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筹办期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合集下载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如何扣除
在公司筹建期间,由于尚未开始经营活动,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无法在当期进行扣除。

然而,这些费用可能会在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产生收入,因此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生产或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属于合理、真实、合法支出的费用,分摊到未来5年经营年度中扣除。

首先,对于筹建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期限,按照每年相同比例的方式进行摊销,将投资费用分摊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抵扣。

这样可以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逐渐扣除筹建期间的投资成本。

其次,对于筹建期间的利息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息费用摊销期限,按照每年相同比例的方式进行扣除。

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将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费用分摊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抵扣。

此外,筹建期间的其他费用,如筹建活动中的租金、人员培训费用、工程勘察费用等也可以进行摊销。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将这些费用在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费用摊销时,企业应当保留必要的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税法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摊销费用的计算和相关材料报送给税务机关。

总之,在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摊销和扣除。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比例,合
理分摊这些费用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逐渐减少税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企业应当合规经营,确保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的完备性,以便在税
务机关核查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支持。

关于企业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探讨

关于企业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探讨
在 l 号 公 告 出台前 , 方 面 的 问题 一 直 困扰 5 此 着 存 在 相 关 问题 的 企 业 。 如 果按 照1 号 公 而 5

告 第 五 条 的规 定 , 不 再 受有 无 销售 收 入 的 则 约 束 , 企 业 筹 办 期 发 生的 业 务 招 待费 直 接 对
按 实 际发 生 额 的6 %( J 生 额 的 4 %不 可 0 N发 0
以扣 除) 告 费 和业 务 宣 传 费 按 实际发 生 额 、 广 ( 即全 额 扣除 ) 计 入 筹 办 费 , 后 再 按 照国 , 先 然 税 函[0 99 号( 国家 税 务 总局 关 于 企 业 所 2 0 ]8 《 得 税 若 干 税 务 事 项 衔 接 问题 的 通 知 第 九 )
陵实 际 发 生 额 的 间的 收入 为 零 , 以, 此 分 别 计 算 确 定 的三 理 2 1 年 度 所 得 税 汇 算 清 缴 时 , 司 因筹 所 据 02 甲公
总 局办 公 厅 作 出 兑所 得 额 若 干 税 冲 的第 六 条 对 1 5

错误, 为此 , 者 从 两 大 方 面 专 题 分 析 如下 。 笔
工 程 竣 工 并 投 入 生 产 ,0 2年 1 取 得 第 一 21 月,
笔 销 售 收 条 规 定 的对 筹 办 费 的税 务 处 理 办 法 进 行 税
前 扣除 , “ 税 法 中开 ( ) 费未 明 确 列 作 即 新 筹 办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业 可 以 在 开 始 经 营 之 日的 企
当年 一 次性 扣除 , 可 以按 照 新 税 法 有 关 长 也 期 待摊 费 用的处 理 规 定 处 理 , 一 经 选 定 , 但 不 得 改 变 。 业 在 新 税 法 实 施 以前 年 度 的未 摊 企 销 完 的开 办 费 , 可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处 理 。由 也 ” 此 可 见 , 号 公 告 及 其 解 读 不 仅 规 定 了三 项 1 5

【汇算清缴实务】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看这篇就够了

【汇算清缴实务】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看这篇就够了

【汇算清缴实务】如何进行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和纳税申报?看这篇就够了企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会计处理有3种准则(制度)选择,税前扣除有2项选择,筹建期间跨度有3种可能,有点复杂!不过,所有问题,看这篇文章就够了!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开办费用(以下简称:开办费)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一、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可能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不同,处理方式如:表-1从上述三个制度(准则)的会计处理规定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基本一致,均是在费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处理是要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另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范围比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宽一些,包含了汇兑损益、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二、开办费的税务规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规定,是分散在几个不同法规中的。

整理如下表:表-2三、三种不同情况下的开办费的所得税申报实务处理(一)企业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根据国税函(2009)79号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仅仅是可以不计算为当期亏损而已,可以有人误解为如果企业尚处于筹建期间就可以不做所得税汇算。

