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二节所有权
提供精准面授精华视频+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招标、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物业、职称英语等第二节、所有权【本节知识点】(1)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3)共有(4)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例题9:单选题】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是(),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答案】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并掌握哪种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
(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例题10:多选题】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A.所有权的存续性B.所有权的单一性C.所有权的片面性D.所有权的独占性E.所有权的弹力性【答案】ABDE。
【解析】通过本题掌握所有权的五大特征。
【知识点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1.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
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例如继承遗产,接受遗赠等。
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
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2.所有权的消灭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这是指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
②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这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
【例题11::2011年多选题】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所有权的保护
所有权的保护所有权是指物权主体对某个具体的物体享有完全支配的权利,包括使用、处置和获取该物体的所有收益。
保护所有权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针对保护所有权,各国法律制度不尽相同,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权利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所有权的主要特征包括:1. 掌握支配权:所有权主体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所拥有的物体,包括出售、转让、租赁等操作。
2. 收益权:所有权主体享有从所拥有物体中获取的一切利益和收益。
3. 禁止权: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达成协议,否则他人不得侵犯所有权主体对物体的支配权和收益权。
二、国家级法律保护所有权的措施为保护所有权的有效实施,不同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
下面列举了几个重要的措施:1.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各国通过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知识创造者提供了法律保护,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也维护了创新者的权益。
2. 不正当竞争的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商业秘密的侵犯、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
各国法律规定了这些行为的责任和处罚,以保护所有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 不正当得利的追回:当他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得了他人的所有权物或收益时,法律允许受害者进行追回和返还,保障了合法所有权主体的利益。
4. 产权保护机构的设立: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许多国家建立了专门的产权保护机构,例如专利局、商标局等,为申请人提供各种保护措施和制度支持。
三、企业内部保护所有权的措施在企业内部,为保护公司或个人的所有权,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合同和协议:合同是企业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有效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2. 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可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所有权的实施和保护。
3. 安全保密措施:对于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的保护,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的保密措施,例如信息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防止不法分子获取和利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所有权制度
所有权制度所有权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个人和集体对某种物质财产享有的特定权利和支配权的法律制度。
它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通过确保个人和集体对其资产的合法拥有和支配权利,为经济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基础。
所有权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个人和集体对物质财产的控制权。
这种控制权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和转让权。
个人和集体可以使用和支配他们拥有的财产,同时也可以将其转让给其他个人和集体。
所有权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个人和集体的财产权益,以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用于生产和创新,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所有权制度不仅在经济活动中起关键作用,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通过确保个人和集体对其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制度减少了争夺资源的竞争和冲突。
它为个人和集体提供了一种稳定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他们可以安心地使用和支配自己的财产,而不必担心被其他人侵害他们的权益。
所有权制度还具有促进经济效率的作用。
个人和集体拥有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后,他们会更加关注资源的有效利用。
他们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供应的情况,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生产和创新。
与此同时,个人和集体对其财产的支配权也鼓励他们进行投资和创新,以提高生产效率。
所有权制度通过对财产进行明确的归属和支配安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所有权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首先,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所有权的范围和限制有不同的规定。
有些国家和地区对某些财产可能有限制或限制,以平衡个人所有权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剧,跨国公司和跨国资本的出现使得所有权的界定变得更加复杂。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如何保护个人和集体的财产权益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综上所述,所有权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它通过确保个人和集体对其财产的合法拥有和支配权利,为经济活动提供了稳定的基础。
所有权制度不仅在经济活动中起关键作用,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促进经济效率。
然而,所有权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需要不断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
民法中的所有权与占有
VS
不同点
所有权的保护更加全面和深入,包括物权 的种类、内容和变动方式等;而占有的保 护主要关注占有的事实和状态,不涉及物 的归属问题。此外,所有权具有排他性和 绝对性,而占有则具有相对性和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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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占有的争议解决
所有权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
调解解决
当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首先尝 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和 解协议。
占有的分类与内容
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根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 将占有分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
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源,可将占有分 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根据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其物,可将 占有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
占有的取得与丧失
占有的取得
占有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 ,如先占、拾得遗失物等;继受取得是基于他人的转让行为而取得,如买卖、 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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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占有状态
