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356-XXXX《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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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详解

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详解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规范出台的背景1、2007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3、2010年7月22日颁布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

办法和规范未解决的问题⏹未解决审查报告的有效期;⏹未解决能源计量审查组长、审查员的资质问题。

⏹未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的持证问题。

适用范围和对象⏹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 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 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适用范围和对象1、不属于次级用能单位的公共用能、在次级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间的输运损失等均不是规范的适用对象;2、载能工质和载体能源是的区别的,载能工质一般是指由于本身状态参数的变化而能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质,介质是能量的载体,载体能源是指能提供能源的含能物质,包括载能工质;3、消耗是指将某种能源经过转化使用,便其消耗掉,转化成无可用价值的低品位能排放;适用范围和对象4、自产是指将输入的能源转化成有用的另一种功多种形式的能源;5、可回收是指在技术改造前予以排放的,经技术改造后可以利用的能源。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定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定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定规范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能源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本文档的主要内容。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定的场景。

审定程序1. 提交申请: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定机构提交能源计量审定申请。

2. 审查评估:审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和评估,确保申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 现场检查:审定机构组织人员前往重点用能单位现场进行能源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测试,以验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数据分析:根据现场检查收集到的数据,审定机构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获得能源计量结果。

5. 给出结论:审定机构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给出能源计量审定的结论,包括计量设备的准确性评估和改进建议等。

6. 编制报告:审定机构将审定结论编制成能源计量审定报告,向重点用能单位提供。

审定要求1. 审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进行准确和可靠的能源计量审定工作。

2.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能源计量审定申请,并提供准确和完整的申请材料。

3. 审定过程中,重点用能单位应积极配合审定机构的现场检查和数据收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 审定机构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仪器校准和定期维护,以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本文档详细介绍了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定的规范和要求,包括审定程序和要求。

通过遵循本文档,重点用能单位能够确保能源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能源管理和节能提供良好的支持。

---以上是关于《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定规范》的文档内容,请查收。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标准规范JJF1356-2012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标准规范JJF1356-2012

几种常用的能源折标系数表(仅供参考)
14
气田天然气
35544(kJ/ m3)
1.2148(kgce/m3)
15
煤矿瓦斯气
14636~16726(kJ/ m3)
0.5~0.5714(kgce/m3)
16
焦炉煤气
16726~17981(kJ/ m3)
0.5714~0.6143(kgce/m3)
17
发生炉煤气
计算综合能耗时,各种能源折算为一次能源的单位为标准煤当量。 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燃料能源应以低位发热量为计算基础折算为标
准煤量。 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 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 kgce) 1tce=1000 kgce 千克标准煤或吨标准煤作为我国综合能耗统一的计量单位。 (3)用能源的等价值表示能源量
等价热值 kcal 600 1000 3400 6800 210 280 1500 2800 4700 14550 58200
折标系数 kgce
0. 0857 0.143 0.4857 0.9714 0.030 0.040 0.2143 0.400 0.671 2.0786 8.314
注意:
1、企业在对每一种能源折标时,应对能源的低 位发热量实测,然后才能据此进行折标。在无 测试能力的情况下,方可采用参考值;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标准规范 JJF1356-2012
能源管理基础知识
一能源概念 1.能源定义:能够产生各种能量的资源总称,是自然界能够直接
或通过转换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即提供能量的来源。 能量的物质(煤、石油、天然气) 物质运动(水流、风流、海浪、潮汐) 提供资源和运动的结合(太阳能、地热能) 2. 能源的量和计量单位 能源的实物量:能直接地反映能源物体多少或大小的量。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指南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指南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指南简介本文档旨在为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能源计量审查的指南。

通过审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情况,可以确保能源使用的准确计量和有效管理,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

本指南将介绍能源计量的基本要求和审查流程,以及相关的监督和执法措施。

能源计量基本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系统。

具体要求包括:- 安装能源计量设备,确保能源的准确计量;- 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能源计量的责任和要求;- 开展能源计量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定期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检验和校准,保证计量准确性;- 建立能源计量档案,保存相关的数据和记录。

能源计量审查流程能源计量审查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建立审查计划:确定审查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制定审查计划。

2. 能源计量设备检查: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设备的安装位置、计量准确性等方面的检查。

