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212-83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第一节总则1.1 本施工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钻孔爆破法施工。
1.2 进行开挖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开挖工作内容、熟悉设备机械性能和操作技术(针对操作手)、懂得开挖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并能正确实施操作的身体健康人员。
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人员还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
1.3 开挖设备宜选用能满足开挖要求,设备应有铭牌和操作说明书,并具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保护措施。
1.4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必须坚持科学施工,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1.5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进行会审;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协助勘测单位及时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测、预报工程。
1.6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已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施工。
地下工程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概况;(2)进度安排;(3)施工布置、施工方法和技术要求;(4)劳动、材料和设备的需用量;(5)辅助设施;(6)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施工的措施;(7)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措施;(8)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9)其它。
1.7 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技术、经济、质量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记录。
1.8 在施工中应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文明施工,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1.9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认真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好工序质量的检查和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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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学习记录参加人学习内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土石方工程开挖《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1、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爆破法或药壶爆破法施工。
2、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
3、钻孔爆破施工中,对建筑物或防护目标的安全有要求时,应进行爆破监测。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 212—831、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同时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
2、进洞前,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3、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防止井台上杂物坠入井内;⑵涌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和排水措施;⑶W、V围岩地段,应及时支护。
4、特大断面洞室(或大断面隧洞),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拱脚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⑴拱脚线的最低点至下部开挖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5m;⑵拱脚及相邻处的边墙开挖,应有专门措施。
5、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飞石、有害气体和爆破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
单向开挖隧洞,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6、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须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竖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7、采用电力引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流,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锚固与支护《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 46-941、预应力锚束永久性防护涂层材料必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⑴对预应力钢材具有防腐蚀作用;⑵与预应力钢材具有牢固的粘结性,且无有害反应;⑶能与预应力钢材同步变形,在高应力状态下不脱壳、不脆裂;⑷具有较好的化学稳定性,在强碱条件下不降低其耐久性。
2、锚束安放后,应及时进行张拉和作永久防护。
水利工程验收常用表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水利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常用表式(水工建筑工程)(一)验收表式测量复核记录(基础面应以平面方格高程图标注高程情况,突变点、坑洞应另作表明)。
主体工程基础验收证书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工程名称:施工单位:QZYS—3-可编辑修改--可编辑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井开挖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QZYS-4高喷灌浆质量验收合格证QZYS—5孔号:______ ___孔序:_________序设计孔深::_________m喷顶高程:_____________m孔距:__________m成墙面积:__________m2喷底高程:_____________m喷射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时___ 分至_____日____时___ 分施工单位:-可编辑修改-注:每孔验收合格后作为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依据。
-可编辑修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附录F QZYS-6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上述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
联合验收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附录F QZYS-7②对缺乏现行单元工程评定表、项目单一、技术要求明确的,采用本签证表。
水利工程验收与质量评定常用表格(word版)
有
结
构
要
求
或
有
配
筋
底部标高
+200
6
径 向
+200
7
侧 墙
+200
8
开挖面平整度
10
检测结果
共检测点,其中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自评
质量等级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复核
质量等级
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
名称
项目法人
(监理单位)
名称
评定人
核定人
注:按不同断面尺寸各作为一单元工程,“+”为超挖,“-”为欠挖。
20
7
有
结
构
要
求
或
有
配
筋
坑︵
槽
︶长
宽
<5m
+100
8
5~10m
+200
9
10~15m
+300
10
>15m
+400
11
坑(槽)底部标高
+200
12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15
检测结果
共检测点,其中合格点,合格率%
施工单位自评意见
自评
质量等级
项目法人(监理单位)
复核意见
复核
质量等级
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一般检查项目符合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实测点合格率%。
自评日期
年月日
施工单位
自评意见
1、自评意见:
2、自评质量等级:
终检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