因此,企业如果尚处于单纯的筹建期间,企业所得税汇算仍然需要按时做的,只是在填报报表时进行纳税调整。

【案例1】怀文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1日,成立后就进入了筹办,到2014年12月31日尚未筹建结束,无任何收入。

2014年度共发生筹建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

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税费。

问题:怀文公司2014年度的会计处理及年度所得税申报1、如果企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1)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500万元贷:银行存款 500万元【备注】此处可能有人有不同意见,认为应该把业务招待费单独出来,但是我认为筹建期间发生的还是计入开办费比较好。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才能做到合理合法节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0项扣除标准一、业务招待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四、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23〕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账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账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的开办费财税处理开办费的财税处理问题,一直以来存在着很多争议和观点。

笔者现结合实务中的处理方式,把涉及到开办费的财税事项重点陈述如下。

一、基本规定(一)新会计准则规定新会计准则规定非常明确,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新准则已不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二)税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79号)“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企业筹办期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国税函[2023]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有哪些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有哪些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有哪些处理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付的招待费⽤。

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有哪些处理?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有哪些处理业务招待费按60%税前扣除明确范围,准确把握筹办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额的60%,⼴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额计⼊筹办费税前扣除。

筹办期可以理解为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起⾄企业取得第⼀笔收⼊⽇期⽌。

有了收⼊就不是筹办期了,业务招待费和⼴告宣传费就应当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限额处理。

在2012年第15号公告下发之前,在筹办期间发⽣的⼴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出,处理原则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业务招待费、⼴告和业务宣传费⽀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尤其是业务招待费,由于未取得收⼊,税前扣除⾦额往往为0。

15号公告明确了企业筹办期发⽣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额的60%、⼴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额计⼊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税前扣除。

⼆、相关法律依据1.《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开始⽣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产经营之前进⾏筹办活动期间发⽣筹办费⽤⽀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

2.《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的当年⼀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的处理规定处理,但⼀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法律风险自助式管理,包括法律知识的日常储备以及法律纠纷的自助式处理。

有利于增加法律防范意识与能力,以及自主处理争议金额较小或者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纠纷。

相比于聘请法律顾问或执业律师,具有成本低廉、时间便利、方便保存等优点。

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关键词:
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问题: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回答:
1、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
开办费。

2、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筹办费的处理规定,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筹建期发生的费用问题(中税网)

筹建期发生的费用问题(中税网)

筹建期发生的费用问题
请问筹建期发生的费用是在长期待摊费用下核算吗?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受税收相关比规定限制吗?筹建期购买的设备等是否计提折旧,如果计提入哪个科目
回复如下:
专家回复: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在筹建期间可以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2.筹建期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3.筹建期间购买的设备应该按照规定提取折旧,折旧会计处理,计入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折旧费,贷:累计折旧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

新开办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新开办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

新开办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财税处理一、什么是筹建期筹建期:一般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税法或新会计准则中,并未对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进行精准的界定,一般来说,是企业经过筹建已经具备生产经营的能力,并开始进行其产品的生产或者劳务的提供。

而实务永远是最复杂的,存在各种各样的情况,对不同行业对筹建期的划分简单举例如下:1、工业企业,需要建设厂房等基础设施,等生产设施建设完毕,并且购进原材料进行生产之前,这段时间可以判定为筹建期。

2、商业企业,装修好商场、购进商品之前的时间,这段时间可以判定为筹建期。

3、服务企业,由于没有具体形式上的商品,开始经营之前的时间可以判定为筹建期。

以上只是举的个例,小伙伴们在实际工作中,还是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难以区分的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来确定企业的筹建期。

二、筹建期—开办费筹建期可计入开办费的支出有哪些?首先,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支出一般分为2种:一种是属于筹建开办费用性质的支出,按照“开办费”处理,具体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印刷费、企业注册登记、公证费用,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其他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一种是属于资本性质的支出,应计入有关资产科目。

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生产经营、培训职工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因购建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筹建期不可计入开办费的支出有哪些?1、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邀请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2、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由投资方自行负担。

