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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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

房地产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按项填写说明第(1)栏“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证名称填写。

第(2)栏“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税务登记证号填写。

第(3)栏“行业”:参照以下类别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其他)。

制造业里请标明属于下列哪类(轻工食品、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精密电子、生物医药)。

第(4)栏“经济类型”:参照以下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第(5)栏“是否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由专管员根据征管系统指导填写,可参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13〕36号))第(6)栏“宗地编号”: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土地数量按顺序编写三位数字编号,一块地填一张表,如:纳税人有三块地,应填三张表;第二块地编号为:002。

第(7)栏“土地坐落”: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两者地址不一致时,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没有证件的,据实填写到街道名、门牌号码。

第(8)栏“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不填。

第(9)栏“土地面积”: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填写,没有证件的,按实际纳税面积填写。

单位:平方米第(10)栏“其中应税面积”:如实填写(不含免税面积);单位:平方米第(11)栏“每平方米税额”:填写单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对应的单位税额;(每年每平方米多少元)第(12)栏“土地使用税减免后实缴额”:按2012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写。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变更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变更

(一)房产税应税信息变更1、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采集界面,如下图:2、选择需要变更的房屋信息,点击“应税明细”按钮,系统显示房屋应税从价和从租信息,3、如纳税人为从价计征,则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4、确定后系统展示房屋应税明细信息、减免税信息,如下图:5、纳税人选择变更时间为新数据有效期起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天,这时不要改动其他任何信息包括增加减免信息(很重要),直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如下图:6、保存完成后纳税人可以看到房屋应税明细从分为了两条,一条是新数据有效期起之前,一条是之后,如下图:7、选择新数据有效期的一条记录,点击“变更”按钮,选择变更时间为新数据有效期起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天,在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出租房产面积等数据处变更为需要变更的新数据如下图:8、维护好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再自动生成两条应税明细,新数据有效期起前为原应税数据,新数据有效期起后为新应税数据,纳税人在进行申报时新数据有效期起后申报期即可按照新数据计算缴纳房产税。

如下图:9、如纳税人为从租计征则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同时系统弹出税源变更的温馨提示,纳税人按照温馨提示信息进行修改。

如下图:10、确定后系统展示房屋应税明细信息(从租)、减免税信息,如下图:11、纳税人选择变更时间为新数据有效期起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天,这时不要改动其他任何信息包括增加减免信息(很重要),直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如下图:12、保存完成后纳税人可以看到房屋应税明细从分为了两条,一条是新数据有效期起之前,一条是之后,如下图:13、选择新数据有效期的一条记录,点击“变更”按钮,选择变更时间为新数据有效期起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天,如下图:14、维护好需要变化的出租面积、合同租金收入总额,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承租方信息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申报租金收入等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再自动生成两条应税明细,如下图:(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信息变更1、纳税人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采集界面,如下图:2、选择需要变更的土地信息,点击“应税明细”按钮,系统显示土地应税明细信息,如下图:3、点击“变更”按钮,系统提示应税信息已申报并开票是否继续修改,点击“确定”按钮,如下图:4、确定后系统展示土地信息、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减免税信息,如下图:5、纳税人选择变更时间为变更时间为新数据有效期起的前一个月最后一天,这时不要改动其他任何信息包括增加减免信息(很重要),直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格及填表格说明

从价计征房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1.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3.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4.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5.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6.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7.土地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8.地号: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9.土地使用权证号: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0.土地性质(必选):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1.土地取得方式(必选):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划拨、出让、租赁和其他。

12.土地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13.土地坐落地址(必填):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详细地址。

金税三期房屋信息采集表(企业采集2)

金税三期房屋信息采集表(企业采集2)
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自用+出租) 序号 房源编号 产权证书号 *土地税源编号 *房屋坐落地址 *所属税务机关 *行政区划 *房屋所处街乡 *房产总原值(元) *房屋面积(平方米) *权属有效期起 自用房屋信息 序号 *房源编号 产权证书号 *房屋坐落地址 *自用方式 *征收品目 *房产原值(元) *减值率 *免税原值(元) *应税原值(元) *年应纳税额(元) *申报期限 *纳税期限 *缴款期限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备注 出租房屋信息 序号 *房源编号 产权证书号 *房屋坐落地址 *是否征收房产税 *征收品目 *年租金收入(元) *年应纳税额(元) *申报期限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人电话 会计电话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纳税期限 *缴款期限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备注 承租房屋信息 序号 房源编号 出租人名称 出租人身份证件种类 出租人证件号码 土地税源编号 *房屋坐落地址 *所属税务机关 *行政区划 *房屋所处街乡 *是否征收房产税 *征收品目 房产原值(元) 减值率 免税原值(元) 应税原值(元) 年租金(元) *年应纳税额(元) *申报期限 *纳税期限 *缴款期限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备注

