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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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食用植

物油检验检疫工作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进出口商品检验

【发布部门】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2.12.28

【实施日期】2012.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检疫工作的补充通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保障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的通知》(国质检食函〔2012〕229号)、《关于进口散装食用植物油运输工具要求的公告》(2012年第80号)及《关于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质检食函〔2012〕493号),并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局于9月在门户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天津口岸进口食用植物油的进口报检、后续监管、落实企业责任等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切实保障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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