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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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菅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危害严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容易腐蚀或者通过生物作用导致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优先采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降低危险废物危害、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措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并进行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处置等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排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排放。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条政府应当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危害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其危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物、易制毒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

第十条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包括废弃油漆桶、废弃化学品容器、废旧电池等。

第十一条易制毒化学品废物是指可以用来制毒的废弃材料,包括废弃药品、废弃农药、废弃工业原料等。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机构产生的有传染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医用器具、废弃药品等。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运输第十四条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材料应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防止泄漏、外泄。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产生单位等信息。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委托符合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必要的装置和设备。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要求,不得随意倾倒、泄漏,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储存、处置,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报废药品、实验室废液、甲醇空瓶)从产生至处置完毕为止的管理。

三、职责:3.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并送达指定的储存场所。

3.2工程部、综合办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3.3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

危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

危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定

一、总则为了加强危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危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危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危废得到有效管理。

2. 危废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危废管理部门负责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工作。

4. 危废管理人员负责危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危废管理计划、监督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

四、危废管理要求1. 收集(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确保分类准确。

(2)危废单位应设立专用危废收集容器,并对容器进行标识。

(3)危废单位应定期对危废收集容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 贮存(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并确保场所符合要求。

(2)危废单位应设立危废贮存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名称、数量、类别、存放时间等信息。

(3)危废单位应定期对危废贮存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

3. 运输(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要求,使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危废。

(2)危废单位应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3)危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废,确保运输安全。

4. 利用和处置(1)危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用和处置要求,对危废进行利用或处置。

(2)危废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危废的利用和处置。

(3)危废单位应确保危废的利用和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五、安全操作规定1. 危废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 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危险废物处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处理行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等环节,涉及危险废物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危险废物处理应当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尽量避免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确保危险废物处理的安全、环保和经济合理。

第四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完善危险废物的识别、分类、标识、包装、贮存、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危险废物,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六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当与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时报告和通报危险废物处理情况,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收集第八条危险废物的产生主体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分类名录》的规定进行识别、分类和标识,准确控制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种类。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程序,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规定,确保危险废物不泄露、不外漏。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包装工作,并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和清理,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贮存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配备专业人员和合格车辆,遵守危险废物的运输规定。

危废规范管理制度

危废规范管理制度

危废规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二、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1.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性、致畸性或其他具有危险性质而具有危险性的废物,包括废弃化学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药品、医疗废物等。

2.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来源和处理方式,可分为: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等。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1.危险废物的产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2.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文件。

3.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废分类标准和规定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和处理,严禁混装混运。

4.单位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的清理、运输和处理,确保安全环保。

5.单位应定期开展危险废物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危废处理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四、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存储和运输要求1.包装:危险废物必须采用专用的包装容器,密封性好、耐腐蚀、耐压力、防渗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标识: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必须贴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质、包装日期等信息。

3.存储: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危废库房或密封的危废仓库,与其他物品应分开存放,按照危废的性质不同分类存放。

4.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安全可靠。

五、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要求1.危险废物的处理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以减少或消除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2.单位应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和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不得私自处理或转让危险废物。

3.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的跟踪管理制度,记录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和处置结果,确保合规。

4.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

六、危险废物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该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危废处理管理规定(3篇)

危废处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处理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产生的各类危废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废处理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依法监管;(四)全过程管理、全过程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废处理管理的监督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危废处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产生和收集第五条产生危废的单位(以下简称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对危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分别设置危废标识,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废种类、产生量和流向。

第七条产生单位应当将危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

第八条经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第九条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签订危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台账,记录危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方式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

第三章运输和贮存第十一条危废运输单位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运输危废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废在运输过程中泄露、撒漏、倾倒、丢弃等,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三条危废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危废运输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危废运输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运输。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安全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危废分类与标识第三条危废分类危废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分为有害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第四条危废标识危废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包括危废包装物上的标签和危废储存设施上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危废产生与报告第五条危废产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按照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废的产生。

第六条危废报告公司应建立危废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的详细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上一月的危废情况。

第四章危废收集与运输第七条危废收集危废应按照类别进行收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物和容器。

第八条危废运输危废运输应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使用专业的危废运输公司,并确保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泄漏措施得当。

第五章危废贮存与利用第九条危废贮存危废应储存在专用贮存设施中,并采取防泄漏、防盗、防尘、防雨等措施。

第十条危废利用鼓励公司内部利用危废,无法利用的,应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六章危废处置与监督第十一条危废处置危废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标准。

