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反贪工作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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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与挑战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亮点成果。

然而,反腐倡廉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从亮点和挑战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反腐倡廉工作的亮点1.加强反腐倡廉法律建设近年来,中国政府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法律建设。

例如,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进一步强化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法治化程度。

2.建立国家监察体系为了有效打击腐败行为,中国政府建立了国家监察体系。

该体系使得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增强了反腐败力度。

同时,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还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和力度。

3.加大反腐败力度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另一个亮点是加大了反腐败力度。

通过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腐败分子进行严惩,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这不仅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更是取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赏。

4.倡导廉洁文化中国政府积极倡导和培育廉洁文化,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廉洁自律的引导和教育,强化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支撑。

培养了广大公民的廉洁意识,形成了共建廉洁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挑战1.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和隐蔽性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腐败分子往往采取隐蔽手段,掩盖证据,使得打击起来难度较大。

此外,腐败问题的链条庞大,牵涉面广,需要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打击,进一步增加了工作的难度。

2.巨大利益诱惑的挑战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来自利益诱惑的挑战。

有些腐败分子采取各种手段获取巨额财富,他们常常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谋取私利。

与此同时,一些有关部门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腐败问题,这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3.提升监督机制的挑战加强监督机制,密切监察权力运行,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然而,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提升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监察机关的力量和职能仍然需要加强和完善,另一方面,对于在监察过程中的程序保障和权力制约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反贪 工作总结

反贪 工作总结

反贪工作总结
反贪工作总结。

反贪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国家的政治清明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在反贪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在此,我对我们团队的反贪工作进行总结,希望能够更好地指导我们未来的工作。

首先,我们在反贪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反贪意识。

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包括举办反贪主题的讲座、发放反贪宣传资料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反贪制度,加强监督执纪。

我们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反贪制度,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贷。

我们坚决打击一切腐败行为,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惩处,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然而,我们在反贪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贪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有些腐败分子仍然顽固不化。

二是一些反贪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漏洞。

三是一些干部在反贪工作中还存在消极怠工的现象,影响了整体的反贪效果。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们团队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反贪力度,坚决打击一切腐败行为,绝不手软。

二是进一步完善反贪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反贪意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总的来说,我们在反贪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遇到了一些挑战。

我们将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更扎实的作风,继续开展好反贪工作,为国家的政治清明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我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SWOT分析

对我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SWOT分析

对我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的SWOT分析政史系物流管理一班李春吉201102041018摘要:实践证明,我们党在治理腐败方面已经走出了一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但同时必须认识到防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完全根治并存的实际问题,既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又看到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

本文对我国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进行分析,为促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字:SWOT分析反腐倡廉建设一、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Strength(优势)1. 大力加强了反腐倡廉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力度,一批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的法规制度不断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共制定或修订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60多件,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40多件,地方和部门起草1000多件。

这些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反腐法规制度建设填补了重要的空白。

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得以初步确立并建设已经或正在实现六个方面的重要转变:即对反腐倡廉要靠法制的认识由中央大力倡导向全党形成共识转变;法规工作目标由单项零散的规划向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转变;法规工作重心由侧重惩治向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转变;法规工作方法由被动应急向主动应对转变;法规工作内容由侧重制定新法向立、改、废、释并举转变;法规工作局面由主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抓向全党动手抓法规制度建设转变。

2. 创立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工作中, 我国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组织、部门各司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尽管党内出现了一些腐败分子,但党毕竟是靠自身的力量而不是靠外在的力量清除了这些腐败分子,这与国外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如反对党、独立的司法机构、新闻媒体等来揭露和推动案件的查处有很大的不同。

我国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极为广泛,能最大限度地把党、政、专职监督机构和人民群众的作用整合起来, 这种工作机制已经为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

反贪个人工作总结

反贪个人工作总结

反贪个人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年里,作为反贪工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我积极参与并投入了工作。

通过各项反贪工作的实践,我对自己的成长和工作产生了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反贪工作的重要性。

