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规程经验.doc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及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作为曾经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小混混以及现在的下海流浪人员,我看了其中与房地产开发报建有关的内容,有些感慨,在这里讲一讲。
涉及房地产管理的各大部门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我想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吧。
下面基本上是按照报建的先后顺序来说。
1、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批复阶段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加上规划要点批复,是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前提。
但是,这几样东西领取的先后顺序,非常的有学问。
有经验的同志,一看这几样东西的发出时间,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出地块背后的故事。
这三样东西涉及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旷日持久的权力斗争。
目前我国法律也没有很好的规范这个问题。
恩,简单的说一下,土地证由国土部门颁发,是土地权属证明,载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载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颁发,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线的法律依据;规划要点批复由规划部门颁发,是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的法律依据,如容积率啊建筑密度啊停车位配置要求啊这些指标都在这个批复里体现出来,包括现在的那个小户型比例限制要求,也会在这个文件里体现出来。
一般来说,一块地,必须要由规划部门核定规划要点,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地规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这绝对应该是必须的程序。
因为国土部门必须依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强度,才能计算出土地出让金,才能在土地证上载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但是呢,在现实中呢,这个想法只能是理想状态。
因为首先,很多地方的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的时候,根本不考虑规划,直接就整块出让了。
然后给人家办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土地出让模式一度非常盛行。
然后受让了土地的开发商,再去规划部门软磨硬泡,无论是修改规划也好,还是根本没有规划都好,反正,我的土地出让金是已经交了,剩下的事情你规划部门得给我搞定。
我不是批评这种土地出让模式容易滋生腐败。
要知道,我国正式搞土地出让也只不过是从1990年开始的,而以公开交易的形式搞土地出让,甚至都只是从1997年才正式开始。
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doc-12)
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doc-12)1.背景作为一项复杂的工程项目,立项报建和报批流程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政府部门和企业申请者之间的多个环节和多个审批节点,因此对于这个流程的了解和掌握对于企业来说显得至关重要。
2.报建报批流程的基本流程以下是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的基本流程:2.1 报建阶段1.提交申请材料:项目方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开发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文件等;2.材料审查: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3.通知: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审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项目方是否通过申请。
2.2 报批阶段申请材料全部通过审查后,项目方需要进行报批:1.提交项目建设地质勘探、招标投标工作方案等有关工作的报批文件,同时提交相关部门要求的资格条件文件;2.材料审查: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3.反馈: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审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项目方审批结果,若审批通过,将签发相关证书。
3.注意点报建报批流程虽然是一项固定的流程,但是其中存在很多的注意点,需要申请者有意识地遵守,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提交材料要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汇总;2.申请者需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实,并且要做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需要作出承诺的;3.在把材料提交出去的同时,需要对材料的内容和进程进行跟踪和记录,以便在后续的环节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和反馈;4.申请者还需要对审批时间进行合理的估计和规划,以便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实施工作。
4.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是一项需要企业申请者高度重视的工作,在了解这个流程的同时,也需要注重流程的细节和注意点。
如果公司能够全程跟踪并且认真落实上述所有注意点,报建和报批过程将会变得更加顺畅和高效,也更有利于企业方的利益。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 、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新征用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02、nh14a628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02-01(nh14a628-01)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办事指南nh14a628-01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办事指南1)申请、调整或者确认建(构)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05、nh14a631建设工程方案审核05-01 (nh14a631-01)城市新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1)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审核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04、nh14a63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04-02 (nh14a630-03)建设用地规划使用功能审核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局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预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托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工程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具体的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局部行政审批局部依据我国当前、、规章,房地产建设工程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时期:1〕选址定点;2〕总图审查及确定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时期。
如今期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工程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和土地需求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工程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工程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部门办理工程选址意见书。
二、总图审查及确定设计条件时期,如今期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部门对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5、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如今期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依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托付通知单。
9、建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
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1. 项目前期准备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中,项目前期准备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首先,需要确定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用地性质、用途、规模和位置等。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需求分析、投资回报预测、环境影响评估等。
