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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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4.29•【字号】珠劳社[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8〕41号)各区劳动保障局、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珠海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我市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引进所需技术技能人才,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办发〔2006〕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具备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工人。

第三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我市引进高技能人才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等有关工作。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劳动保障局)受市劳动保障局的委托办理区属用人单位引进高技能人才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引进高技能人才包括招工(含农转非招工,下同)和调工。

(一)在珠海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在本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技能人才,按调工办理;(二)市外户籍城乡劳动力,在本市工作满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且在本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高技能人才,按招工办理。

用人单位可委托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代理高技能人才招调工手续。

第五条市外户籍城乡劳动力,在本市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和参加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男年龄在40周岁、女年龄在35周岁以内,且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可向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代理招调工手续。

申请人劳动人事关系挂靠在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原有的身份可在档案中保留;珠海市劳务市场服务中心提供办理集体户口、职业介绍、人才派遣、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并免费托管档案2年。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06•【字号】珠人社[2010]141号•【施行日期】201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珠人社〔2010〕141号)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业经珠海市七届1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及《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意见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和工勤技能工作职责,并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综合管理工作,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3.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依据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8•【字号】珠府办[2009]64号•【施行日期】2009.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4号)各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管委会,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珠海市部分市直机构调整方案〉〈珠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字〔2009〕9号),设立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境外就业管理的职责划给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四)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后续管理和服务职责移交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

(五)将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相关手续职责委托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六)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城乡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七)加强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人力资源调查和规划、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增强人力资源优势。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9.26•【字号】珠人社[2011]227号•【施行日期】201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27号)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及《珠海市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珠人社〔2010〕1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珠人社〔2010〕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现就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限计算问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应逐级晋升。

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四年、中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三年,初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两年,原则上才能晋升岗位等级。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凡经我局核准了岗位设置方案的单位在2011年12月31日前开展人员聘用时,在职数有空缺的前提下,已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满8年、中级岗位聘满6年的人员可越级聘用,即副高级可聘到5级、中级可聘到8级岗位。

从2012年1月1日起,除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内部细分等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

二、关于现聘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如何调控的问题事业单位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低聘、辞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期间,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严格控制相应岗位人员数量,即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聘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06•【字号】珠人社[2010]142号•【施行日期】201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珠人社〔2010〕142号)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业经珠海市七届1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规定及《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抓紧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明确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事业单位与其职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与其职工建立聘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订立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聘用合同具有约束力,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应当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聘用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科学规范的要求,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并按照岗位的职责要求和聘用条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方法择优聘用人员。

第五条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的聘用单位,人员聘用应当在编制数额内进行。

其它聘用单位的人员聘用应当在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进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0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加快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逐步建立一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决定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趋势,整合优质资源,统筹规划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在全国选择300个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技能人才密集且培养成效显著的大型骨干企业,选择200所规模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以高级工、技师为主要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建立示范基地。

通过发挥企业和院校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扩大各类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整体推进全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示范基地认定示范基地将于2008年和2009年分两批进行认定。

示范基地主要从以下四类企业和院校中产生:(一)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信息产业、电力三个项目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历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企业、职业院校。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办法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8月7日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促进珠海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

第三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坚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为企业作出的实际业绩及贡献的总原则。

第四条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职业(工种),应属于国家尚未列入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

第五条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共五个层次,其中:五级(初级)、四级(中级)和三级(高级)评价采用核心能力、行业通用能力和职业能力考核评价方式,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评价还应增加工作业绩成果评定。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海洋农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海洋农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珠人社[2010]209号【发布部门】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原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发布日期】2010.10.27【实施日期】2010.10.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0〕209号)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珠海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珠海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和评价方式,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应当坚持重业绩、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贡献的原则。

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经验、从事产业的规模、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并考核其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资历。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完整解析版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完整解析版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完整解析版1、判断题(共280题)1.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干预考评结果。