在我们的国家,腐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公平公正的环境。

作为反贪工作部门的一员,我意识到我的工作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与同事的合作和努力,我们成功地揭开了一些重大的贪污案件,为社会治理和整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我在工作中培养了扎实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反贪工作要求有较高的法律、经济、金融等知识储备,需要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提高了运用法律工具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我也注重提升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与同事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反贪案件的调查和分析。

另外,我还加强了自身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

反贪工作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诚信原则。

在工作中,我始终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私、不徇情、不私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到了勇于担当的同时也以身作则,传递正确正能量。

最后,我也深刻明白反贪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在工作中,我积极关注新的反贪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我也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与同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总体而言,过去一年来,我在反贪工作中付出了较大的努力和热情,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和进步。

通过参与各项工作,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更培养了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

我将继续保持对反贪工作的热爱和投入,不断提升自己,为反腐倡廉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当前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的现状与挑战

当前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的现状与挑战

当前反贪侦查工作面临的现状与挑战随着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人权保护的意识不断加强,尤其是新《律师法》的颁布和实施,检察反贪侦查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侦查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面临严峻考验。

因此,必须树立正确的办案意识,不断提高侦查水平和侦查策略,以发展的观点正确对待和落实各项侦查工作及措施。

一、当前反贪侦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侦查意识不强,侦查方式、手段、措施落后传统的侦查工作主要体现人证本位,主要以获取口供来突破案件,在侦查方法、手段上主要围绕嫌疑人的供述开展调查或侦查,没有根本实现人证本位向物证本位的转变。

运用的侦查手段落后,技术化水平不高,在监听、监视、秘密侦查方面仍是薄弱的环节,尤其是运用高科技侦查手段做得不够或运用程度不高。

(二)侦查力量薄弱,办案水平参差不齐近年来,检察机关虽然招录了一批高学历检察人员,但能够充实到反贪部门或承担起办案责任的人员仍然很少,力量的限制大大制约了反贪侦查工作的开展,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不能及时摸查,或失去固定证据的时机。

而侦查部门本身存在办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高素质人员较少,相当一部份人员不能承担起办案工作,或疲于应付,致使部份地区的反贪侦查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或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三)反贪办案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由于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的加大,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不断浮出表面,加之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于揭露腐败现象的意志和力量在不断提升,这无疑加重了反贪办案工作的任务,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大部分反贪侦查人员长期加班加点战斗在反贪第一线,而且办案程序、制度的严格规范化,收集证据的程序合法化进一步加重了反贪侦查人员的压力。

同时,干扰反贪办案工作的人为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侦查体制存在的缺陷等都对反贪侦查人员带来了不少的压力。

(四)职务犯罪手段日益隐蔽,窝案串案并存,侦查难度明显加大由于职务犯罪基本都是高智能犯罪,手段诡秘,反侦查意识强。

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与挑战

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与挑战

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与挑战随着不断发展的社会进步,反腐倡廉工作也成为各国政府和组织重要的议题之一。

腐败问题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探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前沿问题和挑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一、全球化背景下腐败的威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腐败问题呈现出全球化、复杂化、跨国化的特点,威胁到各国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跨国公司的存在和跨境资本流动性的增强,为腐败问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条件。

因此,全球反腐合作成为当务之急。

二、科技创新与反腐倡廉工作科技的快速发展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复杂,网络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问题也随之出现。

另一方面,科技也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使得反腐倡廉工作更加高效、准确。

三、公众参与与监督机制的建立公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呼唤着更加透明、公正、有效的反腐倡廉机制。

在这个背景下,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成为了前沿问题和挑战之一。

政府和组织应该更加注重培养公众的反腐意识,打造更加开放和互动的平台,使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共同构建廉洁社会。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在中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当前的主题和目标。

党的风清气正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仅仅依靠组织的力量,还需要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引领作用。

在这方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党内监督等都是前沿问题和挑战所在。

五、反腐倡廉的国际合作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都是国际性的。

各国政府和组织应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起反腐倡廉的国际联盟,共同应对腐败问题。