2. 报建资料准备在报建报批流程中,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建资料。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项目,具体的报建资料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房地产项目建设规划申请书》:项目的规划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估等内容。
•《房地产项目建设用地申请书》:申请土地使用权的书面申请。
•《房地产项目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通常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
•《房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证明文件,通常由规划部门颁发。
•《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的许可证明文件,通常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文件,通常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3. 报建报批程序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中,通常遵循以下程序:•项目立项阶段: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资金预算等工作。
•报批申请阶段:准备报建资料,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报建费用。
•报批审查阶段:相关部门对报建资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批复阶段:相关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批复决定,通知报建单位。
•开工阶段:获得批复决定后,开始项目的实际开工建设。
•完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获得相应的竣工验收备案。
4. 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流程中,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主要部门和责任人如下:•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审批和批准。
•规划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审批和许可。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
•相关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相关投资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和资金筹集。
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报批、报建流程序言开发建设项目工作流程(工程类)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工作流程(工程类) 该流程对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初始登记”为止的主要工作进行条理化梳理,使员工对工程类管理的主要工作节点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彼此联系有所了解,可以为公司逐步进行规范和整合管理制度提供一种可分割可组合的工作流程。
二、主要节点工作流程:该部分对主要工作节点的工作目的、主要工作内容、申报要件及办理时限都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力图使经办人对办件的目标、办理程序有较全面的了解,同时也为其岗位责任制的确定和考核给出了较为实际的工作内涵。
三、呈报要件明细表:该表的制定是为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节点所执的要件、办件部门、工作时限、联系电话等均给出了明细,是相关节点工作的办事指南。
四、开发企业收费明细表:该表的制定可以使工作人员对自己经办的工作节点、应执行的政策、收费标准、文件的索引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对控制开发成本、编制用款计划、查阅相关政策等提供了文件依据,可以相对提高办理要件的效率。
说明:1、该工作流程(工程类)中凡没有编号的工作节点均未编制节点流程,其主要原因是该节点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或属于随机的、不确定的技术审查工作,是较机动的工作程序。
2、此次编制流程只反映了主要工作节点的相互关系,而其中一个节点和其他工作节点之间有着比较复杂、重复关联的关系。
此种关系很难从工作的流程中体现出来,因而该流程仅反映主要工作之间概念性的和主要的条理关系。
3、本工作流程仅适用土地经招、拍、挂方式(带规划条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项目。
4、由于部门工作的能力所限,因此在编制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和有待完善的内容,因此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订正和完善。
开发部2005年12月20日工作流程(工程类)一、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1/500现势地形图、核定用地图、地二、投资计划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界坐标图、核定用地相关图四、工程项目报建五、规划方案、设计文件招标六、环境评估修建性详细规划九、地名申报七、详规及建筑方案审批八、用地批准书、土地划拨决定书十、人防审批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一、消防审批非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十三、土地确权市政大配套证明人防工程设计地质勘查施工文件设计环境设计(园林)弱电及特殊外装修设计十四、施工图纸审查十五、施工招标十五、监理招标十六、合同审查十八、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十七、质量监督十九、安全措施备案二十二、施工许可证十三、土地确权二十、墙改基金工程建设施工二十一、专项管理机构资质认证二十七、配套工程实施及申请交付使用备案二工十二二五环规消人程十十、三四保划防防质前配套工程施工、、期验验验验量物房物收收验收收价产业管收审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理批绘备案二十八、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二十六、销售许可证二十九、初始登记进入销售阶段工作流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购买1/500现势地形图(1)、办理勘测定界技术成果(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供热证明规划方案、设计文件招标(20) 环境评估(60)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及审批(45)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14) 投资计划(14)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14) 工程项目报建(1)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14)地名申报(45)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方案申报(14) 人防审批(30)消防审批(3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 土地确权(14)市政大配套证明(7)地质勘查(14)签订小配套合同(7) 签订设计合同(7) 施工图设计(90) 弱电及特殊外装修设计环境设计(园林)人防工程设计人防图纸审查(30) 施工图审查(30)人防监督(3)施工招标(45) 监理招标(45)人防易地建设费、人防档案编制费(4)签订施工合同(7) 签订监理合同(7)支付担保(7)防雷检测(7)合同审查(7)质量监督(1)远程安全监控(14)安全措施备案(7)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3)墙改基金(3) 施工许可证(7)节能备案(1)工程建设施工配套工程实施及申请交付使用备案(7)配套工程施工物业招标(30)前室期房外物工室物标环产消人规程内价业识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保防防划质环管牌测验审验验验量保理)7收绘收收收验验备批)45 ) )收收30 )案7 )14) ) ) )规划验收合格证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证明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销售许可证(14)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14) 进入销售阶段十、人防审批初始登记移交物业后期维修煤气点火(一)工作目的:产权证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是市人防办依照《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对建设项目的人防设施进行行政监督的管理行为,是施工文件审查的要件之一。
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及取证工作规程
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及取证工作规程1 目的明确房地产开发基础上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
3职责3.1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房地产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
