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业炉窑砌筑标准规定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炉的砌筑工程,包括炉体、隔热层、烟道等部分的施工及验收。
第三条工业炉砌筑工程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工业炉砌筑工程应当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
第五条工业炉砌筑工程的验收应当严格按照验收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工业炉砌筑工程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任何未经设计批准的变更均需重新设计并报批。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监理人员进行工地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应当按照以下规范进行。
第二章施工规范第十条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任何未经设计批准的变更均需重新设计并报批。
第十一条砌筑前应当清理砌砖场地,确保平整干净;砌砖时应当先按照设计要求设置导线,然后砌砖。
第十二条烟道的砌筑应当使用耐火砖或耐火浇筑料,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砌筑。
第十三条炉体的砌筑应当使用耐火砖或浇筑料,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砌筑。
第十四条隔热层的砌筑应当使用隔热砖或隔热纤维,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砌筑。
第十五条炉体、烟道、隔热层的砌筑应当坚实牢固,砂浆应当充分密实,砌缝应当均匀一致。
第十六条砌筑过程中应当及时清理杂物,确保施工场地整洁。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第一。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三章验收规范第二十条工业炉砌筑工程的验收应当由有资质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过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二十一条验收前应当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进行,包括图纸、规范、施工方案等。
工业冶金炉砌筑工程技术条件
工业冶金炉砌筑工程技术条件第一节:筑炉通则一、筑炉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各种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按技术条件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现象须及时与供货方进行联系退补。
二、冶金工业炉砌筑时应在有防雨的厂房内进行砌筑。
三、工业炉砌筑时,施工工地冬季温度不应低于+5℃灰浆温度不应低于+3℃。
四、施工现场耐火砖在倒运过程中严禁碰撞,更不允许有倒运车倾翻现象,做到轻搬、,慢放文明施工,有序使用。
五、炉子砌筑前,其基础、金属结构、支承底板等均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要求,并有完整的验收资料。
六、为了减少炉子受热后产生的膨胀位移,支承底板上先铺上一层0.5mm厚的薄钢板,为方便烘炉时给砌体的微滑动制造条件。
七、筑炉前先对炉子金属骨架及其上部所敷设的支承底板进行测量与校正,将支承底板的上表面按实测资料进行找平。
八、炉子砌筑前应对所有的耐火砖、泥按先后顺序准备好,避免出现停工等料现象。
同时对搅拌好耐火泥浆要一次性用完不得剩余,做好配合联系。
九、在炉子砌筑前须通过测量竖立固定标杆,进行炉子的放线,确定炉子各中心线及各控制层面的标高,并保证所有固定标杆在施工期间准确无误。
十、正式施工前应对异型耐火砖进行挑选,正、负公差分辩清楚,并在现场进行多次模拟试砌,避免出现误差大返工现象。
第二节:耐火材料的使用要求一、经水浸湿过的硅砖严禁使用;经水浸湿过的粘土砖、轻质粘土砖、必须经烘干后方可使用。
二、受油料或其它液体污染过的硅质耐火砖、粘土质耐火砖,耐火纤维毡、板以及各类耐火泥等严禁使用。
三、为了保证砌体的质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进行砌筑,同时服从现场施工监理的核验和检查,出现问题时及时向现场监理汇报以得到尽快决。
四、为了符合设计图纸所规定的砌体尺寸和炉子的使用性能,仅允许在砌体隐避处的平面上使用加工砖(但不包括煅烧室和监火面)。
五、炉子砌筑条件在炉底板法兰与上水套及炉底板就位后。
第三节:砌砖要求一、按筑炉材料技术允许的缺棱、缺角、裂纹、熔洞及渣蚀等砖,应砌在砌体非工作面上。
窑炉砌筑规范
2008-09-07 | 玻璃窑炉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标签:窑炉标准玻璃熔窑2.0.1本章适用于玻璃砌筑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3.0.2每座玻璃熔窑就为一个分部工程。
每个分部工程应划分为:烟道、蓄热室和小炉、熔化部和冷却部、成型室和供料通路等分项工程,其中熔化部和冷却部为主要分项工程。
(Ⅰ)保证项目2.0.3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泥浆的品种、牌号、配合比、稠度必须符合本标准第1.2.1条和第1.2.2条的规定。
2.0.4干砌体内砖与砖之间必须紧靠,除设计另有要求外,不应加填充物。
湿砌砌休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必须在于:烟道、蓄热室和小炉90%,熔化部和冷却部、成型室和供料通路95%。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按本标准第3.2.3条的规定执行。
2.0.5桥砖砌体必须按设计标高保持水平。
多块砖砌的桥砖,砖块间必须紧靠吻合,不得透光。
桥砖的中心线必须同立柱、顶紧装置的中心线对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灯光检查。
2.0.6成型室的尺寸、成型与玻璃成型设备的相对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锡槽纵向中心线必须与熔窑纵向中心线一致。
锡槽底锚固件的焊接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经纬仪和拉线检查,锤击检查。