房产税税源登记表

房产税税源登记表

表一:
房产税税源登记表单位金额:元
宁波市房产税税源普查表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名称”按纳税人全称填写。

二、“纳税户代码”按户管税务机关编制的代码填写。

三、“纳税人识别号”按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

没有税务登记证的按技术监督部门确认证书号码或身份证的号码填写。

四、“注册类型”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单
位团体、其它。

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五、凡纳税人房产属租入使用或无租使用,请在本表注明,并另填写《房屋租赁调查表》。

六、凡纳税人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在用但未入帐,请在本表注明,并另填写《房屋建筑物未帐情况调查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四月。

土地、房屋税源采集表(1)

土地、房屋税源采集表(1)
房产税源采集表
管理代码: 1450579 数据项名称 纳税人名称(盖章):湖南新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集内容(房产1) 纳税人填写(黄色部分) 房源编号 产权证书号 土地税源编号 房屋坐落地址 所属税务机关 行政区划 房屋所处街乡 房产总原值 房屋面积 权属有效期起 自用房屋信息 房源编号 产权证书号 房屋坐落地址 自用方式 征收品目 房产原值 免税原值 应税原值 年应纳税额 纳税期限 缴款期限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出租房屋信息 房源编号 产权证书号 房屋坐落地址 是否征收房产税 征收品目 年租金收入 年应纳税额 申报期限 纳税期限 缴款期限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税管员核实 纳税人填写 计量单位:面积(㎡)、金额(元) 纳税人识别号:43011172256270X 采集内容(房产2) 租人名称 出租人身份证件种类 出租人证件号码 土地税源编号 房屋坐落地址 所属税务机关 行政区划 房屋所处街乡 是否征收房产税 征收品目 房产原值 年租金 年应纳税额 申报期限 纳税期限 缴款期限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 采集人员: 复核人员: 录入人员: 2016.5.1 2017.5.31 9600 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 号和济楼507房 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第四 税务分局 长沙市雨花区 侯家塘街道 杨代鸿 身份证 43010419651218261X
备注:1、纳税人只需填写表格内黄色部分,有多处房产的可以增加填写栏次。 2、如需打印表格填表说明部分可不打印。 3、此表纳税人需对纳税人填写部分盖章确认,税务机关采集人员、审核人员需签字确认。
填写说明 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自用+出租) 系统自动生成。 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如:湘房权证字06027028号,如没有 可暂不录入,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进行变更。(非必录) 有房产所对应的土地登记信息的,点击土地税源编号调用土地登记 信息,选择对应的土地税源编号,没有的可以不录入 (非必录) 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坡子街街道解放西路166号XX 填写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需选择县(市)区局下面的税源 管理科所、分局。如:长沙市天心区地税局管理一分局(管理一 根据房屋实际所处行政区划选择,填写至县(市、区)级。如:湖 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必录) 根据房屋实际所处街道(乡镇)选择。如:坡子街街道 (必录) 填写房产的全部房产原值。应包括:分摊的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 价,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的原值,房产中已出租部分的原 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中“建筑面积”项目内容填写,保留两位小 数。(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信息有误的,按实 新建商品房为交付使用时间的次月;购买存量房为签发权属证书时 间的次月;自建的为建成时间的次月;委托施工方建设的为办理验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非必录)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按实际情况填写:分为正常使用;承典、融资租赁。(必录) 选择“房产税—生产用房”、“房产税—营业用房”、“房产税— 办公用房”和“房产税—职工用房” (必录)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房屋有出租情况时据实填写,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房产有 出租情况的为必录) 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必录) 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必录) 选择“76-当年3月、6月、9月、12月15” 选择“08-季”。 选择“76-当年3月、6月、9月、12月15”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中“使用期限”项目 内容填写,暂时没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按实际情况填写 (必录)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非必录) 从纳税人所有房屋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需要征收的选“是”,不需要征收选“否”。(必录) 在“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和“房产税—其他房屋出租”中二选 一。(必录) 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出租房产的年租金收入,单位为元。(必录) 自动计算得出 选择“04-期满之日起15日内”。(必录) 选择“06-月”。(必录) 选择“04-期满之日起15日内”。(必录) 按照租赁合同据实录入。(必录) 按照租赁合同据实录入。(必录) 所承租房产的房源编号。出租方登记过出租房产信息的,可通过出 租方纳税人识别号查询带入。 按照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实际名称填写。(非必录) 选择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件。(非必 录) 录入相对应的身份证件号码。(非必录) 有承租房产所对应的土地登记信息的,点击土地税源编号通过出租 方纳税人识别号调用承租房产土地登记信息,选择对应的土地税源 从出租方出租房产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从出租方出租房产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从出租方出租房产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从出租方出租房产信息中自动带入。(必录) 需要征收的选“是”,不需要征收选“否”。(必录) 选择“房产税—生产用房”、“房产税—营业用房”、“房产税— 办公用房”和“房产税—职工用房” (必录) 填写房产的全部房产原值。应包括:分摊的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 价,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的原值,房产中已出租部分的原 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承租租房产的年租金,单位为元。无租使用承 租房产的,年租金为0.(非必录) 自动计算得出。(必录) 选择“76-当年3月、6月、9月、12月15”(必录) 选择“08-季”。(必录) 选择“76-当年3月、6月、9月、12月15”。(必录) 按照租赁合同据实录入。(必录) 按照租赁合同据实录入。(必录) 采集时间: 复核时间: 录入时间: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第一篇: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一、总体情况说明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房产税税源情况登记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情况登记表》。

