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分析
014_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2),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1)
第三节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所得税影响后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基本账务处理: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变更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原投资性房地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投资性房地产(原值)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盈余公积(或借记)【例题•单选题】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会对下列财务报表项目产生影响的是()。
A.其他综合收益B.营业外收入C.未分配利润D.投资收益【答案】C【解析】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hide>【例题•判断题】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转为成本计量模式。
()(2012年)【答案】√【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能够满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计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而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四、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一)资本化的后续支出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再开发期间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基本账务处理如表所示:【例4-3】2×18年2月,甲公司从其他单位购入一块使用期限为50年的土地,并在这块土地上开始自行建造两栋厂房。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转变
关于“金融街”领航会计计量模式转变的分析——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转变作者:陶蕊,何颖指导老师:李涛摘要:金融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举立即引起了业内财务人员的密切关注。
因为这不仅对公司自身影响巨大,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以及会计领域不断地推陈出新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作为在校学习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我们在充分取材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该公司针对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转变的原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应用所学知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结合所产生的影响,对我国的会计行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引言2008年3月31日,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议案》,并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决议发出以下公告:“本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除房地产开发外,还有部分自持物业出租和经营,其中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包括: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C3四合院、重庆嘉年华项目,这些项目的账面价值合计约15.12亿元,占公司2007年度净资产比例为30.83%。
对于北京商业物业,包括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C3四合院,由公司市场部进行市场调研,从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中国指数研究院等权威性较强的机构选取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测算,出具了《金融街控股自持物业市场价值估测之调研报告》,以其测算结论作为公允价值;对于重庆嘉年华项目,以其同期成交价格和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图一: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部分业务示意图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以房地产为主要业务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这样一个转变无疑会对它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及分析
投资价值分析论文旅游企业投资论文: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处理及分析摘要: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引入了新的计量模式———公允价值。
从而使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
本文通过对比这两种模式在后续计量、转换、处置时的会计处理,论述了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利润的影响。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为了赚取租金、资产增值,或者赚取租金和资本增值同时都持有的房地产。
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下简称CAS3),专门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会计规范,使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采用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
本文主要分析两种模式下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其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及分析CAS3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成本模式计量和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强调适度谨慎,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否则,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从会计处理可看出,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资产每期需要计提折旧,使其账面成本不断减小的同时也减少了企业当期利润,而出售时则相当于将以往已计提的折旧全部转化为出售期的利润,变相实现了利润在不同期间的调节。
在房地产持续不断升值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更愿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企业,将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增值部分计入利润表,从而增加企业的应交所得税,纵然因交易行为尚未真正发生,只作为“递延税项”。
同时由于每个报告期末,都要根据当时的公允价值确认损益,到出售时,实际已将收益分摊于各个报告期,未来期望通过出售房地产资产实现利润大幅增长或扭亏当然是不可能的。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
浅析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作者:曲莉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7期摘要: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确认的一项新资产,在企业所得税法规中没有相对应的资产。
企业所得税对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应依据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
本文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角度,对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后续计量、转换的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的相关处理进行分析比较。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财政部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专门核算和反映。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的比较(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三)投资性房地产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比较(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如果该支出将会引起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且该支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应该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纳税调整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纳税调整【摘要】在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中,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内容,这是适应会计外部环境的重要变化。
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个全新资产构成要素,是企业和税务共同面临的新问题。
如何在实务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纳税调整工作,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本文针对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
一、界定投资性房地产资产要素的现实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对有关房地产或物业项目进行投资,渐成一种时尚。
有的企业将房地产投资作为主营业务;有的企业在经营其他业务的同时,兼营房地产投资业务;有的企业投资房地产主要是为了房地产增值而盈利;有的企业投资房地产则是为了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
目前,在西方国家的企业中,将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经济现象。
在我国,近几年来,这种投资行为已逐渐在一些企业中流行,甚至成为了一些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与新形势不相协调的是,对这一新生事物在以往只是将其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看待。
