绩进行修正,并将最终成绩通知如下:
科目一: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
原始成绩:90分
复核成绩:92分
科目二:综合素质面试
原始成绩:85分
复核成绩:85分
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
原始成绩:88分
复核成绩:91分
综合成绩:
原始成绩:263分
复核成绩:268分
根据我们的复核结果,您的成绩确实有所提高。

请注意,修正后的成绩已经是最终成绩,将作为您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成绩。

同时,我司要对您感到由衷的抱歉,给您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我们将严格检查我们的复核流程,以确保类似错误不再发生,并对支付的复核费用给予全额退还。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我司联系,提供相关的退款信息。

最后,再次恭喜您通过了教师资格证考试,并且修正后的成绩让您更加稳固地站在了合格线之上。

我们相信您在教育事业中会取得更好的发展,为学生的成长贡献出更多的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本次考试的支持和参与,祝您未来的教育之路一帆风顺、辉煌灿烂!
此致,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榕教审〔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榕教审〔2024〕4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上半年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和条件(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户籍在福州市的中国公民;2.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3.2024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5.驻榕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

关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模板】

关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模板】

关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2014年XX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请有关人员携带身份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者和被领者双方身份证)到XX区教师进修学校B座三楼中学教师研训科领取。

领证对象: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见本网站2014年11月28公布的名单)。

领证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的工作日(即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

联系方式:陈老师,********。

XX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25号各市教育局,各认定机构,各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户籍在山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山西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驻晋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研究生可利用取得的学历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在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夜大、函授)和网络教育学习的,必须毕业并取得一系列国家教育学历。

本省高校其他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3)山西省具有办学资质的院校开设的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幼儿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2023名。

(四)在山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公示模板

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公示模板
报名号
教师
任教学科
报名号
教师
任教学科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
***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青教师(2022)6号)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青教师办函〔2024〕10号)等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经各位教师申请注册、学校初审,现将下列符合教师资格注册条件的教师,予以公示。

2023下半年河南安阳教师资格证认定通告

2023下半年河南安阳教师资格证认定通告

2023下半年河南安阳教师资格证认定通告1500字尊敬的广大教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2023年下半年河南安阳教师资格证认定通告如下:一、资格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3.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要求;4.通过教师资格考试。

二、认定程序1.填写报名表格:考生需填写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并进行电子签名;2.提交材料:考生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3.缴纳费用:考生需按照规定缴纳认定费用;4.资格审核:教育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5.考试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按照要求参加教师资格考试;6.考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将被认定为安阳市教师资格证。

三、认定时间认定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费用说明1.认定费用:考生需缴纳认定费用100元;2.考试费用:考生需缴纳考试费用200元。

五、注意事项1.认定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注意查收;2.如有申诉或疑问,请在通告发布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教育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3.如需资料退还,请提供退还材料的相关证明;4.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六、联系方式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以下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教师资格证是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重要证明,认定具备该证的教师是经过严格审核和考试的合格教师。

希望广大教师认真阅读通告,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祝愿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认定,成为合格的教师。

关于教师资格证年审的通知

关于教师资格证年审的通知

关于教师资格证年审的通知作为一名教师,每年教师资格证的年审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随着教育行业的不断改革,教师资格证的年审政策也在不断变化。

今年,教育部门针对教师资格证的年审颁布了新的政策,那么这些新政策究竟有何变化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年审时间调整此前,教师资格证的年审一般集中在每年的9月至次年1月进行。

但是根据新的政策规定,从今年开始,教师资格证的年审时间将调整为每年的3月至5月。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年底大量教师集中进行年审,缓解工作压力,提高办事效率。

年审材料变更除了年审时间的调整之外,教师资格证年审所需的材料也发生了变化。

原先,教师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教龄证明、岗位等材料。

而根据新政策,教师只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在岗证明即可。

其他材料由教育部门直接从相关部门调取,大大简化了年审流程。

网上预约年审为了进一步提高年审效率,教育部门还推出了网上预约年审的服务。

教师只需要登录教师资格证管理系统,选择就近的年审点,即可完成预约。

这样不仅节省了教师的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教育部门合理安排年审工作。

年审结果即时反馈教育部门还针对年审结果做出了优化。

以往,教师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知道年审结果。

而根据新政策,教师可以在年审现场或登录系统查看年审结果,大大缩短了等待时间。

对于未通过年审的教师,还可以及时了解原因,方便及时补正。

教师资格证年审新政策的出台,不仅优化了年审流程,简化了材料要求,还提高了办事效率。

这些变化无疑为广大教师带来了诸多便利,有利于教师更好地投身于教学事业。

作为教师,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的政策变革,主动完成年审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师资格证培训报名通知

教师资格证培训报名通知

教师资格证培训报名通知尊敬的各位教师:首先,感谢大家对我们教师资格证培训项目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我们特别组织了一场教师资格证培训,现向各位教师全面报名。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培训将于2022年X月X日至X月X日,在本市xx区的教师职业培训学校举行。

具体的培训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而定,届时我们会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各位报名教师。

二、培训内容和目标本次培训的内容将涵盖教育教学核心能力,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各位教师全面了解教育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提升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为更好地承担教育使命做好准备。

