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
关于做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附件1: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 2:关于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院党委 :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做好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08 年×月×日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于 2008 年×月召开×××党总支 ( 直属党支部 ) 党员大会,进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
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换届工作指导思想。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1、听取和审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工作报告;2、选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
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截止到 2008 年10 月底,×××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教工正式党员××名,学生正式党员××名,教工预备党员××名,学生预备党员××名。
根据院党委批准,委员会现设委员×名,书记 1 名,副书记×名。
新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名,提名候选人×名:拟设书记 1 名,副书记×名。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审批市直机关各单位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或撤销及其班子成员任免。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按权限审议或决定党员违纪的处理。
(四)抓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开展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
(五)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
(二)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工委机关群团工作。
(五)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职能。
二、组织部主要职责(一)提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二)办理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建立、改选,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及党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三)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负责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四)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及开展“争先创优”等活动;(五)办理党费收缴及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六)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
三、宣传部主要职责(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二)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负责市直机关科以下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四)抓好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五)调查分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带有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总结推广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经验;(六)组织协调市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四、机关纪工委办公室(综合考核处)主要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拟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计划,指导市直机关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
党委、党组、党小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纪工委、纪委
党委、党组、党小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纪工委、纪委党委——“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至五年。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一般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党委。
有些重要单位,党员数虽然不足百人,也可设立党委。
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
党组——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
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
党组的基本任务,主要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党的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与本单位的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
党组和党的委员会的主要区别有四个方面:(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
(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
(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施与管理办法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发挥廉洁档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和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关于建立阳煤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廉洁档案是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生活和从事各类公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有关备考文件、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实行以书面立卷为主的管理方式。
三、廉洁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全矿助理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建档对象)。
四、廉洁档案管理工作由矿党委统一领导,矿纪委牵头组织,并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矿有关职能部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矿成立廉洁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廉洁档案的建立、推进和管理工作。
组长:张文才副组长:张宝元成员:政治工作部、纪委、综合人力部、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基层其他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纪委。
办公室主任:杜春明,副主任:马素红。
五、廉洁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记录、材料归档以及日常维护、办理调阅转移、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廉洁档案管理坚持客观、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积极作用,为党员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廉洁档案的主要内容一、由建档对象完成的相关资料(一)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情况。
包括建档对象个人身份、工作履历、职务变动、廉政培训、获奖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近亲属的基本情况。
(二)个人评价。
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认知并做出评价。
(三)执行六项纪律的自我鉴定。
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的六十六个负面清单进行针对性的自我鉴定。
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
华东政法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和令人向往的高雅学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应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第三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结构合理、团结务实、朝气蓬勃、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着力做好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坚持面向实践、面向基层、面向群众。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学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含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选拔任用。
第五条学校处级干部应通过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或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面向校内,公开选拔面向校内外。
处级干部中选举产生的党内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其选举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选拔任用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人民团体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在校党委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处级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北京建筑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我校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拟于2010年5月召开。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第四届党委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我校第五届党的委员会和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现就新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及候选人名额经北京市委批准,中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第五届委员会设委员19名,提名候选人23名;中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
二、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党委的构成应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
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除包括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外,原则上还要有党员正、副校长、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工会、共青团负责人,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等。
除纪委书记外,提名党委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交叉。
三、两委委员的基本条件根据《党章》有关规定,我校两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党委委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纪委委员应有坚强的党性和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
同时,两委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献身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工作实绩突出,奉献精神强。
3.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方案(讨论稿)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工作方案(讨论稿)经校党委研究并报请上级批准,决定于2007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九次代表大会。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代表选举及校第九届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工作安排如下:一、党代会代表和“两委”委员的名额及构成(一)党代会代表的组成与比例分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具体情况,我校第九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为146名: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30%左右,教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方面先进人物代表占50%左右;学生代表占10%左右,离退休人员代表占10%左右。
其中,妇女代表占30%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3%左右。
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比例。
