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入校评估工作指南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入校评估工作指南一、背景为了确保高校教育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国家对高校进行了一系列的审核评估工作。
此项工作的核心是专家入校评估,它要求专家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并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
需要制定一套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入校评估工作指南,以规范专家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原则1.客观公正:专家评估工作必须以客观公正为原则,不受任何利益和压力影响,评估结果应当真实、公正、客观;2.严谨科学:专家在评估工作中应当采用严谨的科学方法和工具,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3.提出建设性建议:专家评估工作中应当重点关注高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改进建议,推动高校的发展和提高。
三、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内部动员:高校应当通过内部宣传,动员全体师生对专家评估工作充满信任和支持,积极配合专家评估工作;文件准备:高校需提供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并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2.专家选拔高校应当根据评估工作的需求、专业领域等情况,选派有丰富经验、高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评估团队;评估团队组建后,组织专家参加相关培训和座谈,确保专家了解评估工作的要求和流程。
3.入校评估到校准备:评估团队到校前,应当与高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明确评估要点,明确评估方法和数据收集方式;数据收集:评估团队在校期间,应当采用各种有效的方法,收集学校各项资料、数据、进行实地调查和实际观察,获取全面的信息;评估分析:评估团队应当就收集的资料和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也可在后期再与高校相关人员深入交流,增加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报告撰写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具有说服力和应用价值,确保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报告的格式应当规范、清晰,内容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避免空泛和抽象;5.成果交流和反馈评估团队应当向高校全体师生进行评估成果的汇报,并主动接受各方的质疑和反馈;高校应当及时处理评估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向评估团队反馈处理情况;同时加强评估成果的宣传和利用,增强评估成果的实效性和社会影响力。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环办科技[2018]5号
附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 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国家考核的规划、行动计划中明确指出需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和“申请各级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财政资金的企业”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管理活动的部门,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六条地市级(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提出年度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及工作进度安排,逐级上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七条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应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相应的技术佐证材料;(二)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六条中咨询服务机构需具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要求提供相应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
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推进清洁生产,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在企业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后,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企业,其他需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四条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应坚持科学、公正、规范、客观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或委托相关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全部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工作,并列出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清单;(二)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已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能源使用情况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或排放情况。
以上应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或者虽有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但已列明并提出调整改造计划;(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向本地具有管辖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节能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三)清洁生产审核前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或者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数据,监测数据选取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前12个月内的数据。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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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评估工作意义概述。
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计划
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计划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
坚持“一个方针”,强调“两个突出”,落实“三个强化”。
一个方针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两个突出是“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三个强化是“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审核评估总体要求是遵循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学院)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学院)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作出审核判断。
学院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
重点考察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审核评估范围包括7个审核项目;24个审核要素;64个审核要点。
一、成立学院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组长:杨印生、吕子珍副组长:张强、曲贵文组员:韩志武、于建群、于海业、马云海、马研、刘燕、朴松、陈东辉、孙裕晶、郭鸿鹏、贺连彬。
评估专家组:于建群、杨印生、于海业、陈东辉、孙裕晶、郭鸿鹏、雷庆勇、于庆宇、贺连彬、周作伸、黄向东、范云翔。
档案材料组:张强、曲贵文、李殿云、王敬、张劲松、隋媛媛、梁留锁、雷庆勇、尹义坤、齐迎春、邹猛。
学风建设组:曲桂文、张强、周作申、黄向东、郭、、金敬富、范云祥、、华锐。
报告撰写组:张强、李殿云、陈东辉、孙裕晶、雷庆勇、贺连彬、梁留锁。
综合保障组:吕子珍、马云海、马研、朴松、张泽平、王敬、王旭。
