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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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

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一章:总则1.土地是人民的神圣之地,国家所有制土地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2.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和转让应当依法进行,保障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3.本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农村土地承载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利。

2.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3.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农民的基本土地权益。

第三章:土地承包经营权1.农民依法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相应的使用、收益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调整,但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效率的原则。

第四章:土地征收与补偿1.土地征收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

2.土地征收所需补偿应当合理、及时,不得损害被征收者的利益。

3.土地征收项目必须经过合法审批程序,不存在违法分配或挪用。

第五章:土地资源保护1.国家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严格的土地利用准入制度。

2.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处和整治,保护土地资源不受侵害。

3.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第六章:土地治理与农业发展1.积极推动土地整治工程,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利用效率。

2.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增长。

3.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增强农民土地经营权益。

结语中国土地法大纲旨在建立健全的土地法律制度,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土地法规,共同维护我国土地资源的持续发展和利用。

中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政策

中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政策

中国土地管理的法律制度与政策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在诸多方面开创了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先河,成为我国自然资源立法的典范。

它是第一部除基本法律外提交全民讨论的法律,是第一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通过的法律,是第一部从法律上确立土地基本国策的法律,是第一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在立法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原法进行全面修订的法律,是第一部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用立法推动改革的法律,是第一部法与实施条例同步实施的法律。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配套法规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在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后,国土资源部制定了20余部土地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各省(区、市)先后制定了《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市场建设、土地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近150部。

28号文件和31号文件对《土地管理法》作出了必要的完善和补充。

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全面肯定了土地管理法,将《土地管理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以基本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目前,以《宪法》、《物权法》、《民法通则》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单项法律为核心,以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的,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一、土地公有制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包括什么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包括什么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包括什么一、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由宪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登记法、土地出让与转让等法律法规组成。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流转、保护、开发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为土地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所有土地属于全民所有。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地位和转让方式,规定了土地的使用要符合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国家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为城市和乡村土地利用提供了宏观的指导。

土地登记法规定了土地权属登记的程序和内容,为土地的确权和保护提供了法律手段。

土地出让与转让的法律法规则定了土地出让、流转和转让的手续和程序,是土地市场化流转的法律依据。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可以分为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和个人土地所有权。

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所有权,实行土地使用权制度。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是由村民自治组织统一管理,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下有权流转和租佃。

个人所有制的土地由个人利用,但须符合土地利用法规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独特的土地管理制度。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的土地流转受到法律的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认真履行流转手续,提示流转年限和利益补偿等法律规定。

城市土地的使用权出让和流转受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出让与转让法规的规定。

土地流转的合法性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三、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目的是规定土地的利用目标、用地布局、用地结构、土地用途结构和用地标准等规划内容,指导土地使用的合理、有序和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土地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利用行为而制定的一套法规体系。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土地使用权制度:我国实行土地国有制度,土地使用权不可转让、不可抵押,但可以通过出租、承包方式进行经营管理。

2. 土地征收制度: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有时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征收必须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土地使用规划制度:国家将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

4.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

5. 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避免土地纠纷。

6. 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符合条件的开发商进行土地开发,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7. 土地资本化和流转制度:通过土地资本化和流转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总之,土地管理制度是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家土地资源权益的重要制度,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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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土地法律法规大全1. 引言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介绍,以帮助读者了解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国家土地政策为了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平衡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土地政策。

其中包括土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政策。

这些政策为土地的规划、利用和管理提供了框架和指导。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空间规划法》,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土地使用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是现代土地管理的核心,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

土地利用税制度土地利用税是一种针对土地使用者征收的税费,用于调节土地利用结构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土地利用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等内容。

3. 土地管理和监督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障土地合法权益,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土地管理和监督措施。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土地使用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承包、出让等方面的规定,保护了土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定了土地承包权的设立、转让和继承等规定,保障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民的收益。

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建设公共利益工程而对土地的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条例》规定了土地征用的程序和条件,并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进行了详细规定,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土地法学知识点

土地法学知识点

土地法学知识点土地法学是一门研究土地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的学科,它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对于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土地法学的重要知识点。

一、土地法律体系我国的土地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构成。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中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例如,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是土地领域的基本法律,对土地的规划、利用、保护、征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此外,还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共同构成了土地法律体系,为土地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国家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以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代表行使。

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等。

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让金。

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相对较为复杂,包括承包经营、宅基地分配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依法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的承包经营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必要制度,是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安全、推进农业生产和城市化建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围绕土地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体系是由宪法、土地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构成。

其中,宪法是最高法律文书,规定了土地属于国家、集体和农民的祖产,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占用土地进行补偿的规定。

土地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取得方式和范围、使用期限、转让制度等基本制度。

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通过城市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交易等环节的规范,对城市房地产市场实行严格的监管。

