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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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研究

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研究

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研究第一章: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外资跨国公司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它们不仅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在国际资本市场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研究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旨在分析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探讨其影响因素和相关政策,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第二章: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通常是其子公司的股权结构的一个反映。

因此,其股东结构和对其子公司的控制力都是研究的重点。

2.1 股东结构外资跨国公司的股东结构通常包括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股东。

母公司通常是外资跨国公司控制子公司的主要股东,而子公司的股东通常包括外资跨国公司和当地的股东。

在一些情况下,子公司的股东还包括其他的跨国公司。

2.2 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外资跨国公司通常通过其拥有的股权来控制其子公司。

在某些情况下,外资跨国公司可能会通过控制其他的股东来控制其子公司。

此外,外资跨国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控制力还受到一些法律和政策因素的制约。

第三章:影响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因素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仅受到公司内部决策的影响,还受到一系列外部因素的影响。

本章将讨论影响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因素,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市场因素、政策因素和文化因素等。

3.1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影响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关键因素之一。

外资跨国公司的母公司通常是其子公司的主要股东,在掌控公司决策方面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对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非常显著。

3.2 市场因素市场因素也是影响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因素。

市场环境的好坏、行业的发展和竞争等都会影响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

此外,市场风险也是影响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因素之一。

3.3 政策因素政策因素是影响外资跨国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因素。

不同国家的政策会对外资跨国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例如,一些发达国家对外资跨国公司的准入和监管限制较为严格,这限制了外资跨国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发展。

关于股权制衡研究的综述

关于股权制衡研究的综述

关于股权制衡研究的综述作者:孙宽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16期摘要:制衡的股权结构有助于解决公司治理的两类委托代理问题。

而在国内对于股权制衡的研究有许多争论。

本文的研究发现:1.国内关于股权制衡的主要分歧在于股权制衡是否有助于改善中国的公司治理;2.研究角度的不同,对股权性质的分类,以及对公司绩效指标的选取,是导致研究结论不同的原因;3.外部环境对股权制衡的效果有制约作用。

关键词:股权制衡;公司治理;公司绩效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2一、背景(一)股权制衡的涵意及发展来源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的前提。

而委托—代理一直是公司治理的焦点。

随着研究的深入,委托代理出现了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和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

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即股东与经理的利益冲突;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即为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矛盾。

从LaPorta,Lopez-de-Silanes和Shleifer(1999)证明当前股权结构中普遍存在的是大股东持股而不是Berle和MBans(1932)所认为的分散持股以来,公司治理的焦点由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转向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

但是,两类冲突总是并存的。

事实上,作为解决第一类冲突问题方式之一的大股东持股又产生了第二类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吞与掠夺。

与第二类委托—代理理论关注传统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冲突不同,“股权制衡理论”被很多学者认为能够同时解决这两类的冲突呢。

“股权制衡理论”根据普遍存在的多个大股东互相制衡的现象,指出多个大股东的制衡在减少经理的私人收益的同时,还有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股权制衡是指在公司中至少有两个大股东共享控制权。

目前,已有多篇关于“股权制衡”的理论与实证文献在国外顶级刊物发表,结合到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关系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3500字》

《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关系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3500字》

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关系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目录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关系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一)国外文献综述 (1)1.资本结构与盈利能力的关系。

(1)2.股权结构和盈利能力的关系 (1)(二)国内文献综述 (2)(三)文献述评 (3)参考文献 (4)(一)国外文献综述1.资本结构与盈利能力的关系。

Titman(2009)根据400多家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分析企业在不同负债阶段下的盈利能力,得出如果公司负债过高,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1]。

S. Ouchene等(2013)主要分析了美国银行优化资本结构的途径是提高二级资本,并提高了盈利能力2]。

Lepetit L等(2014)在研究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的因素时,深入分析了股东控制和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

研究发现,当股东控制相对集中时,银行的利润最大。

风险也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3]。

Daskalakis N等(2017)重点研究了外部环境、内部流动性和中小企业长期债务负债率的变化。

短期负债随外部环境的变化变化更为明显,而本案例中短期负债变化不大[4]。

Vecchiato M等(2018)以美国金融业为研究对象。

基于美国金融业的相关金融数据,将研究对象限定在金融业。

了解行业不同变化下的资本结构将影响其盈利能力,最终发现在美国金融行业资产收益率越低,公司经营业绩越好的研究结论[5]。

2.股权结构和盈利能力的关系Welch(2003)为了研究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的关系,选取澳大利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同时选取了股权结构作为内生变量,实证结果表明,公司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相关,且内部人持股与盈利能力有着非线性相关的关系[6]。

Andersson等(2004)选取了瑞典87家上市公司,以1999-2003年的数据为样本,以资产收益率和产权净利率为盈利能力指标,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盈利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当内部股东表决权为5%、10%和20%时,表决权对盈利能力的影响也各不相同[7]。

股权所有者结构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

股权所有者结构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

股权所有者结构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作者:祝映兰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35期【摘要】管理者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是国外学者研究股权所有者结构对公司价值影响的两个角度。

就管理者持股比例而言,绝大部分学者都得出了两者绝非线性关系的结论。

而对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也不尽相同。

【关键词】股权所有者结构公司价值文献综述对股权结构和公司价值之间关系的正式研究始于Jensen &Meckling(1976)的经典论文《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机制分析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机制可以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控制权理论等角度分析。