同时,各国应共同制定和执行国际反腐倡廉政策和法律,加强信息共享,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六、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教育与培训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方式。

通过教育和培训,能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并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思考

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思考
为。
推进全面监督
构建多元化的监督体系,发挥人 大、政协、司法机关、社会团体 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 社会共同监督的局面。
严格执纪问责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腐败分 子严肃追究责任,维护党的纪律和 国家法律的严肃性。
CHAPTER 03
反腐败工作的创新与实践
创新反腐宣传教育
增强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影视 作品、公益广告、宣传讲座等 ,增强反腐宣传教育的力度, 提高公众对反腐工作的认识和
深化改革创新
进一步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反腐 败法律法规体系。
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员 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增强 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国际合作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 国腐败犯罪,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 同体。
THANKS FOR WATCHING
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
反腐败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克 服很多困难和阻力。
3
法律制度和技术手段的滞后性
反腐败工作需要不断更新法律制度和技术手段 ,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CHAPTER 02
反腐败工作新局面的思考
提高反腐败意识
增强党员干部的反腐意识
通过教育培训、宣传引导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对反腐败工作重 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举 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腐败 行为,扩大反腐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03
强化专项监督
针对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监 督,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关 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资源 的公正分配和高效利用。
CHAPTER 04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应对

特 色反腐倡 廉道 路 ” [ ” 。 中 国 特 色 反 腐 倡 廉 道 路 ,是 全 面 推 进 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 义 事 业 的有 力 保 证 ,也 是 实
现 “ 干 部 清 正 、政 府 清廉 、政 治 清 明 ” 的根 本 途 径 。
近 几 年 来 ,党 和 政府 始 终 把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摆 在 突 出 位 置 ,逐 步 完 善 廉 政 法 规 ,不 断 加 大 反 腐 力 度 ,积 极 建 设 廉 政 文 化 ,反 腐 倡 廉 建设 取 得 显 著 成 效 。但 是 ,我
2 0 1 2年 党 的 十 八 大 报 告 明 确 提 出 : “ 要 坚 持 中 国
力 充 满 信 心 ,对 建 设 廉 洁 政 府 满 怀 期 盼 ,并 积 极 投 入
到各项 反腐倡廉建设 活动 中。 毛泽 东 指 出 :“ 人 民 ,只 有 人 民 ,才 是 创 造 世 界 历 史 的动力 。 ” ] 人 民群众 是 党 和 国家 的力 量 源 泉 和 胜 利 之
建 设 提 供 了 物 质 基 础 。 现 代 科 技 的 迅 速 发 展 为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提 供 了技 术 支 撑 , 当 代 文 化 的 发 展 繁 荣 为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提 供 了精 神 滋 养 。 同 时 ,对 反 腐 败 斗 争 的 模 糊 认 识 ,市 场 经 济 下 权 利 寻 租 的 易 发 高 发 ,科 技 反 腐 的 不 成
路 亦 存 在 一 些 模 糊 、错 误 认 识 。 如 有 些 群 众 急 于 求 成 , 希 望 预 防 和 惩 治 腐 败 可 以在 短 时 期 内一 蹴 而 就 ;
们 也 必 须 清 醒 地 看 到 ,各 种腐 败 现 象 并 没 有 消 除 ,某

反腐倡廉的反思与展望国内反腐斗争的经验教训与未来发展

反腐倡廉的反思与展望国内反腐斗争的经验教训与未来发展

反腐倡廉的反思与展望国内反腐斗争的经验教训与未来发展随着中国国内反腐倡廉运动的不断推进,我们不得不对过去的斗争进行反思,并展望未来的发展。

国内反腐斗争的经验教训带给我们许多宝贵的启示,也为我们指引了未来的道路。

本文将对这些经验教训进行探讨,并对未来的发展做出展望。

1. 反腐斗争的背景与现状中国反腐斗争起源于2012年,当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反腐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包括大批高级官员被调查、审判和入狱。

