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1一、分管领导职责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高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教职工的入职、在职、离职等各个阶段的档案。
第三条高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教职工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和准确性;2. 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防止档案遗失、损坏和泄密;3. 利用性原则:方便教职工查阅、利用档案,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4. 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教职工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入职档案: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2. 在职档案:包括年度考核表、职称评定材料、岗位聘任材料、工作总结、论文、科研成果等;3. 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2. 负责教职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3. 对教职工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4. 配合学校各部门开展教职工档案的查阅、复制等工作;5. 定期对教职工档案进行整理、检查,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教职工个人档案管理职责:1. 教职工应妥善保管个人档案,不得擅自销毁或遗失;2. 教职工应及时更新个人档案,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教职工需查阅个人档案时,应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教职工档案保管:1. 人事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3. 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教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的健康管理,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疾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上岗前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教职工的体检报告、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及岗位等。
2. 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教职工的年度体检报告、定期体检报告、职业病筛查报告等。
3. 离岗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教职工离职前进行的健康检查报告、离职原因等。
4. 应急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教职工突发疾病、工伤等情况下的健康检查报告。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教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学校医务室负责教职工健康检查的实施,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并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教职工本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检查,并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
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和管理。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4. 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五、档案使用与保密1. 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医务室及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教职工个人信息。
2. 教职工本人因个人原因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出示有效证件,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档案资料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应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健康检查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
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
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会计档案:是指学校的财务工作中形成的帐、表、凭证等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
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____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
后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____试用后立卷归档。
4、学校档案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
5、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
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6、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
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
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
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
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7、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
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
封面要用毛笔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8、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3篇)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教师的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档案建立:学校应在教师入职时建立档案,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任教经历等内容。
2. 档案管理责任:学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存储、整理、归档等工作。
3. 档案存储:档案应妥善存放,防止遗失和损坏。
可以采用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储。
4. 档案保密:教师档案应严格保密,仅限有关部门和教师本人有权查阅和使用,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5. 档案整理和更新:学校要定期对教师档案进行整理和更新,及时记录教师的任职晋升、培训参加情况等信息。
6. 档案利用:教师个人可以通过合法程序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使用教师档案。
7. 档案销毁:根据规定,学校可以对教师档案进行销毁,但应在对教师进行通知和征求意见后进行,并保存销毁备案。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提高教师档案的管理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有利于教师个人发展,也有利于学校对教师队伍进行科学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教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学校教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师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指学校对教师工作绩效、教学水平、教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系统记录、归档和管理的档案。
第四条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师职业发展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校设立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师业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第六条学校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库,统一存放管理教师的业务档案。
第七条教师业务档案分为个人档案和业务档案两部分。
第八条学校按照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九条个人档案主要包括教师的个人信息、学历和任职情况、奖惩记录等内容。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教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从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档案管理的保密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教师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记录和管理教师的基本信息、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人事奖惩、培训经历等,确保教师档案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教师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教师的个人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
教师档案是教师个人发展的重要依据,通过档案可以了解教师的教育背景、职称评审等情况,为教师的个人发展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和晋升规划。
2. 为学校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教师档案是学校管理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档案可以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工作态度、教育理念等情况,为学校对教师进行绩效评估、任职晋升、岗位调整等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教师档案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工具,通过档案可以确定教师的岗位需求、专业构成等情况,为学校招聘、培养、使用教师提供参考依据。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教师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审核原则。
教师档案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虚假记载和不完整记录。
2. 保密原则。
教师档案是个人隐私的重要载体,管理者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个人信息,确保教师的隐私权和档案的机密性。
3. 持续更新原则。
教师档案应始终保持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及时更新教师的个人信息、职称评定、培训记录等内容。
4. 必要性原则。
教师档案管理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档案的内容和范围,不审查无关的个人生活及其他不具备教育教学意义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教师档案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信息。