三、报名方式教师资格证培训的报名将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确认的方式进行。

1. 线上报名请各位教师通过我们的官方网站进行报名。

在网站上,您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历等相关信息,并上传您的个人简历和教学经验介绍。

请确保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资料负责。

2. 线下确认报名截止后,我们将根据您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并安排线下面试和资格审核。

届时,请您带上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前来确认报名。

四、培训费用本次培训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将提供一定的学费补贴,具体金额将在报名确认后另行通知。

学费补贴将根据报名教师的综合情况进行测算,并于培训开始前发放。

同时,培训期间的住宿和伙食费用将由参训教师自理。

五、培训证书和资格证考试参加本次培训的教师,在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由我们颁发的培训证书。

同时,我们将为具备相应条件的教师提供报考教师资格证的机会,并提供相关指导和辅导。

六、报名截止时间请各位教师务必在X年X月X日之前完成线上报名,并届时参加线下报名确认,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七、联系方式如有任何报名或培训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箱:***************敬请各位教师踊跃报名,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证培训,共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特此通知。

教师资格证的申请结果通知方式

教师资格证的申请结果通知方式

教师资格证的申请结果通知方式尊敬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者: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热情和对教师岗位的追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经过严格的评审和审核过程,您的教师资格证申请已经完成评定,特此通知。

首先,我们要恭喜您,经过综合评估,您成功通过了教师资格证的申请。

这是您丰富教育经验和卓越教学水平的体现,相信您将以更加优秀的姿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下面,我们来介绍教师资格证的申请结果通知方式。

为了更加方便和及时地通知到您,我们采取以下几种通知方式,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1.电子邮件通知:我们将在申请结果产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您在申请表中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邮件给您。

请您确保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准确无误,并及时查收您的电子邮箱。

通知邮件中将提供详细的申请结果信息以及后续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您按照指引进行操作。

2.短信通知:为了更广泛地覆盖通知范围,我们也将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您在申请表中填写了您的手机号码,我们将在申请结果产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发送通知短信给您。

短信中将简要告知您的申请结果,并提醒您注意查收电子邮件获取详细信息。

3.官方网站查询:为了提供更多通知渠道和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我们将在申请结果产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信息公布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上。

您可以登录官方网站,输入您的个人信息查询结果。

请注意,个人信息在查询后将进行保密处理,仅供您本人查看。

请您在收到通知后尽快进行相关的办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您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所需证明文件以及个人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指定的地区教育局进行资格证书的领取手续。

具体的办理时间和地点将在通知中详细说明,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指引完成办理手续。

最后,再次恭喜您成功通过教师资格证的申请。

教师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未来的希望,希望您能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事业中发光发热,为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7.21•【字号】晋教人[2008]45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08]45号)各市教育局: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师范司《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28号)精神,结合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是持证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

教师资格的申领与发放工作是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重要环节,体现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自2007年起,教师资格证书印制工作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并向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因此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减少证书耗损留存,杜绝证书流失,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

二、教师资格证书申领与发放工作均以市为单位。

各市、县的认定机构应按照实际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数,在本市、县级认定机构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后,汇总全市情况,向省教育厅报送证书领取申请,不得预估人数报送。

三、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接到我省的证书领取申请后,以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数据为依据,核实证书所需数量,将所需证书发送至省级认定机构。

各市留存证书数为:2007年申领的教师资格证书数核减2007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数(以系统光盘上报数据为准)、耗损证书数、补办证书人数。

今后每年申领教师资格证书的数量为:当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数加耗损证书数和补发证书数后减上一年度证书留存数。

申领时应携带上年耗损证书原件,补办证书人员的登报声明原件、个人申请及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各一份。

教师资格认证培训通知

教师资格认证培训通知

教师资格认证培训通知亲爱的各位教育工作者及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朋友们:大家好!为了满足广大教育从业者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的需求,我们特举办此次教师资格认证培训。

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背景教师资格认证是衡量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的要求日益提高,通过系统的培训,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认证通过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学员全面了解教师资格认证的政策法规、考试内容和流程,掌握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提升教学设计、课堂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能力,增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顺利通过教师资格认证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培训对象1、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希望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在职教师。

四、培训内容1、教师资格认证政策法规解读深入剖析国家和地方关于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政策法规,包括认证条件、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认定流程等,确保学员对认证要求有清晰准确的认识。

2、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系统讲解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帮助学员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实践应用提供理论支持。

3、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提升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学科知识梳理和教学方法指导,提升学员的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

4、教学设计与实施通过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等方式,指导学员进行教学设计、编写教案,掌握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技巧,提高教学效果。

5、教学评价与反思介绍教学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培养学员的教学评价能力,引导学员学会反思教学过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策略。

6、模拟考试与真题解析组织模拟考试,让学员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同时对历年真题进行详细解析,帮助学员掌握解题技巧和答题思路。

五、培训方式1、集中授课邀请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认证培训经验的专家、教师进行面对面授课,讲解重点难点,解答学员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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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13〕7号、韶市教(2013)51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2013年我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2013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到当地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工作流程
一)相片准备:原则上要求申请者统一用毕业证照的电子稿,上传网络照片要求格式为jpg,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其他要求见网络报名页。