3. 数据分析和比对:对能源计量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查验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审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能源计量的准确和有效。

5. 审查报告编写:整理审查结果,编写审查报告,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等内容。

监督和执法措施为确保能源计量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将采取监督和执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进行能源计量抽查和检查;- 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给予处罚和警告;- 加强能源计量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开展能源计量技术培训和宣传,提高单位的计量管理水平。

结论能源计量审查是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具有重要意义。

本指南提供了详细的审查指南,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系统,促进能源的节约利用和减排工作。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

能源计量管理
制定制度的基本要求:
1)不强求建立文件化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要形成文件。 3)可以采用各种形式表达,可以以管理体系文件的形式
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 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 法。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 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
规范的起草过程
2011年 3月,受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委托,江苏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会同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 监督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 研究院等有关单位,成立《规范》起草小组。
6月,起草小组完成《规范》(初稿)。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在南京召集起草小组人
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焦炭、 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 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 资源。(电能、固态能源、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 回收利用余热等)
适用范围和对象
能源计量范围包括:
1) 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 载能工质;
什么是能源计量
3、从狭义上讲,能源计量是指在能源 消费、转化等流程中,对处于各环节 (包括能源生产、运输、使用、监管 等各个领域)的能源数量、质量、性 能等参数进行度量、测量、测试和计 算。
什么是能源计量
4、它是法制计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工业 计量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方面它要受到法制计量的约束;能源计 量的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检定、能源计量器 具管理、能源计量实验室要求等涉及现行有 效规范性文件约束的计量内容都必须符合计 量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 另一方面,能源计量在工业企业能源管 理体系的正常运行、节能措施的顺利实施、 节能工艺改造的技术支撑等方面也发挥了管 理基础的作用。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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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篇一:jjF_1356-20xx_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_附表图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表b.1能源计量人员一览表表b.2主要用能设备一览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3表b.3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重点用能单位名称: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厂坝铅锌矿5篇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报告编号: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用能单位组织审查单位(盖章)审查日期审查组组长(签字)发日期年月日1签2用能单位概况3审查依据2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1356-20xx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gb/t2589-20xx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17167-20xx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其他文件编号及名称:4审查组成员分工5审查过程概述6审查报告汇总6.1现场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共页)6.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不符合项报告(见附件2)。

(共页)7审查原始记录汇总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共页)8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审查结果348.3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审查结果:5篇三:能源计量重点用能单位自查方案佳木斯阳光生化有限公司重点用能单位自查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落实我厂能源计量工作,不断提高我厂能源计量管理认识,提升节能减排工作在我公司中的地位,强化能源计量管理水平,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能源计量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xx)4、《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jb17167-20xx)6、《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二、自查项目1、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主要能源种类包括煤炭、水等。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IV)1 范围 (2)2 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3.1 能源计量审查 (2)3.2 用能单位 (2)3.3 重点用能单位 (3)3.4 次级用能单位 (3)3.5 一次能源 (3)3.6 二次能源 (3)3.7 载能工质 (3)3.8 能源计量器具 (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3)3.10 能源计量目标 (3)4 能源计量管理 (3)4.1 总则 (3)4.2 组织与管理 (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4.4 能源计量目标 (4)5 能源计量人员 (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 (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 (5)6 能源计量器具 (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6)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 (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9)8 自查与整改 (9)8.1 自查 (9)8.2 整改 (9)9 能源计量审查 (9)9.1 审查原则 (9)9.2 审查组织 (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 (10)9.4 资料审查 (10)9.5 现场审查 (11)9.6 编制审查报告 (11)9.7 审查结论确定 (11)9.8 审查结果处理 (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 (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 (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 (63)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JJF 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附录A 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JJF 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附录A 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电能 表
0.5S
o。
Ⅱ类 用户 皿类 用 户 Ⅳ类 用 户
5
功 交 流 电能计 量
1.o
2。
0
V类 用 户
进 出用 能单 位 的直 流 电能计 量
2.0 2.o
JJF1356-ˉ 20I2
表 计量器具类别 油流 量 表
(装 置 )
A。
4(续 )
准 确度 等级 要 求 成 品油 0.5
计 量 目的 进 出用能单位 的液体能源计量
满 足评 价其 能源加 工 、转 换 、输 运效
用 能 单 位 的能 源计 量