(一)基于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分析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最终根源就在于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

他们各自的利益要求是不一样的。

股东希望投入的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而经营者则追求高薪收入和低强度的工作等。

但两权分离后所产生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就使得经营者的利益取向得以实现。

此外,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任不对等问题也存在。

经营者倘若经营不善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最多是个人信誉和财产的丧失,这与所有者的出资相比是非常不对等的。

正是由于委托代理所导致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影响了公司价值的提升。

这方面的研究以Jensen &Meckling(1976)为代表。

(二)基于控制权理论的分析Manne(1965)首次提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概念后,20世纪80年代控制权市场越来越活跃。

诸多学者发现,股权资本和债务资本不仅仅是资金来源的途径,更重要的是对公司控制权的分配。

企业的各个所有权主体可能根据自己对控制权的偏好,通过影响资本结构的控制权分配来影响公司价值。

他们认为,股权结构、股东性质、管理层持股等不同控制权对公司价值都有影响。

传统的金融理论是不区分股权所有者结构的,但遭到了Jensen &Meckling(1976)的反对。

股权所有者结构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

股权所有者结构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

股权所有者结构与公司价值关系研究的国外文献综述作者:祝映兰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35期【摘要】管理者持股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是国外学者研究股权所有者结构对公司价值影响的两个角度。

就管理者持股比例而言,绝大部分学者都得出了两者绝非线性关系的结论。

而对对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公司价值之间关系的研究结论也不尽相同。

【关键词】股权所有者结构公司价值文献综述对股权结构和公司价值之间关系的正式研究始于Jensen &Meckling(1976)的经典论文《企业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与所有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机制分析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机制可以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控制权理论等角度分析。

(一)基于委托代理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分析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价值的最终根源就在于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

他们各自的利益要求是不一样的。

股东希望投入的资金能够保值和增值,而经营者则追求高薪收入和低强度的工作等。

但两权分离后所产生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就使得经营者的利益取向得以实现。

此外,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任不对等问题也存在。

经营者倘若经营不善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最多是个人信誉和财产的丧失,这与所有者的出资相比是非常不对等的。

正是由于委托代理所导致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影响了公司价值的提升。

这方面的研究以Jensen &Meckling(1976)为代表。

(二)基于控制权理论的分析Manne(1965)首次提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概念后,20世纪80年代控制权市场越来越活跃。

诸多学者发现,股权资本和债务资本不仅仅是资金来源的途径,更重要的是对公司控制权的分配。

企业的各个所有权主体可能根据自己对控制权的偏好,通过影响资本结构的控制权分配来影响公司价值。

他们认为,股权结构、股东性质、管理层持股等不同控制权对公司价值都有影响。

传统的金融理论是不区分股权所有者结构的,但遭到了Jensen &Meckling(1976)的反对。

国外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演变及启示

国外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的演变及启示

一 宫 玉 松 山 东财 政 学 院
福 公 司制无 疑 是人 类 最 伟大 的 中于 银行 、 通运 输 、 交 公用 事业 等 都 由私人 家 族 如 卡 内基 家 族 、 发 明之 一 , 罗马 不 是~ 天 建 成 部 门, 制 造业 和 商 业 极 少) 股 特 家族 、 邦 家 族 、 隆家 族 、 但 而 、 杜 梅 摩 的 。 最初 的星 星之 火 发 展 到今 市发 育 滞 后 等特 征 。 如 恩 格 斯 根家 族 、 从 正 洛克 菲勒 家族 等所 控制 。 天密 如 蛛 网的 公 司王 国, 司制 在 《 公 资本 论 》第 三卷 结束 时所 说 大股 东拥 有 绝对 控 制 权 , 司 所 公
已走 过 4 0年 的路 程 ( 果从 1 的 , 0 如 7 股份 制 只 是 当 时 资本 主 义 体 有权 与控 制 权合 ~ , 或经 营 者 依 世 纪算 起 的话) 其 间随着经 济 的 系 中的 “ 要 因素 ” 交 易 所 主要 附于 所 有 者 , 营者 权 力 极 为有 , 次 ; 经 飞速 发 展 和制 度 的 巨大变 迁 股 交 易 的 是 政府 债 券 ; 欧 洲 大 陆 限 , , 在 凸现 了 当时 股权 集 中和 法人 份 公 司 规 模不 断 扩 大 , 态 与特 和 北美 , 份制 的主 要形 式是 “ 形 股 联 财 产权 未独 立 条件 下 的股 东 中心
和 治 理 结 构变 迁 相 伴 随 的 , 公 司股 权 结构和 治理 结构 呈现 出如 者 虽然 保 留有 限 责任 的特 点 , 是 但 司制 度 的 日益 完善 和 公司 治理 效 下特 征 : 率 的提 升 、 司 在社 会 经 济 生 活 公 第 一 , 权 高度集 中 , 股 由一 个 的 目的 在 于对 公 司行 使 控 制 权 ,

《股权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国内外文献综述3500字》

《股权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国内外文献综述3500字》

股权结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国内外文献综述1 国外研究现状关于股权结构与企业绩效的研究最早出现在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的著作《私有产权与现代企业》中,他们探讨了股权分散以及公司产权分离所引起的委托代理问题。