答案:(√)2. 鉴定要素一般由小至大可逐级分为多个层次。

答案:(×)3. 国家职业标准经审批通过后,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布。

答案:(×)4.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通常实行定期鉴定制度,由省、行业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鉴定公告的发布。

答案:(√)5. 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了细化和量化。

答案:(√)6. 职业特点中的社会性指,职业活动是以获得现实或实物等报酬,以及实现自我价值和为社会做的贡献为目的。

答案:(×)7.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于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是连接培训与就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答案:(√)8.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贯彻统一鉴定所条件、统一考评人员资格、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办法的“统一”的质量管理原则。

答案:(√)9. 题库是按照一定规则将试题组织起来的命题技术,有效地减少了专家命题的繁复劳动,也保证了高质量的试题能够得到可靠的重复利用。

答案:(√)10. 区分度是题目对相应职业内群体和职业外群体的区分能力的统计值。

答案:(√)11. 操演法主要分为现场实际操作法、典型作业法、模拟操作法三种方式,我国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统一使用典型作业法进行。

答案:(×)12. 考核内容结构表是职业活动内容的结构化表述。

答案:(√)13. 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就是在鉴定实施过程中对考场和监考人员的管理。

答案:(×)14. 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职业(工种)分别设立专业委员会,并组建地区(行业)分会。

答案:(×)15. 职业技能一旦掌握一般不容易忘却,但是高水平的技能需要反复训练,才能巩固和提高。

答案:(√)16. 职业院校毕业生鉴定的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使培训与就业相衔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委员调整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委员调整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委员调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5.21•【字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委员调整工作的通知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和《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粤人职〔1996〕2号),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委员库(以下简称评委库)委员实行滚动式管理,每年评审工作开展前进行调整。

为了做好我市今年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委员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委员的入库(一)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4.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般有8年以上,受聘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3.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4.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般有4年以上,受聘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入库程序1.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

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推荐)。

珠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8.06.23•【字号】•【施行日期】2008.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珠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148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条件今年的职称评审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我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执行粤人发〔2003〕178号文的通知》(粤人发〔2004〕10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有关申报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资历计算截止日期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

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应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

(三)学历资历条件1.申报评审初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

学历、资历条件为:(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员级专业技术资格;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不论取得员级资格与否,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7.01.30•【字号】珠劳社[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的通知(珠劳社〔2007〕13号)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国家)高新区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珠字〔2006〕15号)、《印发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6〕53号)及《印发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1〕14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明确高新区劳动保障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以下简称区局)承担高新区范围内的劳动用工管理、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统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劳动保障行政管理职责及业务管理工作。

二、高新区范围内的下列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市劳动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局)委托区局办理,由区局加具初步意见,经市局审核后以市局的名义作出。

(一)行政许可事项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初级职业资格培训)设立的审批;2.外国人在珠海就业核准;3.台港澳人员在珠海就业核准。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职工退休的核准;2.职业介绍机构举办劳动力交流会的审批;3.市外工人调动(含招收市外各类技术人员)的核准。

三、下列事项由市局负责,区局予以协助:(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含职业病)认定;(二)劳动保障监察;(三)劳动保障行政处罚。

四、高新区范围内的劳动争议,由区局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高新区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附珠海市人才开发目录(2008年版)

附珠海市人才开发目录(2008年版)

