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综合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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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综合测评方案

三峡大学综合测评方案

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占15%);2.科学文化素质(占55%);3.身体健康素质(占10%);4.科技创新能力(占10%);5.社会实践能力(占10%)。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记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公式: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15%+科学文化素质积分×55%+身体健康素质积分×10%+科技创新能力积分×10%+社会实践能力积分×10%3.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各学院分别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年级(班)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

其中:优秀占20%,良好占40%,中等占2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等级为不及格:(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60分者;(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3)严重违犯校纪校规、本学年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4.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或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道德素质1.基本政治素质:(1)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者记8分。

(2)选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生,按全学年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值的60%记入,即:n∑X i Y ii=1学年课程成绩积分 = ────×60%n∑Y ii=1其中:n为一学年课程门数, X i为第i 门课程成绩(各门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入), Y i 为第i 门课程的学分数。

三峡大学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VIP专享】

三峡大学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VIP专享】

三峡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占10%);2.科学文化素质(占70%);3.身体健康素质(占10%);4.社会实践能力(占10%)。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记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公式: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10%+科学文化素质积分×70%+身体健康素质积分×10%+社会实践能力积分×10%3. 综合素质测评证书记分有效时间:获取证书时间在相应测评学期或学年内,可纳入本次综合测评范畴。

4.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道德素质1.基本政治素质:(1)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者记5分。

(2)思想道德素质相关课程计分方式:课程分数×70%后记入总成绩2.政治理论学习与竞赛(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2)撰写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学习体会:在学院、学校、省级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3分、5分、10分;在内部刊物或非公开刊物上刊载,每篇记6分;在校外一般刊物上发表,每篇记8分;在本校学报、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分别记10分、15分、20分。

三峡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框架

三峡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框架

三峡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框架三峡大学第一届研究生团员代表、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框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科研(一)关于本专业课程设置的建议。

(二)关于本专业课程教学的建议。

二管理(一)关于导师对研究生管理的建议,以及研究生队导师的要求(二)关于各学院对研究生管理的建议。

(三)关于研究生处对各学院的建议。

(四)关于研究生会与各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的协调关系的建议。

(五)关于研究生会章程的修改建议。

(六)《三峡大学研究生会会议室物品管理制度》为使研究生会整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各部门合理而又最大限度的利用办公室的现有条件,同时对研究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优化内部管理特制定研究生会议室物品管理制度条例如下:(一)保管制度1. 校研究生会物品要及时登记造册,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明确分管人员。

任何人不得私自侵占、处置或销毁物品。

2. 物品分类存放,统一管理,每学期期末指定专人对本学期财物进行分类整理。

3. 各部部长应在每次例会上,把下周的活动所需物品情况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借用物品须办理登记手续。

4.各部门在使用办公室用品时,须坚持节省的原则,避免浪费,及时将剩余物品储存,以备后用。

5.研究生会集体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各成员在使用物品时要爱护物品,严禁损坏。

6.会议室的门钥匙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共同保管,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配钥匙。

7.任何人不得研究生会议室当成私人的寓所或活动场所,擅自进行私人活动。

8.没有保管在会议室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的部长统一负责,并做好物品的管理登记。

(二)借用制度1.借用研究生会办公室器材及物品要填写“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器材数量等。

借用日期不得超过一周,如需继续使用应续借。

2.认真记载借用器材及物品情况,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坏,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酌情处理或赔偿,并记录在册。