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评估、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评估、验收技术指南(试行)1. 总则1.1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评估验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1.2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以下简称“预评估”)是指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完成预审核阶段工作后,对其审核重点的确定和清洁生产目标提出的准确性和适宜性进行判定,为下阶段的工作给出指导性意见。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的技术审查。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以下简称“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落实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的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1.3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下简称“双超”)、“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双有”)以及国家和本市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等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
1.4 市环保局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评估验收机构”)对列入本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的企业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2. 预评估2.1 申请预评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2.1.1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审核准备和预审核工作,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报告》;2.1.2 已经确定审核重点,设定了清洁生产目标,提出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2.1.3 企业内部实施了清洁生产宣贯和培训,并参加清洁生产内审员培训,有3人或以上通过考核;2.1.4 清洁生产预审核过程有行业及相关专家参与。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一、前言在现代社会,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而本科教育的质量则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本科教育的质量和有效性,教育机构需要进行教学审核评估工作。
本文将探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性和指南,帮助教育机构做好这项工作。
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是对教育机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和审查,旨在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它的重要性如下:2.1 确保教育质量通过审核评估,教育机构可以发现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它可以帮助教师和学生了解教育目标和要求,明确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
2.2 保障学生权益教育机构有责任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利益,包括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资源,确保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通过教学审核评估,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利益。
2.3 提升教育声誉教育机构的声誉对于吸引学生和教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教学审核评估,教育机构可以展示其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教育声誉,吸引更多的学生和优秀的教师。
三、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指南3.1 确定评估目标和标准在进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之前,教育机构需要明确评估的目标和标准。
评估目标可以包括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评估标准可以参考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3.2 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评估的基础是充分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教育机构可以通过教学记录、学生评价、教师评估等方式收集数据和信息。
同时,还可以借助调研问卷、访谈等方法了解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和反馈。
3.3 进行评估分析和研判在收集到相关数据和信息后,教育机构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分析和研判。
通过对数据和信息的整理和比对,可以找出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并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方案。
3.4 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在评估分析的基础上,教育机构需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计划。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南一、前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本指南旨在规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改进。
二、审核评估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
审核评估应基于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价。
2.公正性原则。
审核评估应公正、客观、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偏见和歧视。
3.规范性原则。
审核评估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4.有效性原则。
审核评估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实际效果,能够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改进。
三、审核评估的基本内容1.教学质量审核评估。
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审核评估。
2.教学管理审核评估。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流程、教学管理效果等方面的审核评估。
3.教学成果审核评估。
主要包括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学术水平、学生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审核评估。
四、审核评估的程序和方法1.审核评估的程序。
审核评估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准备工作、实地调研、数据分析、评估报告编写、反馈意见等环节。
2.审核评估的方法。
审核评估应采用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实地观察等,以获取全面、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五、审核评估的结果应用审核评估的结果应用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将审核评估的结果用于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改进、教学管理和教学成果的提升等方面。
六、结语本指南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规范审核评估工作,提高审核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持续改进。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71号
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71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提高评估核准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资委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第一条为确保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按照12号令规定应当进行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确定评估基准日前,应当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书面报告下列有关事项:(一)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复情况;(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及理由;(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包括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占企业全部资产比例关系、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经济行为一致及拟剥离资产处置方案等;(四)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情况,包括选聘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等;(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包括资产评估的现场工作时间、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时间。