在解决占有争议时,首先需要 确认占有的状态,包括占有的 主体、客体和时间等要素。
返还占பைடு நூலகம்物
如果占有物被他人非法侵占, 占有人有权要求返还占有物,
恢复其占有状态。
排除妨害
当占有受到妨害时,占有人可 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排除妨害,
维护自己的占有权益。
损害赔偿
如果占有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失 ,占有人有权要求侵害人承担
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寻求第三方调 解,由调解员协助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促成争议解决。
仲裁解决
诉讼解决
当事人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 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
对所有权限制的法律规定
对所有权限制的法律规定毫无疑问,对所有权最根本的限制来自于一国的经济制度。
一国经济制度对所有权的限制集中表现为:所有制的性质决定所有权的性质,有什么样的所有制,就有什么样的所有权。
我国自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所有制改革方面的一个重大成果,就是打破了公有制大一统的传统格局,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共同发展的结构,由此决定我国的所有权法律制度也是以国有财产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个人所有权、其他社会组织所有权共存的格局。
一、所有权在公法上的限制公法是强行法,干预法,基于公法的行为是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的,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
同样地,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也是所有权受到的各种限制中最严格的。
公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国有化、征收、征用、没收、罚款等强制措施。
国有化、征收和征用是在承认原所有权的合法性前提下,对之实施的彻底限制,并一般对被征收、征用方给以适当的补偿。
国有化,征收和征用,这三种称谓在本质上并无差别,只是在习惯上我们一般将国有化和征收用于对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外国财产,将征用用于对集体土地或其他集体财产,并将国有化和征收作为建国之初国家所有权的主要取得方式,在和平时期,国有化和征收实际上专门适用于国际投资领域,它是对外国资本所有权的一种限制。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尽管对外国资本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的越来越少,但在法律上它仍是外国资本所有权限制的一种表现。
征用是指国家因经济、文化、国防建设或兴办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用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荒地等土地或其他集体财产的行为。
我国《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通过征用,土地权属由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
所以,征用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受到的最大的限制。
民法--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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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货币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本 质上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1. 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 2.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3. 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具有特殊性 4. 国家行政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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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又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权,是指由 集体组织成员对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享有占 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 集体所有权的主体 劳动群众集体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的合伙, 更不是非法人组织。在抽象界定集体所有权的主 体基础上,强化集体成员的成员权,使成员通过 某种组织形式参与集体财产的管理、收益及处分 等,是未来集体所有权制度规范的重点。 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动产和 不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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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所有 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享有的权利,以及个人 投资者投资到各类企业中所依法享有的出 资人的权益。 私人享有的财产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 1.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 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 有权。 2.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 保护。 3.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 其他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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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行 使所有权。国家机关以及国家举办 的事业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 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 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 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 有出资人利益。
论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
论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一、本文概述所有权保留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在民事交易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以期对相关的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本文将首先概述所有权保留的基本概念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然后分析所有权保留的法律特征,包括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以及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关联。
接着,本文将重点讨论所有权保留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保留所有权的标的物以及保留权利的范围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还将探讨所有权保留的效力,包括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以及对外部关系的影响。
本文将对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案例分析,以期对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构成有更深入的理解。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所有权保留的历史背景与发展所有权保留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其历史背景和发展轨迹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
在古罗马法中,所有权被视为绝对的权利,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多样化,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开始受到挑战。
为了适应商业交易的需要,所有权保留作为一种例外规定逐渐出现,允许卖家在货物交付后保留一定的所有权,以确保其价款的支付。
进入中世纪,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有权保留制度逐渐得到完善。
在欧洲大陆,特别是在德国和法国,所有权保留成为了一种广泛应用的法律制度。
这些国家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不断对所有权保留的适用范围、条件和效力进行明确和规范。
进入现代社会,随着国际贸易的繁荣和电子商务的兴起,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
它不仅适用于传统的货物买卖,还扩展到了知识产权、不动产等领域。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国际化趋势的加强,所有权保留制度也逐渐成为国际商事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当前,所有权保留制度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交易形式的创新,所有权保留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另一方面,随着国际经济合作的加强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所有权保留制度在国际商事合同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重要。
所有权的名词解释
所有权的名词解释所有权,是指对某一物或某一资源具有权益的状态。
所有权是现代社会中对财产关系的基本规定,是私有制经济体系的核心之一。