3.对外借的活动器材和物品等,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此项自评不打分,互评打分
能力
认真落实学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
按照学院留根资料为准,延误1天扣一分
做好下届学生干部培养工作
此项自评不打分,部门干事(部长)打分,满意为5分
日常管理工作效果好,本部或分管部门干事无违规违纪现象
以学院违纪公示名单为准,有一名干事违纪扣1分,以此类推
工作中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按照和该部门的合作过程中该部门的配合程度和最终活动效果打分(此项自评不填写,互评填写)
活动举办情况
活动奖项评选严格执行,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以最终主席团调查结果为准,满分5分,有一次举报记录此项0分
活动宣传得当,无不文明现象及冲突发生
以最终主席团调查பைடு நூலகம்果为准,满分5分,有一次记录此项0分
活动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思路明确可行
三峡大学电气与新能源学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参审人
所属部门
考核人
评议内容/分值
打分细则
5
4
3
2
1
思想
积极配合党、团组织,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本年度团干培训无请假迟到为满分,有一次请假迟到减1分,旷会一次0分
热爱本职工作,思想进步,无违纪现象
以学院公示违纪名单为准,一次违纪扣2分
尊重关心干事,在推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程序
例会
部门或分管部门定期召开例会,例会内容紧凑充实,反响良好
此项定期开展例会为1分,例会内容占4分,为例会参与人员打分
学生会全体大会
以自律部最终名单为准,部门有一人缺席扣1分
分管主席意见及建议
满分5分
团委老师意见及建议
满分10分
总分合计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

大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

XXX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3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新时期高等教育思想,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作为评定奖学金、评先评优和毕业时向用人单位的重要依据,每学年评测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以个人申报、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审核、院团委认定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学生。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两项,其中基本素质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心素质3个方面组成。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内容的评分比例及计算方法:各指标体系所占比重原则上不能变更。

第七条每位同学每学期都有基础分40分,各项的加减分在这个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思想品德素质1.思想政治拥护领导,坚持“四个自信”,努力学XXXXX思想;维护祖国统、民族团结和校园正常秩序;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

1.1 加分项及分值1.1.1 参与院青马班培训者加2分,参加校青马班培训者加3分,参与青马班实践学习,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者一次加2分。

被组织吸收成为入积极分子并且积极参加团校、分校等学习活动者加2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发展对象并且积极参加校等学习活动者加5分,被组织吸收成为员(预备员)并且积极参加组织各项活动者加8分。

1.1.2 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评先活动中,获省级单项奖者加10分,获市级单项奖者加8分,获校级单项奖者加7分,获院系级单项奖者加5分,获班级先进者加3分,积极参与并有一定贡献者加1分。

获省级综合奖者加12分,获市级综合奖者加10分,获校级综合奖者加8分。

获学校通报表扬者加5分,获院系通报表扬者加3分。

1.1.3 班级活动、团学活动的新闻报道、活动总结、暑期社会实践简报新闻等文章,被级正规网站、报纸录用者加15分,被省级正规网站、报纸录用者加10分,被校级网站、广播站、网络电视台、校报校刊采用一篇者加5分,被院系网站采用一篇者加3分(学生会宣传部发布新闻不计算在内)。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表格填报说明(学校补充)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表格填报说明(学校补充)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表格填报说明(学校补充)2.专业基础条件《自评支撑材料》2.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填表说明:(1) 一个专业填写一张明细表;(2)“实验室名称”按教务处文件规定的成建制实验室名称填写。

(3) 涉及到由其它学院完成的实验实习课程,由本学院提出课程名称,课程归口单位提供设备清单给开课学院汇总到本专业仪器设备一览表中。

其“实验室名称”按课程归口单位的原名称填写,“类型”根据本课程在该专业的性质而填写。

2.4近三年教学经费使用情况一览表“专项经费”包含:师资培训、教研教改、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学院配套及学院其它对应的专项经费等。

《备查档案材料》2.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设备更新情况:可用对照表方式(如更新较多者)或文字说明方式(如更新较少者)。

2.2实践教学基地证明材料含:实习基地介绍、实习计划、现场教学组织方案、校外老师的名录、实习总结报告及可证明校外实习的其它材料。

2.3 专业图书与网络资源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的使用情况:各学院各专业可根据使用网络(文献检索、求索学堂、管理网站、课程网站、示范中心网站等)的情况填写。

3. 师资队伍3.1 队伍建设状况专任教师:含校内“双肩挑”教师和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师。