第三条在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评估、审计、土地、矿产资源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
必要时,国资委可对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四条企业将评估报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前,应当完成以下事项:(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正式批准文件;(二)确认所聘请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三)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齐全,并依法办理相关企业产权变动事宜;(四)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批复、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督促评估机构修改完善。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评价工作指引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评价工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评价工作指引(2011年深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条(目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称评估报告)审核、评价工作,促进提高评估报告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相关政策以及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市国资局)、市国资局直接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委托方(以下统称审核评价单位)对纳入核准或备案管理范围的评估报告的审核、评价,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工作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合规性与合理性兼顾。
第四条(审核依据)审核评价单位依据下列管理政策、行业规范,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3、《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4、《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规定》;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6、《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7、《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8、各项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指导意见;9、其他管理政策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审核内容)审核评价单位根据资产评估管理政策和行业规范,对评估报告的合规性、评估技术过程及结果的合理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其中,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一)评估目的。
评估报告是否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求,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且简要说明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评估目的是否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保持一致。
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生工作方案
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生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引导和发动全体政工教师和全校学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力配合,确保高水平地通过审核评估,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风建设,提升学生工作水平,增强学生工作特色,提高学生工作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确保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本次评估工作。
二、组织机构学校成立评估工作学生动员与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组长:杨玉新副组长:李岚冰律明王超成员:郑广宇王佳惠梁雪郭敏娜张显峰张海龙孙永生高伟胡成刚张正瑞高健史丽丽刘力李文立左雨佳三、工作内容(一)宣传动员1.全体政工教师(包括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工作部(处)在3月20日前开展全体政工教师(包括宿舍管理人员)的教育动员工作,提高政工教师对审核评估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树立必胜信心,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和工作到位,确保学工系统圆满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学生各学院在3月30日前完成对全体学生的第一轮教育动员工作。
结合本学院实际开展分年级、分班级、分群体动员,确保对每名学生教育动员到位。
动员层次(1)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动员(2)全院(年级)学生动员(3)班级动员(主题班会)(4)重点学生动员(个别谈心)动员内容(1)评估的内容、要求、目的和意义;(2)学校、学院、专业等基本情况;(3)校规校纪、文明礼貌、上课、自习、早操、就寝、活动等学生生活学习行为教育;(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作用要求和任务分工。
(二)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到早操、晚自习、课堂、寝室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促使学生尽快调整好精神状态,迎接教学评估工作。
1.早操。
要求学生出早操,一年级学生组织集体跑步,其他年级学生自由活动,时间为6:30-7:30。
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审核评估工作指南1.简介:审核评估是一种常见的管理工作,旨在评估组织的运作和效率。
本指南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审核评估工作指南,旨在帮助组织建立一个系统性的审核评估流程,以提高组织的运作和效率。
2.目标:-评估组织的运作和效率。
-提供改进建议,以优化组织的运作和效率。
-确保组织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
3.步骤:此审核评估工作指南包括以下步骤:3.1确定审核目标和范围:-确定要评估的组织部门或流程。
-确定评估的目标和期望结果。
-确定评估的时间和资源限制。
3.2规划评估过程:-确定评估所需的方法和工具。
-确定参与评估的人员和角色。
-制定详细的评估计划和时间表。
3.3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组织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进行数据分析,以评估组织的运作和效率。
-确定关键问题和风险。
3.4编写评估报告:-总结评估结果和发现。
-提供改进建议和行动计划。
-定期更新评估报告。
3.5实施改进措施:-根据评估报告中的建议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
-监控改进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4.相关要点:-确保评估过程的公正和客观性。
-提供与评估目标和范围相一致的数据和信息。
-引入外部专家或顾问,以获得更全面的评估结果。
-定期与相关人员沟通和交流评估进展。
-培训和提高内部审核员的能力和技能。
5.注意事项:-确保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尊重个人隐私和机密信息。
-确保评估结果的适时性和实用性。
-关注评估报告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提供持续的支持和监督,以确保改进措施的成功实施。
6.结论:审核评估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可以提供组织运作和效率的有益信息。
本指南提供了一个系统性的审核评估工作指南,帮助组织建立一个有效的审核评估流程,并提供改进建议以优化组织的运作和效率。
执行这些步骤和要点,组织可以获得准确的评估结果,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改进组织的绩效。
审核评估专项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指南》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1. 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 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 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
2. 专项工作组下设以下小组:- 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督促。
- 材料准备小组:负责收集、整理、审核评估所需材料。