在此之后,学术界开始关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

目前,国外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且有不同的见解,主要分为正相关、负相关、不相关和U 型相关四类。

相关研究成果如下:(1)关于股权结构和经营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的研究Berle和Means(1932)[1]在《私有产权与现代企业》中认为,当公司股权集中度处在一个范围之内时,能够有效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提高公司的经营绩效。

Jensen和Meckling(1976)[2]认为公司股东分为内部、外部股东两类,当内部股东持股比例越高,背离价值的最大化成本越低,公司价值就越高。

Yu Cui和Yin Zang(2019)[3]以中国IT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得出了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的结论。

(2)关于股权结构和经营绩效存在负相关关系的研究Leech和Leahy(1991)[4]发现公司的股权集中度越高,对公司的交易利润率及净资产的增长越起到负面影响。

Fama和Jensen(1997)[5]认为股权集中度的增加会强化股东的控制权,其损害公司利益而为其谋取私人利益的可能增加。

Alexander Abramov和Alexander Radygin(2017)[6]采取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俄罗斯114家最大的公司进行研究,得出国家持股会对公司绩效产生负面影响的结论。

(3)关于股权结构和经营绩效存在不显著相关关系的研究Demsetz和Lehn(1985)[7]以1980年美国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会计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绩效的指标与股权集中度建立模型,根据实证结果分析得出会计收益率和股权集中度二者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

Cheung,Wei(2006)[8]通过从股东调整持股比例的成本角度对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的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股权结构与公司经营绩效呈正相关关系。

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研究

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研究

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研究引言股权管理是指公司如何管理和分配股东持有的股份。

在美国,股权管理制度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投资和投资者关系等方面。

本文将探讨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演变、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演变1.1 股权管理的历史发展美国的股权管理始于公司成立时的股东权利和权责。

最初,公司股东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并全权决策。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越来越多地把经营权交给了管理层,同时也引入了职业经理人。

这一转变导致了对股东监督权的强烈需求。

因此,美国的股权管理制度逐渐向股东权益保护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方向发展。

1.2 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革。

公司董事会的功能被重新定义,股东会议权利得到强化,同时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功能也得到了加强。

这一改革为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现状2.1 公司治理法规体系美国的公司治理法规体系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和《公司治理守则》(Corporate Governance Principles)。

这些法规和准则规范了公司股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程序,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2.2 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是美国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

股票期权、股票奖励和股票退休计划等股权激励工具在美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些激励计划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公司的发展。

2.3 股权投资和投资者关系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和投资者关系在其公司股权管理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

发达的股权投资市场和健全的投资者关系体系为公司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和投资者的信任。

三、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的未来发展3.1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在备受关注的公司丑闻和信息披露问题不断浮出水面的背景下,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成为未来美国公司股权管理制度发展的重要方向。

《企业股权激励研究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3700字》

《企业股权激励研究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3700字》

企业股权激励研究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目录企业股权激励研究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1)1.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1..1国外研究现状 (1)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2)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3)2.1相关概念 (3)2.1.股权激励的要素 (3)2.2理论基础 (4)1.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1..1国外研究现状国外股权激励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美国首先采用股权激励来协调企业主与员工之间的矛盾,然后是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和其他国家已经加强了这种做法。

此后,相关理论和实践逐步发展,股权激励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国外股权激励的研究范围更广,研究内容更为成熟,主要通过从多个维度分析股权激励机制及其效益。

Bulan L,Sanyal P(2011)[1]单一的股权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与风险规避相结合的有效激励模式之一,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多元化发展,股权激励将成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佳选择.Jeff P.Boone,Inder K.Khurana,K.K.Raman(2014)[2]认为,激励模式的选择应该更倾向于企业的个性化,企业的发展更稳定,更适合于股权激励的绩效,而初创企业则建议采用股票期权模式。

Parrish S,Pe Conga G(2015)[3通过对样本企业的分析,发现以核心人才为核心的激励措施比员工持股更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通过结合国外学者的上述研究,加强国外对股权激励的研究,认为股权激励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重要途径,股权激励它对提高企业绩效和价值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从而实现企业内部的可持续发展。

1..2国内研究现状王娟(2007)[4]在设计带有EV A业绩评价的股权激励体系时,认为以EV A为参照实施激励,将减少资本市场波动对激励效果的影响,该模型将更加注重财富管理股东.冀晓娜(2013)认为,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受公司性质、股权结构、生命周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激励模式。

【经济类论文】国外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综述

【经济类论文】国外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综述

国外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综述“股权结构”一词的英文是“Ownership Structure”,国内有人也将该词译作“所有权结构”,很多文献中将股权结构和所有权结构两词的含义等同。

实际上两者之间有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源于人们对企业所有者认识的变化。

传统的物质资本至上的逻辑下,企业的所有者是股东,企业经营的目标是满足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要求。

这样,股权就等同于企业的所有权,股权结构和所有权结构就是同义词。

随着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人们对企业的认识不断深入,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者如布莱尔认为企业是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合约关系,在企业的经营中股东并没有承担企业全部的经营风险,其它主体诸如债权人、职工等也承担了部分剩余风险,公司应实现所有那些事实上投资于企业并承担风险者的目标,(类似于一种社会目标)。