A。
度等级应满 足表
求。
确度等级 要 求
4
用能单
计 量器具 类 别
衡器
计 量 目的 进 出用 能单 位燃 料 的静 态计 量 进 出用 能单 位 燃 料 的动 态计 量
准 确 度 等级 要 求
o。
1
o。
5
I类 用 户
进 出用 能单 位 有
A。
A。
2类 推 。
4
单 台设 备 能 源 消耗 量 大 于或等 于表 主要用 能设 各 应 按 表

A。
A.2中 一种 或 多种 能源 消耗 量 限定值 的为 主要
用能设 备 。
A。
3要 求加装 能源计 量 器具 。
主 要 用能设 备 能 源 消 耗 量 (或 功 率 )限 定值 重油 、 渣油
t/h
A。
;
2
A.3
用 能单 位应 加装 能 源计 量器具 用 能量 (产 能量 或输 运 能量 )大 于或 等 于表 主要 次级 用 能单 位 应按 表

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依据
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 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 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 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 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 计。 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 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规范的起草过程
1、规范的起草过程


2011年 3月,受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委托,江 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 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 成立《规范》起草小组。 6月,起草小组完成《规范》(初稿)。 7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在南京召集起 草小组人员,对《规范》(初稿)进行修改。
制定目标的注意事项: 1、要具有可执行性和可评价性。

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层层分解到用能单位的 各个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将总体目标与各个岗 位的具体工作联系起来,使目标真正落实到实 处,
能源计量目标
2、能源计量目标应当是可测量的:
应将能源方针或计量方针中关于能源 管理、计量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各 项要求实际转化为可测量的具体的目标, 尤其是操作层次上的目标应该尽可能定 量。
依据
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 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 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 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
罚则
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第 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 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 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 3、拒绝、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释义席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释义席

第一章 计量概述


八、国际单位制
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正式通过了“国际 单位制”。确定了米、千克、秒、安培、开尔 文6个基本量,后由确定了物质的基本量摩尔, 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国际单位制。
计量“树”
第一章 计量概述


九、国际计量组织
为便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协作,逐步建立全球计量体系 成立了多个国际计量组织。 1、米制公约组织。1875年,17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 签署了政府间协议“米制公约”,成立了米制公约组 织。这是世界上成立最早、最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是保证测量单位全球统一的一个永久性的国际框架。 1977年我国签订米制公约,成为正式成员。为纪念 《米制公约》签署125年,从2000年开始,每年5月20 日为世界计量日。
第二章《规范》的背景和依据
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 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 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 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 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 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 计。 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应当以能源计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 理或计量改造措施。

起初的测量是原始的、无序的,单位是 任意的,当商品交换、分配形成社会活 动的时候,就需要实现测量的统一,就 要求在不同时间,地点由不同的操作者 用不同仪器所确定的同一个被测量的量 值应当具有可比性,即所谓的计量。
第一章 计量概述

二、计量的分类 1、科学计量 科学计量是指基础性、探索性、先行性的计量 科学研究。科学计量通常是计量科学研究机构, 特别是国家计量科学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包 括计量单位和单位制的研究、计量基准与计量 标准的研制、精密测量技术的研究、量值溯源 与量值传递的研究、量值比对与测量不确定度 的研究等。国家计量院和省计量院就是进行计 量科学研究的机构。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 查可参照进行。 本规范所称能源,指煤炭、原油、天然气、水、 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 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 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电能、固态能源、 液态能源、气态能源、可回收利用余热等)
规范内容总体介绍