但是,这种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以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经常高出其账面原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另外,对房地产的投资一般金额大、周期长、流动与变现能力较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显然是不合适的;但是将它们按照流动资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原则来处理,也是不合适的。
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中,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予以界定是顺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规范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的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在会计实务中,一项房地产是属于一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还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其确认取决于其持有的目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税务园地TAXATION FIELD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张磊 中电海康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摘要:一直以来,我国以往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未对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和自用性房地产进行甄别。
然而在企业实际经营运行过程中,很多企业都拥有大量投资性房地产,这使得企业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工作存在一定矛盾冲突,不利于企业的资产核算以及税务缴纳管理。
在企业新会计准则背景下,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发生了重要转变,也给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清晰的划分,明确指出了要将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单独反映,这在很大程度上协调处理了会计与税务处理中存在的差异性问题。
做好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相关工作的研究,能够较好地解决会计准则与税务处理之间的矛盾关系,促进二者的有效融合,进而给企业带来更为可观的经济效益。
基于此,本文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概念以及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内容进行了分析,从多个角度分析和探究了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税务处理问题,旨在为业内相关人士起到借鉴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会计;税务;差异引言投资性房地产是比较特殊的非流动性资本。
其分为成本模式计量以及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两种业务模式,企业在对投资性房地产实施后续计量时,往往只可以使用一种模式。
这两种经营性业务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涉及的资金与资本金额比较高,并且通常不纳入企业营业外收支份额。
当前,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运作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务处理条例之间存在不同,二者的对象和目标并不相同,致使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并不一致,这就需要做好二者之间的协调与衔接。
尤其要处理好会计与税务在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和资产转换方面的调整,从而尽可能消除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与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促进二者的有效衔接和 趋同运作。
一、投资性房地产概述投资性房地产与自用性房地产对立,主要是指通过获得租金或者资本增值的房地产。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态,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所表述的投资性房地产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和建构物等。
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现状分析
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现状分析[摘要] 在2006年我国修订的30个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准则中,有17个不同程度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其中对投资性房地产明确规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本文选取我国上市公司2007-2009年的年度报告作为样本,对上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现状和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在上市公司推广公允价值计量的建议。
[关键词]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1 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导入的背景自20世纪40年代末英国提出并使用公允价值概念以来,西方一些国家非常重视对公允价值的研究和应用。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的甚至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
我国从1997年开始在准则中提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来由于对公允价值的应用环境和条件估计不足,在实践中碰到了许多困难,甚至出现了大量的利润操纵现象,影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2001年后,我国基本上回避了公允价值计量,对一些曾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进行了修订,重新回归成本模式。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完善以及国际上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认可,重新采用公允价值的环境和条件日臻成熟。
于是在2006年新修订的30个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准则中,有17个不同程度地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显然,从计量属性角度看,公允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财务会计的发展趋势。
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需要。
从长远来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上市公司将会不断增多。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出租或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出租的建筑物是投资性房地产,可采用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之一进行计量。
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采用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接轨,方便投资者横向对比国内、国外企业的价值。
同时,公允价值的运用能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信息得到更加公允的反映,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信息质量,有利于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获得更加公允的定价。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等科目进行处理。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处理。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与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与“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三、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二)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
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本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
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四)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五)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分析[摘要]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会计分类较为复杂。
本文主要讨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分析了该种方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1 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举例例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1月1日将一套自建完工原用于出售的商品房出租给乙公司。
该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甲企业对其计提了200万元的减值准备。
如果出租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00,借:存货跌价准备200;贷:开发产品1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如果出租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则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00,借:存货跌价准备20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贷:开发产品100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后,如果造成存货价值下跌的原因消失,企业可以将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但从以上会计处理对比中可以看出,如果房地产企业将存货转换为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如果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是不允许通过损益转回的,但是如果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值则要计入当期损益。