第十二条监督公司应定期对危废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赔偿第十三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赔偿因危废管理不善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3篇)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3篇)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是指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企业和个人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和义务:1. 废物产生者的责任: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将废物进行分拣、分类、包装,并按照规定向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交付。

2. 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收集废物,并提供相应的收据和证明文件给废物产生者。

3. 危险废物储存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储存单位需要建立符合规定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

4.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运输废物,包括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装卸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护等。

5.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责任: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废物的利用和处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废物处理情况。

此外,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还包括对危险废物的分类、标识、包装、运输和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需要注意的是,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罚款,因此企业和个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危废管理规定的介绍(2)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危险废物的正确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并防止其对环境和人类造成潜在的危害。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介绍:1. 《危险废物名录》:该名录列出了各种被认定为危险废物的物质和废物,包括有毒、有害和易燃物质等。

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这个名录来正确识别和分类其产生的危险废物。

2.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需要建立管理制度、识别、分类和储存危险废物的要求。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人体健康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理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处理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他人处理两种方式。

第五条国家鼓励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危险废物处理水平。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危险废物产生和收集第七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储存、运输。

第九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降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

第十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产生后及时将其交给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或者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处理危险废物的,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规定。

第三章危险废物运输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包装、标志、运输要求等,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溢出、燃烧等事故进行预防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人身安全负责,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第四章危险废物储存和利用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储存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储存的规定。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应当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计量、监测、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储存。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3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3篇)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放射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存储和处置需要遵循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下面将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1.贮存场所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在专门的场所进行,该场所应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足够的面积,以便安全存放危险废物,并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2)设有防火措施,包括灭火设施和自动报警系统。

(3)设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以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带、防护面具等。

(4)设有紧急处理设施,包括应急电话和事故处理方案。

(5)设有贮存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时间等信息。

2.贮存方式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废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危险废物应区分贮存,不同类型的废物应分开放置,以避免交叉污染和反应。

(2)危险废物应妥善包装,包括使用特殊的容器或包装材料,并加强密封,以防止泄漏。

(3)危险废物应定期检查,检查贮存容器和包装材料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和损坏情况。

3.贮存时间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应根据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1)危险废物应尽快进行处置,不得长时间滞留在贮存场所。

(2)如果无法立即进行处置,应定期检查废物的贮存条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特定类型的危险废物,如放射性废物和感染性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长时间存储。

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1.处置方式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体和环境的风险。

(1)危险废物应按照特定的处理方法进行,如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2)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在具备相应设施和技术条件的场所进行,以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3)在进行处置前,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和量化,以确定最适合的处理方式。

2.处置记录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建立相应的记录,记录废物的处理情况和过程,以方便后续追溯。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一)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2、危险废物的转运4.3、危险废物的利用4.4、危险废物的处置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4.6、其他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二)引言危险物体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或者放射性等特性,具有对人体健康以及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由于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性,危险物体废物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针对危险物体废物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并具体分析了一些国家的相关管理制度,最后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背景和重要性危险物体废物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应对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以及其潜在的危害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危险物体废物的产生量迅速增加,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这些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会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造成污染,进而危及人类的健康。

在没有合理的管理机制下,危险物体废物可能被不当处理和处置,从而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破坏。

危废管理制度(三篇)

危废管理制度(三篇)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条。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时间开放,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车间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

各车间在制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

在常温常压下____、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储)存,否则,按____、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十五条。

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六条。

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十七条。

危废管理制度(二)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____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公司危废品处理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高效运行,在遵照执行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危废处理管理规定如下:一、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销售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危废处理内、外部总协调。

领导责任人杜传清,直接责任人王清云。

二、责任内容1、活性炭更换。

微孔膜高效除尘器和冷凝系统两处活性炭更换,每年各更换一次,确定在每年12月上旬更换完成。

及时填写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相关人员签名认证。

换下的废活性炭,存放危废库待处理。

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汪家双。

2、应急事故池水位控制。

平常水位深度不超过80公分,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将水位降到80公分的位置。

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汪家双。

3、酯化废水处理。

酯化废水储水罐装满后,由生产安全部转为桶装,在专门区域临时存放待处理。

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陶学凤。

4、总部漆渣、废漆桶及废布处理。

生产安全部将每天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及废布,及时装入危废处理桶中,危废处理桶装满后及时封盖,技术质量部将每天试验产出的各种危废及时分类,除回收外,其他装入危废处理桶。

