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通知
实行禁酒令和严禁用公款吃喝的若干规定
实行禁酒令和严禁用公款吃喝的若干规
定
关于实行禁酒令和严禁用公款吃喝的若干规定
(2003年4月1日县委常委会议通过)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树立艰
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
进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工作日期间中午全县所有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除重要对外接待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包括各种白酒、啤酒、果酒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允许酗酒。
第二条乡镇干部到县开会,一律发生活补助费,特殊情况需要集体就餐的,一律吃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
超过20元。县直单位参会人员一律不发生活补助费,不安排就餐。
第三条县直机关人员下乡镇工作,一般不准在乡镇就就餐;如确因工作需要在乡镇就餐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吃
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10元。
第四条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在村就餐;如确需就餐的,必须从简安排,生活费自理。
第五条村级财务取消吃喝招待费。若有吃喝招待费的,
按贪污论处,谁批准谁负责。
第六条每月5日之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上月份招待费开支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审查备案。
第七条从本规定发文之日起,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人员,采取定期督查和定点抽查的办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
进行督查。要查到村委会,不留死角。要设立专项举报
电话,受群众举报。要查处一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
公开处理,进行曝光,以儆效尤。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本规定第一条同时适用于“两委”干部。
关于禁止工作人员上班饮酒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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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酒令的通知
关于严格禁止工作人员饮酒的规定
各科室、中队: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办字【2011】29号)(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贯彻落实《规定》提出如下要求。
一、把握《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对《规定》的传达学习,准确把握《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节省经费开支和倡导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有利于提高**干部职工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充分领会实行工作日禁酒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健康向上的公务接待理念,自觉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实行责任制。保证《规定》的落实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令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要求,全市**系统各级要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全系统干部职工凡市内出发办理公务,不论是市局机关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还是局属各单位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禁酒令,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班子和队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
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范围内《规定》的落实,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禁酒承诺制度、制作禁酒令警示牌、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措施,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工作日午间禁酒令落到实处。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饮酒六条禁令
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饮酒“六条禁令”
1、严禁工作日内饮酒
2、严禁同城之间吃请
3、严禁私客公款吃请
4、严禁值班期间饮酒
5、严禁酗酒酒后驾驶
6、严禁接待用酒超标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通告.doc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通告
一、严禁在工作时间、值班时间饮酒;
二、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接待任务除外、生产系统由生产厂长批准除外)
三、严禁驾驶机动车辆时饮酒;
四、严格禁止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五、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公司上下级以各种名义为由聚众饮酒;
六、严禁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或者当事人饮酒。(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接待任务除外)
七、经检查发现饮酒后进入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含车间班组长、质检)除扣发当日薪资外,还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公告批评。
八、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公司设置举报有奖,凡举报属实公司每次奖励举报人100元人民币。此通知生效日为下发之日,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公司相关部门将施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凡发现,违反以上管理规定,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正常工作流程,公司视情节严重将对当事人予以50-500元的经济处罚,如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损失金额除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外并对当事人予以损失金额5%-20%的处罚。
xuexila
xx年xx月xx日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范文篇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现将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含中午休息时间)饮酒。确因经营和工作需要安排接待,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2、严禁所有干部员工参加乙方任何名义的宴请(含工作餐)。
3、所有员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饮酒上岗。
4、凡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或经举报确认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新闻从业者上班时间禁酒
工 作 的严 肃 性 。
看法 :地级 市向新 闻从业 人 员发 出“ 禁酒令” 在 国内 ,
首 开 先 河 。作 为新 闻 工 作 者 ,的确 应 该 带 头 遵 纪 守 法 , 也 这 是 职 业 道 德 的 一 种 体 现 , 该 提 倡 这 种 做 法 。特 别 是 记 者 , 应