基于这样的认识,所有权结构的范围就比股权结构的范围更大。

笔者在本文中认为股权结构仅指公司中不同类型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关系。

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Berle和Means(1932)的研究,他们在其名著《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指出两权(即所有权和控制权)出现了分离,即出现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现象,公司的控制权由经理人员掌握,股东的权益会受到经理人员行使控制权行为的影响,甚至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后人将这一论断称为“Berle-Means命题”。

笔者在对这方面的文献回顾时将其分成理论和实证两条主线,同时对每部分进行论述时,按照内部人持股与公司绩效、外部人与公司绩效和股权结构内生性(股权结构与公司价值无关)三条线索进行专题综述。

一、理论研究现状(1)内部人持股与公司绩效①利益收敛假定(covergence-of-interest hypothesis)Jensen和Meckling假设所有外部股份均没有投票权,管理者不论其持股比例如何都享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可将其称为所有者--管理者。

Jenson和Meckling通过对所有者--管理者拥有企业100%的剩余要求权时的行为与他向外出售部分要求权时的行为之间的对比,指出随着股票份额的减少,所有者——管理者对企业产出的权利要求也随之减少,这将导致他以额外津贴的形式(如宽敞的办公环境、厚厚的地毯)等去占用大量的公司资源。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和综述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学术文献,以期对当前我国公司治理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借鉴与启示。

股权结构,即公司中不同性质的股权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是影响公司治理效率和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

股权制衡,则是指通过不同股东之间的权力制衡,以防止单一股东或管理层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从而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对国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和评价,包括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股权制衡的机理与效果、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股权结构与制衡模式的比较研究等。

通过对这些文献的深入分析和综合,我们希望能够揭示出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核心要素和一般规律,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依据。

本文也将关注到国外研究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以期为我国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公司治理国际化的背景下,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推动国内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和创新,也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的理论基础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公司金融领域的研究热点。

国外学者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形成了多种理论和假说,为理解股权结构与公司业绩的内在联系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基础。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的目标不仅仅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还需要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债权人、消费者和社区等的利益。

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仅体现在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权力配置上,还体现在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上。

当股权结构过于集中时,大股东可能会利用控制权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的业绩。

控制权理论认为,股东通过持有股份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绩。

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可能滥用控制权,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导致公司价值下降。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摘要: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是公司治理中至关重要的问题。

在国外学术界,有很多关于最优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的研究。

本文通过综述相关文献,探讨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的研究情况和研究方法,总结出一些主要的研究发现以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通过深入了解国外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对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1. 引言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是公司治理中的核心议题。

适当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层,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股东利益。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金融市场越来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国外学者对最优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的研究日益深入。

本文旨在通过综述国外相关文献,对最优股权结构和股权制衡的研究进展进行回顾和总结,以期为国内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2. 最优股权结构的研究研究显示,最优股权结构的选择与公司特性、市场环境、法律制度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公司特性方面,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机会等因素影响着最优股权结构的选择。

在市场环境方面,股票市场发展成熟度、投资者保护程度等也会对最优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在法律制度方面,公司法规范了股权分配与权益保护的框架,也对最优股权结构的选择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3. 股权制衡的研究股权制衡是指不同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及权力制衡机制。

研究显示,股权制衡不仅与公司绩效密切关联,而且还与公司治理水平、股东激励等因素有着重要关系。

较为典型的股权制衡机制包括董事会结构、独立董事、股权激励等。

研究表明,有效的股权制衡机制能够减少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绩效。

4. 文献综述基于对大量国外文献的综合分析,我们发现一些主要的研究发现:首先,公司规模和成长机会是影响最优股权结构选择的重要因素,大型公司和高成长公司更倾向于采取较低杠杆比率、较高的外部股权融资。

其次,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复杂且多样化的关系,对于不同行业和国家而言并没有通用的最优股权结构。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司治理的日益重视,对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研究也越来越引起了学界和实践界的关注。

本文对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旨在总结研究成果,揭示前沿动向,为国内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许多研究者关注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

Jensen 和Meckling(1976)提出的代理理论认为,股权结构是股东与经理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办法。

众多研究发现,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可以减轻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经营绩效(Demsetz和Lehn,1985;Morck,Shleifer和Vishny,1988)。

然而,较新的研究认为,股东多样化可以促进创新,改善公司长期绩效(Faleye,Hoitash和Ho,2011)。

因此,最优股权结构应根据企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来确定。

二、国际经验与最优股权结构选择许多研究关注不同国家和地区股权结构的选择差异。

La Porta等人(1999)通过研究全球27个国家的股权结构与财务约束之间的关系,发现不同法系下公司股权结构选择存在显著差异。

内部法系的公司更倾向于集中股权结构,而外部法系的公司更倾向于散布股权结构。

此外,不同的法律环境、财务市场和金融发展水平也对股权结构的选择产生影响。

因此,最优股权结构的选择需要考虑国家特定的制度和金融环境。

三、股权制衡与公司绩效的研究股权制衡是指公司内外部各方力量对于公司治理的制约与平衡。

众多研究者关注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

初期研究发现,公司治理结构中,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可以减少股权之间的冲突,提高公司绩效。

然而,Van Essen等人(2012)的研究发现,适度的股权制衡可以增加公司创新能力和长期绩效。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股权制衡的优化策略也会因法律环境、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而异。

