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上海区域低值物料批价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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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业务代表岗位资格认证题库及答案

副本业务代表岗位资格认证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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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首要原则:本着把事情圆满解决为宗旨把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为目 的
Y
1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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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基本原则
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 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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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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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是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 酿制作而成的、含二氧化碳、起泡的、低酒精的发酵酒。
Y
1
Y
35
孕期期间可享受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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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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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每年都有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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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
37
以下对经销商网络管理的描述正确的是?
Y
3
Y
38
产品由仓库到终端的全过程可以分解以下六大功能:仓储、市场拓展、市 场生动化、获取订单、送货、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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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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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不属于物料生动化的具体表现形式?
Y
1
Y
40
以下是终端明显位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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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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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的啤酒要求有协调的香气,酒花香气明显,并有一定的()、口味纯
正、爽口、酒体协调、柔和、无异香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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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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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公司举办的有奖促销活动,其奖品是提供给
Y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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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区市场推进过程中,发生争执时间,下列处理方式中哪一项是不妥当的 Y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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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渠道模式中“密集型模式”为最优选择
Y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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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经销商开发达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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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126 使用生动化物料时,已节约为原则,尽量不要连续张贴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次低价平均)自动计算表格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次低价平均)自动计算表格

复合平均价法(次低价平均):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a.如果 不去掉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10<=M<20,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 ,如果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 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20<=M<30,则去掉两个最 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d.如果30<=M,则去掉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 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 再剔除(剔除只为 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评标价与算术平均值A1 偏差超过[-20%,10%]区 标人报价,计算剔除后投标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2; 最后计算 个投标人中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3,以A3为基准价; 若N个评标价均在 均值A1 [-20%,10%]区间以外,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M个)评标价的 均值A4作为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m×|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m=1;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
1,039.7055 20.0000 751.0696 687.4924 672.6386 751.0696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次低价平均):M:为 M<10,不去掉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10<=M<2 评标价,如果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 -8.46 只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d.如果30<=M, -10.44 标价; 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 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废标)评标价与算术 0 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剔除后投标人(P个) A2和P个投标人中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3 算术平均值A1 [-20%,10%]区间以外,则所有 算术平均值A4作为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1 基准价|/基准价; 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0•【字号】沪府发[2004]34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发[2004]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发布《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推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下简称世博会)非居住房屋拆迁的顺利实施,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世博会场址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世博会场址(包括场馆及配套设施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拆迁主体)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是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的拆迁人。

土地储备中心应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组织或委托实施拆迁。

第四条(拆迁评估和补偿原则)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按照国家、本市关于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和《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21号)执行。

对在国有土地上实施非居住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评估和补偿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11号);对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实施非居住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评估和补偿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

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依据《上海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关于修改〈上海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房地资权〔2004〕114号)执行。

沪建市管〔2010〕29号文详解

沪建市管〔2010〕29号文详解
•调整了各费用项目的内容和费用计算规则 •调整了各费用项目的费率 •规定了结算期工料机价差的计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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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费用计算规则的变化
2000费用计算规则和29号文对比 综合费用的构成内容的变化 施工措施费的构成内容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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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费用计算规则与29号文对比
2000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2000定额费用计算规则 序号 费用项目 费用明细 一 直接费 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等 社会保险基金 二 综合费用 住房公积金 河道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 序号 费用项目 一 直接费 29号文费用计算规则 29号文费用计算规则 对比原计算规则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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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费
• 河道管理费
相关文件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事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6〕9号) 主要内容: 二、自2006年1月1日起,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继续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 业税、消费税税额的1%征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至2007年底前减半征收。 用 途:征收的河道管理费,就地缴入市级国库,由市财政局统一管理,专项用于河 道整治。

规费费率
规费 工程排污费 社会保障费 住房公积金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 险费 河道管理费 取费基础 直接费 0.10% 1.72% 0.32% 人工费 按实核算 8.40% 1.59%
用工数 * 综合保险费基数*工期月 0.03%
直接费取费,适用建筑和装饰、市政建筑、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建筑、房屋修缮、 轨道交通建筑工程。 人工费取费,适用安装、市政安装、绿化、轨道交通安装工程。 2011年综合保险费基数为128.6 /月 2011 128.6元/ 128.6 为什么工程排污费在人工费付费下按实核算?

