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人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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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桂建标字[2008]5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字[2008]5号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1安装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2(二)规费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费率调整由原来的0.13%调整为0.04%。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不同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不同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不同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差异定额人工费与实际人工费的差异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中的人工费问题日益突出,在国内建设项目中,按照定额测算的人工费约占建安费的10%,而按照实际人工成本约占20%,实际人工费比定额人工费约多一倍。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一般按照建设概预算定额为基础进行计价和控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如完全按照市场价投标报价很难中标,所以施工企业一般按照概预算下浮的模式报价,造成人工费亏损,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人工费差距大。

1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的区别定额是作为一种反映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耗量指标,由于技术的进步、劳动效率的提高,造成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和单价已越来越偏离市场行情。

目前建设工程中采取的工程量清单或概预算的计价方式均是以定额为基础的,由于现行定额滞后于实际人工价格的增长,不能准确地反映市场人工的变化,才造成施工企业的亏损,两者的区别如下。

1.1内容和范围不同定额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业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市场人工单价包括:人工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保用品、小型施工机械、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其他费用(养老、失业、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1.2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不同定额按照8个小时为一个工作日,平均劳动水平确定单价;市场人工工作时间一般8-10小时,劳动强度大于定额的平均劳动水平。

1.3单价定义不同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市场人工单价按照不同工种确定,如模板工、电焊工、普通工等,单价差别较大。

根据以上区别,市场实际人工与定额人工可比性不强,但工程施工中一般按照定额人工报价,而需要按照实际人工进行支付,形成人工费差异的主要矛盾。

2定额人工费与实际人工费的差异2.1人工消耗量的差异定额消耗量的编制十分复杂,是经过一个地区或一个行业的工程综合测定的,不会在短时间内更改,如建设定额约5年才更新一次,建设概算定额的消耗量是通过计算各地区有代表性的、不同类型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在综合分析定额子目工程量的基础上计算形成的。

2010年度各工地人工工资一览表

2010年度各工地人工工资一览表
25
王百正
134319
52
王建启
32723
27
王世凯
209566
53
吕东升
11288
28
李敏荣
127355
54
罗红平
270
29
吴玉龙
5896
55
叶树兵
474
30
翟俊海
2040
56
陈东安
166917
小计
903563
小计
486137
2010年度各种材料款发放清册
李辉
1992
15
骆永兵
42119
44
王尚兵
1560
17
王国军
12529
45
张爱社
11141
18
张宏兵
19501
46
王引学
34547
19
仇岁成
4690
47
何彦喜
364
20
李大奋
151541
48
贾胜利
162947
22
吴旺生
52575
49
柴东选
864
23
韩军
468
50
王兵
144
24
韩小强
288
51
郭会学
1500
2010年度各工地人工工资一览表
姓名
预算工资(元)
实发工资(元)
差额(元)
备注
景发林
1856488
1852677
3811
王宏社
8
642708
水暖电12.8元/m2
杨辉
553262
547462

2005年-2019年江苏人工工资指导价汇总表(南京无锡常州地区)20190401

2005年-2019年江苏人工工资指导价汇总表(南京无锡常州地区)20190401

97 93 87
123 / 97-126 126-152 /
100 96 90
127 / 100-130 130-156 /
103 99 92
130 / 103-133 133-160 /
82 79 74
102 / 81 108 /
83 80 75
104 / 82 110 /
84 81 76
106 / 83 112 /
86 113 / 79 106 / 88 115 / 76 106 / 97 86
87 115 / 80 108 / 89 117 / 77 108 / 98 87
89 117 / 81 110 / 91 119 / 78 110 / 100 89
90 118 / 82 111 / 92 120 / 79 111 / 101 90
89 86 81
113 / 89-182
115 / 90-118 118-142 /
92 89 83
117 / 92-120 120-145 /
93 90 84
118 / 93-121 121-147 /
95 91 85
120 / 95-123 123-149 /
总(南京无锡常州地区)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苏建函价 (2015)133号 (2015)628号 (2016)117号 (2016)570号 (2017)721号 (2018)156号 (2018)761号 (2019)154号 2015年3月1日 2015年9月1日 2016年3月1日 2016年9月1日 2017年9月1日 2018年3月1日 2018年9月1日 2019年4月1日