- 现场评估小组:负责现场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宣传报道小组:负责审核评估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评估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工作内容1. 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审核评估相关文件和指标体系,提高全体教职工对审核评估工作的认识。
- 开展自评自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 完善审核评估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 评估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校内自评,对自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 配合专家开展现场评估,做好专家接待、访谈、听课等工作。
- 及时收集、整理评估反馈意见,为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3. 整改提升阶段:- 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
- 加强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 开展整改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五、工作要求1.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2. 严格执行审核评估工作制度,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审核评估氛围。
4.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清洁生产是指通过环保技术和管理手段来最小化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达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为了促进清洁生产的推广和落实,需要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本文将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指南。
一、审核评估1.准备工作(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生产工艺,制定审核计划。
(2)确定审核评估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原材料、能源、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多个方面。
2.现场检查(1)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清洁程度和维护保养情况。
(2)对生产过程进行观察和记录,了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3)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采样并检测,分析检测结果,评估排放情况。
3.数据处理和评估(1)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并与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和政策相比较。
(3)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
二、验收(1)根据审核评估结果制定清洁生产改进方案,确定改进措施的落实时间和责任人。
(2)制定验收计划,确定验收时间和相关要求。
(1)对企业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对环保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对排放口进行检查和检测,确认排放量和浓度符合标准要求。
3.审核评估报告(1)将审核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验收。
(2)若改进措施未得到有效实施,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指导企业改进。
(3)审核评估报告得到通过后,可颁发清洁生产验收证书。
总结: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的指南中,重点要强调的是现场检查和数据处理,以及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只有通过全面的现场检查,分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环境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才能进一步推动清洁生产的实施。
企业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方针,促进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本释义是针对审核项目和要素的解释,其相应要点的内涵要求已含在项目和要素的解释之中。
一、定位与目标此项目含三个要素: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人材培养中心地位。
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是学校的顶层设计,主要指发展目标定位、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材类型定位等。
学校的办学定位直接引领和统率学校各方面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素 1: 办学定位办学定位含两个要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
学校定位不是一个口号,要通过审阅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等材料,考察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析人材培养与办学定位的符合度。
需要注意的是,发展规划应能体现学校的所生所长的区域(行业) 优势和趋势,并应把学校服务的区域和功能用阶段目标明确表达出来(写实)。
要素 2 : 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含两个要点:学校人材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培养目标反映了学校对人材培养质量的预期与追求。
培养目标包括学校人材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两个层面。
学校人材培养总目标是人材培养的总纲,在学校人材培养工作中起统领作用。
学校应根据人材培养总目标,对所拥有的每一个专业 (如果按专业大类培养,即指专业大类,下同) 制定专业培养目标。
*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该专业人材培养的总纲,是该专业构建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专业培养目标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材培养定位相符合,要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毕业要求,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 (例如五年后) 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于人材培养的全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可以确定一个整体性培养目标,例如,研究创新型人材培养,但是不必整齐划一,既不要求培养出的人都是研究创新型人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的培养目标都是培养研究创新型人材。
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评估、验收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上海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评估、验收技术指南(试行)1. 总则1.1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为和评估验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1.2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以下简称“预评估”)是指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完成预审核阶段工作后,对其审核重点的确定和清洁生产目标提出的准确性和适宜性进行判定,为下阶段的工作给出指导性意见。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的技术审查。
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以下简称“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落实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的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1.3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下简称“双超”)、“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双有”)以及国家和本市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等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
1.4 市环保局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评估验收机构”)对列入本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的企业开展评估、验收工作。