四、股权结构调整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众多研究者关注股权结构调整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

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国外文献回顾精选资料

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国外文献回顾精选资料

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国外文献回顾国外关于股权结构与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大多基于一个基本思路:现代公司为一系列契约的集合。

其中很多契约以会计信息为基础而签订,因此,会计信息影响不同类型股东对剩余索取权的分享。

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通用会计规则存在一定的公共领域①,不同类型的股东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其控制权对会计信息披露施加影响。

国外的相关文献从不同类型股东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的关系进行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股权分散与信息披露;管理层(内部人)持股与信息披露;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信息披露:大股东持股与信息披露。

以下将按照具体类别对相关文献的理论分析和经验结果进行回顾。

一、外部分散股东持股与信息披露在股权处于分散状况时,由于剩余索取权的小份额以及股东“搭便车”的心理,股东没有充分的动力去监督管理层,而满足于定期获得满意的股利,控制权进一步向管理层转移。

在股权极度分散条件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公司管理层作为“经济人”,其效用函数与股东的效用函数不一致,具有偏离股东财富最大化采取行动的动机,再加之人的有限理性和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产生严重的代理问题(,ensen and Meckling,1976;Fama and Iensen,1983)。

委托代理理论指出,外部股权与管理层之间的代理成本最终也应由管理分担,直接表现为股价的下降或者权益资金成本的上升(1ensen and Meckling,1976)。

为降低代理成本,管理层必须为股东能够在未来获得满意的收益提供担保。

信息是能潜在影响个人决策的证据。

若有关公司经营情况的信息能降低投资者在预测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信息披露将会促使投资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公司发行的股票。

在公司年报信息中提供充分的信息是管理层降低担保成本的有效机制(Watts,1977)。

公司管理层在权衡信息披露成本与代理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对外披露信息的状况。

因此,在股权分散条件下,公司信息披露决策受市场竞争程度、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和信息披露成本共同影响。

双重股权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双重股权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

双重股权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双重股权制度的国际经验借鉴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开放,双重股权制度成为了广大投资者和学者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种在上市公司中对不同持股比例的股东给予不同的表决权和经营权的制度,双重股权制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着广泛的运用和实践经验。

本文将通过梳理和分析国际上的案例,探讨双重股权制度的国际经验,并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建议。

一、美国的双重股权制度经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双重股权制度的国家之一。

在美国,许多大型上市公司都采用了双重股权结构,比如著名的谷歌(Google)公司。

谷歌公司采用了A类股和B类股的股权结构,其中A类股为创始人拥有,拥有10倍的表决权,而B类股为普通投资者拥有,只有一般表决权。

这种双重股权结构确保了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提高了公司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能力。

美国的双重股权制度也受到了一定的批评。

一些批评者认为,双重股权制度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降低了公司的治理效率和透明度。

然而,通过谷歌等公司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出,双重股权制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灵活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香港的双重股权制度经验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也在双重股权制度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香港的股权结构灵活多样,允许不同类型的股本共同存在。

例如,香港的一些上市公司采用了H股和非H股的股权结构,其中H股为外国投资者拥有,而非H股为境内投资者拥有。

这种股权结构使得公司能够吸引更多的外资,并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然而,香港的双重股权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少数大股东可能滥用其控制权,不利于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另一方面,不同股权带来的利益分配不均也可能引发公司内部的纷争和冲突。

因此,香港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的监管,以确保双重股权制度的健康发展。

三、新加坡的双重股权制度经验新加坡是亚洲地区双重股权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

公司股权设计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公司股权设计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公司股权设计的国际经验与借鉴在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公司股权设计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工具,对于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股权设计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各国的实践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本文将从法律框架、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等方面,探讨一些国际上的股权设计经验,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

一、法律框架在公司股权设计中,法律框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制定公司股权设计方案时需考虑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以美国为例,美国的股权设计强调合约精神和自由竞争。

美国公司法允许公司自行决定股权结构,股东享有广泛的权益和自由度。

此外,美国的证券法律也规范了公司的公开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而在中国,公司股权设计受到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

股东的权益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保护,但相对较少的灵活性限制了公司的自主权。

近年来,中国加强了公司治理的监管力度,强调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和透明度。

二、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结构决定了权力和控制的分配方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的战略和经营决策产生不同的影响。

在国际上,较为常见的股权结构有集中式、分散式和混合式三种形式。

集中式股权结构意味着控制权集中在少数核心股东手中,例如家族企业或大股东控制型公司。

这种结构下,公司决策效率较高,但可能存在着股东利益的冲突问题。

分散式股权结构则是指股权分散、股东权益分散的公司。

这种结构下,公司决策过程相对较为繁琐,但能够充分保护小股东的权益。

混合式股权结构则是介于集中式和分散式之间,强调权力的平衡与分散。

该结构下,公司治理较为灵活,能够同时兼顾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治理机制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对于保护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以及激励企业管理层都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治理机制的设计上存在着差异。

以德国为例,德国公司股权设计中注重了股东权益的保护和员工利益的考量。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_王奇波