2.0.7拱脚砖必须紧靠拱脚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2.0.8玻璃熔窑砌体砖缝的允许厚度应符合表2.0.8的规定、其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玻璃熔窑砌体砖缝的允许厚度项次项目砖缝允许厚度(mm)1 烟道和蓄热室(1)底和墙(2)蓄热室拱脚以上的分隔墙(3)拱3222 小炉(1)墙和拱(2)用硅砖砌筑的小炉口(3)用熔铸砖砌筑的小炉口(4)底21. 5233 熔化部和冷却部(1)用大型粘土砖砌筑的池壁(2)窑拱(3)前墙拱、分隔装置的单环拱(4)用硅砖和熔铸砖砌筑的胸墙(5)流液洞砖砌体21.5121.54 通路(1)用大型粘土砖砌筑的池壁(2)供料通路接触玻璃液的底和墙(3)拱(用带子母咽砖或不带子母口砖砌筑)(4)上部墙111.53注:表中用熔铸砖砖砌筑的部位,砖已经过切磨加工。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基本规定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基本规定3.1 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3.1.1 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均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3.1.2 不定形耐火材料应具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有时效性的材料应注明其有效期限。
3.1.3 耐火材料的牌号、砖号、等级在施工前均应按文件资料检查,外观质量应进行检查。
必要时应由试验室做理化指标检验。
3.1.4 有可能变质的材料经检验其理化指标符合设计规定才可使用。
利用拆炉回收的耐火砖时,应清除耐火泥浆和炉渣。
经检验合格后,可砌于工业炉的次要部位。
3.1.5 耐火材料仓库及运输道路均应于耐火材料进场前建成。
3.1.6 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砖号、等级和砌筑顺序放置,并应作出标识。
3.1.7 不定形耐火材料、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应保管在仓库内,不得受潮和混淆。
有防冻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
3.1.8 硅砖、刚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制品和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等应存放在仓库内。
3.1.9 受潮易变质的耐火材料应采取防护措施。
3.1.10 耐火材料宜采用集装方式运输,不得受湿。
运输、装卸耐火制品时应轻拿轻放。
3.2 施工Ⅰ一般规定3.2.1 工业炉砌筑工程应于炉体基础、炉体钢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经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证明书后,才可进行施工。
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 炉体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2 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3 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或焊接严密性试验验收合格的证明;4 钢结构和炉内设备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5 可动炉子或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6 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7 上道工序成品的保护要求。
3.2.2 根据所要求的砌筑精细程度,耐火砌体可分为五类。
各类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类砌体不应大于0.5mm;2 Ⅰ类砌体不应大于1mm;3 Ⅱ类砌体不应大于2mm;4 Ⅲ类砌体不应大于3mm;5 Ⅳ类砌体可大于3mm。
炉窑砌筑工程施工程序和要求
炉窑砌筑工程施工程序和要求1. 前期准备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炉窑的位置、尺寸和基础情况。
同时,需要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并准备好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2. 基础处理在炉窑砌筑工程施工前,需要对炉窑的基础进行处理,确保其平整、坚固、无裂缝,并且符合设计要求。
处理包括挖掘基坑、填土、夯实等工作。
3. 砌筑砖石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砌筑砖石的工作。
首先进行砌筑炉窑的内部结构,包括炉墙、炉底、炉顶等部分。
然后进行砌筑炉窑的外部结构,包括炉壁、烟囱等部分。
在砌筑过程中,需注意砌筑质量,保证砌筑的水平、垂直和整齐。
4. 砌筑耐火材料在炉窑砌筑工程中,需要使用耐火砖、耐火浇注料等耐火材料进行砌筑。
砌筑耐火材料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保证砌筑的牢固和耐高温。
5. 砌筑隔热层在炉窑砌筑工程中,需要对炉窑进行隔热处理,以确保炉窑的热效率和使用寿命。
砌筑隔热层需要选用合适的隔热材料,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砌筑布置。
6. 焊接和安装在炉窑砌筑工程中,需要对炉窑进行焊接和安装,包括焊接砖缝、焊接支撑架等。
在进行焊接和安装过程中,需注意操作规范,确保安全和质量。
7. 检验和试运行在炉窑砌筑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保炉窑的正常使用。
检验包括炉窑结构的牢固性和砌筑质量,试运行包括点火、加热等操作。
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进行修补和调整。
8. 竣工验收在炉窑砌筑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以确认炉窑的砌筑质量和使用性能。
如果通过验收,可以进行竣工手续。
二、炉窑砌筑工程施工要求1. 施工人员需持有效证件和经验丰富,能够熟练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