包括教师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学历背景。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范文是指学校为规范教职工档案的建立、保管和利用,确保教职工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档案建立与归档:学校应在每名教职工入职时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工资福利、考核评估等内容。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流程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保管与机密: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机密。
教职工档案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损坏和泄露。
3. 档案更新与维护: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及时记录教职工的重要信息变动,确保档案资料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清理,保持档案的秩序和系统性。
4. 档案利用与查询:教职工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并有权要求对个人档案的修改,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程序。
同时,学校可以在必要时使用教职工的档案信息,但需保护教职工的隐私和机密信息。
5. 档案借阅与转递:学校应建立档案借阅和转递的制度,确保档案的正常借阅和传递。
档案借阅应经教职工本人同意,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同时记录借阅和归还的情况。
6. 档案保存与销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学校应确定教职工档案的保留期限,合理保存教职工档案。
一旦教职工离职或退休,学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销毁,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以上是一个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实际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档案管理职责和权限。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档案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教职工档案的建立、保管、归档和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机构由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
三、教职工档案建立1.教职工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立,并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2.教职工档案的建立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职称评定、考核评价、奖惩情况、培训记录等内容。
3.教职工入职时,应按照规定,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核实并建立档案。
4.教职工每年应按照规定主动更新个人档案信息,更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业绩、教学成果、项目研究等内容。
四、教职工档案保管1.教职工档案应进行分类保管,包括在职教职工、离职教职工等不同分类。
2.教职工档案应设立保管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好。
3.档案保管室应设置门禁系统,仅限档案管理人员进出,并按照规定时间开展档案保管室巡查。
4.教职工档案采取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存储。
电子档案应进行定期备份,纸质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和鉴定。
五、教职工档案利用1.教职工本人可以通过申请,查看自己的个人档案。
2.学校可以根据教职工的具体需要,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3.学校在组织考核、评价、职称评审等工作时,可以依据教职工的档案信息进行评定和决策。
4.学校在举办教职工培训、讲座等活动时,可以根据教职工的档案信息进行选派和安排。
六、法律责任对于未按照规定建立、保管和利用教职工档案,以及故意损坏、篡改档案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原有制度和规定的冲突部分,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学校教职工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通过建立、保管和利用教职工档案,可以更好地了解教职工的综合情况,为学校的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有利于教职工个人的发展和职业成长。
因此,学校应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确保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一、综述教职工档案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工作、学习、岗位聘用、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教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教职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学校制定了本制度。
二、档案建立与归档1.所有教职工入职后,档案室负责建立其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培训经历、工作经验、职务任免、绩效考核等内容。
2.教职工的个人档案应当归档保管,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三、档案管理权限1.档案室负责对教职工档案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办公室有权查看和使用教职工档案,但必须经过授权和保密承诺。
3.教职工在档案室借阅档案时,须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并在档案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四、档案更新与销毁1.教职工个人档案应及时更新,记录职务任免、晋升、奖惩等信息。
2.教职工出现涉及犯罪或严重违纪行为的情况,应立即将其相关档案移交给有关部门。
3.教职工离职后,个人档案应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五年,届满后,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销毁程序。
五、档案保密与使用1.教职工档案为保密文件,仅限于内部使用,未经授权不得向外部透露。
2.档案室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的保密要求,不得私自查阅、复印或泄露档案内容。
3.教职工有权查阅个人档案,但必须提前预约,并在档案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六、档案安全与备份1.学校应定期进行档案安全检查,确保档案的保存和使用符合规定。
2.学校应建立档案备份制度,确保档案的数据和信息不会丢失或损坏。
3.档案室应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
七、档案管理的违规处理1.教职工档案管理违反规定的,将依据学校相关纪律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严重泄露、篡改、损毁教职工档案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1.学校档案室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保密意识。
2.教职工应积极配合档案室的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材料。
学校教职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教育是国家的根本大业,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教职工,保障其权益,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二、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个人档案是记录教职工从业期间的重要文件,对于教职工的入职、晋升、奖惩、退休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个人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保障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出现安全风险。
三、个人档案的内容个人档案应包含教职工的基本信息、入职申请材料、全面培训记录、任职资格证书、奖励文凭、考核记录等。
个人档案应细化分类、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以便查阅和管理。
四、个人档案的建立与保存学校应在教职工入职时建立个人档案,并为其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填写表格。
学校应确保个人档案的保密性,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水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
五、个人档案的使用和查询学校教职工可以随时申请查阅个人档案,并有权要求更新或更正其中的信息。
学校在使用个人档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教职工的隐私和权益。
六、个人档案的保密性学校应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的原则,确保个人档案的机密性。
未经本人同意,个人档案不得随意泄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七、个人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学校应定期对个人档案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教职工在离职时,学校应根据规定妥善处理其个人档案。
八、个人档案管理的责任分工学校应明确教职工个人档案管理的责任分工,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每位管理人员都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能力。
九、个人档案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学校应定期评估个人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并开展相关改进工作。
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十、个人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建立健全的个人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促进学校教职工的规范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学校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学校教职工个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教职工的权益、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
教职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职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职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教职人员档案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人、专室、专柜管理。
(二)安全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坏和泄密。
(三)科学规范原则:档案管理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检索便捷。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职人员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二)工作经历:工作简历、任职证明、工作考核材料、评优评先材料等。
(三)教学科研成果:教案、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等。
(四)培训进修:培训证书、进修证明等。
