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间规章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包括临时贮存场所和长期贮存场所。
第五条贮存场所内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证贮存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第八条贮存场所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一)围墙:贮存场所应安装围墙,确保外部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
(二)门禁系统:贮存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出入贮存场所,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通风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四)防火设施: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泄漏检测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泄漏检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六)监控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贮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安全。
(七)应急设备:贮存场所应备有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应急通讯工具、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培训证书,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巡查和检测,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危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应的标识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
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范文8篇)

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通用范文8篇)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1为落实实施《中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照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要求,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企业责任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置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议、监督和协调。
3、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根据“管生产必需管环境保护”标准,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各部室、队组必需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中。
全体职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颁发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步骤,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5、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1)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标准",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编制环境保护考评指标,立即考评;(6)组织落实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停提升职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生产建设同时发展。
202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篇2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危废品储存间规章制度

危废品储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保证环境和人体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管理责任1.本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储存间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危险废物的储存计划、监督实施、定期检查等工作。
2.危险废物储存间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知识,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并具备紧急处理事故的能力。
3.负责人应每年定期组织危险废物储存间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三章设施要求1.危险废物储存间应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渗、防污染等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危险废物储存间的通风系统应保持畅通,保证室内空气清新,避免有害气体滞留。
3.危险废物储存间的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确保安全可靠。
第四章储存要求1.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2.危险废物应密封包装,标注清晰、明了的标识,避免误用。
3.危险废物储存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日晒、雨淋,避免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
第五章安全管理1.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2.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定期检查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3.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建立危险废物交接清单,确保废物的准确记录和追溯。
第六章防护措施1.危险废物储存间的工作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确保安全作业。
2.危险废物储存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如急救箱、急救药品等,确保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处理。
3.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确保工作人员能够遵守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章监督检查1.危险废物储存间的负责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危险废物储存间应每天对废物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和处理异常情况。
3.危险废物储存间应定期邀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知道应该怎样拟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23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

危废暂存间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集中暂存管理,保护环境、预防事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与运营。
第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改造、运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责任心。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守则是:安全、环保、规范。
第二章危险废物暂存间的管理第六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管理人员应了解并掌握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具备相关证书。
第七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保持整洁,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九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的存储容器应配备齐全,容量应符合市场需求。
第十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详细记录每批进出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和时间,并保存相关文件。
第三章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防火设施,并进行防火巡查和防火培训。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警示标识,明确标识各类危险废物的存放位置。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安装监控设备,以确保对暂存间的安全监管。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进行危险废物分类、分容和分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火灾扩散。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七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清理外场。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定期检查,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
第十九条: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的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