水利工程全套三检表及填写范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目录填表基本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二部分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九部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
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
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
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
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
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例如:95.0%。
6.改错。
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缝纹,抗压强度25.3 23.3Mpa。
7.表头填写。
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水利工程全套三检表及填写范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目录填表基本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二部分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九部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
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
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
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
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
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例如:95.0%。
6.改错。
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缝纹,抗压强度25.3 23.3Mpa。
7.表头填写。
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1 总则1.0。
1 为保障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地下开挖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1。
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置于地下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开挖施工.1。
0.3 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守“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1。
0。
4 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洞室尺寸、洞室形状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当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
1。
0.5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地质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地质工作;如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修正设计或施工方案;当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报请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
1.0。
6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1。
0.7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安全监测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指导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
1.0.8 地下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经过试验与论证后使用,以保证地下工程的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9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地质3.0.1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1 工程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条件,过沟地段、浅埋与傍山洞室、地下洞室进出口边坡和高压水头管道地段山体的稳定条件.2 地层岩性及其产状,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易溶岩层的分布和其物理力学性质。
3 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
4 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温、涌水量、补给来源、动态规律及其对地下建筑物和开挖施工的影响。
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保护地下设施和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中的地下开挖工程。
第三条地下开挖工程应遵循“安全第一,保护第一,科学施工,合理利用”原则,力求减少对地下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影响,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四条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管理。
第五条地下开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于特殊地质条件和地下设施的保护,应当在施工前进行专项评估和方案设计。
第六条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应的地下开挖施工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施和设备。
第八条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记录和资料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以备查考。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开展协调配合,定期进行交底和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畅进行。
第十条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下开挖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程施工许可手续,领取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展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工程现场进行详细测量和标志,确定开挖范围和地下管线位置,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地下开挖工程施工申请,报告施工计划和方案,并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开挖施工。
第十五条在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召开施工动员会,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 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 保持措施 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本标准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出版 发行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赵长海 林淀翔 齐志坚 崔金铁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 应制定安全监测方案 开展 安全监测工作 安全监测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 以指导 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
地下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 应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和新设备 并经过试验与论证后使用 以保证地下工程的 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 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 尚应遵守 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பைடு நூலகம்总则
为保障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 提高地下 开挖工程的质量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置于地下的各种水工建筑 物开挖施工
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守 安全第一 以人为本 的原则 正确处理安全 质量 进度和经济的关系
