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30年对文化有所敬畏才能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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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30年:对文化有所敬畏才能双赢
1982年2月,国务院批准北京等24个城市为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同年11月,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至今恰满30周年。
30年间,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已增至276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达到1075个,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57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25个。
设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颁布法律条例,使得一批优秀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了有效保护。
然而,部分文保人士认为,一些地方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观念理念、制度体系等方面仍须改进,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对历史文化遗存“心存敬畏”
30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与此同时,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也极其迅猛。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城市化水平只有10.6%,从1978年至2001年,我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率从19.8%上升到36.7%。
而到2011年,中国的城镇人口已占总人口的49.7%。
在这样的形势下,古建筑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冲突日益明显,破坏历史文化遗存的行为屡屡发生。
1996年,贵州遵义和浙江舟山市定海的老街区被拆;1998年,北京平安大街遭拆,当年不在平安大街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也被同一拆迁许可证“搭车”非法拆迁;1999年11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襄樊的千年古城墙一夜间惨遭摧毁;2006年至2009年,南京老城南街区成片地被推倒改造;2012年,一生都在为保护古建筑奔走的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故居被违法拆毁。
诸如此类的事实数不胜数。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顾奇伟认为:“历史文化遗存是弱者,它受基础设施的限制,比如没有屋内卫生间等,本身就不能适应当代生活的需要,
但是它又必须紧跟社会发展的节奏不断完成其自身的新陈代谢。
现代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使得历史文化遗存长期以来处于被虐待的状态,其历史渊源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文化价值也得不到完整的体现。
”
“要心存敬畏。
”顾奇伟认为,对待遗产的态度是保护的前提。
“不能就建筑谈建筑,就街区谈街区,就保护谈保护,还要谈思想和态度,离开基本的社会道德和思想素养谈保护,也只能是拆除性、整容性、变形性的保护。
”
2009年9月的全国文物局长会议上,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就强调:文物工作者要对文化遗产“心存敬畏”,切实维护文化遗产的尊严。
顾奇伟认为:“心存敬畏,才能在经济利益、政绩效益的引诱下,仍注重保护它们,也才能形成保护和发展共赢的局面。
”
“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短期就能见效的事,就当前的形势来看,要让领导和民众都敬畏历史、尊重历史,需要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
”顾奇伟表示。
文保体制机制还须改进
态度的改变是前提,制度的完善是关键。
从1982年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的设立和《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到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出台,中国已经形成了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为主的比较完备的遗产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而不少专家认为,现有制度机制方面的改进仍然迫在眉睫。
云南省住建厅总规划师刘学呼吁改进保护开发的决策机制。
他认为,在现有机制下,行政领导集权,专家制定的规划方案在一些情况下很难实施。
如何改变这种领导集权制,建立一种制约领导、考评领导的机制,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些专家建议应该进一步规范遗产保护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流程。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院长洪再生认为,遗产保护规划应该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中,并提高遗产保护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使其成为一个必要的环节。
而同济大学教授卢永毅则呼吁,遗产保护规划实施的速度必须放慢。
“现在很多规划只是振兴经济的策略,做出来后迅速实施,导致其科学性大大降低,比如一味赶走原住民,开发为旅游区等。
”
完善保护规划的评估体系建设,也成为不少专家的共识。
洪再生认为,必须建立一个价值评估体系,在业内形成具有共识的一个标准,也能给公众一个正确的指引,防止有些失败的规划被其他城市效仿。
“如果对一个规划方案没有做出正确的评价,对公众、管理部门产生的影响可能与我们想得到的效果背道而驰。
”
卢永毅呼吁遗产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部分环节必须制度化、规范化。
她特别强调,重建无法修复的文化遗存时,有关部门必须对其进行技术论证。
“整修规程必须要完善,要将保护工作尽量变成一个科学的、有章可循的过程。
”
洪再生还提议加强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机制建设。
“要让民众广泛意识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性,必须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把学术界的东西普及给大众。
”上世纪70年代日本面临经济发展衍生出的传统建筑破坏的危机,媒介宣传让日本很快走过了这个阶段。
洪再生认为,如何把专业研究变成广泛的科普宣传,向管理者、市民普及,也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重视原住民问题
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名城名镇名村的灵魂,而遗产传承的载体是人,是世世代代生活于此的原住民,该地区的历史、风俗等都能在原住民的生活中得到展现。
能否保护好原住民的生活状态,直接决定着遗产保护的品质。
同济大学教授周俭认为,尽可能保留城镇街区的原住民才能保证家族、社区和文化的链条不被隔断。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说:“原住民是街区的根,他们是所有历史文化的载体和传承者。
没有一定数量的原住民,街区建筑保护得再好,也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陈亮也认为,如果仅仅是修缮街区建筑,只能是空保其身形,而失其神。
在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中,着力点应放在保留其原居民上。
“最初忽略原住民的街区,其各方面发展都步入正轨且快速发展之后,原住民问题就会变成限制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
据陈亮介绍,许多街区鉴于拆迁的困难和统一运作的政府程序,原住民保护计划在具体实施时打了折扣,比如原打算留千户以上原住民,到最后留下来不到百户。
街区的历史建筑修缮完毕后,产权不好交易,租赁给新住户也很困难,在舆论的压力下又不敢直接与旅游结合,结果导致大量修复建筑闲置,后来部分房屋只能作为文化展示馆或者社区活动场所。
当前,很多历史建筑修缮之后变为展示区或者社区博物馆。
陈亮认为,展示区或博物馆内是否有原住民,其活力指数也大不一样。
“无原住民或者原住民较少的历史文化街区,其内的博物馆仅仅是个静态的博物馆。
但是在原住民集中的地方,其展示的是原生态的生活方式,是活的、现实的。
而且基本上保持了其原来的形式和位置。
”
周俭提醒,一定要尊重原住民的意见,尊重原住民的权益。
他强调,原住民包括现在房屋的业主和房屋的使用者,原住民有权利拒绝将其住房作为参观场所。
“他们是这里的主人,有权利选择他们的生活。
”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学海则表示,提高原住民的遗产保护意识也很重要。
提高原住民的自治意识,可以有效抑制破坏遗产的现象发生。
(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