事业 单 位 , 收 取 每 人 5万 元 的 好 处 费 。 王 县 长 否 认 特 批 并 而 为 收 钱 , 求 情 者 太 多 , 多 数 人 是 和 平 县 的 干 部 , 中 包 称 大 其 括 一 些 老 领 导 , 得 罪 不 起 ” “ 。
看 法 : 国 人 们 尤 其 是 董 卿 的 粉 丝 们 一 定很 郁 闷 ,因 为 如 果 是个 二三 流 主持 人 出现 类似 的走 嘴 现 象 ( 实上 各 类主 事
待 之 :董 卿 , 的 值 得 我 们 继 续期 待 。无 论 你 怎样 ,其 实 在 真 我 们 的 心 目 中 , 依 旧 是 那 个 风 姿 卓 约 、仪 态 万 方 、出 口成 你
章的董卿 。
看法 :靠领 导地位 、 力安排 子女到好单位 就业 , 权 走后
门 的 “ 力 就 业 ” 这 些 年 屡 见 不鲜 。 其 在 公 务 员公 开招 考 权 , 尤 “ 门槛 抬 高 之 后 ,有 的 事 业 单 位 更 成 了安 排 领 导 子 女 的 地 方 , 没 有 市 级领 导 签 字都 进 不 去 ” 有 消 息 说 ,目前 推行 聘 “ 。
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
关于禁⽌全市党员⼲部和公职⼈员⼯作⽇饮酒的规定
编者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作⽇全⾯禁⽌饮酒的要求,4⽉9⽇,濮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禁⽌全市党员⼲部和公职⼈员⼯作⽇饮酒的规定(试⾏)》。
关于禁⽌全市党员⼲部和公职⼈员
⼯作⽇饮酒的规定(试⾏)
第⼀条为深⼊贯彻全⾯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能⼒作风建设和清廉濮阳建设,打造作风过硬的⼲部队伍,营造风清⽓正的政治⽣态,根据《党员⼲部廉洁⾃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机关、⾏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部和公职⼈员。
第三条党员⼲部和公职⼈员在⼯作⽇全天及节假⽇值班、执勤及执⾏其他公务期间,⼀律禁⽌饮酒。因公外出参观考察、培训学习的,参照执⾏。
第四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安排的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确需饮酒的活动,按照“⼀事⼀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市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市纪委监委备案。没有履⾏审批报备⼿续的,⼀律视为违规饮酒。各县(区)同类活动审批程序参照执⾏。
第五条确因个⼈婚丧喜庆等事宜需要饮酒的,县处级领导⼲部需按照市纪委《关于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的规定》(濮纪发〔2018〕9号)要求向市纪委监委履⾏报备程序。各县(区)乡科级⼲部向本县(区)纪(⼯)委监察(⼯)委履⾏报备程序。其他党员⼲部和公职⼈员按照⼲部管理权限向单位党组(党委)履⾏报备程序。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作⽇禁⽌饮酒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倡导健康⽣活⽅式,涵养良好政治⽣态。
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
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
一、除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外,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宴请饮酒。
四、严禁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
对违反禁酒制度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凡造成恶劣影响、贻误工作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一单位累计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违反禁酒制度行为的,取消该单位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关于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通知
关于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通知
各处室、监理代表处:
为切实转变项目各级人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树立廉洁、文明形象,项目部决定在各单位实行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
一、项目各级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禁酒规定;
二、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饮有酒
精的饮料;
三、禁止酒后参与任何工程管理工作;
四、禁止接受监理、施工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招待等方式的饮酒行为;
五、因外事接待或特殊公务活动需要饮酒时,要提前报相关领导批准;
六、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并相互监督,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
七、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严格约束自己,提高工作效率,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望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使禁酒规定成每名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项目部将不定期组成调查组对午间饮酒情况进行明察暗
访、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活动,对查出或群众反应有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规定时,项目部经核实后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公开曝光。
合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月21日
关于禁止公司系统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中午饮酒的规定
四、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违反规定情节较轻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2.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或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损害单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降职、责令辞职、免职、开除等处分;
关于禁止公司系统管理人员
在工作期间中午饮酒的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24条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干部员工文明、高效、廉洁的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系统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含节假日值班)中午一律禁止饮用酒类或含酒精的饮品。
二、确因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事、公务接待需要饮酒的,应报请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3.同一单位多次多人违反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4.由饮酒造成事故的损失及一切不良后果,均由饮酒者本人负责。
五、本规定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酒令
关于公司员工在职期间饮酒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加强公司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嘉城物业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员工工作时人身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下发《关于公司员工在职期间饮酒规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严禁在工作期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重要接待或重大活动等除外).