2. 施工现场要求清洁整齐,杂物要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材料和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可靠,使用前需进行检查和试验。
4.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保证砌筑质量和砌筑尺寸的准确性。
5. 施工中需注意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有色金属工业炉窑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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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窑砌筑技术要求
了解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H313082了解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一、耐火砖砌筑技术要求1.留设膨胀缝的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炉体骨架和砌体中的孔洞,砌体内外层的膨胀缝不应互相贯通,上下层应互相错开。
2.非弧形炉底、通道底最上层的长边,应与炉料、金属、渣或气体的流动方向垂直或成一夹角。
3.圆形炉墙应按中心线砌筑,当炉壳的中心线误差和直径误差符合炉内形的要求时,可以炉壳为导面进行砌筑。
4.圆形炉墙不得有三层或三环重缝,上下两层和相邻两环的重缝不得在同一地点。
5.拱和拱顶必须从两侧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砌筑,砌筑时,严禁将拱砖的大小头倒置;锁砖均应从侧面打入拱内,若在最后一块锁砖,不能从侧面打人时,可先将锁口一侧的1~2块砖进行加工,使锁口上下尺寸相等.然后将与锁口尺寸相适应的锁砖从上面打人,并将其两侧用钢板塞紧;拆除拱胎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挖沟砌筑完毕且骨架拉钩的螺母最终拧紧之后方可进行。
6.对砌筑不严密的砖缝,应打入薄钢板塞紧,尤其对于可转动的炉窑应每转动1/4圈进行检查,采取上述措施补救。
7.注意事项:(1)砌砖或锁砖时,应采用木槌或橡胶槌进行施工找正;(2)不得在砌体上砍凿耐火砖;(3)泥浆干涸后,不得敲打砌体;(4)砖的加工面不宜朝向炉膛、炉子通道内表面或膨胀缝;(5)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时,应做成梯形的斜槎;(6)加工砖的厚度不得小于原砖厚度的2/3。
09年考点二、耐火浇注料施工技术要求(一)锚固钉焊接1.锚固钉的材质和规格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采购。
2.锚固钉的分布与焊接质量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进行。
(二)模板支设1.尺寸准确,符合设计规定。
2.支撑牢固,搭接缝严密,不漏浆。
3.对腐蚀性或粘结性较强的浇注料应在模板内设隔离层。
4.预留膨胀缝的木条等应固定牢靠,避免受振捣时移位。
5.浇筑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
(三)浇注料施工1.浇注料一次搅拌量应以30min以内用完为限。
2.浇注料应连续进行浇筑,在前一层浇注料初凝前.应将下一层浇注料浇筑完,若施工间歇超过其初凝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
工业炉砌筑标准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了规范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行为,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包括工业炉砌筑的共同规定,以及所列各专业炉砌筑的特殊。
1.0.3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施工。
1.0.4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并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材料标准的。
1.0.5工业炉砌筑工程应于炉子基础、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说明书后,才可进行施工。
工序交接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
2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烈严密性度试验验收合格的。
4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
5可动炉子或炉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
6炉内托板砖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
7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
1.0.6在施工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技术应经过试验和鉴定并制定专门规程后,才可推广应用。
1.0.7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
劳动及环境保护,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本条文说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这一条新增内容,依据是《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所有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都应规范中的共同规定。
本规范中所列的各专门炉,除应遵守所列专门章节的特殊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范中共同规定的要求,即第1.2.3.4.5.19.20等章。
未列入本规范专门章节的工业炉,应按本规范中的共同规定进行施工及验收。
如有特殊要求者,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炉施工应服从生产要求,生产要求应由设计来具体体现。
没有设计不能施工,上具体建设程度问题。
设计系指工程上的广泛具体的书名要求,包括图纸、材料的规格和数量、特殊说明等,这是施工及验收规范不能代替的。