然而,反腐斗争依然面临一系列挑战。

首先,一些腐败行为仍然存在,且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仍然猖獗。

其次,一些高级官员的贪污行为规模巨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最后,反腐斗争渐渐面临“围猎角色”和“显赫病”的问题,某些人利用反腐斗争来攫取更大的权力。

2. 经验教训与启示在这几年的反腐斗争中,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教训。

首先,坚持“老虎”与“苍蝇”一起打,不分大小,对所有腐败行为都坚决予以打击。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更加健全的监察机制,使腐败分子无处遁形。

再次,强化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的反腐倡廉意识,树立清廉的社会风气。

这些经验教训带给我们启示,即反腐斗争不仅仅是一场严打腐败分子的战役,更是一场全社会参与的运动。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真正根除腐败现象。

3. 未来发展展望为了进一步推动反腐斗争的发展,我们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确保腐败分子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其次,完善监察体制改革,建立更加有效的监察机构,增强监察力量。

再次,加强国际合作,追逃追赃,堵住腐败分子的外逃通道。

未来的反腐斗争还需要做好普法工作,加强法律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同时,还需继续加强党内和国家机关的反腐教育,加大惩治力度。

4. 结语反腐斗争是一场长期的斗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们要深入反思过去的经验教训,总结成功经验,取长补短,推动反腐斗争走向新的高度。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运动的难点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运动的难点与挑战

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运动的难点与挑战近年来,国内反腐倡廉运动持续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不可忽视反腐倡廉运动所面临的一些难点与挑战。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以更好地推进反腐倡廉事业的发展。

首先,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反腐倡廉运动的一大难点。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往往对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不够重视,甚至敢于违法乱纪。

另一方面,一些平民百姓也对反腐倡廉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缺乏对法律法规的充分了解和正确理解。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的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其次,反腐倡廉运动中的线索获取问题也是一大挑战。

由于腐败行为往往存在隐蔽性和复杂性,线索的获取十分困难。

有时候,腐败行为发生了很长一段时间,却难以发现和查处。

因此,我们需要完善反腐线索的获取渠道,加强各个层级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提升线索获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反腐倡廉运动中的人力资源问题也不容忽视。

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大量的干部力量来参与监督调查和执法办案工作,但实际上,这方面的人力资源有限。

而且,由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高风险和高压力,一些干部可能会存在踟蹰不前、畏难情绪较重等问题,影响工作效果。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选拔工作,提升他们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执法能力,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反腐倡廉工作队伍。

第四,反腐倡廉运动的舆论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远远超过过去,各种舆论对抗和信息干扰现象愈发突出。

一些腐败分子和势力往往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洗白和造谣,导致舆论场失衡,甚至对反腐倡廉形成干扰。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打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最后,反腐倡廉运动仍然面临的困境是腐败问题的根源依然存在。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腐败问题在某些领域仍然存量较大,根除腐败依然任重道远。

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与挑战

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与挑战

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与挑战反腐倡廉是近年来我国国内重要的政治任务,它的目的是打击贪污腐败,维护党的纯洁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虽然我国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着前景和挑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和挑战。

一、前景1.政府的高度关注:反腐倡廉已成为国家的重要工作。

党和政府高层对于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

这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2.执纪审查体系的建立:我国建立了一整套覆盖党员干部的执纪审查体系,实现了纪律处分的全覆盖。

这种完善的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3.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随着科技的发展,大数据技术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快速发现和查处贪污腐败行为,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挑战1.权力寻租的隐蔽性:随着我国的社会发展,腐败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

权力寻租的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加高端化,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需要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加大反腐力度。

2.执法机关的能力不足: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执法机关的保障和配合。

然而,目前我国执法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不公、执法效果不明显等,这对于反腐工作构成了阻力。

3.思想观念的转变:贪污腐败问题的存在不仅仅是制度问题,更是思想观念问题。

要消除腐败问题,还需要彻底转变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结论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前景是光明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挑战。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执法能力,转变思想观念,才能持续推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保持廉洁从政,为国内反腐倡廉工作的发展贡献力量。