物料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

物料管理制度物料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公司所有物料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国税函 【[2010】 220号

国税函 【[2010】  220号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成文日期:2010-05-19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

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四、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的扣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新物料开发及测试流程 - 副本

新物料开发及测试流程 - 副本
5.0 作业程序
5.1新物料开发。
5.1.1营业部接到客户打样需求,将相关图纸及客户给的信息反馈给工程部工程师。
5.1.2工程师接到营业部的打样需求,评估现有材料是否满足客户需求,如现有材料无法满足客户要求,需将材料性能要求整理好提交给采购部开发新物料。
5.1.3采购部接到工程部新物料开发需求,通知相关供应商开发新物料。必要时通知供应商到我司开会。采购部在规定时间内将供应商开发好的新物料和填写好相关信息的《新物料测试及评估报告》同时交给工程部安排打样。在给工程部打样及测试的同时,要提交该款新物料的《材质说明》、《MSDS》、相关环保卤素报告。
修 订 履 历
序号
版本
修订人
修订日期修订内容1源自A0新制订23
4
文件发行章
批 准
审 核
制 作
1.0 目的:
确保公司原材料新物料开发及旧物料替代开发顺利进行,保障客户订单顺利进行。
2.0 范围:
适用于不干胶部所有新物料、新供应商之开发。
3.0 定义:
3.1 新物料:原材料性能特殊,我司现有采购物料中没有满足之性能要求的物料。
5.1.6工程部根据测试的结果,判定新物料是否合格,并将合格的物料安排打样并提交给客户验证。
经客户验证合格后,将《新物料测试及评估报告》给到相关人员签字后下发给采购部、品质部。下发给各部的《新物料测试及评估报告》上必须附有测试合格供应商的样品,以供后续来料核对材质。采购部把测试报告分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按报告要求提供合格物料。品质部依据测试报告做为性能标准做来料检测判定标准。
4.3采购部:依据工程部提供的物料性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找到相应的供应商开发物料,并将开发好的物料及《新物料测试及评估报告》提交给工程部测试或打样;并要求工程部提供测试结果。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二批)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
序号 1 2
类 别
建筑外窗
材 料 名 称
禁止、限制的范围和内容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相 关 信 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使用未取 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铝合金建筑型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200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0号令)
内墙 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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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内墙涂料 (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 二甲苯为主的O/W型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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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建设部218号公告) 仿瓷内墙涂料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的室内高级装饰装修工 (以聚乙烯醇为基料掺入灰钙粉、 程 大白粉、滑石粉等) 钢结构 矿物纤维防火喷涂材料和高含量苯 不得用于房屋建筑室内钢结构工程 防火涂料 类溶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水性 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 粘结剂 不得用于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 教室等民用建筑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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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程限制设计、使用外墙面砖(底层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建筑 《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 外墙面砖和马赛克等外墙瓷质贴面 裙房外墙贴面材料除外); 外墙涂料的通知》 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材料 禁止设计、使用马赛克等外墙瓷质贴面 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 市农委 (沪府[2000]58号) 材料。 (沪建材[2000]第00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2000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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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禁止用于房屋建筑的防水工程

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

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

关于海关严格执行《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致客户信尊敬的TNT客户:中国海关总署于2010年5月25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管理的《第33号公告》(详见附件一),并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将201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为过渡期,从2011年1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公告中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的规范申报及要求。

为了配合海关的新规定,确保您的货物出口业务报关不受影响,请贵司按以下要求准备好随货单证:1.对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请在每次递送货物时准备好运单;一式三份发票;正本报关委托书(见附件二)。