每个登记表按照纳税人对房屋(土地)的拥有和使用情况分为自用、出租、无偿使用和承租四种情况,纳税人需按照自己生产经营房屋(土地)的权属关系对应各项目详细填写。

其中“自用情况”为利用自有房屋(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出租情况”指将自有房屋(土地)有偿出租他人使用的情况;“无偿使用”情况指纳税人无偿(无租)使用他人房产(土地)的情况;“承租情况”指有偿租赁他人房产(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情况。

自用(出租)房屋、土地数量较多,超过本表栏目的,仅填写“小计”、“合计”栏,但须根据本表所列项目单独附表登记房屋、土地明细。

二、分项说明1、登记类型:凡初次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含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在初始登记框中划“√”;办理初始登记后,凡对本表所涉及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的,在变更登记框中划“√”2、房屋(土地)坐落地:此栏目分两个子栏目。

其中“行政区域”一栏中,填写房屋坐落行政区域,市内四区按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填写,县市区按照各自行政区域填写,例如金州区、普兰店市等等。

“详细地址”一栏中,纳税人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登记地址进行填写,具体到门牌号。

填写格式××区(市)××路(街)××单元××号3、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号:按照房屋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上注明的编号进行填写,未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土地)权属未明确的,应注明。

4、房屋原值:按照现行房产(城市房地产)税有关规定应计入财务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房屋原价(含单独核算的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设施)。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操作手册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操作手册

贵州省网上税务局_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用户操作手册目录第1章概述 (1)1.1主要内容 (1)1.2预期读者 (1)第2章系统简介 (2)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2.2基本操作说明 (2)2.2.1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章概述1.1 主要内容本文档为贵州省网上税务局_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操作手册,内容包含房产税税源信息新增、修改、删除的功能。

1.2 预期读者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的身份验证用户。

第2章系统简介2.1 系统术语与约定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的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直接访问贵州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的人员。

2.2 基本操作说明2.2.1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2.2.1.1业务概述本功能由纳税人在贵州省网上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房产税网上税源信息采集的功能。

本功能主要包括:房源信息查询、新增、修改、注销以及应税信息维护等功能。

2.2.1.2功能描述本功能由纳税人在贵州省网上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2.2.1.3操作人员房产税申报纳税人(贵州省网上税务局身份验证用户)。

2.2.1.4前置条件2.2.1.5操作说明1.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

图2- 1图2- 22.操作人员选择【申报缴税】,点击【申报清册】。

若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为按月、按季等不是按次的,则在【按期应申报】中,选择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表单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报表;若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为按次的,则在【其他申报】中,选择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