这种不对称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调节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来调节利润,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有不利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按照自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类似的会计处理方式,按期计提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也无需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接上例,如果2010年1月31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上涨100万元,则甲企业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分析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分析作者:孙旖旎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2年第4期一、引言我国财政部2006年2月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投资性房地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作为一项资产进行核算和反映。
在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准则中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后续计量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采用成本模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其中的公允价值是新准则为了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而引入的概念和计量属性。
新准则的这些新的变化和规定,就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估测方法提出了要求。
二、企业中投资性房地产范围的界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因此企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畴。
这里自用房地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比如企业生产经营用的厂房和办公楼、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企业生产经营用的土地使用权都属于自用房地产。
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销售的或为销售而正在开发的商品房和土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这类土地使用权很可能给企业带来资本增值收益。
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1999年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则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08-04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公允价值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会计处理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一)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会计处理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高于低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案例1]甲企业为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的企业。
2×15年8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甲公司开发的一栋精装修的写字楼于开发完成的同时开始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为10年。
当年10月1日,该写字楼开发完成并开始起租,写字楼的造价为9000万元。
2×15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9200万元。
假设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①2×15年10月1日,甲公司开发完成写字楼并出租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0 000 000贷:生产成本90 000 000②2×15年12月31日,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2 000 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000 000【多选题】•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 )条件•A.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B.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C. 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D.企业能够取得交易价格的信息•【正确答案】 AB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转变完整版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转变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关于“金融街”领航会计计量模式转变的分析——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转变作者:陶蕊,何颖指导老师:李涛摘要:金融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此举立即引起了业内财务人员的密切关注。
因为这不仅对公司自身影响巨大,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以及会计领域不断地推陈出新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作为在校学习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我们在充分取材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该公司针对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向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转变的原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应用所学知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结合所产生的影响,对我国的会计行业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引言2008年3月31日,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议案》,并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一决议发出以下公告:“本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除房地产开发外,还有部分自持物业出租和经营,其中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业务。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包括: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C3四合院、重庆嘉年华项目,这些项目的账面价值合计约15.12亿元,占公司2007年度净资产比例为30.83%。
对于北京商业物业,包括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金树街、C3四合院,由公司市场部进行市场调研,从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中国指数研究院等权威性较强的机构选取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测算,出具了《金融街控股自持物业市场价值估测之调研报告》,以其测算结论作为公允价值;对于重庆嘉年华项目,以其同期成交价格和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中级会计实务习题强化-2021年第六章 投资性房地产
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习题班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关键考点及例题解析以前年度考题回忆【例题·单项选择题】〔2021年〕2×18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2 000万元外购一栋写字楼并立即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5年,每年末收取租金1 000万元。
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本钱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19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出现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为11 20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与该写字楼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19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A.400B.800C.200D.1 000答案及解析【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2×19年写字楼计提折旧金额=12 000/20=60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本钱;〔2〕2×19年年末,减值测试前写字楼的账面价值=12 000-600=11 400〔万元〕,小于其可收回金额,应计提减值准备=11 400-11 200=200〔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3〕2×19年确认租金收入1 00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综上,与该写字楼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对甲公司2×19年度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600-200+1 000=200〔万元〕,选项C正确。
以前年度考题回忆【例题·单项选择题】〔2021年〕2×20年1月1日,甲公司将自用的写字楼转换为以本钱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当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50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万元;公允价值为4200万元。
甲公司将该写字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的初始入账价值为〔〕万元。
A.5000B.4600C.4200答案及解析【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自用写字楼转换为以本钱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以转换当日写字楼的账面价值4100万元〔5000-500-400〕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入账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调整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调整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确认、计量与相关信息的列报,由此产生了对企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认要求。