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_王奇波
本文为郝旭光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研究 ( 批准号 05BJL028) 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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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最大化过程的内在结果。即所有权的最终结构将是通过比较不同成本的利弊 , 使企业组织达到均衡的 竞争性的内在选择的结果。 Dem setz对股权结构内生性的研究为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最优的股权结构是使一个公司价值最大的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 理论研究的重点在于大股东与小股东 的持股比例。最优的股权结构是股权集中与分散相权衡的产物。在选择股权结构时 , 企业面临着两难冲 突。 Adm ati 、 P fle id erer和 Zechner ( 1994) 认为 , 股权的集中将鼓励大股东的监督活动, 但是集中的股权 又将导致风险分担的不足。也即影响最优股权结构的因素是大股东的监督以及风险分担的权衡。而 Bo lton 和 T hadden ( 1998) 则认为 , 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是在由于股权分散所带来的股票二级市场流动性收益与 股权集中所形成的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收益二者中选择的结果。 关于大股东持股的稳定性问题 , 多数文献认为由于 华尔街法则 的存在 , 为了分散风险, 风险规 避性的股东更愿意分散其投资, 因此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不稳定的。 Adm ati 、 P fle id erer 和 Z echner ( 1994) 与 H uddart ( 1993) 分析了风险回避型股东的监督激励问题 , 认为如果大股东能够在二级市场逐渐卖掉其 股票, 则有大股东的所有权结构是不稳定的。事实上, H irschm an ( 1970) 以及其它学者 ( 主要包括 B lack ( 1990)、 Co ffee ( 1991) 、 Roe ( 1994) 与 Bhide ( 1994) ) 很早就认为 , 当监督者可以很容易 流动性也为股东聚积大量股份创造了条件 , 客观上有利于股权的集中。 以上文献将最优股权结构的确定限定为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权衡, 可以简化相应的研究 , 但是也忽略了 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 二 、股权制衡的形成机制与主要的模型设计 事实上 , 不少文献注意到现实中的股权结构并不只是一个大股东和多个小股东的结合 , 还有一些公司 存在着多个大股东分权的现象。从理论模型上 , Jeffrey Zw iebel ( 1995) 用合作博弈的工具证明股权结构 可以达到三种均衡 : 一种股权结构是由一个控股股东和无数小股东组成的, 一种是完全由大量的小股东组 成有的 , 还有的是由多个大股东组成股权结构。因此, 最优股权结构不只是大小股东二者的博弈, 除此之 外还存在着多个大股东制衡的形式。股权制衡即是指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 通过内部牵制 , 使得任何 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 达到大股东互相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股权制衡理论模型重点关 注的是股权制衡的形成机制 , 事实上股权制衡的形成是多种影响因素权衡的结果。 1 . 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 P R 模型 ( P agano 和 Rel, l 1998) 。 P R 模型从公司初始股权所有者上市与否的决策出发, 通过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 讨论了股权制衡 的决定因素。该模型认为从企业初始股东的角度来看, 一方面企业需要筹集资金, 另一方面, 企业的初始股东 又担心自己的控制权受到限制。因此, 初始股东在吸收外部投资的时候, 不仅仅要考虑未来的市场价值, 还要 考虑初始股东作为未来企业经理人的时候, 其私人收益的大小。股权的集中有助于减少其代理成本。因此, 股 权结构的设计需要考虑代理成本。同时, 企业的初始股东还认为外部股东集中持有大量的股份, 存在着过度监 督的可能。因此, 初始股东需要考虑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来决定如何分散公司的控制权。文章认为, 初始股东 可以给分享控制权的股东以好处, 通过共同掠夺其他小股东, 以换取减少外部股东的过度监督。 P R 模型假设控制权私人收益与由此带来的企业价值减少的关系是线性的 , 其比值为 b ( b < 1) 。同 时 , 企业价值的减少 D 是外部股东监督成本 M 的函数。企业的价值由投资收益、企业价值的减少 D 以及 监督成本 M 共同决定的。在这些假设下, 该模型论证了博弈的均衡下最优股权结构的存在与结果。 P R 模型比较全面的反映了控制权私人收益、企业价值损失、监督成本与企业价值的关系 , 但在核心 假设控制权私人收益 B 的设定上也存在一些不足 : 首先 , 模型在假定控制权私人收益 B 与由此带来的企 84 逃离 这 家企业的时候 , 是不会有积极性去监督经理的。也有的观点正好相反 , M aug ( 1998) 的研究表明市场的

文献综述范文3000字[股权结构与审计质量的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范文3000字[股权结构与审计质量的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范文3000字[股权结构与审计质量的文献综述]目前接连出现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使得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和审计报告质量备受质疑。

而股权结构是影响审计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来看,股份分布过于集中,控股般东的过于强势使得他们在公司随意操纵盈余信息,继而为了自己的行为不被暴露去选聘审计质量较差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影响审计独立性等,这样就从审计源头上影响了审计质量。

可见,审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受到审计主体的影响,更大程度上受到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国内外关于股权结构与审计质量研究的文献进行归纳与介绍,以为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启示。

二、国外关于股权结构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研究(一)股权结构对公司会计行为的影响国外著名学者Jensen和Meekling(1976)认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获得与其股权份额成正比的控制权、收益权,因此他们有强烈的动机去管理监督公司的经营层,以保证他们长期的收益能力。