如有需要改变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取得有关部门(主要是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追加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业炉窑砌筑施工技术要求
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工业炉的一般构成
(1)供热系统。
包括向工业炉内物料提供各种热源的设备系统。
如:能源介质管道和设备系统、电力输送系统变压设备等
(2)工业炉本体。
这是工业炉的基础结构。
一般包括框架支撑结构、基本炉膛结构、物料输送系统等。
(3)排烟系统。
主要包括烟道、烟囱、换热器和排烟辅助设备等。
(4)其他被套设备。
2.工业炉炉衬的主要结构形式
(1)耐火砖砌体。
耐火砖砌体是由耐火砖和耐火泥构成,是工业炉炉体结构中最传统、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砌体结构形式。
在用耐火砖砌筑或修建工业炉炉体结构时,首先应该根据设计或原结构要求,选择耐火砖和耐火泥,然后才按照设计图完成砌体结构的构筑。
一般由耐火砖构筑的砌体,在工业炉炉体结构中主要用于墙体、炉顶、管道和炉底。
(2)不定性耐火材料砌体。
所谓不定型。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1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包括工业炉砌筑的共同规定,以及所列各专业炉砌筑的特殊要求。
1.2 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本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
1.3 工业炉砌筑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工业炉: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熔炼、热处理、干燥、热能利用等工艺过程的设备。
2.2 砌筑:指用耐火材料按照一定的设计要求,现场组装成工业炉的过程。
2.3 耐火材料:指在高温下能保持一定强度和稳定性的材料。
3. 基本规定3.1 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根据炉子的类型、用途、结构特点和施工条件,选择合适的耐火材料和施工方法。
3.2 耐火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3 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炉子的结构安全、密封性能和耐火性能。
3.4 工业炉砌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过程验收和工程验收。
4. 材料验收4.1 耐火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内容包括材料的品种、规格、外观、密度、强度、耐火度等。
4.2 进口耐火材料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4.3 验收合格的耐火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5. 施工过程验收5.1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耐火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5.2 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停工,报告设计师处理。
5.3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工程验收6.1 工业炉砌筑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炉子结构验收、密封性能验收和耐火性能验收。
6.2 工程验收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
6.3 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特殊要求7.1 不同类型的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根据其特点和工艺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及验收措施。
7.2 高温炉砌筑工程应采取措施防止炉子热震损坏。
炉窑砌筑技术要求
了解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H313082了解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一、耐火砖砌筑技术要求1.留设膨胀缝的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炉体骨架和砌体中的孔洞,砌体内外层的膨胀缝不应互相贯通,上下层应互相错开。
2.非弧形炉底、通道底最上层的长边,应与炉料、金属、渣或气体的流动方向垂直或成一夹角。
3.圆形炉墙应按中心线砌筑,当炉壳的中心线误差和直径误差符合炉内形的要求时,可以炉壳为导面进行砌筑。
4.圆形炉墙不得有三层或三环重缝,上下两层和相邻两环的重缝不得在同一地点。
5.拱和拱顶必须从两侧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砌筑,砌筑时,严禁将拱砖的大小头倒置;锁砖均应从侧面打入拱内,若在最后一块锁砖,不能从侧面打人时,可先将锁口一侧的1~2块砖进行加工,使锁口上下尺寸相等.然后将与锁口尺寸相适应的锁砖从上面打人,并将其两侧用钢板塞紧;拆除拱胎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挖沟砌筑完毕且骨架拉钩的螺母最终拧紧之后方可进行。
6.对砌筑不严密的砖缝,应打入薄钢板塞紧,尤其对于可转动的炉窑应每转动1/4圈进行检查,采取上述措施补救。
7.注意事项:(1)砌砖或锁砖时,应采用木槌或橡胶槌进行施工找正;(2)不得在砌体上砍凿耐火砖;(3)泥浆干涸后,不得敲打砌体;(4)砖的加工面不宜朝向炉膛、炉子通道内表面或膨胀缝;(5)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时,应做成梯形的斜槎;(6)加工砖的厚度不得小于原砖厚度的2/3。
09年考点二、耐火浇注料施工技术要求(一)锚固钉焊接1.锚固钉的材质和规格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采购。
2.锚固钉的分布与焊接质量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进行。
