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鄂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
及具体的医疗事故情况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
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赔偿标准:
- 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药费、康复费等直接与医疗事故相关
的费用;
- 误工费:因医疗事故导致就业能力暂时或永久丧失的,可以进行
误工费的赔偿;
- 伤残赔偿金:对于医疗事故导致的身体伤残或残疾,根据伤残程
度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 精神抚慰金:对于经历严重医疗事故导致精神痛苦的患者或家属,可以给予精神抚慰金;
-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患者,可以给予死亡赔
偿金。
2.计算方法:
-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清单、收据等文件核实实际发生的费用; - 误工费:根据患者的工资、就业前后的收入差额等来计算;
- 伤残赔偿金:根据医疗评估机构对伤残程度的评估结果,按照一
定的比例计算赔偿金;
- 精神抚慰金: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一般根据痛苦程度
和影响程度来确定;
- 死亡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一般与被赡养人的
死亡损失和丧葬费用有关。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有一些特殊
的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同时,赔偿金额也
可能受到医疗机构的责任承担程度、患者或家属提供的证据等因素的
影响。
因此,在面对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合法权益的维护。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疏忽,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行为。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下面将就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经济赔偿、精神赔偿和抚慰金。
具体如下:1. 经济赔偿,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2. 精神赔偿,对因医疗事故导致精神痛苦、精神损害的患者进行赔偿。
3. 抚慰金,对因医疗事故导致身体伤害、健康损害的患者进行赔偿。
二、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法。
1. 医疗费的计算方法,医疗费的计算包括直接医疗费和间接医疗费。
直接医疗费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品费、床位费等;间接医疗费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其他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2. 营养费、住院伙食费的计算方法,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费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的饮食费用,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进行计算。
3.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误工费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根据患者的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4.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残疾而进行的赔偿,根据残疾程度和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5. 精神赔偿和抚慰金的计算方法,精神赔偿和抚慰金的计算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在医疗事故赔偿计算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2018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2018年鄂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鄂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鄂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鄂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引言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治患者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错误操作、技术失误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患者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或者丧失生命的事件。
对于这些不幸发生的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获得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办法,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损失赔偿对于因医疗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交通费、住院费用、误工费等。
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费用证明和病历等资料来主张相应的赔偿金额。
2. 生活护理费赔偿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生活能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患者有权主张生活护理费的赔偿。
生活护理费是指患者因伤残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所需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家政服务费、劳动补偿费等。
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3. 治疗费用补偿对于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或康复的情况,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治疗方案来主张治疗费用的补偿。
4. 精神抚慰金赔偿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医疗机构应给予相应的精神抚慰金赔偿。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根据患者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确定。
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只有在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下,医患双方才能共同维护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伙食补助费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四、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018年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一、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2018年鄂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鄂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鄂州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鄂州人身损害赔偿内容: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造成患者伤害或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对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确定和计算进行规范和指导,以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纠纷的公平公正。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轻伤、重伤和死亡等不同情况下的赔偿金额的规定。
一般来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会根据患者的伤情、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2. 特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特殊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偿金额的特别规定。
例如,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残疾、器官损伤等情况,赔偿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计算和确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方法。
1. 经济损失的计算。
经济损失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的损失。
在计算经济损失时,需要对患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详细核算,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精神损害的计算。
精神损害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心理痛苦、精神折磨等非物质损失。
精神损害的计算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考虑患者的心理状况、治疗过程中的痛苦程度、对生活、工作和人际关系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确定赔偿金额。
3. 赔偿金额的综合计算。
在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时,需要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综合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
同时,还需要考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程度、责任比例等因素,确保赔偿金额的公平和合理。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程序和要求。
1. 医疗事故赔偿的申请程序。
患者或其家属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申请。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实存在医疗事故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处理。
2. 医疗事故赔偿的要求。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赔偿调解工作,尽快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确保赔偿程序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3)误工日期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43条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实践中,一般以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期证明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为依据。
(4)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及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
病医疗费用)+预期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3.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时,根据相关赔偿标准,确定的赔偿金额和范围。
具体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用:包括患者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直接医疗费用,如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通常情况下,医疗费用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支出或合理费用进行计算。
2.营养费用:对于严重受伤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可能需要额外支付营养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包括特殊饮食、营养补充剂等。
3.住院伙食补助: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需要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可能会支付一定的伙食补助费用。
4.误工费: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可以根据工资水平和受伤程度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
5.护理费用:对于需要长期护理或家庭照料的患者,可以赔偿一定的护理费用。
这包括雇佣护工、家庭护理人员等费用。
6.残疾赔偿金:如果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永久性残疾,可以根据残疾程度、年龄、职业等因素给予一定的残疾赔偿金。
7.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可能给患者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如焦虑、抑郁等。
在一些情况下,可以根据患者的精神损害程度给予一定的赔偿。
8.死亡赔偿金:对于因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患者,可以向其合法继承人支付一定的死亡赔偿金。
具体金额可能会考虑被赡养人的数量、收入状况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的进行调整和修改。
同时,在面对医疗事故时,患者或其家属应及时咨询专业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和可靠的赔偿标准信息。
2018年鄂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鄂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鄂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鄂州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一、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二、医疗事故赔偿的主要标准1. 一般赔偿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赔偿的一般标准是根据患者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具体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护理费、丧失劳动能力损失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医疗费用的赔偿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需要进行治疗和康复所产生的费用。