第四部分,附录。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 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 源计量管理用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 量审查记录表(格式)、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四方面工作 要求和表格样式。各种与规范相关文件。
什么是能源计量
1、能源计量是计量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本质
特征是关于能源量及能源使用程度的计量,使 它又不同于普通的计量,而是在特定的条件下, 具有特定的方法、特定含义、特定目的和特殊 形式的计量。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8章自查与整改,依据《能源计量监督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设置,要求重 点用能单位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 并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 行整改。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三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 要求。即第9章。从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开展能源计量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的角度, 对能源计量审查原则、审查组织、审查 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处理等作出 了规定。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6章能源计量器具,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设置, 并引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 则》(GB17167-2006)相关规定,内容包括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能源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计量器具使用等要 求。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XXXX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XXXX
理制度; 2)组织对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3)提出改进能源计量工作的建议。 4.2.2.3 主管部门 1)组织落实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2)对本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过程及效果进行分析,
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落实自查活动和改进措施。
4.2.2.4 能源计量岗位
重点用能单位应设置能源计量管理、能 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护、能源计量数据 采集、统计分析等岗位并明确其职责。
6.2.2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完整 的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台账或一览表中应列出计 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 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 用地点、检定周期/校准间隔、检定/校准状态。
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 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
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
3.10 能源计量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计量数 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
4 能源计量管理
4.1 总则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 度,明确能源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 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准确。
4.2 组织与管理
4.2.1 组织机构
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源计量工作的领导, 确立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计量岗位, 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 属关系。
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 培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等能源计量工作情 况的审核与检查。 3.2 用能单位 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
注:
在本规范中,用能单位是指一个取得组织机构 代码,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耗能单位。
3.3 重点用能单位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 的用能单位,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节能工作管理部门指 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 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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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JJ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2012-9-3 发布 2012-11-3 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JJF 1356— 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The Rules for the Examination of the Energy Measuring In Key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本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2年9月3日批准,并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归 口 单 位: 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范委托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继兵(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胡建栋(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马宇明(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熙(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韩文平(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李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录引言 (IV)1 范围 (2)2 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3.1 能源计量审查 (2)3.2 用能单位 (2)3.3 重点用能单位 (3)3.4 次级用能单位 (3)3.5 一次能源 (3)3.6 二次能源 (3)3.7 载能工质 (3)3.8 能源计量器具 (3)3.9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 (3)3.10 能源计量目标 (3)4 能源计量管理 (3)4.1 总则 (3)4.2 组织与管理 (3)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4)4.4 能源计量目标 (4)5 能源计量人员 (5)5.1 能源计量人员配备 (5)5.2 人员培训和资质 (5)6 能源计量器具 (5)6.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5)6.2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6)6.3 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6)6.4 能源计量器具使用 (6)7 能源计量数据管理 (7)7.1 能源计量数据采集 (7)7.2 能源计量数据处理 (8)7.3 能源计量数据应用 (9)8 自查与整改 (9)8.1 自查 (9)8.2 整改 (9)9 能源计量审查 (9)9.1 审查原则 (9)9.2 审查组织 (9)9.3 重点用能单位准备 (10)9.4 资料审查 (10)9.5 现场审查 (11)9.6 编制审查报告 (11)9.7 审查结论确定 (11)9.8 审查结果处理 (12)附录A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13)附录B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 (18)附录C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 (35)附录D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 (63)引言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有效节能降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有关规定,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 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 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内容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规范》引言、范围、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除引言外,包括1-3章。 第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要求。包括 能源计量管理(第4章)、能源计量人员(第5 章)、能源计量器具(第6章)、能源计量数 据(第7章)、自查与整改(第8章)等五章内 容。
1、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
要明确: 用于进出、次级用能单位、主要重点用能设备的能 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用于能源分类、分项、分级能源计量计量器具的配 备率、准确度等级; 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等内容。
能源计量目标
3、能源计量目标应当切合实际,具有可实 现性:
需对实现目标的能力和所需要投入的资源 有一个全面的评估和测算。
能源计量目标
4、能源计量目标应当为用能单位内部的相 关部门或人员所认同:
能源计量目标是对用能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 或人员的总体要求,如果未得到他们的认同, 这样的目标就没有实施的基础。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设置,要求重 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 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 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要求重点用能单 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 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 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 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 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和维修、能 源计量检测(能源计量数据采集、抄表)、能 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 术和业务能力。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作用: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是重 点用能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节能相关的能 源计量领域所采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具 体化描述,是约束和规范重点用能单位与节能 和能源计量相关的部门及成员在日常用能过程 中的计量行为。
4.3 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制定制度的基本要求:
用于能源分类、分项、分级能源计量计量器具的配 备率、准确度等级;
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等内容。
4.4 能源计量目标
2、确保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培训等符合相关要 求:
要明确: 能源计量岗位、职数以及人员要求的相关内容; 能源计量人员的培训内容、课程设置、学时要求、考
核要求等内容。
4.4 能源计量目标
4.4 能源计量目标
能源计量目标的评价:
1、能源计量目标是可测量的; 2、制定目标的测量方法; 3、定期对目标进行考核和评价
4.4 能源计量目标
能源计量目标的内容至少包括: 1、 确保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周期检定/校
准、计量器具使用等符合相关要求;
要明确:
用于进出、次级用能单位、主要重点用能设备的能 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
1、不强求建立文件化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要形成文件。 3、可以采用各种形式表达,可以以管理体系文件的形式
规范总体内容介绍
第四部分,附录。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 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 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 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 四方面工作要求和表格样式。各种与规范相关 文件。
我局贯彻落实的优势
1、成熟的检查机制; 2、企业扎实的工作基础; 3、山东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源自量信息平办法和规范解决的问题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依法开展的能源计量 监督检查。
第一讲《规范》的背景和依据
第十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 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 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
第一讲《规范》的背景和依据
三、《规范》执行的罚则
1、《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 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 (第七十四条: 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 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4计量与节能:节能减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必然要求,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 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计量是节能的基础,是 衡量节能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实施节能监 督管理、评价企业能利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引言 计量概述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规 定,各级质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 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引言 计量概述
3、法制计量 法制计量是为了保证公众安全、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强制管理 的计量。包括对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特别是 计量基准、标准)、测量方法、测量实验室的 法定要求。 法制计量主要是涉及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 环境监测和贸易结算以及公共安全、公平交易 等存在利益冲突的领域中的计量。
2、工程计量也叫工业计量 工程计量也称工业计量测量,是指各种工程、
工业企业中的应用计量。如企业中的能源计量 工作,从原材料采集、运输、物料交接、生产 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都需要计量检测数据来 控制能源的使用。随着产品技术的提高和复杂 性的增大,工程计量的作用越来越大 。为保证 经济贸易全球化所必须的一致性和互换性,工 程计量已成为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目前 我们在企业中开展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就属 于工业计量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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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释义第一节概述一、JJF1356一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的制定背景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节约能源法》旨在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为有效实施《节约能源法》,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6月2日修订发布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自2007年1月1日实施,将原为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用能单位配备合理的符合准确度等级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和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于2010年9月17日审议通过了《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32号),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要求和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审查。