全市
《关于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创新型人 才队伍的实施意见》:第二、三、 四、五、十、十一条。
家 电 电 器 制 造 人 才
电子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电路设计工程师 结构设计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生产技术工程师 标准化工程师 品质管理工程师 设备维护工程师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要专业背景包括电 子技术、工程力学、工艺学,流体力学与风 机制冷原理、空调原理、集装箱制冷、冷库 制冷工艺、制冷装置自动化、制冷装置维护 安装与操作、医疗器械工程等。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业 人 才
知识产权律师 涉外律师 公证、仲裁员 注册会计师 经济分析师 注册评估师 投资经纪人 高级审计师 高级投资顾问 信用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专利代理人 商标代理人 国际设计人才 工程咨询人员 管理咨询人员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主要专业背景包括法 学(含经济法)、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工业与贸易法、经 济学、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 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相 1.业内培训 关资质证书,有相近行业2年以上工 2.专业机构培训 作经验。 3.院校培训 4.校企联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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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端 制 造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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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 生产管理/运营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研发、技术经理 信息管理经理 物流、采购、供应链经理 国际贸易经理 项目经理 品质管理经理 品牌管理经理 公共关系经理 空调研发工程师
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 握专业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掌握 本专业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具有交通设备制造行业或相关行业3 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1.重点城市引进 2.重点院校招聘 3.重点行业引进 4.高薪引进 5.海外招聘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10.29•【字号】珠劳社[2009]118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珠劳社〔2009〕118号)各区劳动保障局,横琴新区、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管理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负责全市专项职业能力的鉴定和发证工作,并于每年年初对外公布《专项职业能力鉴定项目目录》。

各单位应在目录范围内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和申报鉴定。

二、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要求(一)鉴定申报申请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市鉴定中心提交以下资料:1.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报表;2.考生花名册(电子版)及考生DBF数据;3.考生大一寸免冠近照1张。

(二)鉴定实施1.市鉴定中心确定考场、印制试卷、制作准考证;申报单位应在考试前到市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并协助做好考场安排等相关工作。

2.市鉴定中心按规定派遣考评员和监考人员,并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3.考试结束后,由市鉴定中心组织阅卷评分。

(三)核发证书经鉴定成绩合格的,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前来领取。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相抵触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外省农民工及农村劳动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的开班报备、培训组织和监督检查工作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申报表2.专项职业能力考生花名册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1:注:申报单位必须在鉴定前7个工作日将此表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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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大全1、判断题(共280题)1. 国家题库的优点是科学、有效、稳定。

答案:(√)2. 鉴定命题技术标准是对命题活动中所涉及的各层次考核目标要求和操作因素提出的技术指标和解决方案。

答案:(×)3.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既要做到地方与行业部门管理条块结合,又要做到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相结合。

答案:(√)4. 操作技能的可观测性依赖于操作技能表现时与操作技能表现时与操作对象、工具、环境、习惯乃至程序的关联性。

答案:(×)5. 未通过年检的鉴定所(站),应由其审批机关提出整改或撤销等处理意见。

答案:(√)6. 模式型命题在技术上达到了作为建立题库和卷库的命题方案的技术水平。

答案:(√)7.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的是靠行业权威力量推行的管理模式。

答案:(×)8. 考试现场巡视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派遣。

答案:(√)9. 我国职业分类分为大、中、小三个部分。

答案:(×)10. 考试现场须张贴考场分布、考场编号、考试职业种类等示意图以及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

答案:(√)11. 试卷是整个职业技能鉴定测评工具体系的主体。

答案:(×)12. 试卷管理的每个环节都不能疏漏,都应建立以责任制为基础的质量控制制度。

答案:(√)13. 企业职业鉴定考核方式根据不同职业(工种)情况,可采用两种模式:一种知识要求和操作技能分别进行考试的考核,一种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分职业功能模块逐项考核。

答案:(√)14. 我国的职业资格等级制度建立于调整阶段。

答案:(√)15. 在一次考试中采用经验型命题的费用看似较少,但在多次命题中费用反复支出,经济性反而较差。

答案:(√)16. 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细目表是某职业不同等级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的结构化清单。

答案:(√)17. 试卷间的相同试题不得超过总分的 20%。

答案:(×)18. 参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鉴定机构,每年自查一次,每三年内部审核一次,每五年外部审核一次。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解析版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解析版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职业技能认定考评员考核试题答案最全解析版1、判断题(共280题)1. 操作技能考核试卷是根据本职业本等级《操作技能考核内容目录表》和《操作技能鉴定要素细目表》组合形成。