(五)其他:涉及个人隐私、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教职人员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
(二)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三)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职人员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教职人员档案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二)查阅档案时,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内容。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教育教学、人才管理等需要,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第四章档案管理与责任第八条教职人员档案管理实行责任制度:(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大学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大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为学校人事工作提供有效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人事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全校人事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2. 院(系、部)人事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借阅等工作。
3. 教职工本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向人事处提供相关人事档案材料。
四、人事档案管理内容1. 档案收集(1)教职工入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
(2)教职工晋升、职称评定、职务变动等,应及时向人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
(2)对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1)按照档案类别,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归档。
(2)归档时,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并报人事处审核。
4. 档案保管(1)档案柜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材料受潮、霉变。
(2)档案柜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转借。
(3)档案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5. 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时,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3)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材料损坏、丢失或泄露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档案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使用行为,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在学校档案室使用档案的情况。
第三条学校档案是学校历史、现状和发展的真实记录,具有凭证、参考、研究、宣传等重要作用。
学校档案的使用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有序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使用范围第四条学校档案的使用范围包括:(一)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需要;(二)教职工、学生、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摘抄档案;(三)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展览、宣传等活动需要;(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需要使用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档案使用程序第五条档案使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申请:使用者应向档案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内容、期限等;(二)审批:档案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三)登记:档案室对批准使用的档案进行登记,记录使用者信息、使用目的、使用期限等;(四)查阅:使用者凭有效证件进入档案室,在档案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查阅档案;(五)复制:使用者需复制档案的,应填写复制申请,经审批后,由档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复制;(六)归还:使用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办理归还手续。
第四章档案保密与安全第六条档案保密:档案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露。
第七条档案安全:档案室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第五章罚则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查阅、复制、摘抄档案的,由档案室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档案室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规定由学校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学校档案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旨在规范档案使用行为,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人员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人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三)规范操作,提高档案质量;(四)方便利用,服务教育教学。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档案室是学校档案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室设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学校人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鉴定、销毁等工作;(二)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室的安全、保密、卫生等;(三)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五)负责档案工作的宣传、培训和咨询。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校人员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职工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资档案、职称档案、继续教育档案、考核档案等;(二)学生档案:包括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体检档案等;(三)其他相关人员档案:包括外聘教师、实习生、工作人员等档案。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收集;(二)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包括全部相关内容;(三)准确性: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四)安全性:档案资料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对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找;(三)规范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装订,确保档案整洁;(四)目录编制: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二)防潮防霉:保持档案室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三)防虫防鼠:采取措施,防止档案被虫鼠侵害;(四)保密管理: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露。
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一、什么是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对学校教职工的个人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这种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对教职工个人信息的规范管理,以及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支持。
二、建立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首先,教职工档案是管理教职工个人信息的重要工具,不仅可以为学校提供教职工的简历、资质证书等基本信息,还可以记录教职工的考勤记录、晋升评定等管理指标。
其次,建立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学校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教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学校提供了展示和记录教职工成长成就的平台,有助于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三、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即在制定制度过程中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合理原则,即制度的设计要与实际工作情况相适应,不过于繁琐或冗余;公平公正原则,即制度要确保对所有教职工进行一视同仁的管理和待遇;便利高效原则,即制度的操作流程要简洁明了,方便教职工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四、教职工档案的内容与管理方式教职工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和资质证书、考勤记录、奖惩记录、晋升评定等。
这些信息应当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
在管理方式上,可以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五、教职工档案的保密性问题教职工档案包含敏感个人信息,其保密性问题非常重要。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教职工档案仅在必要的情况下被授权人查阅和使用。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培训,提高教职工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
六、教职工档案的利用教职工档案是学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教职工档案进行利用,可以为学校提供招聘、晋升、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也可以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益,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依人管理、依制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遵循信息化、规范化、有序化原则。
第五条对于涉及教职工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必须严格保密。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规范。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档案的定义和分类第八条学校教职工档案是指对学校教职工个人的身份、能力、学历、经历、奖惩等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的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形式。
第十条电子档案是指以电子形式存储的档案资料,包括教职工个人信息、任职信息、培训信息等。