湛江市动态人工工资单价

湛江市动态人工工资单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和省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经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我市建筑市场人工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测算,现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计价的工程,每定额综合工日工资单价统一调整为62.00元。

对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工日工资单价按66.00元/工日计算。

签证工日(借工、时工),每工日单价统一为75.00元,停工、窝工的每工日单价统一为42.00元,单价均已包含管理费。

签证工费用,在工程计价程序表的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定额一类工每工日45.00元,二类工每工日43.00元,三类工每工日41.00元,四类工每工日39.00元。

对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种类别,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统一按49.00元/工日计算。

签证工日(借工、时工),每工日单价统一为55.00元,停工、窝工的每工日单价统一为37.00元,单价均已包含管理费。

签证工费用,在工程计价程序表的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三、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均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有限度的市场风险范围。

对不明确人工费风险幅度的,人工费不宜纳入市场风险范围,执行建设工程动态工资管理制度,须区分不同时期施工的工作量,并按相应时期适用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四、本通知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与《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的通知》(湛建管〔2010〕221号)和《关于执行2006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湛建管〔2006〕169号)配套使用。

五、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工日单价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工日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我市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经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我市建筑市场人工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测算,现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2006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2006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P169.4.3.3墙、柱、电梯井壁的竖向钢筋;梁、 楼板及地下室底板的贯通钢筋;墙、电梯井壁 的水平转角钢筋,以上钢筋的连接区、连接方 式、连接长度均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 国家标准图册的规定计算。
解释:来自2003综合定额问题解答。 P207增加毛石混凝土墙子目。 解释:来自2003综合定额问题解答。
《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宣贯交底
2006年11月
《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
我省《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实施以来, 社会上对《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普遍反映定 额水平偏高,根据收集的意见,结合标准规范的变化和省 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对 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提高及规范工程价款的结算 与支付等,《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不适应 建筑市场发展,需要重新调整《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 价依据》。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根据建设厅印发《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 通知(粤建管字[2003]49号)要求,取消了人工挖 孔桩深度25米以上的子目。
人工挖孔桩子目的人工、机械比2003年综合定额调增 了5%。
定额子目的附注放入章说明。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人工消耗量水平大部分项目在2003年综合定 额的基础上调增了5%。预制桩和地下连续墙 调增了10%。
解释:按墙、梁、板分别列项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P103增加3.1.2砖基础与砖墙(身)划 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按地下室室内 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 础与墙身使用不同的材料,位于设计室内地坪 ±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 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 (围墙以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一)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2、辅助工资(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应工作天数×1.068(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30%)(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年应工作天数×35%3、工资附加费(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6)职工失业保险费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注:①1.068为年应工作天数内非工作天数的工资系数。

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设工【2007】 236、[2006]13

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设工【2007】 236、[2006]13

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设工【2007】 236]内建设工【2007】 236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工资单价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为合理确定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真实反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的人工费成本,决定对我区2004年颁发的各类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进行全面调整。

具体调整标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人工单价均在原来基础上,调增20%。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一、本次人工工资单价调整,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二、凡2007年3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按照自治区2004年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并且承发包双方未自行调整过人工单价的,一律按定额人工费的20%计取人工工资调增额。

三、凡2007年3月1日以前开工建设、按照自治区2004年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并且承发包双方未自行调整过人工单价的,除合同约定不做任何调整的固定价格合同外,工程跨入2007年3月1日以后施工且文到之日尚未结算的,其3月1日以后施工的部分一律按定额人工费的20%计取人工工资调增额。