危废处置桶处于周转空档期时,生产和试验产生的各种危废,装入简易桶存放危废库待处理。

领导责任人姜萍、曹忠富,直接责任人陈宗宝、陶学凤。

5、和菱作业区漆渣处理。

自行集中归堆,一个月集中处理一次。

提前一个星期告知综合部约定处理时间和吨位。

领导责任人童德明,直接责任人XXX。

6、做好危废库管理。

做到分类有序整齐堆放,直接责任人陶学凤。

7、销售部送货车皖E——01960为危废处理备用车。

领导责任人卢贤忠,直接责任人汪富仁。

三、处罚规定1、活性炭未按时更换、登记台账,废活性炭未及时存放,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扣款50元。

2、应急事故池水位超标的,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3、酯化废水未及时装桶和按规定区域存放,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1. 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具有破坏生态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以及无害化处理难度较大的废弃物质。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管理,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

2. 定义2.1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指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储存、处理以及监测与风险评估等一系列操作的过程。

2.2 危险废物:指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性而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弃物质。

3.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必须遵守以下基本原则:3.1 法律法规原则: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合法性。

3.2 预防原则:采取预防性措施,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3.3 责任原则: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可追溯性。

3.4 综合治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和危害。

4.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的主要内容4.1 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4.1.1 收集点设置: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规模,设立统一的收集点,方便相关单位和个人将危险废物进行交付。

4.1.2 运输方式选择: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数量,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风险,保障安全。

4.1.3 运输人员培训:对从事危险废物收集与运输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危险废物相关知识、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4.2 危险废物储存4.2.1 储存设施要求: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性质和储存容量的要求,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

4.2.2 废物分类储存: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混存导致化学反应发生。

4.2.3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储存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防止泄漏和污染。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模板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管理规定模板

不安全废物安全处理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规范不安全废物的安全处理工作,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内部对不安全废物的安全处理工作,包含存储、运输、处理和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不安全废物是指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性的废弃物质,包含但不限于有害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医疗废物等。

企业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

第二章不安全废物存储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特地的不安全废物存储区域,并依照相关标准对存储区域进行划分,保证不安全废物的分类储存。

第五条企业应订立认真的不安全废物存储管理制度,包含存储容器的选择、标识与标牌的设置、存储区域的排水、通风、照明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确保不安全废物的安全存储。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对不安全废物存储区域进行检查,确保管储过程中无泄露、风险点。

第七条不安全废物存储容器应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密封性能。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存储记录,认真记录不安全废物的种类、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并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存储台账。

第三章不安全废物运输管理第九条企业应设立特地的不安全废物运输部门,并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不安全废物的运输工作。

第十条不安全废物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装载、装卸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泄露和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不安全废物的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不安全废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运输记录,认真记录有关运输车辆的信息和运输过程中的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与具备不安全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不安全废物处理和处理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不安全废物处理和处理工艺流程,确保安全、环保的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企业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不安全废物的处理工作,并与处理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危废作业管理规定(3篇)

危废作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危废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废作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依法管理;(四)全过程控制、严格监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废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产生危废单位的职责第六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有专门的危废管理人员;(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设施;(四)有危废应急预案。

第七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产生的危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第八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对产生的危废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存放,不得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存放。

第九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废台账,记录危废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信息。

第十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对危废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不得擅自丢弃、倾倒、堆放。

第十一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定期对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产生危废的单位应当制定危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收集、贮存危废单位的职责第十三条收集、贮存危废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专门的危废管理人员;(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危废收集、贮存设施;(三)有完善的危废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废的单位应当与产生危废的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收集、贮存危废的单位应当对收集的危废进行分类存放,分别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

危废处理存放管理制度规定

危废处理存放管理制度规定

危废处理存放管理制度规定为了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危险废物非常重要。

以下是危险废物处理和存放管理制度的一般规定。

1.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1.1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可能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放射性、刺激性或致突变性的废物。

1.2分类:根据废物的性质和特性,危险废物可分为有害废物、有毒废物、可燃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氧化性废物等。

2.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存放要求2.1储存容器和设施:危险废物应储存在密封储存容器中,容器必须具备耐腐蚀、耐压强、密封性好的特点。

2.2贮存条件:危险废物的储存环境应避免高温、高湿、明火等危险因素,并防止废物暴露在光照、空气和雨水中。

2.3标识和标示:储存区域应标明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特性以及储存时间等信息,并采用符合标识和标示要求的标志。