2. 预评估2.1 申请预评估企业应具备的条件2.1.1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审核准备和预审核工作,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预评估报告》;2.1.2 已经确定审核重点,设定了清洁生产目标,提出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2.1.3 企业内部实施了清洁生产宣贯和培训,并参加清洁生产内审员培训,有3人或以上通过考核;2.1.4 清洁生产预审核过程有行业及相关专家参与。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一条为确保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重组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令)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按照12号令规定应当进行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确定评估基准日前,应当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书面报告下列有关事项:(一)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复情况;(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及理由;(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包括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占企业全部资产比例关系、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经济行为一致及拟剥离资产处置方案等;(四)资产评估机构选聘情况,包括选聘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等;(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包括资产评估的现场工作时间、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时间。
第三条在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资产评估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评估、审计、土地、矿产资源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沟通。
必要时,国资委可对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四条企业将评估报告报国资委申请核准前,应当完成以下事项: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souask/(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经济行为的正式批准文件;(二)确认所聘请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三)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齐全,并依法办理相关企业产权变动事宜;(四)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批复、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五)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督促评估机构修改完善。
第五条企业应当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核准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材料:(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主要包括经济行为批准情况、资产评估工作情况和资产评估账面值、评估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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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学习之四】审核项目及要素释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本释义是针对审核项目和要素的解释,其相应要点的涵要求已含在项目和要素的解释之中。
一、定位与目标此项目含三个要素:办学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中心地位。
学校的办学定位与目标是学校的顶层设计,主要指发展目标定位、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类型定位等。
学校的办学定位直接引领和统率学校各方面工作,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素1: 办学定位办学定位含两个要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定位及确定依据;办学定位在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体现。
学校办学方向和定位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符合学校自身发展实际。
学校定位不是一个口号,要通过审阅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等材料,考察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析人才培养与办学定位的符合度。
需要注意的是,发展规划应能体现学校的所生所长的区域(行业)优势和趋势,并应把学校服务的区域和功能用阶段目标明确表达出来(写实)。
要素2 : 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含两个要点: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及确定依据;专业培养目标、标准及确定依据。
培养目标反映了学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预期与追求。
培养目标包括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培养目标两个层面。
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是人才培养的总纲,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起统领作用。
学校应根据人才培养总目标,对所拥有的每一个专业(如果按专业大类培养,即指专业大类,下同)制定专业培养目标。
某一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该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纲,是该专业构建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专业培养目标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要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包括学生毕业时的毕业要求,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例如五年后)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专业培养目标应体现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可以确定一个整体性培养目标,例如,研究创新型人才培养,但是不必整齐划一,既不要求培养出的人都是研究创新型人才,也不要求所有专业的培养目标都是培养研究创新型人才。
在保证学校主体培养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目标规格可以多样化。
要素3: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含三个要点: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体现与效果;学校领导对本科教学的重视情况。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是教学,因此,教学工作始终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
学校是否能把本科教学作为学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能否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是保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重要因素。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主要考察学校能否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关系;考察保障教学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考察职能部门服务于教学工作的情况,特别应关注师生对职能部门服务的满意度。
二、教师队伍此项目含四个要素: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学投入;教师发展与服务。
要素1: 数量与结构数量与结构含两个要点: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发展态势。
教师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源头,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是教学工作的基本保障。
教师数量与结构应重点考察学校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的数量能否满足教学要求;师资队伍是否在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知识能力等方面结构合理,符合学校的定位,适应教学的需要,适应专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校是否制定了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根据专业与学科发展需要,对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进行了合理规划,并得到有效落实。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在考察师生比时,不仅应看学校总体比例,更应分析各专业的满足度,尤其是新办专业教师数量和结构是否满足人才培养要求。