兼职教师:指从校外聘任的担任本科生讲授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

第一、三临床医学院教师纳入兼职教师队伍统计范畴。

跨学院担任专业(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师纳入对应专业统计范畴,学院之间应相互支持提供相关信息。

师资队伍:特指学校在编的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称的人员,不含其他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有双重职称的人员取其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学校人才待遇校内聘为教授、副教授的按聘任职务统计。

由于教师的年龄、学位、职称在3个学年度可能发生变化,统计时应取该学年度教师的状态数据,各学年教师的基本情况由人事处提供。

3.2 主讲教师情况《3.2(1)各专业近三学年主讲教师资格符合分布》中同一教师讲授几门不同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按实际担任课程的门数统计。

三峡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与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初稿

三峡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与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初稿

三峡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立项建设与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实验教学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我校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与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指满足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实施各类实验课程、学科竞赛等科技创新活动的设施和条件。

分为公共教学资源平台、公共课程实验室、专业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及学生创新(学科竞赛)实验室。

第三条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经费来自于学校年度财务专项预算,教务处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各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论证及绩效评估。

第四条建设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及软件建设(新增、扩大、改进)和条件建设两类,条件建设费(含调研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经费的5%,其中调研费不得超过1%,各建设单位在组织调研之前需报批教务处。

第二章立项条件、原则与程序第五条申请立项建设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必须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一线实验教学,此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新办专业;2、计划进行调整与改造的专业;3、实验教学条件不能满足要求,实验开出率达不到100%;4、符合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需要。

第六条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立项原则:1、立足教学原则从教学需要出发,紧扣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坚持面向本科教育、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原则。

2、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主导原则各专业在实验课程内容和实验项目的指导下,依据实验教学课程建设规划和人时数、仪器台套数等本科教学数据提出建设方案。

3、分步实施原则根据实验课程建设需求的轻重缓急,权衡各专业、各课程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建设历史及完成情况,分年度进行立项建设。

4、统筹规划与优先建设原则在“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思想的指导下,统筹兼顾各本科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根据实验室利用率和对本科教学贡献大小,原则上按照先后顺序优先支持公共教学资源平台、通识课程实验室、新专业建设实验室、学科公共平台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学生创新(学科竞赛)实验室的建设。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根据《重庆三峡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务实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结合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1、可选择性。

提供多样化的创新学分项目和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项目,拓宽学生选择的空间,更好地将学生的兴趣与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结合起来,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

2、级差性。

鼓励学生集中精力完成高质量的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对优秀的成果给予较高分值。

3、程序的规范性与信息的透明性。

实现申请、审核、批准、评分、公布等的规范化,定期及时、充分传达创新活动相关信息。

二、认定范围和标准公共管理学院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指学生在校内外所参与、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活动,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学分。

凡在各类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成果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实践、技能鉴定和素质拓展学分。

(一)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体系构成及学分设置如下表:1、本次制订的创新学分认定方案适用于2011级及以后年级学分制学生。

2、六大检索包括:SCI、EI、ISTP、SSCI、AHCI、ISSHP。

(二)技能鉴定1.凡与职业相关的技能鉴定证书均纳入认定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话证书、驾驶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司法资格证书等与职业相关的技能鉴定证书。

2.不包括外语等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

(三)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见下表。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学分构成及标准(试行)说明:1. 各二级学院学生干部、学生活动、学生奖励等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

2. “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总学分为8学分即合格。

三、领导与组织1、以公共管理学院为基本单位组建创新、技能鉴定、社会实践和素质拓展活动实施领导小组。

《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一、思想道德素质方面(1)基本政治素质中的政治表现加分:团员3分,积极分子(5分+得奖额外1分),预备党员(7分),党员(8分)(1*)校院表彰,校级8分,院级5分(2)校、院优秀党支部、团支部的加分,院级每人加1分,校级每人加3分。

大二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院级优秀团支部每人加1分,校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人加3分;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人加4分。

(取最高分,不得累加)(3)撰写宣传稿件:在院刊《电气学人》上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加分按不超过10分计算。