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存储间的管理,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提高危废处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废物存储间是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设置在符合规定的区域,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三条危废存储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危废管理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确保安全。
第四条危废存储间应设立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危废存储间安全运行。
第五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到危险废物存储间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七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是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作准则,是保障危废存储间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第八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旨在规范危废存储间的管理和操作。
第九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讨论,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危废存储间规章制度的执行由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危废存储间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危废存储间管理制度包括危废存储间的布置、设施管理、危废分类、安全操作等内容,要求管理人员和员工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危废存储间的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证危废存储间的安全。
第十四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的危废存储记录系统,详细记录危废的来源、数量、性质和处理情况,便于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六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危废存储间管理人员要及时记录和报告危废存储间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做好汇报和沟通。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危险废物是指在生产、加工、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产生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管理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健康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危险废物存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和环境保护。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布局和环境要求1. 存储场所应设在无渗漏、无明火、无爆炸和无高温区域。
必要时,应设置遮阳棚或其他防护设施。
2. 存储场所应远离居住区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与食品、饮用水、水源保持一定距离。
3. 存储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危险废物不受高温、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4. 存储场所的地面应平整、无渗漏。
必要时,应设置防渗漏装置。
5. 存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指明危险废物存放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 存储场所应定期检查、清理,及时清除废弃物、杂物和可燃物。
三、危险废物存储容器和包装要求1. 存储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腐蚀、耐火和耐高温的特性。
严禁使用易变形、易破裂和易燃的容器。
2. 存储容器应与危险废物的特性相匹配,使用不同类型的容器进行储存,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和事故。
3. 包装危险废物时应确认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妥善密封,确保包装不漏、不渗透。
4. 存储容器和包装应标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废物类型、性质、毒性等相关信息。
四、危险废物存储管理人员的要求1. 存储场所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存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和储存管理要求。
3. 存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危险废物存储场所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五、危险废物存储操作规程1. 存储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胡乱堆放、搬运和混合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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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设立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节能环保技术中心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节能环保技术中心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室、队组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中。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5、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节能环保技术中心(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
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物防治情况;(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3)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污染事故调查;(5)编制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保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根据《固废法》有关规定及上级环保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标志,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转运设备的监督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的依据和标准⑴、固废法》有关规定⑵、环境保护图形标志⑶、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危险废物贮存管理⑴、危险废物置于贮存设施内,贮存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并设专人管理。
⑵、危险废物贮存应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设置泄漏、溢满事故收集、处理防护设施。
⑶、禁止将不能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危险废物标识的设置和管理⑴、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依法设置相应标识、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标识牌上应注明贮存的危险废物代码、危害性以及开始贮存的时间等内容。
⑵、设置的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规格尺寸比例和颜色要求,喷涂和印刷质量要求油墨均匀,且不易退色;图案、文字清晰、完整;套印准确,套印误差应不大于1mm。
⑶、各种标识标志的设置要牢固,位置要准确、明显、醒目,如有标志退色、损坏、危险废物利用暂存、处置场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标志。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及上级环保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促进本单位清洁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上年度的利用情况及管理计划期限内的利用计划情况制定。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1)、根据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制定。
(2)、体现危险废物严格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体现对危险废物利用、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的原则,体现减少危险废物的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危险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原则。
(3)、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和备案指南》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备案每年12月30日前,向寿阳县环保局报送下一年度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
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书应当至少保存5年。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环保部门汇报:(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2)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4)因改进工艺、调整产品或搬迁而停止利用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根据《固体法》相关管理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上级环保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落实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通过相关程序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规定和要求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⑶、如实填写联单中利用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⑷、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利用单位,联单第一联由利用单位自留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联单第二联副联由利用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危险废物转移负责人的职责(1)统筹本单位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2)负责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和申领、保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在每次危险废物转移时,按规定正确使用和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做好危险废物转移时的联单交接工作。
(4)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现场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在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6)负责每次危险废物转移后,跟踪和督促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按规定如期回交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并负责按规定把联单第二联副联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危险废物标识。
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4、环保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堆放管理。
5、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
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6、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7、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8、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条规定及上级环保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申报登记、环境统计、三同时验收等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相关数据提供确实可靠的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建立管理台帐前期准备工作危险废物台帐的基础建立,确定所利用的危险废物并在企业内部给危险废物确定唯一的编号。
建立相关记录表格,相关表格一般应分别留存于危险废物利用部门、贮存部门和台账汇总部门。
2、管理台帐建立的步骤(1)记录与计量在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的台帐记录表,危险废物转移出时或在单位内部利用时,必须要求称重。
(2)定期资料收集与汇总定期汇总危险废物台帐记录表,相应记录表或凭证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内部转移联单)要随报表封装汇总。
(3)形成完整台帐汇总危险废物台帐报表,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工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利用情况一览表,形成完整的危险废物台帐。
3、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与保障(1)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实施涉及单位内部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实验分析和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
(2)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利用记录相衔接,建立内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真实记录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保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的良好运行,特别是要确保所有原始单据或凭证应当交由专人(如台帐管理员)汇总。
(3)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应当分类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并采用信息软件辅助管理危险废物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