同时必须在运单第九栏和发票上注明所发货物的HS编码和海关十位注册编码。

2.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可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作为其进出口贸易代理,除需提供运单;一式三份发票;正本报关委托书(见附件二);还须提供《进出口代理协议》(无固定格式,可以是复印件)。

同时必须在运单第九栏和发票上注明所发货物的HS编码和海关十位注册编码。

关于海关总署第33号令的常见问题解答,如报关委托书的购买、HS编码查询网站等请登陆我们的网站查看相关内容,您也可以在该网站下载报关委托书(必须正反两面打印)。

温馨提醒:1.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

2.申报时必须提供正确的商品编码(HS编码)、品名、规格型号、价值、件数、重量等申报项目。

申报时必须正确描述品名,避免模糊品名的申报,如“布样“、“衣服“、“电子零件“、“机械配件“等模糊和不规范的品名。

3. 为了您货物的顺利出口,请在以下的回执处标明您是否具备进出口经营权。

如果您暂时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请在附件三盖章并交给我们。

顺祝商祺!天地国际运输代理(中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回执()我公司已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注册编码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2010版GMP实施指南

实验室2010版GMP实施指南

5.4 文件系统 5.4.1 分类 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文件应符合 GMP 第八章《文件管理》的原则。大 体可分为以下几类文件:
5.4.1.1 5.4.1.2 5.4.1.3 5.4.1.4 5.4.1.5 5.4.1.6
质量标准及分析方法。 取样操作规程和记录。 实验室样品的管理规程。 检验记录、原始数据、超标结果的处理 检验报告或证书。 环境监测操作规程和记录。
5.4.2 要求 质量控制部实验室的所有文件应受控管理,包括起草、修订、发放、 存档、销毁等。下面对 5.4.1 中的内容逐项描述: 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应和注册/申报中的一致或高于注册/申报 5.4.2.1 标准,可以增加注册/申报标准以外的附加检验项目。 应该有关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及成品的取样规程,应包 5.4.2.2 括经授权的取样人、取样方法、所用器具、取样量、取样后剩余部分及样品 的处置和标示,以及为避免因取样过程产生的各种风险的预防措施等。应做 好取样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量、取样人等。
【法规要求】
第二百二十九条 取样 应有取样的操作规程,包括:经授权的取样人、取样方法、取样用设备、取样量、取样 后剩余部分及样品的处置和标识,以及为避免因取样过程产生的各种风险的预防措施等。 1. 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有权进入生产区和仓储区进行取样及调查。 2. 应按照经批准的操作规程取样,操作规程应详细阐述: (1)取样方法; (2)所用器具; (3)样品量; (4)分样的方法; (5)存放样品容器的类型和状态; (6)样品容器的标识; (7)取样注意事项,尤其是无菌或有害物料的取样以及防止取样过程中污染和交叉污 染的注意事项; (8)贮存条件; (9)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和贮存要求。 3. 取样方法应科学、合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4. 留样应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产品或物料, 也可抽取其它样品来监控生产过程中最 重要的环节(如生产的开始和结束) 。 5. 样品的容器应贴有唯一性的标签标明内容物,注明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 取自哪一包装容器、取样人。 6. 样品应按规定的贮存条件保存,成品的样品应按照注册批准的成品贮存条件保 存。 第二百三十二条 留样 1. 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用于产 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不属于留样。 2. 应按照经批准的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 3. 留样应能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 4. 成品的留样 (1)每批药品均应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应至少保留 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 (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不采用市售包装形 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 (3) 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应至少能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二次全检 (无 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除外) 。 (4) 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 保存期间内应至少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 如有异常,应进行彻底调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留样观察应有记录。