答案:(×)2. 负责国家题库的运行管理,组织指导命题工作是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

答案:(×)3. 虽然职业分类的应用范围一般,但是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答案:(×)4.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有:职业技能鉴定命题技术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答案:(×)5. 所谓的技能,仅仅只在人类学、教育学里面才有专门的研究。

答案:(×)6. 国家职业标准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制订并统一颁布。

答案:(×)7. 试卷本身的质量影响到职业技能鉴定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水平。

答案:(√)8. 职业技能鉴定现场负责人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担任。

答案:(×)9. 企业是培养高素质、新生后备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形式。

答案:(×)10. 考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鉴定实施计划及发布鉴定公告、报名管理、考场管理、试卷管理、鉴定实施过程管理、阅卷评分、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和收费管理。

答案:(×)11.12.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分为通用职业鉴定和特种职业鉴定两大类。

答案:(×)13. A技能包含的智力成份比 B技能包含的智力成份大,那么A技能的职业技能水平一定比B技能高。

答案:(×)14. 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的督察属于行政督察。

答案:(√)15. 奉献是考评人员职业道德的特色。

答案:(×)16.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是一个指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工作机构。

答案:(×)17.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试卷对鉴定对象的知识能力进行考评,这种考评方式被称为问卷法。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珠劳社[2008]34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珠海市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珠劳社〔2008〕34号)各区劳动保障局、工会,经济功能区劳动局(科)、工会,各有关单位:《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二○○八年三月十日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指导,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完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促进技能人才的快速成长,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群众团体、行业、专业协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以及根据省级以上劳动保障等部门举办的技能竞赛要求而在本地进行的选拔赛。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竞赛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密切结合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开展的、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能比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

第四条竞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业绩考核、技术革新和生产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本市竞赛分为三类:跨行业(系统)面向全市的竞赛为一类竞赛,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可冠以“全市(珠海市)××职业(工种)技能大赛”名称;单一行业(系统)面向行业的竞赛为二类竞赛,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和市总工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冠以“全市(珠海市)××行业(系统)××职业(工种)技能大赛”名称;单一机构的竞赛为三类竞赛,由举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但竞赛活动不得冠以“全市”“珠海市”等名称。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题库(最全)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题库(最全)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题库(最全)1、单选题(共100题)1. 国家职业标准由( C )组织制订并统一颁布。

A 、国家科学技术部B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C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D 、国家商务部2. 以下哪一项不是职业所具有的特点( B )。

A 、社会性B 、个体性C 、规范性D 、目的性3. 考评人员是鉴定活动的(B、)。

A、次要因素B、主导因素C、主要条件D、次要条件4. ( A )用于评价试卷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判定试卷测量结果是否准确。

A 、信度评价B 、效度评价C 、难度评价D 、区分度评价5. 国家职业标准制定的原则不包括( C )。

A 、整体性原则B 、等级性原则C 、国际性原则D 、规范性原则6. 职业技能鉴定准考证编码采取(D )位数字代码。

A. 16B.17C.18D.197. 以下哪一项制度属于职业技能鉴定发展初期阶段的内容( D )。

A 、建立工人技术等级制度B 、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C 、建立职业资格等级制度D 、建立考工定级和考工晋级制度8. 下列关于爱岗敬业的说法中,你认为正确的是( B )。

(A)市场经济鼓励人才流动,再提倡爱岗敬业不合时宜(B) 即便在市场经济时代,也要提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C) 要做到爱岗敬业就应一辈子在同一岗位上无私奉献(D)在现实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爱岗敬业”的观念阻碍了人们的择业自由9. ( A )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劳动法》。

A 、1995B 、1998C 、1999D 、200010.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能够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必须真正落实“统一标准、( B )、统一认证和考核与培训分离”的原则(简称“五统一,一分离”原则)。