税法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的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这样,就产生了投资性房地产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的所得税纳税调整问题。
一、所得税调整原因及项目分析投资性房地产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时所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资产评估造成的持有损益,按会计准则的要求,一方面要调整资产的账面成本,另一方面将持有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利润。
而税法规定,资产的持有损益在没有实现前不得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不对持有损益征税。
在确认资产的计税基础时仍按其折旧或摊销处理。
这种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的差异形成的调整内容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资产在会计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的持有损益,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应该按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对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相应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要进行调整。
二是在企业选择的资产使用年限与税法规定的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资产折旧或摊销额与税法规定形成的差异不仅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也可能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这部分差异也要做出相应的纳税调整。
二、所得税调整例解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确认持有损益。
税法不承认持有损益,不允许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只承认资产在规定使用期限内的折旧或摊销。
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要求,企业由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形成的所得税调整原因包括两个方面,在资产的使用期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所得税调整则表现为另外一个层次,使得所得税调整业务十分复杂。
企业会计准则之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那么之投资性房地产引言企业会计准那么中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信息。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企业用于出租、增值或者经营取得长期收益的房地产资产。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会计准那么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要求和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和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那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是指企业用于取得租金收益、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房地产。
确定一项资产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以获取租金收益、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为目的。
2.该房地产不用于自用或者销售房地产开发工程。
3.该房地产正在租赁、出售或是为取得租赁、出售而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时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且还需要能够可靠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当事人之间充分知情和激活、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条件下,该资产的交易价格。
企业可以通过市场报价、拍卖等方式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时,应按照其本钱计量。
本钱包括购入的现金价值以及获得该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费用,例如经纪佣金、律师费和注册费等。
同时,如果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发生了非货币性交换,那么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非货币性交换是指以非现金资产或者效劳交换货币资产的交易。
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后,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那么的要求,在后续计量阶段进行调整。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两种方法:1.本钱模式:按照本钱进行后续计量,包括购置本钱以及后续的资本化改进本钱。
2.公允价值模式: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损益。
企业在选择后续计量方法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
本钱模式适用于对于长期持有的固定租金收入的房地产,而公允价值模式适用于短期持有或者预期进行出售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需要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以提供应用户适宜的决策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包括:1.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方法和后续计量方法,以及对于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披露说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分析
200;贷 :开 发 产 品 1 000,贷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00。如
目的 是 进 一 步 细 化 业 务 数 据 质 量 的管 控 责 任 。强 化 会 计 人 员 的 每 月 要 检 查 一 次 。
监 督 职 能 ,前 移 审 核 职 能 .确 保 集 成 数 据 准 确 、及 时 、完 整 地 进 入 3.4 完 善 避 免 人 工 不 当干 预 的 防 范 措 施
[摘 要]房 地 产 开发 企业 所持 有 的房 地 产 会计 分 类 较 为 复杂 。 本 文主 要 讨 论 了房 地 产 开发 企 业 以公 允价 值 模 式 对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行 后 续 计 量 的会 计 处 理 方 式 。并分 析 了该种 方 法 对 房地 产 开 发 企 业 的影 响 。 [关键词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投 资 性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2.06.005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0194(2012)06-0009-02
3.5 强 化 系 统 权 限 管 理
(3)差 异 及 原 因分 析 。
完 善 系 统 权 限 管 理 和 审 批 流 程 .建 立 、变 更 用 户 账 号 和 权
各 项 配 置 在 经 过 测 试 并 通 过 正 确 性 评 价 的 基 础 上 方 可 传 输 限 ,应 由 申请 人 单 位 主管 领 导 审 批 后 ,业 务 部 门 和 信 息 中 心 负 责
ERP系统 。
人工不 当干 预的成因是复 杂的 。但 总体有两类 :①管 理层为
3.2 构 建 基 于 测 试 系 统 配 置 、修 改 、传输 正确 性 的评 价 模 型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前提条件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企业一旦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②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①原则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②一般分录A.期末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期末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时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C.收取租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D.计算应交营业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另外,采用此模式形成的初始入账成本应列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B.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需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C.企业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D.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取得的租金收入一般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A,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也不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选项C,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新准则对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应由新设的损益类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一科目被定性为损益类科目,体现了会计信息是企业持有的核算范围内的资产或负债,由于市场公允价值变化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相应资产或负债在持有期间而不是处置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一、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后续计量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转换日,按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1]2007年8月15日,甲企业因租赁期满,将租赁的办公楼收回,开始用于本企业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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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分析
作者:黄莉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年第06期
[摘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会计分类较为复杂。