Porta(1999)以部分典型的家族企业为样本做实证研究,发现这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过于强势,往往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攫取公司利益,从而威胁到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Luis Filipe Viana(2010)发现在美国股权结构影响公司会计行为,进而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并且影响公司审计质量。

(二)股权结构对审计需求的影响Ashbaugh H和Warfield(2003)研究发现当上市公司股权过于集中分布在少数人手上时,公司经营层聘请规模大,声誉好的事务所的可能性就很小。

Kurt A.Desender、Miguel A.Garcia- Cestona、Rafel Crespi和RuthV.Aguilera(2009)研究发现控股股东影响而并不是监督董事会对于外部审计师的选择,股权结构严重影响审计需求。

Mervi Niskanen、Jukka Karjalainen和Jyrki Niskanen(2010)研究发现随着管理层持股比例的增加会降低公司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可能性,并且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需求与管理层持股比例呈非线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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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与股权制衡的文献综述3王奇波 宋 常(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100872)【摘要】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的研究导致了股权制衡理论的出现。

制衡的股权结构有助于解决公司治理的两类委托代理问题。

本文的研究发现:(1)和传统的认识不同,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是普遍存在的;(2)从理论上来说,股权制衡是股权结构的一种均衡状态,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中均存在;(3)股权制衡有助于限制大股东对小股东的掠夺行为,减少控制权溢价,对企业的绩效有正面的影响。

【关键词】股权结构 最优股权结构设计 股权制衡 公司治理从La Porta、Lopez2de2Silanes和Shleifer(1999)证明当前股权结构中普遍存在的是大股东持股而不是Berle和Means(1932)所认为的分散持股以来,公司治理的焦点由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转向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即从关注股东与经理的利益冲突转向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矛盾。

但是,两类冲突总是并存的。

事实上,作为解决第一类冲突问题方式之一的大股东持股又产生了第二类的委托———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吞与掠夺。

有没有一种更好的机制能够同时解决这两类的冲突呢?与第二类委托———代理理论关注传统的大股东与小股东的冲突不同,股权制衡理论根据普遍存在的多个大股东互相制衡的现象,指出多个大股东的制衡在减少经理的私人收益的同时,还有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Gomes和No2 vaes,2005)。

目前,已有多篇关于股权制衡的理论与实证文献在国外顶级刊物发表,并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结合到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最优股权结构问题(theory of the op ti m al sharehold2 er structure design)成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作为“他山之石”的国外关于最优股权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股权制衡的研究成果,将给我们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以一定的启发。

企业产权理论认为,股权结构(产权安排)作为企业事前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将对一个企业的基本制度(如合伙制、公司制等)产生影响。

通过产权的安排,企业确立了一个正式的权威,使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经理人在法律上向产权所有者负有诚信责任,解决了作为企业正式权威的投资者的投资激励问题。

而且,通过产权安排所确立的正式权威,将成为公司治理的主体,进而成为各种公司治理机制的设计者和实施者。

因此,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那么,什么是最优的股权结构呢?一、最优股权结构设计理论最优股权结构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股权结构(产权结构)的内生性问题。

如果股权结构不是内生的话,探讨最优股权结构将毫无意义。

De m setz(1983)认为,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为一个企业寻求3本文为郝旭光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研究”(批准号05BJL028)的阶段性成果。

利润最大化过程的内在结果。

即所有权的最终结构将是通过比较不同成本的利弊,使企业组织达到均衡的竞争性的内在选择的结果。

De m setz对股权结构内生性的研究为后来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最优的股权结构是使一个公司价值最大的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理论研究的重点在于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持股比例。

最优的股权结构是股权集中与分散相权衡的产物。

在选择股权结构时,企业面临着两难冲突。

Admati、Pfleiderer和Zechner(1994)认为,股权的集中将鼓励大股东的监督活动,但是集中的股权又将导致风险分担的不足。

也即影响最优股权结构的因素是大股东的监督以及风险分担的权衡。

而Bolt on 和Thadden(1998)则认为,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是在由于股权分散所带来的股票二级市场流动性收益与股权集中所形成的对经理人的有效监督收益二者中选择的结果。

关于大股东持股的稳定性问题,多数文献认为由于“华尔街法则”的存在,为了分散风险,风险规避性的股东更愿意分散其投资,因此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不稳定的。

Admati、Pfleiderer和Zechner(1994)与Huddart(1993)分析了风险回避型股东的监督激励问题,认为如果大股东能够在二级市场逐渐卖掉其股票,则有大股东的所有权结构是不稳定的。

事实上,H irsch man(1970)以及其它学者(主要包括B lack (1990)、Coffee(1991)、Roe(1994)与Bhide(1994))很早就认为,当监督者可以很容易“逃离”这家企业的时候,是不会有积极性去监督经理的。

也有的观点正好相反,Maug(1998)的研究表明市场的流动性也为股东聚积大量股份创造了条件,客观上有利于股权的集中。

以上文献将最优股权结构的确定限定为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权衡,可以简化相应的研究,但是也忽略了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

二、股权制衡的形成机制与主要的模型设计事实上,不少文献注意到现实中的股权结构并不只是一个大股东和多个小股东的结合,还有一些公司存在着多个大股东分权的现象。

从理论模型上,Jeffrey Z wiebel(1995)用合作博弈的工具证明股权结构可以达到三种均衡:一种股权结构是由一个控股股东和无数小股东组成的,一种是完全由大量的小股东组成有的,还有的是由多个大股东组成股权结构。