农村土地承包法则对农村土地的流转、经营权的转让和退出、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等进行了规范。

二、土地管理法律实践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律实践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土地征收和补偿、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城市化进程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管理法律实践也面临了新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我国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竞拍、挂牌等方式,将集体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出让给开发商。

此外,在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国家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确保土地被公平补偿和合理利用。

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让和流转占据了重要地位。

其中,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将土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流转权分离,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

在实践中,改革土地承包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三、土地管理法律现状当前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土地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法律执行力量不足、缺乏科学的土地管理规划等。

此外,城市化进程增加了土地资源过度流转的压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困难。

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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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实施合理利用土地原则为主要 目的的制度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 3.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4.土地使用权收回制度 一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 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 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 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 地使用权;
(州)属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州)人民政
府登记发证;县级和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依法取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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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实施公共利益征地优先原则为主 要目的的制度
1.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农用地转用审批 征收土地审批 农村“三类”建设用地审批。
四是现行宪法重申了国家建设征地的目的性,即只能
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何为“征地优先”?是指集体土地在国家征地时,其 土地所有者无权不同意征地,但有权要求对征地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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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
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始于“八二”宪法。“五四”宪法、 “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没有明确规定。 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的要点有三:
(三)以实施土地权属依法转让原则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四)以实施合理利用土地原则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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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实施为保护土地公有制为主要目的的制度
1.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制度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2.土地登记发证确权制度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发证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川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省人民政府登记发证;市(州)级机关、市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一、概述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其管理涉及众多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展开讨论,包括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等方面内容。

二、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1. 国有土地所有制原则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

2. 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国家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不变。

3.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应当合理规划、科学利用,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土地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法律程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土地征收与补偿1. 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由国家对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实施收回和租赁行为。

(1)征收程序:征收决定→公告→征收意见征询→征收方案→签订协议→补偿安置→登记备案。

(2)征收范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特殊利益所必需的土地。

2. 土地补偿土地征收后需要进行合理补偿,确保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1)补偿标准:按照土地使用权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物物交换、安置房等。

四、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1. 登记主体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主体为土地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 登记内容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包括土地性质、使用期限、土地规模以及权属证书等。

3. 登记程序登记主体向土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土地登记部门审查→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五、土地保护与管理1. 耕地保护重点保护耕地,加强对耕地的管理和监督,禁止非法占用耕地。

2. 草原保护严格控制过度放牧,加强对草原的保护和恢复。

3. 林地保护加强林地资源的保护,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4.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严格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保护矿产资源环境。

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不可侵犯。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

我国现行土地制度
首先,我国土地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国家所有、农民承包经营。

国家确
立了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原则,土地一直以来都被视为国家的基本资产,因此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分配拥有决定权。

与此同时,国家授权
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进行承包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这一原则既保障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统筹和管理,又保护了农民的承包权益,使得土地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其次,我国土地制度注重生态文明建设。

我国近年来提出了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战略目标,土地制度也开始注重保障生态环境的良好
状况。

国家加强了土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通过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推行生态补偿等方式,鼓励农民用好土地、爱护土地、保护生态,实现经
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良性互动。

总的来说,我国现行土地制度充分保障了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管理
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

然而,
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土地流转权交易不平等、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土地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统筹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化,促进土地资源合理流转和高效利用,从而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
需要。

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

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引言土地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土地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权、土地流转权和土地管制权等方面,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土地管理的基本知识。

二、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两种。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对集体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和客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城市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等;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库等。

2.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和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方式略有不同。

国家所有权通过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而集体所有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在行使土地所有权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土地用益权土地用益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土地用益权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等非所有权人,客体则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1.土地用益权的主体和客体土地用益权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等非所有权人,客体则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在实践中,土地用益权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往往是通过合同或行政授权等方式确立的。

2.土地用益权的内容和行使土地用益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这些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侵犯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国家对土地用益权的行使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和监管。

四、土地流转权土地流转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的前提下,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的权利。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基本理论
土地资源,是指在当前和可预见的未来对人类有用的土地。 具有如下特征:
➢ 固定性; ➢ 整体性; ➢ 生产性; ➢ 有限性; ➢ 不可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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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1)土地权属制度 我国宪法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
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 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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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2. 申请使用土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
要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 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 于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 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须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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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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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我国征地审批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徒弟的,由国 务院批准:
①基本农田; ②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 ③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 ④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 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 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法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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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我们可知本案中郑州市政府和郑东 新区领导小组无权批准,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也无权征 用3118亩一般耕地和6417亩基本农田。他们的行为已经违 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我国土地基本制度

我国土地基本制度

我国土地基本制度
我国土地基本制度是指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关于土地的归属、使用、开发等方面所建立的一系列制度。