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 地质 洞室尺寸 洞室形状 等条件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当采用钻孔爆 破法施工时 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
精编【技术规范标准】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 47-94的通知水建[1994]96号为适应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的需要,我部委托中国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爆破学组为主编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进行了修订,经审查,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其编号为SL47-94,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规范同时废止。
各地在执行中应注意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函告水利部建设司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由水利部建设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次1 总则 3.6 紧邻水平建基面的爆破2 开挖、排水和出渣运输 3.7 特殊部位附近的爆破2.1 开挖 4 基础检查处理与验收2.2 排水 4.1 一般规定2.3 出渣运输 4.2 基础检查处理与验收3 钻孔爆破附录A 判断爆破破坏或基础岩体质量的标准3.1 一般规定附录B 质点振动速度传播规律的经验公式3.2 爆破试验和爆破监测附录C 新浇筑大体积混凝土基础面上的安全质点振动速度3.3 爆破设计与施工附加说明3.4 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条文说明3.5 梯段爆破1 总则1.0.1本规范适用于1、2、3级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
1.0.2编制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1.0.3施工前,建设或设计、勘测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交与施工有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1.0.4施工中,勘测单位必须按照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地质工作。
施工地质工作中,若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前期地质资料和结论有较大出入,或发现新的不良地质因素,建设、勘测、设计单位必须及时与施工单位协商,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或修改设计。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方案汇总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方案1一般原则1.0.1为保证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地下开挖工程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地下水工建筑物的开挖施工。
1.0.3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
1.0.4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洞室大小、洞室形状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当采用钻孔爆破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1.0.5地下开挖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组织技术交底;地下开挖过程中,地质专业人员应及时开展施工地质工作;如果实际地质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应修改设计或施工方案;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报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
1.0.6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时实施。
1.0.7地下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监测计划,进行安全监测。
安全监测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指导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
1.0.8在地下开挖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经过试验和论证后使用,确保地下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和合理性。
1.0.9地下洞室的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
3地质学3.0.1地下开挖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1.工程区的地形地貌条件、沟穿越段山体的稳定性条件、浅埋和近洞室、地下洞室进出口边坡和高压头管道段。
2地层岩性及其产状,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可溶岩层的分布和物理力学性质。
3.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特征及其组合。
4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温、涌水量、补给来源、动态规律及其对地下建筑物和开挖施工的影响。
5 .溶洞的可溶面积、发育层位、规模及充填情况。
6地热条件。
水利工程全套三检表及填写范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目录填表基本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二部分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九部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
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
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
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
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
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例如:95.0%。
6.改错。
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缝纹,抗压强度25.3 23.3Mpa。
7.表头填写。
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目录填表基本规定第一部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二部分水工建筑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第九部分堤防工程外观质量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填表基本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
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1.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
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
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
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
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3、t、……)。
5.合格率。
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例如:95.0%。
6.改错。
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例如:……表面有裂缝纹,抗压强度25.3 23.3Mpa。
7.表头填写。
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②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③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④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⑤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岩石洞室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示范文本)
××监理公司××监理部
初检人
复检人
终检人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核定人
×××
×年×月×日
注:“+”为超挖,“-”为欠挖。
2
△地质弱面处理
符合设计要求
/
3
△洞室轴线
符合规范要求。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见附页)
项次
检测项目
设计值
允许偏差(cm)
实测值
(单位与设计值相同)
合格数(点)
合格率(%)
1
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