第七章物料存储监控与盘点

第七章物料存储监控与盘点
◆最低存量盘点法:是指库存物料达到最低存 量或定购点时,即通知盘点专业人员清点仓库。 盘点后开出对账单,以便查核误差的存在。这 种盘点方法对于经常收发的物料相当有用,但 对于呆料来讲则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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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物料盘点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盘点作业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见图7-1。
盘点前的 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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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的作用 围绕着盘点的目的,通过盘点我们可以: (1)确保物料的真实性。 通过盘点,可使各项物料的实存数量、种类、规格得到真
实反映,以便核查账、实差异及其发生原因,明确责任, 保证库存物料的准确性。可以计算出真实的存货、费用率、 毛利率、货损率等经营指标。 (2)确保各项物料的保管安全,减少物料的毁损的发生, 提高物料使用效率。
1.确定盘点的程序。 2.确定盘点时间:视物品性质来确定周期,最好利用连续假期。 (1)A类重要物品,每天或每周盘点一次。 (2)B类物品每2~3周盘点一次。 (3)C类一般物品每月盘点一次。 3.确定盘点方法 (1)动态盘点法。该方法有利于及时发现差错和及时处理。 (2)循环盘点法。采用循环盘点法时,日常业务照常进行,按照顺
面对盘点发现的问题,应该秉着不回避矛盾,积 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处理:
(1)查明差异,分析原因。 (2)认真总结,加强管理。 (3)上报批准,调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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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问题的处理方式: ◆帐实不一致:我们应该确认是否确实出现实
物的丢失。
①是否是帐务记录失误,或进料、发料单据丢失,而 少记账;
循环盘点通常是对价值高或重要的商品进 行盘点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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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盘点法具体可分以下三种方法: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2010年12月1日)(2010年1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公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定义)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但家庭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除外。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运输、中转、消纳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建设、交通港口、公安、规划国土、海事、水务、物价、质量技监、房屋、环保、民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政府责任)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五条(鼓励综合利用)本市鼓励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实行综合利用,优先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作为填充物用于建设工程。

第六条(确定区域运输单位)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量,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承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

运输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两家,区域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年。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本辖区运输单位无法满足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需求的,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增加本辖区的运输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发文日期:2010-07-26现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特殊税务处理,企业没有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的,应补备相关资料;需要税务机关确认的,按照本办法要求补充确认。

2008、2009年度企业重组业务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可按本办法处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及定义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重组业务,是指《通知》第一条所规定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各类重组。

第三条企业发生各类重组业务,其当事各方,按重组类型,分别指以下企业:(一)债务重组中当事各方,指债务人及债权人。

(二)股权收购中当事各方,指收购方、转让方及被收购企业。

(三)资产收购中当事各方,指转让方、受让方。

(四)合并中当事各方,指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及各方股东。

(五)分立中当事各方,指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及各方股东。

第四条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按一般性或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五条《通知》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2010版GMP培训--第8章-文件管理