三、人工费调增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不得计取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四、装饰装修工程仍按内建造总字[2006]13号文件执行,此次不进行调整。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内建造总字[2006]13号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近来一段时间,陆续收到一些关于调增定额人工工资的意见和建议。

但是,没有收到确切的测算资料。

由于国家一些惠农政策,农民收入逐步增加。

受其影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工费也确实有所提高。

目前,我区定额人工单价,按日工作8小时计算,预算定额内土建工程为3 0元,另包含在费用定额中属于工人个人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婚丧假日期间工资等,在未办理社会保障等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应支付给工人的费用约每日10元,实际土建工程人工费用已达到40元/工日。

湖南 人工工资

湖南 人工工资

关于发布各市、州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返回](湘建价计[2005]04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根据省建设厅湘建价(2000)价字第195号、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精神,各市、州造价站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将调查测算成果上报我站。

经过对各市、州情况综合平衡,现将其人工工资单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位包括最低日工资、综合日工资、装饰日工资。

二、综合日工资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路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三、按照省建设厅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精神,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其人工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包人(包括劳务承包)与生产工人签定的劳务合同,其工资标准同样不得低于当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装饰工程不分一般装饰和精装饰,其日工资标准应根据装饰工程复杂程序及装饰队伍的技术力量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明确。

五、所有定额(基价表、估价表)计价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其日工程取费价均按22元计算,超过22元部分按价差计算。

六、定额外点工日工资按综合日工资标准执行,其取费价与价差按以上第五条规定执行。

七、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已签定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所签定的条款执行。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二○○五年元月十三日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返回](郴建价(2006)09号)各市(县、区)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省建设厅湘建价(2006)245文“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就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执行相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不同国家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

不同国家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

不同国家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在当今世界,劳动力市场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不同国家对于人工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各有不同。

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以及政策法规的差异,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差异化和多样性。

针对不同国家的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的研究和了解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的意义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是用来记录和计算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的一种工具。

它可以清晰地展示出不同国家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也可以反映出不同国家的社会福利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对于劳动力的流动和企业的投资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 美国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在美国,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通常会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福利和奖金等项目细分清晰,并按照联邦法律和州法律的规定进行计算。

美国的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相对较为复杂,但也相对完善,能够全面反映出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情况。

3. 我国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也是备受关注的对象。

我国的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通常会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项目进行综合计算。

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较为复杂,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的制定也相对灵活,以满足不同企业和劳动者的需求。

4. 德国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德国作为欧洲经济大国,其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德国的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注重于社会保险和公共福利的设定,并在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的计算上相对较为慎重。

德国的劳动力市场对于稳定性和福利保障有较高要求,因此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也相对偏向于保守和稳定。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人工小时工资计算设计表,我认为需要兼顾公平和激励两个方面。

要保证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以维护其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尊严;另也要激励劳动者通过努力和创造发挥其潜力,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进步。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东建[2006]7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东建[2006]7号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正文:---------------------------------------------------------------------------------------------------------------------------------------------------- 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东建〔2006〕7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减少工程纠纷,更好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建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保发〔2004〕22号)等规定,市建设局经研究决定,实行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专户支付工人工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额工日工资单列计算1、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省有关定额计算,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价,抽出该工程所需工日数量,按照规定的工日单价(一类工每工日29.00元,二类工每工日26.00元,三类工每工日23.00元)计算出该工程的工日人工费总额,并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列明,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该工程费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上。

2、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在公布工程最高报价值时,必须将按定额计算的工日工资总额一并进行公布,列入总价进行投标。

3、非招标工程项目,在议标前,建设单位必须公布该工程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列入议标总价。

二、定额工日工资实行专款专用每个施工企业应通过企业基本帐户支付工人工资。

工程中标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进度款中人工工资部分拨入企业基本帐户,按工程项目列清,确保专款专用。

三、工程进度款拨付1、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同时按比例计算其中人工工资的金额,并将该部分金额,直接拨入施工单位的基本帐户,并对该帐户的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6]245号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6]245号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06〕245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省直有关厅(局)、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其它有关单位: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省一级的指导和调控,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湘建价〔2002〕578号)的规定,我厅组织了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现予发布(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

