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是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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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是优化设计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是优化设计

顾高山

南京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1000

建设项目投资控制是每个投资者所关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工程项目建设而言,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从目前的投资控制来看,通过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审批和项目法人负责制的实行,投资规模得到了有效控制。设计阶段通过限额设计,使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的现象得到了基本控制。施工阶段通过招标投标和施工监理的全面推行,使工程预算投资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和有效控制,通过造价咨询服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工程结算和决算的审核,剔除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使该阶段的投资也得到了应有的控制。但如何通过优化设计来有效控制投资,尚未得到广泛重视。

一、工程设计阶段是能控制造价的最佳切入点

工程建设过程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三大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其关键就在于设计。工程设计阶段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具创造性和思想最活跃的阶段,是人类聪明才智与物质技术手段完美结合的阶段,也是人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安排的阶段。对于拟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周

期、工程造价以及在建成后能否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也是能动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最佳切人点。据研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但正是这1%的费用对投资的影响却高达75%以上。当一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确定以后,大到工程规模、建设布局、结构形式和建筑标准,小到建筑用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的种类、型号及数量也就基本上被决定了,同时,也就勾勒出了投资方案的基本轮廓。换句话说,一项建筑产品是否经济合理,在设计阶段就已基本定型,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造价是设计出来的而不是计算出来的。

坚决地把造价控制的重点转移到设计阶段上来,能动地实施一系列造价控制手段,引导和干预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把技术工作与造价控制紧密结合起来,弄清设计决定造价、造价约束设计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起用合理经济的优秀设计产品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把握住造价控制的主动权。

二、设计单位要十分重视工程造价控制

投资者评判一项设计产品好坏的标准是客观务实的,首先讲的就是经济效益。设计单位在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除了有过硬的技术、良好的服务,在注重设计作品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经济效益主要是设计产品的工程造价问题。

1、在现行的造价管理模式中设计阶段的事前造价控制没有被摆放在应有的高度上,因而造成了设计行业对造价控制工作的漠视,设计单位只有顺应潮流,加强工程经济专业的管理,才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建立健全技术与经济互动式控制机制,实行工程技术与工程经济的互动式双线管理,是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

2、在初步设计阶段和扩初设计阶段,要侧重技术功能要求,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优化,使有限的造价指标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其重要特征是:以提高价值目标以功能分析为核心,以集体智慧为依托,以创造精神为支柱,以系统观点为指针,技术分析与经济分析相结合。

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则要侧重于造价控制,推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总概算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4、限额设计是在实事求是,精心设计并保证设计科学性的前提下,运用投资分解和工程量控制等方法,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同时也实现了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个方面的控制。

5、严格遵守设计标准规范,推行标准化设计也是降低设计成本

和工程成本,提高设计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缩短建设周期的重要手段。

6、建立健全设计单位造价控制技术责任制,层层把关,分工负责,为搞好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提供严格地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三、搞好优化设计的几点建议

1.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优化设计工作的监控

为保证优化设计工作的进行,开始可由政府主管部门来强制执行,通过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后方可实施。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之一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已由建设部建设[2000]41号文颁布施行,它的实施将对控制设计质量提供重要保证。但《办法》规定的审查主要是针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收费、建设手续、规范的执行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内容,缺乏对方案的经济性及功能的合理性方面的审查要求,所以建设主管部门在执行《办法》的同时,应增加人员配备和审查力度,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第二,应加强对设计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通过资质管理、人员注册、设计招标、图纸审查等环节来规范设计市场,减少黑市设计。第三,利用主管部门的职能,总结推广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公布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及考核指标,为优化设计的进行提供良好服务。

2.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的推行,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

求,设计监理已成为形势所迫,业主所需。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因此,主管部门应在搞好政府监理的同时,一方面应尽快建立设计监理单位资质的审批条件,加强设计监理人才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制定设计监理工作的责职、收费标准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手段来保证设计监理的广度,为设计监理的社会化的提供条件。

3.建立必要的设计竞争机制

为保证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设计经营也应采用招标投标,虽然早在1984年,当时国家计委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印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1995年建设部230号文印发了《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办法》,新颁的《招标投标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的勘察设计必须招标,但实际招标项目的量一直很少,只占总项目的10%左右(不同的地区其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即使采用招标的项目,其招标体系不完善评标方法不健全,缺乏公平竞争性,因此应完善设计招投标的相关环节。首先,应成立合法的设计招标代理机构;其次,各地方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招标;第三,业主对拟建项目应有明确的功能及投资要求,有编制完整的招标文件;第四,招标时应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第五,应设立健全的评标机构合理的建设评标方法,以保证设计单位公平竞争,并限制业主在项目上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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