第十一条纸质档案是指以纸质形式存储的档案资料,包括教职工的证件、学历证明、公示通知等。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的建立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学校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档案应当按照专人管理的原则,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和岗位。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十五条电子档案的存储和管理应当采用合适的电子存储设备,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纸质档案的存储和管理应当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好无损。
第十七条教职工离职后,其档案应当持续保存,存档期限为教职工的职业生涯全程。
第十八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档案的审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制度,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保密第二十条学校教职工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档案的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篡改和虚假记录。
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人事档案作为学校教职工信息的重要载体,对于学校的运行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合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可以为学校提供教职工的信息,方便学校进行人员安排和管理;另一方面,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合理的证据和依据,为双方平等、公正、合法的人事活动提供支持。
第二部分:档案管理的原则与目标档案管理应以公正、透明、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基础,确保信息不丢失、不损毁、不篡改。
其目标是规范化、合法化地管理教职工的档案,促进学校的人事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
第三部分:档案的分类与存储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可分为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工作经历档案、培训记录档案、考核评价档案等多个分类。
这些档案应根据不同的存储要求进行分类、编目,并采取合适的保存方式,如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备份档案等。
第四部分:档案的整理与归档人事档案管理应建立规范的整理程序,确保每个教职工的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归入相应的分类和位置。
同时,档案整理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泄露个人信息。
第五部分:档案的查询与使用教职工有权查询、使用自己的人事档案信息,以保障其自身权益。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查询和使用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六部分:档案的保密与保护档案管理涉及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学校应设置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同时,在处理档案时应注意对个人隐私的尊重和保护。
第七部分:档案的更新与维护随着教职工信息的变动,学校应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档案维护工作包括修补损坏档案、备份档案、定期检查档案等,确保档案的可持续使用。
第八部分:档案的移交与存档教职工离职或调动后,其人事档案应根据相应流程进行移交或存档处理。
移交时应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存档时应采取安全的措施进行保管,避免意外损失和泄密。
第九部分: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高校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高校职工档案是高校历史发展的重要记录,是教职工个人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学校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决策和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校档案馆是高校职工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考核、晋升、退休等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学院应积极配合校档案馆和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档案材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教职工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2. 教职工人事档案,包括招聘登记表、劳动合同、职称评审表、考核材料、奖惩记录、工资变动记录等;3. 教职工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业务档案;4. 教职工个人照片、声像资料等。
第八条教职工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收集齐全各类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真实性原则: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3.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时效性;4. 保密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教职工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人力资源部或各部门、学院将收集到的档案材料整理、立卷;2. 档案整理完成后,由人力资源部或各部门、学院报校档案馆审核;3. 审核通过后,由校档案馆负责归档、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教职工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2.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整齐有序;3. 定期检查档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对破损、缺失的档案,应及时修复、补充。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5篇)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任何____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归档材料。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工作,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严肃认真地进行。
2、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归档前必须经过认真____、鉴别,必须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
不准将规定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不准将虚假材料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进行登记,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干部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____毫米,宽____毫米)或16开型(长____毫米,宽____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____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
4、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内容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填写规范、手续完备,要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____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
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
5、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
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单位、复制日期,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____人事部门公章。
6、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必须由专人把关。
对比较重要材料的取舍,应请示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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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人事调动工作要求:
1、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2、经教育局人事股同意后,开出书面通知给原学校。
3、学校凭人事股通知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再到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4、本人凭人事股开具介绍信及原学校工资转移单到新单位报到。
5、学校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
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1、收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2、整理制度:认真鉴别,分类管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通过整理使每份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3、核对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的人事档案和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4、转递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的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5、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列》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三、教职工业务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档案室,对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年及时收集、归类。
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
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档案工作要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
3、学校领导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选派政治思想好,事业性强,并经专业培训的同志担任档案工作,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归档、借阅、统计、保密、按规定鉴定、销毁,按规定做好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5、按不同门类编制档号,排列上架,做到按规定接收、移交、鉴定、利用等登记工作,确保安全完好无损。
6、归档的文件要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等不规范的书写材料。
7、学校领导要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更新档案管理技术手段,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检查和其它各项工作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