只有这样,我国才能建立一个廉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论破解反贪工作三大瓶颈的对策与出路

论破解反贪工作三大瓶颈的对策与出路
缓 、 力 减 弱 、 闲 不 均 等 机 制性 问题 , 过 机 制 创 新 , 合 忙 通
发 展 与事 业 的 发 展有 机 结 合 . 以反 贪 事业 为 平 台 . 反 为 贪 干警 提 供 实 现个 人 价 值 的舞 破解 反 贪 线 索 匮 乏难 题
补 的办 案 模 式 , 进 职 务 犯罪 侦 查 工 作 的 发展 与 进 步 。 推
西安 市 雁 塔 区 人 民检 察 院 就采 用 了此 种模 式 多年 来 的实践 证 明 .这 种 机 制 上 的创 新 有 效 地 调 动 了反 贪 干
警 的积 极 性 和热 情 .极 大 地推 动 了雁 塔 反 贪工 作 的跨 越式 发 展 . 取得 显 著 效果 3建 立 检 务 秘 书科 将 内勤 原 有 案 件 线 索 登 记 和 . 侦 查服 务 等业 务 性 工 作 职 能 划 人情 报 信 息 科 .内勤 人 员专 职负 责 反贪 局 E常 事 务性 工作 .与 案 件有 关 的侦 t 查 职 能彻 底 剥 离 内勤人 员 应 该称 为 检 务秘 书 。 陕西 如 省西 安 市 临 潼 区 检察 院反 贪 局 就设 有 内勤 科 .并 设 有 科 长 职位
是:
案 源 是 查 办 贪污 贿 赂 案 件 的前 提 和基 础 没 有 案
源 . 案就 成 “ 米 之炊 ” 加 大 办 案 力 度也 成 为 一 句 空 办 无 . 话。 因此 , 务之 急 就 是要 改 变 过 去等 、 、 的被 动 局 当 靠 要
面。 主动 出击 。 宽 案 源 渠 道 . 实 解 决 制 约 案 源 匮 乏 拓 切
工作 跨 越 式发 展 。 当务 之 急 。 是

4建 立 综 合 保 障 科 。负 责 后 勤 保 障 、 警 人 员 安 . 法

反贪污工作的法律效力和前景展望

反贪污工作的法律效力和前景展望

反贪污工作的法律效力和前景展望一、法律效力反贪污工作的法律效力是指通过法律手段打击贪污犯罪的效果。

我国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多重手段,构建了反贪污的法律体系。

1.立法我国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以及一系列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

这些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贪污行为的违法性,规定了贪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罪行构成要件等核心内容,为打击贪污犯罪提供了法律基础。

2.司法我国的反贪污斗争中,司法机关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院通过审理贪污犯罪案件,依法定罪量刑,对贪污犯罪形成了有威慑力的司法制裁。

3.行政政府的反贪污行动主要是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内部整治。

全国各级政府在执行反贪污工作时,通过颁布一系列反贪污制度,加强对各级公职人员的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大规模的反腐倡廉教育,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反贪污体系。

二、前景展望我国反贪污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未来的发展仍面临许多挑战。

1.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的反贪污法律和制度还不够完善,针对一些情况和现象,内容上可能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加强。

例如,反贪污法律中尚未规定一些“灰色地带”的侵害行为或行为的类别等。

2.反贪污机制不够完善我国的反贪污机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地方和单位的反贪污工作可能存在薄弱环节,导致贪污分子有隐匿之地。

因此,需要加强对实际贪污情况的考察,为建立更加有效和完善的反贪污机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基础。

3.风险挑战不断增加贪污犯罪手段的多样化,风险挑战也增加了许多。

在互联网和信息化的背景下,一部分贪污分子通过网络、电子支付等现代手段,实现了贪污行为的“洗钱”,从而增加了反贪污的难度和阻力。

为了解决上述种种问9题目是:反贪污工作的法律效力和前景展望。

2023年反贪工作总结

2023年反贪工作总结

2023年反贪工作总结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反贪工作成为各国政府必须关注和重视的重要领域。