应注意学校的整体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是否落实到每一个二级院系,是否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身上。
考察师资队伍不仅看现状,也要看发展态势。
引导性问题中列出了聘请境外教师的情况,是为了引导学校注重国际交流。
要素2: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含两个要点:专任教师的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专任教师是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一定都是教师职称系列,也含其他系列的人员,并包括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原则上应该有协议、有报酬,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量要求,其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2004]2号文标准执行。
专业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重在考察学校教师的整体情况,不是指教师个体的水平。
判断教师教学水平高低除听课之外,可分析教学容、试卷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与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符合度,还要看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多方面情况。
师德师风对学生成人成才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教风直接影响学生的学风。
考察时不仅看学校是否有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措施,重点还要看实施的效果如何;要考察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等情况,要看大多教师是否做到了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从严执教,遵守学术道德。
要素3: 教师教学投入教师教学投入含两个要点: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参与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
学校不仅要拥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而且教师还要能够自觉履行教师育人的基本职责,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考察时应关注学校是否有保障及推动教授和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机制和政策;是否有推动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的措施,并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教师是否能正确处理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将科研资源及时转化为教学资源,将最新研究成果及学科前沿知识带进课堂。
应该注意教师的主要精力是否投入到教学中。
教师的主要精力是否投入到教学中,不仅取决于教师自身的责任感,而且决于学校的政策导向,取决于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
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建设情况,应重点考察教师的参与面和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
要素4: 教师发展与服务教师发展与服务含两个要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政策措施;服务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政策措施。
考察“教师发展与服务”时应关注学校是否重视教师职业发展,满腔热情地关心教师、服务教师,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为教师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创造良好环境。
“教师发展与服务”的政策措施主要考察以下几点:一是看学校对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视程度,在组织机构和培训经费上是否有保障;是否采取“导师制”“助教制”及社会实践等有效措施,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二是看专业带头人培养和教学团队建设计划及成效;三是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教师脱产或在职“充电”,不断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
三、教学资源此项目含五个要素:教学经费;教学设施;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课程资源;社会资源。
要素1: 教学经费教学经费含三个要点:教学经费投入及保障机制;学校教学经费年度变化情况;教学经费分配方式、比例及使用效益。
教学经费是教学资源建设和日常教学运行的基本保障。
考察此要素时应关注学校是否建立了保障教学经费优先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校经常性预算事业费与学费收入之和的合理比例;是否有保证教学经费投入应随着教育经费的增长逐年增长的机制;教学经费的分配是否科学合理,优先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
学校是否有强化经费管理的规性措施,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教学经费可以理解为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目前按财政部的规定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包括来自中央财政的教学专项投入。
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取会计决算数。
除此之外,学校在教学经费上的专项投入应注明。
要素2: 教学设施教学设施含三个要点: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情况;教学、科研设施的开放程度及利用情况;教学信息化条件及资源建设。
教学设施主要包括实践教学设施、课堂教学设施和辅助教学设施等。
实践教学设施主要包括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课堂教学设施主要包括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房等;辅助教学设施主要指与教学有关的公用设施,例如图书馆、校园网、体育场馆等。
考察此要素时应重点看学校的教学设施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学校是否有政策措施推动教学设施利用率的提高,为学生自主学习,开展科研训练等提供了更多的空间。
同时,在考察实验室、实习场所建设与利用时,要在数量达标的基础上,看设备利用率和伴随行业技术发展的设备更新率;对于图书资料,既要考察数量,也要考察过时书籍淘汰情况和学生利用情况。
要素3: 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含三个要点:专业建设规划与执行;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优势专业与新专业建设;培养方案的制订、执行与调整。
该要素主要从三个方面考察。
一是看学校是否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是否有专业设置标准,是否有调整程序,是否有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结构是否合理。
二是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反映培养目标要求,不应随意变动,有相应的稳定性。
特别应关注实践教学的要否达到了教育部等七部委2012年文件的规定,并能认真得到落实。
三是对优势和特色专业建设以及新办专业(少于三届毕业生的专业)有什么具体建设措施。
应该注意的是,学科建设不等于专业建设,不能用学科建设代替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要主动为专业建设提供支撑。
要素4: 课程资源课程资源含三个要点:课程建设规划与执行;课程的数量、结构及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教材建设与选用。
课程资源包括课程、教材以及网络资源、学科与科研资源等辅助教学资源。
这是进行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的“软”基础。
应关注学校是否加强了课程资源建设,是否有课程建设规划及建设标准,是否有措施,是否有经费,是否有成效,是否开放了一批优秀课程与教材,以及是否形成了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容丰富的高水平教学资源。
学校是否开设了充足的课程供学生学习,必修、选修等课程比例是否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课程不仅包括理论教学,也包括实践课程;教材选用并不是获奖的教材都适用,关键要适应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有科学的教材评价和质量监管机制。
要素5: 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含三个要点: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的措施与效果;共建教学资源情况;社会捐赠情况。
社会资源是学校教学资源的重要补充,吸收社会资源的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社会资源主要包括从社会(含政府)吸收来的,能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的人、财、物(含场所等)、政策等教育资源。
考察此要素时应重点关注学校是否有整体推进措施,积极开拓和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是否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共建教学资源,积极开拓社会捐赠渠道,为学校人才培养和提升创新能力提供更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