在法律上,所有权赋予其持有者对财产进行支配、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同时也授予其享有财产产生的利益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经济学上,所有权是资源分配、生产活动和经济组织的基础。
一、所有权的基本概念所有权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包含着三个基本要素:权利主体、权益对象和权利内容。
权利主体即所有权的持有者,可以是个人、团体或组织。
权益对象是指具体的物品或资源,包括土地、建筑、资本、知识产权等等。
权利内容则是指持有者拥有的权力和义务。
所有权赋予持有者对物品的占有、支配和使用的权利,同时也给予持有者对该物品利益的享有和相应的责任。
二、所有权的产生和变动所有权可以通过合同、遗赠、购买等方式获得。
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转移所有权的方式。
而遗赠则是在个人去世后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方式。
购买则是指通过支付一定的价款,将所有权从原有的持有者转让给购买者。
所有权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变动,包括抵押、租赁和共有等形式。
抵押是指将财产作为担保物,将所有权暂时转让给债权人,以便借款人获得借款。
租赁是指将财产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他人,但所有权仍归原持有者所有。
共有是指多个人对同一物品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各方在使用权、支配权和利益分配方面有所约定。
三、所有权的作用与限制所有权作为私有制经济体系的核心规定,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功能。
首先,所有权保护了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激励了人们对财产的投资和创造。
所有权的存在使得个人和组织可以安全地享有和支配其财产,并获得利益产生的回报,从而鼓励了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所有权为资源的有效配置提供了基础。
在私有制经济体系下,资源的配置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所有权的交易和转让,实现了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
此外,所有权也为秩序和稳定提供了基础。
私有制经济体系下的所有权秩序,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有序的财产关系,确保了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所有权制度笔记
所有权制度一、所有权的法律定义、法律特征与权能(一)、所有权的定义:1、抽象概括式定义:(p238)所有权属于物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自己的特定的物全面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问题:与物权的定义有重复之嫌,《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拍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具体列举式定义:(p239)(《物权法》39条)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明确说明是动产或者不动产,是为了排除权利。
所有权的客体在我们的观念上当然包括权利,但法律上所有权的客体只限于有体物)3、折中式(抽象+具体式)不具体说了(二)、所有权的特征:(具体参见课本p238)1、全面性(完全性):所有权人在对所有物得在法定的范围内全面的概括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因而构成一切限制物权的基础,限制物权只能对标的物惊醒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的支配。
2、整体性(统一性、单一性):指所有人对于所有物有统一的支配力,而不是仅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种权能的量的总和。
3、弹力性(归一性):所有权的内容可以自由伸缩,在其上设置的权利负担一经消灭,所有权即回复其圆满状态。
详见书本p2384、永久性(恒久性、无期限性):所有权不罹于时效而消灭,亦不得预定其存续期限。
(区别于定限物权的期限限制)详见书本P239(三)、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内容)1、相关定义:(1)、所有权的内容:指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其所有物可以行使的权能(2)权能: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
2、所有权的权能的具体内容:(1)、积极权能①、占有权能:特定的所有人对所有物为管领的事实,属于所有权的实事权能,往往是行使其他权能的前提和基础。
②、使用权能:在不毁损所有物本体或者变更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所有物的性能和用途对其加以利用,即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③、收益权能:收取由原物出产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包括孳息和利用原物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等。
物权法中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物权法中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物权法是指国家对个人和组织对于特定物体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权利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
在物权法中,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其中两个核心概念。
所有权是指物权法主体对特定物体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最高权利。
所有权的主要内容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所有权是物权法主体享有物体的最大权益,具有绝对性、排他性、直接性和永久性的特点。
使用权是指物权法主体对特定物体进行合法使用的权利。
使用权是所有权的一个分支,所有权人可以将物体的一部分或全部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使用权具有相对性、非排他性和有限性的特点,使用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合同约定。
在物权法中,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的、相互制约的。
所有权人可以享有物体的全部权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而使用权人只能享有物体的部分权益,且权利受到所有权人的限制和制约。
所有权人可以将物体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不影响其对物体的所有权。
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还体现在共有物的规定上。
共有物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物体共同享有所有权的状态。
在共有物权利的行使中,各共有人有权按比例分享收益,但也有义务维护共有物的完整和合理利用。
对于共有物的使用权的行使,通常需要共有人之间达成一致的共享规则和使用方式。
此外,物权法中的所有权与使用权还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
法律对于财产的征用、征收、查封等行为都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保护个人和组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受非法侵害。
综上所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物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所有权是物权法主体对物体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最高权利,使用权是所有权的分支,具有相对性、非排他性和有限性的特点。
在物权法的实践中,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约定,合理行使和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物权法的基本宗旨和目标。
所有权资格权三权分置
所有权资格权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三权分置在现代法律制度中,所有权、资格权、三权分置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概念。
它们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归属、行使和保护等方面,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介绍所有权、资格权和三权分置的概念、特点以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一种财产关系,即一定财产物的完全支配权。
在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下,个人或组织对财产物有使用、处置、收益和追索权等。
所有权是一个基本的权利,也是人们对财产物的合法支配方式。
资格权与所有权不同,它是指个人或组织获得使用财产物的权利,但并不拥有所有权。
这一概念常见于租赁合同、许可证和使用权等。
资格权是对特定财产物使用的限制形式,它使得个人或组织可以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使用财产物的权益,但并不具备支配和处分财产物的权力。
三权分置是指将所有权、资格权和行政权等权利进行分离和分担。
它是现代法律制度的一种基本原则,旨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财产权的多元化。
通过三权分置,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刺激创新和经济发展。
在现代社会中,所有权、资格权和三权分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们有助于保护个人和组织的财产权益。
所有权的设立使得个人或组织可以对财产物进行有效的支配和保护,而资格权的存在使得其他人可以合法地使用这些财产物。
在这种安排下,财产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平衡。
其次,所有权、资格权和三权分置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
通过将权利分散给多个主体,可以有效地降低单一主体对资源和产权的过度控制。
这种多元化的支配和使用方式,有助于调控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促进竞争。
同时,三权分置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创新空间。
最后,所有权、资格权和三权分置还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通过分配权益和责任,可以实现资源的公平利用和财产的公正分配。