(二)模板支设1.尺寸准确,符合设计规定。
2.支撑牢固,搭接缝严密,不漏浆。
3.对腐蚀性或粘结性较强的浇注料应在模板内设隔离层。
4.预留膨胀缝的木条等应固定牢靠,避免受振捣时移位。
5.浇筑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
(三)浇注料施工1.浇注料一次搅拌量应以30min以内用完为限。
2.浇注料应连续进行浇筑,在前一层浇注料初凝前.应将下一层浇注料浇筑完,若施工间歇超过其初凝时间,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
筑炉国家标准GB50211-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1-2004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4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1—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4、3.1.6、3.1.7、3.2.9、3.2.11、3.2.12、3.2.20、3.2.37、3.2.40、3.2.42、3.2.46、3.2.50、3.2.54、3.2.57、3.2.61、3.2.64、3.2.81、4.1.3、4.2.2、4.2.40、4.3.12、6.2.6、6.3.11、7.1.2、7.1.9、7.1.36、7.1.49、8.1.1、8.2.9、9.2.10、10.3.5、10.6.10、10.6.13、12.3.7、13.1.11、13.3.9、13.4.2、13.4.7、15.2.4、18.0.7、20.0.4、20.0.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四年六月十八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号文的要求,由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会同冶金、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行业所属的有关单位,对原《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1—8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编组认真总结了近十年工业炉砌筑工程设计、施工、科研和生产使用方面的经验,并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626号文关于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进行修订。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和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主持的审查会议上审查定稿。
村规范共分20章,其中1、2、3、4、5、19和20章系通用部分,包括各种工业炉砌筑工程的共同规定;其余各章为所列专业炉砌筑工程的特殊要求。
gb 50309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oc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309-92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3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309-92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工业窑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9-7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负责管理,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建设部1992年1月7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会同化学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我部所属的有关单位,成立了修订组,对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窑炉砌筑工程》TJ309-7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10多年来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十六章,其中第一、二、三、四章系通用部分,包括各种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共同规定;其余各章为所列专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未列入专门章节的各工业部门的一般工业炉的砌筑工程,可按本标准的通用部分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希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38号,邮政编码:4300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1991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砌筑监理标准
莱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2#高炉炉底、炉缸砌筑标准及验收规范高炉炉底、炉缸的砌筑质量,事关高炉一代炉役寿命长短,为确保这一关键环节的施工质量,参照有关资料,特制定2#高炉炉底、炉缸砌筑标准及验收规范。
一、编制依据:本规范依据以下资料制定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1---20042、《筑炉工程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3、炉体砖砌筑总图(SL1599T6.5)4、风口组合砖砌筑图(SL1599T6.1)5、热压小炭块砌筑图(SL1599T6.2)6、超微孔碳砖砌筑图(SL1599T6.3)7、陶瓷杯及铁口组合砖砌筑图(SL1599T6.4)8、炉底炉缸大块碳砖及配套泥浆、散料技术协议9、炉底炉缸刚玉复合砖、铁口组合砖及配套泥浆、散料技术协议10、炉底炉缸热压小炭块及配套泥浆、散料技术协议11、风口氮化硅结合碳化硅组合砖及配套泥浆、散料技术协议本规范适用于2#高炉维修工程炉底炉缸砌筑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二、施工内容:本次炉底炉缸砌筑内容主要包括:炉底大炭砖砌筑、陶瓷杯砌筑、炉缸环形炭砖砌筑、铁口组合砖砌筑、风口组合砖砌筑。