2010版GMP培训--第8章-文件管理

GMP(2010年修订)第八章 文件
第三节 工艺规程 第一百六十八条 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不同药品规格的每种包装形式均应当有各自的包装操 作要求。工艺规程的制定应当以注册批准的工艺为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 工艺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修订、审核、批准。 第一百七十条 制剂的工艺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生产处方: 1.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 2.产品剂型、规格和批量; 3.所用原辅料清单(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但不在成品中出现的物料),阐明每一物料的指定名称、代码和用量;如原辅料的用量 需要折算时,还应当说明计算方法。 (二)生产操作要求: 1.对生产场所和所用设备的说明(如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必要的温湿度要求、设备型号和编号等); 2.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操作规程编号; 3.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 4.所有中间控制方法及标准; 5.预期的最终产量限度,必要时,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限度; 6.待包装产品的贮存要求,包括容器、标签及特殊贮存条件; 7.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三)包装操作要求: 1.以最终包装容器中产品的数量、重量或体积表示的包装形式; 2.所需全部包装材料的完整清单,包括包装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型以及与质量标准有关的每一包装材料的代码; 3.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复制品,并标明产品批号、有效期打印位置; 4.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包括对生产区和设备进行的检查,在包装操作开始前,确认包装生产线的清场已经完成等; 5.包装操作步骤的说明,包括重要的辅助性操作和所用设备的注意事项、包装材料使用前的核对; 6.中间控制的详细操作,包括取样方法及标准; 7.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计算方法和限度。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37项收费的公告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37项收费的公告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37项收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01.11•【字号】•【施行日期】2005.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37项收费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对本市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公安等19个部门的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详见附件)。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2005年1月11日附件:本市取消部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目录┌───┬─┬────────────┬──────────┬────────────┐│ 部门│序│项目名称││原批准文号│││号├────────────┼──────────┤││││一级项目│二级项目││├───┼─┼────────────┼──────────┼────────────┤│烟草│1 │烟草专卖许可证│(1)烟草专卖生产许可│沪财综[93]50号│││││证││├───┼─┼────────────┼──────────┼────────────┤││2 ││(2)烟草专卖批发许可│沪财综[93]50号│││││证││├───┼─┼────────────┼──────────┼────────────┤││3 ││(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沪财综[93]50号│││││证││├───┼─┼────────────┼──────────┼────────────┤││4 ││(4)烟草专卖临时许可│沪财综[93]50号│││││证││├───┼─┼────────────┼──────────┼────────────┤││5 ││(5)烟草专卖特种批发│沪财综[93]50号│││││许可证││├───┼─┼────────────┼──────────┼────────────┤│安监局│6 │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沪价行[96]131号、沪财综[││││││96]36号│├───┼─┼────────────┼──────────┼────────────┤││7 ││验证费│沪价行[96]131号、沪财综[││││││96]36号│├───┼─┼────────────┼──────────┼────────────┤││8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沪价费[2003]34号││││││沪财预[2003]63号│├───┼─┼────────────┼──────────┼────────────┤│港口局│9 │道路水路运输管理表、证、│取消水上、水下作业许│沪价行[99]72号沪财预[20││││单、票、卡工本费│可证工本费及《水路运│03]39号沪财预[2004]71号│││││输服务许可证》工本费││├───┼─┼────────────┼──────────┼────────────┤│无管会│10│无线电管理费│(1)注册登记费│沪财预[2002]100号││││││沪价费[2002]57号│├───┼─┼────────────┼──────────┼────────────┤│东海渔│11│无线电管理费│(1)注册登记费│沪财综[97]45号沪价行[19││政││││97]185号│├───┼─┼────────────┼──────────┼────────────┤│农委│12│渔业无线电注册登记和频率│(1)注册登记费│沪财预[2002]47号││││占用费│││├───┼─┼────────────┼──────────┼────────────┤││13│土壤肥料测试费││沪财综[98]29号沪价行[98││││││]230号│├───┼─┼────────────┼──────────┼────────────┤││14│兽药审批、检验收费│(6)兽药制剂许可证审│价费字[92]452号│││││批费││├───┼─┼────────────┼──────────┼────────────┤│绿化局│15│木材运输证││价费字[92]196号│├───┼─┼────────────┼──────────┼────────────┤│房地│16│地质报告审批费││沪价行[99]355号沪财综[9││││││9]75号│├───┼─┼────────────┼──────────┼────────────┤│城市规│17│测绘资格证书工本费││沪财预[2001]73号、沪价费││划││││[2001]78号│├───┼─┼────────────┼──────────┼────────────┤│广电│18│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经营单位演出许可证│沪财预[2003]85号、沪价费││││││[2003]43号│├───┼─┼────────────┼──────────┼────────────┤││19││演员个人演出许可证│沪财预[2003]85号、沪价费││││││[2003]43号│├───┼─┼────────────┼──────────┼────────────┤│教育│20│出国政审收费││沪价涉(92)219号沪财综││││││(2000)139号│├───┼─┼────────────┼──────────┼────────────┤│药品监│21│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沪财综[99]28号││督││企业许可证│││├───┼─┼────────────┼──────────┼────────────┤│医疗卫│22│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价费字[92]314号││生│││││├───┼─┼────────────┼──────────┼────────────┤│计划生│2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沪价行[99]313号沪财综[9││育││││9]47号│├───┼─┼────────────┼──────────┼────────────┤│科技│2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费││沪价费[95]133号、沪财综[││││││95]45号│├───┼─┼────────────┼──────────┼────────────┤││25│科技进步奖评审费││国科发奖字[96]50号│├───┼─┼────────────┼──────────┼────────────┤│公安│26│治安管理证件工本费│(6)《公务用枪持枪│沪财综[98]17号│││││证》工本费││├───┼─┼────────────┼──────────┼────────────┤││27││(7)《民用枪支持枪│沪财综[98]17号│││││证》工本费││├───┼─┼────────────┼──────────┼────────────┤││28│机动车辆管理收费│(1)重大和特大交通事│价费字[92]175号│││││故处理费││├───┼─┼────────────┼──────────┼────────────┤││29│驾驶员管理收费│(2)驾驶员年度审验费│沪价涉[92]191号│├───┼─┼────────────┼──────────┼────────────┤││30│外国人证件费│(5)定居身份确认表││├───┼─┼────────────┼──────────┼────────────┤││31│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1)随船工作证│价费字[92]240号│├───┼─┼────────────┼──────────┼────────────┤││32│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7)边境通行证│价费字[92]240号│├───┼─┼────────────┼──────────┼────────────┤││33││(8)台湾同胞旅行证│价费字[92]240号│││││明││├───┼─┼────────────┼──────────┼────────────┤│工商│34│商标注册收费│商标注册证验证费││├───┼─┼────────────┼──────────┼────────────┤│人事│35│出国政审收费││沪价涉[92]219号│├───┼─┼────────────┼──────────┼────────────┤│建委│36│注册建筑师证书费││沪价费[2002]011号│├───┼─┼────────────┼──────────┼────────────┤││37│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费││沪价费[2002]011号│└───┴─┴────────────┴──────────┴────────────┘。

