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 三重一大 " 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要求进行决策 , 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董事会、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
是指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三)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制定和调整;(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定;(五)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六)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改制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七)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九)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十)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荣誉称号的授予和需通报的奖惩事项;(十二)公司薪酬分配、奖金分配、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十三)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十四)公司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十五)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十六)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促进科学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也是国有企业的组织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国有企业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凡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遵守决策程序,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
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决策事前的调研、论证。
坚持决策程序,加强对决策后执行环节的监督和检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第四条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人员,对参与决策时的个人意见负责;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自己分管事务的决策中分别承担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制度的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对本企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3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概述第一条为了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推进党的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的决策工作。
第三条决策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民主集中、科学决策、权责清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第四条决策制度的核心是“三重一大”决策模式,即重大问题经过广泛调研、多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提交重大决策会议讨论并形成决策。
第二章决策流程第五条决策流程包括问题确定、调研、协商、决策会议、执行的全部环节。
第六条问题确定环节应严格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原则,明确问题的性质、范围、重要性,并确定工作组成员。
第七条调研环节应广泛收集信息,深入了解问题的实质,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第八条协商环节应充分发挥各方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协商意见。
第九条决策会议是重大决策的决策环节,由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
会议由主持人主持,根据事项的重要性可以形成专题会议或常委会议。
第十条决策会议应对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民主集中的优势,形成决策方案。
第十一条执行环节应将决策方案转化为具体的任务和行动计划,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二条决策流程之间应建立紧密的联系和衔接,每个环节应有相应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第三章决策原则第十三条决策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集体领导原则:重大决策应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都不能擅自决定。
(二)民主原则:决策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多方协商的决策。
(三)科学决策原则:决策应基于充分调研和科学分析,遵循事实和规律。
(四)透明公开原则:决策应公开透明,各方都有权了解决策的内容和原因。
(五)执行责任原则:决策应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决策的质量监控第十四条决策的质量监控是保证决策执行有效性和科学性的重要环节。
第十五条决策的质量监控应定期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决策方案。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五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桓台县水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桓台县委、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桓发[2022]3号)精神,密切配合、协调派驻机构对我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推行重大改革等重要事项;项目建设和管理、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重要事项;党建工作、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
2、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选拔、任免、推荐、调动和奖惩;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使用意见;推荐申报县级以上综合类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3、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各类重大水务工程建设项目、重大项目前期准备事项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监管事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各类固定资产处置;涉及经济发展的重要实事项目、涉及为民为企或单位内部多数人权益的重大实事工程的安排、督促检查、验收等。
4、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原则、制订调整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原则;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工程款单项支出在50000元以上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管理;单位单项非生产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
二、主要程序(一)会前准备阶段1、会议议题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根据班子成员、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或局机关职能部门的提议,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并与班子其它成员进行沟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一、制度目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重大决策中,要进行三重审批和一次大会商的决策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二、制度内容1.三重审批:(1)第一重审批:由相应部门、团队或小组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负责人需要对决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相关的数据和情况进行初步的评估。
(2)第二重审批:由相应部门或团队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审批。
中层管理人员需要对决策进行更加细致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以确保决策的可行性和稳定性。
(3)第三重审批:由相关主管部门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审批。
主管部门或高层管理人员需要对决策进行全面的指导和决策支持,以确保其符合公司或组织的整体愿景和发展战略。
2.一次大会商:在经过三重审批后,还需要组织一次大会商,邀请相关的部门、团队和专家参与讨论和决策。
大会商的目的是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确保决策的权威性和可行性。
(1)大会商的主持人要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流程,提出问题和引导讨论,确保各方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
(2)参与大会商的各方要提前准备并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提出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但应保持建设性和合作性。
(3)大会商的结论需要经过记录和归档,确保决策的追溯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方法1.制定明确的决策流程和时间节点,在制定决策制度前,应进行相关培训和沟通,确保各方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2.建立合理的信息沟通渠道,让各级管理人员和团队成员可以及时获取和分享决策相关的信息,以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3.根据决策的重要性和紧急性,灵活调整决策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决策的高效性和灵活性。
4.在大会商中,可以采用投票或协商的方式进行决策,但一定要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5.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及时纠正和改进决策制度,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四、制度评估和改进1.及时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收集相关数据和反馈意见,对决策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意见以及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落实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再由相关治理主体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应在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依法依规决策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防范出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保证决策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三)民主决策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决策原贝L 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保障决策的民主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科学高效原则。
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实行科学决策,并提高决策效率,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型:(一)党委直接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决定,或审议通过后报集团、股东会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上级单位党委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规定的,应由相关决策主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意见和措施;(二)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事项;(三)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经营计划的制订;(四)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机构调整,重大授权管理, 重大产业布局及区域布局调整优化;(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案建议方案;(六)年度投融资、担保计划,重大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工程建设事项,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重大风险管理以及重要法律事务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七)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方案的提出,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A)考核分配方案、员工持股方案、员工收入分配方案、中长期激励计划、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九)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十)其他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防止和纠正腐败现象,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第三条本企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与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企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公开透明决策、责任明确决策、有效执行决策的原则,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五条本企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的论证调研、党委(党组)意见前置、集体决策、决策执行、程序合规等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如下:()重大决策事项。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1.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3.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4.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完整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2、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七)企业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八)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的范围和程序,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管理层面。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指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事项: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程建设项目、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建设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企业基本工资制度、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稳定等重要举措;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集团和股份公司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及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主要指涉及公司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事项:负责直接管理的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选拔标准的制定、选聘和任免;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工资制度以及招议标、大宗物资采购、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以下事项: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及预算调整;公司重要制度修订,以及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重大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大宗物资采购、生产装备、工程建设项目、技改技措等项目设立和安排,以及涉及重大招议标项目;其他重大项目或议题。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党委(党组)将专门会议和两个文件的协议(即“三重一大”)作为决策能力的主要形式,在组织重大事项时进行充分讨论和决策的一种制度安排。