其中,其他工程工资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一)按照我厅湘建价〔2002〕578号文件规定,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其计取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二)招标单位编制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其中装饰工程可根据装饰工程复杂程度在规定范围内计取。

但按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优惠下浮后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三)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应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四)招标投标工程其工资单价应按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体现的工资单价执行。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执行(其中装饰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

人工费计算标准全国各地工资区类别

人工费计算标准全国各地工资区类别

人工费计算标准(全国各地工资区类别)人工费的计算标准需要按照地区工资类别。

全国工资地区类别如下:一、十一类工资区1、新疆唯吾尔自治区2、宁夏回族自治区3、青海省4、西藏自治区5、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自治州的壤塘县、若尔盖、阿坝二县;红原县的麦洼、阿木河河两个区和龙日区的大录乡马尔康县的日布乡,松潘县的毛尔盖区,南坪县日区的四寨、安曲两个乡。

6、云南省临沧专区的双江、镇康、永德等三县、耿马佤族佤族和沧源佤族自治县。

思茅专区的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澜沧拉祜族、西盟佤族等三自治县;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景洪、勐腊、猛海等三县;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德钦县。

7、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安安、万宁、澄迈、临高、文昌、琼海、屯昌、儋县等九县。

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的保亭、琼中、崖县、东方、白沙、陵水、乐乐、昌江等八县。

三亚市8、甘肃省兰州市。

定西专区的定西、榆中、通渭、陇西、渭源、会宁、临洮、皋兰县。

平凉专区的静宁县。

天水专区的天水市,天水、西和、礼县、甘谷、武山、泰安、漳县等七县。

武都专区的成县、武都、康县、文县、宕昌,岷县。

武威专区的武威、永昌、永登、景泰、民勤、古浪等县。

祝天藏族自治县张掖专区的张掖、临泽、山丹、民乐、高台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专区的玉门市、酒泉县安西、敦煌二县金塔县肃北蒙古族、阿克塞哈萨克族二自治县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临夏市、临夏、永靖、和政、康乐、广河等五县;东乡族自治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卓尼、迭部、舟曲、碌曲、夏河、玛曲县。

9、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的海勃湾市。

巴彦淖尔盟的乌达市,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

二、十类工资区1. 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的马尔康(除日布乡)松潘(毛尔盖区)、黑水等三县,金川县的下集、观音桥两个区和阿柯里乡、国营农场。

阿坝藏族自治州红原县的龙日、刷金寺两个区。

2. 云南省东川市:曲靖专区会泽县原划归东川市的迤车、待补、者海、罗布等四个区:临沧专区钠临沧县;思茅专区的墨江、普洱二县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个旧市,金平、元阳、绿春、红河等四县和河口瑶族、屏边苗族二自治县;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潞西、陇川、盈江、梁河、瑞丽等五县,畹町镇;怒江僳僳族自治州的碧江、福贡、泸水等三县和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鲁建标字[2006]19号

鲁建标字[2006]19号

鲁建标字[2006]19号
关于公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0元/工日、26元/工日、23元/工日、21元/工日、19元/工日(详见附表)。

该单价作为企业支付给生产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

今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二、调整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价目表中综合单价,由原来的28元/工日提高到36元/工日,此标准代表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进入直接工程费并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类工程劳务用工市场信息指导价(全费用人工综合单价),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测算,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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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6)276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预算工资标准的动态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0.00元/工日,二类工37.00元/工日,三类工34.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45.00~58.00元/工日;修缮工程:37.00
元/工日;古建园林工程:第一册与第四册37.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45.0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48.00元/工日。

其中:单独装饰工程57.00~72.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57.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40.00元/工日。

其中:单独装饰工程5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7.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8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37.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2004年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37元/工日执行。

6、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8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人民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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