电子税务局新功能--房产税(201911月)

电子税务局新功能--房产税(201911月)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模块,可以通过【新增房屋】在线填写房源信息
新增房屋
新增房产,需要采集房源信息,点击【新增房屋】; 进入房源信息采集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源信息,带“*”号为必填栏次;
新增房屋
房源编号无需填写,房源信息采集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房源编号,填写完成点击【保存】; 房源信息保存成功,需要维护房源应税明细信息,点击【确定】,即可进入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
作废房屋
源已存在相关申报信息,不能作废。 需要注意的是, 已存在相关申报信息,不能作废!
2 Part
房产税申报
原申报路径与报表界面
原申报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
房产税申报
上线后:有税费种认定,申报路径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
房产税申报
义务终止
注意: 填写房源相关信息,其中房屋转出时间为必填栏次,信息填写之后点击【义务终止】。
义务终止条件:电子税务局仅允许纳税人自行义务终止所属期内未申报或不存在未申报清册记录的税源。
义务终止
注意: 如果当前税源存在任一属期已申报或存在未申报清册记录,则不允许纳税人自行义务终止。
作废房屋
需要作废房屋总体信息的,选择对应房源信息,点击【作废房屋】; 房屋作废后该房屋所对应的从价、从租应税明细信息一并作废。
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
基本信息
页面显示已采集的房源信息,点击【基本信息】可对相应房源信息进行维护; 房源信息修改完,点击【保存】; 房源应税明细信息需要修改点击【确定】,进入房源应税明细信息维护页面。
应税明细
义务终止
企业如果发生房屋转出的情况,可点击【义务终止】,对已采集未申报且未产生应申报清册的房源进行纳税义务终止操作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操作及关键点说明一、新增房屋信息
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菜单
点击新增房屋
填写房屋信息,点击保存即可
二、应税明细维护从价信息维护
点击应税明细
首先维护从价信息,点及变更
关键点
(1)首先需要纳税人确认从几月份开始变更,如,8月份开始我出租房产原值发生变化,修改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后,把变更日期改为发生变化所属期的前一个月中的某一天,8月份发生变化,变更日期改为7月几号,如果9月份发生变化,则变更日期改为8月几号,依次类推。

保存后会把此条税源信息根据变更日期进行拆分2条。

如果每个月都需要变化,则需要多次拆分。

(2)出租房产原值跟房产原值一致时,代表此房源全部从租,申报只会带出从租信息,如果出租房产原值为0时候,代表此房源全部从价,申报时只会带出从价信息。

如果出租房产原值小于房产原值,则既有从价又有从租
点击保存后出现两条,从价信息,从价信息只能变更,不能删除
从租信息维护
点击变更
关键点:
如果从价信息,如,8月份开始我出租房产原值发生变化,把变更日期改为发生变化所属期的前一个月中的某一天,8月份发生变化,变更日期改为7月几号,如果9月份发生变化,则变更日期改为8月几号,依次类推。

保存后会把此条税源信息根据变更日期进行拆分2条。

如果每个月都需要变化,则需要多次拆分。

点击保存后,出现两条从租信息。

从租信息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但是不能删除以前已经申报过所属期的的从租信息。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摸底表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摸底表

土地使用税税源分户摸底表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单位:元,㎡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税管员(签名): 调查时间:
填表说明:1、地块序号栏:按国土部门发证个数登记;2、一个地块涉及几个土地等级的分等级填写;3、合计栏的单位税额:填加权平均后的平均定额;4、享受税收优惠项目栏:包括批准类、核准类、事后备案类所有项目;5、享受税收优惠金额栏:批准类、核准类的按2014年各级审批的金额填报,事后备案类按实际减免的金额填报;6、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小计额栏:必须与免税面积、年免税额一致;7、死欠:即无法收回的欠税;8、本表一式两份,征收分局一份,税政科一份。

2024年从租房产税申报流程详细表

2024年从租房产税申报流程详细表

2024年从租房产税申报流程详细表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2024年从租房产税申报流程详解随着2024年的到来,对于拥有出租房产的业主来说,了解并正确执行房产税申报流程至关重要。