本文主要讨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方式,并分析了该种方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6. 005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6- 0009- 02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按照持有意图可划分为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三类,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包括已经对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以及持有准备赚取资本增值的土地使用权。
从取得途径上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既可以由原准备对外出售的存货或自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改变使用用途转换而来,也可以直接自建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获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既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允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使投资性房地产同企业其他类别的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出现了较大不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信息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 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如,甲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1月1日将一套自建完工原用于出售的商品房出租给乙公司。
该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甲企业对其计提了200万元的减值准备。
如果出租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900,借:存货跌价准备200;贷:开发产品1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如果出租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则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00,借:存货跌价准备20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贷:开发产品1000。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后,如果造成存货价值下跌的原因消失,企业可以将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但从以上会计处理对比中可以看出,如果房地产企业将存货转换为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入账,如果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原账面价值是不允许通过损益转回的,但是如果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原账面价
值则要计入当期损益。
这种不对称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调节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来调节利润,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有不利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按照自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类似的会计处理方式,按期计提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也无需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接上例,如果2010年1月31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上涨100万元,则甲企业的会计分录为: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如果2010年1月31日该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下跌100万元,则甲企业的会计分录为: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类似于存货出售价格下跌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但当商品房价格上升超过其原开发成本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这一部分上升的价值体现在利润表之中,从而增加当期会计利润。
接上例,假设2010年12月31日,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该商品房出售给乙公司,出售价款为8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
出售时,该商品房“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200万元,“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700万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贷方余额100万元。
甲企业会计分录为:①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800,贷:其他业务收入800。
②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③借:其他业务成本600,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00。
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直接对外出售相比,甲企业的出售收益和成本分别计入了“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而不是“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但由于利润表并不单独列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而是合并列示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因此不会对会计信息造成分类上的影响。
从营业利润金额的角度来说,从以上分解会计分录中可以看出,甲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就是甲企业收到的销售款,确认的其他业务成本就是甲企业对商品房的原开发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仅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而不会对营业利润造成任何影响。
2 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分析
(1)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加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
由于相对于历史成本,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做了严格的限制。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的房地产不存在活跃的市价时,企业需要参照同类或类似,例如分布在同一市区、位置相似、环境相似、建筑结构相似、使用用途相同等,有活跃市价的房地产价格进行调整、评估确认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如果企业不具备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能力和评估资质,企业还需要聘请外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这会加大企业会计处理的难度和成本。
(2)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加大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利润波动性。
虽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指资产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前提
下,自愿进行资产交付的价格。
但事实上由市场交易而产生的公允价值会受交易双方的投资心理、对市场走向的预期、谈判能力、世界经济形势等不可预期甚至非理性的因素影响。
作为存货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一年内予以出售,而且我国的政策法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囤房不售的做法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管理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长期持有,并且在每个会计期末将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以持有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形式反映在利润表中。
这会使企业的会计利润丧失历史成本计量下的稳定、连续和规律性而变得波动。
对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在政策调控前,房价一直处于连续上涨阶段,将对外出售的商品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一方面可以达到间接囤房以谋取更大经济利益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公允价值的上升反应为企业的当期会计利润,对于上市公司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达到粉饰会计报表的作用。
但目前政策调控后,房地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趋势,这种情况下,以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企业的会计利润可能产生不良的影响。
3 以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的影响分析
(1)按照我国目前税法的规定,企业将房地产对外出租而计算缴纳的房产税有两种征收办法:第一种是直接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第二种则是按照出租房地产账面原值的70%再乘以1.2%计算。
采用第二种方法进行计算时,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还是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对出租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今后税法采用重估资产价值作为计税基础,那么在房地产价值上涨时公允价值计量会加大企业的税负。
(2)我国计算缴纳所得税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虽然会影响企业当期会计利润,但由于企业并未实际处置房地产,因此经济利益并没有流入或流出企业。
企业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
但是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后,将不再计提累计折旧,而累计折旧是可以税前扣除,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加大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S].2006.
[3]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