因此,最优股权结构不只是大小股东二者的博弈,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多个大股东制衡的形式。

股权制衡即是指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通过内部牵制,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企业的决策,达到大股东互相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

股权制衡理论模型重点关注的是股权制衡的形成机制,事实上股权制衡的形成是多种影响因素权衡的结果。

1.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P2R模型(Pagano和Rell,1998)。

P2R模型从公司初始股权所有者上市与否的决策出发,通过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的权衡,讨论了股权制衡的决定因素。

该模型认为从企业初始股东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企业需要筹集资金,另一方面,企业的初始股东又担心自己的控制权受到限制。

因此,初始股东在吸收外部投资的时候,不仅仅要考虑未来的市场价值,还要考虑初始股东作为未来企业经理人的时候,其私人收益的大小。

股权的集中有助于减少其代理成本。

因此,股权结构的设计需要考虑代理成本。

同时,企业的初始股东还认为外部股东集中持有大量的股份,存在着过度监督的可能。

因此,初始股东需要考虑代理成本与监督成本来决定如何分散公司的控制权。

文章认为,初始股东可以给分享控制权的股东以好处,通过共同掠夺其他小股东,以换取减少外部股东的过度监督。

P2R模型假设控制权私人收益与由此带来的企业价值减少的关系是线性的,其比值为b(b<1)。

同时,企业价值的减少D是外部股东监督成本M的函数。

企业的价值由投资收益、企业价值的减少D以及监督成本M共同决定的。

在这些假设下,该模型论证了博弈的均衡下最优股权结构的存在与结果。

P2R模型比较全面的反映了控制权私人收益、企业价值损失、监督成本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但在核心假设控制权私人收益B的设定上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模型在假定控制权私人收益B与由此带来的企48业价值减少D时候,没有充分考虑法律体系的影响,由此带来整个模型对法律体系影响的忽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其次,其他股东对控制权私人收益B是否具有完全信息是非常重要的约束条件,而该模型的设定比较粗糙,因此其理论探讨显得不够深入。

2.协调效应与合谋形成效应的权衡:B2W模型(Bennedsen和Wolfenz on,2000)。

B2W模型研究了非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制衡的形成,并认为非公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是由于初始股东为了避免其中的一个大股东采取单方面的行动,而使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多个大股东之间权力平衡的结果。

B2W模型认为,制衡的股权结构是由协调效应(A lign ment Effects)与合谋形成效应(Coaliti on For ma2 ti on Effects)共同决定的。

与Jensen和Meckling(1976)的代理成本类似,所谓协调效应是指各大股东形成的合谋集体与单个控股股东相比,股份的增加可以内部化联盟的成本,减少控制权私人收益,有利于增加企业的价值;而合谋形成效应则指由于股权合谋集体的存在,成为控制性股东所需的股份下降了(股权制衡联盟的单个股东所有的股份将少于大股东持股的股权结构中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少数股权即可以控制整个企业。

举例说明如下:如果企业有相同的3份股权,并全部由初始股东所有,则初始股东在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会选择出售另外2份股权给两个股东,自己保留一份。

根据协调效应,初始股东将和另外两个股东一起成为合谋集团,但根据合谋形成效应,控股联盟只需要2份股权即可以取得控制权地位,则初始股东只需要和另外一个股东结成联盟,即可以取得企业的控制权。

B2W模型的假设与思路均比较清晰与简洁。

在非上市公司的架构下,该模型假设股东的收益由股东持有的股权(包括股东的投票权v与现金流权c)、企业价值的损失d与控制权私人收益B(B为d的函数,与P2R模型不同,该模型假设B与d是非线性关系)共同决定。

该模型在合作博弈强均衡的框架下探讨了最优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设计以及最优的股东数目以及各自的股份。

虽然该模型讨论的范围不是很广泛,但是研究比较深入透彻。

3.权益效应与折衷效应的权衡:G2N模型(Gomes和Novaes,2005)。

Gomes和Novaes(2005)通过对大股东控股与制衡型股权结构情况下,运用不完全信息下讨价还价博弈分析股东对不同项目的投资决策行为,来证明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

该模型认为股权制衡对由于大股东监督过度导致的效率成本的降低来源于两个方面:权益效应(Equity Effect)与折衷效应(Comp r om ise Effect)。

权益效应是指因股权的转让使控制性股东内在化了企业的价值(同Bennedsen和Wolfenz on, 2000)。

折衷效应的折中是指在少数控制性股东之间讨价还价的折衷,即尽管控制性股东有极强的愿望避免发生观点的不一致,但事后的讨价还价可能阻止经理人做出符合控制性股东的利益但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

同时,股权制衡所导致的折衷并非总是有效。

事后的讨价还价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瘫痪,甚至使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G2N模型最重要的假设认为,项目投资I所带来的收益包括两个部分:正常的收益y与控制权私人收益b,股东只能知道自己的控制权私人收益b1与另一股东的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噪声信号s1。

该模型认为,b对企业收益的负面影响在于由此造成的投资不足或者投资过度。

该模型在这点上存在一些不足:事实上除了投资的影响外,控制权私人收益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对企业的收益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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