(4)学院寝室设计大赛,获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加5分、4分、3分、1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方面(1)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当学年同时通过四(5分)、六级(8分)者,可累计加分;以后每年加分以最高等级计入。

(2)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二级(5分),三级(8)四级(11分),同时通过同一类别的两个及以上级别者,只按最高级别加分;每年都可以加分。

三、科技创新能力方面(1)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参加到最后但没有获奖的学生,按照学校、省市及国家的级别分别加参加分2分,4分,6分。

2012学年学院“挑战杯”竞赛获奖(科技活动月活动)及其他科技类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其他名次记4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其他名次记5分。

四、社会实践能力方面(1)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如国家二级裁判证书、健美操等级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职业英语等级考试、英语口语考试、网络管理员,省级(中级)及以上计8分,市级(初级)计5分。

(2)参加社团活动加分:部长,副部长加相应分(3)支部委员加分:学生支部各党书记、委员的加分依照学生干部职务基础分表和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得分。

(4)参加学院迎新晚会表演节目加3分,参加其他晚会或活动表演节目的加1分(如:“走进社区”谢师恩晚会、研究生晚会等)(5)2013学年安全教育活动小品表演参加未获奖:加1分(6)寝室长加5分,另不计考核分。

三峡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三峡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三峡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年度测评实施办法》三峡大研〔2005〕18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硕士研究生自觉成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取得三峡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研究生各项奖励和评先的重要依据。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均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素质测评内容第四条思想政治表现(权重30%)(一)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等五个方面。

其权重值分别为0.26、0.24、0.15、0.15、0.2。

(二)每项测评内容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测评,加权计算。

优记95分,良记80分,中记65分,差记50分。

未完成素质教育卡中有关学术、实践活动规定任务者,其思想政治表现等级不得高于“良”。

(三)在学年小结基础上,参照《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测评表》,按班级对每一位研究生逐个进行测评打分。

每位研究生应实事求是地参加测评工作。

第五条智育评分(权重70%)(一)一年级根据完成课程的考试成绩评分。

完成学分数应大于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否则本项按不合格计。

计算公式:∑每门课程成绩×学分数ⅹ=×权重70%∑学分数(二)二年级根据开题报告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两个方面加权评分。

开题报告成绩权重40%,专业课成绩(加权平均)权重30%。

(三)三年级根据学位论文成绩评分, 权重70%。

第六条加(扣)分规定(一)研究生在读期间,凡以三峡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科技奖励成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可加分。

发表论文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承认毕业研究生在最后一学年的文章录用通知,须附文章稿件,录用通知须明确作者序及发表日期),时间段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若同一篇论文或成果被多次收录或获奖,只按最高的一次计分。

三峡大学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

三峡大学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

三峡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生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占10%);2.科学文化素质(占70%);3.身体健康素质(占10%);4.社会实践能力(占10%)。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记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公式: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10%+科学文化素质积分×70%+身体健康素质积分×10%+社会实践能力积分×10%3. 综合素质测评证书记分有效时间:获取证书时间在相应测评学期或学年内,可纳入本次综合测评范畴。

4.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道德素质1.基本政治素质:(1)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者记5分。

(2)思想道德素质相关课程计分方式:课程分数×70%后记入总成绩2.政治理论学习与竞赛(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2)撰写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学习体会:在学院、学校、省级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3分、5分、10分;在内部刊物或非公开刊物上刊载,每篇记6分;在校外一般刊物上发表,每篇记8分;在本校学报、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分别记10分、15分、20分。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项评建工作安排表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项评建工作安排表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实验队伍建设规划
04.01—05.20
各学院
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
04.01—06.30
教务处、各学院
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04.01—06.30
教务处、各学院
转变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大讨论
04.01—07.15
各学院(至少安排2次)
校内教育专家作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专题报告,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学院讨论的基础上参加学校交流发言
04.01—12.31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第一轮定稿
04.01—05.20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第二轮定稿
06.01—06.30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第一轮定稿
04.01—05.20
各学院
学院及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第二轮定稿
06.01—06.30
三峡大学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专项评建工作安排表
(2009.04.01—2009.12.31)
工作任务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评建阶段安排及主要任务
学院自评自建阶段
04.01—05.20
各学院
学校对学院评估阶段
05.21—05.31
评建办、专家组
学院整改阶段
06.01—06.30
各学院
学校对学院检查阶段
04.15—05.05
教务处(报告至少安排4人次)、各学院
注:39个参评专业完成上述所有工作任务,非参评专业完成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和专项评建任务;2010年7月前,学校统筹明确各必修课程归口单位,分步落实并完成课程归口相关工作。
各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重庆三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大学生创新项目学分认定办法(2015版)
注: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应至少修满4学分;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的学生应至少修满2学分。