2023年作为我国反贪工作的重要节点,我们回顾过去一年的努力和成果,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和挑战。

本文将对2023年反贪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未来工作进行展望。

2023年反贪工作总结反贪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2023年,我国政府继续加强反贪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贪法律框架和制度体系。

针对不同领域的腐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如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惩治力度、提高反贪力量等。

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打击腐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行动指导。

加强反贪力量建设2023年,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反贪力量的建设。

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反贪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同时,加强了反贪部门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内部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反贪力量的高效运转。

此外,还加强了反贪部门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打击腐败的合力,提高了反贪工作的整体效能。

深化国际合作腐败问题是全球性的挑战,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腐败的跨国性特征。

2023年,我国进一步深化了与其他国家的反贪合作。

与各国之间建立了更加密切的信息交流和情报共享机制,加大了境外腐败分子的追逃追赃力度。

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组织和机构,为全球反贪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未来工作展望加强反贪宣传教育针对腐败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贪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反贪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对腐败问题的认知,增强公众的反贪意识。

同时,加强反腐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

完善反贪法律制度反贪工作需要具备科学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反贪法律制度,充实反贪法律的内容和范围,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和公正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的认知和支持度。

反贪协查工作总结

反贪协查工作总结

反贪协查工作总结
反贪协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关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过去
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反贪协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在此,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希望能够找出问题所在,进一步改进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首先,我们在反贪协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我们成功地查处了一些腐败分子,挽回了国家的财产损失,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这些成绩得益于我们的努力和付出,也得益于领导的支持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些腐败分子采取了各种手段来逃避我们的协查,我们的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

其次,我们需要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腐败分子的监
督和追踪,采取更加严密的措施,确保他们无处可逃。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我们自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我们的工作不留死角,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反腐意识,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总之,反贪协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我们要坚持不懈地追踪腐败分子,确保他们无处可逃;我们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反腐意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经验与现实挑战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经验与现实挑战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经验与现实挑战中国自古以来就面临着腐败问题,这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

然而,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了反腐倡廉斗争的力度,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本文将探讨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经验,同时分析目前面临的现实挑战。

一、中国反腐斗争的历史经验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有一套完善的监察机制,例如明代的“提刑按察司”等,这些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官员贪污腐败的风险。

近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反腐倡廉的法律框架,严禁行贿受贿等行为,为反腐倡廉斗争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严明纪律,各级官员亲身示范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党员严守党纪国法。

中共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就是为了整顿党风政风,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此外,各级官员亲身示范,以身作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和警示的作用。

3. 强化舆论监督,提高透明度舆论监督在中国反腐倡廉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媒体的积极报道和揭露,推动了一些腐败案件的查处和官员的落马。

同时,信息公开和透明度的提高也为反腐斗争提供了便利,使得公众可以更好地监督政府和官员。

二、中国反腐斗争面临的现实挑战1. 牵涉面广,复杂性增加中国庞大的政府体系和庞大的官员队伍,使得反腐斗争面临着牵涉面广、复杂性增加的挑战。

这些而官员常常拥有庞大的关系网络和资源,使得反腐斗争的难度大大增加。

2. 贪污手段新,腐败问题多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贪污行为的手段日益翻新,使得腐败问题更加隐蔽和复杂。

虚假审批、权力寻租、受贿犯罪等新型腐败行为层出不穷,给反腐斗争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3.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目前中国在反腐倡廉斗争中仍然存在着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地方官员及相关部门对反腐斗争的支持仍未到位,存在着“保护伞”现象。

因此,在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总体而言,中国在反腐倡廉斗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启示与现实挑战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启示与现实挑战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历史启示与现实挑战近年来,中国反腐倡廉斗争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定决心。

然而,反腐斗争仍然面临着诸多历史启示和现实挑战。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中国反腐倡廉斗争的启示,并探讨当前面临的挑战。