为了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下面从会议形式、文件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决策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会议形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三重”细分为:1.重大问题讨论会议:党委(党组)根据事项的重要性,组织召开专门的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全面讨论,以确保各个方面的意见充分表达和合理协商。
2.重要议题专题研究会议:党委(党组)召集相关人员组成专题研究小组,深入研究和探讨涉及党委(党组)重要议题的相关问题,并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决策意见。
3.重要事项汇报会议:党委(党组)按照工作需要,要求相关单位或个别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党委(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思路和建议等。
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汇报、分级汇报或个别汇报的形式。
二、文件形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一大”是指重要决策需要通过文件形式进行表决和决定。
文件形式包括专题文件和决策文件。
1.专题文件:由党委(党组)组织研究起草,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对相关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综合规划,并提出明确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
2.决策文件:指党委(党组)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决定,具有决策指导作用的文件。
决策文件一般经过“三重”全面讨论和研究,形成决策意见,并经过严格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表决和批准。
三、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决策程序包括:1.提出问题:相关单位或个别干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重大问题。
2.组织研究:党委(党组)根据事项重要性,组织召开重大问题讨论会议,对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和探讨。
3.形成决策意见:根据会议的讨论和意见,形成专题文件,并通过反复修改和讨论,形成具有约束力的决策意见。
4.选举表决:党委(党组)对决策意见进行选举表决,以确定最终决策结果。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大用户管理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我处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电力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处室及处室所属各科室。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处党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四)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五)支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六)我处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八)需要提交局的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党委、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企业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确保企业各项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按权限决策。
1、公司党委会、常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2、公司所属各单位党委(支委)会、职代会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四)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
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战略、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报告;从事高风险经营,重要合同审批,内部机构、岗位、定员设置调整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利润分配方案;涉及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投资大型项目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五)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各项奖金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缴纳、福利以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七)企业重要信息披露、发布及维护企业稳定重大事项;(八)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XXXX某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精品文档附件XXXX某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XXXXXJT某单位(以下简称“JT”)《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XXXX某单位(以下简称“某单位”)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某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一)依法决策。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JT和某单位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运用科学方法,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集体决策。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民主决策。
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分级决策。
某单位领导班子按照权限对某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按照权限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五条按照JT和某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向上级报告或经上级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六条重大决策,主要指涉及某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决策,包括以下事项:(一)某单位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某单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某单位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业绩指标和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废除,涉及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四)某单位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某单位形式,国内、国(境)外注册某单位,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2 —精品文档(五)某单位经营承包、业绩考核、员工录用、薪酬分配、奖金使用等重要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某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七)某单位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八)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XX某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XX某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进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务必遵循下列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务必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与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要紧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
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与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要紧包含:(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与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与措施。
(二)集团公司进展方向、进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进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缺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与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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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我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会议集体决策。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纪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事项范围
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重大决策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2.全单位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规划和意见。
4.涉及全单位性的体制机制改革和重大制度制定调整。
5.领导班子的分工、科室及其人员编制设置调整。
6.涉及全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科级领导干部选拔推荐、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2.干部职工工作岗位优化调整、交流、考核及奖惩。
3.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4.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奖励,北京海关各种荣誉人选的推荐。
5.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2.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预算内单项支出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房租水电除外)的资金使用,房租、水电等已确定的项目除外。
2.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三、基本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
1.领导班子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拟定决策方案。
2.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多个科室的问题,主办科室应当主动协调和沟通,如有必要,可召
开专题性会议进行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对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
3.“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并保证其有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4.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二)集体决策
1.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但书面意见不计入表决票数。
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会后要向未到会的班子成员通报。
主要负责人委托主持会议的班子成员,应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3.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当进行表决。
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表决。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当逐个表决。
对意见比较一致的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对重大问题情况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集体决策;特殊情况下,可以就争论事项书面请示上级。
4.对领导成员的表决方式、表决意见以及主要理由、表决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
5.落实第三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会议监督制度,各科室位负责人视议题需要列席局领导班子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负责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2.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策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
3.集体决策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程序提请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报告,对未完成事项领导班子经集体研究重新作出决策的,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监督检查
(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落实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办公室负责对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