2)专升本的学生,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分减半。

3)创新、技能、素质学分,同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请。

4)六大检索包括SCI、EI、ISTP、 SSCT、AHCI、ISSHP。

5)要求所有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参加一次院级以上(包括院级)的大学生工程综合训练大赛,并至少获得1学分;要求所有专业学生毕业前必须参加一次开放性实验设计大赛,至少取得有效成绩(0.5个学分)。

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两次大赛的一次,至少取得有效成绩(0.5个学分)。

6)所谓的学院其他A级专业竞赛,指的是面对全院所有专业和所有年级学生的竞赛(除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和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设计竞赛以外);只针对
某个年级或某个专业进行的竞赛则划定为学院B级竞赛,B级竞赛所奖励的创新学分为A级竞赛的50%。

7)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做实验要求请详见《机械工程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规定》文件。

请指导老师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8)校外的竞赛,如果获奖证书上的印章不是有关权威部门的,而是行业协会或者举办企业的印章的,则作为特殊情况,由学院行政领导会同系部主任和实验室主任共同商讨决定学分是否授予、授予学分的数量等。

9)其他未预料到的新情况,以有利于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宗旨,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后的决定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学生干部作风、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技学院学生的考核依照本制度,各学生组织管理部门依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学生干部考核应全面考核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依下列规定实施:一、由学生干部管理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召开干部考核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二、公布考核时间、范围及内容,发布考核通知第五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分为民主测评和基础测评。

第六条由考核小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民主测评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为40%。

第七条基础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基础测评以日常考查为基础进行测算;二、考评小组应按规定要求核算学生干部的基础分,基础测评应按下列内容实施:(一)、思想政治素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5、遵守并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公德、社会正义;6.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民主的政治生活作风;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8.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礼貌。

(二)、工作能力:1、熟悉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作性质有准确认识,能够开创工作新局面;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3、广泛采纳广大同学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针对同学们的实际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4、识大体、顾大局,有协作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三)、工作作风: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2、坚决地执行学校、团委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3、定期召开例会,并认真整理记录会议内容;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7.具有民主的政治生活作风。

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c8

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c8

三峡大学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学生干部作风、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三峡大学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峡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核依本制度,其他制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指称学生会全体成员指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干事,青年志愿者及社团联合会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由组织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应全面考核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五条学生干部考核应当有助于培养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依下列规定实施:(一)组织部应成立考核小组并就考核时间、范围及内容发布考核通知;(二)考核应召开干部考核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三)主席团的考核由组织部协助校团委实施;(四)各部部长由组织部联合主席团实施;(五)各部干事由组织部参考各部部长意见实施;(六)其他社团干部的考核,参照此规定。

第七条组织部每年应进行三次定期考核和四次以上日常考核,其中定期考核为两次学期末考核和一次年终考核,学期末考核以定期考核为基础考核。

学生干部的年终考核,分为民主测评和基础测评。

第八条民主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先由团委对主席团工作进行评价,再由主席团对各部部长工作进行评价;(二)部长对主席进行评价,部长之间进行相互评价;(三)民主测评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为40%。

