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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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生育保险办理指南
以下是关于郑州生育保险办理指南,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1. 妊娠满28 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 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 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 妊娠满12 周不满28 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 天的生育津贴。

3. 妊娠满8 周不满12 周流产的,享受30 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 周流产的,享受15 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的领取女职工在生育后四个月内,到医疗保险中心领取生育费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报销时间1. 每月25日---30日(工作日)将有关资料报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

2. 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工作日)带个人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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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卡到市医保中心二楼财务科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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