(二)严禁在值班期间内饮酒.
(三)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
(四)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严禁在公务接待中、公司团队聚会中强行劝酒、逼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
(七)严禁因饮酒损害本公司形象。
(八)严禁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九)严禁因饮酒失密、泄密和损害公司形象。
(十)严禁各级人员酒后(不论多少)上班。
二、考核
(一)凡违反《禁酒令》规定的,经查实,一律纳入本公司月度绩效考核,给予本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第一次违反规
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规定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罚款300元;第三次违反规定
的,扣发当月工资后作除名处理,并对当事人所在部门、
项目负责人联责300元。
(二)公司管理人员到所属项目调研、检查工作,不得接受宴请,一律自行安排工作餐,违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所
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联责200元。
(三)各部门、以互相宴请的,违者除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四)因饮酒造成失密、泄密、损害公私财物的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因饮酒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实施办法
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实施办法
1. 背景
工作日午间禁酒是企事业单位为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保证工作效率而实行的一项制度。然而,在执行该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员工违规饮酒、不配合执行、制度执行不严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旨在制定相应的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实施办法,以保证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的最大化。
2. 规定
2.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作的员工,无论全职或兼职工作,无论职位高低。
2.2 禁酒时间
禁酒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2点至下午1点,共计1小时。
2.3 禁止饮酒场所
禁止在企事业单位的任何场所饮酒,包括食堂、办公室、会议室等。员工应在指定的休息室内休息,并且不得携带任何饮料进入休息室。
2.4 禁止饮酒行为
在禁酒时间内,员工不得饮酒,也不得在禁止饮酒场所饮酒。对于违反禁酒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5 外人进入禁止饮酒场所
禁酒场所只允许工作人员进入,禁止任何外来人员进入。
3. 实施办法
3.1 人员安排
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实施禁酒规定,对于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同时,应设立休息室并派出专人管理,确保员工在休息室内安心休息。
3.2 倡导宣传
企事业单位应开展倡导宣传活动,使员工了解禁酒规定的意义和重要性。倡导
宣传工作应始终贯穿于整个实施过程中。
3.3 纪律教育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纪律教育,让员工明白禁酒规定是企业制度的一部分,严格执行禁酒规定有利于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保证工作效率。员工如违反规定,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4 监督执行
企事业单位内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实行内部监督机制,对禁酒规定的实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禁止
饮酒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厉行勤俭节约,保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深入推进全县治庸问责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含垂直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含加班、调休期间)中午一律禁止饮酒(包括含有酒精的饮料,下同)。严禁同城区内各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禁特殊时段(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救灾、突发事件)值班人员饮酒;严禁执纪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中办理“红、白”喜事需要饮酒的,应报本单位纪检机构批准,由相关纪检机构报县纪委党风室备案。但参与宴请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准饮酒。
第四条在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县外宾客等重要公务活动中,中午原则上安排工作餐,可以摆酒,不得陪酒。
第五条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发生的工作日中午饮酒负领导责任,当事人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违反规定者,经查实后,给予相应处理。
对第一次违反规定者,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加重处理。
对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情
节较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对第三次违反规定的,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单位综合性评先选优资格。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文档
2020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文档Document Writing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上班时间喝酒通告范文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规范,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益,提升企业对外良好形象。依据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在工作时间、值班时间饮酒;
二、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接待任务除外、生产系统由生产厂长批准除外)
三、严禁驾驶机动车辆时饮酒;
四、严格禁止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五、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公司上下级以各种名义为由聚众饮酒;
六、严禁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单位或者当事人饮酒。(经总经理批准的特殊接待任务除外)