三、施工质量目标:来料合格、灰浆饱满、捣料密实、砖缝达标四、施工术语:1、砖缝:砌体中砖与砖的间隙;2、水平缝:水平砖层间的砖缝;3、垂直缝:垂直于水平缝的砖缝;4、环缝:环形砌体相邻砖环间的砖缝;五、砌筑用料验收标准:(一)施工用料验收标准:1、陶瓷杯、铁口组合砖、风口组合砖、炉缸环形大碳砖、热压小炭块、炉底大碳砖必须经过厂家预砌合格,并符合技术协议要求,方可运至现场进入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首先要检查是否预砌合格,并保留合格证后,允许进入砌体外观检验阶段。
2、耐火材料和其他筑炉材料运至现场,应具有质量说明书,不定形耐火材料还应具有使用说明书,并且符合标准、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
(二)炉底碳砖、炉缸环形碳砖检查验收标准:(三)热压小炭块检查验收标准:(四)陶瓷杯及铁口组合砖检查验收标准:(五)风口组合砖检查验收标准(六)缺角及裂纹的检查方法:1、缺角的检查方法:缺角由三面三条线长度表示,缺角长度之和为三面测量长度的总和;2、裂纹的检查方法:(1)、裂纹的长度用钢卷尺测量,当裂纹不成直线时,可进行一次或多次测量,各线段长度之和即为该裂纹的长度。
炉窑砌筑技术要求
炉窑砌筑技术要求了解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2H313082了解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一、耐火砖砌筑技术要求1.留设膨胀缝的位置,应避开受力部位、炉体骨架和砌体中的孔洞,砌体内外层的膨胀缝不应互相贯通,上下层应互相错开。
2.非弧形炉底、通道底最上层的长边,应与炉料、金属、渣或气体的流动方向垂直或成一夹角。
3.圆形炉墙应按中心线砌筑,当炉壳的中心线误差和直径误差符合炉内形的要求时,可以炉壳为导面进行砌筑。
4.圆形炉墙不得有三层或三环重缝,上下两层和相邻两环的重缝不得在同一地点。
5.拱和拱顶必须从两侧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砌筑,砌筑时,严禁将拱砖的大小头倒置;锁砖均应从侧面打入拱内,若在最后一块锁砖,不能从侧面打人时,可先将锁口一侧的1~2块砖进行加工,使锁口上下尺寸相等.然后将与锁口尺寸相适应的锁砖从上面打人,并将其两侧用钢板塞紧;拆除拱胎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挖沟砌筑完毕且骨架拉钩的螺母最终拧紧之后方可进行。
6.对砌筑不严密的砖缝,应打入薄钢板塞紧,尤其对于可转动的炉窑应每转动1/4圈进行检查,采取上述措施补救。
7.注意事项:(1)砌砖或锁砖时,应采用木槌或橡胶槌进行施工找正;(2)不得在砌体上砍凿耐火砖;(3)泥浆干涸后,不得敲打砌体;(4)砖的加工面不宜朝向炉膛、炉子通道内表面或膨胀缝;(5)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时,应做成梯形的斜槎;(6)加工砖的厚度不得小于原砖厚度的2/3。
09年考点二、耐火浇注料施工技术要求(一)锚固钉焊接1.锚固钉的材质和规格一定要按照设计要求采购。
2.锚固钉的分布与焊接质量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进行。
(二)模板支设1.尺寸准确,符合设计规定。
2.支撑牢固,搭接缝严密,不漏浆。
3.对腐蚀性或粘结性较强的浇注料应在模板内设隔离层。
4.预留膨胀缝的木条等应固定牢靠,避免受振捣时移位。
5.浇筑前,模板应涂刷脱模剂。
(三)浇注料施工1.浇注料一次搅拌量应以30min以内用完为限。
GB5030992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309-92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31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309-92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原《工业窑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9-7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负责管理,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建设部1992年1月7日修订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会同化学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和我部所属的有关单位,成立了修订组,对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窑炉砌筑工程》TJ309-7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10多年来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十六章,其中第一、二、三、四章系通用部分,包括各种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共同规定;其余各章为所列专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未列入专门章节的各工业部门的一般工业炉的砌筑工程,可按本标准的通用部分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希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
如发现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武汉冶金建筑研究所《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管理组(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38号,邮政编码:4300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冶金工业部1991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工业炉窑砌筑标准
工业炉窑砌筑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工业炉窑砌筑操作与质量检查。
第一章:冶金工业炉窑砌筑得基本标准第一节:耐火材料验收、运输与保管得标准1、耐火材料验收得一般标准1、1、运至工地得耐火材料与制品应具有质量证明书.证明书.证明书上应按牌号与砖号分别列出各项指标值,并注明就是否符合标准、技术条件与设计要求.必要时,应由实验室检验。