第九条基础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一)基础测评以日常考查为基础进行测算;(二)组织部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核算学生干部的基础分;(三)基础测评在年终考核中所占权重为60%;(四)除因本人申诉,各项基础分作为考核工作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条年终考核在每学年的夏季学期“五四”评优期间进行,并作为该学生干部年度综合素质的最终考评和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日常考核每两到三个月进行一次,测算日常成绩并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将根据得分比例,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良好的控制比例分别为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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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三峡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思想道德素质(占15%);2.科学文化素质(占55%);3.身体健康素质(占10%);4.科技创新能力(占10%);5.社会实践能力(占10%)。

二、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根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分项记分、综合评估的办法进行测评。

2.综合素质测评积分公式: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积分×15%+科学文化素质积分×55%+身体健康素质积分×10%+科技创新能力积分×10%+社会实践能力积分×10%3.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各学院分别以同一专业或同一年级(班)为单位,按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高低评定等级。

其中:优秀占20%,良好占40%,中等占2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等级为不及格:(1)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不足60分者;(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不改者;(3)严重违犯校纪校规、本学年内受留校察看处分者。

4.综合素质测评名次评定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班级或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内排列名次。

三、综合素质测评分项记分要求及标准(一)思想道德素质1.基本政治素质:(1)政治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者记8分。

(2)选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生,按全学年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值的60%记入,即:n∑X i Y ii=1学年课程成绩积分 = ────×60%n∑Y ii=1其中:n为一学年课程门数, X i为第i 门课程成绩(各门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入), Y i 为第i 门课程的学分数。

(3)未选修思想政治理论课者记基础分45分。

2.政治理论学习与竞赛(1)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分、4分、3分、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8分。

(2)撰写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学习体会:在学院、学校、省级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3分、5分、10分;在内部刊物或非公开刊物上刊载,每篇记6分;在校外一般刊物上发表,每篇记8分;在本校学报、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分别记10分、15分、20分。

(3)政治理论学习论文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5 分、4分、3分、1 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8分、7分、6分、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 分、12分、10分、8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25分、20分、15分、10分。

(4)撰写宣传稿件:在校广播台播出,每篇记0.5分,在校报、《三峡青年》等校内刊物上刊登,每篇记1.5分,全年累计不超过10分。

在校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每篇记3分;各种宣传稿件获学院、学校、省及其以上奖励每篇分别另记3分、5分、8分。

(5)无故不参加统一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报告会、主题班(团)会、各种大型集会等),每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3.日常行为表现和社会公德:能自觉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其它各种社会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老爱幼,举止文明。

(1)参加校纪校规及爱校教育竞赛:学院级竞赛成绩优秀记3分,良好记2分,及格记1分,不及格记0分;校级竞赛每人记2分。

获学院一等奖另记2分,其它奖励另记1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另记5分、4分、3分、2分。

(2)自觉遵守各种行为规范,在某一方面(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学院、学校及其以上表彰,分别记3分、5分、10分。

(3)在“文明寝室”建设中,成绩突出,获得院级表彰的寝室,其成员每人记3分;获得校级表彰的寝室,其成员每人记5分;被授予校“文明寝室标兵”者,其成员每人记8分。

(4)违纪扣分:一般违纪一次扣2分,受通报批评者每次扣6分,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每次分别扣8分、10分、15分、20分。

4.学生党、团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授予优秀党、团员等称号:学院级分别记6分和4分,校级记10分和8分,省级记15分和13分,国家级记20分和18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1.专业文化素质积分专业文化素质积分=必修课成绩积分+任意选修课成绩积分+辅修专业课成绩积分+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积分+学年学分绩点奖励分(1)必修课(含限定选修课,下同)成绩积分必修课成绩积分按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值记入:n∑X i Y ii=1学年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值 = ────n∑Y ii=1其中:n为一学年必修课程门数, X i为第i 门课程成绩(各门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计入),Y i为第i 门课程的学分数。

注:以上公式中必修课指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任意选修课及辅修专业和第二学位以外的其它课程。

(2)任意选修课成绩积分=学年任意选修课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6分。

(3)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积分=学年辅修课程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6分(4)第二学位课程成绩积分=学年第二学位课程总学分×0.5,但最高记分不得超过8分。