历史启示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国古代历史上,儒家思想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修身是治国的基础,廉洁自律是修身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上的贤臣良将,不仅有卓越的治国才能,更重要的是他们以身作则,带头遵循廉洁自律的道德准则。

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对历史的启示。

当前,中国共产党通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从建立行动准则到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些措施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历史启示二:依法治国与反腐倡廉历史上,依法治国是中国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古以来,许多伟大的政治家都非常重视法治,他们认为只有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公正。

反腐倡廉也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来彻底清除腐败现象。

中国反腐倡廉斗争中,不仅需要依法惩治腐败分子,还需要加强监督机制,保证反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要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历史启示三:加强国际合作历史上,中国古代的反腐倡廉斗争不仅限于国内,还广泛开展与外邦的交流合作。

这种合作不仅帮助中国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也为反腐倡廉事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智慧。

在当前全球化的背景下,反腐倡廉斗争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跨国犯罪和金融诈骗等挑战,因此加强国际合作至关重要。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反腐倡廉合作,共建反腐倡廉的国际治理体系,推动全球反腐倡廉事业的发展。

现实挑战一:巩固反腐倡廉成果中国反腐倡廉斗争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巩固反腐倡廉成果,防止腐败的死灰复燃,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监督,坚决打击腐败行为。

反贪调研报告

反贪调研报告

反贪调研报告反贪调研报告反贪调研报告是对反贪情况进行搜集、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报告。

本报告旨在了解当前反贪工作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本次调研主要包括反贪力度、反贪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反贪力度1. 没有人贪不能腐的坚决决心。

实行严厉的反贪政策,加大对贪污犯罪的打击力度。

不管大小官员,一经发现贪污行为,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绝不手软。

2. 健全反贪体系。

完善反贪部门的设立和人员配置,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全面加强对贪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

二、反贪成果1. 增加了贪污犯罪的抓捕和定罪率。

近年来,通过反贪力度的加大和体系的健全,贪污犯罪的抓捕和定罪率得到了大幅提高。

2. 提高了社会的公信力。

通过严厉打击贪污犯罪,树立了正义和公平的形象,增加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 反贪工作仍存在滞后。

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反贪工作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主要表现在相关部门对待贪污犯罪的态度不够坚决,缺乏有效的预防和打击手段。

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加强对贪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

2. 部分地区贪污犯罪仍然猖獗。

虽然反贪力度加大,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贪污犯罪的现象,且数量不少。

建议:有关部门应对这些地区进行重点打击,加大力度,明确责任,严厉打击贪污犯罪,形成工作合力。

3. 贪污犯罪线索的获取仍存在困难。

由于一些贪污犯罪分子利用了新的科技手段,线索获取变得更加困难。

建议:相关部门应增加科技投入,提升科技手段的效果,加强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反贪工作的科技含量。

综上所述,在反贪工作中,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为了全面打击贪污犯罪,应加大反贪力度,健全反贪体系。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增加对贪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此外,还需要加大对贪污犯罪的科技投入,加强线索获取和调查分析的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构建一个廉洁政治和社会环境。

反贪工作心得体会

反贪工作心得体会

反贪工作心得体会
反贪工作是一项重要的职责,我在这项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反贪工作往往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系和阴谋手段,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受外界的诱惑和影响。

只有做到明察秋毫,才能发现潜在的问题和线索。

其次,要保持坚定的信念。

反贪工作往往面临巨大的压力和阻力,甚至会面临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坚守原则,维护正义,不为任何外界势力所动摇。

只有坚守信仰,始终如一地执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保持清廉正直。

再次,要注重团队合作。

反贪工作必须依靠一个高效的团队来完成,只有团结一致,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好的工作效果。

在团队中,我们要尊重每个成员的意见和专业性,通过协商和讨论,共同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

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团队的工作做出贡献。

最后,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反贪工作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我们必须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只有保持学习态度,不断充实自己,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并且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之,反贪工作是一项充满困难和挑战的工作,但也是一份光荣而令人满足的工作。