3、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不得计入开办费,由投资方自行负担。

企业筹建期间的财税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的财税处理

纳税与会计32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并且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涉税政策处理也不一样。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印刷费、企业登记、公证费用、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但对下列费用不进入开办费核算: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与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予以资本化。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二、开办费用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因此,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梳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梳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企业所得税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梳理此外,财小加还整理了近期出台的优惠政策:1.新购置的设备、器具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200%加计扣除;注意:1)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2)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投入基础研究1)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2)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应将相应资料留存备查,包括:·企业出资协议;·出资合同;·相关票据等。

以上资料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注明用于基础研究)、出资金额等信息。

3.研发费用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注意:1)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是指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以及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仍为75%的企业;2)企业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3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3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常见问题:1)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筹建期间发⽣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在⽇常⽣产经营中,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等⽬的通常会发⽣业务招待费⽤⽀出,那么,业务招待费⽀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何要求?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如何扣除?与业务招待费⽀出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报表该如何填报?接下来,⼩编就从典型问题、案例解析、报表填报三个⽅⾯为您讲讲吧~典型问题问题⼀、业务招待费⽀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何要求?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三条规定:企业发⽣的与⽣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按照发⽣额的60%扣除,但最⾼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的5‰问题⼆、在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额是否包含视同销售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中若⼲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额。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企业发⽣⾮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告、样品、职⼯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三、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如何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出,可按实际发⽣额的60%计⼊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的⼴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额计⼊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问题四、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可以按规定的⽐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和实操讲解

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和实操讲解

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和实操讲解企业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解读和实操讲解企业研发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效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其中之一就是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解读和实操讲解。

一、政策解读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1.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2. 适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企业研发费用支出项目,包括科技活动、科学实验、技术开发等。

3. 扣除比例和限额企业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具体扣除比例为,一般纳税人不超过75%,小型微利企业不超过150%。

对于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以在后续年度继续扣除,最长不超过5年。

4. 扣除方式企业需要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研发费用税前扣除。

具体操作流程为,填写《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如研发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明细、发票等。

税务机关将依据审核结果,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扣除。

二、实操讲解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明确扣除项目企业在申报时,需要明确具体的研发项目和费用科目。

研发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费用支出应能够以发票和其他相关票据予以证明。

2. 规范费用管理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应注意规范费用管理,确保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

研发费用支出应有相关凭证,如发票、支票、银行转账凭证等。

3. 完善审计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研发费用支出进行审计,在确保支出符合政策规定和财务管理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支出准确、全面。

4. 加强沟通与馈赠企业在申报时,应主动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政策执行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及时解决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纳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一种税收。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前扣除项目,以减少企业应纳税额。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进行探讨。

一、常见的税前扣除项目1. 薪酬支出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属于合理支出范围内的薪酬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将薪酬支出列入税前扣除项目时,需要遵循国家税法规定的相关规定,确保薪酬支出合理、真实、符合税法要求。

2.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些支出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的一部分,合理缴纳这些费用可以减少企业应交税额。

3. 投资支出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或开展技术改造等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些支出可以通过分期摊销或者计入成本,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缴额。

4. 研发费用企业进行科研开发的费用可以列为税前扣除项目。

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因此合理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二、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定与认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企业在申请税前扣除项目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凭证材料,并按照税法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1. 材料准备企业在申请税前扣除项目时,需要准备相关的凭证材料,如员工薪酬的工资单、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凭证、投资支出的购置证明、研发费用的研发合同等。

这些凭证材料需要真实、完整地记录相应的支出。

2. 缴税申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期限,将税前扣除项目的相关信息填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

同时需要附上相应的凭证材料,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核实。

3. 税务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在接收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将对税前扣除项目进行核定和认定。

他们会根据企业提供的凭证材料和税法规定的相关规则,对企业所提出的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审核。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税会差异与纳税调整【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二)企业会计准则 在“6602管理费用”科目下: (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 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5602管理费用”科目下: (一)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 括: 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 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借记 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业务招待费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60%并且不受营业务收入的限制而直接 计入开办费并按照开办费的处理方法(一次性扣除或者计入长摊在以后年 度扣除)。
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则应归集, 由于其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 待企 业生产经营后, 按规定扣除。 四、开办费的范围及扣除标准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开办费是指企 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 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 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 息等支出。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范性 文件中, 没有明确规定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 但实务中基本继承了 原来的规定。会计方面开办费的范围也与税务方面的范围是基本一致 的。
4、《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 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 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 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计 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三、税会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一、费用会计处理方法1.登记注册费登记注册费是指企业为完成注册登记手续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费、注册公司名费、刻章费等。