2010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

2010上海市基准地价更新

上海市2010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送审稿上海市基准地价研究课题组二○一○年七月目录第一章上海市2010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 1.1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1 1.2 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3 1.2.1 居住用地----------------------------------------------------------------------------- 3 1.2.2 商业用地----------------------------------------------------------------------------- 9 1.2.3 办公用地--------------------------------------------------------------------------- 15 1.2.4工业用地---------------------------------------------------------------------------- 21 1.3 上海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24 1.3.1 期日修正--------------------------------------------------------------------------- 25 1.3.2 年期修正--------------------------------------------------------------------------- 25 1.3.3 容积率修正------------------------------------------------------------------------ 25 1.3.4 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 30 1.3.5 商业用地土地价格楼层修正---------------------------------------------------- 55 第二章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说明---------------------------------------------------- 57 2.1 应用范围-------------------------------------------------------------------------------- 57 2.2 应用说明-------------------------------------------------------------------------------- 58 第三章附件------------------------------------------------------------------------------ 62 1 第一章上海市2010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1.1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本次上海市2010年基准地价更新采用分类定级的方式。

GMP2010版第六章物料与产品试题与答案

GMP2010版第六章物料与产品试题与答案

GMP2010版第六章物料与产品培训试题一.填空题(2′×50=100′)1.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2.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3.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应当予以确认。

4.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

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

5.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

6.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7.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8.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四)有效期或复验期。

9.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10.应当由指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配料,核对物料后,精确称量或计量,并作好标识。

11.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12.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明确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一)产品名称和企业内部的产品代码;(二)产品批号;(三)数量或重量(如毛重、净重等);(四)生产工序(必要时);(五)产品质量状态(必要时,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13.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管理和控制要求与原辅料相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08•【字号】沪府发[2005]36号•【施行日期】2005.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5]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00五年十二月八日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的建设、供应和管理行为,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结构,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等中央四部门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配套商品房(以下简称“配套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本市重大工程、重点旧区改造等建设项目被拆迁居民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本办法所称的中低价普通商品房(以下简称“中低价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配套房和中低价房的建设、供应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由市建设交通、发展改革、房地资源、规划、财政、市政、水务、教育、卫生、电力、交通等部门以及相关区县政府负责同志组成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协调推进配套房和中低价房的建设,并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办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资源局。