底部标高
+20 -10
/
2
径向
+20 -10
/
3
侧墙
+20 -10
/
4
开挖面平整度
表1.3岩石洞室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例表)
单位工程名称
引水隧洞及压力管道
单元工程量
Hale Waihona Puke 139m3分部工程名称隧洞开挖与衬砌
施工单位
×××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
单元工程名称、部位
0+110~0+120段开挖
检验日期
×年×月×日
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验记录
1
△开挖岩面
无松动岩块、小块悬挂体
洞壁无松动岩块、无悬挂体
15
/
5
有结构要求或有配筋
底部标高
+7.15m
+20 -0
+7.01,+7.13,+6.98,+7.07,+7.11,+6.99
现行有效水电(SDJ)标准
现行有效水电(SDJ)标准
目录
1、SD105-82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2、SD108-83 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被DL/T5100-99 替代)(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3、SD220-87土石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试行)
4、SD239-87水土保持试验规范
5、SD266-88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
6、SD267-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7、SDJ20-78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试行)(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8、SDJ21-78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试行) (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9、SDJ57-85水利水电地下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
10、SDJ173-85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技术规范(试行)
11、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12、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13、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水利有效,水电作废)
14、SDJ231-87泵站、机井、喷灌和滴灌工程术语
15、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试行)
16、SDJ249.2-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械安装工(试行)
17、SDJ249.4-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工程(试行)
18、SDJ 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19、SDJ336-89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20、SLJ1-88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准则。
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汇总
1 总则1.0.1 为保障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的施工安全,提高地下开挖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置于地下的各种水工建筑物开挖施工。
1.0.3 地下开挖工程的开挖施工应遵守“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
1.0.4 地下开挖工程应根据地形、地质、洞室尺寸、洞室形状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
当采用钻孔爆破法施工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施工。
1.0.5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由地质专业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地质工作;如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修正设计或施工方案;当有重大设计修改时,应报请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
1.0.6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制定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1.0.7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安全监测方案,开展安全监测工作。
安全监测的信息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以指导安全施工和优化设计。
1.0.8 地下开挖工程开挖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经过试验与论证后使用,以保证地下工程的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9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除应遵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地质3.0.1 地下开挖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1 工程区域内的地形、地貌条件,过沟地段、浅埋与傍山洞室、地下洞室进出口边坡和高压水头管道地段山体的稳定条件。
2 地层岩性及其产状,特别是松散、软弱、崩解、膨胀和易溶岩层的分布和其物理力学性质。
3 主要断层、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的位置、产状、规模、性状及其组合关系。
4 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温、涌水量、补给来源、动态规律及其对地下建筑物和开挖施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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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2-8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地质第三章施工测量第四章开挖第五章钻孔爆破第六章出渣运输第七章临时支护第八章不良地质地段施工第九章通风与防尘第十章辅助工程第十一章质量检查与验收附录一岩石分级附录二光面爆破、预裂爆破参数附录三窄轨运输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通知(83)水电水建字第3号为了加强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更好地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一九六三年颁发的《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试行规范》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规范定名为《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2-83,现予颁发,自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原试行规范同时作废。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问题,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送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
一九八三年二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钻孔爆破法施工。
当采用掘进机等其它方法施工时,应参照本规范,另做补充规定。
第1.0.2条地下建筑物的施工,应坚持科学态度,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和经济的关系。
第1.0.3条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及时地进行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预测、预报工作。
如实际情况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修正设计,重大设计修改时,须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第1.0.4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施工。
开工前,应根据自然特点,结合本单位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技术、经济、质量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第l.0.5条施工单位应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中,应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令和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文明施工,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1.0.6条设计、地质、科研和施工人员必须密切协作,重视岩体应力、围岩变形等项的监测,及时指导设计和施工。