所有权和资格权的存在,使得社会上的各个主体都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和能力来享受和使用资源,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所有权基本内容的规定,即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条文理解】《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条保留了这一规定。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永久和充分的物权,所有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的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当然,这四项权能并非要求所有人同时拥有,比如设定用益物权时就是所有人让渡了对标的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
占有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为事实上管领的权能,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实支配的前提和基础。
与仅作为事实状态的占有不同,在当事人基于占有权能而占有标的物时,不仅受到占有制度的保护,而且还受到占有背后之本权的保护。
使用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依标的物的性质或用途,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需要的权能。
收益权能,是指所有权人收取标的物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权能。
例如,收取果树结出的果实,收取租金、利息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收益权能作为财产权利的内容,非所有权人独享,这也是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之一。
处分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标的物权属变化或者物理形态变化的权能。
应该说,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处分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指对物进行物理上处理的权能,如销毁某物品、加工某物品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所有权人使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移转、消灭等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某物品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权还具有消极权能。
这是指在所有权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危险时,权利人有排除他人干涉,以恢复对标的物的圆满支配状态的权能。
由于此项权能须在受他人不法之干扰、妨害或侵夺时,始能表现,否则仅隐而不彰,故称为消极权能。
民法中的所有权和合法占有
合法占有的权利来源可以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习 惯等;而非法占有的权利来源则是基于侵权行为或违法行 为。
法律后果不同
合法占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占有人可以享有占有物的使用 、收益等权益;而非法占有则不受法律保护,占有人可能 面临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合法占有取得方式
基于法律规定取得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议
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明 确所有权和合法占有的权利范围、取得方式、保护措施等 。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公众对所有权和合法占有的认识和理解,建议加 强相关法律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
建立完善的救济机制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建立完善的救济机制, 包括诉讼、仲裁等多种方式,以便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 时能够及时获得救济。
拾得人在通知失主或交有关部门前, 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同时, 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保管 费用等合理支出。
失主在得知遗失物被拾得后,有权要 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同时,失主应 支付拾得人必要的保管费用等合理支 出。若失主拒不履行义务,拾得人有 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6 总结与展望
当前存在不足及挑战
民法中关于所有权和合法占有
04
规定
民法典相关规定解读
所有权定义
所有权与合法占有的关系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不动 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而合法占有则 是实现物权的一种方式。在民法中, 所有权和合法占有是相互关联、密不 可分的概念。
合法占有
当占有受到侵害时,所有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保护其占有权益,包括请求
所有权的保护与救济措施
涉及作品创作、发表、传播、使用等过程中出现的著作权争议,通过 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06
加强所有权保护与救济的建议与 措施
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法律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所有权保护法律体系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所有权的定义、范围、取得方式、保护措施和救 济途径等,为所有权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保障。
毁损行为
毁损财物
指故意或过失损坏所有权人财产的行为,包括物理毁损和价 值毁损。
灭失风险
指因毁损行为导致所有权人财产面临灭失风险的行为,如纵 火、决水等。
04
所有权救济的法律途径
物权请求权
物权确认请求权
物权妨害排除请求权
当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当事人 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请求确认 物权的归属。
价值
所有权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它确立了物的归属关系,避免了因 权属不清而产生的纠纷;为权利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鼓励了人们对财富的创造和积累;同时也为市场经济的发 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02
所有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物权法律制度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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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 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 设。
债的保全原则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法律 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 权,以保全其债权。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的权利, 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 或地区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
。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有一定的保护期限,期 限届满后即不再受法律保护。
法律知识构论所有权及其内部结
法律知识构论:所有权及其内部结构摘要本文将对法律概念中的所有权进行构论,并探讨其内部结构。
所有权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概念,涉及到财产权的归属以及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通过对所有权的深入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中的权利与义务,为解决实际案件和争议提供参考依据。
简介所有权是现代法律制度中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涉及到财产权的归属问题。
在法律上,所有权被赋予了权利人对某个物体或者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的行使不仅对个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秩序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对所有权的构论研究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课题。
所有权的内部结构所有权可以从不同的维度进行构论,主要包括以下层面:1. 形成要件所有权的产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
首先,所有权需要建立在合法的获取基础上,包括通过契约、继承、法定授权等方式。
其次,所有权还需要具备明确的客体范围,即对具体的物体或者财产享有所有权。
最后,所有权需要有稳定和持久的性质,即在法律上获得所有权后,权利人可以享有长期的控制和支配权。
2. 内容和限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权利人对物体或者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物体的使用方式、处置方式和收益分配方式。
然而,所有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公共利益限制和第三人权益限制。
公共利益限制是指国家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例如保护环境、保护文物等。
第三人权益限制是指他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行使造成的限制,例如他人的使用权、担保权等。
3. 转让和终止所有权可以通过转让或终止而发生变动。
转让是指权利人将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可以通过契约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要求,以确保转让的有效性。
终止是指所有权的消灭或终止,可以是因为权利人放弃权利、物体的毁坏、到期、被侵权等原因。
在终止过程中,法律将对权利人和他人的权益进行合理的保护和补偿。
所有权的意义和作用所有权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的所有权归属规定
中的所有权归属规定一、引言在人们的生活中,所有权是一项重要的权益。
所有权归属规定是为了明确物品、财产或资产的归属方,并保障其权益的合法性和可维护性。