要求加贴在申请表、体检表及现场确认时提交贴资格证上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相片不符合要求者将直接影响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2013年4月1日至4月9日(网址:/web/),申请者网报时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含附件要求)和资格认定网页上的文字说明,严格按提示操作。

三)4月10日,导出基本数据,各学院及申请者初核、修正网报信息。

四)体检安排:2013年4月8日—4月12日每天上午8:00开始,各学院可统一组织学生也可由学生自行携带从相关网址下载的体检表及个人身份证前往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体检办(步行街大文商场对面,风度南路117号二楼)交费体检,体检当天早晨注意空腹。

体检表要求贴好相片、填好个人基本信息,表内工作单位不填,职业填在校学生,通讯地址要求写明各二级学院、专业班级的具体名称,以便医院按此地址送回体检结果。

五)现场确认:4月11日至4月20日,申请者将以下材料用统一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装好送至各学院指定专人处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逾期不候。

请各学
院负责现场确认的老师依照附件2的要求及时完成确认、审核工作。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初核修正后导出,一式两份,按顺序要求双面打印,贴好相片);
2、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及盖章的单位为各二级学院);
3、体格检查表(含体检单),最后一栏须有体检合格类字样的医院章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业成绩证明(专科前五,本科前七个学期);
7、小1寸相片一张(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与网报及申请表上的相片同底,背面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

以上材料所用纸张质量统一要求用80克打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其中申请表是A3规格,其余均是A4规格。

体检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均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教师资格认定专栏”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web/)上直接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所有表格一律不得涂改。

表格所填信息必须与网报数据一致。

六)申请者毕业时凭毕业证书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签章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学院负责人组织装入申请者人事档案。

不能按时毕业者须经学校上报删除其申请数据,避免影响申请者以后参加教师资格的社会认定。

韶关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19日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有关信息填报说明
附件2: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报送要求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有关表格的填报说明
一、网上报名基本流程
/web/front/wsbm.jsp从网上报名入口进入页面,注册——登录——填写资料——初核——修改信息、打印表格——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二、网报部分数据统一按以下说明填写:
一)资格种类及认定机构:
资格种类——本科专业最高可选择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专科专业最高可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省——广东省
市——韶关市
认定机构——韶关市教育局(申请高中及职中种类选择)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申请初中及初中以下种类选择)
任教学科:必须选择与自己专业(或辅修的第二专业)相对应的学科名称,否则会影响认定结果。

附学科列表如下:
小学初中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选择学科时会出现如下界面,
申请者必须点击学科名称或前面的小图标展开更具体的学科进行选择。

如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如果申请中等职业中学教师资格,须点击“商贸与旅游类”前面的小图标,结果如下图所示:
选择学科——“旅游服务与管理”。

现场确认点——韶关学院(如申请者选错确认点,则无法认定)
二)基本信息
证件类型:身份证。

户籍所在地:已转户口至学校填写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韶关学院。

未转的同学填家庭户口所在地至其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工作单位:韶关学院文学院09级汉语言文学1班(示例)
毕业学校:韶关学院
所学专业:按《韶关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本科按2009年版,专科按2010年版)的专业名称填写。

专业选择时不能选择某一类,必须显示为具体的专业名称且各院系统一。

学位:学士或无
专业技术职务:无
现从事职业:应届毕业生
三)个人简历:至少两条(初中、高中、大学),注意时间上的衔接,大学阶段填至今年的6月22日。

因是在校学生,所以不要填写实习单位的简历。

四)思想品德:
鉴定单位全称:韶关学院文学院(示例)
鉴定单位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韶关学院
鉴定单位电话: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的电话
邮政编码:512005
二、表格填写
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至普通话水平这几栏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此认定工作的专人组织填写;修学教育学等课程情况可填写“已修学并合格”;普通话水平请规范填写几级几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及以下几栏勿填。

附件2
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报送要求由各学院指定的专人负责组织做好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材料的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首要确认的是申请者师范性的真实性,师范方向招收的学生没有进行相应课程的修读,一律为确认不通过。

出现误认而引起的后果由该负责人承担。

2、审核网报信息是否正确,表格内容是否与网络报名信息一致,检查申请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打印是否合要求,申请表上本人是否签名;
3、查对原件的真实性,申请人递交材料是否齐全合格,纸质是否符合要求;
4、核实申请人的电子照片是否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以及上交认定机构(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上)照片为同一底版;
5、凡是复印件,审核人均须签写“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名及加盖各二级学院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的工作单位处需加盖各二级学院公章。

二、材料的提交:
一)袋内顺序排放: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业成绩登记表(提供前五或七学期的成绩单)。

二)材料的装订提交:
1、认定申请表暂不入袋,建议按学号顺序整理并与档案袋顺序保持一致提交。

其它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后装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袋。

材料袋上要在相应栏内签署审核人的姓名。

2、用于贴资格证书上小一寸相片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用小袋分装并在袋面注明班级及申请人数。

3、请各学院在市教育局规定的4月2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并将审核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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