以下是我国土地基本制度的要点:
1.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对土地的所有权。

2. 国有土地出让和划拨:国家依法将部分土地划归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并通过出让和划拨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使用者。

这些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建设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项目。

3.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对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

农民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4. 土地使用权期限:国家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期限管理,一般分为70年、50年或40年等不同期限。

期满后,可以续期或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5. 土地征收和补偿:国家依法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但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6. 土地利用规划: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规划管理。

7. 土地登记和确权:国家实施土地登记制度,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益,为土地权益的确权提供法律保障。

以上是我国土地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3章 我国土地法律制度

第3章 我国土地法律制度

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多种。按所有权的 不同,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 使用权;按用途不同,可分为工业用地 使用权、商业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 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按取得方式不同, 可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 权、租赁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等。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改革 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 地使用权合法流转制度。
第三章 我国土地制度概述
第三章 我国土地制度概述

主要内容: §3—1 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 §3—2 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3 我国土地管理体制

重点: 1.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2.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3.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职能。
(一)土地所有权征用制度
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 用。这就赋予了国家土地征用权,确立 了土地征用制度。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或公益事 业发展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制度,具有法律上 的强制性和经济上的补偿性的特征。
耕地管制的规则有:本地区的耕地在规划期 内不得擅自占用和转用;鼓励划入本区内的 非耕地资源向耕地转化,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进行非农业建设。一般农田在规划区内视为 基本农田保护。国家建设重点项目确需占用 耕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办理耕地 转用手续。除生态保护需要外,限制占用本 区的耕地发展园林、牧业,严禁用于发展水 产养殖业和建窑、建房、建坟以及堆放固定 废弃物等。
§3—1 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

一、土地所有权制度

根据宪法我国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最基本的生 产资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 分。因此,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为社会主义公 有制,其法律表现形式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 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什么?我国的土地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或者单位可以拿到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土地。

我国的土地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使用国有土地,可以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招标等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

一、我国的土地制度是什么?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

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

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

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

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中国土地制度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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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_百度百科中国土地制度是指中国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

中国土地制度的特点是国有制为主导,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城市国有土地所有制为主要形式,同时兼顾了私有土地所有制。

本文从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流转方式三个方面对中国土地制度进行介绍。

一、土地所有权: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基本上实行国家所有制,即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控。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买卖,只能以出让或划拨的方式供应给社会各类土地使用者。

而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和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土地的使用权利。

在中国,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

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城市国有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出让或划拨给社会各类使用者,使用权期限通常为50年或70年。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划定并经批准使用,使用权期限为30年。

三、土地流转方式: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或者租赁。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决定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个人可以通过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

此外,城市土地的流转方式主要是指城市国有土地的出让和转让,由国家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使用者,再由他们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其他经营活动。

总结起来,中国土地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国有制,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国家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控。

在土地使用权方面,城市土地由国家出让或划拨给使用者,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划定并经批准使用。

土地流转方面,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实现农民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或者租赁,城市土地通过出让和转让的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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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具体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具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所以具体去研究每一部土地法律法规的话,每一部法律侧重点都是不一样的,对不同的情况要参考不同的法律。

▲一、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具体有哪些?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农村土地承包法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7、退耕还林条例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9、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0、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11、土地登记办法12、土地调查条例1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8、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二、我国土地使用原则是什么?(一)土地公有原则。

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土地管理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二)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土地产品的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