登记注册费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账户入账,并在企业开始运营后以摊销方式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3.租赁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需要租赁办公场所、设备器材等,以提供正常的办公和经营活动。

租赁费用应当根据实际合同支付情况入账,并在企业开始运营后按照租赁期限进行摊销。

4.人力资源费用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需要招聘人员,并支付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员工福利费用等。

这些费用应当入账为人力资源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或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5.研发费用一些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需要进行产品研发或市场调研等活动,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研发费用应当入账为研发费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或直接转入成本或费用账户。

1.登记注册费登记注册费属于企业成立过程中的一项支出,通常可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将登记注册费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3.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是企业的经营成本,按照相关法规可以作为费用项目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将租赁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4.人力资源费用人力资源费用通常是企业的经营成本,可以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人力资源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5.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一般按照相关法规可以作为费用项目进行扣除。

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将研发费用计入成本或费用项目,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扣除,以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在税务处理方面,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税务政策,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建议企业在筹建期间就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和操作流程,以避免出现纳税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等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等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应明确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应明确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应明确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是怎样的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发⽣的业务招待费、⼴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教育经费及职⼯福利费等,这些有扣除标准规定的费⽤是否属于开办费的范畴及按什么标准扣除,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做法不⼀。

下⾯店铺⼩编就带⼤家去了解⼀下相关的内容。

原《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四条规定,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的费⽤,包括⼈员⼯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固定资产和⽆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出。

但《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相关规范性⽂件中,⼀直没有规定企业筹建期开办费的内容及扣除标准。

⼤体上分为两种处理⽅式:⼀种⽅式是仍然参照原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四条及《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业务招待费不列⼊开办费的范畴,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不列⼊开办费的范畴。

另⼀种⽅式是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对开办费内容的规定处理。

对企业筹建期发⽣的除购建固定资产,形成资产成本的⽀出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的费⽤,均按开办费核算,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究竟企业筹建期发⽣的⽀出,哪些内容应列⼊开办费核算,哪些内容不应列⼊开办费核算,以及税前扣除标准如何?上⾯的两种处理⽅式哪种做法⽐较合理呢?笔者认为,⾸先,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看,企业税前允许扣除费⽤的依据,应当是建⽴在合理性原则基础上的。

企业筹建期是企业存在的特殊时期,这时期企业只有投⼊,⽽没有收⼊,企业筹建期间发⽣的上述费⽤⼜属于合理、必要的费⽤⽀出。

因此,特殊时期发⽣的费⽤,应有别于正常时期,税收上应当给予特殊的处理⽅法,这样才能体现出税法的合理性和⼈⽂性,以便给企业以后的经营发展提供⽀持。

其次,原企业所得税暂⾏条例实施细则已经作废,不应再使⽤原规定处理现在的税收事宜。

由此看来,上⾯的第⼀种处理⽅式显然有些不太合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办企业筹办期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4-10-15
杨小姐新办了一家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期间,公司发生了一些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现在公司已经正常运作了,那么这些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扣除?怎样扣除?
广州地税解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其中筹办费用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进行扣除: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广州地税进一步提醒,如果企业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未能及时取得成本、费用的有效凭
证如何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4-10-15
吴先生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的财务,公司在2014年9月购置了一些文具用品,由于出售方的原因,目前都未能提供合法的有效凭证。

该企业的该笔费用能否作为企业的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呢?带着疑问,吴先生拨打了广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咨询。

了解吴先生的情况后,咨询员向他介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明确,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该笔费用,在2014年度预缴第三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时,可先按实际扣除;同时企业要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出售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凭证,这笔费用才可作为这一年度的费用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关注的各类企业所得税问题可登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广州地税微博发布厅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详细了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