七、经检查发现饮酒后进入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含车间班组长、质检)除扣发当日薪资外,还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同时公告批评。
八、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公司设置举报有奖,凡举报属实公司每次奖励举报人100元人民币。此通知生效日为下发之日,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公司相关部门将施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凡发现,违反以上管理规定,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及正常工作流程,公司视情节严重将对当事人予以50-500元的经济处罚,如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损失金额除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外并对当事人予以损失金额5%-20%的处罚。
工作日午间禁酒工作实施意见
工作日午间禁酒工作实施意见局各股(站、室)、各镇(区、场)计生服务站:
自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规定〉的通知》实施以来,全县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工作日
午间禁酒规定,未经批准工作日午间擅自饮酒现象得到基本控制,工
作作风、工作效率明显改观,得到了老百姓的充分肯定。但也有个别
单位和部分个人违反规定,工作日擅自饮酒,败坏了计生系统整体工
作形象。为进一步落实规定三县工作日午间禁酒规定,特是制度如下
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县人口计生局各股(站、室),各镇(区、场)计生工作站所有
工作人员(含计生站临时聘用人员)。
二、禁洒种类
白酒、啤酒、果酒及其它含酒精性饮料。
三、饮酒条件及报批手续
严禁工作日早班车饮酒。如有县外领导检查、指导、交流工作,
确需工作日逢非饮酒的,务于当天11:30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
县纪委廉政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饮酒。未批批准的,工作日午
间餐桌上只要上酒,工作人员入座,就视为半月午间饮酒。
四、强化督查,严查重处
县人口计生局成立工作日午间禁洒领导小组,建立百姓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密度,及时调查处理。
一年度内对第一次违反规定的,全县通报批评,计生局全体人员
或计生站长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本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同
时对所在股(室)、计生站主要负责人同等数额的经济处罚;总署班子成员加重处罚。
对第二次违规操作,是一般人员的,给予待岗3个月只发国标工资处理;有职务的,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免职。对第三次违反规定的,建言相关部门予以辞退或辞退解聘。
关于实行工作日限制饮酒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工作日限制饮酒制度的通知董事会、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全公司实施工作日限制饮酒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限酒人员公司全体干部职工。
二、相关要求
1、工作日中午无公务接待时一律不准饮酒;倡导文明公务接待,坚持来客不劝酒,有酒接待须经上级领导批准。
2、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
3、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4、严禁接受与公司合作的单位和个人宴请饮酒。
5、严禁在中午接受亲朋好友宴请饮酒。
三、处罚规定
1、年内第一次发生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
2、年内两次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关责任人扣发3个月工资的处罚,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
3、年内三次违反规定致使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
其他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罚。
四、由综合部进行不定期进行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莱芜××××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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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通知
青办发〔2010〕39 号
中共青州市委办公室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
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禁令内容
1、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
2、严禁在工作时间、值班时间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3、严禁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
4、严禁因饮酒影响正常履行公务职责;
5、严禁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酗酒;
6、严禁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
7、严禁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8、严禁因饮酒损害机关尊严和工作人员形象。
三、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改进党的作风、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实行“禁酒令”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禁酒令”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上级(或外地)来宾,实行规范接待、文明接待,不准超标准、超规格安排;到基层坚持用工作餐,不准要求基层搞宴请招待。基层单位要消除思想顾虑,严格执行规定,不搞超标准和违反禁令的招待,对不良风气要敢于抵制,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
对违反禁令者,将视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造成重大损失、重大责任事故或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本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禁酒令的党员干部或者工作人员,一律按照通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市纪委监察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3227110,382270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青州市委办公室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