(三)耕地特殊保护原则。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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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制度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所有, 但—般来说,土地不是直接由国家和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而是依法确定 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即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 (自然人)等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成 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同时《土地 管理法》第9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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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土地用途管制是我国1998年修订《土地 管理法》时新增的内容,是土地利用方 式和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该法第4条规 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从而 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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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管制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实行 强制性管理的制度》。具体地讲是指国 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 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 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 确定土地利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 使用者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 使用土地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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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没用地管制 按不同分类标准,建设用地可分为城镇用地、
乡村居民居住用地和独立工矿用地,也可分 为建成区土地和规划区土地。对建成区内的 土地,管制的主要内容应是土地利用结构的 调整和功能定位,注重对现有建设用地和闲 置废弃地的挖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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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满足公益事业对一部分土地的需要 等,对规划区内的土地管制是建设用地 土地管制的重点,主要是合理确定建设 规划区内的界限和用地数量,确保人均 占地或总规模符合规定标准;分阶段保 护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未经合法批准, 不得擅自改变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用途, 耕地被改变用途前必须在本区外开发复 垦不低于将被占耕地的数量,且质量相 当的土地,以保证本地区耕地总量的动 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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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发生国有土地转化为集体所有土地 的权属变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根 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精神,在具备一定条件时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少量的国 有土地转为集体所有。
这些条件是:①需要调整权属地界或插花地; ②需要将少量国有荒山、荒地、草原等确定 给农村集体单位所有,比如安置移民;③因 其他原因需要依法对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 土地进行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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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利用土地管制 未利用土地管制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内容有:禁止任
何不符合规划、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取 土或堆放废弃物行为;不得擅自围湖造 田;鼓励单位、集体、个人开发利用 “四荒地”,但应在取得开发许可证的 前提下,根据土地适宜性,保证一定的 耕地开垦率;鼓励对废弃渠道、公路、 零星坑塘水面、盐碱地的利用,利用各 种方式进行土地整理。
第三章 我国土地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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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土地制度概述
主要内容: §3—1 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 §3—2 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3 我国土地管理体制
重点: 1.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的基本内容。 2.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内容。 3.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职能。
法律规定,我国城市市区的土地以及部分农村 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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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农民集体是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他们对自己所有的土地行使权力受法律保护。 任何侵犯公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为,都应受到 法律制裁。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具有高度的稳定性。除国 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村集 体所有的土地及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 整理土地而调整土地权属关系外,土地所有 权关系是不能改变的。任何买卖土地或变相 买卖土地所有权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都必须 依法禁止。
(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土地所有者(国家和农民集
体)将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 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 定,一次或分年度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有偿使 用费的制度。
改革实践已经证明,土地有偿使用,对于切实管 好土地资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 和对外开放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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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制度 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并经
过—定的法定程序,土地使用权由一个使用者转移 到另一个使用者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 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1995年5月6日) 第4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 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 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 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擅自将耕地转为非 耕地。”可见,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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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土地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建设
用地、未利用土地三大类,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也 主要包括这三个方面。 (一)农业用地管制 农业用地管制包括农地非农化的管制和农地农用内 部的管制。农业用地包括耕地和非耕地,耕地又包 括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基本农田就是根据《基本 农田保护条例》而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 是确保人口高峰时期对粮食需求量的耕地面积;一 般农田则是除基本农田外的耕地和新增加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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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所有权征用制度 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 用。这就赋予了国家土地征用权,确立 了土地征用制度。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或公益事 业发展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制度,具有法律上 的强制性和经济上的补偿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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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用途管制的手段
土地用途管制的手段主要包括:①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划 的用途使用,末经规划,任何人都不得 擅自改变土地的利用现状;②严格农用 地转为建设用地、征地的审批权限和手 续;③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登记制度;④ 建立健全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土地 法律责任。关于具体内容,将在本课程 后续内容中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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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 就是要逐步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在 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相应减少无偿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应数量,但从我国 实际情况出发,国家建设用地还不宜都采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因此,《土地管理 法》将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为国有土地使用的 基本制度,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 补充,同时明确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必须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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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将 一定时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作价, 作为国家的投资计作国家的股份。
3.土地承包经营。是指公民个人、农户、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和 合同约定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 承包一定期限,使用土地并向土地所有 者支付承包金的行为。这种形式多应用 于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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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所有权整理制度 为了生产和生活的方便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需
要,在人民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下,不同的土 地所有权主体可以对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整, 调整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这种 调整土地的制度,称为土地所有权整理制度。 土地所有权整理,一般发生农民集体所有土 地的所有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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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管制的规则有:本地区的耕地在规划期 内不得擅自占用和转用;鼓励划入本区内的 非耕地资源向耕地转化,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进行非农业建设。一般农田在规划区内视为 基本农田保护。国家建设重点项目确需占用 耕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办理耕地 转用手续。除生态保护需要外,限制占用本 区的耕地发展园林、牧业,严禁用于发展水 产养殖业和建窑、建房、建坟以及堆放固定 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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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制度,可以促进土地使用权在 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合理流动,通过市场驱动力实现 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达到更好地利用土地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 土地仍为许多人(特别是部分农民)不可缺少的生产 和生活资料,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国家对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实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只有符合 一定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才能进行土地使用权 流转。
目前,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让 (包括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租赁、入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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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 土地的划拨是指县级以上政府依照土地法的有
关规定,在土地使用者缴纳有关补偿、安置等 费用后,将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交付其使用, 或者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直接将一定数 量的国有土地无偿、无期限交付给土地使用者 使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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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与管理的根本区别在于管制的强制 性,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在于 强制性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 护,只有这样才能从机制上堵住乱占、 滥用土地的口子,才能开辟节地挖潜、 集约利用、合理布局的广阔空间,才能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 变,实现土地的合理、高效和可持续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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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形式主要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目前已经建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制度。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 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而土地使用者—次性地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和其他费用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租赁和作价入股。目前,国有土地使用 权的租赁和作价入股正在试点和探索的过程中。 所谓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国家将一定期限内 的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而土地使用者 按年度向国家交纳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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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
一、土地所有权制度
根据宪法我国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最基本的生 产资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的重要组成部 分。因此,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为社会主义公 有制,其法律表现形式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 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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