我们需要以清醒的头脑、坚定的信念、
团队合作和不断学习的态度去面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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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反贪工作的机遇和挑战
新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加大惩治腐败犯罪的力度,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予以了必要的加强,另一方面更加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强化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的监督和制约。

检察机关不仅应该结合本职工作,深化、细化对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把握机遇,更要适应要求妥善应对挑战,确保反贪工作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继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反贪工作的机遇
(一)技术侦查权。

新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2款、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

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基于侦查犯罪需要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的特殊侦查措施。

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者秘密录像、秘密获取某些物证、邮检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

在反腐败工作中使用技术侦查措施已经是国际通行做法。

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检察机关是否可以进行技术侦查做出明文规定。

近年来,职务犯罪呈现隐蔽化、智能化、跨地域化等新特征,加上职务犯罪主体一般都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难度越来越大,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非常
突出,有鉴于此,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在呼吁立法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技术侦查手段,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顺应了这种呼吁.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

(二)强制措施。

新刑诉法第73条第一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活动加以监视或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之一,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衔接前后的重要作用。

监视居住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强制措施,其产生有着特定的历史背景。

从国际范围看。

较少有国家规定有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只有意大利、德国、奥地利、日本等极少数国家在其<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类似于监视居住的限制居住制度,作为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或者是保释制度的附加条件。

对于反贪工作而言。

监视居住制度具有独特的价值。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其特殊性,对某些犯罪嫌疑人,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可能会不利于案件的顺利查处。

但若直接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又稍显过于严厉,同时还要面临诸多不确定的风险。

监视居
住制度恰好可以帮助解决这一难题,能够使检察机关不通过羁押的方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防止其脱逃、毁灭罪证、伪造证据、串供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促进案件的顺利办理。

(三)增补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较之现行新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把物证和书证区分为两类不同的证据,并明确辨认、侦查实验笔录、电子数据增补进证据种类。

鉴于在反贪工作中很少产生辨认、侦查实验笔录,因此.在新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种类的增补中。

对反贪工作影响较大的,是电子数据被正式列入证据种类,与视听资料一起构成独立的证据门类。

电子数据一般是指与案件事实有关的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电子签名、访问记录等电子形式的证据。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及广泛应用。

以电子数据形式展现出来的证据越来越多,新刑事诉讼法把电子数据规定为证据类型,有利于适应新形势下打击犯罪面临的新要求。

从反贪工作实际看,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很多时候是违法犯罪事实的有力佐证。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把电子数据规定为证据类型,客观上有助于增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证实犯罪的能力,必将会对反贪工作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反贪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新刑诉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而言,在新刑事诉讼法明确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而律师辩护人依法拥有诸多的权利,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主动收集证据,最大限度地保护犯罪嫌疑入的权益。

相对地.这也就对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客观上进一步增大了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难度。

(二)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新刑诉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下转第104页)(上接第81页)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也就是说,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

虽然,为兼顾打击犯罪的需要,新刑事诉讼法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对辩护律师会见权也作出
了一些限制,在第37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然而,从总体上看,较现行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极大增强了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而辩护律师会见权的增强,使得大部分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畅通无阻地得到律师的指点和帮助,伴随着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而产生的彷徨无助、恐惧、焦虑等情绪将会得到缓解。

心理防线会得到巩固,对抗侦查的能力会得到提升。

相应地。

这必将大大增加检察机关审讯庚破犯罪嫌疑人的难度,对反贪侦查人员的取证方式和取证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非法证据排除。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对自身收集证据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也就是说,在证据合法性法庭调查过程中,只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就可以通知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检察机关不得拒绝。

新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
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序的建立,对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的侦查取证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法庭调查中,侦查人员要应人民法院的通知出庭说明情况,这对侦查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大考验。

(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入法。

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入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项国际通行的法治原则。

从民主法治的角度看,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进一步规制了侦查行为,强化了对人权的保护,是一种进步。

而对反贪工作来说,则无疑会增加证明犯罪的难度。

(作者单位: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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