3.2房地产项目公司负责:a)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b)房地产项目公司备案申报;c)《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d)《施工许可证》的申办;e)《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f)《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3.3项目策划部负责;a)《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c)《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d)《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3.4房地产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
4工作程序4.1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获取有效的批准/注册/许可文件。
4.2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晰。
4.3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4.3.1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集团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
4.3.2集团公司或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
4.3.3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董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4.3.4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
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
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房地产公司项目报建、审批管理程序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公司开发项目取得完整审批手续,以便项目顺利进行。
项目审批分四个阶段:征地阶段、工程报建阶段、配套工程报批阶段、综合验收阶段。
适用于福州地区的开发项目。
2、职责:2.1对外联络部负责项目审批的各个阶段。
对外联络部应该对材料的形式完整性负责任,必须对各部室报来的材料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欠缺的材料并要求补充(时限规定见问责制),如果到政府部门审批环节因为材料不齐全被退回,对外联络部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对外联络部有责任指导报送材料的部门,提供符合报批条件的材料,经过对外联络部明确指导后,报送材料的部门仍然发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责任。
2.1.2对外联络部应当掌握政府审批手续、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建立相关的信息系统。
2.2设计研发部负责提供报审各阶段所需的图纸。
2.3工程材料部、监理事业部负责提供施工手续报批材料。
2.4对外联络部应该对验收、报批反馈的意见,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对外联络部负责跟踪。
2.5当对外联络部的工作可能影响计划执行时,应当及时向计划管理部门反映相关信息。
2.6对外联络部负责公司资质的报审、年检工作3、工作程序3.1征地阶段3.1.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外联人员应持申报材料到市规划局办理手续,涉及到菜地、林地、国有资产、文物的应同时到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福州市文物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
福州市城市规划局申报材料:报建人员身份证明、公司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用地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公司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批准证书;1:500地形图一式3份。
要求在15个工作日完成。
取得《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三份,对外联络部将《选址定点意见书》、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传送设计研发部。
福州市蔬菜产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规划选址申请表复印件;规划选址红线图;如属长期保护区菜地,还应具备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征用或其他有关文件;取得蔬菜办批文。
【房地产报建流程】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规程[详细]
广州环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投资项目图纸审核管理制度总编:宁振宏编制:总工室【房地产报建流程】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报批规程一、土地手续:1.土地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土地用地勘测图.3.建设用地批准书.4.土地契税、地税完税证明(财政局、地税局).5.土地登记申请,审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二、规划手续:1.项目总平面规划,规划设计方案申报经规划委员会通过后,发规划批文,按规划批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证.时间需2-3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总平面图规划,进行项目建设工程单体初步设计,申报单体工程规划许可.时间需2-3周.3.交纳规划技术服务费、配套费等,办理城建档案移交合同.三、项目发改委立项:1.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咨询院).2.项目规划批文、总平面图.3.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4.抗震设防(地震局).5.无线电委员会等部门意见.6.办理完以上材料后报经发改委审批后发立项批文.四、工程施工手续:1.场地三通一平,达到场地平整,水、电、路通具备施工条件.2.工程勘察、设计.根据单体工程规划具体要求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出详细勘察报告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施工图.时间需6-7周.3.图纸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建设局图审中心),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局),防雷设计审核(气象局),人防手续(人防局).时间需2-3周.4.工程报建,察看现场.5.办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监理合同.时间需4-5周.6.前期绿化设计,办理绿化审批手续.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8.建筑垃圾处置、商混供应合同.9.交纳相关费用,社会劳动保障费、开发管理费等.10.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签订开发项目合同、项目手册,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五、工程建设阶段:1.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规划放验线工作.(规划局)2.开工建设,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3.配套工程施工建设.4.房屋面积测绘,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房管局).5.签订销售合同,回收资金.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1.建设项目单体工程验收.2.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4.物业服务公司进住管理、服务.5.业主交接装修入住.6.办理建设项目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业主办理房产权证.每个房地产项目开发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经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1.0目的明确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2.0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3.0职责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3.1 管理中心负责:a) 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b) 公司备案申报.3.2 综合部负责:a)《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c)《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e)《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f)《施工许可证》的申办;g)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h)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3.3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4.0 作业内容4.1 公司项目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获取有效的批准/注册/许可文件.4.2 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晰.4.3 