(5)学年学分绩点奖励记分: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奖10分,3.7≤学年学分平均绩点<4,奖7分,3.3≤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7,奖5分,3.0≤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3,奖3分,2.7≤学年学分平均绩点<3,奖2分。

2.学习目的、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作息。

旷课1节扣2分(迟到或早退3次记1节旷课)。

3.外语等级考试及竞赛(1)公共外语等级考试(非外语专业学生):专科生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三级、四级、六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可分别记5分、8分、12分;本科生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四级、六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可分别记5分、8分,通过公共外语四级口语考试者,另记3分。

(2)专业外语水平考试:外语专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外语四级、八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分别记5分、8分;非外语专业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外语四级、八级最低资格线标准,分别记8分、12分。

(3)参加校内外英语竞赛,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6分、5分、4分、3分;获学校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7分。

(4)当年通过同类不同级别外语考试者,可累计计分。

(5)参加校内较高级别英语班学习(从二级开始),每通过一级加2分,当年通过不同级别者可累计。

4.计算机应用能力:(1)计算机通过二级记5分,二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3分;获得计算机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者记8分,初级以上每提高一级加5分;(2)参加校内外计算机操作比赛: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学校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6分、5分、4分、3分;获学校以上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12分、10分、8分、6分。

5.通过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举办的汉语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者记5分,每提高一等加1分。

6.专业性竞赛活动(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内开展的活动):在各种专业性竞赛活动中获学院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另记4分、3分、2分、1分;获得省级相应奖励者分别记7分、6分、5分、3分;获国家相应奖励者分别记10分、9分、8分、7分。

专业性竞赛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或资助的竞赛项目为准。

(三)身体素质1.身体健康状况:通过大学生体能测试,合格者记8分。

2.体育成绩:(1)选修体育课的,按学年体育课实际总评成绩的80%计入;(2)未选修体育课的学生,记基础分60分。

3.课外体育活动:学校或学院规定参加的课外体育活动每缺勤一次扣2分(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一次缺勤)。

4.参加各类体育竞赛(1)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竞赛(如运动会、各类球赛、棋赛等)运动员,学院、学校及以上每次分别记3分、5分、8分;(2)参加体育竞赛获奖者:获学院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5分、4分、3分,其它名次记1分;获学校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8分、7分、6分,其它名次记4分;获省及以上第一、二、三名者,分别记15分、12分、10分,其它名次记8分。

(四)科技创新能力基础分:50分。

奖励分:1.科学发明、科技创作:(1)获国家专利1项记40分。

(2)获科学发明、科技创作奖励者,学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每项分别记6分、10分、20分、30分。

2.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撰写科研论文(包括文学、艺术等作品):(1)论文参加交流:在学院、学校、省及以上交流,每篇分别记4分、6分、15分;向学院提交论文(或作品)1篇记1分。

(2)论文公开发表:在各类一般公开和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分别记20分和40分。

参加校外论文交流者学院可视情况酌情加分。

(3)论文获学院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另记7分、6分、4分、2 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另记10分、9分、8分、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另记20分、15分、12分、10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记30分、26分、23分、20分。

3.科技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活动,获学院、学校、省级、国家级表彰,每项分别记8分、10分、15分、20分。

(五)社会实践能力基础分:50分。

奖、扣分:1.学生干部得分:职务基础分(各项干部职务基础分见下表)注:学生干部职务基础分为一学年(10个月)总分,任职不满一学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折算。

优秀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以校团委和学生处考核公布为准。

工作考核得分:(1)每学年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对学生干部和社团成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等级为优秀和良好者分别奖励5分和3分;受学院、学校、省和国家表彰者分别记5分、8分、10分、20分。

若考核为优秀或良好且同时受表彰者,则只记表彰得分。

(2)对工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者,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基础分。

(3)兼职干部其基础分加考核分只记最高项。

2.社会实践活动得分:(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者记8分。

(2)社会实践活动受学院、学校及以上表彰,每项分别记5分、8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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