市房地资源局负责本市配套房和中低价房建设和供应的管理。

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配套房和中低价房的建设和管理。

副本5.23整理小蜜蜂派单铺排计划(乡镇)

副本5.23整理小蜜蜂派单铺排计划(乡镇)

组别拓客区域区域范围区域重点B组1号区域济川西路-青年南路-江洲南路-凤凰西路范围内1、泰河名府、泰墅园、嘉和幸福里、明珠花园A区B区、梅兰花园、通江花园、凤桥豪庭、金领聚丰园等社区扫楼单页覆盖2、区域范围内重点街道沿街商铺扫街植入。

3、公益活动派发口罩、洗手液B组2号区域凤凰西路-青年南路-江洲南路-永定西路范围内1、怡和花园、左岸名都、苏源花园等社区扫楼单页覆盖2、区域范围内重点街道沿街商铺扫街植入。

3、农贸市场植入B组3号区域吴陵南路-济川西路-江洲南路-凤凰西路范围内1、1、鑫福园、鑫泰花园、嘉和幸福里、凤桥豪庭、金领聚丰园等社区扫楼单页覆盖2、梅兰东路、海陵路、南官河、济川东路范围内重点街道沿街商铺扫街植入。

3、欣莲农贸市场植入B组4号区域吴陵南路-永定西路-江洲南路-凤凰西路范围内1、殷庄村社区扫楼单页覆盖2、范围内重点街道沿街商铺扫街植入。

3、村内所有超市展架植入4、菜场物料植入。

B组5号区域祥泰路-永定西路-吴陵南路-凤凰西路范围内1、鲍庄镇、泰来福苑、西花园小区等社区扫楼单页覆盖2、范围内重点街道沿街商铺扫街植入。

3、鲍徐菜场物料植入。

B 组B组6号区域祥泰路-济川西路-吴陵南路-凤凰西路范围内1、御苑小区、靳桥村单页覆盖周边展架物料的覆盖2、区域范围内及村内主干道项目海报的张贴,扫街植入。

3、村内所有超市展架植入A组2号区域永定西路-鼓楼南路-青年南路-凤凰东路范围内1、皇家花园,恒景国际、省和花园、等社区扫楼单页覆盖2、青年南路,恒景盛和沿街商铺,3、公益活动派发口罩、洗手液,展位设置在(恒景菜场门口/盛和花园南门)A组3号区域永定西路-鼓楼南路-东风快速路-凤凰东路范围内1、公益活动派发口罩、洗手液,展位设置在:永兴花园北门,彩云居西门。