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4.3.1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4.3.2 公司或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4.3.3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a)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b)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理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c)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d)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4.3.4 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房地产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资质认定申请.4.3.5 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定资质等级,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项目规模审定其资金、人员条件,核发一次性《资质证书》.4.3.6 本程序4.3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相关规定办理.4.4房地产项目公司备案4.4.1 房地产开发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4.2 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营业执照复印件;b) 企业章程;c) 验资证明;d)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e)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4.5《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4.5.1 开发项目的土地位置由经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的位置,应符合该位置土地使用条件.而使用条件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或“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4.5.2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一般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文件形式提交负责土地出让或划拨的管理部门,作为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件.4.5.3《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b) 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c)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d) 基础设施和公益设计建成后的产权界定;e)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f) 项目经营方式等.4.5.4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办部门持批准的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发项目用地申请.4.5.5 经批准的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4.5.6 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签订合同.4.5.7 公司对持有使用权的土地,依法支付出让金、地价、有关费用和履行拆迁、安置、补偿等责任.4.5.8 本程序4.5条应按照下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a)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e)《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f)《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g)《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4.6《土地使用证书》的办理4.6.1 公司获得土地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4.6.2 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的,公司应与受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书.4.6.3 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a) 土地登记申请表;b)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c)土地权属来源证明;d)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4.6.4经土地管理行政部审定后发给“土地使用证书”.4.6.5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及变更登记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4.6.6 公司经办/管理部门应按当地土地管理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定期查验手续.4.6.7 本程序4.6条的具体实施按《土地登记规则》办理.4.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4.7.1 房地产公司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的十五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4.7.2 房地产公司应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4.7.3 房地产公司应每半年和按项目各实施阶段,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主管部门验核.4.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4.8.1 开发项目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项目策划部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经审核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8.2 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土地使用证书;b) 红线图;c) 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方案);d) 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e) 其他规定应提报的文件.4.8.3 房地产企业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允许对项目组织勘察、规划、设计工作,并按规划要求进行设计.4.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4.9.1 房地产公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有在获取此证后才允许进行施工图设计.4.9.2申办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 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资料、说明,必要时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报告);c)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d) 设计合同;e) 红线图;f) 其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4.9.3 本程序4.9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4.10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4.10.1 房地产公司负责向当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4.10.2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合同;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 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文件;d) 确定的施工/承包合同;e) 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 建设资金已落实的证据;g) 建设资金已落实的证据;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4.10.3 经核准并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后,开发项目工程方允许开工.4.10.4 本程序4.10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件执行.4.