一般纳税人企业租用房屋税源信息采集

一般纳税人企业租用房屋税源信息采集

一般纳税人企业租用房屋税源信息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如何采集、申报?房产税税源登记(变更)主要是对负有房产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房产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并根据内部已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与纳税人报送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以保证登记信息完整准确和税款的足额缴纳。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随同办理房产税税源的初始登记。

在以后日常管理中,纳税人因涉及房产情况变动的应办理房产税税源的变更登记。

登陆网址,填写纳税人税号和密码,登陆系统。

1、首次进行房产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增加】→进入“房源信息”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用途、房屋取得时间、建筑面积,行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鹏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土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莱芜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进入“应税信息”界面→【新增】→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减免信息也在此页面一并填写。

注:如果有房屋出租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其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由付款时间的界定,减免信息也在此页面一并填写。

→【保存】→【确定】,流程结束。

2、修改房产税税源信息: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基本信息】→进入“应税信息”界面→【修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信息→【保存】,本流程结束。

3、房产税申报:申报征收→房产税申报→进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填写申报表】,检查申报数据→【申报】→【确定】→【打印】即可打印“房产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房产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房屋信息采集需要增加户情况说明

房屋信息采集需要增加户情况说明

房屋信息采集需要增加户情况说明
房屋信息采集需要增加户情况说明:
首次进行房产税信息采集:申报征收→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进入“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界面增加进入“房源信息”界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纳税人类型、所有权人识别号、所有权人名称、产权证书号、房产名称、房产用途、房屋取得时间、建筑面积,行政区划为“莱城区”,所属街道为”xx街道办事处”,土地坐落详细地址为该宗土地坐落地址,所属主管税务所为xx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局分局管理科保存提示保存成功,是否维护应税明细信息"确定进入“应税信息”界面新增选择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减免信息也在此页面一并填写。

注:如果有房屋出租情况,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其中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由付款时间的界定,减免信息也在此页面一并填写。

保存确定流程结束。

申报征收一房产税申报→进入“房产税申报(优化版)“界面,税费所属时期起为“每季初”,税费所属时期止为“每季末”,纳税期限为”按季申报”填写申报表,检查申报数据申报确定打印即可打印“房产税申报(优化版)回执”和“房产税申报表”缴款,完成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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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房产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房产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房产明细信息。

2.每一独立出租房产应当填写一张表。

即:同一产权证有多幢(个)房产的,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无产权证的房产,每幢(个)房产填写一张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幢房产合并成一条记录填写。

3.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4.房产有出租情形的,纳税人也应当先填写本表,再填写《从租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表》。

5.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6.纳税人分类(必选):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7.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8.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0.房产名称(必填):纳税人自行编写,以便于识别,必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1.房产编码: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且应当与从价计征房产税明细申报信息关联并一致。

12.房产用途(必选):分为工业、商业及办公、住房、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房产应当分别填表。

13.房屋坐落地址(必填):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省××市××县(区)××街道 + 详细地址,且应当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数据关联并一致。

14.房产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本表所填列房产的房产税收入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

系统允许各地配置该项的确定规则。

该项不需纳税人手动填写,根据确定规则自动带出。

15.出租面积(必填):与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房产信息相关联并一致,必须注明是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单位:平方米)
16.合同租金总收入: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出租房产的总收入。

17.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起。

18.合同约定租赁期止:填写出租协议约定的收取租金等收入的租赁期止。

19.申报租金收入:填写本次申报的应税租金收入。

20.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填写申报租金收入的所属租赁期起。

21.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填写申报租金收入的所属租赁期止。

22.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对于出租房产不适用12%法定税率的,应当填写相关的减免税内容。

23.减免项目名称:该项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项目名称填写。

24.减免税租金收入:该项填写本出租房产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租金收入。

25.减免税额:根据纳税人选择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

26.适用税率(必选):根据适用的政策选择税率,必选且只能选其一,不同税率的出租房产应分别填表。

27.承租方纳税识别号: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按照以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12.逻辑关系: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28.出租方,(非自有房产必填),填写出租方名称。

29.出租方联系电话,(非自有房产必填),填写出租方联系电话。

30.产权人,(必填)根据产权证的名称填写,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填写实际拥有人姓名。

31.产权人联系电话,(必填)填写产权人的联系电话
32.出租(租用)起始日期,(租赁房产必填)按照租赁合同填写实际开始时间。

产应当件上标。

内容。


:本期,填写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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