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康复费等。
这些费用应该由医疗机构或个人承担。
3. 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患者的工龄、职业、工资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赔偿。
4.伤残赔偿金的赔偿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身体发生伤残而需要进行赔偿。
伤残程度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评定,然后由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5.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是指患者或其家属因医疗事故导致精神伤害而需要进行赔偿。
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以及医疗事故的严重程度等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程序1. 报案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事故后,应尽快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报案。
相关部门应对报案进行核实,并开展调查工作。
2. 调查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医疗事故的原因、责任等情况。
3. 协商赔偿在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应组织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进行协商,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4. 接受仲裁或诉讼如果协商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由相关部门或法院进行仲裁或判决。
四、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完善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不完善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 加强医疗事故的防范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完善医疗事故赔偿制度加大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研究和修订,使之更加公正、合理。
3. 提高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事故不再发生。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以及医疗事故赔偿完整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以及医疗事故赔偿完整版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获得的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费等相关权益。
具体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规定而有所区别。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的赔偿:医疗费用的赔偿是指受害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康复费用等相关费用的赔偿。
具体数额根据不同的医疗事故而有所不同。
2.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是指受害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受害者的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时间来确定的。
3.护理费的赔偿:护理费的赔偿是指受害者因医疗事故导致需要长期护理和照顾所产生的费用。
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护理人员的人工费用和实际护理时间来确定的。
4.丧葬费的赔偿:丧葬费的赔偿是指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后,由其家属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殡葬费用、丧葬仪式费用等。
5.普通精神抚慰费的赔偿:普通精神抚慰费的赔偿是指医疗事故造成的痛苦、痛苦和痛苦等非经济损失所收到的抚慰性赔偿。
赔偿标准视医疗事故的严重性、受害者的痛苦程度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
6.特殊精神抚慰费的赔偿:特殊精神抚慰费的赔偿是指医疗事故导致的严重身体伤害或疾病所引起的特殊精神痛苦所收到的抚慰性赔偿。
赔偿标准通常是根据受害者的痛苦程度、身体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这些标准通常是根据各地的具体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以上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一般情况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项目,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医疗事故赔偿的赔偿标准及步骤
医疗事故赔偿的赔偿标准及步骤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过失或瑕疵造成的患者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文将就医疗事故赔偿的赔偿标准及步骤进行详细论述。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通常分为经济损失赔偿和非经济损失赔偿两部分。
1. 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医疗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检查费用等。
护理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需要接受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无法工作而产生的收入损失。
交通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而需要前往医院就诊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2. 非经济损失赔偿非经济损失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阴影等不良后果所获得的赔偿。
残疾赔偿是指导致患者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能力或其他功能障碍所获得的赔偿。
死亡赔偿是指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身故而给予其家属的赔偿。
这些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根据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在实践中,赔偿金额往往由专业评估机构或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判断。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步骤1. 申请赔偿患者或其家属首先需要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详细的医疗事故经过、医疗费用明细、相关证据等。
2. 鉴定认定医疗机构将组织医疗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成因及损害程度。
3. 协商和调解在鉴定结果确定后,医疗机构和患者或其家属可以进行赔偿协商和调解,双方可以商议赔偿金额及方式。
4.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判断是否应给予赔偿,并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赔偿的步骤可能会因地区、法律规定等因素有所不同。
患者或其家属在进行赔偿申请时,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专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2018年湖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2018年湖北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北车祸赔偿标准2018年湖北省车祸赔偿内容: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鄂州国 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鄂州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一、鄂州国家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鄂州作为我国的一个行政区域,同样遵循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鄂州国家赔偿的赔偿项目1、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 300 元,某人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 10 天,则赔偿金为 300×10 = 3000 元。
2、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与身体伤害赔偿相同。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4、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5、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返还财产:能够返还的应当予以返还。
恢复原状:损坏的财产能够恢复原状的,予以恢复原状。
支付赔偿金: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鄂州国家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1、赔偿金的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计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财产损失的计算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2018年鄂尔多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鄂尔多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鄂尔多斯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鄂尔多斯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内容有:(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鄂尔多斯医疗事故赔偿项目2018年鄂尔多斯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一)医疗费(二)营养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误工费(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七)交通费(八)住宿费及伙食费(九)精神损害抚慰金(十)残疾用具费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一)、丧葬费(二)、死亡赔偿金(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鄂尔多斯医疗事故计算方式2018年鄂尔多斯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2018年鄂尔多斯自治区医疗事故赔偿参考数据:一、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一)农、林、牧、渔业:29930元(82元)(二)采矿业:70301元(192.6元)(三)制造业:45572元(124.85元)(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65109元(178.3元)(五)建筑业:37548元(102.87元)(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649元(157.9元)(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4815元(150元)(八)批发和零售业:40630元(111元)(九)住宿和餐饮业:32012元(87.7元)(十)金融业:73120元(200元)(十一)房地产业:40326元(110元)(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4582元(122元)(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7704元(158元)(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9662元(108.6元)(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6953元(101元)(十六)教育:62179元(170元)(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6677元(155元)(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2602元(144元)。
2018年鄂州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鄂州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鄂州轻伤害赔偿标准2018年鄂州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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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鄂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鄂州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鄂州医疗事故赔偿内容包括: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
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
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
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
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
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
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
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
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鄂州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2018年鄂州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营养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误工费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七)交通费
(八)住宿费及伙食费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残疾用具费
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
(一)、丧葬费
(二)、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鄂州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2018年鄂州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