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征地经典案例:法院判决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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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征地经典案例:法院判决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背景详述】

高某等4人是陕西省某市某区某村的村民,在村内合法承包有土地。2014年当地区政府称取得了合法的征地手续,在高某等人所在区域内进行征收,并实际占用了土地。高某等人觉得征地要有国家文件批准才行,而且这次征地补偿标准特别低,严重降低了高某等人的生活水平,所以就多次要求区政府出示证明其征地合法性的文件。但区政府从未出示。高某等人迫于无奈,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咨询和对比,联系了专业代理拆迁征收行政诉讼的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来代理此案。在京坤律师的协助下,当事人高某先通过信息公开获取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然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经过一审,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诉求,判决某市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委托律师】

京坤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了本案之后,迅速组建了律师团队来处理此案,并指派了史西宁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同时,组织京坤律师团队召开了一次案件研讨会,在会上讨论了本案的具体办案思路,即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获取相应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找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的违法点并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维权。

【律师风采】

在史律师的指导下,高某等人先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高某等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在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征地批准文件,陕西省国土资源部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之后,给高某提供了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征收某区某街道办事处某村集体土地的批复》,该批复文件批准实施了某市国土资源局所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附有该安置方案。高某等人在收到该征地批复文件之后,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太低,遂在史西宁律师的协助下,向陕西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某区

某街道办事处某村集体土地的批复》批准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16年10月1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高某等人就按照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某市政府的征收补偿方案和陕西省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了诉讼。一审法院驳回了高某等人的诉讼请求,高某并未放弃,在与史西宁律师反复沟通后,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审庭审中,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史西宁律师指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不合法,因为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在报经上级政府批准前,需要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某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级政府批准前未履行公告手续,未听取被征收土地村民意见,故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程序违法。被上诉人某市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答辩称,2013年5月10日某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已将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进行公告,履行了公告程序,并提交了三张照片作为证据。

对于二被上诉人的说法,史西宁律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作出了质疑,史西宁律师认为,二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明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证据即张贴公告的照片,既无制作人,也无制作的时间,且照片内容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张贴的地点也无法判定,该证据真实性不足,无法作为被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据。

【胜诉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史西宁律师的意见,判定被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履行公告程序违法,判决如下:

一、撤销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6)陕71行初326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XX区XX街道办事处XX村XXX 村XXX村集体土地的批复》(市国土字[2013]第388号)审批土地件批准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违法。

三、撤销陕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7日作出的陕政复决字〔2016〕4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典型意义】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对土地征收的程序有一些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中最重要的是规定了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必须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这条规定保障了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如果被征地农民对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申请听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本案中,当地区政府制定了不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且不公开,显然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在专业拆迁律师京坤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种方式进行维权。虽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并未取胜,但当事人充分信任自己的代理律师,在代理律师的协同下,最终漂亮地打了一个翻身仗,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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