(A)统一命题、统一考评员、统一评卷 (B) 统一考纲、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C) 统一命题、统一考评员、统一考务管理 (D) 统一考纲、统一考评员、统一考务管理11. 职业分类是以从业人员能从事的工作性质的( B )为依据。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珠劳社[2005]76号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珠劳社[2005]76号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珠劳社〔2005〕76号)各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促进更多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连同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城镇失业人员的补贴费用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市、区再就业资金各自支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补贴费用仍按原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市、区、镇共同承担。

二、就业与再就业培训项目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三、劳务派遣的补贴范围:家政服务、书报摊点、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治安巡防、门卫保安、街道居委就业、环卫工、保洁保绿、机关后勤服务。

四、调整后的补贴范围和标准从2005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06年4月30日。

五、本通知实施前,招收、培训、成功介绍本市户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仍按珠劳社〔2004〕28号、珠劳社〔2004〕40号文的规定执行。

二OO五年四月十七日珠海市就业和再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一、岗位补贴(一)补贴对象:招用本市户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二)补贴标准:1、招用“两类人员”(指正在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零就业家庭”首个就业人员和持有本市《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性3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其中补贴给用人单位100元,补贴给就业人员200元,在计算低保待遇时列入家庭收入)。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

2024年广东省珠海市技能人才评价考评员考试题库1、判断题(共280题)1. 特有职业考评人员证卡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颁发。

答案:(×)2. 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以根据需要聘用高级技师担任考评员。

答案:(×)3. 考评人员在评判过程中应互相讨论。

答案:(×)4. 组合操作技能考核试卷的组卷方式有计算机自动组卷、人工干预计算机自动组卷和特殊要求组卷。

答案:(√)5. 建立一个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职业标准体系是保证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前提。

答案:(√)6. 目前国家题库层次结构设计为最多五级。

答案:(×)7.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抽调考评员组成考评组后直接进行考评活动。

答案:(×)8. 理论知识鉴定要素细目表是按职业分等级编制的。

答案:(√)9. 职业分类是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

答案:(×)10.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种具有特定内容,特定手段和特定目的的考试。

答案:(√)11. 职业技能鉴定测评工具体系确定了职业标准中所要求考核的能力结构,及其具体要求范围和水平。

答案:(×)12. 审核批准实施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资格的职业(工种)是劳动保障厅就业(培训)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主要职责。

答案:(×)13. 操作技能的可观测性依赖于操作技能表现时与操作技能表现时与操作对象、工具、环境、习惯乃至程序的关联性。

答案:(×)14. 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既要做到地方与行业部门管理条块结合,又要做到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相结合。

答案:(√)15. 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涉及面虽然广,但还仅是涉及几十个行业的千百个职业(工种),为涉及社会待业和在职的广大劳动者。

答案:(×)16. 鉴定考核是运用职业技能鉴定试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组织对鉴定对象的职业能力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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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珠劳社函[2008]38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3.11
【实施日期】2008.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8〕3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8年鉴定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今年全国、全省及全市鉴定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相关专业(工种)的招生及培训工作。

招生时应根据各专业的申报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初审,并严格按规定要求、按标准课时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二、请各单位根据今年全国、全省统考的时间安排,制定本单位全年参加鉴定考核的工作计划,于3月底之前报我中心。

计划应包括参加全国统考、全省统考、全市统考及
市级非统考的专业(工种)、时间和大致人数。

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鉴定申报工作。

申报时应认真录入考生数据资料,填写集体或个人申报表,提交考生大一寸黑白近照3张。

各单位向我中心申报参加全国、全省统考时,报名时间应比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报名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

四、各单位组织学员参加市级鉴定考试时,必须按我中心考务工作流程规定,提前5-10个工作日申报。

申报时应认真录入考生数据资料,填写集体或个人申报表,提交考生大一寸黑白近照3张。

凡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或擅自组织考试的,我中心一律不予认可。

附件:1.广东省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表
2.广东省2008年度职业资格定期鉴定一览表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附件1 广东省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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