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审查期间,通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监督检查的实践,普遍感到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实施监督审查需要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审查技术规范与《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配套,以规范能源计量监督审查工作。

由此,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于2011年2月委托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审查规范》),作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主要技术依据。

并于2012年9月3日审议通过了JJF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二、《审查规范》的制定过程2011年3月,按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要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无锡市计量测试中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有关单位参与,成立了《审查规范》起草小组。

2011年6月,起草小组完成《审查规范》(初稿)。

2011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宋伟副司长在南京召集起草小组人员,对《审查规范》(初稿)进行修改。

2011年8月~11月,起草小组将《审查规范》(讨论稿)发到部分省局、省计量院和重点用能单位征求意见,在江苏、山东、重庆3省市质监系统进行讨论并不断完善。

在黄耀文顾问的悉心指导下,对《审查规范》(讨论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1年12月,将《审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发给全国法制计量管理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全国各大区31个省市的计量处、计量院分别征求意见。

共发出52份,先后收到14个地区的148条反馈意见。

起草小组在对意见进行整理后,采纳了83条,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查规范》(报批稿)。

2012年3月~4月,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泰州局对其辖区内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20家企业,按照《审查规范》要求进行了能源计量监督检查,检查行业涉及化工、钢铁、电力、纺织、船舶、制药等,对《审查规范》的实施情况反映总体良好。

一是内容上能够满足国家对重点耗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要求,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也能够满足《审查规范》提出的要求;二是操作上总体是可行的,从检查的角度,《审查规范》中设计的审查方式、程序和结果是适用的,审查组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并能促进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持续改进,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2年5月27日在无锡,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17名专家组成的技术审查组,对《审查规范》(报批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全票通过了《审查规范》(报批稿)的技术审查。