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4.11.1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a)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c)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d)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4.11.2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a) 本程序4.11.1款所列a)、b)、c)项规定的证明材料;b) 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c) 工程施工合同;d) 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e) 商品房预售方案;f) 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销售的批准文件.4.11.3 本程序4.11条应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执行.4.12 《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批件》的办理4.12.1 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经集团公司组织的预验收合格后,按集团公司《竣工综合验收组织程序》规定,由开发公司工程部向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竣工综合验收.4.12.2 竣工综合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 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及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并满足使用要求;b) 住宅及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单位工程全部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c) 各类建筑物的平面位置、立面造型、装修色调等符合规划的设计要求;d) 施工机具、暂设工程、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清运完毕,达到场清地平;e) 拆迁居民已合理安置.4.12.3 申请竣工综合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a) 申请书;b) 商品受置人身份证明;c)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d)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e) 竣工验收证明;f) 交付使用证明;g) 总平面图和分层平面图h)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机构出人的勘测报告;i) 规定其他应提交的文件.4.13.3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属实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公司应负责及时将证书送交房屋所有权人.4.13.4 本程序4.13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5.0 记录5.1 报建/报批、取证获取的各种证照,按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存.5.2 所有申办报建/报批、取证提供的文件、资料,均应整套复印一份长期保存于申办部门.5.3 报建/报批、取证获得的技术性文件(含图纸)按集团有关文控规定进行保存、传递和使用.6.0 备注:6.1 报建/报批、取证程序因时间、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责任部门应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文件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文件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容和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容和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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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手续:1.土地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2.土地用地勘测图。
3.建设用地批准书。
4.土地契税、地税完税证明(财政局、地税局)。
5.土地登记申请,审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二、规划手续:1.项目总平面规划,规划设计方案申报经规划委员会通过后,发规划批文,按规划批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证。
时间需2-3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总平面图规划,进行项目建设工程单体初步设计,申报单体工程规划许可。
时间需2-3周。
3.交纳规划技术服务费、配套费等,办理城建档案移交合同。
三、项目发改委立项:1.项目申请报告(工程咨询院)。
2.项目规划批文、总平面图。
3.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局)。
4.抗震设防(地震局)。
5.无线电委员会等部门意见。
6.办理完以上材料后报经发改委审批后发立项批文。
四、工程施工手续:1.场地三通一平,达到场地平整,水、电、路通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勘察、设计。
根据单体工程规划具体要求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出详细勘察报告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施工图。
时间需6-7周。
3.图纸设计审查: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建设局图审中心),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局),防雷设计审核(气象局),人防手续(人防局)。
时间需2-3周。
4.工程报建,察看现场。
5.办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时间需4-5周。
6.前期绿化设计,办理绿化审批手续。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8.建筑垃圾处置、商混供应合同。
9.交纳相关费用,社会劳动保障费、开发管理费等。
10.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1.签订开发项目合同、项目手册,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
五、工程建设阶段:1.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规划放验线工作。
(规划局)2.开工建设,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
3.配套工程施工建设。
4.房屋面积测绘,办理房屋销售手续(房管局)。
5.签订销售合同,回收资金。
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1.建设项目单体工程验收。
2.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
3.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4.物业服务公司进住管理、服务。
5.业主交接装修入住。
6.办理建设项目产权登记备案手续,业主办理房产权证。
个人工作经验,大家分享。
共同学习,共同发展。
每个房地产项目开发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对于报建/报批/取证工作规程经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1.0目的明确开发项目报建/报批、取证范围、条件、法律、法规依据,以利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2.0适用范围适用于开发项目全过程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的管理。
3.0职责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开发公司按职责/业务的划分,分别负责组织办理相关的报建/报批、取证工作。
3.1 管理中心负责:a) 公司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法人执照、资质评定申报;b) 公司备案申报。
3.2 综合部负责:a)《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b)《土地使用证书》办理;c)《建设用地批准书》申办;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e)《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f)《施工许可证》的申办;g)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办;h) 《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3.3工程部负责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申报。
4.0 作业内容4.1 公司项目开发新立项目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报建/报批、取证手续,获取有效的批准/注册/许可文件。
4.2 各负责办理报建/报批、取证的部门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报建/报批、取证的规定和要求,准备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清晰。
4.3 房地产项目公司注册及资质等级的办理4.3.1本程序所称项目,是指由公司投资或与他方共同投资,从策划、立项、筹资、设计、工程建设、直至经营的全过程。
4.3.2 公司或与他方共同投资开发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法人执照。
4.3.3 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a)有明确的章程和固定的办公地点;b)有独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上级部门或理事会任命的专职总经理/经理,并配备与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c)有不少于企业等级的自有流动资金;d)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4.3.4 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管理,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担的开发业务。