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总体比例要求,按照各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代表的选举,要坚持代表先进性、广泛性,同时要考虑工作需要(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两委”委员及其候选人名额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九届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书记1名(兼),副书记1名。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提出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6名(差额5名);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差额不低于20%的要求,提出中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9名(差额2名)。
二、基本条件(一)党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我校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3、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工作勤奋,爱岗敬业。
河南省纪委印发《廉政准则》实施细则
河南省纪委印发《廉政准则》实施细则编关于转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细则(试行)》。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河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2010年5月12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正确处理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应当主动检查纠正。
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可以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情节较重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理。
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前款所规定处理方式,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已到退(离)休年龄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员领导干部适用本实施细则。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河南的中央驻豫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县(市、区)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驶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施与管理办法.doc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施与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业,标准束缚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发挥廉洁档案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处理方面的效果,根据《党内监督法令》和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关于树立阳煤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的实施定见》的有关规则,结合我矿实践,拟定本办法。
二、廉洁档案是党安排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日子和从事各类公事、运营活动中构成的,可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有关备考文件、资料的搜集和保存。
实施以书面立卷为主的处理方法。
三、廉洁档案的建档对象为全矿助理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建档对象)。
四、廉洁档案处理作业由矿党委统一领导,矿纪委牵头安排,并详细担任日常处理,矿有关功能部室合作做好相关作业。
矿树立廉洁档案树立和处理作业领导机构,担任廉洁档案的树立、推动和管理作业。
组长:张文才副组长:张宝元成员:政治作业部、纪委、归纳人力部、工会等部分担任人;底层其他各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作业室设在矿纪委。
作业室主任:杜春明,副主任:马素红。
五、廉洁档案处理清晰专人担任,实施处理职责,严厉依照要求做好记载、资料归档以及日常保护、处理调阅搬运、安全处理等作业。
六、廉洁档案处理坚持客观、精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积极效果,为党员领导干部奖惩和选拔委任供给重要根据。
第二章廉洁档案的首要内容一、由建档目标完结的相关资料(一)党员领导干部基本状况。
包含建档目标个人身份、作业经历、职务变动、廉政训练、获奖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首要近亲属的基本状况。
(二)个人点评。
对《中国共产党规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原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的学习、认知并做出点评。
(三)实施六项纪律的自我判定。
对政治纪律、安排纪律、廉洁纪律、大众纪律、作业纪律和日子纪律等六项纪律的六十六个负面清单进行针对性的自我鉴定。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区别联系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党委,区别联系[O]党的基层组织2007年《党章》: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一]什么是党委2007年《党章》: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一般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党委。
有些重要单位,党员数虽然不足百人,也可设立党委。
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二]什么是党组2007年《党章》: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
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岗位职责
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岗位职责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1、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班长”和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稳定工作。
2、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3、与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密切配合,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落实会议制度。
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负责抓好党的建设。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实施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特别是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不断加强委员会和所属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5、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
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会同行政负责人做好德育工作。
6、同委员会其他成员一起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配合学校组织部门抓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以及做好学院党务干部、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7、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协调党政关系,搞好领导班子的内部团结。
组织好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
负责检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并负主要责任。
8、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9、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书记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
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一般程序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任期的有关规定(机关党委每届任期3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本届委员会届满时,应当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二、召开本届委员会全体会议。
1、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书记和副书记设置,并拟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
初步人选的酝酿,既要考虑个体的素质能力,又要考虑党员的比例和部门处室的平衡,要在会前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
初步人选要多于拟定委员人数的20%以上,并明确其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
工委直属党组织的初步人选,要经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其所属党组织初步人选中的书记和副书记人选,也要经其上级党组织(如果有,一般就是党总支部)和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
2、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作出安排,包括时间要求、文字材料、会场会务等。
4、工委直属党组织如果需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还要讨论研究代表的名额、分配原则和产生办法。
三、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中共××委员会要求换届选举请示》。
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组织,直接向机关工委请示;党总支部所属的党支部,由党总支部统一向机关工委请示;部门党委、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直接向其部门党委、机关党委请示。
1、说明换届的理由、选举大会召开的方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时间安排。
2、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的人数以及书记和副书记的设置。
3、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名单(包括书记和副书记人选名单)。
四、部门党委、机关党委(工委)审核《请示》,并下发批复文件。
1、审核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书记和副书记的配备是否符合中央《条例》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审批市直机关各单位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或撤销及其班子成员任免。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按权限审议或决定党员违纪的处理。
(四)抓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开展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
(五)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
(二)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工委机关群团工作。
(五)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职能。
二、组织部主要职责(一)提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二)办理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建立、改选,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及党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三)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负责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四)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及开展“争先创优”等活动;(五)办理党费收缴及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六)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
三、宣传部主要职责(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二)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负责市直机关科以下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四)抓好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五)调查分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带有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总结推广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经验;(六)组织协调市直机关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
四、机关纪工委办公室(综合考核处)主要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拟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计划,指导市直机关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和各项制度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党建联系点制度。
一、党委要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每名党委成员都要确定1个以上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原则上可根据领导干部分工和分管工作特点确定联系点。