1、2、运至工地得不定形耐火材料,除符合第1条所规定外,还应具有生产厂制订得施工方法说明书。
1、3、对耐火砖得外观检查验收,应根据炉子所用得耐火材料标准中所列项目进行全数检查或批量抽查,以判定就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1、4、耐火预制构件得尺寸精度,应按先行得国家标准《粘土质与高铝质耐火浇注料》进行验收。
2、耐火材料运输得一般要求2、1、大型工业炉得耐火材料宜采用集装箱方式运输,箱内包装应符合有关装卸要求。
2、2、采用简易包装得耐火砖运输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减少磨损。
2、3、运输与保管耐火材料,均应预防受湿。
当采用火车或汽车运输耐火材料,应用雨布覆盖牢固。
2、4、出厂运输耐火预制构件时,应在其表面上标明:生产单位印记、质量检验合格印记、在不同得三个面上标有与施工图相一致得部件编号与吊点标志。
3、耐火材料保管得一般要求3、1、在工地保管得耐火材料,一般均应存放在有盖仓库内,受潮易变质得耐火材料(如镁质制品),还应采取防潮措施。
炉子次要部位得粘土砖、高铝砖可露天堆放,但要采取临时防雨与排水措施。
3、2、运至工地仓库内得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砖号与砌筑顺序合理规划与堆放,并作出标志。
3、3、不定形耐火材料、耐火泥浆、结合剂等必须分别保管在能防止潮湿与防污垢得仓库内,不得混淆。
易结块得不定形耐火材料堆放不宜过高.对包装破损处得物料明显外泄,受到污染或潮湿变质时,该包则不得使用。
3、4、对有实效性得不定形得耐火材料,应根据不同结合剂得外加剂得保管要求,采取措施,妥加保管,并标明其名称、牌号与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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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炉窑砌筑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工业炉窑砌筑操作和质量检查。
第一章:冶金工业炉窑砌筑的基本标准第一节:耐火材料验收、运输和保管的标准1.耐火材料验收的一般标准1.1.运至工地的耐火材料和制品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证明书。
证明书上应按牌号和砖号分别列出各项指标值,并注明是否符合标准、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
必要时,应由实验室检验。
1.2.运至工地的不定形耐火材料,除符合第1条所规定外,还应具有生产厂制订的施工方法说明书。
1.3.对耐火砖的外观检查验收,应根据炉子所用的耐火材料标准中所列项目进行全数检查或批量抽查,以判定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1.4.耐火预制构件的尺寸精度,应按先行的国家标准《粘土质和高铝质耐火浇注料》进行验收。
2.耐火材料运输的一般要求2.1. 大型工业炉的耐火材料宜采用集装箱方式运输,箱内包装应符合有关装卸要求。
2.2. 采用简易包装的耐火砖运输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减少磨损。
2.3. 运输和保管耐火材料,均应预防受湿。
当采用火车或汽车运输耐火材料,应用雨布覆盖牢固。
2.4. 出厂运输耐火预制构件时,应在其表面上标明:生产单位印记、质量检验合格印记、在不同的三个面上标有与施工图相一致的部件编号和吊点标志。
3.耐火材料保管的一般要求3.1. 在工地保管的耐火材料,一般均应存放在有盖仓库内,受潮易变质的耐火材料(如镁质制品),还应采取防潮措施。
炉子次要部位的粘土砖、高铝砖可露天堆放,但要采取临时防雨和排水措施。
3.2. 运至工地仓库内的耐火材料,应按牌号、砖号和砌筑顺序合理规划和堆放,并作出标志。
3.3. 不定形耐火材料、耐火泥浆、结合剂等必须分别保管在能防止潮湿和防污垢的仓库内,不得混淆。
易结块的不定形耐火材料堆放不宜过高。
对包装破损处的物料明显外泄,受到污染或潮湿变质时,该包则不得使用。
3.4. 对有实效性的不定形的耐火材料,应根据不同结合剂的外加剂的保管要求,采取措施,妥加保管,并标明其名称、牌号和生产时间。
3.5. 垛放耐火预制构件时,应正确考虑支承的位置和方法,不应使构件受力不均而造成损伤。
第二节:耐火泥浆使用时的调制标准1.泥浆使用时的一般标准1.1.砌筑耐火制品用泥浆的耐火度和化学成分,应同所用耐火制品的耐火度和化学成分相适应。
泥浆的种类、牌号及其它性能指标,应根据炉子的温度和操作条件由设计选定。
1.2.砌筑工业炉窑应采用成品泥浆,泥浆的最大粒度不应超过砌筑砖缝的30%。
1.3.耐火砌体一般采用的泥浆种类和成分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2.耐火泥浆调制的一般标准2.1.砌筑工业炉前,应根据砌体类别,通过试验确定泥浆的稠度和加水量,同时检查泥浆的砌筑性能(粘结时间)是否能满足砌筑要求。
泥浆的粘结时间视耐火制品外形尺寸的大小而定,宜为1—1.5min。
2.2.不同泥浆的稠度应根据砌体类别选定。
2.3.测定泥浆的稠度,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耐火泥浆稠度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测定泥浆的粘结时间,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耐火泥浆粘结时间试验方法》规定进行。
2.4.调制泥浆一般应采用洁净的工业用水,不得使用有害杂质或有油污等的水。
沿海地区,调制掺有外加剂的泥浆时,搅拌水应经过化验,其氯离子的含量不大于300PPm。
2.5.调制泥浆时,必须称量准确、搅拌均匀。
不应在调制好的泥浆内任意加水或结合剂。
2.6.掺有水泥、水玻璃或卤水的泥浆,不应在砌筑前过早调制。
已初凝的泥浆,不得使用。
2.7.磷酸或磷酸盐泥浆所用的原材料及其配合比,应符合冶金行业标准《高强度磷酸盐泥浆施工技术暂行规程》的规定,或符合经冶金行业组织鉴定并经批准的新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2.8.不同品种、牌号的泥浆不得混用、错用。
当天搅拌的泥浆,以当天用完为宜。
第三节:筑炉砌砖的规则和方法1.砌砖的一般要求1.1.砌砖前,应根据炉子中心和标高检查砌体的各部尺寸和相关标高。
1.2.砌体应错缝砌筑,砌体砖缝内泥浆应饱满,表面应勾缝。
干砌时,除设计规定外,一般应以干耐火粉填满。
1.3.不得在砌体上凿砖。
砌砖时,应用木槌或橡胶垫锤找正。
泥浆干固后,不得敲打砌体。
1.4.砖的加工面不宜朝向炉膛或炉子通道内表面或膨胀缝。
1.5.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时,应作成阶梯形的斜茬。
1.6.耐火砌体的加工砖,不得使用加工成宽度小于1/2的砖或厚度小于2/3的砖。