2、区域范围内重点街道沿街商铺扫街植入。

A组6号区域永定西路-兴泰南路-东风快速路-凤凰东路范围内1、公益活动派发口罩、洗手液,展位设置在:上海大花园北门,盛唐花园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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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江南低值物料价格表 序号 品名 贡香 油纸 玻璃刮刀 创口贴 长竹签 短竹签 锅刷 扫把 拖把 地刷 马桶刷 小雨伞 簸箕 吸油纸 油石 防水围裙 洁瓷精 片刀 保鲜盒 保鲜盒 保鲜盒 炒锅 炒锅 炒锅 记号笔 百洁布 笔记本 笔记本 笔记本 洗衣粉 洗洁精 一次性台布 上海鑫醇 浙江 易利 江苏昆山 雕牌 上海启龙 双狮 浙江 浙江 浙江 青藤牌 青藤牌 青藤牌 永生 750g*包 2号*把 29cm*19cm*10cm 33cm*22cm*11cm 39cm*26cm*12cm 65公分 61公分 50公分 1*50支 10.5cm*10cm 小号/50页 中号/60页 大号/96页 280g*包 25KG-50KG 2m*张, 台州黄岩 五月花 虎牌 台州黄岩 60个*盒 塑料 2卷*包 大/小 台州雅洁 纯棉 大号 邦牌 广东源兴 广东源兴 品牌 佛宝 规格 500支*筒 100cm*75cm 40cm 100个*盒 长30cm400支*包 长20cm,支*包/400支 26cm 单位 筒 张 把 盒 包 包 把 把 把 把 把 盒 只 包 块 条 包 把 只 只 只 只 只 只 支 块 本 本 本 包 桶 包 公司批价 ¥25.00 ¥0.40 ¥15.00 ¥5.00 ¥4.00 ¥4.50 ¥2.50 ¥5.00 ¥5.00 ¥5.00 ¥1.50 ¥5.00 ¥4.00 ¥8.00 10.0-5.0 ¥6.00 ¥1.50 ¥40.00 ¥6.00 ¥7.00 ¥12.00 ¥40.00 ¥39.00 ¥35.00 ¥1.50 ¥0.50 ¥0.80 ¥3.50 ¥10.00 ¥2.00 30-60 ¥3.50
大号自封袋 6号自封袋 4号自封袋 热水瓶 不锈钢锅架 钢丝油炸厘 一次性筷子 削皮刀 小塑料桶 毛头杆 打火机气体 碧丽珠 雷达杀虫剂 苍蝇拍 保鲜膜450*450 杯刷 扫帚 无纺布厨师帽 威猛玻璃清洁剂瓶 特大环卫垃圾桶 中号环卫垃圾桶 小号环卫垃圾桶 美国雷诺兹 生日蜡烛 灯油灯罩 一次性纸杯 棉签 炖盅 西餐调羹 烈酒杯 紫砂壶 笔架 摇滚沙拉瓶 果汁杯 重庆 吉祥 宜兴 鑫恒 武汉 宜家 上海 上海庄臣 上海庄臣 广东 南亚 浙江 台州伟鸿 鸿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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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先科牌
4L 1*12
桶 只 桶 瓶 瓶 包 卷 套 把 双
¥75.00 ¥0.40 ¥50.00 ¥2.50 ¥3.50 ¥4.00 ¥2.50 ¥5.00 ¥35.00 ¥30.00 ¥1.40 ¥20.00 ¥15.00 ¥20.00 ¥3.00 ¥6.00 ¥3.00 ¥5.00 ¥8.00 ¥13.50 ¥20.00 ¥22.00 ¥5.00 ¥24.00 ¥25.00 ¥23.00 ¥3.50 ¥2.50 ¥27.00 ¥3.50 ¥45.00 ¥40.00 ¥63.00 ¥4.00
10副*包 长90cm 大小
副 套 块 听
¥1.80 ¥25.00 12.0-8.0 ¥25.00 ¥3.00 ¥5.00 ¥13.00 ¥2.00 ¥5.00 ¥8.00 ¥100.00 ¥96.00 ¥65.00 ¥180.00 ¥130.00 ¥1.60 ¥15.00 ¥7.50 ¥4.50 ¥10.00 ¥62.00 ¥84.00 ¥4.50 ¥1.00 ¥1.50 ¥2.50 ¥200.00 ¥150.00 ¥10.00 ¥8.00 ¥1.00 ¥0.40 ¥3.00 ¥20.00
20只*板 宽1cm 宽2cm 120包*箱 18瓶*箱 单头
包 卷 卷 箱 箱 包 包
100双*包 500个*箱 50双*包(带筷套) 8-12两不锈钢
双 只 包 把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00只*包 100只*包 100只*包 不锈钢 带座子 8-12寸 60双*包 大中小 18cm*16cm 长3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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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5.00 ¥6.00 ¥45.00 ¥15.00 ¥20.00 ¥1.50 ¥5.00 ¥5.00 ¥20.00 ¥6.00 ¥30.00 ¥16.50 ¥18.00 ¥45.00 ¥1.50 ¥7.00 ¥0.40 ¥17.80 ¥250.00 ¥140.00 ¥120.00 ¥290.00 ¥3.00 ¥2.00 ¥5.50 ¥5.00 ¥5.00 ¥8.00 ¥5.00 ¥10.00 ¥2.00 ¥30.00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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