二、党委成员挂钩联系点的工作要求主要是。
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党支部以服务财政事业发展为中心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根据上级布置的任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党委成员要定期到点工作。
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一般不少于6次。
建立联系薄登记制度,记录好每次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
四、党委成员要认真解决对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委反映,不得包庇隐瞒。
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系点情况汇报会,交流工作,总结经验。
党委成员每年至少要确定一个调研课题,撰写1-2篇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五、党委成员要及时掌握联系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与联系点干部、群众搞好关系,接受他们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本人和党委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六、联系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对考核较差者,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第二篇。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第一支部:第二支部:第三支部:第四支部: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
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党组与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关系
党组与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关系党委:“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或四年。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一般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党委。
有些重要单位,党员数虽然不足百人,也可设立党委。
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
党组: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
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以及各人民团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机关厅局,以及各人民团体;省辖市国家机关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州、县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政法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
党组设书记、副书记。
党组有在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组的基本任务,主要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党的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党组不是一级党委。
党组与本单位的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
党总支:“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由党总支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一般正式党员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总支。
人数较多的总支部可下设若干支部。
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简称。
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设置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意见关于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为了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党校实际,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意见。
一、民主评议时间每年结合年终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民主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是评议不同层次党员先进性要求的保持和发挥情况,重点评议:一是根据工作实绩看党员的先进性;二是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评议促工作,以评议为总抓手,进一步保持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带头作用。
三、民主评议要求各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参评率不低于党员总数的95%。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党校优秀党员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全面准确地评价,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质量,不走过常四、民主评议程序一是搞好学习教育。
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党章》、有关文件精神和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党员不合格的表现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
二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党员人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以党小组(或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个人对照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对自身的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党员同志相互之间开展批评,互相帮助。
三是开展民主评议。
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支部的党员进行评议,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
四是确定评议档次。
由支委会汇总党员、群众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类别,确定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档次。
党员个人有违纪行为的,不能评为优秀、合格档次。
五、意见反馈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将确定的党员档次和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向党员反溃党员同志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按照措施认真整改。
对评议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各支部要研究确定帮教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情况报校领导班子。
-----------------.unjs.--华丽丽的分割线------------------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现就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等几项具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范文《民主评议党员群众意见》。
大连海事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大连海事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应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三条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
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委员会。
党员1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不足50人的,设立党的直属支部委员会,确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直属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3年。
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应报学校党委批准。
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二级单位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委员5或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直属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设委员3或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党员人数较少的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委员可按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等工作进行分工。
第三章主要职责第六条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七条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九条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思想政治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
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文件津大党发…2004‟19号签发人:杨贤金★关于下发《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了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和《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经七届6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正式下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将学习讨论情况于4月28日前上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中共天津大学委员会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联系人:贡振宇;联系电话:27403243)主题词:人事干部管理办法通知(共印35份)天津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4年4月15日印发附件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我校干部队伍建设目标,促进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处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相关文件和《天津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级干部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不断完善选拔、培养、管理相协调,素质、能力、业绩相统一,特长、需求、发展相促进的干部管理工作思路。
第三条处级干部管理工作应始终坚持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和院级党委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分层次负责领导干部的培养、考核、调配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四条处级干部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创造性开展工作。
注意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潜心钻研本职工作,了解学校其它岗位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关联性较强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必须经班子集体决定。
要注意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各方面意见,充分调动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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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写在背面,也可另附纸张填写。填写完毕,可投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n。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
作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表
日期:
形式主义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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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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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乐主义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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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靡之风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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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反映
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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