1.7.组合砖应按其组装的内径、尺寸和标高进行“对号入座”砌筑。
1.8.烟道与烟囱或其他建筑物间设有膨胀缝时,才允许砌筑烟道。
沉降缝应防止透气和渗水。
1.9.地下烟道的拱顶,只有在墙外回填土后,才可打入锁砖。
1.10.耐火砌体和隔热砌体,从施工到投入生产的过程中,应预防受湿。
2.炉底砌筑2.1.炉底分为死底和活底。
砌筑时,先砌底后砌墙,墙压在底上,这种底叫死底。
先砌墙后砌底,这种底叫活底。
砌底一般有炉子中间开始向两端进行。
砌筑炉底、通道和烟道的底的最上层砖时,一般进行横砌,与液态金属、炉渣及气体的流动方向垂直。
根据炉子的生产要求,也有将炉底砌成反拱的。
3.炉墙砌筑3.1.直墙砌筑3.1.1.砌墙时,在同一砖层内,前后相邻列和上下相邻砖层的砖缝应交错。
3.1.2.墙的砌体要平整和垂直。
为了保持砖层的水平,砌墙时应拉线。
用水平尺和靠尺检查砌体表面的平整度,用控制样板检查墙的垂直度和倾斜度。
3.1.3.砌墙中断时,应留成阶梯形退台。
砌筑砖垛时,上下相邻砖层的垂直缝均应交错。
4.拱顶砌筑4.1.拱顶分为弓形拱、半圆形拱和平顶三种。
圆形墙错缝与直形墙错缝的方法相同。
4.1.1.圆形墙应按中心线砌筑,当炉壳中心线的垂直误差符合规定时,圆形墙也可以炉壳作导面进行砌筑。
与跨度之比在1/12—1/2的拱称为半圆形拱;没有矢高的拱称为平顶,平顶多为悬挂式。
4.1.2.砌筑拱顶有错砌和环砌两种方法,除设计规定或特殊结构外,拱顶一般为错缝砌筑。
4.1.3.拱脚砖的角度应与拱的角度相符,并紧靠拱脚梁砌筑。
4.1.4.拱顶砌筑前,应先支设拱胎。
拱胎的支设必须牢固、正克,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可砌筑拱顶。
4.1.5.砌拱时,必须从两边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进行。
拱砖的放射缝应与半径方向相吻合。
4.1.6.错缝砌筑拱顶时,为保持锁砖列的尺寸一致,必须使两边拱脚砖的标高和间距在全长上保持一致。
4.1.7.锁砖应按拱顶的中心线对称、均匀地分布。
跨度小于3m的非吊挂式拱顶,打入一块锁砖;跨度大于3m时。
打入三块;跨度大于6m时,打入5块。
锁砖打入前,砌入拱顶的深度约为砖长的2/3。
打砖时,先将靠近两边拱脚的锁砖同时均匀打入,最后打入中间的锁砖。
锁砖应使用木槌打入,如使用铁锤时,则需垫以木板。
4.1.8.矩形砖砍掉厚度1/3以上的砖或凿侧面使大面成楔形的砖,不能作为锁砖。
4.1.9.拱顶上部的找平部分,根据使用条件允许用加工砖或填充浇注料找平。
4.2.斜拱砌筑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炉墙顶部加工成斜面后再砌拱脚砖,另一种方法是不加工炉墙顶部砖而将拱脚砖逐层退台砌筑。
前者的砌筑方法是转折处拱砖加工成对嘴槎子。
后者是将拱砖退台环砌。
4.2.1.拱顶内较小的直角洞口,其尺寸小于115㎜的,尺寸在115㎜到200㎜之间的,可用两块砖横砌;尺寸大于200㎜的,砌成两个小圆拱。
4.2.2.在烟道拱顶上留设的入孔,有方形和圆形两种。
砌筑远行入孔时,在拱胎上按入孔内径的尺寸安装圆形木胎,然后按样板加工托砖,并在托砖上面砌入孔。
5.管道内衬砌筑管道内衬先从管道的下半部开始砌筑,当内衬砌至高度的一半以上时,支设拱胎后再进行上半部砌筑。
锁砖一般从侧面打入。
6.砖格子的砌法a.直通式;b.交错式(1);c.交错式(2);d.普通式;e.水平式f.一层异形砖一层普形砖;g.全部异形砖第四节:砌体的砖缝厚度耐火砌体根据所需求的施工精细程度分为数类。
各类砌体砖缝厚度规定如下:特类砌体不大于0.5㎜;Ⅰ类砌体不大于1㎜;Ⅱ类砌体不大于2㎜;Ⅲ类砌体不大于3㎜;Ⅳ类砌体不大于3㎜。
砌砖工业炉的耐火砖、耐火隔热砖、硅藻土砖和红砖时,有关砖缝厚度的规定见表。
附表:工业炉窑各部砌体砖缝厚度第五节:工业炉砌筑的允许误差各种工业炉砌筑的允许误差表。
第二章:不定形耐火材料的施工要求第一节:耐火浇注料的施工耐火浇注料(亦称耐火混凝土)以其骨料材质、结合剂和外加剂的不同,而种类颇多。
今就常用的几种耐火浇注料——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率酸盐耐火浇注料、水玻璃耐火浇注料和磷酸(或磷酸盐)耐火浇注料等的施工要领列举如下。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1. 原材料的准备成品耐火浇注料,施工前应对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验工作,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工地自备的耐火浇注料应按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选择。
对所选定的骨料和粉料,应按其理化性能及颗粒级配进行复检。
对所选用的结合剂应根据其技术要求进行性能检验。
1.2. 配合比的确定成品耐火浇注料,通常根据生产厂提供的施工说明书规定的配合比和要求进行施工。
工地自备的耐火浇注料则应通过试验室取样、试配。
在满足施工和易性要求的情况下,制成试块,并按所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当检验结果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确定最终施工配合比。
1.3. 模板的配制耐火浇注料施工用的模板应根据工程结构的特点和工程量大小予以选择,模板的类型有:固定式、吊挂式和工具式等。
模板材质通常为钢模和木模。
模板支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尺寸精确,符合设计规定。
(2)支撑牢固,模板组合安装便于施工,搭接缝严密,不漏浆。
(3)对腐蚀性或粘结性较强的耐火浇注料应在模板内设隔离层。
(4)预留膨胀缝用的木板条等应固定牢靠,避免受振捣时移位。
(5)模板在施工前应涂刷防护机油等,以防粘结。
1.4. 锚固件的制作和安装锚固件一般分金属的和非金属的两种,它的一端焊于炉窑铁壳和支撑钢架上,并埋入耐火浇注料中,起着支撑和连接作用。
耐火浇注料的锚固件的设置应按设计规定,通常在低温部位采用金属锚固件,高温部位则采用陶瓷锚固砖。
金属锚固件根据炉体结构的不同部位采用不同形式,炉墙和拱顶的金属锚固件有V型、L型和Y型等几种。
一般金属锚固件的前端埋设到炉墙厚度的2/3处;锚固砖一般露于加热面上。
金属锚固件的安装间距视炉墙厚度、高度而定。
一般其水平间距,约为550~600㎜,竖向间距约450~500㎜。
采用锚固砖时,侧墙部分的间距多为300~500㎜,炉顶部分约为200~300㎜。
2.施工条件施工条件有:(1)根据工程所需的施工用量,选择和安装一台或数台强制式搅拌机。
机内应保持干净。
安装就位的机械应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部位要事先清扫干净,必要时用水清洗或用压缩空气吹净。
(3)设有锚固装置的浇注料内衬应检查金属锚固件或锚固砖的金属锚固件-座的位置及焊接情况。
(4)校核模板安装尺寸、牢固度和接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