3.危险废物的处理原则3.1减量化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产生和排放。

3.2综合利用原则: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和废物回收。

3.3安全处置原则:将无法减量或利用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4.1固态废物处理:包括焚烧、填埋、稳定化处理等。

4.2液体废物处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处理等。

4.3气体废物处理:包括化学吸收、燃烧净化等。

4.4特殊废物处理:如放射性废物、医疗废物等,应按照特殊的处理标准和要求进行处理。

5.废物处理单位的责任5.1编制处理计划:废物处理单位应编制废物处理计划,明确每种废物的处理方法和时间。

5.2建立台账和记录:废物处理单位应建立废物处理台账,记录废物的储存和处理情况。

5.3配合监管部门检查:废物处理单位应按要求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废物处理相关的检查和调查。

5.4建立应急预案:废物处理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预先制定处理废物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6.管理和处罚措施6.1处理许可:废物处理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监管部门审查并颁发处理许可证。

6.2监督检查:监管部门有权对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细则

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细则

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细则一、总则二、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1.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开展危废物处理业务。

2.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确保危废物处理运营管理的有效开展。

3.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三、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流程1.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危废物处理流程,确保危废物的分类、转运、处理和处置符合相关规定。

2.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流程应当包括危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等环节,其中每个环节均需进行严格管理和记录。

3.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与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四、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措施1.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危废物处理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给予员工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意识,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3.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监督检查1.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的危险废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危废物处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2.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应当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综上所述,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细则的颁布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危废物处理工作,确保危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保护。

危废物处理实施运营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该细则开展工作,做好危废物的分类、储存、转运和处理工作,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实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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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公司危废品处理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高效运行,在遵照执行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危废处理管理规定如下:
一、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销售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危废处理内、外部总协调。

领导责任人杜传清,直接责任人王清云。

二、责任内容
1、活性炭更换。

微孔膜高效除尘器和冷凝系统两处活性炭更换,每年各更换一次,确定在每年12月上旬更换完成。

及时填写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相关人员签名认证。

换下的废活性炭,存放危废库待处理。

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汪家双。

2、应急事故池水位控制。

平常水位深度不超过80公分,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将水位降到80公分的位置。

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汪家双。

3、酯化废水处理。

酯化废水储水罐装满后,由生产安全部转为桶装,在专门区域临时存放待处理。

领导责任人姜萍,直接责任人陶学凤。

4、总部漆渣、废漆桶及废布处理。

生产安全部将每天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及废布,及时装入危废处理桶中,危废处理桶装满后及时封盖,技术质量部将每天试验产出的各种危废及时分类,除回收外,其他装入危废处理桶。

危废处置桶处于周转空档期时,生产和试验产生的各种危废,装入简易桶存放危废库待处理。

领导责任人姜萍、曹忠富,直接责任人陈宗宝、陶学凤。

5、和菱作业区漆渣处理。

自行集中归堆,一个月集中处理一次。

提前一个星期告知综合部约定处理时间和吨位。

领导责任人童德明,直接责任人XXX。

6、做好危废库管理。

做到分类有序整齐堆放,直接责任人陶学凤。

7、销售部送货车皖E——01960为危废处理备用车。

领导责任人卢贤忠,直接责任人汪富仁。

三、处罚规定
1、活性炭未按时更换、登记台账,废活性炭未及时存放,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扣款50元。

2、应急事故池水位超标的,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3、酯化废水未及时装桶和按规定区域存放,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4、生产和试验产生的各种危废品未按责任界面第四项规定及时处置的,有关领导责任人发现一次扣款100元,有关直接责任人发现一次扣款50元。

5、和菱作业区漆渣未按规定归堆,未按要求与综合部约定处理时间,领导责任
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6、危废库管理无序的。

发现一次直接责任人扣款50.
7、备用车辆不服从调度的,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人一次扣款50元。

8、综合部在与和菱作业区约定后一周内,仍未处理完和菱作业区漆渣,领导责任人一次扣款100元,直接责任一次扣款50。

9、因责任界面前6项存在问题,无论哪一项被安全和环保部门督查罚款,有关领导责任人承担罚款总额的5%,有关直接责任人承担罚款总额的3%。

四、成立督查组。

组长:姜萍;副组长杜传清。

成员:陈宗保、陶学凤、汪家双。

五、说明。

督查组每周至少督查一次,每次督查情况都要记录在案,参与人员签字认证。

此规定自2015年元月1日起执行。

解释权在综合管理部。

采石矶涂料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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