2012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审议通过了《审查规范》(报批稿),编号为JJF1356-2012,并于2012年9月3日发布,自2012年11月3日起施行。

三、《审查规范》主要内容《审查规范》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除引言外,分别为1~3章。

第二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要求。

包括能源计量管理(第4章)、能源计量人员(第5章)、能源计量器具(第6章)、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第7章)、自查与整改(第8章)内容。

第4章能源计量管理,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明确能源计量工作领导、能源计量主管部门、能源计量专职岗位,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确定能源计量目标。

第5章能源计量人员,要求重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管理人员,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检定/校准、报废等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能源计量检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从事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自查、能源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能源计量数据统计分析等人员应具备能源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

第6章能源计量器具,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按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规定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等要求。

第7章能源计量数据管理,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对各种能源分门别类定期进行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规定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要求和方式,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基础和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平衡测试、能源效率限额对标、节能降耗改造等活动的依据。

第8章自查与整改,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制定能源计量自查方案并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部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要求。

即第9章。

从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开展能源计量监管提供技术依据的角度,对能源计量审查原则、审查组织、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结果处理等作出了规定。

第四部分,附录。

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格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记录表(格式)、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报告(格式)四方面工作要求和表格样式。

第二节理解要点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的程序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

能源计量范围包括:1)输入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2)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的能源及载能工质;3)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使用(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4)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自产的能源及载能工质;5)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和用能设备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理解要点】(1)《审查规范》中“范围”的含义按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规定,“范围”主要叙述规范的适用范围,以明确规范的主题。

(2)《审查规范》的使用对象和使用范围《审查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通用要求也是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定期审查的通用程序和方法。

重点用能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行业规定提出更高要求。

1)《审查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定期审查,也可以用于第三方为重点用能单位对能源计量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的依据,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审查可参照进行。

2)《审查规范》规定了能源计量的种类可包括:煤炭、原油、天然气、水、焦炭、煤气、电能、热能、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按能源分类计量要求,《审查规范》对能源的分类如下:a)电能;b)固态能源,包括:原煤、洗精煤、其他洗煤、煤制品(型煤、煤粉)、焦炭、其他焦化产品、其他燃料(煤研石、生物质能、工业废料、城市固体垃圾)等;c)液态能源,包括:原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重油、渣油)、水煤浆等;d)气态能源,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炼厂干气等;e)载能工质,包括:蒸汽、新水、软水、除氧水、压缩空气、鼓风、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气、乙炔、电石等;f)可回收利用的余能。

3)《审查规范》规定了能源计量的对象:a)输人、输出用能单位、次级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b)消耗的能源及载能工质;c)自产的能源与载能式质;d)可回收利用的余能资源。

二、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15316-2009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理解要点】(1)《审查规范》中引用文件的含义按JJF1071-2012《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规定,“引用文件”是编制规范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如不引用,规范则无法实施。

也就是说,规范所引用的文件是编制规范时所依据的文件,也是构成规范全部内容的一个部分。

(2)《审查规范》的引用文件a)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是制定《审查规范》的主要依据,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第17条规定构建本规范以及能源计量审查章节,依据第6、7、8、9、10条等要求,分别构建了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人员、能源计量数据管理、自查与整改等章节。

b)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该通则是制定《审查规范》的主要依据,依据该通则构建本规范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的各部分内容。

c)节能监测技术通则该通则用于重点用能单位对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在《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推荐性条款中,要求用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满足该通则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d)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该通则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指标的核算和管理。

《审查规范》中,有关“用能单位”、“载能工质”的术语,引用了该通则相应的定义。

三、术语和定义1.能源计量审查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的审核与检查。

【理解要点】主要定义了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审查的对象、审查的内容。

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是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能源计量审查的客体是重点用能单位,是通过技术审查来确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能源计量审查是能源计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2.用能单位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

注:在本规范中,用能单位是指一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耗能单位。

【理解要点】在《审查规范》中,对“用能单位”采用的定义引自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2008中,对“用能单位”的定义为:具有确定边界的耗能单位。

其耗能单位的边界是指具有明确热力学边界的,可以进行统计计算的能量体系。

它是从计算综合能耗的角度定义的,理论上只要有确定的边界,就可以计算综合能耗,是不是独立核算并不影响综合能耗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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