本文将介绍中的所有权归属规定,以及其对个人与企业的影响。
二、定义与背景所有权是指个人或企业对物品、财产或资产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包括所有权人对其享有的经济利益和支配权。
所有权归属规定是法律或合同等法律文书对所有权的归属方进行明确规定的法律制度。
三、在公司股权中的所有权归属规定在公司股权中,所有权归属规定是指明股东对公司股份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权的归属主要通过股东名册、股东登记、股权转让等方式来确认,以保证股东权益的合法性。
同时,股东也享有公司分红、投票、参与决策等权益。
四、在不动产中的所有权归属规定在不动产领域,所有权的归属规定是为了明确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的归属方,并保障其权益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的所有权主要通过不动产登记、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方式来确认。
这些规定为个人与企业在不动产领域的交易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产权的安全和合法性。
五、在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归属规定在知识产权领域,所有权的归属规定是为了明确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并保护其创作、发明或创新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归属主要通过知识产权登记、专利权转让等方式来确认,以保护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
这些规定为创新与研发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了法律保护,鼓励创新与发明。
六、在网络时代的所有权归属规定在网络时代,所有权的归属规定面临了新的挑战和争议。
例如,在数字版权方面,如何明确数字作品的所有权,以及如何保护原创者的权益等问题,都需要相关法律和规定来加以解决。
此外,个人信息的所有权和数据隐私等方面也需要更加明确的规定,以保护个人的基本权益。
七、总结所有权归属规定是维护个人与企业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公司股权、不动产、知识产权和网络时代等领域,所有权的归属规定为各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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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权。 对共有财产的收益,共同享用。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对共有财产的 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承担义务。因对共有财产 进行维护、保管、改良等所支付的 费用由各共有人平 均分担。 各共有人因经营共同事业对外发生债务或对第三人造 成损害的,由全体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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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民个人所有权
公民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 即 个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所有权。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民个人所有权的客体可 以是下列合法财产:各种收入;储蓄;房屋、 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法 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 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 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 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 以折价归拆除所有人;造成拆除所有人损失的, 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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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标的的所有权。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其位置,或非经毁损变更不 能移动其位置的物,包括土地及其附着物。
土地所有权:以土地为标的物,土地所有者独占性地 支配其所有土地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为标的物,房屋所有者独占性地 支配其所有房屋的权利。 专有权 共有权 成员权
各共有人在内部对于共有财产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即依照份额享有共有权。 各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及于全部共有财产。
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各共有人须预先订立合同,以 合同来确定彼此的按份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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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有的分类: (2)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 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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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三)收益权能 收益权能——收取所有的物的利益
孳息
法定孳息: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 收益。 天然孳息: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 用法而收获的物。
所有权可以与收益权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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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四)处分权能 处分权能——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 定物的命运的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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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也叫最初取得,是指财产所有 权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原所有人的权利 而取得所有权。
添附 善意取得 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或隐藏物 取得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 动物等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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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添附
——不同所有人的物被结合、混合在一起成为 一个新物,或者利用别人之物加工成为新物的事 实状态。 混合 附合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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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据所有权客体的不同划分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这两类所有权 在权利的取得、丧失、变更以及权利 的行使等方面均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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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产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以可移动的动产为标的物, 是所有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动产的权利。
动产所有权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先占、拾 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许可取得 等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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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一)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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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所有的特征
1. 完全性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其完全性体现在所有权 包含物权的全部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 益、处分。 任何他物权人,不管享有多少权能,都不具 有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中任 意选择若干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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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的分类
1. 完全物权和限定物权 完全物权指有全面的支配力,即对物的占有、使 用、收益、处分的权利。限定物权则只有部分的 支配力,保障权利人能在法律或合同所限定的范 围内,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部 分权利。 2.自物权和他物权 自物权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 是完全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