房地产项目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资质认定申请。
4.3.5 以开发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项目公司,不定资质等级,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项目规模审定其资金、人员条件,核发一次性《资质证书》。
4.3.6 本程序4.3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相关规定办理。
4.4房地产项目公司备案4.4.1 房地产开发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4.2 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营业执照复印件;b) 企业章程;c) 验资证明;d)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e)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4.5《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4.5.1 开发项目的土地位置由经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定的位置,应符合该位置土地使用条件。
而使用条件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或“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
4.5.2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一般以《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文件形式提交负责土地出让或划拨的管理部门,作为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备条件。
4.5.3《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b) 规划控制指标及规划设计要求;c)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筑的建设要求;d) 基础设施和公益设计建成后的产权界定;e) 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要求;f) 项目经营方式等。
4.5.4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办部门持批准的文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开发项目用地申请。
4.5.5 经批准的用地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4.5.6 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签订合同。
4.5.7 公司对持有使用权的土地,依法支付出让金、地价、有关费用和履行拆迁、安置、补偿等责任。
4.5.8 本程序4.5条应按照下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a)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c)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e)《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f)《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g)《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4.6《土地使用证书》的办理4.6.1 公司获得土地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应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4.6.2 委托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的,公司应与受委托人办理授权委托书。
4.6.3 申请土地登记时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a) 土地登记申请表;b)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c)土地权属来源证明;d)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4.6.4经土地管理行政部审定后发给“土地使用证书”。
4.6.5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及变更登记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
4.6.6 公司经办/管理部门应按当地土地管理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书》,定期查验手续。
4.6.7 本程序4.6条的具体实施按《土地登记规则》办理。
4.7《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办理4.7.1 房地产公司应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的十五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4.7.2 房地产公司应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对公司开发经营活动的审查、批准、处理意见,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
4.7.3 房地产公司应每半年和按项目各实施阶段,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主管部门验核。
4.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4.8.1 开发项目用地使用权合同签订后或《建设用地批准书》下达后,项目策划部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经审核批准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8.2 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土地使用证书;b) 红线图;c) 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规划设计方案);d) 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e) 其他规定应提报的文件。
4.8.3 房地产企业只有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才允许对项目组织勘察、规划、设计工作,并按规划要求进行设计。
4.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4.9.1 房地产公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应向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有在获取此证后才允许进行施工图设计。
4.9.2申办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b) 初步设计文件(含图纸、资料、说明,必要时应提供勘察设计文件/报告);c)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d) 设计合同;e) 红线图;f) 其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4.9.3 本程序4.9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
4.10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4.10.1 房地产公司负责向当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
4.10.2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下列文件;a)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合同;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 需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文件;d) 确定的施工/承包合同;e) 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 建设资金已落实的证据;g) 建设资金已落实的证据;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4.10.3 经核准并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后,开发项目工程方允许开工。
4.10.4 本程序4.10条的具体办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4.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4.11.1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a)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b)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c)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d)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4.11.2 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a) 本程序4.11.1款所列a)、b)、c)项规定的证明材料;b) 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c) 工程施工合同;d) 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e) 商品房预售方案;f) 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销售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