第1.0.7条应积极采用和推广经过鉴定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广泛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机械化施工技术水平和经济效果。
第1.0.8条施工单位应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中间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1.0.9条本规范未做规定者,可参照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施工地质第2.0.1条地下建筑物开挖前,设计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与水文地质资料(内容参照《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DJ14—78)。
并应着重阐明下列问题:一、岩石分级及围岩分类;二、洞口段及其附近边坡、浅埋与傍山洞室的山体稳定性;三、可能导致岩体失稳地段的岩层特性、风化程度、地质构造、岩体应力状态等及其对建筑物的影响;四、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水位、水质、水温、涌水量、补给来源、动态规律及其影响;五、有毒气体,放射性元素的性质、含量及其分布范围。
四、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的控制网连接图;五、技术总结报告。
第3.0.10条开挖放样误差一般不大于10cm,断面测量相对于中线的误差不大于±5cm,断面间距一般为5m,对起伏差较大的部位,可适当加测断面。
洞内测量应尽量采用新技术,如光电测距、激光导向、摄影测量、激光投影等。
第3.0.11条竣工测量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竣工平面图,应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其比例尺一般可采用1:200O;二、纵、横剖面图,一般应按设计要求提供资料。
横剖面比例尺,可采用1:50~1:100;纵剖面比例尺,可视需要而定。
第四章开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编制地下建筑物开挖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概况;二、进度安排;三、施工方法及施工布置;四、辅助设施;五、劳动力、材料和设备的需要量;六、安全和质量的技术措施。
第4.1.2条根据隧洞及洞室断面积或跨度的大小划分为:一、小断面:面积小于20m2或跨度小于4.5m;二、中断面:面积为20~50m2或跨度为4.5~7.5m;三、大断面:面积为50~12Om2或跨度为7.5~12m;四、特大断面;面积大于120m2 或跨度大于12m。
第4.1.3条地下建筑物开挖,一般不应欠挖,尽量减少超挖,其开挖半径的平均径向超挖值不得大于20cm。
不良地质条件下的容许超挖值,由设计、施工单位商定。
第4.1.4条遇到下列情况时,开挖与衬砌应交叉或平行作业。
一、在Ⅳ、Ⅴ类围岩中开挖隧洞或洞室;二、需要衬砌的长隧洞。
第二节洞口开挖第4.2.1条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同时应做好危石清理,坡面加固,马道开挖及排水等工作。
第4.2.2条洞口一般应设置防护棚,必要时,尚应在洞脸上部加设挡石拦栅。
第4.2.3条当开挖接近洞口时,应按《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DJ211—83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4条进洞前,须对洞脸岩体进行鉴定,确认稳定或采取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
第4.2.5条洞口段开挖可采用下列方法:一、中、小断面一般可采用全断面开挖及时支护的方法。
在Ⅳ、Ⅴ类围岩中,开挖前可先将附近一定范围的山体加固或浇筑明拱,然后开挖洞口。
洞口施工宜在雨季之前完成。
二、大断面或特大断面,可参照特大断面洞室开挖的有关方法施工。
三、当洞口明挖量大或岩体稳定性差时,可利用施工支洞或导洞自内向外开挖。
第三节平洞开挖第 4.3.1条平洞开挖的方法应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围岩类别、断面尺寸、支护方式、工期要求、施工机械化程度和施工技术水平等因素选定。
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全断面开挖方法。
第4.3.2条在Ⅳ类围岩中开挖大、中断面隧洞时,宜采用分部开挖方法,及时做好支护工作。
在Ⅴ类围岩中开挖隧洞时,应按照本规范第八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3.3条在下列情况下开挖隧洞时,可采用预先贯通导洞法施工。
一、地质条件复杂,需要进一步查清时;二、为解决通风、排水和运输时;三、断面大、长度短、机械化程度较低时;四、经论证确有经济效益及不影响总工期时。
第4.3.4条根据围岩情况、断面大小和钻孔机械、辅助工种配合情况等条件,选择最优循环进尺。
一般情况下循环进尺可采用下值。
一、在Ⅰ~Ⅲ类围岩中,用凿岩机钻孔时为2~3m;用钻架台车或多臂钻车钻孔时为3~5m;二、在Ⅳ、Ⅴ类围岩中,应适当减少循环进尺。
第四节竖井与斜井开挖第4.4.1条竖井与斜井的开挖方法,可根据其断面尺寸、深度、倾角、围岩特性及施工设备等条件选定。
第4.4.2条竖井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锁好井口,确保井口稳定,防止井台上杂物坠入井内;二、提升设施应有专门设计;三、井深超过15m时,人员上下宜采用提升设备;四、涌水和淋水地段,应有防水排水措施;五、Ⅳ、Ⅴ类围岩地段,应及时支护。
挖一段衬砌一段或采用预灌浆方法加固岩体;六、井壁有不利的节理裂隙组合时,应及时进行锚固。
第4.4.3条竖井采用贯通导井后,自上而下进行扩大开挖方法时,除遵守本规范第4.4.2条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由井周边至导井口,应有适当的坡度,便于扒碴;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渣打坏井底棚架、堵塞导井和发生人员坠落事故。
第4.4.4来在Ⅰ、Ⅱ类围岩中开挖小断面的竖井,挖通导井后亦可采用留渣法蹬渣作业,自下而上扩大开挖。
最后随出渣随锚固井壁。
第4.4.5条在钻孔精度能够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采用一次钻孔分段爆破成井的方法。
第4.4.6条导井断面一般为4~5m2 ,可选择由下而上的下列几种开挖方法:一、普通法:适用于深度20m以内,形状复杂的导井开挖,亦可用于稳定性差的围岩开挖;二、深孔炸破法:一般适用井深30~50m左右的导井开挖;三、吊罐法:适用于深度为30~100m,Ⅰ~Ⅲ类围岩中的导井开挖,中心孔的偏斜率不得大于l%。
第4.4.7条洞的倾角小于 6°时,可按平洞开挖的规定执行;倾角大于 45°时,可按竖井开挖的规定进行。
倾角为6°~45°的斜井施工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般可参照下述方法:一、倾角小于25°的斜井,可采用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方法;二、倾角为25°~45°的斜井,可采用自下而上挖通导井,自上而下扩大开挖的方法,并应有扒渣或溜渣措施。
第五节特大断面洞室开挖第4.5.1条应首先开挖导洞,其位置可按采用的施工方法确定。
第4.5.2条特大断面洞室一般可采用下列方法施工:一、对于Ⅰ~Ⅲ类围岩,可采用先拱后墙法;二、对于Ⅲ、Ⅳ类围岩,可采用先墙后拱法。
如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和加固拱座岩体;三、对于Ⅳ、Ⅴ类围岩,宜采用肋墙法与肋拱法,必要时应预先加固围岩;四、中部岩体可采用分层开挖或全断面开挖的方法。
第4.5.3条与特大洞室交叉的洞口,应在特大洞室开挖前挖完并做好支护。
如必须在开挖后的高边墙上开挖洞口时,应采取专门措施。
第4.5.4条相邻两洞室间的岩墙或岩柱,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支护措施,确保岩体稳定。
第4.5.5条特大断面洞室(或大断面隧洞),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拱脚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拱脚线的最低点至下部开挖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二、拱脚及相邻处的边墙开挖,应有专门措施。
第六节施工支洞第4.6.1条支洞的数量,应依据地下建筑物的布置、工程量、总进度、地形、地质、施工方法及机械化程度等因素确定。
一般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支洞的间距宜在两公里以内;二、竖井与斜井的施工支洞,高差宜在100m以内;三、需自内向外开挖或衬砌洞口时,可在洞口附近设置施工支洞。
第4.6.2条支洞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应选取短线;二、沿洞线的地质条件较好;三、通向支洞口的交通运输线路工程量小;四、各支洞承担的工程量大体平衡;五、洞外有适宜的弃渣场地,并有条件布置临时设施;六、洞口高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洪标准。
第4.6.3条支洞断面尺寸,必须满足支护、运输、各种管线布置及人行安全的要求。
第4.6.4条支洞洞线一般应与主洞正交,交叉口应满足运输线路最小转弯半径的要求。
有条件时,支洞应有向洞外3‰。
左右的下坡。
第4.6.5条因受地形限制,必须采用竖井式斜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斜井的倾角不宜大于25 ,井身纵断面上不宜变坡与转弯,下水平段长度不宜小于20m;二、竖井一般设在隧洞的~侧,与隧洞的净距宜为15 ~20m;三、斜井或竖井井底,应布置回车场及集水井;四、斜井的一侧,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
竖井内应设牢固的爬梯。
第4.6.6条在下列情况下,可设置平行支洞:一、因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其他施工支洞的长隧洞;二、当隧洞穿过不良地质地段或因处理塌方,需设置绕过该段的平行支洞时;三经论证确有经济效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