在返还原物时 善意占有人可请求所有人返还其为保管、保存占有 物所支付的费用,并对已经在占有物上所获得的孳 息不负返还义务。 恶意占有人无权请求所有人返还其支付的费用,并 有义务返还其所获得的孳息。 在不当得利的返还上 善意占有人一般只返还现在的利益,对于已经灭失 的利益不负返还责任。 恶意占有人在此情况下应负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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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 ——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对国有财产的 所有权,它是确认和保护国家对国有财产 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权利主体的惟一性和客 体的无限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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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组织所有权
可以作为集体所有权客体的财产主要有: 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 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集体组织所 有的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 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 施; 集体组织所有的动产,包括机器设备、仪器 仪表、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以及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体育等的各种动产以及集体所有的其他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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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4. 永久性
所有权没有预定的存续期间,可以永久性 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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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
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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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权能,是 指所有人为实现其所有权对其所有物 可以实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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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共同共有的形式
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家庭共有——家庭成员对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 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取得的财产的共有。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间另有约定外,对 于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或分割,应取得 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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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2. 弹力性
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与所有权的主体相 分离 一旦分离状态消除,所有权仍回复到它的 完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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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所有权的特征
3. 排他性
所有权人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的协助,便可通过 自己的行为,直接实现对其财产的占有、使用、 收益与处分 所有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未经所有权人 同意,不得对所有权人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 收益或处分,否则便构成侵权。 当所有权受到不法占有或者侵害时,财产所有 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 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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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权的分类
3. 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
不动产指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等不能移动或虽 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价值的物。以不动产为客体 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不动产之外的物就是动产。 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为动产物权。 4.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实现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 的他物权,如士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为担保债务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 的物上设立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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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二)使用权能 使用权能——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 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
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 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物的占有权能的同时并不 一定享有物的使用权能。 可以与所有权分离而由非所有人享有。
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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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占有权能 使用权能 收益权能 处分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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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一)占有权能 占有权——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 领、控制 。
所有人的占有 非所有人的占有
合法占有 非法占有
善意占有 恶意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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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在法律上有重要的实际 意义:善意占有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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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共有财产的分割
分割原则
遵守法律和共有人相互间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 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 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 不损害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不导致对共有财产的 破坏和浪费。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
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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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财产分割后的效力
以保障个人利益为目的的私法上的限制 以保护社会公益为目的的公法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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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所有权的分类
一、依据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划分 二、依据所有权客体的不同划分 三、依据所有人数量的不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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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所有制形式的不同划分
国家所有权 集体组织所有权 公民个人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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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的法律特征
物权是一种对物支配权。 物权具有排他性。这主要是指一物之上不能同时 有两个以上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物权具有直接 排除不法妨碍的性能。 物权具有对世性。物权的义务人是除权利人之外 的所有人,因此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 协助,以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合法支配为惟一要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